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
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程范文
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程范文1. 安全操作规程1.1 熟悉设备在操作燃气热水锅炉之前,必须充分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
熟悉设备的各个部件和控制装置,并知道它们的功能和操作方法。
1.2 检查设备每次操作燃气热水锅炉前,应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
检查锅炉的水位、压力和燃气供应情况是否正常。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责任人进行处理。
1.3 定期维护定期对燃气热水锅炉进行维护,包括清洗设备、更换零部件等,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
维护完成后,应进行测试和检查,确保设备可以正常运行。
1.4 燃气供应在操作燃气热水锅炉时,应确保燃气供应正常。
检查燃气管道是否安全密封,阀门是否打开。
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现燃气泄漏等情况,应立即关闭燃气阀门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2. 正常操作规程2.1 启动设备在启动燃气热水锅炉之前,应检查设备的水位是否足够,燃气是否供应正常。
启动锅炉时,应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设备顺利启动。
2.2 调整参数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根据燃气热水锅炉的运行状态,及时调整参数以保持设备的正常工作。
例如,根据锅炉的负荷情况,调整燃气供应量和水位控制。
2.3 监控运行在操作燃气热水锅炉的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设备的运行状态。
监控锅炉的水位、压力和温度等参数,确保设备的运行在安全范围内。
2.4 处理故障如果发现燃气热水锅炉有异常情况或故障,应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需要停机维修,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3. 停机规程3.1 执行停机程序在进行燃气热水锅炉停机操作之前,应按照操作说明书的规定执行相应的停机程序。
关闭燃气供应阀门,并确保设备的处于安全状态。
3.2 维护清洁在停机之后,应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清洁工作。
清洗锅炉内部的水垢和污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停止监控停机后,应停止对燃气热水锅炉的监控。
关闭监控设备,确保设备处于停机状态。
4. 应急处理规程4.1 紧急停机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需要立即停止燃气热水锅炉的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燃气技术规范
编制过程
2007年2月7日,在北京召开编制组工作会议, 主编单位随即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城镇燃气规 范》进行了修改,完成了《城镇燃气规范》 (送审稿)。 2008年2月,编制组完成报批稿报批。 2009年,建设部正式批准发布。8月1日起 执行。
编制过程
收集国内外资料
+ 日本《燃气产业法》 +《日本通产省省会》 +《美国国家燃气规范》NFPA54 + 欧洲标准BSEN1473-1997 + 加拿大标准CAN/CSA-Z662-99 + 香港燃气法规《气体安全条例》 + 澳大利亚燃气法规 + 国内法规等
评估的目的----保障系统的安全性----继续使用、伪造、更换
重大自然灾害:1、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等)2、人为灾害(施工外 力、水灾等)
使用年限:延长年限----投入大;降低年限----经济但安全性受影响
3 基本性能规定
3.1.6 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使 用,应采取有效保证人身和公共安全的措施。
1 总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施的建设、 运行维护和使用。
使用范围 建设---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 过程--- 规划、设计、施工
使用---运营单位宣传、检查、督促整改
1 总则
1.0.3 城镇燃气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 应遵循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节约 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4 燃气质量
4.2.2 城镇燃气加臭剂的添加量应符合国 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其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有 害,并不应腐蚀或损害与此燃烧产物经常接触 的材料。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燃气技术规范
与规划的关系,工程应经规划部门审批
3 基本性能规定
3.1.2 城镇燃气设施选址选线时,应遵循节约用地、 有效使用土地和空间的原则,根据工程地质、水文、 气象和周边环境等条件确定。大型燃气设施应设置在 城镇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选址、选线---自然条件,周边环境----减少损失与危害
大型厂站----远离居住区、村镇、学校、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在2002年2月20日下发的“关 于同意开展城镇燃气工程技术法规编制研究的函”。 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成立编制组,按照 约定的工作程序开展研究工作。
编制过程
2002年4月提出“燃气工程技术规范”草稿,征求意见。 2002年10月提出《燃气工程法规》(初稿),征求意见。 2003年7月提出《城镇燃气工程技术法规》(讨论稿)。 《城镇燃气工程技术法规》研讨会于2003年8月19日在天 津召开。 编写组于2003年11月编制完成《城镇燃气工程技术法规》 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了意见。
编制过程
广泛征求意见 + 先后召开研讨会、征求意见会多次;
