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 广东工业大学财务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学校采购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明确部门职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学校管理的非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适用本办法,但基建及大型改扩建工程采购、科研外协服务以及后勤集团自营食堂、物业零星水电土木维修工程材料的采购除外,由学校另行规定。
第三条学校的采购包括:政府采购和学校自主采购。
(一)政府采购。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广东省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及以上的采购项目,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二)学校自主采购。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本条第(一)项规定范围外的采购项目和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项目,实施学校自主采购。
第四条学校自主采购分为学校集中采购和用户部门零散采购。
(一)采购项目经费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政府规定必须集中采购的除外,如工程类),属于用户部门零散采购项目,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二)采购项目经费预算在20万元及以上至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由学校集中采购。
(三)工程类项目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归口管理。
不属于政府采购或学校集中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采购。
第五条学校的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贯彻“程序正义、权力制衡、终身留痕”的廉政风险防控精神。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实行决策、执行和监督三分离的采购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采购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学校的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研究决定学校的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招投标中心负责统一管理采购项目,学校相关部门需配合招投标中心做好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工作。
广工大财字〔2008〕3号 关于印发《广东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的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三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原则上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不高于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乘坐超规定等级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和住宿标准表(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凡不符合乘坐飞机标准的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乘坐飞机的,或住宿费超过规定的,应事前由所在部门、单位出具申请报告(盖上公章、负责人签字),报校长办公室主任审批,财务处凭校办的审批办理报销手续。
横向科研费及各单位创收资金分成后的费用开支,可适当放宽,不需校办审批。
(三)城市间火车属于直达全列软席列车的,副高级以上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高级软席,其余人员则乘坐软席。
第六条乘坐火车,从当晚8时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者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第七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燃油附加费和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八条出差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或以下)的宾馆、饭店。
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上限为:副厅级以上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处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科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
第九条出差住宿标准:副厅级以上人员住套间,处级人员住单间,科级以下人员两个人住一个标准间。
科级以下人员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或标准间)住宿,其住宿费按不超过上述住宿费标准上限两倍以内报销。
广东工业大学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对外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对外经济活动管理,规范对外经济合同签署、报批等行为,防范风险,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经济合同,是指资金纳入学校综合财务预算管理的学校所属各部门、单位(校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单位除外)与外单位产生经济行为时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包括:货物设备类采购;各类工程(含修缮、维修、网络、园林等);一般服务类(含行政、教学科研、外事类等);科技协作技术类服务(含技术协作、科技咨询等);其他(生产加工、投资、合资、借贷款、租赁、合作等)及其他涉及经济行为的合同。
第二章合同成立条件及印章管理第三条合同成立要件(一)金额3万元及以上的对外经济行为,必须签订对外经济合同。
(二)纯属学校收款类的对外经济行为(不含本条第三项所述经济行为),各部门、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签订经济合同(接受捐赠合同或收款合同)。
(三)凡涉及学校国有资产(其范围按照国家、省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而定,下文同)的投资、合资、合作、借贷、租赁等对外经济往来行为,应先立项,无论是否属学校收款类或支付类业务及金额大小,必须签订对外经济合同。
第四条各部门、单位的对外经济合同,必须以“广东工业大学”名义由校长或校长授权签署。
校内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本部门、单位名义对外签署经济合同(第六条第五项规定除外)。
第五条对国(境)外业务往来的经济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单位对单位、个人对个人”的对等原则及国际惯例处理。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学校设制四个合同专用章(实物)和一个电子签章(U盾):合同专用章(实物)为“广东工业大学合同专用章”“广东工业大学技术合同专用章”“广东工业大学设备合同专用章”和“广东工业大学后勤伙食物资采购合同专用章”,电子签章(U盾)为“广东工业大学医院”电子签章(U盾),均按业务类别范围使用。
广东工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廉政建设,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学院、部、中心(所)、馆、医院、机关各部、处、室等二级非独立核算单位和需向教职工、学生收取费用的各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社会服务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学校为履行特定职能,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收取的费用;社会服务收费是指学校向教师、学生和社会提供相关服务,按照成本补偿原则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收费管理工作机构。
学校专门成立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对全校收费的立项、报批、核定、检查、审验等进行管理。
