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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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为了保障商业建筑的安全,防止火灾的发生和扩散。

下面是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1. 建筑材料选择:商业建筑应选择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的建筑材料。

墙体、楼板和屋面应选择防火等级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

2. 防火隔离:商业建筑应根据不同的功能区域设置防火隔离设施,如防火墙和防火门。

防火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材料,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

3. 安全疏散通道:商业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安全疏散通道。

通道内应设置防火门,并保持畅通。

疏散通道的宽度应满足规范的要求,方便人员迅速疏散。

4. 防烟排烟:商业建筑应设置防烟设施,如防烟楼梯间和防烟走廊。

防烟楼梯间应密封好,能够有效阻止烟气进入楼梯间。

防烟走廊应有良好的排烟系统,确保烟气迅速排出。

5. 消防设备:商业建筑应设置完善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消防设备应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布置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6. 电气设备安全:商业建筑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要求。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保证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和电气设备的接地可靠性。

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排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7. 消防通道和泊车设置:商业建筑应设置消防通道和泊车位。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被障碍物堵塞。

泊车位应符合规范的要求,保证消防车辆在火灾时能够及时到达。

8. 告警系统:商业建筑应设置火灾告警系统。

告警系统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信号,以便人员及时疏散和消防人员及时灭火。

以上是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商业建筑的防火安全性,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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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范了借用条件,是一条重要的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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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改动条款
旧规范
《建规》
《高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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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改动条款
旧规范
《建规》
注:新规范建筑层数指的是建筑层数,不是第几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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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改动条款
旧规范
《建规》
X0.7
X0.7
X0.5~0.7
X0.5~0.7
解析
该规定使防火分区的划分与使用功能结合得更加紧密,有效的解决了设计 过程中防火分区与功能分区脱节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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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术语、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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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改动条款
通过这条规定,建筑主体投影以下将不能再作为裙房进行设计。 旧规范
《高规》 2.0.1 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附属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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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化与改动总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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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与改动总述
•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 将住宅建筑的高、多层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 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术结构建筑的防火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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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规范
《高规》 5.1.1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 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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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新增条款
……
注:只有九条全符合才能叫有顶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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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新增条款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学习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为避免商业建筑火灾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标准。

商业建筑包括商场、写字楼、酒店、超市等公共场所。

由于商业建筑通常存在大量人员聚集、贵重物品储存和密闭空间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甚至会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因此,制定一系列商业建筑防火规范对于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一、建筑设计与布置1、建筑平面布置商业建筑平面布置应具有灵活性,能快速疏散群众,疏散路线要直通室外,并且加上明显的疏散指示灯,保证疏散顺畅、快捷。

同时,不同楼层间需有紧急疏散设施,如逃生楼梯和紧急电梯等。

2、照明和通风商业建筑应保证照明和通风良好。

饱和氧气和通风良好的空气对于防火和疏散非常重要。

商业建筑内应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柜和消防栓等设施,以供灭火和补给水源。

3、防火门商业建筑中的每个楼层及公共走廊之间应该安装防火门。

防火门应具有防止烟雾、火焰通过的隔离效果。

二、电气安全设计1、电气线路规划电气线路应布置在可靠的安全位置,在布线过程中,应注意避免过度负载和过度热量以及氧气不足的问题。

电气线路系统应在工作时定期检验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防止线路短路、过载等问题。

2、用电设备防火要求使用电气设备时,最好使用带试保险和漏电保护的电器,防止因过载或漏电引发火灾。

商业建筑的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安全。

三、消防系统1、移动式灭火装备商业建筑内部应设置适量的消防器材,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开展有效的灭火工作。

这些设备包括手提式灭火器、灭火器柜、消防栓等。

2、自动灭火装置商业建筑中的高度危险区域应配置相应的自动灭火系统,如灭火器、炮、雾状灭火系统等。

四、其它1、防火材料在商业建筑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使用制造防火材料,比如防火涂料和防火板等进行建筑装修。

