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重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渝价〔2013〕428号
0.12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45
0.40
0.35
0.30
0.25
2
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18
0.15
0.12
0.10
0.08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28
0.24
0.20
0.16
0.12
3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40
0.35
0.30
0.25
0.20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70
0.60
0.50
0.40
0.35
4
工程量清单结
算编制(审核)
基本
收费
建筑、市政、园林
送审工程造价(%)
0.35
0.30
0.25
0.20
0.15
安装、装饰、维修
0.60
0.50
0.40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重庆市物价局颁发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现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规定标准进行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降低服务质量为代价,恶意压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收费下浮不得超过20%。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诚实守信经营,与委托人依法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三、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处罚情况及时上报市城乡建委。
市城乡建委造价管理机构将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内容,并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联动。
四、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自律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收费情况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情况的自律检查。
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时,要及时报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月9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l0]69号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渝价[2006]49号)执行以来,对规范该行业的收费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但从收费实践来看,渝价[2006]49号的有关规定已不能适应工程造价咨询业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会同建委等部门做了专题调研,并对部分地方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按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方式计费(见附表1、2)。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主要服务工作内容。
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对违反规定者,价格主管部门定依法查处。
四、加强动态管理。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动态跟踪管理,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的收费监管,每年将各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汇,孽报我局,作为下次调整收费标准的重要参考。
五、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凡以前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规定通知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在此前未完成的咨询服务收费仍按原合同所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重庆市物价局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2、表中的“计算基数”是指委托方的单位工程造价。
3、表中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费、4、工程结算审核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额不抵销审增金额。
〔2013〕28号重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3、表中“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4、工程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金额不抵销审增金额。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0.30
0.25
审减效益费
审减额(%)
3.50
3.00
2.50
2.00
1.50
5
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工程造价(%)
1.60
1.30
1.10
0.90
0.60
6
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送审工程造价(%)
1.30
1.10
1.00
0.80
0.60
附表1、2说明:
1、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计算收费如下(按定额计):500×0.35%=1.75万元,(1000-500)×0.30%=1.5万元,(3000-1000)×0.25%=5万元,应收咨询费合计:1.75+1. 5+5=8.25万元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附表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
序
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收费标准
500万元以下
渝价[2013]428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物价局2013年12月31日附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表1、2说明:1、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
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计算收费如下(按定额计):500×0.35%=1.75万元,(1000—500)×0。
30%=1.5万元,(3000—1000)×0.25%=5万元,应收咨询费合计:1。
75+1。
5+5=8。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12.28•【字号】渝价[2012]444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0]69号)执行时间即将到期。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按定额计价或清单计价两种方式计费(见附表1、2)。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主要服务工作内容。
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加强动态管理。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动态监管,年末将各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汇总报我局,作为下次调整收费标准的重要参考。
五、本通知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期满后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和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收费标准。
原渝价[2010]69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1附件2附表1、2说明:1、收费按照累进制计取。
〔2013〕428号重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建筑、市政、园林
送审工程造价(%)
0.40
0.35
0.30
0.20
0.15
安装、装饰、维修
0.70
0.60
0.45
0.35
0.25
审减效益费
审减额(%)
4.5
4.00
3.50
3.00
2.50
4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工程造价(%)
1.80
1.50
1.20
1.00
0.80
5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送审工程造价(%)
1.50
1.30
1.10
1.00
0.80
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收费标准
500万元
以下
501-1000万元
以内
1001-5000万元
以内
5001万元-1亿元
以内
1亿元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25
0.20
0.18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2、表中“计费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3、表中“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2014造价收费标准
2014造价收费标准2014年,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各类建筑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建筑造价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规范建筑造价收费标准,保障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2014年的造价收费标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2014年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收费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审查费、造价咨询费、造价咨询报告编制费等。
具体收费标准根据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地域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大型复杂的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小型简单的项目则相对较低。
其次,我们要了解2014年的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收费标准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结算编制费等。
