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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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旨在提高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贡献。

第三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当将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对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注重对全体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关键岗位干部的培训。

(二)结合实际,学以致用。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高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注重实效,持续用力。

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确保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学习内容第五条干部学法用法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一)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二)党内法规和纪律规定;(三)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四)其他应当学习的法律知识。

第六条干部学法用法学习应当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需求进行。

三、学习方式和时间第七条干部学法用法学习方式主要包括:(一)集中培训;(二)个人自学;(三)网络学习;(四)旁听庭审;(五)法律知识竞赛;(六)其他有效学习方式。

第八条干部学法用法学习时间按照以下要求安排:(一)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天;(二)每月至少阅读一本法律书籍,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三)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法律知识测试,测试成绩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四)每年至少旁听一次庭审,了解审判程序和法律适用。

四、组织实施第九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学法用法工作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方式和时间;(二)组织集中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个人自学、网络学习等;(三)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检验学习成效;(四)加强对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价,将学习成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挂钩。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是党的先进分子,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负责全面领导党和人民事业。

领导干部必须具备过硬的理论水平和坚实的法治素养,才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

学法用法制度是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首先,领导干部要学法。

学法是指不断学习和学深法律法规、严抓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正确履职尽责的教育学习活动。

领导干部要广泛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各级法院的判例法、司法解释、法律法规,提高在政法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

只有通过学法,领导干部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的精髓和规范,确保自己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领导干部要用法。

用法是指干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维护正当权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领导干部要在日常工作中时刻绷紧法纪之弦,准确把握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乱纪、滥用职权。

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领导干部要站在法治的高度,依法行事,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

只有通过用法,领导干部才能体现法律的权威和公正,确保自己的工作合法合规。

最后,领导干部还要建立健全制度,促使自己和其他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制度是指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工作程序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明确责任要求,规范行为标准,实现权力的依法使用和规范的运行。

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各项制度的约束,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保障权力的正当行使。

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制度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推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只有建立健全制度,领导干部才能确保自己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综上所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是领导干部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

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领导干部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制度,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前进,为人民谋幸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为了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与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根据“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一)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二)宪法与法学基础理论;(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

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领导班子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五、坚持法制培训制度。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分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六、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4次适合本单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

七、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

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八、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

本单位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与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九、不定期专题召开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组织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一、每年召开两次全体领导成员的会议,讨论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与改进的方法,布置安排下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根据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指导本系统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各领导成员要联系本部门单位实际,反映普法对象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一、制定背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法治建设也日益进步。

面对复杂多变的法律环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不断加强学法用法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法制。

因此,为了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行为,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就变得尤为迫切。

二、制度内容1. 学法用法的总体要求领导干部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和学法用法能力,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和应对工作。

2. 学法用法的途径(1)听取专家讲座、参加培训班等形式,及时获得最新法律法规知识;(2)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交流会,深入研究和理解重要法律、政策和法规;(3)建立与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专业人士的良好联系,及时咨询法律问题。

3. 学法用法的具体要求(1)领导干部应按照工作需要,优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本部门业务法律风险防范;(2)领导干部应当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企业、行业和地方的法律和政策,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能力;(3)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应当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4)领导干部应当注重对下属学习和使用法律的指导和培训。

4. 学法用法的考核与奖惩(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将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奖惩体系;(2)对违反学法用法制度的领导干部,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

三、执行办法(1)领导班子要将学法用法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每年制定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并落实到岗位责任清单中;(2)对于学法用法有亮点和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和激励。

四、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应当与公司法规制度相衔接,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加以调整。

五、结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的出台和落实,对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保障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应对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在学习法律用法制度方面应该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组织规定。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领导干部应该深入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了解国家法律体系,及时掌握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并将宪法和法律贯彻到具体工作中。

2. 加强法律学习:领导干部应该加强对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运用法律条文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3. 培养法治意识: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执法,任何时候都要按照法律和法规来处理问题、制定政策。

4. 依法用权: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依法为民、公正守法,做到法定职责和权限,不蓄意滥用权力,不违法乱纪。

5. 严格执行制度: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组织和组织部门的纪律规定,履行好组织安排和决定,不得对制度规定进行私自解释和随意变通。

6. 推动立法工作: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为国家法律的制定提供合理建议和意见,推动完善法律制度体系。

总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是确保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需要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法治素养,注重实践操作,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治党。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4.28•【字号】鄂建文〔2017〕29号•【施行日期】201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17〕2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省住建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鄂发〔2016〕24号)、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司发〔2017〕31号)的通知,现就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和率先在中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实施意见(科技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我旗《关于继续加强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旗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在我旗“五五”普法规划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

进一步认清发展大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实现县又好又快发展,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和谐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旗县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经过二十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局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

