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1年信用建设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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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数字化改革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标杆引领、数字赋能、改革集成、系统推进,加快制度重塑、服务提质,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浙江辨识度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标(一)攻坚突破阶段(2022—2023年)。

坚持高位推进,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

聚力打造一批综合性与单项指标领先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全省域营商环境水平持续保持全国第一方阵。

(二)提质增效阶段(2024—2025年)。

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实现企业办事无忧、政府无事不扰,基本建成改革探索领跑省、市场机制最活省、营商环境最优省。

三、重点任务(一)优化市场准入准营机制。

1.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以及企业税务、公积金、社保、医保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零成本1天办结。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和股权转让等变更“一件事”改革,探索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制。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探索“一业一证”“多业一证”审批模式。

(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社保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开展市场准入综合效能评估,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适时清理不当的地方准入限制。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3.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能。

推动工程建设现场管控应用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共享,完善多跨协同的全流程管理链条。

深化“标准地”改革,除负面清单外,新批工业用地100%按照“标准地”供地,探索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地”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2.03.24•【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职能,激发市场创业创新活力,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与《条例》3月1日同步施行。

现就《实施细则》有关问题进行以下解读。

一、《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在我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实施工作,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抓实抓细,使《条例》真正落地,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特别是在考察总局时强调,“要以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条例》明确“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本条例制定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

为贯彻落实《条例》相关工作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实施细则》,并于2021年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了部分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专题研讨和征求意见座谈会。

在此基础上对《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按照部门规章制定程序进行审查发布。

二、《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虑是什么?《实施细则》制定的思路与《条例》保持一致,统一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规定,方便群众高效办理登记,建立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市场准入制度。

《实施细则》制定包括以下三方面主要考虑:一是细化《条例》规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9•【字号】昆政办〔2021〕40号•【施行日期】2021.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市属企业:《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对应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9日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为昆明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和《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云政办发〔2020〕6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9号)精神,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目标,坚持“高质量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服务”,推进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研究现状及思考

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研究现状及思考

Modern Management 现代管理, 2021, 11(5), 447-451Published Online May 2021 in Hans. /journal/mmhttps:///10.12677/mm.2021.115058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研究现状及思考周琪御道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收稿日期:2021年4月17日;录用日期:2021年5月10日;发布日期:2021年5月17日摘要和谐的城市营商环境可以促进城市经济良性发展,有效的城市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可以为城市营商环境把脉诊断及其评估获得科学合理改进完善的运行方案提供支撑。

本文介绍了城市营商环境背景,综述了城市营商环境主题内容及优化措施效果,列举分析了典型的国际化新加坡市、高效快捷上海市、多效能杭州市营商环境案例,总结了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研究应用现状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思考讨论分析。

关键词城市,营商环境,评介,现状思考Current Research and Consideration ofUrban Business Environment EvaluationQi ZhouYudao Engineering Consulting (Beijing) Co., Ltd., BeijingReceived: Apr. 17th, 2021; accepted: May 10th, 2021; published: May 17th, 2021AbstractHarmonious urban business environment can promote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urban economy, and effective urban business environment indicator evaluation can provide support for the diag-nosis and evaluation of urban business environment, and obtain scientific, reasonable, improved and perfect operation scheme. This paper introduced the background of urban business environ-ment, summarized the theme content of urban business environment and the effect of optimiza-作者简介:周琪,硕士,经济师,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城市综合规划及评价应用。

《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

《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202x年,x街道以抢抓建设一带一路南向通道陆海枢纽城市为契机,以x区三个率先建成为目标,大力实施工业带动、产城融合、三产并进、绿色共享发展战略部署,坚持以新城区和产业园为主战场、以落实项目征地搬迁工作为主线、以提升x新城区产城融合为动能,大力实施创建五城联创和综合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服务企业年活动,力促x新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

x街道联系工作实际狠抓实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落实贯彻:一是落实x区产业集聚,壮大做强工业经济。

重点打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大力推进北部湾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完成邦琪集团总部整体搬迁,力促建成肯泰、泰和等7个医药产业项目。