+ 编制组内部研讨会多次;
+ 征求意见稿回收意见500余条。
理清思路,深化认识 确定大纲,搭好结构 细编条文,做好说明
分析意见,合理采纳
条文解读
本技术规范是在不降低国际通用的保护水平前提下,制定了 燃气工程中涉及安全和普遍公共利益的基础要求。这些基本 要求包括了燃气工程所必须遵守的一般准则和特殊准则。
4 燃气质量
4.1.3当使用其他燃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作为 城镇燃气气源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止混合气中 可燃气体的体积分数达到爆炸极限的措施。
燃气锅炉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燃气锅炉安全技术管理规范燃气锅炉是一种重要的供热设备,其安全运行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燃气锅炉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一、燃气锅炉的选型和采购1. 根据使用场所的需要和负荷要求,选择适当的燃气锅炉型号和规格;2. 锅炉选型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同时要考虑到燃气的供应情况和燃气锅炉的能效水平;3. 采购前要对燃气锅炉的生产厂家进行认真考察,确保其具有相关的资质和技术能力;4. 采购合同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燃气锅炉的标准配置、质量保证期限等。
二、燃气锅炉的安装与验收1. 灶具和锅炉之间的距离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防止两者之间相互干扰造成事故;2. 锅炉的烟气排放口要与烟囱连接牢固,烟道要通畅,确保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能够有效排出;3. 锅炉的管路、阀门和安全阀要安装牢固、完好,并定期检查和保养;4. 安装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安装完成后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三、燃气锅炉的日常运行与维护1. 锅炉运行期间要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锅炉的水位、压力等运行参数要与锅炉设计参数相符,不得超过安全范围;3. 锅炉的燃烧设备要定期清洗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4. 锅炉的烟囱和烟道要经常清理,防止积灰和堵塞,减少安全隐患;5. 锅炉的安全阀要定期检测和校验,确保其敏感可靠性。
四、燃气锅炉的应急措施与事故处理1. 锅炉的燃烧设备出现异常时,要及时切断燃气供应并通知维修人员;2. 锅炉出现漏水、冒烟、异常噪音等情况时,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紧急排查;3. 锅炉发生爆炸、泄漏等严重事故时,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警;4. 对于锅炉事故的处理要有专门的应急预案和方案,以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财产。
综上所述,燃气锅炉安全技术管理规范是确保燃气锅炉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它涉及到锅炉的选型、采购、安装、运行和事故处理等多个环节,需要各个相关单位和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燃气锅炉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采暖用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范本
采暖用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范本一、安全操作1. 在操作燃气热水锅炉之前,必须确保锅炉周围安全区域内无可燃物,避免火灾风险。
2. 操作员必须熟悉燃气热水锅炉的使用手册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3. 操作员必须穿着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和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4. 在操作过程中,不得将燃气热水锅炉用于非法用途或违规操作,以免引发事故。
二、操作流程1. 在准备操作燃气热水锅炉之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锅炉是否正常运行,水位、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2. 打开燃气热水锅炉进水阀门,确保水源通畅,并逐步增加进水流量,直至水位达到正常工作水位。
3. 检查燃气供应是否稳定,并确保燃气管道没有泄漏。
4. 在确保燃气供应正常的情况下,打开点火开关,点燃燃气热水锅炉的燃烧器。
5. 逐步增加燃气热水锅炉的燃烧器功率,使锅炉的出水温度逐渐升高,达到设定温度。
6. 在操作过程中,应密切关注燃气热水锅炉的运行状况,如压力、水位、燃料消耗等指标,及时调整相应参数。
7. 当需要停止燃气热水锅炉时,先关闭燃气阀门,再关闭进水阀门,确保锅炉内没有剩余压力和水位。
三、维护保养1. 定期检查燃气热水锅炉的各项设备和部件,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2. 清洗锅炉内部和烟道,防止积灰和结垢对锅炉运行造成影响。
3. 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档案,记录每次维护保养的时间、项目和结果。
4. 保持锅炉周围环境整洁,随时清理杂物和垃圾,确保通风畅通。
四、紧急情况处理1. 在燃气热水锅炉发生故障或意外情况时,首先应立即切断燃气供应,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
2. 针对不同故障类型,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通风、排水、检修等。
3. 在处理紧急情况时,必须佩戴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4. 如无法排除故障或处理紧急情况,请立即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五、环境保护1. 燃气热水锅炉的废气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要求,严禁违规排放废气。
2. 采取节能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废气排放。
燃气锅炉运行规程
