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收东财第四版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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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借款费用(非资本性借款) 工资薪金 “三项”基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18.5%) 公益、救济性捐赠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新产品、新工艺、 固定资产租赁费(经营租赁)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新技术的开发支出可按实际 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 支出加计50%扣除 汇兑损益 企业雇佣残疾人,可按照实 管理费 际给残疾发放工资的100%加 转让资产的费用 劳保支出 计扣除 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
税收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20%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Page8
小型微利企业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且:
工业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Page3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是收益环节课税 “两税合一”的背景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比较复杂 按年计算、分期预缴 量能负担
Page4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制度
纳税人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外国企业是非居民纳 税人;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在 中国注册成立的,是居 民纳税人。
Page24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管理不善毁 损一批库存原材料。账面成本10139.5元(含运 输费139.5,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保险公司 理赔8000元,损失得到税务机关的审核和确认, 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为? 不得抵扣的进行税额=(10139.5-139.5) ×17%+139.5×11%=1715.3 可扣除的损失金额= 1715.3+10139.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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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利润总额为300万,当年 直接到受灾现场发放慰问金10万元,通过政府 机关对受灾地区捐赠30万,其可在税前扣除的 公益性捐赠支出有多少? 当年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限额为 300×12%=36万。大于实际捐赠的30万,可以 全部扣除。直接发放的慰问金不得扣除。
2011年某居民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 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 际发生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该企 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金额是多少? 解:发生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不影响销售收 入的确定。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接受捐赠收入 均属于营业外收入,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 基数。确定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2000(万元)。 限额计算:2000×15%=300(万元)< 240+240+80=320(万元)。 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 传费金额是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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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向银行借款4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 从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支付当年全年还款利息 32万元。该厂房与2011年10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并 交付使用,11月30日做完结算。不考虑折旧问题,该 企业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解:固定资产构建期间的合理的利息费用应予以资 本化,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该企业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32÷12×2=5.3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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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收入总额的确定 扣除项目
不准扣除的项目 准予扣除的项目 资产的税务处理(略) 企业债务重组、合并与清算(略) 亏损的弥补
Page11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收入形式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仍然是收入总额的一部分 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其他按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免税收入 P357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益收入 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其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股息、红利收益 非盈利组织的收入
征税对象、范围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税率:25% 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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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 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 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 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在中国境内有常设机构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得自 境外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 没有常设机构的或与常设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就其来源 于中国境内的的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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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2011年度有两笔借款:①向银行借款300万元, 年利率8%,期限9个月;②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00万元, 与第一笔借款同期借入同期归还,实际利息10.5万元。 两笔借款均用于满足资金流动性需求。该公司2011年 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解:可在计算应用纳税所得额时都出的银行利息费 用=300×8%÷12×9=18(万元);向非金融机构借 款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限额=100×8%÷12×9=6(万 元),该企业支付的利息超过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只可按照限额扣除。则该公司2011年度可在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18+6=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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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业企业2011年销售货物收入3000万元,让渡 专利使用权收入300万元,包装物出租收入100万 元,视同销售货物收入600万元,转让商标所有权 收入2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20万元,债务重组收 益1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 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 多少? 转让商标所有权、接受捐赠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均属于营业外收入,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 基数。确定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3000+300+100+600=4000(万元)。第一标准为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 第二标准为限额计算:4000×5‰=20(万元)。 比较大小后得,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 业务招待费金额是18万元。 Page22
Page12
二、扣除项目的确定
提示:
首先要清楚哪些不能在税前扣除 可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损失、税金(不包 括增值税) 可扣除的项目并不是有多少就扣多少
Page13
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 P338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它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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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对象、范围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
销售货物 提供劳务 转让财产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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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率
基本税率:25% 预提所得税率:20%(常减按10%征收)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有常设机构,或虽有常 设机构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无实际联系的适用
Page14
准予扣除的项目
基本范围
成本 费用 Why? 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是一种价外税,实际上并非由企业所负担,根据企业所得 税税前扣除中的实际发生和负担原则,这部分支出的所谓 增值税税金,是不允许税前列支扣除的;增值税不体现在 会计利润表中,收入与成本、费用都是指不含增值税的。 损失 其他支出
Page9
