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20•【字号】茂府[2006]44号•【施行日期】2006.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茂府〔2006〕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茂名市人民政府二ΟΟ六年六月二十日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2010年)(2006年3月10日茂名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十一五”规划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粤西经济强市”的重要规划,也是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把茂名打造成广东重要的重化工业基地,提升茂名城市地位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性规划。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一五”规划,对于我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聚力量,鼓舞斗志,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建设粤西经济强市、和谐茂名和全面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本纲要根据《中共茂名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一)发展基础“十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全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把茂名建设成为粤西经济强市”为目标,全面实施“工业立市”、“四大跨越”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十一五”时期实现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018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情况
2018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情况一、综合年末全省常住人口11346.0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021.62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0.70%,比上年末提高0.85个百分点。
全年出生人口143.98万人,出生率12.79‰;死亡人口51.22万人,死亡率4.55‰;自然增长人口92.76万人,自然增长率8.24‰。
表1 2018年年末常住人口及其构成指标年末常住人口(万人)比重(%)常住人口11346.00 100.00其中:城镇8021.62 70.70乡村3324.38 29.30其中:男性5920.34 52.18女性5425.66 47.82其中:0-14 岁1949.24 17.1815-64 岁8418.73 74.2065 岁及以上978.03 8.62初步核算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18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7277.77亿元,比上年增长6.8%。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31.44亿元,增长4.2%,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2.5%;第二产业增加值40695.15亿元,增长5.9%,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38.6%;第三产业增加值52751.18亿元,增长7.8%,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8.9%。
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4.0:41.8:54.2,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 个百分点。
在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4.5%,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2.7%,金融业增加值增长6.3%,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3.3%。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33198.45亿元,增长8.6%。
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27026.39亿元,增长7.9%。
民营经济增加值52611.59亿元,增长7.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4.1%。
2018年,广东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641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3058美元。
分区域看,珠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为80.2%,东翼、西翼、山区分别占6.6%、7.4%、5.8%。
2018年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
2018年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决算公开目录第一部分决算报告第二部分决算报表第三部分相关说明第一部分决算报告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高新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8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增长21.5%,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对高新区加大让利扶持,根据《茂名市2017-2021年财政管理体制方案》(茂府[2018]2号)文规定市级与高新区的共享收入分成比例由原来的60%:40%调整为40%:60%。
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等,总收入为4.55亿元。
高新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03亿元,增长21.6%,完成年初预算的139%,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高新区人员工资福利、机关运转、配套民生资金和促进新区发展。
加上上解支出,总支出为4.2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26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高新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9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增长35.8%,加上上年结余、债务转贷收入,总收入为3.3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4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8%,增长140.6%,加上调出资金,总支出为2.8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5亿元。
第二部分决算报表目录一、一般公共预算1. 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2. 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3.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关于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说明4.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5. 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按项目分地区列示)6. 2018年区级政府一般债务情况表二、政府性基金预算7. 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8. 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9. 2018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10. 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按项目分地区)11. 2018年全市(县、区)级政府专项债务情况表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2. 2018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13. 2018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14. 2018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15. 2018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决算表(按项目分地区)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6. 2018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17. 2018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18.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关于 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的说明六、地方政府债务19. 2018年区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情况表20. 2018年区级地方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21. 2018年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表1 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单位:万元表1 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单位:万元表2 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单位:万元表2 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单位:万元表3 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2018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单位:万元。
茂名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附件
茂名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2.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3.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人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开工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新增指标。
4.“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指标替代“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
5.教育招生数为我市预测性计划、实际招生人数需以省下达计划为准。
6.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包括城镇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
7.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按2010年价计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按2005年价计算。
8.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开工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9大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
其中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年度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下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年度计划由省环保厅下达。
9.按省部署,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目前尚未完成,暂无2017年和2018年森林覆盖率数据。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29•【字号】茂府〔2016〕33号•【施行日期】2016.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茂府〔2016〕33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茂名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茂名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茂名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茂名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茂名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茂名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茂名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9日茂名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工作部署,稳妥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加快实现创新发展,改善市场预期;提高投资有效性,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优化供给结构,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逐步达到高水平的供需平衡,推动我市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经济支撑。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30•【字号】茂府办[2007]9号•【施行日期】2007.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茂府办〔200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与市信息产业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ОО七年一月三十日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根据《中共茂名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对“十一五”期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进行宏观指导。
一、现状和问题㈠发展现状“十五”以来,我市各级政府不断重视和加强信息化工作,信息产业快速发展,信息技术应用日益普及,信息化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基本完成了“十五”提出的建成综合信息网络系统、电子信息制造业得到发展、信息产业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三大目标,全市信息化水平处于全省中游偏上水平。
1、经济社会信息化成效明显。
“十五”期间我市经济领域信息化快速发展:通信邮电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构筑市级电子商务平台,并建立了广东省数字认证茂名分中心;作为我市支柱产业之一的石油化工企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带动其它产业的企业信息化逐渐开展。
社会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相继建成疫情信息系统、视频应急指挥系统、校园信息网等,全市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2、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通信网络建设不断加快,通信能力进一步加强,网络容量和网络覆盖率大幅度提升,固定电话业务从城市向农村拓展,全市已实现村村通电话,电信宽带网和网通服务到家,互联网进入千家万户。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鼓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鼓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茂名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9•【字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鼓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茂名市鼓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修订稿)》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融工作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9日茂名市鼓励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修订稿)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各金融机构进驻我市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茂名市金融发展环境,完善金融产业结构,提高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实现经济与金融互生共长,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扶持对象(一)在茂名市新设立并正式营业的金融机构。
(二)为促进茂名市经济社会发展,在督导金融信贷支持地方经济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服务部门。
第三条扶持标准(一)对以下新进驻茂名的金融机构给予专项开办费扶持。
1.在茂名设立总部(本项所称总部,是指注册地在茂名市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机构)的,按注册实收资本1%的金额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在茂名市设立银行地区总部(本项所称地区总部,是指银行的分行或分公司并在茂名市辖区汇缴税收的法人和非法人机构)的,按注册实收资本1%的金额给予一次性扶持,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对在茂名市新设立的银行支行级机构(本项所称银行支行级机构,是指原在茂名辖区无任何注册机构、现首次在茂名辖区设立的银行支行级机构、在县域设立的村镇银行)给予一次性30万元扶持。
4.对在茂名市设立的证券、期货分公司或营业部、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给予一次性10万元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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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2.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3.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人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开工量、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新增指标。
4.“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指标替代“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
5.教育招生数为我市预测性计划、实际招生人数需以省下达计划为准。
6.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包括城镇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
7.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按2010年价计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按2005年价计算。
8.农村贫困人口脱贫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开工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9大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
其中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年度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下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年度计划由省环保厅下达。
9.按省部署,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目前尚未完成,暂无2017年和2018年森林覆盖率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