二是坚持产城融合,全面提升城乡形象。

首先提升主城区管理水平,其次完善产城配套设施。

三是贯彻落实x区打击违法建设,整治非法占地行动的决策部署。

通过创建325国道示范道路综合整治,加强营商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打击违法建设,整治非法占地行动,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今年以来,我街道共排查摸底各类非法占地335宗,违法建设x户,正在接受处罚调查x户,共组织拆违行为x次,已拆除x户约x㎡,处理违法占地约x㎡。

同时拟在近期对清水窝、石吉、麻芎等畜禽栏、泰俊项目、华发一号、产业园等多处违法建设,共约x㎡进行拆除。

四是坚持生态发展,大力提升环境质量部署。

(1)通过水源保护区落实河长制、打捞水葫芦等举措,切实优化营商生态环境建设。

生态环境的健康永续发展,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扎实推进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水环境整治共投入人力x余人次,打捞船只x艘,清运车辆x辆,铲车x辆,全面打捞清理水葫芦及周边垃圾近x吨,投入资金x万余元,同时将打捞上来的水葫芦及时凊运处理。

通过此次专项清理行动,有效遏制了水葫芦的生长蔓延,改善了x生态环境,再现了昔日水清的风貌。

2021年2020年法宣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套题及其答案(含答案)

2021年2020年法宣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套题及其答案(含答案)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欧阳光明(2021.03.07)1、(单选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

A.与相关审批在线一共办理B.与相关审批在线分别办理C.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D.与相关审批在线集中办理正确答案:C2、(单选题)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的方式办理。

A.告知承诺B.公开宣誓C.证明D.公示通知正确答案:A3、(单选题)国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

A.不予处罚B.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C.予以减轻责任D.予以免责正确答案:B4、(单选题)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进行登记管理。

A.统一社会注册号B.纳税人识别号C.组织机构代码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正确答案:D5、(单选题)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A.市级人民政府B.国务院C.县级人民政府D.省级人民政府正确答案:B6、(单选题)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的方式进行。

A.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进行检查、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B.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C.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公开D.随机进行检查、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正确答案:B7、(单选题)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2021年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1)

2021年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1)

2021年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为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措施。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一)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

推行项目前期事项“一链办理”,项目前期涉及的评价评估事项纳入“多评合一”事项,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或综合服务窗口提出项目“多评合一”申请,综合服务窗口实行集中“一窗受理”,一次告知评价评估事项清单、编制内容、编制要求和编制标准。

积极培育综合性评估评价机构,推行中介服务联合体制度,实现“一次告知、多项需求、一家综合机构(或联合体)服务、多项评估同步编制”的目标。

统一受理审批,明确提前服务、受理、评估、审查等标准,完善审批标准及审批流程,同步评估审批,减少决策层级和环节。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公路、铁路、电网、输油(气)管线等线性项目,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加强对各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的业务指导,督促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完成国家级开发区区域评估,开展省级开发区区域评估,科学编制区域评估报告。

(市发改委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审批服务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细化项目分类,对工业、仓储、居住、商业、市政、教育、医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审、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部线上办理,实现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审批。

市政专营单位业务系统要与工程审批系统互联互通,专营单位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实时获取项目信息,主动服务,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1.12.22•【文号】国能发法改〔2021〕63号•【施行日期】2021.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能发法改〔202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能源企业: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能源局制定了《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2021年12月22日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推行能源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全国范围内深化能源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逐项确定具体改革举措,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提高能源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二)优化涉企审批服务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清理规范能源领域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能源领域涉企事项网上办理,推动相关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市城管局关于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市城管局关于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市城管局关于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市城管局关于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市城管局关于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市城管局关于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2.10•【字号】•【施行日期】2021.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哈尔滨市城管局关于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市城管局关于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报告2021年以来,市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哈尔滨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及任务分工》要求,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相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推进市城管局一直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项工作统筹规划,同步推进。