这些防火材料可以在火灾风险环境中保护建筑物的安全,减少火势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

2、火灾检测和报警商业建筑应配备有效的火灾检测和警报系统,发生火灾时,这些系统可以及时发出警报,并减少火灾的危害。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关于2017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下面是店铺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2017年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1总则1.0.1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的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4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厂房;6仓库;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可燃材料堆场;10城市交通隧道。

注:1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2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1.0.3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1.0.4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倪照鹏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倪照鹏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火灾事故教训
技术进步
随着消防科技的发展,新型的消防设 备和材料不断涌现,为提高建筑防火 性能提供了有力支持。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火 灾事故,暴露出建筑防火设计方面存 在诸多问题,亟需完善相关规范。
规范目的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提高建筑设计防火标准,降低火灾风险,减少火灾事故造成 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疏散
新规范对安全疏散距离、宽度和出口数量等进行 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 地撤离。
消防设施与器材
新规范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和使用进行了更 为明确的规定,以提高灭火效率和减少火灾损失 。
修改原因与影响分析
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的要求 越来越高,需要更加严格和细致的规范来保障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
分隔设施
建筑的内部和外部应设置有效的分隔设施,如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等,以 阻隔火势的蔓延。
安全疏散与避难设计
安全疏散
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应满足规范要求,保证人员在火灾时能够快速、安 全地疏散。
避难设计
对于一些高层建筑或大空间建筑,应设置避难层或避难间,为人员提供暂时的安 全避难场所。
建筑构造与消防设施
VS
详细描述
工业园区内工厂众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 材料和设备易燃易爆,火灾风险较高。新 版防火规范对工业园区的生产车间、仓库 、危险品存放场所等进行了严格的防火规 定,提高了工业园区的火灾防范能力,减 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案例四:公共设施设计
总结词
新版防火规范在公共设施设计中注重提高建 筑的火灾防控能力和应急疏散能力,保障公 众的安全。
倪照鹏新版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商业建筑应根据建筑面积和功能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都应有独立的疏散通道,并设有防火门、防火墙等防火设施,以隔离火灾蔓延。

2.防火门和防火墙:商业建筑的防火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一定的防火时间,能有效阻挡火灾的蔓延。

防火墙应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使用功能进行设置,以防止火灾烟气和火势的扩散。

3.电气系统的防火设计:商业建筑的电气系统应采取防火措施,如电缆穿越防火墙处应采用防火套管,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减少电气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商业建筑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当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报警,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建筑物内应配备适当数量和种类的灭火器、灭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灭火设施。

5.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商业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6.应急照明和标志系统:商业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防火门等应配备应急照明和标志系统,当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和指引,以方便人员疏散。

7.防止火灾的设计和装修:商业建筑的设计和装修应符合防火规范,如使用阻燃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合理设置照明设施,避免电路过载等,以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8.定期检查和维护:商业建筑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如检查防火门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正常等,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

总结起来,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主要包括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防火门和防火墙、电气系统的防火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标志系统、防止火灾的设计和装修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等内容。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规范,才能有效预防火灾的发生,保障建筑物及人员的安全。