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财务处、校长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审计处、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负责学校日常收费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权限。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研究确定学校行政事业性和社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审批有关部门提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管理收费票据;(三)负责对学校各部门的收费进行监督和检查;(四)受理收费对象的投诉,并责成有关部门对投诉内容进行查实、处理;(五)对违反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六)配合上级教育、物价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收费检查工作;(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收费管理工作。
第六条收费管理的原则。
(一)学校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自定收费标准;(二)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单位文件明文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须严格按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三)确因行政管理,需要对外提供服务,经过学校收费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可列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四)凡正常办理公务、履行签章手续的行政管理事务,一律不得收费。
广东工业大学财务报销规范宣讲交流会
五、常见报销业务的基本规范—差旅费
其他特殊情况实际发生住宿而没有住宿费发票的,出差人在确保真实 性的前提下,须提供情况说明,经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批准 后,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 费。
五、常见报销业务的基本规范—差旅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每人100元和80元的标准包干(不需要提 供餐费和市内交通费发票)。西藏、青海和新疆地区的伙食补助费标 准为每人每天120元。
对于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
与其他单位开展教学科研合作或受邀参加各类会议,住宿由对方单 位提供的,凭对方提供的有效证明(对方提供的邀请函明确费用),据实报 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开展野外 调研、社会调查、考古挖掘、环境监测、气象观测、地质调查、工地勘 察、学生实习、海洋科学考察等工作,住在帐篷、农户、船舶、厂矿、 科研基地、考察站、农场、林场、边远地区、学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 住宿费或不能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提供住宿情况说明,经单位 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据实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标准 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报销人必须将各种原始票据按经济内容和项目进行分类,从 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在“粘贴票据专用纸”上,并填写好金 额和附件张数,清晰工整地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和汇总报销审 批单”。
二、票据粘贴和报销单填写的基本要求
报销差旅费按项目分次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如实准确填写出 差人、出差事由等空白栏信息,报销人和经费负责人在单上签名 ,报销人和经费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三、经费审批的基本要求
学校经费审批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和“谁主管、谁审 批、谁负责”的原则,审批人对职权范围内经济活动的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所有审批必须是审批人亲笔签名,不能代 签,也不能以印章代替签名。
广东工业大学会计人员管理办法汇总
广东工业大学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学校深化改革的需要,强化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廉政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职业道德》等有关法规,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编在岗的所有会计人员。
第三条财务处受学校委托对所有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考核、监督和检查工作。
主要包括:(一) 全校会计人员(包括兼职会计、出纳)必须在财务处登记,由财务处建立会计人员档案;(二) 定期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交流、考核;(三) 会同人事处对会计人员进行职称考试、聘任、资格审定工作。
第四条各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适应的会计人员,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但必须符合会计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
单位的空白支票和单位在银行预留的有关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会计人员必须持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证,方可从事会计工作。
第五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遵守准则、提高技能、保守秘密、文明服务等八个方面。
(一)爱岗敬业要做到乐业、勤业、精业。
会计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二)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是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三)廉洁自律是提高会计职业声望的基石,是保证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是会计工作的行为准则。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要坚持会计工作原则,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广东工业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园卡的分类。
广东工业大学校园卡分为两大类:(一)正式卡:具有正式身份认证、集管理与消费功能于一体的正式卡,其中又包括学生卡和教工卡;(二)临时卡:仅有消费功能(不含羊城通消费)且使用期限为一到三个月的临时卡。
第三条正式卡的管理。
(一)正式卡的办理对象。
1. 在学校人事处正式登记的教职工(不包括离退休人员)。
2. 在学校取得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各类研究生、经外事处确认的自费及公费留学生。
(二)正式卡的办理。
1. 办卡。
(1)学生第一次办理正式卡,其个人信息资料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或研究生处提供,由财务处校园卡管理中心(下简称管理中心)集中办理。
(2)未能集中办卡的学生,由教务处提供其个人信息资料,同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管理中心采集其他有关个人信息资料,由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3)教工由人事处提供其个人信息资料,同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管理中心采集其他有关个人信息资料,由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2. 补办。
(1)正式卡在发出后30 天以内,如非人为原因损坏而导致不能使用的,可免费补办。
(2)因丢失、人为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办卡的教职工或学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管理中心申请补办,同时交纳卡片工本费30 元/张。