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T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t企业所得税
税率 一般情况下:25% 预提所得税:20%(10%) 享受优惠的情况:根据规定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 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关键
应纳税 收入 不征税 免税 准予扣除 允许弥补的以 = - - - - 所得额 总额 收入 收入 项目金额 前年度亏损
国家税收
企业所得税
主要内容
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制度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Page2
提示
只要设立企业,有些税就得承担了。如企业设立账簿,要缴纳印 花税;占用土地,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拥有并使用房产,要缴纳 房产税 企业要经营,必然有货币及非货币资金的收支(即流转额),就 要承担流转税(相应地要缴纳城建税) 一个经营期结束了,企业进行收益核算,则要承担企业所得税 还有些税,不论企业还是个人,只发生了属于征税范围的事项, 则要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如拥有汽车,要承担车船税;购买汽 车,要承担车辆购置税;购买房产,要承担契税;销售房产,要 承担土地增值税;进出口货物了,要承担关税(当然还有增值税 和消费税);开采自然资源了,要承担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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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 收入 不征税 免税 准予扣除 允许弥补的以 = - - - - 所得额 总额 收入 收入 项目金额 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包括企业的所有收入 减去不征税收入 减去免税收入 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减去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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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亏损弥补
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允许以后弥补
连续计算 先亏先补 最多5年 例如,某企业2002年发生亏损400万元,从2003年到 2007年是弥补期,如果这五年中的盈利总和不到400万 元,意味着2002年的400万元的亏损弥补不完。到2008 年就不能再弥补2002年的亏损了。 相应地,2003年发生的亏损,只能在2004年到2008 年这五年中弥补。但如果2002年的亏损在5年弥补期中 都未弥补完,2003年的亏损只能在2008年弥补,如果 弥补不完,2009年也不能再弥补了。
Page16
何谓“合理的工资薪金”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 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 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 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上述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 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 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 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 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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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怎么算
可扣除标准:会计利润×12%
业务招待费
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 当年扣不完以后年度继续扣
二者一样 二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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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11年应付职工工资380万元,实际为本企业 雇员支付工资300万元、奖金40万元、地区补贴20万元, 假定该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符合合理性标准,当年职 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可在所得税前列 支的限额是多少? 解: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工资总额 =300+40+20=360(360); 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职工福利费限额 =360×14%=50.4(万元); 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工会经费限额 =360×2%=7.2(万元); 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 =360×2.5%=9(万元).
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借款费用(非资本性借款) 工资薪金 “三项”基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18.5%) 公益、救济性捐赠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新产品、新工艺、 固定资产租赁费(经营租赁)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新技术的开发支出可按实际 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 支出加计50%扣除 汇兑损益 企业雇佣残疾人,可按照实 管理费 际给残疾发放工资的100%加 转让资产的费用 劳保支出 计扣除 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
税收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20%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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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且:
工业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员不超过8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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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是收益环节课税 “两税合一”的背景 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比较复杂 按年计算、分期预缴 量能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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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制度
纳税人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外国企业是非居民纳 税人;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在 中国注册成立的,是居 民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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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管理不善毁 损一批库存原材料。账面成本10139.5元(含运 输费139.5,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保险公司 理赔8000元,损失得到税务机关的审核和确认, 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为? 不得抵扣的进行税额=(10139.5-139.5) ×17%+139.5×11%=1715.3 可扣除的损失金额= 1715.3+10139.5-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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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利润总额为300万,当年 直接到受灾现场发放慰问金10万元,通过政府 机关对受灾地区捐赠30万,其可在税前扣除的 公益性捐赠支出有多少? 当年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限额为 300×12%=36万。大于实际捐赠的30万,可以 全部扣除。直接发放的慰问金不得扣除。
2011年某居民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 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 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 际发生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该企 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金额是多少? 解:发生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不影响销售收 入的确定。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接受捐赠收入 均属于营业外收入,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 基数。确定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2000(万元)。 限额计算:2000×15%=300(万元)< 240+240+80=320(万元)。 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广告费和业务宣 传费金额是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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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向银行借款4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 从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支付当年全年还款利息 32万元。该厂房与2011年10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并 交付使用,11月30日做完结算。不考虑折旧问题,该 企业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解:固定资产构建期间的合理的利息费用应予以资 本化,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该企业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32÷12×2=5.3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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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收入总额的确定 扣除项目
不准扣除的项目 准予扣除的项目 资产的税务处理(略) 企业债务重组、合并与清算(略) 亏损的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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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收入形式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仍然是收入总额的一部分 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其他按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免税收入 P357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益收入 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其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股息、红利收益 非盈利组织的收入
