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1. 静电防护措施静电是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常见原因之一,因此在生产装置中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静电防护措施。
首先,要对潜在产生静电的物质进行分类和标识,并对其进行专门的储存和处理。
其次,应在必要的区域设置接地设备,保证静电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耗散。
另外,还应当使用符合防爆标准的设备和工具,并对其定期检查和维护。
2. 火源控制措施生产装置中存在各种潜在的火源,如明火、高温设备等,因此必须采取严格的火源控制措施。
首先,要对生产装置区域进行合理的划分,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火源隔离开来。
其次,应加强对火源设备的监控和维护,及时排除潜在的故障。
最后,在生产装置中应设置火灾侦测和报警系统,确保火灾能够及时被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爆炸物品管理生产装置中一般都会储存和使用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因此必须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首先,要对爆炸物品进行分类和标识,确保其储存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其次,在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的区域应设置专门的设施和设备,如防爆仓库、防爆容器等。
另外,还要定期对爆炸物品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4. 防火隔离措施防火隔离是防止火灾和爆炸蔓延的重要手段之一。
需要对生产装置进行合理的防火隔离划分,确保不同区域的火灾和爆炸不会互相影响。
首先,要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在必要的区域设置自动喷水系统,以扑灭火灾。
其次,要定期对防火隔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 应急预案在生产装置中,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首先,要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清楚如何应对危险情况。
其次,要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另外,还要建立健全的应急物资储备和信息发布系统,以便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总之,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规定是为了保障生产安全而制定的重要措施。
通过静电防护、火源控制、爆炸物品管理、防火隔离和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的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车间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车间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车间生产过程中防火防爆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生产过程中的防火防爆管理,适用范围包括车间内所有的生产设备、仓库、办公区域等。
第三条车间防火防爆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范为辅、合理逃生、及时扑救”的原则,做好预防措施,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车间防火管理第四条车间应设置专门的防火设施,包括消防器材、消防栓、消防通道等,确保火灾时能够及时扑灭。
第五条车间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维护设备的完好性,确认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及时更换损坏的器材。
第六条车间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并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材料的使用和存放。
第七条车间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逃生的能力和技巧。
第八条车间应设立专门的消防队伍,培训员工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
第三章车间防爆管理第九条车间内禁止擅自私携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违规操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第十条车间内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减少设备故障引发的爆炸事故。
第十一条车间内的易燃易爆材料应存放在专用的库房中,并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包装和存储。
第十二条在易发生爆炸事故的场所应设置防爆安全措施,如安全阀、爆破盖等,确保爆炸事故时能及时控制。
第四章车间应急处理第十三条车间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人,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和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应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及时救治因火灾或爆炸事故受伤的员工,减少人员伤亡。
第五章车间防火防爆管理程序第十五条车间应由安全主管负责防火防爆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督促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车间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车间应建立防火防爆档案,记录防火防爆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便于查阅和总结经验。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车间内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开除。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范文(4篇)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障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品、易燃易爆物等的生产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油站、油库、危险品仓库等。
第三条生产装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并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生产装置的使用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防火防爆知识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生产装置涉及的防火防爆工作,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固定设施、设备、操作方法、管理制度等各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分区划定第五条生产装置根据爆炸危险性和防火要求,划分防火防爆分区,并应明确各个分区的防火防爆要求。
第六条防火防爆分区的划定应按照以下原则:(一)设定防火防爆分区时,应根据生产装置的危险性、环境条件、火灾扩散规律等因素,合理细化分区;(二)设置防火防爆分区时,应考虑气体、液体、固体等危险物的性质、数量、储存方式等因素;(三)防火防爆分区的设置应遵循层次化和分级管理原则。
第七条分区的防爆要求应根据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严禁分区内使用易燃易爆物质;(二)严禁分区内进行明火作业;(三)分区内设施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四)分区内采取有效的通风控制措施;(五)分区内应设置防火防爆报警装置。
第三章设备和工艺的防火防爆措施第八条设备和工艺的防火防爆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其安全性。
第九条设备和工艺的防火防爆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采用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和材料,防止火花的产生;(二)设立防爆锁闭和换气装置,确保设备内的瓦斯等可燃物逸出;(三)对易燃易爆物质的混合、储存、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四)对于特殊工艺过程,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如温度、压力等监测;(五)设立事故预防和灭火设施,如泡沫系统、气体灭火装置等;(六)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和工艺,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三篇)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规定1. 确保工作场所内的防火设施完好有效,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通道等。
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设施,确保其可随时使用。
2. 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进行明火作业或使用明火设备。
如有需要,应提前采取防护措施,并获得相关批准。
3. 使用明火设备时,应确保周围环境干燥,无可燃物质。
并在使用之前将周围的可燃物移开。
4. 禁止在容器内加热、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如有需要,应使用专门的设备和容器,并确保其具备防爆性能。
5.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时间、地点、作业人员以及防火措施等。
并事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6. 在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警示标志,并保持现场安静。
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设置防火帘、用湿布遮盖易燃物品等。
7. 动火作业时,应由专门的作业人员进行,其必须具备相关的防火知识和技能。
同时,应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以备不时之需。
8. 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检查,确保没有残留的火源或有火源的物品。
9. 定期进行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技能。
并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的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企事业单位和工地环境内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工地环境内的所有人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明火、高温设备或产生火花的作业行为。
第四条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