(3)补办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临时卡。
(三)正式卡的工本费及有效期。
1. 学生办理正式卡需交纳卡片工本费30 元/张;教工首次办理正式卡免费。
2. 教职工正式卡有效期为10 年。
3. 学生正式卡有效期一般根据学制安排:(1)本科生正式卡有效期为 4 年或 5 年;(2)研究生正式卡有效期为 3 年;(3)自费及公费留学生正式卡有效期为 4 年。
(四)正式卡的延期。
1.对于延期毕业的学生,须到相关学籍管理部门取得延期毕业的证明,方可办理续用手续2.教职工正式卡有效期满后,管理中心根据人事处提供的资料给予自动延期。
广东工业大学事业性收费项目票据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事业性收费项目票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学校领购使用票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管理办法》等有关财务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学校的全部票据(二级独立核算单位涉税发票除外)统一由财务处管理。
第四条票据种类有以下三种:(一)服务性收入发票(计税):指《广东省广州市服务定额发票》及《文化体育业发票》。
(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指《广东省高等、中专、成人学校教育收费收据》及《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来结算票据》。
(三)广东工业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凭单:指《广东工业大学定额收据》、《广东工业大学医疗收据》、《门诊挂号费》及《门诊诊疗金》等。
第五条票据的使用范围如下:(一)服务性收入发票:对外科技协作、科技开发及科技服务等横向科研收入;会议费收入;文化体育设施出租(含场地出租)收入;其他涉税收入。
(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
1.广东省高等、中专、成人学校教育收费收据:属于学历教育并经广东省物价局批准收取的全日制和成教学生的学杂费;属学历教育的短期培训费收入。
2.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往来结算收据:代订书籍、资料收取的工本费;各类入学、等级考试收取的报名费等;代上级主管部门收取的代缴款项;地方性社团组织收取的会员费和接受社会捐赠款项;校与校之间的业务往来款项;校内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与校级财务之间的业务往来款项;代收职工的水电费、房租等;学生超标水电费;教职工报账时交回的现金;除涉税外的,并按有关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其他项目。
3.广东工业大学定额收据(仅限校内使用):①广东工业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定额凭单:校内停车费、复印费、检索费、学生上机费;学生证件遗失重做费。
②广东工业大学医疗收据、门诊挂号费、门诊诊疗金仅供校医院使用。
第六条票据的基本联为三联(定额收据除外)。
广东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docx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监 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 违规定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 负责人,报请学校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 机关处理。
(一)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违规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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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调动和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 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二)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 在不超过 500 公斤的范围内凭据报销(其中:生活上急需的物品, 在 50 公斤的范围内托运快件),超支部分自理。个人的书籍、仪 器运费可在以上限量外凭据报销。行李、家具等包装费用,均由 个人自理。 第十七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父母、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 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以及行李、家具(不含个人书籍和仪 器)的托运费等,由学校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 16 周岁 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 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 行的,经学校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差旅费,以及 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广州的差旅费,均由学校 报销。 第十八条 由部队转业到学校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 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 算发给,到达学校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学校的差 旅费处理。 第十九条 毕业生来校工作,报到时可报销 100 公斤行李快 运费、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可报销票据包括:火车硬席 票、高铁二等票、轮船三等舱票、普通长途汽车票。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创新创业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用户需求书一、总体要求1.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60万元。
2.系统不限学生账号数。
二、项目概况目前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信息、成果归档收集存在分散、滞后等不足,需要有一个系统进行电子资料归档以及可以动态补充,便于创新创业学院对团队人员变更、项目进展情况的掌握,并快速统计相关的数据和分布。
为帮助老师和学生之间搭建一个项目交流、项目成员招募的平台,需要建设一个在线沙龙模块,让老师的项目可以找到学生团队,让学生可以主动参与老师的课题研究;为集中展示创客空间各功能区域的情况以及各团队最新成果,需要建设一个平台、成果展示模块,便于向社会各界以及来访者展示宣传。
目前学院的实践教育工作已日趋成熟,但课程理论教育还有待完善,需要建设一个创新创业网络课程模块,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课程教材,增强创新创业理论教育的覆盖面。
因此,建设开发创新创业信息管理系统(双创云平台),将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有效管理创新创业团队的信息数据,为创新创业团队提供一个展示、交流、合作的平台。
本文件技术指标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关键的条款。
三、用户需求1.基本功能规格要求2.技术指标要求本系统要求支持在Windows 2008 Server及以上版本、Linux等主流的操作系统搭建平台。
其他指标包括:3、系统测试和验收3.1 测试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查下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
本项目软件系统必须至少经过如下测试:单元模块测试;内部联调集成测试;由业务人员参与的功能性测试;与其它有关系统进行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方面的测试;系统整体性能和压力测试。
系统自测完成后,投标人应提供测试账号及测试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测试步骤,并协助用户协助测试系统功能、运行状态等。
★3.2 产品验收试运行:合同签订后2个月系统启用试运行,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和验收规范的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