现行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现行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二、规范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本规范的编制工作从二OO四年初启动准 备工作至O六年九月市建委批准颁布,经历 了筹备立项、调研和编制大纲、编制和报批 四个阶段。 (一)筹备立项阶段
2004年3月份召开了筹备会,确定了主 编单位和参编人员;4月份完成了地标的申请 立项工作;确定了编制经费来源。
(二)调研和编制大纲阶段
4)封闭式防火隔离区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 分隔,各个防火分区进入该防火隔离区处应设置面积不小于 12m2的防烟前室,其通向防烟前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或耐 火极限≥3.00h的防火卷帘门侧加设甲级防火门;
5) 封闭式防火隔离区及前室应设加压送风系统。
封闭式防火隔离区
4、适当放宽了防火分区的划分标准
在进行安全出口宽度计算时,若按照使
用中的实际商业营业厅面积或比例,套用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人员密度指标计 算出的结果通常高于建设和设计单位的心 理承受能力和经验值,为了满足计算结果 需要,各单位对《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 营业厅面积的理解由此出现不同,常见的 如:
采取扣除自动扶梯、设备房等辅助建筑
二级
不燃烧体 3.0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1.00 不燃烧体 0.50 不燃烧体 2.50 不燃烧体 1.50
板注:承单重层楼大板型、商疏散业楼建梯筑、采屋顶用承钢重结构构件时,承不燃重烧柱体耐1.火50极限为不2燃.0烧0h体。1.50
2、加大了涉及A类多层大型商业建筑的防火间 距
大型商业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在《高规》的基础上做 了适当的调整:
一、本规范的编制背景 二、本规范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三、本规范的主要特色
一、规范编制背景
近年来,随着重庆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 济的繁荣,各区(市、县)相继建成了不少大型综 合商场和购物中心。它们发展了传统商场的功能和 形式,不仅功能齐全丰富,集餐饮、娱乐、旅游、 文化、艺术等消费功能于一体,而且形式多样,与 早期的商业建筑相比,很多大型商业建筑都具有体 量大、功能复杂的特点。从近年来的大型商业建筑 消防设计情况来看,建设、设计和消防部门在执行 现行《高规》、《建规》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时,常遇到以下问题: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总则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发展状况,制定本规范。

1.0.2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本规范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业建筑。

1.0.4商业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应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1.0.5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商业建筑commercialbuilding为人们进行商业活动提供空间场所的建筑类型之统称。

通常由营业厅和辅助用房组成。

2.0.2营业厅salesarea商业建筑中进行商品销售活动的主要使用空间。

2.0.3柜架式营业厅shelf-typesalesarea营业厅内无固定隔断,采用柜台、货架等展示商品的销售方式。

2.0.4商铺式营业厅mall-typesalesarea营业厅内采用隔断将其空间分成若干个独立商铺。

2.0.5安全出口safetyexit供人员安全疏散至直通室外的各类楼梯的出口和直通其它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2.0.6疏散通道passageforevacuation用于人员疏散通行至安全出口或相邻防火分区的通道。

2.0.7避难通道passageforfire-protection设置有防烟等设施,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出口的疏散通道。

2.0.8安全疏散通道safetypassageforevacuation直接连接首层楼梯(间)到室外出口的通道。

2.0.9疏散集散区evacuationbufferzone商业营业厅内疏散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缓冲、集散区域。

2.0.10敞开楼梯openstair楼梯不用建筑构件封闭,敞开在使用空间中的楼梯。

2.0.11敞开楼梯间openstaircase楼梯的进入端敞开,其它三个面用建筑构件封闭的楼梯间。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目次1.总则2.术语3.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3.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3.2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总平面布局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4.4平面布置5.防火防烟分区5.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5.6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5.7防烟分区6.安全疏散6.1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6.2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6.3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6.4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6.5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7.建筑构造7.1 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7.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7.3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7.4 楼梯间7.5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8.1 小型商业用房分类8.2 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8.3 小型商业用房安全疏散要求9.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9.1 基本规定9.2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9.3 室外消防给水9.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防烟、排烟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10.1 防烟设计10.2 排烟设计10.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 电气11.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1.2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11.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发展状况,制定本规范。

1.0.2 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业建筑。

1.0.4 商业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应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

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

新版商业建筑防火设计综合规范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 目次1.总则2.术语3.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3.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3.2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总平面布局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4.4平面布置5.防火防烟分区5.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5.6营业厅及仓库的防火分隔5.7防烟分区6.安全疏散6.1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6.2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6.3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6.4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6.5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7.建筑构造7.1 外墙灭火救援窗及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7.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7.3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7.4 楼梯间7.5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8.1 小型商业用房分类8.2 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8.3 小型商业用房安全疏散要求9.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9.1 基本规定9.2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9.3 室外消防给水9.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防烟、排烟及采暖通风、空气调节10.1 防烟设计10.2 排烟设计10.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 电气11.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1.2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11.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发展状况,制定本规范。

