融资租赁题库案例分析题完整版

合集下载

会计经验:融资租赁会计实务题案例分析

会计经验:融资租赁会计实务题案例分析

融资租赁会计实务题案例分析融资租赁会计实务题案例分析问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融资租赁租入一套设备.设备公允价值2000万元(含税价).现在融资租赁须分5期支付,每期440万元租赁费,共计2200万元,租赁期满设备所有权无偿转移给甲公司.乙公司每期按应收款项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该设备不需要安装即可投入使用,假设每期均按时均通过银行存款支付.请做固定资产入账及每年支付租赁费的相关会计分录.解:1.未确认融资费用:公允价值2000万元(含税价)与租赁费合计2200万元(含税价)之间相差200万元(含税价),转换为不含税相差170.94万元,这就是未确认融资费用.说明:由于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当期抵扣,无须考虑其时间价值的影响.2.固定资产原值:即为设备公允价值的不含税金额,2000/1.17=1709.40万元.因此,购进时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xx融资租赁设备1709.40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170.95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3.93万元长期应付款-xx设备待抵扣进项税额255.72万元贷:银行存款440万元长期应付款-乙公司1760万元以后每年支付租赁费,对于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涉及到计算实际利率以及摊余成本等.请看我的Excel计算法:因此,从第2年起,确认财务费用会计如下:借:财务费用66.75万元贷:未确认融资费用66.75万元支付租赁费440万元:借:长期应付款44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3.93万元贷:银行存款440万元长期应付款-xx设备待抵扣进项税额63.93万元以后各期会计分录类似,不再赘述.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融资租赁案例分析

融资租赁案例分析

融资租赁案例分析融资租赁是指企业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而向金融机构租用设备或机械设备的一种融资方式。

下面将分析两个融资租赁案例。

案例一:制造业企业的设备租赁制造业企业需要购买一台新的生产设备,但由于资金短缺,无法一次性购买。

为解决这一问题,该企业选择了融资租赁的方式。

经过对多家金融机构进行比较和评估,该企业选择了一家信誉较好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根据企业的需求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双方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了租金、租期、租赁对象、保险责任等条件。

根据合同约定,金融机构将设备购买下来,然后以租赁的形式提供给企业使用。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每月向金融机构支付一定的费用。

在租期结束后,企业可以选择购买设备,或者续租。

通过融资租赁,该企业成功解决了设备购买的资金问题。

同时,由于无需一次性支付高额的购买费用,企业的现金流负担也得到了缓解。

案例二:互联网公司的办公设备租赁互联网公司急需新的办公设备,但由于公司规模较小,资金周转能力有限。

为满足需求并减轻资金压力,该公司选择了融资租赁。

该公司与一家专业的IT设备供应商合作,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了设备规格、租金、租期、保险责任等条件。

根据合同约定,IT设备供应商将所需办公设备提供给该公司使用,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租金,每月向供应商支付一定的费用。

在租期结束后,该公司可以选择购买设备,或者继续租赁。

通过融资租赁,该互联网公司成功解决了设备购买的资金问题,同时可以根据业务需要随时更换设备,提高了公司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灵活的融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满足资金需求,减轻现金流负担。

通过与金融机构或设备供应商的合作,企业可以获得所需的设备或机械设备,并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租赁期限和购买选择,帮助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会计--融资租赁事例综合例题

会计--融资租赁事例综合例题

假设1999 年12 月1 日,北方公司(承租公司)与中华公司(出租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标的物:塑钢机。

2.起租日:2000 年1 月1 日。

3.租赁期:2000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共36个月。

4.租金支付:自租赁开始日每隔6 个月于月末支付租金1500005.该机器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由北方公司负担,估计每年约10000 元。

6 该机器在2000 年1 月1 日的公允价值为700000 元。

7.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7%(6 个月利率)。

8.该机器的估计使用年限为8 年,已使用3 年,期满无残值。

承租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9.租赁期届满时,北方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购买价为100 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00 元。

10.2001 年和2002 年两年,北方公司每年按该机器所生产的产品——塑钢窗户的年销售收入的5%向中华公司支付经营分享收入。

会计处理——承租人(北方公司):1 、租赁开始日处理第一步,判断租赁类型本例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优惠购买价100 元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80000元(100/80 000 = 0.125% V 5%),所以在2000 年1 月1 日就可合理确定北方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符合第2 条判断标准;另外,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715116.6 元(计算过程见后)大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 %即630000 元(700000元X 90%),符合第4条判断标准。

所以这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二步,计算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租赁资产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 +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150000 X 6+100=900000+100=900100(元)计算现值的过程如下:每期租金150000元的年金现值=150000 X PA (6期,7%)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价100元的复利现值=100 X PV (6期,7%)查表得知PA (6 期,7%)= 4.767PV (6 期,7%)= 0.666现值合计=150000 X 4.767 + 100 X 0.666=715050 + 66.6=715116.6 (元)>700000 元根据本准则规定的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公允价值700000 元。

上海飞机融资租赁项目案例分析

上海飞机融资租赁项目案例分析

飞机融资租赁项目案例分析一、A航空公司飞机融资租赁案例简介1、租赁双方情况简介A航空公司作为国内民营航空公司,在3年多的运营中,始终保持了良好的运营记录和快速发展的势头。

在A航空公司决定发展支线航空运输后,经过多方比较,决定引进国产飞机作为其运营支线航线的主力机型。

A航空公司与B航空工业公司签订了购机框架协议。

一年后,双方签订租赁购机合同。

国产飞机在国内实现了批量销售,为我国民机产业和国内支线航空运输业发展揭开了新的一页。

B航空工业公司是我国大中型军民用飞机研制生产基地,由B航空工业公司研制的国产飞机,经过几年来的市场开拓,已经逐步在国内外树立了中国民机的品牌形象。

国产飞机目前已累计获得136架合同及意向,并进入批量交付阶段,已先后交付津巴布韦、刚果(布)、赞比亚、老挝、印尼、玻利维亚等国家,运营在上百条航线上。

国产飞机凭借其良好的经济性、安全性、机场适应性和优良的飞行性能及飞行品质获得了用户的普遍赞誉,塑造了中国民用客机的良好形象。

二、从租赁开始到租赁结束的整个流程第一步,A航空公司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第二步,根据A航空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第三步,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

