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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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机械设备安装工职业标准

4 机械设备安装工职业标准

机械设备安装工1.职业定义使用工具、机具,进行机械设备安装、调试的人员。

2.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3.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4.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5.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一一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国家职业标准——农机修理工

国家职业标准——农机修理工

国家职业标准——农机修理工——————————————————————2003年2月8日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制定说明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批准,自2003年2月8日起正式施行。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本职业现阶段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标准》在体例上力求规范,在内容上尽可能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原则。

同时,尽量做到可根据科技发展进步的需要适当进行调整,使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培训、鉴定和就业的实际需要。

三、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标准》的内容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

四、参加《标准》编写的主要人员有:王桂显、欧南发、董炎义、续百录、于芳珍。

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按姓氏笔画为序):田丰、刘敏、刘永澎、李克、何兵存、张斌、陈蕾、姚春生、贺祖年、唐宝振、温芳。

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中国农机科学研究所、山西省农机化学校、河北省农机修造服务总站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

在此,谨致谢忱!国家职业标准农机修理工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农机修理工。

1.2职业定义使用工具、量具和机械加工、焊接设备以及修理专用设备等,对用于农业生产、农产品产后处理、农用运输以及其他农事活动的机械和设备(以下称农业机械)进行维护和修理,使其保持、恢复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人员。

农业机械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农业机械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农业机械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农机操作工。

1.2 职业定义按照农业机械操作规程和各类农业作业技术要求,操作农业机械进行机械化作业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应变能力;四肢灵活,动作协调;无赤绿色盲,两眼视力不低于对数视力表4。

9(允许矫正);两耳能辨别距离音叉50CM的声源方向。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及技师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与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实践场所,以及必要的教具和设备。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

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

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农机修理工1.2职业编码5-05-05-021.3职业定义使用修理工具和设备,拆装、清洗、修理、调整和保养农机具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噪声。

1.6职业能力特征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8.1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 职业概况职业名称装配钳工。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培训要求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装配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常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及相应的工装、工具的实际操作场所。

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农业机械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农业机械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农业机械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农机操作工。

1.2 职业定义按照农业机械操作规程和各类农业作业技术要求,操作农业机械进行机械化作业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

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应变能力;四肢灵活,动作协调;无赤绿色盲,两眼视力不低于对数视力表4。

9(允许矫正);两耳能辨别距离音叉50CM的声源方向。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及技师的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实践场所,以及必要的教具和设备。

1.8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5)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汽车(拖拉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041201

汽车(拖拉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041201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 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 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 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
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 60 分及以 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 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 2 名考评人员�技能
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 1:5�且不少于 3 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 5 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不少于 90 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均不少于 120 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 1.8.6 鉴定场所设备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年以 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完成部件及整车装配所需要的工件、夹具、量具和其它机械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装配钳工。

1.2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装配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常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及相应的工装、工具的实际操作场所。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

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

附件5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说明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批准,自2003年2月8日起正式施行。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本职业现阶段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标准》在体例上力求规范,在内容上尽可能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原则。

同时,尽量做到可根据科技发展进步的需要适当进行调整,使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培训、鉴定和就业的实际需要。

三、本职业分为五个等级,《标准》的内容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

四、参加《标准》编写的主要人员有:王桂显、欧南发、董炎义、续百录、于芳珍。

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按姓氏笔画为序):田丰、刘敏、刘永澎、李克、何兵存、张斌、陈蕾、姚春生、贺祖年、唐宝振、温芳。

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中国农机科学研究所、山西省农机化学校、河北省农机修造服务总站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

在此,谨致谢忱!农机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农机修理工。

1.2 职业定义使用工具、量具和机械加工、焊接设备以及修理专用设备等,对用于农业生产、农产品产后处理、农用运输以及其他农事活动的机械和设备(以下称农业机械)进行维护和修理,使其保持、恢复技术状态和工作能力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装配钳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装配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常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及相应的工装、工具的实际操作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装配钳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 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 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 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装配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 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常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及相应的工装、工具的实际操作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 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装配钳工。

1.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1.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装配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常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及相应的工装、工具的实际操作场所。

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 职业概况1。

1 职业名称装配钳工。

1。

2 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

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 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

5 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

6 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 培训要求1。

7.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装配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常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及相应的工装、工具的实际操作场所.1.8 鉴定要求1.8.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