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旗进程,实现构建和谐****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公布日期】2009.12.17•【字号】宁党办[2009]113号•【施行日期】2009.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09]113号2009年12月17日)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依法治区进程,现就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近年来,我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需继续深化。

当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维护稳定的形势仍很复杂,人民群众对提高政府公信力的要求也更加迫切。

特别是一些关系民生的政府行为,引起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群众对保障自身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强烈。

任何侵犯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都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甚至导致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新形势、新任务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任务、创新方法、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司法局公务员学法用法五项制度

司法局公务员学法用法五项制度

司法局公务员学法用法五项制度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等五个制度的通知各县区司法局,局各科(室、处、局、中心):为落实公务员年度学法计划,扎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现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一、局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

二、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

三、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

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法用法心得和理论文章。

四、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科室中层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五、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六、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法宣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公务员学法用法档案。

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每年要为全局干部职工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

二、法制讲座内容要以宪法、依法治国理论、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司法行政专业法律知识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

三、举办法制讲座可以聘请律师或专家、教授、讲师为主讲人,保证法制讲座质量。

四、法制讲座要注重针对性,讲究实效性。

公务员学法制度为了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增强对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使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提高公务员地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二、增强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为了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一)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领导班子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五、坚持法制培训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分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六、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4次适合本单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

七、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

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八、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

本单位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九、不定期专题召开办公会议,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组织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一、每年召开两次全体领导成员的会议,讨论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方法,布置安排下年度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根据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指导本系统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各领导成员要联系本部门单位实际,反映普法对象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6.12.21•【字号】浙司[2006]253号•【施行日期】2006.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司〔2006〕253号)各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教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现将《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开展学法用法工作中,要结合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工作目标,制定和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切实做好法律服务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部法律素养,促进我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为建设“法治浙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全省司法行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应当实行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通过开展学法用法工作,使司法行政干部精通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熟悉涉及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法律,了解要求群众知道的法律,并学以致用,养成法律思维习惯,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二章对象与内容第四条学法用法工作的对象是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

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

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

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一、背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是指对领导干部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遵守党的纪律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的一种制度安排。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的要求,强调要建立科学合理、权威严格、激励约束、公开公正的考核机制,促进领导干部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履职尽责。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首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的标准应当包括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依法履职尽责的实际表现、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成效等多个维度。

这些考核标准应当既能够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表现,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励领导干部努力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和执行法律的意识。

三、权威严格的考核方式建立权威严格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是不断完善这一机制的关键。

考核机制应当以党的政策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借鉴先进的考核经验,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能够在实践中检验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的考核方式。

这种考核方式应当具有权威性和严格性,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情况,为领导干部提供一个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考核环境。

四、激励约束的考核机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还需要在激励和约束两方面下功夫。

要通过考核机制激励那些在学法用法方面表现突出的领导干部,倡导学习先进法治观念,在工作中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并且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另对那些在学法用法方面表现不佳、触犯党纪国法的领导干部,要依照党纪国法做出相应的约束和惩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树立公平正义和法治观念。

五、公开公正的考核环境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需要建立起一个公开公正的考核环境。

这意味着考核机制的建立应当透明公开,任何个人和组织都能够根据相关规定参与到考核过程中,同时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也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的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的

哈拉布拉克中心小学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我们哈拉奇乡实施依法治乡战略中,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依法治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重点环节来抓,以“两个提高、两个转变”为目标,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不断创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形式和方法,使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有力地推动了依法治乡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一、建立学法机制,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各级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治乡工作的骨干力量,为了尽快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我们建立了包括法制学习制度、法制学习内容以及保障措施等在内的领导干部学法机制。

在坚持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学法学分制度、法制培训制度、自学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制度的同时,根据新时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势的任务的需要,在全乡推行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把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相应的法律素质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获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者,视为不具备任职资格,乡党委任用干部时原则不提名,人大依法任命干部时原则上不接受提请。

到岗后六个月内不能获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者,按不胜任现职干部对待,由干部管理部门作相应组织调整。

为了领导干部保证学法经常化,系统化,我们在乡、村层层建立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初步形成了以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部门为牵头单位的领导干部法制培训体系。

各级培训基地从系统教学入手,针对不同层次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不同需求,精心设计培训内容,采取专题讲授、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系统研讨等灵活有效的培训形式,增强了法制培训的感染力和趣味性,进一步调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有效地提高了培训质量。

二、建立用法机制,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是我们近年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的表率作用,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

二、领导干部学习法律。

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三、市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进行。

每次市委常委会、四套班子联席会会前安排30分钟时间学法;每年专题学法活动不低于4次,并安排1次以上学法研讨学活动。

四、领导干部学法重点:
(一)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宪法原则,不断增强宪法观念。

(二)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市理论,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学习和本职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
法规、规章。