第四步,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A航空公司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

第五步,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A航空公司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

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A航空公司。

第六步,融资租赁项目经金融租赁公司审批通过的,相关各方应签订合同第七步,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

第八步,承租方在交付保证金、服务费、保函费及设备发票后,B航空工业公司开始投放飞机。

第九步,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融资租赁试题及答案解析

融资租赁试题及答案解析

融资租借知识测试题一一、填空题( 4 分×8=28分)1、融资租借,又称金融租借或财务租借、设施租借等,是指出租人依据承租人对销售人、租借物的选择,向销售人购置租赁物品,供应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2、融资租借是以出租人保存租借物的所有权、处理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出租人在租借合同期内对租借物获得部分或所有据有、使用和得益的权益。

它是指本质上转移了与财产所有权相关的所有风险和酬劳的租借。

所有权最后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3、跟着融资租借的发展,融资租借公司的业务模式也渐渐增加,可是融资租借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以下12 种为主,此中前 5 种为基本模由直接融资租借、售后租回、杠杆租借、拜托租借、转租借,后 7 种为创新模式由构造化共享租借、风险租借、捆绑式租借、融资性经营租借、项目融资租借、构造式参加融资租借、销售式租借。

4、融资租借往常波及到三方,分别是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

5、融资租借的出租人对租借物享有所有权,而承租人对租借物享有使用权。

6、融资租借的出租人经过让渡使用权获得承租人的承租人经过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获得租借物的使用权租金。

,而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促使公司技术进步相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 1996】41 号)第 4 条第 3 款规定,公司技术改造采纳融资租借方法租入的机器设施,折旧年限可按的原则确立,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 3 年。

二、不定项选择题( 3 分×10=30分)1、依据《公司会计准则第21 号—租借》切合以下哪几项项标准的租赁,应该认定为融资租借( ABCDE )A、在租借期届满时,租借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承租人有购置租借财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置价款估计将远低于履行选择权时租借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此在租借开始日便可以合理确立承租人将会履行这类选择权。

C、即便财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借期占租借财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D、承租人在租借开始日的最低租借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借开始日租借财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借开始日的最低租借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借开始日租借财产公允价值。

精选融资租赁案例解析

精选融资租赁案例解析

精选融资租赁案例解析案例一:XYZ 公司的设备融资租赁背景: XYZ 公司是一家新兴的科技公司,需要购买一批先进的设备来支持其业务发展。

然而,由于资金有限,XYZ 公司无法一次性购买这些设备。

解决方案: XYZ 公司决定选择融资租赁作为其设备采购的解决方案。

他们与一家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协议。

根据协议,XYZ 公司将租赁设备一段时间,并按照约定的租金支付周期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结果:融资租赁解决了 XYZ 公司设备采购的资金问题,使其能够及时获得所需设备并支持业务发展。

同时,租金支付周期的灵活性也使得 XYZ 公司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资金安排,减轻了财务压力。

案例二:ABC 公司的车辆融资租赁背景: ABC 公司是一家物流公司,需要增加运输车辆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

然而,购买车辆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了一定压力。

解决方案: ABC 公司决定选择融资租赁作为其车辆采购的解决方案。

他们与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长期融资租赁协议,租赁了一批运输车辆。

根据协议,ABC 公司每月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满后有权购买这些车辆。

结果:融资租赁帮助了ABC 公司解决了车辆采购的资金问题,使其能够快速扩展运输能力,满足业务需求。

租赁期满后,ABC公司还可以选择购买这些车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产。

案例三:DEF 公司的办公设备融资租赁背景: DEF 公司是一家初创公司,需要购买办公设备来支持日常运营。

然而,由于刚刚起步,DEF 公司的资金紧张,无法承担一次性的设备采购费用。

解决方案: DEF 公司决定选择融资租赁作为其办公设备采购的解决方案。

他们与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短期融资租赁协议,租赁了所需的办公设备。

根据协议,DEF 公司每月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结果:融资租赁帮助了 DEF 公司解决了办公设备采购的资金问题,使其能够顺利开展日常运营。

短期融资租赁协议的灵活性也使得 DEF 公司能够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备租赁,减少了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融资租赁题目及答案

融资租赁题目及答案

1.租赁合同20×1年12月28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标的物:程控生产线。

(2)租赁期开始日:租赁物运抵A公司生产车间之日(即20×2年1月1日)。

(3)租赁期:从租赁期开始日算起36个月(即20×2年1月1日~20×4年12月31日)。

(4)租金支付方式: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每年年末支付租金1 000 000元。

(5)该生产线在20×2年1月1日B公司的公允价值为2 600 000元。

(6)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8%(年利率)。

(7)该生产线为全新设备,估计使用年限为5年。

(8)20×3年和20×4年两年,A公司每年按该生产线所生产的产品——微波炉的年销售收入的1%向B公司支付经营分享收入。

2.A公司(1)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本期应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2)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3)20×3年、20×4年A公司分别实现微波炉销售收入10 000 000元和15 000 000元。

(4)20×4年12月31日,将该生产线退还B公司。

(5)A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10 000元。

要求:作出承租人A公司的会计处理。

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租赁开始日的账务处理第一步,判断租赁类型本例中租赁期(3年)占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5年)的60%(小于75%),没有满足融资租赁的第3条标准;另外,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2 577 100元(计算过程见后)大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即(2 600 000×90%)2 340 000元,满足融资租赁的第4条标准,因此,A公司应当将该项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二步,计算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本例中A公司不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因此应选择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8%作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折现率。

融资案例分析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

融资案例分析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

融资案例分析单选题100道及答案解析1. 在企业融资中,以下哪种方式通常风险最低?()A. 股权融资B. 债券融资C. 内部融资D. 银行贷款答案:C解析:内部融资是企业依靠自身积累的资金,风险通常最低。

2. 一家初创企业在寻求融资时,最可能首先考虑的是()A. 天使投资B. 风险投资C. 银行贷款D. 债券发行答案:A解析:初创企业通常先考虑天使投资,因为天使投资对早期项目较为关注。

