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招标文件最终版要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HBSH-2014-NYB716

项目名称: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环工业园锅炉房设备安装项目招标内容:三环工业园锅炉房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人: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合同通用条款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

第四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浙江路三环工业园园区锅炉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HBSH-2014-NYB716

2. 招标内容:浙江路三环工业园锅炉房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3. 投标资格及要求:

1)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安装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安装工业锅炉、民用锅炉或热力设备项目的历史和业绩。

5)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须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务和技术,备品和备件服务。

8)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湖北省内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28日起至2014年8月8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

14:30-17:00时。

5.发放招标文件地点: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能源装备部。

6. 领取招标文件:凭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若投标人需邮

购招标文件,请书面通知我公司,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

7.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 16日上午10点

8. 开标时间:2014年 8月18日下午16点

开标地点: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市武当路3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三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十堰武当路3号

联系人:张晓郧

电话:

传真:

E-mail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2、合同通用条款附表

本表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具体实施应以本表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符合投标须知附表要求: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价格表;

(4)投标货物技术文件(说明书、使用手册等);

(5)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6)近三年业绩;

(7)投标保证金;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

3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应将另外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原件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并在封装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投标文件外包装及投标一览表封装上应标明如下内容:

收件人:

收件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投标人须知”指定的投标地点。

2 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招标人都将拒绝接收。

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止,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

1. 开标

招标人将于2014年8月 18日下午16时开标。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保证本次必须有投标人中标,并对投标人不作任何解释。

2 中标通知及合同的签订

根据评标结果,需方将以适当方式通知中标。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2日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十堰市武当路3号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如果故意拖延、拒绝签订合同或强求更改招标书、投标书内容时,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招标保证金另选中标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