燃气锅炉运行规程目录1.1 目的 (1)1.2 适用范围 (1)1.3 术语和定义 (1)1.4 一般规定 (1)1.5 设备概述 (2)1.6 启动前准备 (6)1.7 启动 (7)1.8 运行调整与监控 (8)1.9 运行控制指标 (13)1.10 停止运行 (15)1.11 故障处理 (17)燃气锅炉运行规程1.1 目的为了规范燃气锅炉运行操作,保障燃气锅炉运行的安全和经济,特制订本规程。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燃气或油气两用的蒸汽及热水锅炉。
1.3 术语和定义1.3.1转动机械:指有驱动机带动的转动设备,如泵、压缩机、风机等,其能源可以是电动力、气动力、蒸汽动力等。
1.3.2 饱和状态:处于动态平衡的汽、液共存的状态称饱和状态,此时的温度称饱和温度,此时的压力称饱和压力。
1.3.3 湿饱和蒸汽:含有饱和水的蒸汽叫湿饱和蒸汽。
1.3.4 干饱和蒸汽:水完全汽化成蒸汽状态时的蒸汽称干饱和蒸汽。
1.3.5 过热蒸汽:对饱和蒸汽定压加热,蒸汽温度超过饱和温度的蒸汽称过热蒸汽。
1.3.6 热应力:由于内、外或两侧温差引起的零部件变形受到约束,物体内部产生的应力称为热应力。
1.4 一般规定1.4.1 燃气锅炉必须经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登记,并取得使用证,方可投入运行。
1.4.2 司炉工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持司炉证才能独立进行锅炉运行操作。
1.4.3 司炉工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4 在操作之前,司炉工必须熟悉《燃气锅炉运行规程》,所有操作必须在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1.4.5 锅炉故障报警后,故障未查明原因及排除前,不得强制启动锅炉。
1.4.6 锅炉运行中,司炉工每班按照规定巡视路线对其所属设备的巡回检查不得少于两次。
1.4.7 巡回检查中如果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报告班长、站长及有关人员予以消除,对暂时可维持运行的缺陷应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薄及交接班日志中。
1.4.8 司炉工必须按时按照规定的项目认真填写记录表纸及相关记录。
燃气锅炉规章制度牌子
燃气锅炉规章制度牌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锅炉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燃气锅炉的生产、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同时各级管理人员也有义务遵守和执行。
第二章燃气锅炉的安装和维护第五条燃气锅炉的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得到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燃气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运行正常,不得存在漏气、漏水等现象。
第七条燃气锅炉的维护检修必须由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拆卸零部件,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第八条燃气锅炉在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下,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燃气锅炉的操作规范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燃气锅炉的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参数。
第十条操作人员在操作燃气锅炉时,必须熟悉燃气锅炉的工作原理,了解各个部位的功能和作用。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必须保持警觉,当发现燃气锅炉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燃气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停机、开机,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第四章燃气锅炉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燃气锅炉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燃气锅炉必须设置安全阀、报警装置等安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燃气锅炉的使用场所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不得在封闭空间内使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燃气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设置专人看守,不得无人值守,以免发生意外。
第五章燃气锅炉的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当燃气锅炉发生故障或事故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机,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范文(二篇)
燃气锅炉安全操作规程范文燃气锅炉是家庭和工业中常见的取暖和供应热水的设备,正确的操作和维护对于保证其安全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至关重要。
下面是燃气锅炉的安全操作规程范文:1. 了解燃气锅炉的基本知识在操作燃气锅炉之前,首先要了解燃气锅炉的基本知识,包括其结构和工作原理。
确保知道如何启动和关闭燃气锅炉,以及日常维护和故障排除的方法。
2. 检查燃气供应在操作燃气锅炉之前,要先检查燃气供应是否正常。
检查燃气阀门是否打开,并确保燃气管道没有漏气。
3. 检查燃气锅炉的外部设备在操作燃气锅炉之前,要检查燃气锅炉的外部设备是否正常。
包括检查燃气管道是否有堵塞,烟囱是否通畅,是否有漏水等。
4. 启动燃气锅炉启动燃气锅炉前,首先要确保燃气阀门打开。
然后按照燃气锅炉的说明书操作,依次启动点火装置和燃气阀门。
确保点火成功后,调节适当的供气量和火力大小。
5. 监控燃气锅炉的运行情况在燃气锅炉运行期间,要及时监控燃气锅炉的运行情况,包括燃烧情况、供水温度和压力等。
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如关闭燃气阀门并进行故障排除。
6. 定期维护燃气锅炉为了确保燃气锅炉的安全运行,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包括清洁燃烧器、烟道和换热器,检查电气连接和泄漏等。