3. 以下哪种融资方式对企业的控制权影响最小?()A. 银行贷款B. 债券融资C. 股权融资D. 都一样答案:A解析:银行贷款通常不涉及企业控制权的变更,而股权融资可能导致控制权的稀释。

4. 某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若市场利率上升,对企业的影响是()A. 融资成本降低B. 融资成本上升C. 没有影响D. 债券更易发行答案:B解析:市场利率上升,企业发行债券的成本会上升。

5. 在股权融资中,以下哪种方式会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A. 定向增发B. 公开增发C. 配股D. 都有可能答案:A解析:定向增发通常是针对特定的投资者,可能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

6. 企业融资时,考虑融资期限的主要因素是()A. 资金用途B. 融资成本C. 企业规模D. 行业特点答案:A解析:资金用途决定了所需资金的使用期限,从而影响融资期限的选择。

7. 以下哪种融资方式的审批流程相对较复杂?()A. 银行贷款B. 股权融资C. 债券融资D. 民间借贷答案:C解析:债券融资需要经过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

8. 某企业具有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其再融资时应优先考虑()A. 股权融资B. 债券融资C. 银行贷款D. 内部融资答案:A解析:资产负债率高时,为避免财务风险,应优先考虑股权融资。

9. 以下关于融资成本的说法,正确的是()A. 股权融资成本高于债券融资成本B. 债券融资成本高于股权融资成本C. 两者成本相同D. 取决于企业规模答案:A解析:股权融资的风险溢价通常高于债券,导致其成本较高。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例题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例题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例题租赁会计例题例1: 20×5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向乙公司租入塑钢机一台。

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租赁标的物:塑钢机。

2.起租日:20×6年1月1日。

3.租赁期:20×6年1月1日 ~ 20×8年12月31日,共36个月。

4.租金支付:自20×6年1月1日.每隔6个月于月末支付租金150 000元。

5.该机器的保险、维护等费用均由甲公司负担,估计每年约10 000元。

6.该机器在20×5年12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700 000元。

7.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为7%(6个月利率)(乙公司租赁内含利率未知)。

8.甲公司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1 000元。

9.该机器的估计使用年限为8年,已使用3年,期满无残值。

承租人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10.租赁期届满时,甲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购买价为100元,估计该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 000元。

11.20×7年和20×8年两年,甲公司每年按该机器所生产的产品——塑钢窗户的年销售收入的5%向乙公司支付经营分享收入。

会计处理——承租人(甲公司):(一) 租赁期开始日第一步,判断租赁类型本例存在优惠购买选择权,优惠购买价100元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80 000元,所以在租赁开始日,即20×5年12月1日就可合理确定甲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符合第2条判断标准;另外,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715 116.6元 (计算过程见后)大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即630 000元(700 000元×90%),符合第4条判断标准。

所以这项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二步,计算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租赁资产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150 000×6+100=900 100(元) 计算现值的过程如下:每期租金150 000元的年金现值=150 000×(P/A,7%,6)优惠购买选择权行使价100元的复利现值=100×(P/F,7%,6)查表得知(P/A,7%,6)=4.767(P/F,7%,6)=0.666现值合计=150 000×4.767+100×0.666=715 050+66.6 ‘=715 116.6(元)>700 000(元)根据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其公允价值700 000元。

融资租赁试题及答案解析

融资租赁试题及答案解析

融资租赁知识测试题一一、填空题(4 分×8=28分)1、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设备租赁等,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售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售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2、融资租赁是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部分或全部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它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3、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但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下列 12 种为主,其中前 5 种为基本模由直接融资租赁、售后租回、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转租赁,后 7 种为创新模式由结构化共享租赁、风险租赁、捆绑式租赁、融资性经营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销售式租赁。

4、融资租赁通常涉及到三方,分别是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

5、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而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权。

6、融资租赁的出租人通过让渡使用权获取承租人的租金,而承租人通过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获取租赁物的使用权。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第4条第3款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法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 3 年。

二、不定项选择题(3分×10=30分)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符合下列哪几项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ABCDE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C、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D、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精选融资租赁案例解析

精选融资租赁案例解析

精选融资租赁案例解析案例一:ABC公司的设备融资租赁背景ABC公司是一家新兴的制造业公司,急需购买新设备来扩大生产能力。

然而,由于现金流状况紧张,ABC公司无法一次性购买所需设备。

为解决这一问题,ABC公司决定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获得所需设备。

解析融资租赁公司与ABC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将购买设备,并以租赁的形式提供给ABC公司使用。

根据合同的约定,ABC公司每月支付一定的租金,以使用设备。

租期结束后,ABC公司可以选择购买设备或继续租赁。

这种融资租赁的方式对ABC公司来说有以下优势:1. 现金流灵活性:ABC公司无需一次性支付高额设备购买费用,而是将费用分摊到每月租金中,减轻了财务压力。

2. 更新设备能力:租期结束后,ABC公司可以选择购买最新型号的设备,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的要求。

3. 税务优惠:租金支付可以列为成本,从而减少纳税基础,降低了税务负担。

案例二:XYZ公司的车辆融资租赁背景XYZ公司是一家物流公司,需要更新其运输车辆。

然而,由于资金有限,XYZ公司无法全额购买所需车辆。

为解决这一问题,XYZ公司决定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获得所需车辆。

解析融资租赁公司与XYZ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合同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将购买车辆,并以租赁的形式提供给XYZ公司使用。

根据合同的约定,XYZ公司每月支付一定的租金,以使用车辆。

租期结束后,XYZ公司可以选择购买车辆或继续租赁。

这种融资租赁的方式对XYZ公司来说有以下优势:1. 资金灵活运用:XYZ公司无需一次性支付高额车辆购买费用,而是将费用分摊到每月租金中,有利于资金的灵活运用。

2. 车辆管理简便:由融资租赁公司负责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减轻了XYZ公司的运营负担。

3. 更新车辆能力:租期结束后,XYZ公司可以选择购买最新型号的车辆,以提高运输效率和降低维护成本。

总结起来,融资租赁是一种有效的资金筹措方式,对于企业来说具有灵活性、更新能力和税务优惠等优势。

融资租赁试题及答案解析

融资租赁试题及答案解析

融资租赁知识测试题一一、填空题(4 分×8=28分)1、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设备租赁等,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售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售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2、融资租赁是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部分或全部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