征税对象、范围
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税率:25% 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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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居民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 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
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 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 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在中国境内有常设机构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得自 境外与该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 没有常设机构的或与常设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就其来源 于中国境内的的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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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2011年度有两笔借款:①向银行借款300万元, 年利率8%,期限9个月;②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00万元, 与第一笔借款同期借入同期归还,实际利息10.5万元。 两笔借款均用于满足资金流动性需求。该公司2011年 度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解:可在计算应用纳税所得额时都出的银行利息费 用=300×8%÷12×9=18(万元);向非金融机构借 款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限额=100×8%÷12×9=6(万 元),该企业支付的利息超过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只可按照限额扣除。则该公司2011年度可在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费用=18+6=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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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业企业2011年销售货物收入3000万元,让渡 专利使用权收入300万元,包装物出租收入100万 元,视同销售货物收入600万元,转让商标所有权 收入2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20万元,债务重组收 益1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 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 多少? 转让商标所有权、接受捐赠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均属于营业外收入,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 基数。确定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3000+300+100+600=4000(万元)。第一标准为 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 第二标准为限额计算:4000×5‰=20(万元)。 比较大小后得,该企业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 业务招待费金额是18万元。 Page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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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扣除项目的确定
提示:
首先要清楚哪些不能在税前扣除 可扣除的项目包括成本、费用、损失、税金(不包 括增值税) 可扣除的项目并不是有多少就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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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项目 P338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它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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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对象、范围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
销售货物 提供劳务 转让财产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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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率
基本税率:25% 预提所得税率:20%(常减按10%征收)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有常设机构,或虽有常 设机构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无实际联系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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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扣除的项目
基本范围
成本 费用 Why? 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是一种价外税,实际上并非由企业所负担,根据企业所得 税税前扣除中的实际发生和负担原则,这部分支出的所谓 增值税税金,是不允许税前列支扣除的;增值税不体现在 会计利润表中,收入与成本、费用都是指不含增值税的。 损失 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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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T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t企业所得税
税率 一般情况下:25% 预提所得税:20%(10%) 享受优惠的情况:根据规定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 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关键
应纳税 收入 不征税 免税 准予扣除 允许弥补的以 = - - - - 所得额 总额 收入 收入 项目金额 前年度亏损
国家税收
企业所得税
主要内容
企业所得税概述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制度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Page2
提示
只要设立企业,有些税就得承担了。如企业设立账簿,要缴纳印 花税;占用土地,要缴纳土地使用税;拥有并使用房产,要缴纳 房产税 企业要经营,必然有货币及非货币资金的收支(即流转额),就 要承担流转税(相应地要缴纳城建税) 一个经营期结束了,企业进行收益核算,则要承担企业所得税 还有些税,不论企业还是个人,只发生了属于征税范围的事项, 则要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如拥有汽车,要承担车船税;购买汽 车,要承担车辆购置税;购买房产,要承担契税;销售房产,要 承担土地增值税;进出口货物了,要承担关税(当然还有增值税 和消费税);开采自然资源了,要承担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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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 收入 不征税 免税 准予扣除 允许弥补的以 = - - - - 所得额 总额 收入 收入 项目金额 前年度亏损
收入总额包括企业的所有收入 减去不征税收入 减去免税收入 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减去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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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亏损弥补
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允许以后弥补
连续计算 先亏先补 最多5年 例如,某企业2002年发生亏损400万元,从2003年到 2007年是弥补期,如果这五年中的盈利总和不到400万 元,意味着2002年的400万元的亏损弥补不完。到2008 年就不能再弥补2002年的亏损了。 相应地,2003年发生的亏损,只能在2004年到2008 年这五年中弥补。但如果2002年的亏损在5年弥补期中 都未弥补完,2003年的亏损只能在2008年弥补,如果 弥补不完,2009年也不能再弥补了。
Page16
何谓“合理的工资薪金”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 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 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 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上述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 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 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 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 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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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怎么算
可扣除标准:会计利润×12%
业务招待费
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 当年扣不完以后年度继续扣
二者一样 二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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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11年应付职工工资380万元,实际为本企业 雇员支付工资300万元、奖金40万元、地区补贴20万元, 假定该企业工资、薪金支出符合合理性标准,当年职 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可在所得税前列 支的限额是多少? 解: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工资总额 =300+40+20=360(360); 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职工福利费限额 =360×14%=50.4(万元); 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工会经费限额 =360×2%=7.2(万元); 其当年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 =360×2.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