定期更换燃气阀门和其他易损件也是必要的。
7. 注意燃气锅炉的安全问题在操作燃气锅炉时,要特别注意燃气锅炉的安全问题。
包括避免燃气泄漏、防止燃烧不完全、禁止在燃气锅炉附近存放易燃和易爆物品等。
还要定期清洁烟囱和燃气管道,确保燃气排放通畅。
8. 熟悉应急处理措施在燃气锅炉出现故障或意外情况时,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包括关闭燃气阀门、切断电源、通风换气等,确保安全。
9. 操作燃气锅炉要注意的禁忌在操作燃气锅炉时,要遵守一些禁忌。
比如禁止将燃气锅炉作为其他用途,禁止在燃气锅炉上堆放物品等。
10. 教育使用者正确操作燃气锅炉对于使用燃气锅炉的人员,要进行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使其熟悉燃气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燃气锅炉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燃气锅炉岗位安全技术规程燃气锅炉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一、总则为了做好燃气锅炉的安全工作,保障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二、工作岗位及责任分工1. 燃气锅炉设备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拥有相应的证书,掌握燃气锅炉的操作技能。
操作人员必须负责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进行维修保养,并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2. 机械维修工程师负责对燃气锅炉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安全监督员负责对操作人员和机械维修工程师进行安全培训,对燃气锅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三、操作规范1. 燃气锅炉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后再进行作业。
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恶意破坏,更不得在运行过程中随意开启设备,以免造成设备故障或人员伤亡。
3. 操作人员必须了解锅炉烟气成分的组成及浓度,掌握燃气锅炉的正常工作情况,能够判断出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4. 严格遵守燃气锅炉操作规程,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制度。
5. 作业期间必须保证燃气锅炉设备通风良好,防止CO中毒。
6. 燃烧器开启前必须先排空,关闭后必须进行水冲,确保燃烧器运行正常,不得产生积碳,避免引起火灾。
7. 操作人员必须经常进行锅水水位测量检查,及时添加水分,确保锅炉的水位在安全范围内。
如锅炉水位过高、过低均会对设备造成损害。
8. 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燃气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维护设备的稳定运行。
四、紧急处理1. 如果燃气锅炉设备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对设备进行检查。
2. 如遇突发火灾,必须立即切断燃气管道,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3. 在紧急情况出现时,必须迅速启动应急设备并采取安全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安全防范1. 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了解燃气锅炉设备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范。
2. 操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对自己的身体安全负责。
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完整版
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250KW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招标方:投标方:2018年6月目录一、总则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
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在本规范书中仅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应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成功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至少十套以上规模相近,并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的用户名称、系统规模、正式投运时间、联系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内容。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B类以上锅炉制造资质,所选的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资质。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尤其是与报价相关的任何差异均应逐一描述,若没有提出则认为没有差异。
本技术规范书经各方讨论后将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中标后1周内,投标方需提出燃气锅炉系统及相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业主进行确认。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
所涉及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负责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装置布置、管道安装的设计、采购、供货、系统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
投标方提供满足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
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