它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3、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但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下列 12 种为主,其中前 5 种为基本模由直接融资租赁、售后租回、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转租赁,后 7 种为创新模式由结构化共享租赁、风险租赁、捆绑式租赁、融资性经营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销售式租赁。

4、融资租赁通常涉及到三方,分别是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

5、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而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权。

6、融资租赁的出租人通过让渡使用权获取承租人的租金,而承租人通过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获取租赁物的使用权。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第4条第3款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法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的原则确定,但最短折旧年限不短于 3 年。

二、不定项选择题(3分×10=30分)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符合下列哪几项项标准的租赁,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ABCDE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C、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D、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企业融资租赁融资案例分析

企业融资租赁融资案例分析

企业融资租赁融资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家企业融资租赁融资案例分析:
企业:某机械制造公司
融资金额:1000万人民币
融资租赁品种:机器设备
融资期限:60个月
融资方案:该企业需要购买一批设备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原本想通过银行贷款来获得融资。

然而,由于该企业规模较小,信用评级不高,被银行拒绝融资申请。

后来,该企业选择了融资租赁,与一家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该租赁公司购买了设备并将其租给该企业,每月支付租金。

在60个月后,该企业有权购买设备。

分析:企业融资租赁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手段,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小、信用评级不高的企业来说,更为实际可行。

融资租赁可以提供灵活的融资期限和还款方式,减轻了企业的债务负担。

同时,融资租赁的利息通常比银行贷款更低,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在该案例中,该企业成功获得了1000万的融资,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竞争力。

租赁融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租赁融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大型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为A公司,被告为B公司。

A公司是一家从事工程设备租赁的企业,B公司是一家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

2018年3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A公司将一台大型设备租赁给B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18年4月起至2020年4月止。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10万元,租赁期满后设备归A公司所有。

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约定将设备交付给B公司使用。

二、案情分析1. 合同签订及履行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与B公司于2018年3月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了租赁期限、租金、设备交付等内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A公司按照约定将设备交付给B公司使用,B公司也按照约定支付了租金。

2. 纠纷产生2019年5月,B公司因项目资金紧张,导致无法继续支付租金。

A公司多次催促无果后,于2019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3.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过程中,A公司主张B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要求B公司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B公司辩称,由于项目资金紧张,导致无法支付租金,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4. 法律适用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为租赁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在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三、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明确、合法有效。

因此,法院认定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B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

因此,法院判决B公司支付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3. 合同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金融信托与租赁案例分析题答案

金融信托与租赁案例分析题答案

第一章案例分析题答案:1.(1)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迈天王选择遗嘱信托作为身后财产的规划手段,首要目的是防止他人侵占遗产,或是受益人任意挥霍以致未来生活无法保障。

选择遗嘱信托是明星们对家人良苦用心的体现,是为了保证受益人将来更长时间的生活有所保障而采用的遗嘱方式。

(2)从世界数百年信托发展史中看,遗嘱信托有三大好处,首先可将所有身后财产作最完善的配置;二,若子女没有妥善管理财务的能力,可避免遭他人觊觎而被侵占或是被短期内挥霍一空;最后,通过信托的方式还可将财产留给第三代。

此外信托还有节约资产处置成本、完善税务筹划,以及提升身份品味等功效。

2.(1)信托的作用是信托职能发挥的结果,包括:①代人理财的作用,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其特点:一是规模效益,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二是专家管理,信托财产的管理的运用均是由相关行业的专家来管理的,他们具有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掌握先进的理财技术,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信托财产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证。

②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由于信托制度可有效的维护、管理所有者的资金和财产,它具有很强的筹资能力,为企业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将储蓄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可有力的支持经济的发展。

③规避和分散风险的作用: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的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没有法律瑕疵,在信托期内能够对抗第三方的诉讼,保证信托财产不受侵犯,从而使信托制度具有了其他经济制度所不具备的风险规避作用。

④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一直以银行信用为主,这种状况存在着制度性、结构性缺陷,无法满足社会对财产管理和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的需要,而信托制度以独特的优势可最大限度满足这些需求。

⑤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通过设立各项公益信托,可支持我国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慈善等事业的发展。