1.0.2 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业建筑。

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标准

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标准

新版商业建筑防火设计综合规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目次1.总则2.术语3.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3.1商业建筑规模分类3.2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总平面布局规定4.2防火间距4.3消防车道4.4平面布置5.防火防烟分区5.1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5.2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3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4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5.5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5.6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5.7防烟分区6.安全疏散6.1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6.2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6.3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6.4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6.5 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7.建筑构造7.1 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7.2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7.3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7.4 楼梯间7.5 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8.1 小型商业用房分类8.2 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8.3 小型商业用房安全疏散要求9.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9.1 基本规定9.2 室消火栓给水系统9.3 室外消防给水9.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防烟、排烟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10.1 防烟设计10.2 排烟设计10.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 电气11.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1.2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11.3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1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发展状况,制定本规。

1.0.2 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业建筑。

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则

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则

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则
建筑材料选择
- 选择阻燃性能良好的材料,如阻燃涂料、阻燃板材等。

这些材料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减缓火势蔓延的速度。

- 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如木材、塑料等。

如果必须使用,应采取额外的防火措施,如使用阻燃剂进行处理。

建筑结构设计
- 设计合理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迅速逃生。

- 在建筑物中设置灭火设备,并确保其易于操作和维护。

- 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如使用防火墙、防火隔离等措施来减少火势蔓延的可能性。

电气系统设计
- 采用符合防火标准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确保其不会成为火灾的起因。

- 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电路短路引发火灾。

疏散和逃生设计
- 设计合理的疏散路线和出口,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离开建筑物。

- 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以便人员能够迅速找到逃生的方向。

灭火系统设计
- 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用途选择适当的灭火系统,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 确保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保持灭火器材的完好状态。

建筑使用管理
- 加强建筑物的日常管理,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灭火通道的畅通。

- 进行定期的防火演练,提高人员的火灾应急能力。

以上是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则的要点,建筑设计者和管理者应当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最大的安全保护。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解读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解读新规施行后的住宅建筑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必须按照新规执行,假设之前已通过消防机构审核或者备案的工程可按照原来的旧标准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23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45-95(2023年版)相比,本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化: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构造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标准了木构造建筑的防火要求;3.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4.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5.适当进步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6.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展平安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7.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8.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程度蔓延的相关要求。

专家对于新标准的解读如下:1、关于《建筑设计防火标准》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合并,两本标准的某些条文规定不一致,有的是合理的,因为《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强调“外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强调“自救”。

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水箱的设置高度,《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强调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是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规定水箱设在建筑物最高位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强调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

2、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强调设置;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对超过消防车供水才能的楼层不强调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

新版《建筑防火规范》图文解读+旧版对比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在2015年5月1日正式执行。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
至于新版到底进行了哪些变化和调整?
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

解析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

解析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

解析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1. 引言《商业建筑设计规范》是我国商业建筑领域的重要规范文件,对商业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的规定。

2023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在继承以往版本的基础上,针对新时代商业建筑的发展需求和新技术的应用,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更新。

本文将详细解析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2. 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2023版》的主要内容2.1 总则新版规范对商业建筑的定义进行了明确,指出商业建筑是指为满足购物、餐饮、娱乐、服务等功能需要而建设的建筑。

同时,明确了商业建筑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功能合理、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美观大方等。

2.2 设计要求新版规范对商业建筑的设计要求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包括建筑布局、空间组织、交通流线、防火安全等方面。

2.2.1 建筑布局商业建筑的布局应根据功能需求和业态特点进行合理规划,保证各功能区域之间的联系和分隔,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同时,应充分考虑商业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实现与城市空间的融合。

2.2.2 空间组织商业建筑内部空间的组织应充分考虑顾客和员工的使用需求,提高空间的使用效率和舒适度。

同时,应注重空间的艺术性和创新性,打造具有特色的商业环境。

2.2.3 交通流线商业建筑的交通流线应简洁明了,便于顾客和员工的出行。

同时,应充分考虑各类交通工具的停放和充电需求,提高商业建筑的便捷性。

2.2.4 防火安全商业建筑的防火安全设计是建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版规范对防火分区、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商业建筑的安全性。