8。

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装配工职业技能标准

装配工职业技能标准

装配工职业技能标准1 职业要求
2 职业技能
2.1职业技能五级装配工的职业技能要求应符合表2.1的规
2.2 职业技能四级装配工的职业技能要求应符合表2.2的规
2.3 职业技能三级装配工的职业技能要求应符合表2.3的规
2.4 职业技能二级装配工的职业技能要求应符合表2.4的规
2.5 职业技能一级装配工的职业技能要求应符合表2.5的规
3评价范围、课时、权重
3.1 职业技能五级装配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3.1
3.2 职业技能四级装配工评价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3.2
3.3 职业技能三级装配工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3.3的
3.5 职业技能一级装配工范围、课时、权重应符合表3.5的规定。

汽车(拖拉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041201

汽车(拖拉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041201
3�能审查装调生产线工艺并能 提出会审意见
4�能计算工艺节拍、生产能力 和工位数
1�装调生产线工艺设计知识 2�装配工艺尺寸链计算知识 3�工艺节拍、生产能力、工位 数等计算知识
4�编制装调工艺卡和作业指导 书的方法
5�能编制装调工艺卡和作业指 导书
6�能编制汽车的装调工艺流程
1�能选用装调线生产线各工序 的工具、工装
2�汽车整车性能感官判定方法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 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 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能完成有动平衡要求的零 件装调
1�动平衡的原理 2�液压传动的基础知识 3�有配合、动平衡、密封等特殊要求的零件装调的方法
配与调整 3�能完成有密封等特殊要求 的零件的装调
�如门、盖、传动轴轴承、齿
轮、离合器等�
1�能识别本班组装配不良� 并排除
2�能根据质量记录进行质量 分析
1�本班组装配质量的控制要求 2�数据统计与计算分析知识
2�能评价工具工装的合理性� �二�工具、
并提出改进意见 工装设备准
3�能对设备精度进行监控 备
4�能借助词典看懂进口设备相 关外文标牌及使用规范的内容
1�汽车装调生产线工艺规程 2�常用进口设备标牌及使用规 范外文、中文对照表
二、 装 配 调 整 与 质 量 控 制
�一�装配与 调整
�二�不良的 检验与排除
� 二 � 工 2�能发现装配线设备的常见故 障�并能对故障进行分析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装配钳工。

1.2职业定义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装配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常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及相应的工装、工具的实际操作场所。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一、职业定义
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二、基础知识
1、基础理论知识
(1)识图知识。

(2)公差与配合。

(3)常用金属材料及热处理知识。

(4)常用非金属材料知识。

2、机械加工基础知识
(1)机械传动知识。

(2)机械加工常用设备知识(分类、用途)。

(3)金属切削常用刀具知识。

(4)典型零件(主轴、箱体、齿轮等)的加工工艺。

(5)设备润滑及切削液的使用知识。

(6)工具、夹具、量具使用与维护知识。

3、钳工基础知识
(1)划线知识。

(2)钳工操作知识(錾、锉、锯、钻、绞孔、攻螺、纹、套螺纹)。

4、电工知识
(1)通用设备常用电器的种类及用途。

(2)电力拖动及控制原理基础知识。

(3)安全用电知识。

5、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
(1)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

