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监管难点与对策
中国网络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国网络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绪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网络广告作为一种新的促销手段,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弱到强的急速发展过程。
网络广告的研究日益被人们所重视。
那么什么叫做网络广告?网络广告的特点有哪些?监管方面有哪些问题?又应该如何加强监管?本文在这些方面做详细论述。
网络广告的定义网络广告作为一种新兴的广告形式,与传统的广告有许多的不同之处。
网络广告是指以数字代码为主体,采用先进的电子多媒体技术设计制作,通过因特网广泛传播,具有良好交互功能的广告形式。
(一)中国网络广告的现状互联网媒介的发展,很快出现了网络广告。
2001年是中国网络广告飞速发展的一年,网络广告营业额实现翻番;推出多种网络广告表现形式,大批传统行业的企业开始关注并加大网络广告投放;网络广告作为电波、平面和户外广告以外的第四大广告形式的地位也经确立。
第八界中国广告节已将网络广告列入重点评选的项目之一,并推出大量优秀的网络广告,网络广告飞速发展。
1997年3月,Chinabyte网站发布了一则动画旗帜广告,开我国网络广告的先河,网络广告业实现了零的突破。
到1999年,中国网络广告收入超过1亿元,2000年接近3亿元,2001年超过6亿元。
打破传统的网络广告BANNER、BUTTON、文字链接等一成不变的模式,2001年中国新推出的广告形式着实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中国网络广告形式之多就连网络广告的创始人乔(Joe)、柏瑞(Barry)和何比(Herbie)都始料未及。
美国艾维媒体资讯(Evaliant Me Resources)的分类专家称:“中国是网络广告形式最丰富的国家”。
据艾维媒体资讯的数据显示,2001年仅新浪()推出的新网络广告形式就有:巨型广告、全屏广告、通栏广告、横向的巨幅广告、声音广告。
1999年,投放网络广告的大都是INTEL、DELL、IBM这样的IT客户,但据艾维媒体资讯的数据显示,2001年十大网络广告主中,涌现出了海尔和贝塔斯曼这样的传统行业广告主,新浪()上甚至还出现了拉链生产商的广告。
关于在互联网平台广告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在互联网平台广告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广告已经成为市场营销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广告监管存在一些问题,这不仅对消费者权益构成威胁,也对广告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应该采取一定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互联网广告监管存在问题主要包括虚假广告和隐私泄露两个方面。
虚假广告是指广告发布者故意虚构事实或者误导消费者,使其误以为产品或服务具有特定的性能、功能等。
隐私泄露则是指在广告展示过程中,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未得到充分的明示与告知。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建议:首先,加强广告主的审核和认证制度。
互联网平台应该建立严格的广告主审核制度,并对广告主进行认证。
只有通过审核并获得认证的广告主才能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广告。
这样一来,可以大大减少虚假广告的数量,提高广告的可信度。
其次,建立有效的投诉机制。
互联网平台应该建立起投诉广告的渠道,对消费者举报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处理。
同时,应该加强对投诉信息的追踪和记录,对违规广告发布者进行处罚,并及时公示处理结果。
再次,加强用户隐私保护。
互联网平台应该明确规定广告商在广告投放过程中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范围,严格限制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保护用户的隐私安全。
对于违反规定的广告商,应该进行严厉的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互联网平台还应加强自律,制定行业准则。
制定广告商的自律规范,并对广告商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
同时,加强与监管机构的合作,定期组织行业交流和研讨,共同解决互联网广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平台广告监管存在问题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对策来加强广告监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隐私安全,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和自律,才能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可信和有价值的广告信息。
互联网广告监管的问题与对策建议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课题,下面将继续讨论更多相关内容。
广告行业存在的困难及解决方案
广告行业存在的困难及解决方案一、引言广告行业作为一种商业推广手段,旨在通过传播信息和促进产品销售来增加企业收入。
然而,尽管广告在市场推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它也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广告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困难分析1. 广告过载如今,在互联网的时代,人们每天都会接触到大量的广告信息。
这种广告过载导致了人们对于大多数广告产生了免疫力,无法真正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许多品牌纷纷加大广告投放,但往往效果甚微。
解决方案:创造有趣和创新的品牌故事是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关键。
通过制作与消费者需求相关且富有故事性的内容,可以更好地抓住人们的眼球,提高广告效果。
同时,开始采用其他形式的营销手段(例如影片制作、社交媒体营销),以更直接和有效地与目标受众沟通。
2. 广告欺诈随着互联网广告的普及,广告欺诈问题也日益突出。
恶意点击、刷单、虚假账号等在数字广告行业中屡见不鲜。
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企业的广告投资,还损害了广告行业的信誉。
解决方案:加强对数字广告平台的监管是减少广告欺诈的关键。
建立起监控和筛查系统,可以有效地识别和阻止恶意点击和虚假账号。
同时,加强与第三方审核机构合作,提高数字广告投放的透明度,降低欺诈风险。
3. 广告效果难以评估在传统媒体时代,衡量广告效果相对容易。
然而,在数字媒体时代,由于用户数据量庞大且复杂,往往使得衡量广告效果变得困难。
许多企业难以确定他们的广告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
解决方案:建立完善的数据分析体系至关重要。
通过收集和分析用户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受众需求,并根据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此外,建立与客户紧密合作的关系,共同制定明确的广告目标,并通过数据分析来评估广告效果。
三、解决方案1. 创造性与创新为了克服广告过载问题,广告从业者需要更加注重创造性和创新。
他们应该致力于打造引人入胜的品牌故事,利用各种媒介形式和营销手段与消费者互动。
此外,随着技术的发展,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兴技术也提供了全新的表达方式,可以更好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差距与改进方案
