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金融法期末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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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此重点为湖南师大金融法期末考试重点,适用于师大法学院,人武学院与树达学院。仅供学习,禁止利用本文档获取利益。
一、名词解释:
证券公司:是指依法成立,经营证券业务以及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是指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经营对象,以利润最大化或股东收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提供多样化服务的综合信用中介机构。
自营贷款: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利息的贷款。
信用贷款: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动产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证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商业组织或政府组织,以筹资为目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社会投资人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资本证券以获取所需资金的行为。
开放式资金: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本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期货交易:从现货交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期货交易场所等固定场所内买卖某种标准化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交易活动。
经常项目: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转移等项目。
银行卡: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现金存取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金融期货:交易双方在金融市场上,以约定的时间和价格,买卖某种金融工具的具有约束力的标准化合约。
二、简答题
1、规定货币政策目标的意义。
答:第一,对货币政策目标的表述引入了法律的准确性,从而使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是有明确的方向;
第二,使检验中国人民银行绩效的工作有了法律的标准:货币币值保持稳定,表明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做好了;反之,就没有做好工作;
第三,从法律的角度否定了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开始从双重目标制向单一目标制过渡。
2、货币政策工具
答:1.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指法定存款准备率、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称“三大法
宝”。
2.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1)消费信用控制: 是指中央银行对不动产以外的各种耐用消费品的销售融资予以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是指中央银行对有关证券交易的各种贷款和信用交易的保证金比率进行限制,并随时根据市场的状况加以调整,目的在于控制金融市场的交易总量,抑制过度的投机。
(2)不动产信用控制: 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在房地产方面放款的限制性措施,以抑制房地产投机和泡沫。
(3)优惠利率:是中央银行对国家重点发展的经济部门或产业,如出口工业、农业等,所采取的鼓励性措施。
(4)预缴进口保证金:是指中央银行要求进口商预缴相当于进口商总值一定比例的存款,以抑制进口过快增长
3.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1)直接信用控制,主要手段包括规定利率限制及信用配额、规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比率和直接干预等;
(2)间接信用控制,如中央银行通过道义劝告、窗口指导等办法间接影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3、商业银行设立条件
答:(一)符合《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4、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和经营方针
答:(一)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
1、安全性原则。银行业涉及公众利益,与社会的稳定、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都有密切的关系。
2、流动性原则。流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的资金要保持较高程度的经常流动的状态。
3、效益性原则。效益性不仅包括商业银行本身的经济效益,而且包括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指导的金融业整体效益。
(二)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商业银行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方针:
1、自主经营的方针。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经营,市场的情况瞬息万变,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者如果没有自主权,不能够自主经营,就很难适应市场的变化。
2、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方针。
3、自我约束的方针政策。自我约束的经营方针就是自律经营行为的方针。
5、客户对商业银行的主要义务
答:遵守银行的程序办理业务
不得干涉银行自主业务
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6、人民币发行原则
答:(一)坚持经济发行,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按照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通过银行信贷的渠道来发行,这是人民币发行的最基本原则。
(二)坚持计划发行,货币的发行必须纳入整个国家的计划体系之中,按计划办理,以保证币值和物价的稳定。
(三)坚持集中统一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集中管理货币发行基金。
7、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答:概念: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特点:( l )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2 )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3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 )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5 )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8、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区别
答:1.存续期限不同,开放式基金没有固定期,而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
2.规模可变性不同,开放式基金通常无发行规模限制,而封闭式基金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明其基金规模。
3.可赎回性不同,开放式基金具有法定的可赎回性。而封闭式基金在封闭期间不能赎回。
4.交易价格计算标准不同,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常出现溢价或折价交易现象通常为折价交易,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价一般是基金单位净资产值加一定的购买费,赎回价是基金净资产值减一定的赎回费,与市场供求情况的相关性不大。
5.投资策略不同,为了应付投资者随时赎回兑现,开放式基金必须在投资组合上保留一部分现金和高流动性的金融商品;而封闭式基金的基金资本不会减少,有利于长期投资,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能在有效的预定计划内进行。
9、金融租赁的主要形式及特点
答:形式:( l )融资租赁( 2 )转租赁( 3 )出售回租
特点:(1)租赁的对象一般是固定资产;
(2)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3)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4)以租金形式分期归还本息;
(5)扩大商品销售的好形式。
10、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
答:( l )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或者说是一种机会合同。
( 2 )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这种合同在订立时,由一方提出合同的内容,而另一方只能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选择。
( 3 )保险合同是诚实信用合同
( 4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 5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 6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