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知识产权的一切责任。
天然气锅炉基本操作规范
天然气锅炉基本操作规范天然气锅炉在操作时是要符合一定的规范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天然气锅炉基本操作规程吧一、总则1、本规程是用于指导锅炉房、正常运行的技术文件和依据,它包括职责、管理范围、运行原理、操作守则、维护管理等相关内容。
2、本规程适用于锅炉房操作运行员工及管理、技术和维护人员。
3、锅炉房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关岗位的培训,应达到懂原理、会操作、能诊断、可排故,同时还可进行简单的维护管理,保证处理效果。
4、特别提示:不认真阅读本规程或违规进行操作,将可能造成事故或损失。
二、职责1、锅炉房员工应保证站内所有设施的完好,并处于良好的运行工作状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得带病工作,不得违章作业。
2、严格执行本规程和公司相关规定,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实现安全运行,达到废水处理要求效果。
3、做好运行工作记录和,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检查。
三、管理范围锅炉房内供暖系统、生活热水系统,包括各循环泵、压力阀、压力表、补水灌、换热灌、软水系统、天然气表、配电柜等。
四、生活热水工艺过程和功能原理(一)锅炉开机操作1、操作人员首先要具备司炉资格,做到持证操作。
操作负责人应认真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及方法。
2、每次开机前要检查燃气阀门是否打开,否则燃烧器不工作。
3、燃烧机启动后,风机先预吹扫30—50秒后,再开燃气阀;即建立火焰。
(具体燃烧过程参看燃烧机使用说明书)4、燃烧机的启停是由锅炉控制器根据温度的变化来发出启停指令的,(此功能为全自动)操作员应经常观察温度的变化若出现异常现象就立即停机、停火。
5、锅炉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随时观察水位,特别要保证补水箱满水。
操作人员应每周对锅炉进行一次排放污水(每周一早班进行),保证锅炉水质。
6、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一旦有异常现象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处理故障后从新开机。
7、对于用三相电源的燃烧机操作员应在第一次开机前要确定电机的正、反转,否则就不能正常点火。
(若反转此时燃烧机在启动十几秒后风机停止,控制盒报警)8.在燃气锅炉一切准备就绪后,首先打开锅炉内部循环泵当压力达到0.15-0.2Mpa时属于正常。
燃气工业锅炉运行技术规程
燃气工业锅炉运行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燃气工业锅炉的运行管理方面的基本内容及运行前的准备、启动、运行与调节、停炉、常见事故及处理、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等于0.1MPa,小于等于2.5MPa且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大于等于30L 的固定的燃气工业锅炉,热水锅炉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涉及的“燃气”是指天然气、城市煤气和液化石油气。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GB/T4272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17954工业锅炉经济运行JB/T10354工业锅炉运行规程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4.1安全运行的管理4.1.1使用单位应按照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进行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
4.1.2使用单位应按照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配备锅炉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满足锅炉运行需要的持证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和水处理作业人员。
4.1.3使用单位应按照TSG08《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逐台建立锅炉安全技术档案,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健全。
4.1.4锅炉及燃烧和辅助设备运行、维护保养与检查、故障和交接班等记录齐全,并保存记录一年以上。
4.1.5锅炉使用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发生锅炉事故,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及时报告和处理。
4.1.6对燃烧器应当实施年度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包括燃烧器管路(含阀门)是否密封、安全与控制装置是否齐全和完好、安全与控制功能是否缺失或者失效、燃烧器运行是否正常。
4.1.7锅炉及附属设备良好。
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 218.6
250KW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招标方:投标方:2018年6月目录一、总则 (2)二、工程概况 (4)三、主设备及辅机设计和运行条件 (5)四、制造要求 (9)五、随机技术文件 (10)六、运输 (11)七、安装 (11)八、技术服务及培训 (12)九、检验和验收 (12)一、总则1.1 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
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在本规范书中仅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投标方提供的应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成功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至少十套以上规模相近,并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的用户名称、系统规模、正式投运时间、联系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内容。