2.3 施工与验收新版规范对商业建筑的施工和验收环节进行了规定,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方面。

2.3.1 施工工艺商业建筑的施工应遵循规范要求的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确保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2.3.2 施工质量商业建筑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建筑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

2016.4.25新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

2016.4.25新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比

6.0.5 超过 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 2000 个座位的 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 3000㎡ 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 置环形消防车道。 6.0.6 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占地面积大于 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 积大于 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6.0.8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 道。
多层建筑图例
3、建筑高度的计算规则:
主要区别在于局部突出屋面部位,新规范中明确了不计入 建筑高度的条件是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而老规范应为对建筑分类是按照层数进行的,所以未涉及建筑 高度计算只涉及层数计算。这里主要是随着建筑分类由层数变 为高度以后的进行的相应改变。
新规 原规 A.0.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 1、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 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的高度; A.0.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 2、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 时,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 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的高度; 3、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 2 、高层建筑的定义: A.0.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应按上述方 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瞭 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 A.0.4、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 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 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 度内。 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 4、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 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 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 1.5m 者,建筑底 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 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 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 A.0.5、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 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 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 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 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 的跃层,可按 1 层计,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 2 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计入建筑高度: A.0.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 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 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 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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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商业建筑设计规范与防火规范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新版商业建筑防火设计综合规范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commercial buildings目次1.总则2.术语3.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商业建筑规模分类耐火等级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总平面布局规定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平面布置5.防火防烟分区防火分区的一般规定多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商业建筑防火分区地下商业建筑防火分区商业建筑连通空间的防火分区营业厅与仓库的防火分隔防烟分区6.安全疏散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面积计算商业建筑营业部分顾客人数的计算商业建筑营业部分疏散宽度的计算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出口数量要求商业建筑营业部分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7.建筑构造外墙灭火救援窗与屋顶临时避难平台设置要求防火墙、隔墙和楼板防火门和防火卷帘楼梯间电梯、自动步道、消防电梯8. 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小型商业用房分类小型商业用房一般规定小型商业用房安全疏散要求9.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基本规定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给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 防烟、排烟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防烟设计排烟设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 电气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电力线路及电气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1 总则为了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结合我省商业建筑发展状况,制定本规范。

各类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本规范适用于全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业建筑。

商业建筑的内部装修设计应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商业建筑 commercial building为人们进行商业活动提供空间场所的建筑类型之统称。

通常由营业厅和辅助用房组成。

营业厅 sales area商业建筑中进行商品销售活动的主要使用空间。

柜架式营业厅 shelf-type sales area营业厅内无固定隔断,采用柜台、货架等展示商品的销售方式。

商铺式营业厅 mall-type sales area营业厅内采用隔断将其空间分成若干个独立商铺。

安全出口 safety exit供人员安全疏散至直通室外的各类楼梯的出口和直通其它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疏散通道 passage for evacuation用于人员疏散通行至安全出口或相邻防火分区的通道。

避难通道 passage for fire-protection设置有防烟等设施,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出口的疏散通道。

安全疏散通道 safety passage for evacuation直接连接首层楼梯(间)到室外出口的通道。

疏散集散区 evacuation buffer zone商业营业厅内疏散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缓冲、集散区域。

敞开楼梯 open stair楼梯不用建筑构件封闭,敞开在使用空间中的楼梯。

敞开楼梯间 open staircase楼梯的进入端敞开,其它三个面用建筑构件封闭的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 enclosed staircase用建筑构配件封闭,能防止烟气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 enclosed staircase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如在防火墙上此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防火分区 fire compartment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防烟分区 smoke bay在建筑内部屋顶或顶板、吊顶下采用具有挡烟功能的构配件进行分隔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蓄烟能力的空间。