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差距与改进方案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与普及,互联网广告行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然而,在行业不断壮大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些问题和差距的存在。
本文将分析互联网广告行业中的差距,并提出改进方案。
二、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差距1. 广告效果不佳许多互联网广告主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广告投放,但却无法实现预期效果。
很多广告出现了浪费和信息覆盖不全的情况,无法精准地将广告传递给目标受众。
2. 用户体验不佳互联网广告的滥竽充数现象严重,许多广告弹窗和视频广告给用户带来了干扰和不满。
用户在浏览网页或使用APP时不断遭遇广告,降低了他们的体验和满意度。
3. 广告可信度不高在互联网上,存在大量的虚假广告和欺骗性行为。
一些广告主为了提高点击率和转化率,采用了虚假宣传和夸大其词的手段,使广告的可信度大大降低。
4. 广告投放缺乏精准定位许多互联网广告缺乏精准的目标受众定位,广告主无法有效地将广告投放给真正感兴趣的用户群体。
这导致了广告投放的效果低下,浪费了大量的资源。
三、改进方案1. 提升广告质量为了提高广告效果,广告主应该更加注重广告质量而非数量。
他们应该对广告投放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策划,确保广告能够吸引目标受众的注意力并传递准确、真实的信息。
2. 加强用户体验为了改善用户体验,互联网广告行业应该减少对用户的干扰。
广告主可以选择更为合适的广告形式和投放位置,避免过多的弹窗和视频广告。
此外,优化广告加载速度,减少广告对网页或APP加载速度的影响,提升用户体验。
3. 加强监管与合规互联网广告行业应该加强对广告内容的监管与合规,打击虚假广告和欺骗性行为。
相关部门应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广告行业的规范和责任。
同时,建立起有效的惩罚机制,提高广告主和广告平台的合规意识。
4. 提升广告投放精准度为了提高广告投放的精准度,互联网广告行业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
通过对用户的浏览行为和兴趣爱好进行分析,广告主可以更好地了解用户需求并进行精准定位,将广告投放给真正感兴趣的用户。
论互联网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广告创意新1嗣囲论互联网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杨辉(北京工商大学,北京100024)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进入千家万户,互联网广告一并成长。
它和传统广告有诸多不同,监管难度更大,监管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变迁。
从1997年到2019年,20多年来,互联网广告监管制度从摸索到发展再到完备,不仅有国家的努力,也有行业的自律。
然而监管主体难以确定,监管制度依旧存在漏洞,自我监督热情遭到打击,在互联网广告监管中,这些问题不断涌现。
本文从问题出发,在探索现有的互联网广告监管情况的基础上,聚焦具体问题,提出新的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广告;监管制度;消费者权益中图分类号:F713.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8883(2019)18-0214-02一、已有的互联网广告监管制度《网络传播学》一书阐释了互联网广告的定义:只要是具备有偿性、依附性、目的性、商业性特点的互联网信息即可称之为互联网广告。
国外学者大卫・W•舒伯特与埃斯特•桑瑟认为,互联网广告就是符合广告定义的互联网上的任何形式的交互。
⑴我们将互联网广告的发展分成3个时期。
第一时期为监管摸索期,1997—2000年。
之所以从1997年开始,是因为我国第一条互联网广告是在这时发布的,拉开了中国网络广告的序幕。
此时的监管部门不免有些不知所措,直到2000年左右互联网广告监管基本上都处于一种空白状态。
由于缺少相应的规制依据,互联网广告在经营资格审查、准入机制、内容审核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位。
这不只是因为监管部门对互联网广告的认知不深,也因为监管部门的注意力依旧放在传统的媒体广告上。
这个时期,互联网广告乱象逐渐滋生。
1999年3月,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主办网络研讨会,会议上表示要研究出台相关规范性意见,提出建立相关监管制度的建议。
国家工商总局立即颁布《关于开展网络广告经营登记试点的通知》,北京、上海、广州这3座城市由于互联网广告发展相对较快而成了试点和调研的首批对象,总局对相关互联网广告公司下发了《广告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不足及加强措施
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不足及加强措施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互联网行业在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已成为重要力量。
然而,由于监管不足带来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本文将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互联网行业监管的措施。
一、监管不足导致的问题1.1 数据隐私泄露在今天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个人数据成为商家和平台了解用户习惯并进行精准营销、用户画像分析等重要手段。
然而,在缺乏有效监管机制下,一些企业滥用或泄露个人数据,给用户带来了严重风险和损失。
1.2 虚假信息泛滥随着传播媒介向网络转移,虚假宣传与谣言散布愈演愈烈。
这些虚假信息对消费者利益造成了伤害,并且对社会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
但是在当前情况下,并没有建立完善充足的审核制度与法律保护机制。
二、加强互联网行业的监管措施2.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互联网行业监管不足带来的问题,建立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框架是关键。
在保护用户隐私和信息安全方面,应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同时,在网络虚假信息方面,需设立严格审核机制并依法惩处。
2.2 强化跨部门协作机制互联网行业涉及领域广泛,并且与其他相关产业关系密切。
因此,在加强监管方面,需要各部门之间更好地合作与协同。
政府应当推动建立跨不同部门之间高效协调工作机制,并将其纳入统一管理体系中进行综合治理。
2.3 加大技术手段投入随着科技水平日益提高,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互联网进行监管已成为必要而现实的需求。
例如人工智能可以应用于舆情分析、恶意代码检测等方面,在发现违规违法内容时能够快速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
2.4 提高互联网企业责任意识除了政府监管部门加强互联网行业的监管外,互联网企业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应该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意识,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合规性检查。
三、加强措施带来的益处3.1 保护用户权益加大对个人数据和隐私的保护力度,将有效减少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现象,进一步维护用户权益。
广告行业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广告行业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一、广告行业的问题1. 广告欺诈在广告行业中,广告欺诈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通过人工或自动化手段,广告参与者可能会故意夸大广告效果或者使用虚假数据来吸引客户投放广告。