第五条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的目标是保障生产安全、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降低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危害,保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的责任单位是企事业单位和工地所在单位,其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负总责。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范文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范文1. 引言火灾是工业生产中最常见的安全事故之一,发生火灾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会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
因此,各种生产装置都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规定,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将讨论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的重要性,并提出有效的措施来预防火灾的发生。
2. 设备选择和安装在生产装置的设计和选购阶段,应当优先考虑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爆性能的设备。
例如,应选择防火材料制成的设备,以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同时,在设备的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稳固性和可靠性,避免火花和热源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
3. 电气设备的安全性电气设备是火灾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其安全性。
首先,要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设备。
其次,要确保电气设备的安装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例如,使用防爆电缆、带有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插头等。
4. 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定期维护和保养生产装置中的设备是防火防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维护过程中,应注意对设备表面的清洁,以防止积尘引发火灾。
同时,还应及时更换老化或损坏的零部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5. 防火隔离与阻隔在生产装置中设立适当的防火隔离和阻隔措施,能够有效减少火灾的蔓延。
例如,可以设置防火墙来阻隔火势的传播,安装可关闭的防火门等。
6. 防止火灾引发的爆炸在某些工业生产中,火灾可能引发爆炸,增加事故的严重性。
因此,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例如,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中,应使用符合标准的防爆设备,严格控制火源的生成,确保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7.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员工是生产装置防火防爆工作的重要一环,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直接关系到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因此,应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对防火防爆规定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的应变能力。
8. 应急预案制定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对于防火防爆工作至关重要。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4篇)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是企事业单位必须重视和落实的一项工作。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组织领导1.明确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确定相关管理人员、责任人员,并制定责任分工和权限。
2.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
3.确保组织内部信息的畅通和沟通,以便及时传达和处理与防火、防爆安全有关的信息。
二、制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操作程序和安全规范。
2.组织相关人员对制度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全员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三、建立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措施1.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消防设备的选择和布置,确保设备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2.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四、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1.定期组织防火、防爆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对危险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理和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3.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五、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1.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员工的消防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2.加强对危险源和隐患的巡查和排查,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六、加强安全监控和报警装置1.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对各个区域进行实时监控,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2.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和爆炸预警装置,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和疏散。
七、加强对外部承包单位的管理1.明确对外部承包单位的安全要求,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2.加强对外部承包单位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员工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和技能。
以上就是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同时,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共同推动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2024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2024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特性的物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所有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防火防爆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二章生产环节的防火防爆管理第五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六条生产设施和生产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必须进行防火防爆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生产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格控制,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整齐和安全。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并采取合适的包装和标识进行存放和搬运。
第九条生产设施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设备和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生产设施必须进行防爆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管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储存环节的防火防爆管理第十一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二条储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防火防爆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储存设施必须进行定期的清理和检查,防止积存及堆放过多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储存设施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设备和防火设施,保持良好的空气流通,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五条储存设施必须配备有效的火灾报警器材和消防设备,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储存设施内禁止存放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吸烟、明火或使用易燃材料。
第四章运输环节的防火防爆管理第十七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完善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八条运输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防火、防爆安全规定(5篇)
防火、防爆安全规定1在生产中,各岗位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工具必须保证完整无缺,防凝,防损坏,就地就位,并进行交接班。
2.装置内消防通道,消防栓不经允许不得占用。
3.在生产中各种机动车辆不得进入装置,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员同意,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路线,并监督执行。
4.在生产中,除规定区域用火外,其他区域必须在用火前办理动火手续,持有动火票,方可动火,并有防范措施。
5.装置内各采样口、排油口,禁止非操作人员动用。