(3)环境保护知识。

6、质量管理知识
(1)企业的质量方针。

(2)岗位的质量要求。

(3)岗位的质量保证措施与责任。

7、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劳动法相关知识。

(2)合同法相关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中级
2、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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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装配工(整车) 国家职业标准
2、职业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 (4)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合作。 (5)爱护并正确使用设备及各类工装。 (6)着装整洁,符合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 文明生产。 (7)具备拖拉机构造的基础知识。指了解的拖拉机种类与总体构造,熟悉拖拉 机各组成部分的作用。 (8)熟悉机械传动基础知识,拖拉机机械传动的形式及特点。 (9)具有装配调整基础知识。懂得常用工具、量具的使用方法。 (10)具有一定的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知识。 (11)具有一定的现场质量管理基础知识、质量控制与检验基础知识。
安全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1、使用动力输出轴驱动农机具以前,应当检查拖拉机与驱动农具的匹配合 理性。 12、轮胎的安装调整,只能由经验丰富的人员,使用合适的专用工具进行轮 胎安装不正确将会引起严重事故。 13、发动机在热车状态时,不要拧动水箱盖,以防热水喷出烫伤。应在发动 机熄火并冷却后,才能拧开水箱盖。 14、严禁使用不彻底分离主副离合器的方法进行操作,否则容易引起离合器 的早期磨损。
通用装配岗位基础知识
15、油管、油箱、液压泵、液压阀等液压件装配前包装物必 须完好,装配时方可打开包装,联接面及接头处不得有 锈蚀、焊渣、磕碰伤等缺陷,并有防锈措施。 16、按照装配工艺文件要求,安装零,部件并进行测量,并 将本岗位装配时出现的特殊情况通知下一工位。 17、使用电动或风动扳手,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不用 时,立即关闭电源,气源,并放在固定位置,不准随地 乱放。 18、使用压床压装零件时,零件应放在压头中心位置,底座 要牢靠。 19、产品试车前应将各防护,保险装置牢固安装,避免伤人。 驾驶员不得无证驾车,做到持证上岗。驾驶拖拉机时必 须遵守国家/洛阳永成公司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
安全注意事项
安全规则
1、驾驶员应当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驾驶执照,且应当仔细阅读拖
拉机的使用保养说明书后才能使用拖拉机。 2、启动发动机之前,必须将变速杆放置在空挡位置,提升器手柄放 在下降位置。 3、拖拉机起步时,应当注意前方是否有障碍物,拖拉机和农具或挂 车之间是否有人。 4、拖拉机在行驶中,驾驶员不能离开座位,任何人不得上下拖拉机。 5、拖拉机严禁挂空档或踏下离合器踏板滑行下坡。 6、拖拉机在行驶中,驾驶员的脚绝不允许放在制动器踏板和离合器 踏板上。 7、拖拉机运输作业时,左右制动器踏板应当连锁。不能在高速行驶 转弯,以免翻车。挂车必须有独立的制动系统,否则不能拖挂。
通用装配岗位基础知识:密封件
分装所装配的底盘总成,任何渗漏油现象都是不允 许的,都可能造成大的故障形态,排除的工作量、强度 都比较大。而渗漏油现象普遍是油封损坏造成的。在安 装油封时一定要注意: 骨架油封:小心安装,将唇部朝向有油压的方向。 安装时保持油封免受灰尘、铁锈和擦痕。特别小心防止 唇部的灰尘和擦痕。必要时应该检查油封唇部平滑度, 渐渐地拉一根线径向滑过它的表面,如果线卡住,应当 更换新油封。如果轴的表面有锈或擦痕,请不要将油封 碰到这些地方。在往带有键槽、花键、螺纹的轴上安装 时,更要小心保护油封唇部。安装时要平整均匀的将黄 油涂在要装油封的(单唇表面上,避开其它表面)表面。 用适当的压力压装油封到壳体里。 O型圈:安装时应当涂抹上油料后,小心嵌入,避免 损伤它。
通用装配岗位基础知识
7、有规定扭紧力矩要求的紧固件,扭紧后,应采用力 矩扳手紧固。 8、同一零件用多个螺钉 或螺栓紧固时,各螺 M6 钉(螺栓)应顺时针, M8 交错,对称逐步拧紧。
8.8级螺栓拧紧力矩 螺栓 螺栓 9.8~10.78 N· m 22.5~24.75N· m 44.5~48.95 N· m 77.7~85.45 N· m 192.9~212.19 N· m 376.3~413.93 N· m