1.3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B类以上锅炉制造资质,所选的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资质。
1.4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尤其是与报价相关的任何差异均应逐一描述,若没有提出则认为没有差异。
1.5 本技术规范书经各方讨论后将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 合同中标后1周内,投标方需提出燃气锅炉系统及相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业主进行确认。
1.7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
所涉及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8 投标方负责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装置布置、管道安装的设计、采购、供货、系统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
燃气锅炉指导规范
燃气锅炉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锅炉房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安全规定,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达到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范围内的工业、民用、区域锅炉房和室外热力管道设计:一、以水为介质蒸汽锅炉房,其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为1~65t/h,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1~3.82MPa表压、额定出口蒸汽温度小于或等于450℃;二、热水锅炉的锅炉房,其锅炉的额定出力为0.7~58MW、额定出口水压为0.1~2.5MPa表压、额定出口水温小于或等于180℃;三、符合本条第一、二款的参数的室外蒸汽管道、凝结水管道和闭式循环热水系统。
第1.0.3条本规范不适用于余热锅炉、特殊类型锅炉的锅炉房和区域热力管道设计。
第1.0.4条锅炉房设计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锅炉房设计应取得热负荷、燃料和水质资料,并应取得气象、地质、水文、电力和供水等有关资料。
第2.0.2条锅炉房设计应根据城市(地区)或工厂(单位)的总体规划进行,做到远近结合,以近期为主,并宜留有扩建的余地。
对扩建和改建的锅炉房,应合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线,并应与原有生产系统、设备布置、建筑物和构筑物相协调。
第2.0.3条锅炉房设计应以煤为燃料,并应落实煤的供应。
如以重油、柴油或天然气、城市煤气为燃料时,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2.0.4条锅炉房设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排出的有害物和噪声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防治污染的工程应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第2.0.5条工厂(单位)所需热负荷的供应应根据所在区域的供热规划确定。
当其热负荷不能由区域热电站、区域锅炉或其他单位的锅炉房供应,且不具备热电合产的条件时,才应设置锅炉房。
第2.0.6条区域所需热负荷的供应应根据所在城市(地区)的供热规划确定。
燃气锅炉制造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锅炉房设计相关的国家政策,遵守安全法规的实施,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实现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下列范围内的工业,民用,区域锅炉房和一个室外热管设计:一,以水为介质的蒸汽锅炉房,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65T / h时,额定出口蒸汽压力为0.1〜3.82MPa的压力表,额定出口蒸汽温度小于或等于450℃;其次,在锅炉房热水锅炉,锅炉的额定输出为0.7〜58MW,额定出口压力为0.1〜2.5MPa 的表压,额定出水温度小于或等于180℃;三,线的规定的第1和第2段中的参数的室外蒸汽管道,冷凝水管道和闭环热水系统。
第1.0.3条本规范不适用于余热锅炉,一种特殊类型的锅炉在锅炉房和区域的热管设计。
第1.0.4锅炉房的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2.0.1条锅炉房设计应获得的热负荷,燃料和水的质量数据,并应取得气象,地质,水文,电力,供水和其他相关信息。
第2.0.2条锅炉房设计应根据城市(地区)或工厂(单位)的总体规划,使远近结合,最近一次,并应留有扩充的余地。
锅炉房的扩建和改造,应该是一个合理的利用现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并应协调原有的生产系统,设备布局,建筑物和构筑物。
第2.0.3条锅炉房设计应以煤为燃料,并应实行煤炭供应。
如重油,柴油或天然气,城市煤气为燃料的,应当由主管机关批准。
第2.0.4条锅炉房设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噪声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污染预防和主体工程的设计。
第2.0.5条厂(单位)应根据规划确定的供应热负荷供热面积所需。
的热负荷时的区域的热电站,区域锅炉或锅炉房供应等单位,不具有的热电联合生产条件应设置在锅炉房。
第2.0.6应根据所需的热负荷区的市(区)供热规划确定的供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你可以设置区域锅炉房:首先,居民区和公共建筑设施,采暖和生活热水负荷,火电厂热范围;第二,用户的生产,加热,通风和生活热负荷较小时,负载是不稳定的,每年小时的使用时间是低的,或因为空间,金钱和其他原因,不具备的热电联合生产条件;第三,根据城市规划和用户预热的热量会要求需要过滤,达到顶峰后,作为火力发电站或备用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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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KW燃气锅炉技术规范书招标方:投标方:2018年6月目录一、总则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