局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省、市有关精神和要求,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印发《市城管局2021年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并认真推进落实,确保相关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持续推动“城管政务办事不求人”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持续推动“办事不求人”行动方案要求及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工作部署,在将全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办事不求人”范围的基础上,以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加大公开承诺力度,建立统一标准和服务规范,提升政务服务管理水平,规范涉企收费等方式,不断将“办事不求人”行动推向纵深,持续打造“城管政务办事不求人”品牌。

(二)稳步推进“办好一件事”改革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梳理上报了第一批“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经市营商局审核,“我要敷设市政管线,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入选我市第一批清单事项。

优化营商环境与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在逻辑及其制度完善——兼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优化营商环境与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在逻辑及其制度完善——兼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优化营商环境与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在逻辑及其制度完善*——兼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周 晨 方 翔(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 200030)[摘 要]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

受计划经济体制转轨的影响,预防和制止行政性垄断、减少法规政策的不公平导向,成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内容。

具有事前预防和控制行政性垄断功能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评估不仅有目标上的一致性,在具体的制度实践和评价标准中也存在交互性与契合性,因而成为我国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实现路径。

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然面临着一些现实困境:一是自我审查模式的成效不彰,存在流于形式、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缺失制度约束与激励机制,致使审查主体的积极性不高。

借鉴国外的经验做法,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可以采用“自我初步审查——第三方深度评估”模式,理顺自我审查与第三方评估的关系。

同时,可探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机制,这既是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审查积极性的有益举措。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评估的总指标可分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措施”三个方面。

在此基础上,可细化形成9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进而形成一套体系完备、内容完整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评价机制。

[关键词] 优化营商环境 公平竞争审查 公平竞争评价体系[中图分类号] D922.2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3575(2021)01-0129-11收稿日期:2020-09-27*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反垄断法制裁的现代化研究”(18AFX019)作者简介:周晨,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司法制度研究;方翔,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竞争法研究。

第4卷第1期2021年1月深圳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ShenzhenVo4. No.1 J an. 2021·130·深圳社会科学2021年第4卷一、问题背景与提出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仍然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营商环境与市场主体期待还有较大差距。

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2020年以来,灵武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在“放”字上抓突破,在“管”字上加力度,在“服”字上提效能,千方百计解痛点、疏堵点、攻难点,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作出了积极努力,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优化营商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2020年工作总结(一)学习宣传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安排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和政府常务会上对《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试行)》《银川市对标先进深化改革打造一流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并提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意见建议。

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及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将《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日常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迅速掀起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热潮。

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开设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惠企政策、动态信息等;制作宣传海报200份、宣传折页3000份,在各类办事大厅、服务大厅进行广泛宣传;在市级政务大厅设置营商环境(“六稳六保”)政策宣传咨询窗口,电子屏滚动播放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口号,切实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晰责任,对指挥部进行了优化调整,将9个专项行动组调整为7个;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印发《灵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灵党办〔2020〕59号),确定了15个方面工作、46项具体措施;举办灵武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会,印制发放400本《优化营商环境材料汇编》;市政协开展关于“提高审批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视察暨“政府开放日”活动;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组织相关单位顺利完成了自治区2020年宁夏营商环境模拟评价和银川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

2021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结

2021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结

2021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结今年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一号改革工程”的部署要求,专班紧扣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全局作用,凝聚服务经济发展合力,围绕理顺机制、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精准发力,努力打造中国北方营商环境最优城区,为加快建设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构建良性发展生态。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2020年工作总结(一)“双组长制”优势凸显。

制定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小组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按照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架构,理清各专班、专题组具体职责,推动形成区委统抓统揽、各层级各方面协同发力的整体格局。

加强统筹调度,先后召开联席会、调度会10余场,对现存问题召集党政部门共同研究解决路径,确保国家和省营商环境评价、企业家满意指数测评等重点工作顺利进行。

举办扩大更高水平开放助力营商环境提升专题“三述”评辩会,述实工作具体路数打法,现场收集部门和企业建议共21条。

(二)服务企业取得实际成效。

省、市服务队进驻以来,专班主动沟通联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22个小分队深入基层、下沉网格,“点对点”菜单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手把手”引领式帮助申报兑现优惠政策,截止11月份,收集包括“四上”企业、民营及小微企业的问题3486件,解决各类问题累计3473件,办结率达99.63%。