这种欺诈不仅浪费了广告主的投资,还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声誉。
2. 用户体验差许多互联网用户已经对过度侵入性和冗长的广告感到厌烦。
例如,在视频平台上,观众可能需要耐心等待几秒钟才能跳过一则不相关或无趣的广告。
此外,一些恶意开发者甚至会利用恼人的弹窗广告来传播恶意软件。
3. 数据隐私问题在数字化时代,个人数据隐私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广告公司可能会滥用用户提供的数据,侵犯用户隐私。
这包括未经允许收集、分享和出售用户个人信息。
4. 广告垄断在某些市场上,少数几家大型公司垄断了整个广告市场。
他们可以通过控制定价和竞争条件来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
这不仅限制了创新和竞争的空间,也让小型广告公司难以生存。
二、解决方案1. 引入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可以提供去中心化的属性,从而解决广告欺诈问题。
通过将所有广告交易和数据跟踪记录在不可篡改的分布式账本上,可以增加透明度和可验证性。
这有助于消除虚假点击和恶意活动,并鼓励健康的广告生态系统发展。
2. 优化用户体验为了改善用户体验,广告公司应该更加关注广告内容与观众需求的匹配程度。
精准投放和推荐算法可以确保用户看到他们感兴趣的广告,从而提高点击率和转化率。
此外,可以通过减少广告时长、增加跳过选项来缩短等待时间,提升用户对于广告平台的满意度。
3. 加强数据隐私保护为了解决数据滥用问题,政府和行业组织需要建立更严格的规定来保护用户数据隐私权。
同时,广告公司应当主动采取措施加强自律,并尊重用户的隐私选择。
使用匿名化和加密等技术,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鼓励竞争和创新为了打破广告行业垄断局面,政府可以加强监管,促进市场竞争。
同时,支持创业者和小型企业通过提供税收优惠、创业基金等措施来鼓励广告创新。
关于在互联网平台广告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在互联网平台广告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互联网广告已迅速成长为中国互联网产业的重要支柱和广告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起到了催化、助力的作用。
但互联网广告因其特有的隐蔽性、精准投放、实时发布等特性,易出现虚假违法广告、低俗广告、不正当竞争等各种违法乱象行为,给市场监管部门带来不少监管难题,亟待关注并解决。
一、存在问题一是互联网商业广告界定难。
随着互联网商品交易的日益发达,互联网信息边界相对模糊,在互联网中消费者无法直接接触商品,商家对商品或服务,仅能通过文字或图片进行表达,这类似于传统商店通过橱窗对商品品种、类别等相关信息进行展示,对商业广告和非广告商业信息如何进行有效区分,这在《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都没有作出明确界定。
同时,互联网广告精准投放这一特点也给监管执法带来难题。
比如部分商家在微信朋友圈推出的集赞免门票、集赞送礼品等商业推广活动,因其隐蔽性强,广告内容可以随时随意修改,存在其中的虚假违法问题很难得到有效监管。
二是互联网广告主体认定难。
互联网广告涉及广告主体多种多样,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等。
由于互联网的便捷高效,使制作、经营、发布广告的行为极大地简化、合并、重合,因而各主体的界限与定位也变得比较模糊,导致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责任变得复杂化。
同时,在广告联盟这个新经济模式下,消费者所看到的互联网广告宣传也许是基于大数据的分析,来自于不同的经济主体和广告联盟的交叉组合,市场监管部门想通过技术手段确定广告来源,进而锁定主体资格,还存在较大的技术困难。
三是社会监督力量薄弱。
消费者虽然对互联网广告中的虚假广告认识上还存在着不足,但是却足以成为互联网广告监管监督的一股力量。
在制度上如果能够确立公民参与监督的方式方法,可以更为有效的参与到监管中来,比如对于粉丝经济和网红效应的互联网宣传广告行为,网民才是最先能够感知到违法违规的群体。
互联网领域广告整治方案
互联网领域广告整治方案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广告在网络上呈现出爆炸式增长的趋势。
然而,大量的广告对用户造成了骚扰和干扰,严重影响了用户的体验。
因此,互联网广告整治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将从政府、企业、用户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二、政府方面的整治方案1. 加强监管力度:政府应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法规。
同时,加大对违法广告的处罚力度,对于散布虚假广告、淫秽广告、诈骗广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广告商进行处罚;对于平台懈怠和不作为,也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2. 制定规范标准:政府应与互联网行业协会和广告商联合制定广告发布流程规范、广告内容标准、广告投放时间限制等,明确广告发布的要求和界限。
这样有助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保证用户的合法权益。
3. 建立投诉举报平台:政府应建立专门的投诉举报平台,方便用户对违法广告进行投诉和举报,同时,对于投诉举报的处理也需及时、公正、严谨。
4. 推动行业自律:政府可以对互联网广告行业进行引导,组织行业协会、学界等力量,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推动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企业方面的整治方案1. 加强自律机制:企业应加强自身的自律机制,制定明确的广告发布流程和广告内容审核标准,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健康,不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性广告等。
2. 加强广告监测:企业可以投入更多资源进行广告监测,及时发现违法广告和干扰用户体验的广告,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包括撤下广告、关闭广告主账户等。
3. 加强用户隐私保护:企业应加强用户隐私保护措施,不得擅自获取用户个人信息,不得未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泄露用户信息。
4. 主动配合政府监管: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管工作,主动提供广告发布流程、广告内容审核过程等信息,配合政府进行广告整治工作。
四、用户方面的整治方案1. 增强安全意识:用户应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辨别广告真假的能力。
不点击、不相信过于夸张、不合理的广告内容,养成自己的网络辨别广告真伪的能力。
关于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管的几点思考
关于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管的几点思考新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既结合了近年来互联网广告模式的不断发展变化,回应了互联网广告中的热点问题,也对部分原有的规定进行细化,让互联网广告的广告参与者、执法者有了更为明确的操作依据。
据此,XX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管谈几点思考。
一、有关情况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管是互联网广告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目前,通过时代的进步占据比重越来越大。
在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管方面,监管部门主要采取监测监管、法规宣传教育与群众投诉举报相结合的管理措施。