融资租赁题库案例分析题

融资租赁题库案例分析题

1、案情概要:A与B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约定:A系水务公司,B根据A的指定购买一批水路管网设备,向A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约定租赁期间6年,租赁期间届满后A可以200万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但未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租赁期间届满后,A未向B支付留购款,B遂提起诉讼,要求A返还租赁物,或赔偿其相应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租赁物已无法返还,判令A赔偿B损失200万元;简要评析:我们认为,本案中,融资租赁合同仅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A可以200万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但未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根据合同法第250条的规定,租赁物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出租人;但由于租赁物是水路管网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已经附合于整个城市水路管网系统及土地,如果返还给出租人,其价值和使用价值都会极大贬损,实际上不具备返还的可行性;根据本条规定,租赁物应返还而无法返还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作出相应补偿,既然双方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可以200万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则可以判令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200万元,作为租赁物残余价值的补偿;2、案情概要:甲、乙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根据乙的要求从丙公司购买总价值为65万元的富士数码冲印设备Froniter340, 由丙公司负责向乙交付设备,甲向丙公司支付货款;在租赁期满、乙支付完全部租金后,乙向甲支付留购价格100元,甲向乙发出设备转让证书,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乙;租赁期间4年,租赁总额为元共48期,乙不能付款、停止付款、不能履行规定的条款时,甲有权要求乙立即偿还租金、损失金额、留购价格;同日,甲与丙公司签订富士数码冲印设备Froniter340的买卖合同,合同总额为65万元;上述合同签订后,甲向丙公司支付了货款65万元,丙公司向乙交付了富士数码冲印设备Froniter340一套,乙出具了设备验收报告;之后乙依约支付给甲预付租金、手续费和7期租金;期间,甲将该设备转让给丁;现丁起诉,称其善意取得该设备,并要求解除甲、乙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简要平息:本案甲、乙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故为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合同签订后,甲按约定向供货方支付了设备款,乙亦收到了设备,并进行了验收;乙依约交付了租金等费用,如期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由于在甲向丁转让设备前,甲、乙已就该设备合法成立了融资租赁合同,故丁受让的设备的所有权并不具备完整的权能,而是受到融资租赁合同的约束,因此,丁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主张不能成立;由于该设备属于动产,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该设备并未实际交付丁,故丁尚不能构成对设备的善意取得;如若丁在甲处购买该设备时,甲未如实告知丁该设备上设立有融资租赁合同,丁可以依法主张由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案情概要:2006年2月14日,大中公司与大华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大中公司根据大华公司的指定从新锐公司购买彩钢生产线设备一套,租赁给大华公司,租期五年,租金半年一付,首期租金100万元,以后每期租金50万元;同时,大中公司与新锐公司就彩钢生产线设备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价款为360万元,合同签订后付清货款180万元,3个月后将设备直接交付大华公司;因大中公司未按买卖合同约定给付货款,新锐公司经催告后于2006年4月15日向大中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大中公司遂起诉解除其与大华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诉讼中双方未能就重新签订买卖合同达成一致;法院审理认为,大中公司与大华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有效,买卖合同解除系大中公司过错所致;买卖合同解除后,大中公司无法提供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构成违约;作为买卖合同解除的过错方和融资租赁合同的违约方,大中公司无权解除合同;遂判决驳回了大中公司诉讼请求;简要评析:本案的核心问题是买卖合同解除后,解除权的分配问题;买卖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未能就重新订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意见,“重新订立买卖合同”这一义务亦不适合强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事实上陷于履行不能,固守解除权只能归守约方或无过错方享有的理念对于本案纠纷的处理并无实际意义,应判决解除双方融资租赁合同,并赋予大华公司违约赔偿请求权;4、案情概要:2011年4月1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A公司根据B公司的指定从柳工机械公司购买装载机一台,出租给B公司,价款318000元;B公司首付款79500元,租赁期间18个月,月租金14015元;承租方应按出租方的要求按时支付租金,如逾期支付,出租方则扣收逾期利息,出租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A公司按照约定交付了租赁物,B公司支付两期租金后未再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至A公司起诉时,B公司已欠付租金三期;A公司起诉请求解除双方融资租赁合同,判令B公司返还租赁物并给付到期租金及逾期利息;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融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B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A公司支付租金构成违约,A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有权解除合同;遂判决支持A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简要评析:A公司行使约定解除权符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正确;但应当注意的是,再本司法解释施行后,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应当审查当事人是否履行了催告程序,未经催告,不产生合同解除权;5、案情概要:东租公司与电子公司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东租公司购买一套生产设备,租赁给电子公司,租期3年,租金300万元,租金分6次给付,每半年给付一次;国合公司为电子公司的付款提供保证;电子公司如逾期支付租金,东租公司可要求即时付清全部租金或者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东租公司依约履行了购买并交付租赁物的义务,电子公司给付了两期租金,剩余租金逾期未支付;东租公司起诉请求电子公司给付全部租金及延迟利息,国合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认为,电子公司违约,应当给付全部租金及利息,但东租公司在明知承租人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没有依合同及时采取收回租赁物等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有一定责任,故国合公司只应对电子公司债务的70%承担连带责任;二审法院认为,认定东租公司未及时采取收回租赁物等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改判国合公司对电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简要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不可解约性,即承租人不能在租赁期间内无故退租;同时,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电子公司如逾期支付租金,东租公司可要求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者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可见“付清全部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都是东租公司可以选择适用的权利,而不是东租公司的义务;因此,东租公司未选择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不属于致使损失扩大的情形;6、案情概要: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出租人甲公司应按照承租人乙公司的要求,从国外购进高清液晶平板生产线及附属配件,租赁给乙公司,租金总额1118万美元,租赁5年,每3个月为一期;如乙公司不按期支付租金,甲公司可要求即时付清租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或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由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还约定了租金利率的调整和延付租金的罚款利息等其他条款;接着,甲公司将购进的全套设备全部运抵目的地,经开箱检验认定设备质量合格;但因生产原料从国外进口延期,未能按时开工生产,至案前逾期两个月未能支付租金;同期,国内液晶平板市场价格因需求旺盛一路看涨,甲公司有意与第三人合作自行生产高清液晶平板,遂将全部设备取回转运至第三人丙工厂并拒绝乙公司赔偿租金请求;