组织部门接到拜访会见重点商协会8家,召开座谈会3次、工作推进会5次,多家省级商协会与市北达成合作意向。

+(三)惠企助企政策密集出台。

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城区的指导意见》,配套印发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76条,并在今年企业家大会上公开发布。

参与制定“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9条”“人才高地建设六大工程20条”“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展现市北优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组织起草《关于促进全区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完成异地商会、街道商会社会团体登记,社区商会、网格商会试点陆续展开。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省政协统一要求,市政协抓早动快、精心安排,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方案,启动了优化营商环境市县两级联动监督性调研。

调研人员深入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走访调研X多户企业,收集X份调查问卷,召开X次部门、企业代表座谈会、社情民意信息座谈会,与X多户企业进行座谈交流,现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市委市政府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第四大攻坚战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扭转我市在全省的落后局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全市市场主体增幅明显加快,同比增长X%,项目投资额同比增长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其中民间投资增长达X%,开创了新高,累计减免企业税额X 亿元。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精心安排部署。

市县两级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并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序展开。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提升优化措施。

制定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省市营商环境工作简报发布信息,在各类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新闻报道,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电话问询调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等,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按照“十大行动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专项行动,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纳税服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改革成效明显,办理时限、流程、成本和资料大幅度精减压缩,“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办结”的“三个一”模式有效推广。

三是强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

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市级X个部门单位,X项行政许可事项和X 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并严格执行效能监察;县级X、X等X个县市区“三集中三到位”进展顺利,全市进驻政务中心事项X多项。

市级政务网已改版上线并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正加快全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优化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县区平台部署正在进行,政务服务环境、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全面清理废止失效文件X件,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X项,取消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X项,下放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X项; 再造流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

最新全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发言材料

最新全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发言材料

近年来,按照中央及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X县接续发力、久久为功,扎实推进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强化顶层设计,夯实组织体系,实施重点整治,严格绩效考评,着力发育便捷、高效、标准、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高地,有效增强县域经济社会开展内生动力,科学推动三国历史文化名城实现整体跃升。

一、近年X营商环境的优化实践〔一〕强化顶层设计,积极破解开展瓶颈。

X年以来,X县先后出台了中小微企业贷款周转金使用方法、优化企业开展环境假设干意见等系列化的标准性文件,明规确矩,建章立制,定向破解县域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资金、审批、效能等突出矛盾问题,提速增效,放开放活,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激情。

一是放大财政性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

从“转贷难〞入手,创新使用金融财政工具,建立落实与实体企业相匹配的转贷资金池,强弱项,补短板。

先后与农商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邮政储蓄银行、X惠升财政投资公司等合作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周转资金池X个。

截止X年X月末,各类贷款周转金累计发生X亿元、受益企业X户。

二是建立“政+商+银〞会商平台,形成协同联动常态机制。

采取联席办公会议、银政企会商制度、对口帮扶协作机制、“安静生产日〞“绿色通道〞等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法措施,净化优化县域企业、商事生态环境。

三是“摸着石头过河〞,先行先试营商环境新举措。

采取“保姆制〞、“工程包保〞、“一事一议〞等,全链条、多渠道扶持重点行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补链强链,发育先导产业,做大做强县域产业支撑。

四是做强产业效劳支撑平台。

加大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实施“四水同治〞、落实水、气、土“三年行动方案〞等,“腾笼换鸟〞,着力构建开展新格局,形成后发新优势。

筹资×亿元,政府主导超前建设标准化厂房,筹划实施×等重大工程等,“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

五是优先开展直接融资。

精心梳理县域产业“基因图谱〞,对成长性好、强链延链的骨干企业、优势工程,结合产业规划,导入现代企业制度。

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战略,旨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

我国自2013年以来,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制定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对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进一步提高我国营商环境的国际竞争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 任务:(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效率。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行为,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

(3)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提升经济风险防控能力。

(4)推动市场准入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增加市场竞争力。

(5)优化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6)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推动可持续经济增长。

(7)落实营商环境改善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地落实。

三、具体措施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加强对权力清单的制定和公示,明确审批事项的范围和程序。