日常监管中对移动端互联网广告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监测,一是根据互联网广告监管的热点、重点提炼广告监测关键词,组织系统广告监管人员开展关键词盲搜监测;二是根据互联网广告监管掌握的情况梳理出一批重点移动端媒介,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随机抽查监测;三是根据举报投诉情况实施定点定向监测。
同时通过建立互联网媒介广泛推送广告法规宣传资料、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予以警示,解答互联网媒介方的广告审查问题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互联网广告主体加强广告自律审查,依法依规发布广告。
从日常掌握的互联网广告监管情况看,移动端违法广告被查处的并不多,但有增长的趋势,尤其是微商、直播带货违法信息宣传等举报投诉有所出现。
二、监管存在的困难(一)平台精准投放发现线索及固定证据难。
移动端互联网广告大量采用的是定向精准投放技术,“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比较普遍。
发现违法广告线索的监管部门无权管辖,将线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构,他们又无法看到,完全绕开了互联网广告监测发现机构与机制。
精准投放使得办案机构接到移送线索后很难再溯源找到同一广告,发现者截屏的网络页面又无证据效力,不能作为查处违法广告的处罚证据,更别说是否符合公证网页证据的相关要求。
无法固定网页证据或者固定的网页证据不具法律效力,使许多移动端违法广告线索得不到立案查处,最终不了了之。
浅谈现行广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现行广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困难和问题从执法现状看,基层工商机关在广告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执法依据、手段不足,行政资源被低效、无效工作消耗,难以实行高效管理。
概括而言,基本表现在“缺”与“紧”两个方面。
(一)监管部门缺依据、缺手段、缺人手1.法律依据不足目前,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由工商部门负责,但法律法规对何为互联网广告至今没有完整的定义,互联网广告与其他类别广告以及与非广告信息的区别没有明确。
从传统角度理解,网站是媒体,电商理应是发布者,但实际上这些广告是商品经营者直接发布的,如在京东、天猫、当当网等电商平台出现的广告,电商只提供平台和网络服务,无法事先对经营者发布的广告进行审核。
此时,电商和经营者的主体身份难以界定。
对于广告性质的判定以及违法性质的认定,缺乏全面准确的规定。
例如,《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作为限定性条款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等8类,但第七条又以禁止性条款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涉及医疗技术、治疗方法”等内容。
医疗广告的内容到底是只能包括第六条情形,还是只禁止第七条情形?笔者认为,这两条规定的内容没有交集,容易造成执法困惑。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应当有广告标记。
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如何定义广告的可识别性?什么类型的标记属于广告标记?应建立哪些档案、制度?笔者认为,对于这些问题,法律、法规应当作出明确规定,以便形成遵法、执法的自觉统一。
2.监管手段单一现阶段,法律、法规规定的广告监管手段过于传统,没有针对新问题、新情况规定新的监管方法。
当事人不接受、不配合调查怎么办?怎样收集合同、票据等相关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只能一遍遍打电话、发文书、通知约谈。
如果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当事人接受调查,行政机关的查封、扣押等手段无法实施。
3.监管力量不够法律依据不健全,监管手段有限,客观上导致行政机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却无法收到应有的监管成效。
广告行业存在的困难与创新策略
广告行业存在的困难与创新策略一、广告行业存在的困难1.1 合规和道德问题广告行业面临着合规和道德问题的挑战。
有些广告可能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或侵犯他人权益等不当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企业形象,还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消费者不信任。
1.2 媒介碎片化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媒体渠道越来越多样化和碎片化,观众的注意力也变得极其有限。
广告主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去寻找适合自己产品或服务的目标受众,并制定相应的传播策略。
1.3 广告效果难以衡量广告效果是广告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然而,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市场竞争、消费者心理等,广告效果往往难以精确衡量。
这使得广告主在决策时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并增加了投放预算与实际回报之间的风险。
二、创新策略应对广告行业困难2.1 引入数据驱动的决策和个性化广告面对媒介碎片化带来的挑战,广告行业可以借助大数据技术分析消费者行为和市场趋势,实现个性化广告的精准投放。
通过深入了解目标受众的特征和需求,将广告内容定制为符合其兴趣和偏好的形式,从而提高广告触达效果并增强消费者参与度。
2.2 精细营销与用户体验广告主可以采用精细营销策略,通过多渠道传播、跨界合作等方式,提高品牌知名度并吸引更多目标受众。
同时,在广告创意方面注重用户体验,打造具有情感共鸣和情节张力的故事,并结合互动化手段增强用户参与感。
2.3 加强自律和监管对于合规和道德问题,广告行业需要加强自律和监管机制。
相关协会和组织可以建立公正、独立的审核制度,严格审查违规行为,并及时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此外,加强行业的自律教育和宣传工作,引导广告从业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意识。
2.4 创新广告形式与传播渠道广告主应积极探索创新的广告形式和传播渠道,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和消费者需求。
例如,利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创造与目标受众互动的全新体验;或是在社交平台上开展口碑营销,通过用户之间的分享和推荐扩大传播效果。
广告行业存在的困难和改进方案
广告行业存在的困难和改进方案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广告行业作为市场推广的重要手段之一,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然而,广告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广告行业存在的困难,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
一、广告投放过于分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渠道蓬勃兴起,如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
这使得广告主面临着选择怎样分配有限资源以达到最佳宣传效果的问题。