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返还租赁物并赔偿相关损失;甲公司提起反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租金赔偿损失;简要评析:本案系在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出租人取回租赁物而发生的纠纷,甲公司作为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但其取回权的行使受到融资租赁合同一般不得中途解约等特性的限制,其行使取回权需受到正当性衡量标准的评价;表面上看,作为承租人的乙公司因原料进口延迟的原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相应的租金,属于违约行为,但逾期时间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且乙公司已以实际行动表示可以立即支付租金,并未根本违约;在此情况下,甲公司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自行和第三人合作生产,强行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的行为没有正当性理由,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并构成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的侵扰,其行为属于滥用取回权;出租人甲公司关于解除合同的诉讼主张不应得到支持,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向承租人乙公司返还租赁物并赔偿相应损失;丙工厂在本案中不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不应承担直接的民事责任;据此,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一、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当期剩余租金,并向甲公司支付延迟利息;二、甲公司向乙公司返还租赁物;三、甲公司向乙公司赔偿因无正当理由取回租赁物所造成的损失;四、驳回双方当事人其他诉讼请求;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出租人甲公司应按照承租人乙公司的要求,从国外购进高清液晶平板生产线及附属配件,租赁给乙公司,租金总额1118万美元,租期5年,每三个月为一期;如乙公司不按期支付租金,甲公司可要求即时付清租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或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由乙公司赔偿损失;双方还约定了租金利率的调整好延付租金的罚款利息等其他条款;接着,甲公司将购进的全套设备全部运抵目的地,经开箱检验设定设备质量合格;但因生产原料从国外进口延期,未能按时开工生产,至案前逾期两个月未能支付租金;同期,国内液晶平板市场价格因需求旺盛而一路看涨,甲公司有意与第三人合作自行生产高清液晶平板,遂将全部设备取回转运至第三人丙工厂并拒绝乙公司偿付租金请求;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和丙工厂返还租赁物并赔偿相关损失;甲公司提起反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租金赔偿损失;简要评析:本案系在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出租人取回租赁物而发生的纠纷;甲公司作为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但其取回权的行使受到融资租赁合同一般不得中途解约等特性的限制,其行使取回权需受到正当性衡量标准的评价;表面上看,作为承租人的乙公司因原料进口延迟的原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相应的租金,属于违约行为,但逾期时间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并乙公司已以实际行动表示可以立即支付租金,并未根本性违约;在此情况下,甲公司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自行和第三人合作生产,强行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的行为没有正当性理由,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并构成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的侵扰,其行为属于滥用取回权;出租人甲公司关于解除合同的诉讼主张不应得到支持,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向承租人乙公司返还租赁物并赔偿相应损失;丙工厂在本案中不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应承担直接的民事责任;据此,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一、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当期剩余租金,并向甲公司支付迟延利息;二、甲公司向乙公司返还租赁物;三、甲公司向乙公司赔偿因无正当理由取回租赁物所造成的损失;四、驳回双方当事人其他诉讼请求;8、简述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答: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是:承租的设备及设备的供货商是由承租人选定或指定的,租赁业务至少涉及两方当事人,需要签订两个或更多的合同,全额清偿,租期较长,不可解约性,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退租、续租和留购的选择权;9、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业务的区别答:1法律性质不同:应收账款质押不涉及应收账款的转让,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其法律价值在于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债权的安全和保障,是从属于借贷/融资法律行为的从法律行为;而保理是以应收账款的转让为核心,并兼具销售分户账管理、催收、信用风险控制及坏账担保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融资服务,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2法律后果不同:应收账款质押中,质权人行使质权后,若所收账款大于被担保的债权额,须将余额退还给出质人;如有不足,则质权人有权继续向出质人请求偿还不足部分;而保理业务发生后,保理商能否向第三债务人收回账款及收回多少,一般与原债权人无关回购型保理或保理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除外;3行使权利的条件和方式不同:前者必须是在承租人不按期归还租金的前提下,公司以质权人的身份向第三方债务人行使权利;而后者是保理商一般为银行在应收账款到期时以新债权人身份暗保理除外向原债务人行使权利;10、符合什么条件的应收账款适合设定应收账款质押答:通说认为,可出质的应收账款需具备三个条件:1要有可让与性;2限于金钱债权;3以已发生的应收账款为主;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列出了5种可出质的应收账款,即:1销售产生的债权;2出租产生的债权3服务产生的债权;4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5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我公司应以上述范围内的应收账款设立质押担保;特别指出是,目前我公司质押的应收帐款大多是尚未实际履行的债权债务关系,承租人是否能形成实际的应收债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应避免用这一类应收帐款合同作为项目质押;11、融资租赁的概念是什么答: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设备租赁等,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售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售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它以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取租金为条件,使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对租赁物取得部分或全部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它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12、融资租赁的特征是什么答: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1)、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对该设备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保证;(3)、出租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设备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13、融资租赁对承租人有什么好处1表外融资,保持资产负债率不变;2不影响在银行征信系统的信用3合理配置应税资源,平衡利税4加速折旧,节约或递延税赋 5提高企业资金的流动性,改善财务状况6期限较长,资金使用率提高 7灵活性大,手续简便 8属于新的融资方式,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较小9减轻资金压力,实行分期付款的效果14、融资租赁对出卖人有什么好处答:1对于出卖人来说,融资租赁是一种很好的一营销模式;融资租赁给出卖人的客户提供了优质的金融服务,使众多不能一次性或不愿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合理安排资金,产生更大购买出卖人产品的积极性,从而对扩大出卖人的销售起了促进作用;2融资租赁可以加快出卖人的自己循环、简化出卖人的设备回收程序、降低出卖人的风险;15、融资租赁对银行有什么好处答:1解决了贷款方式在控制风险和获取收益方面的许多不足,其特有的适用性大大拓宽了融资服务的对象和领域,原来许多不能融资的企业和项目通过融资租赁得以安全地操作,原来许多金融业无法获取收益的市场得到了稳定的高回报;这大大扩展了金融行业的服务范围;2银行与租赁公司合作,它面对的将不再只是单个企业,它将面对的是整个行业,面对一个很小的地域,而是面对全国市场;3银行与租赁公司合作,它也不再担心众多中小企业的业务所带来的复杂、烦琐与银行自身管理方式上的矛盾,可以轻装上阵、发挥所长,以批发为主;这将会降低管理运营成本降底与提高管理效率;银行与租赁公司合作,具有效改善银行信贷结构、加大投放规模、增加贷款收益、缓释和化解信贷风险等好处;。