(2)简化审批材料,实行电子化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3)推行“一网通办”,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优化办事流程。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1)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吊销违法企业的营业执照。

(2)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3)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3.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企业诚信体系(1)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提高信息共享效率。

(2)加大对损害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失信行为。

(3)加强对企业合规管理的指导,提高企业诚信水平。

4. 推动市场准入制度改革(1)简化市场准入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企业进入市场。

(2)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和法规,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公需课目《加强信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公需课目《加强信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2021 年公需课目 : ?加强信用建设 , 优化营商环境?一、单项选择题1、依照本讲 , 经济交易的信用就是 (D) 的价值运动的特别形式。

A、需要马上付款B、需要抵押C、需要担保D、以归还为条件2、依照本讲 , 我国第一个?社会信用系统建设规划纲领?从出台到履行结束要经过 (B) 年。

A、4B、6C、8D、103、依照本讲, 新看守体系中,(C)就是基础。

A、信用制度B、现代信息技术C、诚信文化D、结合奖惩4、依照本讲,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经与(D) 个部委联通。

A、41B、42C、43D、445、依照本讲 , 南京将闯红灯计入信用记录 , 规定一年内 (A) 闯红灯就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A、5B、4C、6D、36、依照本讲 , 现在已有 60 个部门签署 (B) 的信用结合奖惩备忘录。

A、41B、51C、61D、717、依照本讲 , ?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于(D) 出台。

A、2021 年 6 月B、2021 年 7 月C、2021 年 7 月D、2021 年 6 月8、依照本讲 , 上世纪 90 年代国际贸易结算中间 , 信用交易的比率约为 (C) 。

A、10%B、15%C、20%D、25%9、依照本讲 , 截止 2021 年 8 月, 共宣布了 (C) 个城市作为社会信用系统建设的示范城市。

A、24B、26C、28D、3010、依照本讲, 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宣布于(A) 。

A、2021 年12 月B、2021 年12 月C、2021 年11 月D、2021 年12 月二、多项选择题1、依照本讲 , 新看守体系需要落实的工作包括(A B C D E) 。

A、信用承诺要落地B、诚信教育要落地C、自觉注册要落地D、诚信议论与分级分类看守要落地E、信用报告应用落地2、依照本讲 , 我国的社会信用系统的意义表达在(A B C D E) 。

A、就是市场经济系统与社会治理系统的重要组成局部B、就是一种有效的经济社会治理手段C、成为国家实现治理系统、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有效路子D、成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的主要力量E、推动供应侧改革的重要抓手3、依照本讲 , 以手下于信用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的就是(A B C D E) 。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3篇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1按照《全市开展“更新思想观念、克服顽瘴痼疾、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凤岐茶社”事例,现将查摆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公示如下:一、查摆问题情况1.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程度还有待提升,少数审计人员还存在审计是监督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与己无关的思想认识偏差,对重大、重点项目主动服务、全程服务、优质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足。

2.走访基层、帮扶企业实地考察与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具体,主动宣传和服务的意识不足。

3.“优化营商环境”与审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审计工作中,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放管服”“一次办成”“减税降负”等改革推进情况关注不够。

二、整改措施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审计促改革促发展”,根据全市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重大政策落实、重要资金使用、重大项目落地的跟踪审计,提高审计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以高质量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是强化监督、优化环境。

紧紧围绕全市“1+474”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全市营商环境改善情况审计调查,同时在财政审计、经责审计、企业审计、民生审计、投资审计中,认真查找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督导解决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的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进。

三是严肃纪律、严格执法。

切实做到依照法定内容、权限、程序、范围和操作规范进行审计,依照法律规定,报告、通报或公布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努力塑造公平正义、公开透明的良好审计形象。