它提出了该系统主要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在本规范书中仅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应是技术先进的,并经过成功业绩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要求投标方应具有至少十套以上规模相近,并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的用户名称、系统规模、正式投运时间、联系地址电话和传真等内容。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B类以上锅炉制造资质,所选的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资质。
如未对本规范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差异表”中。
尤其是与报价相关的任何差异均应逐一描述,若没有提出则认为没有差异。
本技术规范书经各方讨论后将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中标后1周内,投标方需提出燃气锅炉系统及相关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业主进行确认。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
所涉及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负责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及控制系统、装置布置、管道安装的设计、采购、供货、系统调试和相关技术服务。
投标方提供满足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
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
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知识产权的一切责任。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满足。
投标方中标后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
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方的设计、选材、制造、包装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必须符合本技术协议和国家、相关行业最新标准要求。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均要满足其要求。
投标方对所提供的工艺、设备、软件、技术服务以及工程的最终投用负有完全责任。
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协调会、技术培训、出厂测试、包装运输、现场解体、安装调试、检验、负责办理本工程运营投运全部手续、设备移交、质量保证、参考资料支持服务等。
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及部件均为全新、先进、可靠、完整,且组合布置合理,投标方保证所供设备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二、工程概况250KW燃气锅炉房系统为项目提供、75℃的热水,负责临时采暖使用。
项目厂址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为一台250KW燃气锅炉为主体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供货、土建、场平、安装、调试等承包工程。
承包商负责界区红线外一米以内以及所有对外接口分界点的无缝连接。
在本供货范围内所描述的这些项目,包括技术规范及所附图纸或其他图纸中提及和未提及的要求承包商供货的设备, 都属承包商供货范围。
报价说明:▲投标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锅炉主体及辅机、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防雷接地、加药、电气、仪表控制、安全、消防、环保等系统以组成一个功能完整的250KW燃气锅炉系统。
负责工程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锅炉成套性能试验、锅炉调试、验收、工程服务、修补缺陷和人员培训。
▲投标商负责完成燃气锅炉界区内的主厂房和辅助厂房的采购、施工、场地平整、土建施工、安装等和附属设备的建设。
三、主设备及辅机设计范围和运行条件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燃气锅炉将布置在室内,锅炉给水由补水泵输送给燃气锅炉。
燃气锅炉采用微正压燃烧,烟气经燃烧室、节能器、冷凝器冷却经烟囱排放至大气。
主设备设计供货范围:主设备及辅机要求室内布置,烟囱布置室外。
运行:连续24小时运行。
要求锅炉达到连续无故障运行4000小时。
锅炉主要技术参数设备名称:热水锅炉布置位置:———型式:快装式数量:1台额定出水压力:MPaG额定出/回水温度:75/40℃排烟温度:≯160℃锅炉设计效率:≮92%锅炉燃烧方式:微正压锅炉水循环方式:自然循环燃料:管道天然气(提供,管口DN100接口)热水循环控制要求:循环泵采用变频调整,一用一备。
排烟指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锅炉的设计、制造及检验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检查规程》的要求;锅炉应具有现代技术,长期运行出力足、漏风少、热效率高、水阻力小、电耗低、运行费用省;锅炉及配套的设备应是全新的、质量可靠的、技术先进的、成熟的;锅炉机构合理先进,能够适应负荷变化,在20%-110%负荷范围内应能平稳运行;锅炉升温速度快,满足运行快速启停的要求,运行操作简单,维护方便,性能稳定;锅炉主要承压部件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锅炉炉墙10年内免维修(乙方需要提供承诺用户证明原件),整机使用寿命20年,大修周期不低于10年;乙方必须提供省级以上部门备案批准的锅炉总图原件(盖红章);锅炉及其配套辅助设备的噪声,在距离设备外壳1m处不大于70dB(A);所有零部件应按照标准规格制造,并易于检修。
零部件的制造加工应做到技术先进、工艺精良、加工准确,对于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件,并能方便的拆卸、更换和维修;制造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包括一切必须的检验和试验锅炉的运行不会导致热用户受到损失;供应方应有不低于10台同类型以上的用户使用业绩;锅炉本体:锅炉本体包括炉墙、保温、锅炉构架与护板及平台扶梯等部件。
锅炉本体外采用彩色装饰板。
不锈钢压条。
安全阀:安全阀及其他阀门的选择应满足ASME规范或者业主可接受的规范要求。