然而,在众多渠道中分散投放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首先是效益难以衡量,因为不同渠道上的用户特点和反馈机制互不相同;其次是资源浪费,由于缺乏针对性投放,很多广告成了无用功。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改进方案:1.数据驱动决策:通过大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分析不同媒体渠道下消费者行为特征及偏好,帮助广告主进行更准确的决策,实现投放资源的优化配置。
2.专业机构协助:广告主可以寻求专业广告代理公司或媒介购买公司的帮助,借助其对各渠道市场情况的深入了解和经验积累,以提高广告投放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广告信息过载在当下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接收到大量来自不同渠道(如电视、电台、应用程序等)的广告信息。
这使得消费者面临着信息过载问题,也使得广告主难以抓住受众的关注。
为了克服这一困难,以下是几个改进方案:1.创意与品质并重:广告主应该注重提供真正有价值且有趣味性的内容。
通过制作令人愉悦、富于创意和触动情感的广告,能够吸引受众的注意力,并更好地传达产品或服务信息。
2.精准定位: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如数据挖掘和用户分析工具等,将特定广告定向投放给潜在感兴趣群体。
由此可实现精准传媒投放并最小化消费者无效信息接收,提高广告的点击率和转化率。
三、广告真实度难以保证众所周知,虚假广告对消费者和整个行业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广告主往往会夸大自己的产品优势或滥用其他手段来推销产品。
这种不负责任的营销行为最终导致消费者丧失信任,降低了整个行业形象。
为解决这一问题,以下是两个改进方案:1.加强法律监管:政府应加大对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规定,明确对虚假广告进行处罚,并增加相应的惩罚力度。
广告行业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措施
广告行业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措施一、广告行业存在的问题近几年,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迅猛发展,广告行业也经历了巨大变革。
然而,伴随着这种快速发展,广告行业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首先,广告滥用已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无论是在电视、网络还是手机应用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令人厌烦和冗长的广告。
其次,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
此外,隐私泄露和数据安全问题也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二、整改措施:严格限制广告时长和频次为解决广告滥用的问题,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需要出台严格规定和监管措施来限制广告时长和频次。
首先,在电视和网络平台上对于每小时播放时间内广告长度设定明确的上限,并对超过时限的进行强制剪辑或罚款处理。
其次,在移动应用中,可以采取技术手段来屏蔽过多的弹窗广告或全屏插播式广告。
三、整改措施:加强监管力度避免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针对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问题,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制定更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惩罚虚假广告的发布者。
此外,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投诉机制,鼓励消费者举报有问题的广告。
同时,加强媒体自律,设立广告行业协会或机构来监督广告从业者的行为。
四、整改措施:加强数据安全保护隐私泄露和数据安全问题日益严重,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来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政府可以通过立法要求广告公司和平台提供更严格的数据保护措施,并对违反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增加对用户隐私权的教育和意识培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五、整改措施:维护良好商业道德除了上述具体措施外,广告行业也需要从根本上提高自身道德水准。
行业从业人员应该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在创作过程中遵守伦理标准,并积极参与行业内的道德规范制定与监督。
同时,广告公司和品牌也应该更加重视社会责任,切实履行企业公民的角色,避免以危险、欺骗或冒犯的方式传播信息。
六、整改措施:提高广告内容质量为了满足消费者需求,广告行业需要加强创意和内容的质量控制。
广告不仅仅是传递销售信息和塑造品牌形象,更应该成为一种具有文化价值和艺术审美的创作形式。
广告行业面临的困难和改进措施 (3)
广告行业面临的困难和改进措施一、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广告行业也在逐渐转型升级。
然而,广告行业在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时,也遭遇了许多困难。
本文将讨论广告行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广告行业面临的困难1. 广告过度饱和:现如今,人们每天都接收到大量的广告信息,导致消费者对于广告信息越来越麻木。
因此,广告主要目标受众之间的接触频率越来越高,效果下降明显。
2. 广告平台不透明:由于缺乏公开透明度和可靠性指标,有些在线平台上存在虚假点击和欺诈账号。
这给品牌主带来了损失,并导致他们对在线广告平台的不信任增加。
3. 广告投放缺乏精准性:传统媒体在投放方面往往无法满足品牌主对特定受众进行精确定位和投放需求。
因此,广告主可能会浪费大量预算在不感兴趣的观众身上。
4. 广告屏蔽和跳过现象:随着技术的进步,许多消费者已经掌握了跳过和屏蔽广告的技巧。
这使得品牌主在传递有效信息时面临更大的挑战。
5. 广告内容缺乏创新性:许多广告内容缺乏创意和与受众互动的能力,导致消费者对于广告产生厌倦感。
三、改进措施1. 加强定位与精确投放:通过细分目标受众并使用数据分析工具来提高准确度。
传媒公司可以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并根据用户行为、兴趣爱好等信息进行相应的广告定向推送。
2. 提高广告平台透明度:增强在线平台的信任度和可靠性,加强对虚假点击行为和欺诈账号的监管。
此外,共同制定行业规范以确保在线广告市场秩序良好。
3. 创新广告形式与内容:引入创意概念,结合手绘动画、互动游戏等方式,在用户故事中编织品牌信息。
同时,加强社交媒体互动,与受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互动。
4. 多渠道整合传播:与线上和线下媒体合作,通过电视广告、印刷媒体、户外广告等多元化渠道进行整合传播。
这样可以在受众的不同触点展示品牌,并增加曝光率。
5. 注重用户体验:提供有趣、有价值的广告内容,并探索新兴技术的运用。
例如,使用增强现实技术或虚拟现实技术,为用户带来与品牌互动的全新体验。
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产生原因及解决办法
一、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一)网络“牛皮藓”问题泛滥在网络上,一些小窗口的广告接二连三地跳出来,“牛皮藓”广告表明狂轰乱炸,暗地里以障眼打法、移花接木等手法让人防不胜防,它始终跟随鼠标的移动而移动,严重影响受众的浏览速度。
(二)真实性问题这主要是针对网络虚假广告和欺诈性广告,传播的广告信息夸大其辞,例如上海一科技有限公司在网上销售的减肥药无任何批准文号,工商人员通过网上搜索,发现这家公司在网上自设平台,对经销的“减肥系1号”、“祛斑2号”等纯中药系列胶囊进行广告宣传,并设置“专家门诊部”链接,张贴“专家组”讨论病例的照片,还把多名消费者使用其产品所谓前后形象照片进行对比,附上“使用心得”。