按照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联动监督工作问题清理及典型案例》的精神,我县经梳理汇总,现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存在问题梳理汇总:1、行政审批局建设仍需大力推进,尚未做到全部“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一网受理仍有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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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2021年信用建设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20•【字号】昆信用办〔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昆明市2021年信用建设指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提升我市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1〕40号)要求,以优化全市信用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主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决策部署,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信用数据归集共享能力,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拓展社会信用应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动我市信用建设更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通过努力,信用数据质量提高、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用应用深化拓展、联合奖惩精细规范、平台建设功能完备、诚信文化深入人心,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基础更牢,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更高,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更强,融入国家战略更快,有效发挥信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效用,不断加快“信用昆明”建设步伐。

三、重点任务(一)归集共享信用数据1. 规范归集信用数据。

各地区各部门严格对照《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规范》,从业务办理源头规范信用信息数据格式,在业务受理时及时核对信用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关键信息,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信用信息常态化、正规化。

以“信易贷”、信用监管、信用场景应用为导向, 以应用促归集,加大金融、税务、医保、社保、公积金、水电气以及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合同履约等信息归集力度,提升数据处理治理能力,深挖数据价值。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双公示”数据标准,及时将“双公示”信息归集公示,规范数据格式,提高数据质量。

责任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2. 优化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启动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二期建设,持续优化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功能。

加强信息数据的安全防护,不断提高信用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3. 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定期对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数据总结归纳,形成公共信用综合情况分析报告,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

加强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工程建设、商务、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促进信息“全覆盖、多维度、高质量、高效率”归集和跨领域、跨地域依法共享。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档案,全面提升数据治理、业务管理和应用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市级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二)加快推进信用监管4. 规范失信约束制度。

规范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进一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持续推进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对昆明市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开展清理规范,确保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按时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5. 积极推进信用承诺制度。

梳理出台《昆明市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努力推动承诺、示诺、践诺、监诺全闭环,为“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归集各领域信用承诺书,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作为分类精准监管和联合奖惩的依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6. 提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水平。

在国家、省公共信用评价总体框架下,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法人和非法人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规范,形成公共信用评价自动评估和实施反馈机制。

全面提升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水平,鼓励各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级,在日常监管中运用评价结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市级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7. 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落实好国家和省联合奖惩政策和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在市级层面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过程中,防止信用泛化、小过重惩,不得随意增设惩戒措施或在法定惩戒标准上加重惩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8. 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进一步畅通修复渠道,提升信用修复效率和质量,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信用修复程序审查修复材料。

引入社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

在开展信用修复的过程中,严格落实信用承诺制度,确保信用修复涉及主体信用承诺100%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9. 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治理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1〕156号)要求,对存在失信问题的信用服务机构开展重点约谈、重点监管、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工作,确保及时纠正其失信行为。

同时,对全市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基础台账,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机构专栏”集中公示相关信息,并建立追踪管理机制,抽查信用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及践诺情况,及时发现失信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三)积极拓展信用应用10. 深入推进信用融资服务。

推广全国“信易贷”平台,同时启动昆明市本级“信用贷”平台建设工作。

做好金融机构对接入驻工作,更广泛发动中小微企业通过“信易贷”平台申请融资。

依托“信易贷”平台,推动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企业精准“画像”、有效增信,充分挖掘信用信息价值,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让企业从信用管理中受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11. 推动发展市场化征信机构。

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做好征信机构市场化发展的引导工作,努力营造有序的征信机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化征信机构对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

同时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监管协调,保证征信机构在法律框架和监管范围内进行征信活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12. 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管理。

按照省级要求建立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诚信档案。

在政府部门荣誉评选、公务员评先评优中对失信主体采取限制措施。

全面开展公务员录用、调任信用记录查询。

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

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将机关单位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活动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信用审查内容,未开展活动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查通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13. 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和政府债务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继续完善“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各级政府不得以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依法依规处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14. 开展好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将梳理失信政府名单关口前移,建立法院、发展改革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定期获取列入被执行人政府机构名单,持续开展失信政府专项治理工作,严防增量,确保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清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法院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市级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15. 持续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和维护民营企业权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三、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

本实施细则是对《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1〕40号)信用建设指标工作内容的细化和分工,请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抓好工作落实。

进一步落实好信用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工作会,部署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协同推进本实施细则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力争有成效有亮点,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市营商环境办。

(三)加强督促检查。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和县区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昆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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