商住楼 business-living building底部商业营业厅与居住建筑组成的多层或高层建筑。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serving cubby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该防火单元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楼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防火隔间有什么要求应明确。

3 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和耐火等级商业建筑规模分类商业建筑的规模,按建筑面积应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应符合表的规定。

商业建筑规模分类表商业建筑通常由营业和辅助用房(包括临时仓储部分)二部分组成,各自所占比例按其业态和商业建筑所处的地段来决定。

耐火等级特大型、大型商业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耐火等级,单层的大型商业建筑可为二级耐火等级。

中型、小型商店和菜市场应为二级耐火等级,当层数不超过二层和设置在多层建筑中的一、二层时可为三级耐火等级。

当菜市场为独立建造的单层建筑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小于600 m2时,其耐火等级可为四级。

地下、半地下商业建筑的耐火等级均应为一级耐火等级。

商业建筑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物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的规定。

表商业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注:耐火等级为一、二、三级的商业建筑不应采用木柱承重,以木柱承重且以难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商业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高层商业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表的规定提高。

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总平面布局规定商业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商业建筑的规模、业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确定其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商业建筑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地应与城市道路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并与城市道路相连接,基地道路应有4米以上的宽度,以满足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要求。

2 中型及中型以上的商业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6周边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个面的城市道路相邻接。

2 大型、特大型商业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应按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留有适当的集散场地,且集散场地应直接临接城市道路,避免对城市正常交通的影响。

商业建筑不宜设在有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和甲、乙、丙类液体和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设在商业建筑内的汽车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执行。

4.2防火间距商业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商业建筑与相邻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当建筑外墙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后,其防火间距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条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条适当减少或贴邻。

4.2.2特大型多层商业建筑与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至少应满足13米,与高层建筑的裙房和多层民用建筑的间距至少应满足9米。

商业建筑与厂(库)房等其它类建筑、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相关要求执行。

4.3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1 特大型商业建筑必须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 高层商业建筑和大型多层商业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商业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 当未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且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的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4 有封闭内院的商业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超过80m。

5 商业建筑的封闭内院,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

6 室外步行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宜在每间距小于160m处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车道(包括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距商业建筑的外墙宜大于和小于10米,且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2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不得小于8M。

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3 消防车道路面(包括消防扑救场地)以下管道、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4 消防车道可与交通运输道路结合设置,为运输需要而设置必要的设施时,首先必须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5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附近应设置消防车道。

特大型商业建筑和高层商业建筑应结合消防车道设置建筑的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消防扑救面,消防扑救面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扑救面一侧裙房、门厅和建筑突出物其进深不应大于4m。

2 消防扑救面范围内应设有商业建筑的主要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的出入口。

3 消防扑救面外墙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玻璃幕墙底部出入口处应采取设置雨篷等防止玻璃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消防扑救面一侧应设置室外消防扑救场地,消防扑救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扑救场地的长度不得小于15米,进深不应小于8米,离建筑外墙边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

2 消防扑救场地的坡度不应大于3%。

3 消防扑救场地不应布置有任何架空线缆、高大树木、室外停车场和妨碍消防扑救的障碍物。

4.4平面布置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应采用隔墙和非燃烧体楼板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应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

如因疏散距离过长需要借用除住宅外其它部位的楼梯间时,应在楼梯间设置甲级防火门。

其疏散通道宽度和疏散门宽度不应重复计入商店建筑部分总安全出口宽度。

商业建筑内的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且不应贴临厨房、电器等设备用房。

当儿童活动场所建筑面积大于2500㎡时,宜设置单独的安全出口。

商品、货柜和广告条幅的设置不得影响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具、水喷淋喷头、机械排烟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室内消防设施的使用。

建筑外墙室外大型广告牌和条幅的设置不得影响室内的自然排烟和建筑物的消防扑救。

广告牌和条幅宜采用难燃材料,并易于破拆。

中型及中型以上商业建筑内不得使用、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气罐),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商住楼中的商业用房和地下商店不应经营、使用和储存火灾危险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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