同样,这些收费标准也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高档豪华的装饰工程项目的造价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普通简约的项目则相对较低。
再者,我们需要了解2014年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造价收费标准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结算编制费等。
同样,这些收费标准也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大型复杂的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造价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小型简单的项目则相对较低。
最后,我们来了解一下2014年的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主要包括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费、招标文件印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同样,这些收费标准也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大型复杂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小型简单的项目则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2014年的建筑行业造价收费标准是根据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地域等因素而有所不同的。
建筑行业的发展离不开规范的造价收费标准,只有合理规范的收费标准才能保障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建筑行业的繁荣。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都能遵守并执行这些收费标准,共同推动建筑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渝价[2014]430号
•重庆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标准(渝价〔2013〕430号)作者:系统管理员文章来源:未知发布于:2014-02-25 17:32 浏览次数: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4、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3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
三、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算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
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四、工程咨询服务中,工程咨询机构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由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六、工程咨询机构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工程造价收费标准2014年
工程造价收费标准2014年一、引言工程造价收费标准是指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所收取费用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是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规范收费行为的依据。
本文将介绍2014年的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二、背景2014年,我国工程建设行业持续发展,各类工程项目不断增加,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收费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相关部门于2014年出台了工程造价收费标准。
三、工程造价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工程造价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需要按照一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市场需求和行业竞争:考虑到市场供需关系和行业竞争状况,工程造价收费标准需要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和价值感。
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特点:考虑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工程造价收费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咨询服务的工作量和风险。
四、工程造价收费标准的核心内容2014年的工程造价收费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1.收费项目:–工程造价编制费: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按照编制工程造价的工作量进行计算。
–工程造价审核费:根据已编制工程造价的内容和复杂程度,进行审核工作并按照审核工作的工作量进行计算。
–工程造价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的内容和工作量进行计算。
2.收费标准: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类型和难易程度等因素,制定了具体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收费标准一般以人天计费或按照工程造价的百分比计费。
3.收费公式:根据收费标准,制定了具体的收费公式,包括各类收费项目的计算方法和系数。
4.收费依据:提供了各类工程项目的具体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
五、工程造价收费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工程造价收费标准的实施与监督主要由相关部门负责。
具体措施包括:1.培训和指导:相关部门将组织培训和指导活动,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普及工程造价收费标准,提高其收费意识和规范收费行为。
渝价[2013]428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物价局2013年12月31日附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表1、2说明:1、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
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计算收费如下(按定额计):500×0.35%=1.75万元,(1000-500)×0.30%=1.5万元,(3000-1000)×0.25%=5万元,应收咨询费合计:1.75+1. 5+5=8.25万元2、表中“计费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渝价 号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 1 和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 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物价局2013 年12 月31 日附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附表1、2说明:1、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
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计算收费如下(按定额计):500×0.35%=1.75万元,(1000-500)×0.30%=1.5万元,(3000-1000)×0.25%=5万元,应收咨询费合计:1.75+1. 5+5=8.25万元2、表中“计费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附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附表1、2说明:1、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
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计算收费如下(按定额计):500×0.35%=1.75万元,(1000-500)×0.30%=1.5万元,(3000-1000)×0.25%=5万元,应收咨询费合计:1.75+1. 5+5=8.25万元2、表中“计费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作者: 日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 42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釆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 但下浮不得超过20%。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 444号)同时废止。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附表1、2说明:1、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
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计算收费如下(按定额计):500x0.35%二1.75万元f( 1000-500 ) x0.30%=1.5 万元,(3000-1000 ) ><0.25%二5 万元,应收咨询费合计:1.75+1. 5+5二8.25 万元2、表中”计费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重庆市物价局颁发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现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规定标准进行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降低服务质量为代价,恶意压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收费下浮不得超过20%。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诚实守信经营,与委托人依法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三、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处罚情况及时上报市城乡建委。
市城乡建委造价管理机构将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内容,并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联动。
四、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自律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收费情况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情况的自律检查。