(三)侵犯受众隐私权的问题比如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留下许多真实的个人资料,有些网站把此当作商品卖给某些广告商或企业,致使消费者隐私面临极大威胁;另外垃圾邮件广告泛滥,严重影响了受众的情绪。
国家明文规定:未经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广告类电子邮件。
违者将由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市民因此也有望摆脱“垃圾邮件”的骚扰,然而网络广告发布人对国家的法律视若无睹。
(四)不公平竞争问题某些经营者违反公平、诚实的原则,利用网络广告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诋毁和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五)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问题一些经营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发布含有淫秽、迷信等内容的网络广告,中国的网民青少年占绝大多数,传播此类有悖健康文化的广告,严重阻碍了青少年的健康发展。
(六)违反行业广告规定的问题比如有些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烟酒等类似产品不能做广告,但在网络上烟酒广告广泛存在。
(七)侵犯知识产权和肖像权的违法现象突出网上有些非法入侵者窃取他人商业秘密,并把窃取的信息作为自己的成果在网络上发布广告,严重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
名誉肖像权问题体现在滥用名人肖像广告,有些企业事先没取得名人同意,而把其肖像用于企业的商业广告宣传。
广告行业的困难和意见建议
广告行业的困难和意见建议一、引言广告行业作为现代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企业宣传推广的重要手段,更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
然而,在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广告行业也面临着许多困难。
本文将探讨当前广告行业面临的困难,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二、困难分析1. 平台垄断与竞争压力目前,广告行业中存在着少数几家大平台对流量和用户资源进行垄断。
这导致了广告主选择平台时受到限制,同时也使得小型广告公司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
在此情况下,资源分配不均衡,小型企业很难获得展示自己产品或服务的机会。
2. 信息过载与注意力短缺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们面临着大量信息的冲击。
消费者不仅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介接收到各种广告信息,还可以使用各种软件屏蔽或忽视这些信息。
因此,广告主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和利用有限的时间传达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3. 广告造假与欺骗性广告一些不良商家在广告中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了行业形象和消费者信任。
特别是在线广告,由于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对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给了一些企业发布虚假、夸大宣传的空间。
4. 创意匮乏与标准化制作现代广告行业面临着创意匮乏、模式化制作等问题。
随着市场趋同化加剧,有部分广告缺乏创新与亮点,无法引发受众的共鸣,也无法达到有效推动销售增长的效果。
此外,标准化制作也带来了广告风格过于相似、缺乏差异性等问题。
三、意见建议1. 加强平台监管与打破垄断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平台行为,并积极支持新兴平台发展。
同时,在公开、透明和公正竞争的基础上,鼓励多元发展,打破垄断,给予小型广告公司更多的展示机会。
2. 提升广告质量与创新度广告主应注重提升广告的质量和创新度,通过独特的创意、故事性内容等方式吸引消费者。
同时,也应加强对广告服务的投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3. 加强监管与建立信用体系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和监管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信用体系。
关于在互联网平台广告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于在互联网平台广告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广告行业也在不断地向在线平台转移。
然而,互联网平台广告监管仍然面临许多问题,给广告主、消费者和互联网平台带来了诸多挑战。
本文将重点讨论这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首先,互联网平台广告的透明度仍然存在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技术手段,一些广告主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虚假、夸大或欺骗性的广告。
这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损害了诚信广告主的利益。
因此,建立一个全面的广告监管体系,包括加强广告主的准入门槛、提高广告内容审核的严格度以及加强对广告发布的监测,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个人信息的滥用也是互联网平台广告监管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为了精准投放广告,一些互联网平台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将其出售给广告主。
然而,这种个人信息的滥用不仅违反了用户的隐私权,还可能导致用户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被用于非法活动。
因此,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健全的数据治理体系,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惩,是必要的对策之一。
此外,互联网平台广告存在跨国界运营的特点,这为广告监管带来了困难。
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的监管标准和法规不一致,一些不法分子可以通过在辖区之外运营来逃避监管。
因此,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加强跨国广告监管的合作,确保广告在全球范围内的合规运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综上所述,互联网平台广告监管存在着透明度不足、个人信息滥用和跨国运营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广告主准入门槛、加大对广告内容审核的力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建立跨国合作机制等对策。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互联网平台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广告主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高互联网平台的用户体验。
除了上述提到的广告监管问题和对策建议,互联网平台广告监管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如广告投放时间、广告标识、恶意竞争等,下面将进一步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首先,广告投放时间的问题。
在互联网平台上,广告的投放时间并没有受到很好的限制和约束。
网络广告监管的难点及对策思考