(五)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度.
五、参加学法领导干部范围:市四套班子领导,各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该工作的意见如下:
1. 提高重视程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重视和重要性。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将学法用法作为自身成长的需要来主动学习和运用。

2.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机制,明确学法用法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同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能力进行评价,将学法用法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3. 加强培训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培训班,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

培训内容应包括新法新规、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等方面,以及典型案例分析,帮助领导干部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

4. 建设智慧学法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智慧平台,提供学习资源和案例分析,方便干部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和查询。

平台还可以设置在线答疑和交流功能,促进干部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5. 打造示范推广:选取一批学法用法工作较好的地区和单位,深入挖掘他们的经验做法,总结推广经验。

通过示范推广,带动更多地区和单位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6. 强化监督检查:设立专门部门或机构,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学法用法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对于不重视学法用法、违法违纪的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形成震慑。

总之,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需要从重视程度、制度建设、培训教育、智慧学法平台、示范推广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全面推进,为打造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提供坚实保障。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28•【字号】镇政办发[2011]177号•【施行日期】201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镇政办发〔2011〕177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已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镇江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增强市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使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将法律知识的学习摆上重要日程,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做到学以致用,努力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

二、参加学习的人员:市长,各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各副秘书长。

三、学习方式: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集中学习分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专题学法,主要采取专家讲座辅导、集中研讨和学习交流等形式,其中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30分钟至1小时,专题学法安排每年不少于1次,并安排1次以上交流研讨活动,交流研讨在市政府领导干部之间或领导干部与专家之间进行。

在国家、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时,及时邀请有关领导或专家进行辅导解读。

四、学习法律知识的重点:(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理论和重要制度;(二)规范政府机关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和对政府工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法律、法规;(三)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必备的法律知识等。

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新户镇太平小学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为了提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素质,提高领导水平,保证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班子成员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布署的学习内容和本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每月一次安排专题学习,有会议记录,有笔记。

二、学校班子成员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遵守学习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应自觉地抽时间补课。

三、每个成员有专门学习笔记本,按要求记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讨论并要认真准备,自觉联系个人和岗位实际,及时了解各组教师思想、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交流工作。

四、学法时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新户镇太平小学教职工学法制度一、认真制定和积极实施普法规划,建立完善的普法制度与监督考核机制,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规划落实。

二、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普法年度考试制度、法制讨论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咨询审核制度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三、学校全体教师,尤其是学校行政人员,要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每年学法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

四、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有严格的学法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五、学校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干部、教师和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为零。

具体做法一、时间及形式安排: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阅读文本与剖析典型事例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组织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

每次集中学习和讨论都要指定发言人作中心发言。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全体教职工都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会;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10.21•【字号】教策〔2008〕235号•【施行日期】2008.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属学校、高校附中、有关民办学校,局机关各处室: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普办发〔2008〕14号)精神,进一步增强我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教育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治教能力,现就我市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全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教育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公务员学法制度

公务员学法制度

管政发〔2011〕33号关于管镇镇下发《管镇镇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现制定下发管镇镇《干部学法制度》管镇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管镇镇干部学法制度一、为保证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在我镇的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和实行依法治镇,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二、本镇党组织、政府、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制度的适用对象。

三、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

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各种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责任,养成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习惯,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与本职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和监督落实,并将学习情况认真记录,以备检查考核。

六、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登记制度。

在《登记表》上记载领导干部每年所参加的法律学习(法制讲座,研讨)的内容、时间、形式和考试考核成绩及组织参加普法依法治理等情况。

镇人大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结果及学法用法情况,七、各级党组织应当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积极参加,主管领导要认真组织。

八、镇“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同时要主动及时地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九、各所站应结合本部门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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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发﹝2011﹞91号
关于转发《广安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
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委员会
2011年8月1日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区委决定,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

区委中心学习组每年举办两次法制讲座,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中心组每年举办四次以上法制讲座,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时间不少于中心组学习时间的四分之一。

二、建立完善党校法制教育制度。

区委党校要把宪法和法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教学计划、学法资料、教师和课时“四落实”,保证法制教育课时达到教学课时的五分之一。

三、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制度。

组织工作部门每两年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学法考试,乡镇(街道办事处)每两年对所属单位负责人和村(居)干部进行一次学法考试;五年普法结束时,全区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一次普法考试,并颁发普
法合格证书。

四、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区委每年举行2-3 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企业均要适时举办中层以上干部法制讲座,五年内不少于 3 次。

五、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自学法律,每年自学不少于 40 小时,做好学习笔记,并根据自身学法用法感受,每年撰写体会文章 1-2 篇,每年 12 月中旬交区法建办。

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

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考试、法制讲座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学法用法的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七、建立完善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考察制度。

坚持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方面情况纳为领导班子考察、领导干部素质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八、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理重大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听取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

区政府要建立法律顾问团。

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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