8、拖拉机停车时。一定要将农具下降到地面。 9、拖拉机停放在斜坡上市,轮胎处应垫上斜块,并按要求挂挡。 10、拖拉机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注意交通标识,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安全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新出厂的拖拉机或大修过的拖拉机,必须按照使用保养说明书要求进行磨合后, 才能进行正常的负荷工作。 2、拖拉机各部件应当严格按要求使用推荐牌号的溶液。 3、各连接部位的螺栓、螺母及其它易松动的零部件,例如导向轮、驱动轮螺母、 牵引机构及传动箱连接螺栓等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松动时必须及时拧紧。 4、保养电器系统以前,一定要现拆下蓄电池的搭铁线,以免电器元件烧毁。 5、检查、清洗、调整、修理、保养拖拉机和农具前,一定要停车熄火,并将变速 杆及动力输出操纵杆置于空档位置,锁上停车制动器,使所有运动部件处于静止 状态。 6、牵引挂车时,一定要用牵引钩而不能用三点悬挂件。 7、拖拉机配带悬挂农具行驶时,应将下降速度控制旋钮(驾驶座下方)顺时针方 向旋入,将农机具锁定,以防止提升器操纵手柄被碰动,引起农机具突然降落造 成事故。 8、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带负荷工作时,拖拉机不能急转弯,以免损坏万向节。 9、在使用差速锁时注意:当差速锁接合时,拖拉机不需转弯,否则有损坏机体的 危险。 10、四轮驱动型拖拉机在一般硬路面进行路面运输作业时是不准使用前驱动桥的, 否则 将会引起前轮胎的早期磨损。只有在雨雪天路面滑或上大坡后轮打滑时,才 能使用前驱动桥,当拖拉机通过困难区段后,应当立即脱开前驱动。
什么是工艺?
工艺: 一般来说,工艺要求采用合理的手段、较低的成本完成产品制 作,同时必须达到设计规定的性能和质量,其中成本包括施工时间、 施工人员数量、工装设备投入、质量损失等多个方面。通常工艺定义 如下:劳动者利用生产工具对各种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加工和处理, 改变它们的几何形状、外形尺寸、表面状态、内部组织、物理和化学 性能以及相互关系,最后使之成为预期产品的方法及过程。
拖拉机结构原理的感性认识
通过插入一些动画,来增加部分原理的感 性认识。希望能够改善一下学习的枯燥气 氛,增加一些活波的学习氛围,以促进知 识的学习、吸收。 插入部分原理知识:汽车与拖拉机构造 flash.chm 差速器动作原理动画.wmv
通用装配岗位基础知识
1、零件在装配前必须清理或清洗干净,不得有毛刺,飞边, 锈蚀,砂粒等,齿轮不得有明显磕碰伤。 2、装配过程中零件不得磕碰,划伤,需要打击时,应使用 铜棒。 3、存在相对运动的零件装配时,接触面应加润滑油(脂)。 4、各运动零部件装配后,应转动灵活,不得有卡滞现象。 5、螺栓,螺钉和螺母紧固时,严禁打击和使用不合适的旋 具,扳手,套头,紧固后螺母和螺栓头部不得损伤。 6、紧固时,带有弹簧垫圈的,弹簧垫圈应压平。开口销分 开角度要大于90°。弹性圆柱销安装到位后,不得突出 安装孔。
工艺规程的作用!
工艺规程是工厂进行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依据 产品在投入生产之前 要作大量的生产准备工作,包括原材料和毛坯的供应,机床的配备和调整, 专用工艺装备的设计制造,核算生产成本以及配备人员等,所有这些工作 都要根据工艺规程进行。 工艺规程是企业组织生产的指导性文件 工厂管理人员根据工艺规程 规定的要求,编制生产作业计划,组织工人进行生产,并按照工艺规程要 求验收产品。
拖拉机装配工(整车) 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 拖拉机装配工。 (2)职业定义: 使用手动、气动、电动工具、工装等机械设备或在生产线上,进行拖拉 机总成及分总成装配与调试,以及对软轴、轮辋、散热器等部件进行制造、 装配、调试的人员。 (3)职业等级: 整车装配和机械部件装配设5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 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 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空间感、形体知觉、听觉和色觉,具备手指、手臂灵活和形 体动作协调性。 (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及以上。
什么是工序?
工序: 一个或一组工人,在一个工作地对一个或同时对几个工件所连续 完成的那一部分工艺过程,称为工序。 划分工序的依据是工作地是否变 化和工作是否连续。 直白的说要完成某个工艺过程要分成几步做,每个 步骤就是一道工序。
什么是工艺规程?
一个同样要求的零下是最合理的,人们把工艺 过程的有关内容用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用以指导生产,这个文件 称为“工艺规程”。 工艺规程是组成技术文件的主要部分,是工艺装备、材料定额、 工时定额设计与计算的主要依据,是直接指导工人操作的生产法规, 它对产品成本、劳动生产率、原材料消耗有直接关系。工艺规程编 制的质量高低。对保证产品质量第一起着重要作用。
M10螺栓 M12螺栓 M16螺栓 M20螺栓
通用装配岗位基础知识
9、平键与固定键的键槽两侧面应均匀接触,其配合不得有 间隙。 10、轴承装配时应加足钙基润滑脂。装配柴油机飞轮中的 60203、60304轴承及装配分离轴承座时必须加注二硫 化钼理基润滑脂。 11、配备专用量具的工位,装配时应检验所装零、部件连接 尺寸是否正确,并进行调整,达到工艺要求。 12、按照技术文件要求的型号使用风扳机,扭矩不能过大, 或过小,以免造成螺栓扭矩不够,或螺栓滑丝,乱丝。 13、标准件中带有Zn.D标识的为镀锌钝化螺栓或螺母。 14、将要装配的零件,有秩序放在零件存放架或装配工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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