为了保证锅炉安全运行,安全阀的数目、特性及排放量计算应作详细说明。
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提供安全阀的起座压力调整及校验数据,安全阀在运行压力下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安全阀应配有防止安全阀调整后偏离整定值的装置或措施。
乙方必须提供锅炉水压试验时压紧安全阀的工具。
锅炉平台扶梯:锅炉平台扶梯在结构上应便于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
平台及扶梯的制作应符合现行的规范要求。
乙方应采取防腐、防锈的措施。
油漆:锅炉各部件出厂前均参照JB/T1615-91《锅炉油漆及包装技术条件》及制造厂有关标准或规定进行的油漆。
锅炉各部件现场安装完成后,应按照供货商所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中的详细要求进行油漆。
设计、制造、验收标准在设计、制造、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但不限于下列标准;《热水锅炉安全技术检查规程》(劳锅字[1997]74号)《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JB/T10094-200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锅壳锅炉承压原件强度计算》(GB/T16508-1996)《工业锅炉热工试验规范》(GB/T10180-2003)《工业锅炉水质》(GB/T1567-200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1998)《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水管锅炉承压元件强度设计》(GB9222-88)《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JB/T1615-91)《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JB/T1609-93)《锅炉集箱制造技术条件》(JB/T1610-93)《锅炉管子制造技术条件》(JB/T1611-93)《锅炉钢结构技术条件》(JB/T1620-93)《锅炉用高频电阻焊螺旋翅片管制造技术条件》(JB/T6512-1992)《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JB/T1612-94)《锅炉受压件焊接技术条件》(JB/T1613-93)《离心泵技术条件》(GB/T 5656-2008)《机械密封》(JB/T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2010)《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JB/10563-2006)《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GB/T 3235-2008)主要零部件材料四、制造要求1、操作简单、安全可靠、全天候无人值守、结构小巧、紧凑、美观;2、要求有自动点火程序并有熄火保护程序;3、爆炸危险区域选用防爆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防爆产品生产许可证),防爆操作柱、防爆配电箱及照明箱等均为隔爆兼增安复合型防爆结构,外壳材质为铸铝,最小壁厚。
电动机回路具有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等。
操作柱通过壳盖上的按钮实现设备启停操作,并设有信号指示灯,及以上电机在操作柱上需加装电流表;4、设置回水低压力保护自动补水功能;5、控制系统采用PLC触摸屏控制系统;6、防误操作功能:在进入运行及退出运行状态时有确认操作画面,防止失误操作;7、自动火焰检测、保护程序;8、燃气压力过低保护;9、选用Y3及以上高性能电机(爆炸危险区域必须使用防爆电机)。
防护等级不得低于IP54,绝缘等级为F。
及以上电机必须要有注油孔,以便电机在运行中能够加注润滑脂。
及以上电机底座必须设置电机外壳专用接地螺栓孔;10、锅炉超压停炉、连锁保护;11、故障显示报警、故障停炉自锁、人工复位功能,记录故障历史,方便维护检修;12、控制有自动、手动切换功能;13、需配置一套软水处理系统并配置旁路(加药系统前),中间储水箱按照20吨设计;14、热水上/回水管道配置到燃气锅炉厂房界区红线1米处。
其他要求:1、安全阀、截止阀、液位计、压力表等关键附件为国内知名品牌,并具有相关部门的认证书,安全阀应进行校验。
2、锅炉钢结构的设计、制造满足《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3、不保温的金属管道、设备表面除锈后必须刷两道防锈底漆,两道调和漆。
保温的金属管道刷一道耐热防锈底漆,烟囱除锈后刷两道烟囱漆。
4、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按《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98)与相应设备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50278)执行,管道安装按《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执行。
5、所有设备、附件、仪表在安装前进行查验,其铭牌、型号、规格、性能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要求,外观无损、机件操作灵活及随机文件齐全。
6、所有管道、阀门安装后要求试验试验,试验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倍。
7、补水泵、送风机、吸风机、应选用国内成熟品牌,补水泵、送风机、吸风机性能参数应满足锅炉正常运行要求。
8、补水泵轴端密封应采用机械密封。
五、随机技术文件1、乙方应提供所执行的产品设计、制造、验收等相应的国家标准及验收规范;2、整机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3、乙方需提供以下资料:▲合同签订后1周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安装地基图等相关资料(含电子版)▲整机有效合格证及外配套件有效合格证各1份▲装箱单1份▲内容详细的说明书2份(含电子版)▲外配套部件说明书各1份(含电子版)▲维修安装必须的相关图纸2份(含电子版)▲乙方应提供但不限于锅炉所有配套设备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材质检验报告,合格证,安装布置总分图,流程图,电器原理图,自控图和技术资料6套▲由设备制造商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备件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图号、制造厂家等▲备品备件应能满足两年正常操作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