网络广告监管的难点及对策思考网络广告监管的难点及对策思考温州市企业信用网发布时间:2010-01-21点击数:1328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广告在过去的短短十余年间迅速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继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之后的第五大广告媒体。
然而迅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着不少令人担忧的问题,不仅破坏和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严重阻碍和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网络广告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做到活而有序,管而发展,是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网络广告的特点和发展所谓网络广告,是指在互联网的站点上发布的以数字代码为载体的各种经营性广告。
从本质上看,网络广告活动是市场经济活动。
与传统广告相比,网络广告有着不可比拟的优点。
首先,网络广告的覆盖范围广,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其次,网络广告针对性强,能够通过对点击率、浏览时间以及受众群众的精确分析,及时地变更广告策略。
第三,网络广告互动性强。
网络广告不仅形式多样化,还改变了传统广告单向传播的特点,广告不再只局限于接受和灌输,人们也可以自行选择,并且能够在广告互动界面发表评论、参与讨论调查等,实现了双向互动。
由于网络广告具有以上的优点,因此,在极短时间内就获得了迅速发展,各个厂商纷纷推出自己的网站进行网络广告宣传,各大知名网站和搜索引擎也都致力于网络广告的推广。
艾瑞咨询研究中国网络广告市场发现,以互联网运营商营收总和计算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2008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达到170亿,相比2007年增长60.4%,领先传统媒体增长。
二、网络广告监管的难点网络广告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对其监督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工商机关作为广告监管机关,在网络广告的监管过程中受到很大挑战,面临了许多难点。
1、监测稍显落后目前而言,网络广告的监测还主要是依赖于人和计算机之间的交互,这既对计算机软硬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网络信息浩如烟海,如何快速高效地从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中截获各类违法信息,是一项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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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监管的难点与对策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广告成为网络公司主要营收来源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违法行为。
严重影响了网络市场秩序。
工商部门作为广告监管部门,必须从网络广告发展现状出发,分析其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探索,提出相关对策。
一、网络广告概述网络广告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从直观理解,就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在互联网上制作和发布的广告。
目前,网络广告形式有以下几种:1、通过网络出版物发布广告。
这种方式与传统广告的发布方式非常相似,只是载体由纸面媒体转变为电子版本;2、开设网址直接发布商业电子信息。
一些著名的企业。
依靠其知名度吸引社会公众来访问自己的站点,从而实现广告宣传的目的;3、电子邮件广告。
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散发广告,实现广告宣传的目的,比传统的信函广告在操作和发送上要简便得多;4、通过ISP(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服务发布广告。
这种方式主要是在ISP的主页上发布广告,公众在访问ISP主页寻求服务时,就必须要接触主页上的广告内容;5、通过个人主页发布广告。
此种方式目前较为少见。
二、目前网络广告存在的问题相较之于传统的电视、报纸等媒体广告而言,我国网络广告仍处于不成熟阶段,缺乏规范性,存在多方面问题。
(一)行业发展无序,社会认可度不高当前我国网络广告规模持续迅速增长,但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外生性需求,经营理念、创意等尚处初级阶段,行业的整体状态也尚属自发无序阶段。
据调查,11.3%的网民表示网络广告亟须加强内容质量建设,44.35%的网民对网络广告不接收,仅8.8%的网民经常点击网络广告。
广大用户对网络广告的认可度不高,很大程度上与我同网络广告的形式、创意落后密切相关。
(二)网络广告骚扰现象严重1、插播广告多。
在下载或浏览的过程中,突然出现弹出式等带有强迫性阅读特征的网络广告,甚至不点击还无法关闭,严重影响用户浏览和阅读网页。
网站经营者通过网站访问者人数、广告点击率等获得商业利益,网民的浏览行为与网站的商业利益有着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应看做是一种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因此,强迫式的广告更有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强迫交易之虞,需要一定程度的规范。
2、滥发垃圾广告电子邮件。
南于成本低,速度快,覆盖面广,发垃圾广告催生了大批靠此赢利的运营商。
但这一行为客观上给用户和商家带来很大的损失。
对于用户而言,邮箱充斥大量垃圾邮件,严重占用信箱空间,甚至可能致使重要邮件无法接收到,贻误商机。
对于邮件服务商与政府而言,垃圾邮件占用带宽,浪费网络,耗费大量精力来治理邮件垃圾。
(三)消费者个人隐私外泄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上网者真实的身份证明及信用证件、居住地址、工作单位等个人资料常被网站当作商品卖给某些广告商或企业。
在美国,互联网旗帜广告客户就经常收集广告访客的信息,用以确定它们的市场策略。
在网络消费中,大量个人数据被计算机信息系统收集和储存,并由网络传输调阅。
对公民隐私构成一定威胁和侵害。
(四)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缺乏保障由于在线交易还没有完全开展和普及,因此目前网站大多数是靠广告支撑,因而采用各种方式吸引用户、扩大影响。
各种不实广告充斥网上,利用网络广告欺骗用户的行为时有发生。
一些空壳企业在网上开设网站进行虚假宣传,甚至伪造企业名称,或者冒用其他企业的名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阻碍了网络广告的健康发展,导致网络广告市场混乱和行业诚信度的缺失。
(五)发布广告行为不规范根据法律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事先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擅自发布。
但目前,一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销企业或者医疗机构的自有网站或者网页大多未经审查即自行发布宣传自己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的广告信息,存在不规范现象。
(六)不正当竞争行为普遍存在网络广告有其不同于传统广告的特点。
利用网络广告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方式主要有:1、利用超链接技术。
为了提高营利,一些网络公司主要通过两种方法进行超级链接:一是利用超级链接跳过他人主页直接访问他人网站的主题内容,减少他人网站主页的访问量。