(完整版)融资案例分析附答案

(完整版)融资案例分析附答案

1.某地自来水厂项目案例背景:某地的自来水厂项目是国家计委正式批准立项的第三个BOT试点项目,也是我国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中首例采用BOT方式兴建的试点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含80万吨/日的取水工程,40万立方米/日净水厂工程,27千米输水管道工程。

特性经营期不超过18年(含建设期),由法国水务和日本丸红株式会社组成的联合投标体中标。

项目合同结构:在该水厂BOT项目融资过程中,项目公司主要通过提供各种合同作为项目担保。

在该项目中,项目公司主要取得了以下合同:特许权协议:项目公司与所在地政府签订此协议,以明确项目公司据以融资、设计、建设项目设施,运营和维护水厂,并将项目设施移交给该厂所在地政府或其他指定人。

购水协议:由项目公司和该地政府指定授权的市自来水公司签订,用以规定自来水总公司的购水和付费,以及项目公司按照购水协议规定的标准净水质量提供40万立方米/日净水的义务。

交钥匙合同:由项目公司与总成本欧尚签订,用以规定购买设备及项目承建等内容。

融资文件:项目公司与格贷款人就项目的债务融资部分签订的协议。

保险协议:由于该水厂BOT项目结构、合同结构比较复杂,从而增加了风险分担安排的难度。

请问.(1)请分析该项目的项目融资结构,并画出融资结构图。

(2)分析该项目中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以及各自的利益及其可能的风险。

•成都市政府:减少债务负担和财政压力,吸引外资,引进新技术。

•发起人(股东):降低风险,稳定回收投资,进行利润分红。

•债权人:获取贷款利息,实现有限追索。

•项目公司:能够正常运营,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

•市自来水公司:通过净水销售获取利润。

•建筑承包人:获得建筑工程价款。

•保险商:分担风险,取得保险费用。

•1、汇率风险(风险承担方——建设期:承建方建设完工后:项目公司、贷款方和政府•)2、利率风险(风险承担方——贷款方、项目公司•)3、外币不可支付风险(风险承担方——外汇短缺风险:项目公司外汇汇出风险:政府、项目公司、贷款人)•4、通货膨胀(风险承担方——项目公司)(3)您认为还需要补充哪些协议?这个实在不知道了。

融资租赁法律案例分析(3篇)

融资租赁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从事机械设备制造的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购置一批先进的生产设备。

然而,由于资金短缺,甲方无法一次性支付设备的全部价款。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家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为了帮助甲方解决资金问题,双方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方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提供设备,甲方按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二、案情简介1. 甲方与乙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方以融资租赁方式向甲方提供价值500万元的设备,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总额为600万元。

2.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于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支付了首期租金。

3. 在租赁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生产无法顺利进行。

甲方多次与乙方协商,要求乙方更换设备或降低租金,但乙方以各种理由拒绝。

4. 甲方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争议焦点1. 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2. 乙方的违约责任3. 甲方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四、案例分析1. 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本案中,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双方主体资格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该合同合法有效。

2. 乙方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提供租赁物。

本案中,乙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正常生产,严重影响了甲方的利益。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更换设备或降低租金。

3. 甲方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案中,乙方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融资租赁(习题)

12融资租赁(习题)

[例1]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瑕疵案原告:环宇邮电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天津市同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06年2月14日,原、被告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从新锐公司购买总价值为650 000元的富士数码冲印设备Frontier340,由新锐公司负责向被告交付设备,原告向新锐公司支付货款,即使购销合同是以原告作为购货方与新锐公司签订的,原告只承担根据购销合同规定向新锐公司支付设备货款的责任,除此之外,购销合同规定的其他所有责任、义务,均由被告承担并履行,原告对设备不作任何陈述和保证,并且原告对设备的任何瑕疵不负任何责任,与设备的瑕疵相关的任何索赔应当在被告与新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直接解决,而不得牵涉原告;在租赁期满、被告支付完全部租金后,被告向原告支付留购价格100元,原告向被告发出设备转让证书,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被告;租赁期限4年,租金总额为694 043.52元(共48期),被告预付租金260 000元以冲抵后期租金,被告需支付租赁手续费45 205.33元,本息均等1个月支付一次,第1期至第30期各为14 459.24元,第31期租金为266.32元,被告迟延支付租金时,应按每日万分之四支付迟延利息,对于被告不能付款、停止付款、不能履行规定的条款时,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立即偿还租金、损失金额、留购价格。

同日,原告与新锐公司签订富士数码冲印设备Frontier340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新锐公司负责将设备交付给最终用户,交付地点为天津市,合同总金额为650 000元。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06年2月22日向新锐公司支付了货款650 000元,新锐公司于2006年4月向被告交付了富士数码冲印设备Frontier340一套,被告出具了设备验收报告,并支付给新锐公司预付租金和手续费共计305 205.33元,新锐公司将该笔款项支付给了原告。

此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了7期租金,剩余租金一直未支付,故原告起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融资租赁题库案例分析题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1、案情概要:A与B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约定:A系水务公司,B根据A的指定购买一批水路管网设备,向A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约定租赁期间6年,租赁期间届满后A可以200万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但未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

租赁期间届满后,A未向B支付留购款,B遂提起诉讼,要求A返还租赁物,或赔偿其相应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租赁物已无法返还,判令A赔偿B损失200万元。

简要评析:我们认为,本案中,融资租赁合同仅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A可以200万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但未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归属,根据《合同法》第250条的规定,租赁物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出租人。

但由于租赁物是水路管网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已经附合于整个城市水路管网系统及土地,如果返还给出租人,其价值和使用价值都会极大贬损,实际上不具备返还的可行性。

根据本条规定,租赁物应返还而无法返还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作出相应补偿,既然双方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可以200万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则可以判令承租人支付给出租人200万元,作为租赁物残余价值的补偿。

2、案情概要:甲、乙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根据乙的要求从丙公司购买总价值为65万元的富士数码冲印设备Froniter340, 由丙公司负责向乙交付设备,甲向丙公司支付货款;在租赁期满、乙支付完全部租金后,乙向甲支付留购价格100元,甲向乙发出设备转让证书,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乙;租赁期间4年,租赁总额为元(共48期),乙不能付款、停止付款、不能履行规定的条款时,甲有权要求乙立即偿还租金、损失金额、留购价格。

同日,甲与丙公司签订富士数码冲印设备Froniter340的买卖合同,合同总额为65万元。

上述合同签订后,甲向丙公司支付了货款65万元,丙公司向乙交付了富士数码冲印设备Froniter340一套,乙出具了设备验收报告。

之后乙依约支付给甲预付租金、手续费和7期租金。

期间,甲将该设备转让给丁。

现丁起诉,称其善意取得该设备,并要求解除甲、乙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

简要平息:本案甲、乙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故为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在合同签订后,甲按约定向供货方支付了设备款,乙亦收到了设备,并进行了验收。

乙依约交付了租金等费用,如期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

由于在甲向丁转让设备前,甲、乙已就该设备合法成立了融资租赁合同,故丁受让的设备的所有权并不具备完整的权能,而是受到融资租赁合同的约束,因此,丁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主张不能成立。

由于该设备属于动产,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该设备并未实际交付丁,故丁尚不能构成对设备的善意取得。

如若丁在甲处购买该设备时,甲未如实告知丁该设备上设立有融资租赁合同,丁可以依法主张由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案情概要:2006年2月14日,大中公司与大华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大中公司根据大华公司的指定从新锐公司购买彩钢生产线设备一套,租赁给大华公司,租期五年,租金半年一付,首期租金100万元,以后每期租金50万元。

同时,大中公司与新锐公司就彩钢生产线设备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价款为360万元,合同签订后付清货款180万元,3个月后将设备直接交付大华公司。

