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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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须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制度的要求,按照省局关于行政审批全程网办和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部署,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方便行政相对人,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局承办的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相对人在申请食品经营许行政审批事项时,不再同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待现场验收或领取证件时,提交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备存档。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程序
一、点击,打开IE浏览器,输入网址:/sdfdaout/,进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系统;
二、在系统首页点击“注册”,选择对应业务类型,进入“新开办用户注册”界面,在“1 注册信息”填写经营者的所有信息(相关信息须与营业执照内容完全一致);在“2 登录信息”填写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申报人注意留存注册用户名、密码,以便填写许可申报、补正材料、查询进度;用户名最好用手机号,密码简单易记);
三、回到系统首页输入用户名、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依照①②③操作步骤指示,选择“许可申报→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补证、延续、注销)”,现阶段无论是变更、延续等情况,第③步都必须按新开办选择申请,进入《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界面;
四、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界面,食品流通经营主体为企业、餐饮经营面积150㎡以上、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和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选择受理机关为“济宁市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营主体为个体工商户、餐饮经营面积150㎡以下的、小型的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药店经营食品者,受理机关为济宁市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各相应食药监所);梁宝寺镇、纸坊镇所有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匀由该所在地所受理。
五、用户在申请表界面逐一填写申报信息,经营者必须如实填写经营项目及经济(单位)性质,因经营项目及经济性质不同,所附资料目录也不同。上传文件模版,可登陆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在“下载专区”下载对应制度文书参考。
六、用户填写完毕,可点击“暂存”按钮,检查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后,注意在“许可进度”项目下及时查询办理进度,在“办理状态”栏显示“已受理”字样时,打印申请表,连同上传材料复印件,一并上交至嘉祥县行政审批大厅食品药品监督局窗口或待现场验收时交予工作人员带回。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写说明
基本信息
1.1受理机关:
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县局或各所乡镇街道所办理:食品流通经营主体为企业、餐饮经营面积150㎡以上、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和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选择受理机关为“济宁市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营主体为个体工商户、餐饮经营面积150㎡以下的、小型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药店经营食品者,受理机关为济宁市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各相应食药监所);梁宝寺镇、纸坊镇所有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匀由该所在地所受理。
以下4项信息在注册时注意填写
1.2申请名称应与经营者营业执照标注的名称保持一致。
1.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填写具体办理证件人员及其有效的联系方式。
1.4 联系邮编、联系地址:经营单位所在地的邮编及地址填写。
1.5联系电子邮箱填写有效的邮箱,方便找回丢失的登录密码。
2.主体业态:1、食品销售经营者2、餐饮服务经营者、3单位食堂
如果经营包括两种以上业态的,请选择主要经营业态,最后经营范围在经营项目中体现,如: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又有内设食堂,该企业食品经营为主,选择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即选食品经营相关项目,也选餐饮服务相关项目;现场制售类归属到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业态;含备注内容的:在同时网络经营、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等相应类别后面划钩。
3.申请信息
3.1是否有食品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根据有无情况,选择“有”或“无”,如果有许可证,请在“所附资料项目目录”的最后一项“其它材料”中上传原许可证的扫描件,领新证时,同时上交旧证。
3.2经济(单位)性质:
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用合作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
3.4社会信用代码
个体工商户请填写身份证号码,非个体工商户取得社会信用代码的请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未取得社会信用代码的,可暂时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3.5住所应与经营者营业执照标注的地址保持一致。
3.6经营场所
应与经营者营业执照标注的地址保持一致;企业经营场所同住所不同的,按具体地址填写。
3.7仓库地址如果有,应与住所或经营场所一致,没有不填。
3.8外设仓库地址
如果有,按具体地址填写,并在最后一项“其它材料”中上传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
3.9申请副本数量只填写1份
3.10经营类别
请根据具体情况分类选择,特殊情况:没有实体店,纯自动售货或网络经营,请选择“食品自动售货经营者”或“网络食品经营者”;如有实体店,按实体店类别选择;如果经营保健品,按药店兼营或其它兼营进行选择;餐饮中的现场制售类,暂时按小吃店归类。
3.11经营项目(食品销售)
其中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含熟食类,需要提供熟食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含散装食品生产)等有关资质;经营保健品等特殊食品要制订相关制度和相关专区(柜)的标识见验收标准;其他类食品销售不能选择。
3.12经营项目(餐饮服务)
其中包含冷食类食品制售(凉菜)、生食类食品制售(生食海鲜类)、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生鲜水果压榨)都必须设置专间;其他类食品销售不能选择。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连锁企业,可以按照营业执照上面的负责人填写。
5.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食品销售经营者可以不填写;餐饮服务经营者,填写大厨,现场制售者填写技术操作人员。
6.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可以是负责人、食堂分管领导、大厨等熟悉食品安全的人员。
7. 从业人员情况登记包括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销售人员等。
8.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包括冷柜、冰箱等特殊设施设备
9.所附资料项目目录
将“所附资料项目目录”中带“*”字样的材料和相关材料按要求上传,其中保证声明、食品经营相关制度由申请人签字、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登陆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官网,在“下载专区”下载对应制度文书参考);涉及申请者信息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以上为原件)扫描或拍照后逐一上传;其中第4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应上传食品安全管理员健康证正反面信息或相关培训证明;第6项设备设施布局材料应绘制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内部平面布局图,扫描或拍照后上传;7、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果不是法人或负责人办理的,必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殊情况:1、3.1项选择有食品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到最后一项“其他材料”中;2、纯网上经营,没有实体店的经营者,需要上传与供货商的销售、贮存、运输等合同;3、食品销售经营散装熟食的,需要上传同生产商的合作协议以及生产商的合格证明资料。
10、申请表中不带“*”字样的内容,经营者有相关内容的,必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