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时,要及时报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月9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渝建价发〔2014〕6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和《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的规定,我们对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和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中的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部分工程计价表格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2.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3. 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工程计价表格。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4年4月3日附件1: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注:1.此表为调整后的建筑、市政、机械土石方、仿古建筑、炉窑砌筑、建筑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件规定,建筑、构筑物、仿古建筑、炉窑砌筑、建筑修缮、道路、桥梁、隧道、其他市政均以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为基础计算,机械土石方工程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注: 1.此表为调整后的装饰、安装、市政安装(含给水、燃气安装及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人工土石方、园林、绿化、单拆除、安装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件规定,装饰(含幕墙工程)、安装、市政安装、园林、绿化工程以人工费(含价差)为基础计算;单拆除、安装修缮工程以税前工程造价为基础计算;人工土石方工程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0〕69号)执行时间即将到期。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按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两种方式计费(见附表1、2)。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主要服务工作内容。
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加强动态管理。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动态监管,年末将各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汇总报我局,作为下次调整收费标准的重要参考。
五、本通知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期满后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和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收费标准。
原渝价〔2010〕69号文件同时废止。
重庆市物价局2012年12月28日附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附表1、2说明:1、收费按照累进制计取。
例如:某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建筑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编制施工图预算收费额如下:100万元×0.40%=0.40万元,(500一100))万元×0.35%=1.40万元,(1000一500)万元×0.30%=1.50万元, (3000一1000)万元×0.25%=5.00万元,合计收费=0.40+1.40+1.50+5.00=8.30万元。
工程造价收费标准2014年
工程造价收费标准2014年1. 背景介绍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监理等不同阶段所产生的费用。
工程造价收费标准是为了规范工程造价行业的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制定的一项行业准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造价收费标准需要根据不同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地域特点来确定。
每年都会对工程造价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变化。
本文将介绍2014年工程造价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帮助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了解该年度的收费标准。
2. 2014年工程造价收费标准概述2014年工程造价收费标准主要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监理阶段的收费标准。
下面将分别介绍各个阶段的收费标准。
2.1 设计阶段收费标准设计阶段的收费标准是指在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设计单位为其提供的设计服务收取的费用。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设计阶段收费标准分为不同等级。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级设计:根据工程项目的概算金额收取设计费用,费率为0.9%;•二级设计:费率为1.2%;•三级设计:费率为1.5%。
2.2 施工阶段收费标准施工阶段的收费标准是指承包商为工程项目提供的施工服务收取的费用。
施工阶段收费标准一般按照工程项目的合同总价的百分比来计算。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合同总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收费标准是合同总价的7.5%;•合同总价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工程项目,收费标准是合同总价的7%;•合同总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工程项目,收费标准是合同总价的6%;•合同总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收费标准是合同总价的5%。
2.3 监理阶段收费标准监理阶段的收费标准是指从设计阶段到施工阶段,在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收取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监理服务费用是合同总价的2%。
3.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根据对2014年工程造价收费标准的分析,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建议:•收费标准的等级划分过于简单,没有考虑到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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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审减效益费
审减额(%)
3.50
3.00
2.50
2.00
1.50
5
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工程造价(%)
1.60
1.30
1.10
0.90
0.60
6
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送审工程造价(%)
1.30
1.10
1.00
0.80
0.60
附表1、2说明:
1、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计算收费如下(按定额计):500×0.35%=1.75万元,(1000-500)×0.30%=1.5万元,(3000-1000)×0.25%=5万元,应收咨询费合计:1.75+1. 5+5=8.25万元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工程造价(%)
0.40
0.35
0.30
0.20
0.15
安装、装饰、维修
0.70
0.60
0.45
0.35
0.25
审减效益费
审减额(%)
4.5
4.00
3.50
3.00
2.50
4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鉴定工程造价(%)
1.80
1.50
1.20
1.00
0.80
5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送审工程造价(%)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附表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
序
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收费标准
500万元以下
501-1000万元
以内
1001-5000万元
以内
5001万元-1亿元
以内
1亿元以上
1
概算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概算工程造价(%)
0.17
0.15
0.12
0.09
0.08
2、表中“计费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3、表中“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4、工程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金额不抵销审增金额。
1.50
1.30
1.10
1.00
0.80
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基数
收费标准
500万元
以下
501-1000万元
以内
1001-5000万元
以内
5001万元-1亿元
以内
1亿元以上
1
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25
0.20
0.18
0.15
0.12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45
0.40
0.35
0.30
0.25
2
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18
0.15
0.12
0.10
0.08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28
0.24
0.20
0.16
0.12
3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40
0.35
0.30
0.25
0.20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70
0.60
0.50
0.40
0.35
4
工程量清单结
算编制(审核)
基本
收费
建筑、市政、园林
送审工程造价(%)
0.35
0.30
0.25
0.20
0.15
安装、装饰、维修
0.60
0.50
0.40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8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安装、装饰、维修
概算工程造价(%)
0.35
0.30
0.25
0.15
0.12
2
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编制(审核)工程造价(%)
0.35
0.30
0.25
0.15
0.12
安装、装饰、维修
编制(审核)工程造价(%)
0.65
0.55
0.40
0.30
0.20
3
工程结算
编制(审核)
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