因大中公司未按买卖合同约定给付货款,新锐公司经催告后于2006年4月15日向大中公司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大中公司遂起诉解除其与大华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诉讼中双方未能就重新签订买卖合同达成一致。

法院审理认为,大中公司与大华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有效,买卖合同解除系大中公司过错所致。

买卖合同解除后,大中公司无法提供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构成违约。

作为买卖合同解除的过错方和融资租赁合同的违约方,大中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遂判决驳回了大中公司诉讼请求。

简要评析:本案的核心问题是买卖合同解除后,解除权的分配问题。

买卖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未能就重新订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意见,“重新订立买卖合同”这一义务亦不适合强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事实上陷于履行不能,固守解除权只能归守约方或无过错方享有的理念对于本案纠纷的处理并无实际意义,应判决解除双方融资租赁合同,并赋予大华公司违约赔偿请求权。

4、案情概要:2011年4月10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A公司根据B公司的指定从柳工机械公司购买装载机一台,出租给B公司,价款318000元。

B公司首付款79500元,租赁期间18个月,月租金14015元。

承租方应按出租方的要求按时支付租金,如逾期支付,出租方则扣收逾期利息,出租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

A公司按照约定交付了租赁物,B公司支付两期租金后未再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至A公司起诉时,B公司已欠付租金三期。

A公司起诉请求解除双方融资租赁合同,判令B公司返还租赁物并给付到期租金及逾期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融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B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A公司支付租金构成违约,A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有权解除合同。

遂判决支持A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简要评析:A公司行使约定解除权符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正确。

但应当注意的是,再本司法解释施行后,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应当审查当事人是否履行了催告程序,未经催告,不产生合同解除权。

5、案情概要:东租公司与电子公司签订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东租公司购买一套生产设备,租赁给电子公司,租期3年,租金300万元,租金分6次给付,每半年给付一次。

国合公司为电子公司的付款提供保证。

电子公司如逾期支付租金,东租公司可要求即时付清全部租金或者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东租公司依约履行了购买并交付租赁物的义务,电子公司给付了两期租金,剩余租金逾期未支付。

东租公司起诉请求电子公司给付全部租金及延迟利息,国合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电子公司违约,应当给付全部租金及利息,但东租公司在明知承租人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没有依合同及时采取收回租赁物等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有一定责任,故国合公司只应对电子公司债务的70%承担连带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认定东租公司未及时采取收回租赁物等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改判国合公司对电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简要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不可解约性,即承租人不能在租赁期间内无故退租。

同时,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电子公司如逾期支付租金,东租公司可要求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者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可见“付清全部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都是东租公司可以选择适用的权利,而不是东租公司的义务。

因此,东租公司未选择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不属于致使损失扩大的情形。

6、案情概要: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出租人甲公司应按照承租人乙公司的要求,从国外购进高清液晶平板生产线及附属配件,租赁给乙公司,租金总额1118万美元,租赁5年,每3个月为一期。

如乙公司不按期支付租金,甲公司可要求即时付清租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或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由乙公司赔偿损失。

双方还约定了租金利率的调整和延付租金的罚款利息等其他条款。

接着,甲公司将购进的全套设备全部运抵目的地,经开箱检验认定设备质量合格。

但因生产原料从国外进口延期,未能按时开工生产,至案前逾期两个月未能支付租金。

同期,国内液晶平板市场价格因需求旺盛一路看涨,甲公司有意与第三人合作自行生产高清液晶平板,遂将全部设备取回转运至第三人丙工厂并拒绝乙公司赔偿租金请求。

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返还租赁物并赔偿相关损失。

甲公司提起反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租金赔偿损失。

简要评析:本案系在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出租人取回租赁物而发生的纠纷,甲公司作为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但其取回权的行使受到融资租赁合同一般不得中途解约等特性的限制,其行使取回权需受到正当性衡量标准的评价。

表面上看,作为承租人的乙公司因原料进口延迟的原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相应的租金,属于违约行为,但逾期时间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且乙公司已以实际行动表示可以立即支付租金,并未根本违约。

在此情况下,甲公司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自行和第三人合作生产,强行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的行为没有正当性理由,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并构成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的侵扰,其行为属于滥用取回权。

出租人甲公司关于解除合同的诉讼主张不应得到支持,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向承租人乙公司返还租赁物并赔偿相应损失。

丙工厂在本案中不是融资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不应承担直接的民事责任。

据此,人民法院判决如下:一、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当期剩余租金,并向甲公司支付延迟利息;二、甲公司向乙公司返还租赁物;三、甲公司向乙公司赔偿因无正当理由取回租赁物所造成的损失;四、驳回双方当事人其他诉讼请求。

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出租人甲公司应按照承租人乙公司的要求,从国外购进高清液晶平板生产线及附属配件,租赁给乙公司,租金总额1118万美元,租期5年,每三个月为一期。

如乙公司不按期支付租金,甲公司可要求即时付清租金的一部分或全部,或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并由乙公司赔偿损失。

双方还约定了租金利率的调整好延付租金的罚款利息等其他条款。

接着,甲公司将购进的全套设备全部运抵目的地,经开箱检验设定设备质量合格。

但因生产原料从国外进口延期,未能按时开工生产,至案前逾期两个月未能支付租金。

同期,国内液晶平板市场价格因需求旺盛而一路看涨,甲公司有意与第三人合作自行生产高清液晶平板,遂将全部设备取回转运至第三人丙工厂并拒绝乙公司偿付租金请求。

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和丙工厂返还租赁物并赔偿相关损失。

甲公司提起反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租金赔偿损失。

简要评析:本案系在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出租人取回租赁物而发生的纠纷。

甲公司作为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但其取回权的行使受到融资租赁合同一般不得中途解约等特性的限制,其行使取回权需受到正当性衡量标准的评价。

表面上看,作为承租人的乙公司因原料进口延迟的原因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相应的租金,属于违约行为,但逾期时间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并乙公司已以实际行动表示可以立即支付租金,并未根本性违约。

在此情况下,甲公司为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自行和第三人合作生产,强行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的行为没有正当性理由,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并构成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的侵扰,其行为属于滥用取回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