二是利用超级链接将他人的页面内容作为自己页面的一部分,使用户无法辨别自己选择的服务商是谁,混淆要浏览的内容和当前页面,从而轻易增加自己网站的访问量以获利。
2、抄袭或模仿他人网站的内容。
有些不知名的网站有意模仿或抄袭知名网站的内容或网页布局,混淆浏览者,使浏览者误认为此网站为某知名网站。
这是一种明显的搭便车行为,除了可能侵犯网站版权之外,也是一种通过混淆视听达到提高点击率目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利用关键字技术。
这是指投机者利用一定的技术或以关键字的方式把他人的驰名商标写入自己的网页,当浏览者利用搜索引擎搜索该关键字所属网站时,该投机者的网站和该驰名商标的网站便能一同显现,投机者以此来提高点击率。
三、网络广告监管的难点网络广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危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害了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因此,强化对网络广告的监管势在必行。
但网络的开放性、自由性、迅捷性、无国界性、互动性等特征,决定了网络广告监管的难度。
(一)广告立法严重滞后1、主体的泛化。
传统广告管理要求所有从事广告业的主体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至少要取得营业执照才能进行广告活动,个人不允许从事广告发布活动。
而在网络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注册网站,都可以成为网络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
2、合同签订手段更为隐蔽。
《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而互联网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往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他们之间通过网上签约投放广告。
双方缺乏书面的、正式的发布合同。
关于广告内容、发布次数、发布费用等违法事实很难用传统执法手段来取得和固定。
(二)具体查处困难重重1、动态监管实现难。
文字链接广告是常见的突出问题,但其最终链接的广告主网页内容基本上由广告主决定。
也即广告主可以不经由网站同意随意对内容进行修改。
网站无法对链接内容进行固定,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很难对内容不断变化的广告开展审查,更遑论工商部门。
2、管辖地域界定难。
网络广告不受时间、区域的限制,只要具备上网条件,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浏览。
服务器所在地、网络广告发布地、违法行为结果地可能重合,也可能各不相同,难以界定管辖权。
在执法实践中,对于在外地网站发布虚假广告的本地企业。
往往最终受到处理的只是本地企业,因管辖权、执法成本、监管认识方面的问题。
外地的广告主、广告经营单位一般无法得到应有的处罚。
3、违法证据固定难。
查处违法广告关键在于证据的认定,但网上电子文档可以任意修改,不留痕迹,对网上证据的证明存在争议,且电子证据易丢失,当事人完全可以对违法事实加以否认。
网上的无照经营户可以通过轻点鼠标,销毁所有经营记录;违法广告的证据若未经先行固定,也许调查过程中就此灭失。
4、法律依据寻找难。
从目前来看,国家尚未出台专门规范网络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各地工商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如北京等地,也主要集中在对网络经营单位的备案上。
最为关键的是,这些规范性文件往往对外缺乏强制约束力,难以作为执法处罚的依据。
5、违法责任追究难。
网络本是虚拟空间,违法广告经营者并未披露真实的经营地址和名称,难以寻找。
即使有真实的地址和名称,有的违法者远在外地,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出事后人去楼空。
处罚决定书将成为一纸空文,使得行政处罚执行难。
四、加强网络广告监管的对策(一)完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目前,除了2001年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外,国内还没有专门针对网络广告的法律法规。
作为调整广告业的《广告法》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都没有作专门规定。
因此,为了规范网络广告行为,防止网络广告问题的出现,应当对上述三部法律进行必要的修改,将网络广告纳入其调整范围。
主要包括:明确网络广告的定义、范围;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清楚的定位;建立广告内容、主体资格、审批权限、审查、登记、备案等制度,解决主体界限的划分与市场准入资格问题;完善网络广告登记审查制度,必须按照规定对网络广告的经营主体、发布的广告内容、发布主页以及发布形式进行审查登记。
(二)完善广告监管体制1、放宽互联网广告市场准入门槛。
允许已经依法履行备案手续的非经营性网站经营发布广告,将广告联盟纳入监管范围。
广告联盟一般覆盖数千个中小网站,是互联网广告规模化经营的群体。
它既是广告代理者,又是广告发布者,应当认可其存在并给予其法律地位,严格其广告审查责任,纳入互联网广告监管范围。
2、实行市场准入登记管理。
网络广告发布面广、数量大,广告监管部门对违法广告发现和处理较难。
为了使网络广告监管工作准确、快捷、高效,建议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和域名登记管理部门协同管理’对没有取得经营主体资格的,域名登记管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域名申请,对准予域名登记的。
域名登记管理部门将有关登记信息抄告工商部门,以便实现有效监管。
3、创新监管方式。
一是利用网络审查广告内容。
对须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后才能发布的食品、化妆品广告等,建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审,广告审查机关用电子邮件回复审查结果,以简化审查手续,缩短审查时间。
二是引入鉴证人。
可采取第三方鉴证以及公证部门公证等多种取证方式对动态广告内容予以先行固定,确保证据的公信力,避免因时间延误造成证据丢失。
三是逐步推行网上专用标识。
上海规定,凡在网站上进行经营活动和宣传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到本市工商部门进行营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网络版),并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展示营业执照副本(网络版)的专用标识。
参与交易的另一方则可以通过点击电子识别符号。
打开并查看该网上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副本(网络版),并在红盾网上查看其有效期。
从而对经营性网站信息的真实性加以核实。
通过这种方式可确认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互联网上的经营主体资格的真实性,推动建立网上公平交易经营秩序。
4、放宽个人网站发布广告的合法行为。
对于非网络服务商及个人所做的一般网上宣传,不视为专业性广告经营活动,可作为自身宣传,实行备案管理。
对于网络服务商相互链接的广告形式。
可不纳入重点管理范围,也不需要备案,实行事后监管。
(三)根据行业特点,创新监管方式1、突出监管重点,逐步推进。
可先选取矛盾和问题较为突出行业领域的虚假、误导广告,有针对性地集中进行治理,在整治中加强引导和规范,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效应。
对网络广告链接众多,难以一一监管到位的,可将网站主页的文字、图像及其第一层链接为监管内容。
2、实行信用评级制。
借鉴金融系统的信用评级系统,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网络广告商发布的网络广告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评定其信用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向公众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