广东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工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学校采购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明确部门职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学校管理的非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行为适用本办法,但基建及大型改扩建工程采购以及后勤集团自营食堂伙食物资及水电工程材料的采购除外,由学校另行规定。
第三条学校的采购包括:政府采购和学校自主采购。
(一)政府采购.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广东省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及以上的采购项目,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二)学校自主采购。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本条第(一)款规定范围外的采购项目和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项目,实施学校自主采购.第四条学校自主采购分为学校集中采购和用户部门零散采购。
(一)单次采购经费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政府规定必须集中采购的除外),属于用户部门零散采购项目,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二)单次采购经费预算在1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工程(含修缮、装修、绿化工程和工程其他费),由校内用户部门按规定自行组织实施;单次采购经费预算在1万元及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工程,归口由业务主管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及总务处)按规定组织实施。
(三)单次采购经费预算在20万元及以上至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服务和维修改造工程,由学校集中采购。
第五条学校的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贯彻“程序正义、权力制衡、终身留痕"的廉政风险防控精神。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实行决策、执行和监督三分离的采购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采购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学校的采购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研究决定学校的采购工作重大事项.第八条招投标中心负责统一管理采购项目,学校相关业务管理或技术部门需配合招投标中心做好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工作。
广东工业大学财务报销指南2013版
学生活动费
学生活动有关的费用
举办活动用品、服装、场地布置费、租车费、相关制作费等
需附学生相关活动通知
备注:1.发票抬头统一为:广东工业大学,填写不完整、开票单位印章模糊不清晰的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2.使用部门预算资金购买图书、用品、耗材需提供销售单位盖章的购物清单,如发票内含购物明细无需附清单;
3.出差需写明出差事由,外出租车费需附说明;
4.住宿费需同车船票配套在差旅费中报销,不得单独开支。
学生实习费
学生实习、毕业设计的相关支出
复印费、打印费、装订费,公交、地铁及船票、租车费,火车票、长途客车票,外聘导师课酬及付给实习单位的相关费用等
1.只允许报销与学生实习密切相关的费用支出;
2.发放学生市内实习费需填写“本专科生生产实习车费核定单”,附单人一天来回车票(每人≤8元/天),制作学生签领表(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领取金额、学生亲笔签名、学院盖章)到审核科报销;
东风路 图书馆一楼
37626056
龙洞 行政楼320
87081718
番禺 实验楼202
22629111
后勤财务科
后勤部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审核各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合法性;各项经费指标及专款的日常控制;会计资料的查询及日常报销业务的咨询;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各项税种的申报、清缴;会计档案管理;学校二级企业财务管理。
大学城学生宿舍东10
一楼
39322361
工资结算科
工资及奖酬金等个人经费的核算及代发;公积金管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大学城行政楼428
39322733
校区财务科
审核各项业务的原始凭证的正确性、合法性;各项经费指标及专款的日常控制;会计资料的查询及日常报销业务的咨询;代收学生学杂费;现金收、付业务,银行存款收、付业务;会计档案管理;校区其他综合业务管理。
广东工业大学信息检索与利用专题检索报告范例
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信息检索与利用专题检索报告课题:风险度量的概述及其对投资决策的影响学院应用数学学院专业班级统计学学号姓名手机指导教师陈晓瑜2012年4月30日一、课题分析风险度量是对于投资风险的影响和后果所进行的评价和估量,是投资决策赖以建立的关键性指标量。
传统的风险量度定义为投资回报的方差,将投资回报相对于其期望值的波动作为风险。
而现在的风险量度利用金融分析、随机分析、运筹规划、对策论等理论和方法,研究投资风险度量、投资项目评价选择、投资决策优化以及合同履约等问题。
适当的风险量度是降低投资风险的一个重要的方法。
投资决策是指投资者为了实现其预期的投资目标,运用—定的科学理论、方法和手段,通过一定的程序对投资的必要性、投资目标、投资规模、投资方向、投资结构、投资成本与收益等经济活动中重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判断和方案选择。
投资决策是生产环节的重要过程。
本文所提到的风险量度主要是针对投资方面的风险。
由于近二十年来,受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现代金融理论及信息技术、金融创新等因素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迅猛发展,金融市场呈现出前所唯有的波动性,金融机构面临着日趋严重的金融风险。
近几年来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造成的严重后果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因此如何更准确的量度投资风险成为金融机构、政府当局及学术界的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即进行本课题的研究有助于管理部门进行投资风险管理,提供一个管理的客观标准,有利于规范投资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从而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本课题涉及的范围有数学、金融、经济学、投资学、证券等。
关键词:风险,风险评估,风险量度,投资决策,决策投资风险。
Keywords: risk / risks,risk assessment ,risk evaluation,risk measurement/ measure,investment decision,investment decision-making.选择的数据库:1. 中文数据库:中国期刊网(CNKI),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维普中文期刊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电子图书(读秀学术搜索)2. 外文数据库:ISI web of knowledge,Elsevier SDOL电子期刊二、检索步骤及结果I、检索过程1.中国期刊网(CNKI)进入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中文数据库——中国期刊网——高级检索。
广东工业大学财务报销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财务报销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政资金、科研基金、创收资金的管理,规范经济活动和财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为财务报销时间,每天下午下班前45分钟为财务结账时间,不对外报销。
第三条报销的流程和手续教职工及学生需办理报销业务的,按上述时间持手续完备的报销单据,到财务处或各校区财务办办理报销业务,经审核和复核后,先签名再领款。
(一)报销流程:报销流程如下:(二)报销手续报销人员办理报销业务,必须取得合格的原始凭证。
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⑴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发票、行政事业统一的收款收据、内部结算收据。
⑵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⑶从外单位取得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⑷原始凭证上的任何一栏内容均不能任意涂改,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金额如出现错误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出单位重新开具。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⑸借款冲账的借款业务与报销业务必须一致,不得借甲款用于乙项,借款冲账时其原始凭证仍需按正常审批程序审批签字。
2.原始凭证(报销单据)必须做到手续完备,要求如下:⑴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差旅费的除外),2张以下的在背面必须要有三个人签名:经费负责人、经办人、验收(证明)人。
2张以上的必须填写“广东工业大学财务处汇总报销审批单”。
⑵办理出差、探亲等报销差旅费的(包括的士车票、市内车票、宿费、飞机票、火车票、船票、会务费等)必须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先到财务处(校区财务办)领取“差旅费报销单”,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出差事由,并由经费负责人和出差人员签字;其相关的差旅费单据,由报销人按规定要求,均匀粘贴在“粘贴票据专用纸”上,并注明金额和张数,作为报销附件(可不另行签字),然后再办理报销。
广东工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工作,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14〕16号)和学校《广东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7〕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意见做好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17〕165号)要求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占有、使用的并且在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产权属于学校事业资产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资产使用部门。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应遵循权属清晰、安全完整、风险可控、提高效益、归口有序、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应按照规定权限进行审核、审批或报备。
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处置。
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报废,应从严控制。
第二章报废处置的范围第六条根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规定,已达到使用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的、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达到使用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一)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二)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三)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仪器设备,部分仪器设备因不符合国家标准需强制淘汰的;(五)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八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九条审计处负责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广东工业大学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 广东工业大学财务信息查询系统
广东工业大学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 广东工业大学财务信息查询系统广东工业大学文件广工大财字〔2006〕4号关于印发《广东工业大学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广东工业大学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工业大学二??六年三月十六日主题词:财务规章后勤产业通知广东工业大学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办企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校办、院办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包括二级核算单位(以下简称校办企业)。
第三条校办企业应根据学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设立相应的会计机构,配置合格的会计人员,建立财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财会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报学校财务处。
第四条校办企业财务要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和有效利用各项资金,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学校和企业利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校办企业财务要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好财务基础工作,生产经营中收入、成本、费用的实现,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及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会计事项处理应采用权责发生制,保证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一致。
第六条校办企业财务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实行账、款、物、印章分工管理,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产清算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并报学校财务处备案。
第七条校办企业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计程序进行会计核算,正确履行会计职责,当好领导的参谋,保证帐证、帐表、账账、账实相符,如发生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确保会计工作的连续性。
第八条校办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财务管理,纳税申报的合法性负全面责任。
提高广东省属校办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途径
试析提高广东省属校办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途径摘要:会计信息是财政和管理的基础信息。
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是财政、财务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工作,是各企业的法定职责。
本文以检查广东g设计院会计信息为例,说明检查高校校办企业的手段及措施,并以此为契机提出提高校办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途径与对策。
关键词:校办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对策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z).2012.04.2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4-54-02一、广东g设计院的总体情况介绍广东华南g设计院是经广东省教育厅和科技厅批准, 东莞市政府与广东g大学合作共建,由广东g大学在东莞市注册成立的科技服务平台企业。
g设计院成立的目的,旨在建立一个产学研的基地,一个产品创新与工业设计的孵化服务平台,一个为东莞及周边地区企业提供服务的非盈利的组织机构。
因此,设计院的经营方式、运作理念不同于普通主要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
设计院的宗旨是以创新设计为手段,通过设计服务、设计咨询、产品开发与孵化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促进东莞乃至华南地区的产品设计和品牌的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2011年,企业深入各镇区,开展的有关设计创新的宣传和为东莞企业成功完成的设计项目,特别是为企业创造了突出经济效益的典型案例,使企业充分认识到工业设计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广东华南g设计院是一家以“工业设计一体化”为概念的企业。
作为华南地区行业主要设计企业,设计院在国内首先推行了整合结构和外观设计、模具开发、制造和服务环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设计院在产品设计方面具有较雄厚的实力。
设计院拥有中高级专业设计人员55人。
设计实力业内领先,曾获得包括德国if、法国psi设计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等国际级设计大奖。
2009年被广东省经信委评选为“广东省工业设计示范企业”, 2011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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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工大财字〔2006〕4号
关于印发《广东工业大学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广东工业大学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工业大学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财务规章后勤产业通知
广东工业大学校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办企业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校办、院办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包括二级核算单位(以下简称校办企业)。
第三条校办企业应根据学校会计人员管理规定,设立相应的会计机构,配置合格的会计人员,建立财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财会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报学校财务处。
第四条校办企业财务要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和有效利用各项资金,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学校和企业利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校办企业财务要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好财务基础工作,生产经营中收入、成本、费用的实现,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及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会计事项处理应采用权责发生制,保证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一致。
第六条校办企业财务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实行账、款、物、印章分工管理,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财产清算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并报学校财务处备案。
第七条校办企业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计程序进行会计核算,正确履行会计职责,当好领导的参谋,保证帐证、帐表、账账、账实相符,如发生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确保会计工作的连续性。
第八条校办企业负责人(法人代表)对本单位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财务管理,纳税申报的合法性负全面责任。
第九条学校财务处负责对校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秩序、财经纪律等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年度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并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建档管理。
第十条企业财务要按照学校《二级财会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会计档案,除当年和上年的会计档案留企业保管外,其余全部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保管。
第十一条校办企业应在生产经营中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对校内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以及投资收益形成的各种资产及企业在经营中用自筹资金购置、取得的所有资产。
第十二条校办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学校投入及企业自筹资金购入、接受捐赠、租入等)应当到学校设备管理部门报增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第十三条校办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折旧年限参照相近行业,由企业计算确定。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财务处及企业主管部门审批。
用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等特殊需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
第十四条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企业对外出借、出租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实行有偿使用,并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校办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底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盘盈、盘亏净值以及报废清理的净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需列明清单,经企业负责人签字报财务处及企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校办企业应于每年年底对各种存货进行清理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需要报废的及时进行处理,需报废额5,000元以上的要列明清单,经企业负责人签字报财务处及企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及时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对账核实。
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已提坏账准备金的,应当冲销坏账准备金;未提坏账准备金的,应当作为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校办企业对已冲销的坏账应采取账销债留,继续保留对债务人的索偿权利。
第十八条校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和管理需求,选择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合理计算分配生产经营成本。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更不得随意分配结转生产成本。
第十九条校办企业不能将其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期货等有风险的金融业,不准替校外企业提供担保或借贷款项;对外投资或与校外单位合资、合营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其中以实物、无形资产向外单位投资的应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学校财务处及学校领导批准。
第二十条校办企业所有应上缴学校的款项应及时足额上交财务处,包括应上缴学校的利润或国有资产占用费、返纳工资;国家减免的税收应交学校部分;学校对外投资应得的红利(联营利润);由学校投资,校办企业代管代收的各种收入;应还学校借款及利息、滞纳金等。
第二十一条校办企业要按规定及时编制报送会计报表。
在向税收财政部门报送各类报表的同时,还须向财务处报送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
季报应于每季终了10天内报送,年报应于年终30天内报送,年度报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能上报。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6年3月16日起施行,原《广东工业大学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广工大财字[1998]11号)同时作废。
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