6.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不经电修车间允许,不准私自接临时电线及照明灯。
7.各平台设备,厂房必须有良好的防止静电接地和雷击设施。
8.受压容器、设备的安全设施损坏后,不经安全部门同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使用。
9.装置内的高压管线,不得使用工具敲击或碰撞。
10.禁止使用明火烧烤冻凝管线及设备。
11.装置内不准向下水道放瓦斯,必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厂领导和职能部门批准。
12.高温管线和设备上严禁放衣服,仪器及易燃物品。
13.岗位操作人员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操作方法和设施,有权向上级反映,如不予以解决,可拒绝操作。
14.禁止踏踩、拉压DN25以下管线、管件、压力表,避免管子因承受不住过大外力而断裂,引起着火爆炸。
15.打开高压采样阀,放空阀时,必须格外小心,不能盲目开关,更不准在打开阀门期间离开现场。
16.拆卸高压管线和设备前,必须达到检修要求,经同意后方可拆卸。
17.热管线,设备严禁用汽油擦洗,防止放生事故。
18.容器和贮罐,必须保证不超温,不超压。
19.严禁装置发生汽油、柴油的跑、冒、滴、漏发生,一旦发生,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扩展。
20.改善操作条件,严格巡回检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防火、防爆安全规定(2)一、基本概念防火、防爆安全是指为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二、责任分工1.企业负责人:(1)负责制定和完善防火、防爆安全规定,组织实施防火、防爆工作;(2)负责组织人员进行防火、防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防爆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3)指定专人负责防火、防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4)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处理影响防火、防爆安全的问题;(5)组织防火、防爆演练,检验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6)负责与消防和安监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及自治区对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防火、防爆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3.1安全环保部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防火、防爆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对各装置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登记建档,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2各车间为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防火、防爆管理工作。
3.3公司其他部门在部门职责范围内,履行防火、防爆工作的管理责任,对本辖区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建立相应台帐,做好日常检查和记录。
4工作程序4.1防火防爆要求4.1.1各使用单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具,非火灾严禁它用,由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如发现偷用、损坏的由各使用单位协同安环部调查原因并处理。
非火警私自动用室内外消防栓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4.1.2罐区、物资库、油库、成品库是防火重点部位,除配备专用灭火器材外,均应配备沙箱、水桶、铁锹等灭火器具。
4.1.3凡木质结构的公用临时建筑,不准存放重要物资、材料。
4.1.4生产用油及使用过的棉纱、油布、刨花、易燃的包装皮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处理。
4.1.5高温高压设备、管道、暖气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资。
4.1.6临时用电均应办理用电作业票,严格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1.7厂房建筑、分厂(车间)照明、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
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失灵,线路年久失修,一经发现,要主动及时修理更换。
设备上的防火、防爆设施、防止回火装置等不准任意拆除,要经常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1.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
4.1.9工程建设必须考虑防火设施,要按规定设置防火通道,保证消防车辆畅通无阻。
4.1.10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3.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导除装置,并在夏季来临前必须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
4.生产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检测、报警、降温、防潮、隔离等消防安全设施。
5.易燃易爆物品露天存放时,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6.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储存在地下室和其他地下建筑内。
7.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设置员工宿舍。
8.性质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附有产品的安全说明书。
10.易燃易爆物品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危险物品运输包装通用条件》的要求。
11.生产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
(1)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义务消防员(消防组织)管理制度1.每位保安员均为辖区的义务消防员,日常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由保安队长负责:2.负责辖区消防设备、器材的布局与保养工作,并建立档案;3.实施对义务消防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4.负责辖区消防责任制的落实与检查;5.负责实施辖区消防安全的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及火灾事故后提出处理意见;6.负责整改辖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义务消防员的工作要求1.学习和掌握消防业务技能,做到“三懂两会”;2.发现火警,值班保安员应立即按程序进行火灾扑救、疏散人员、抢救财产,力争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3.积极参加辖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按责任区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4.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队员、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力争在辖区、责任区里不发生责任性火灾事故;5.负责责任区内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或清洁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始终处于最佳状态;6.积极参加辖区和保安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
(2)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制定此制度。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随着国家对工业安全管理的日益重视,生产装置中防火防爆措施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本规定旨在订立出一套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
一、总则1、生产装置防火防爆是保证生产安全、加强生产效率的基础、前提,是生产装置的紧要构成部分。
2、生产装置防火防爆的要求必需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订立,并不断改进完善。
3、全部参加生产活动的人员都有责任维护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安全。
4、重点事故发生后,必需立刻切实对生产装置进行全面排查改进,确保仿佛事故不再发生。
二、生产装置防火防爆基础1、安全管理体制建立(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培训员工。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适时发觉问题并改进。
(3)建立防备机制,适时排出安全隐患。
2、消防器材和设施(1)在生产装置四周设置消防设施,如消防栓和灭火器。
(2)配备应急设备和灭火器材。
(3)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修,确保有效性。
3、生产装置设施防火防爆(1)对生产装置进行分类,并订立对应的防火防爆保护措施。
(2)削减或除去易燃物质对四周环境的影响。
(3)设立传感器及报警器,实时监控生产装置内部的情况。
(4)正确使用电气设备,防止电火灾。
4、培训生产装置中的全部从业人员必需接受针对防火防爆的培训,学习如何保护本身和生产装置的安全。
三、生产装置防火防爆的实在规定1、生产装置内部(1)各区域设施分布规定设施分布应有扩散空间并且保持良好的通风,以避开产生积聚的有害物质的爆炸性质,同时要尽可能削减震荡和摩擦。
生产装置内部设施的布局应依照安全规定进行。
(2)加热设备、高温容器等在加热设备、高温容器等设施中加注强酸、强碱等有不安全性的物质时应随时保持领先的注意,以防止发生化学反应、污染环境等问题发生。
在操作时应保持肯定的距离和姿势,不得把个人头部伸入高温容器内,消防器材和设备应放置在易操作处。
(3)管道和排水系统生产装置内的全部管道和排水系统均需定期清理及检查,此外需要定期检查管道是否分裂、漏油或显现其他异常情况。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一、生产装置1.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2.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连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3.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4.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应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5.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设备、管道等均应根据《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采取防静电措施。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储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措施。
7.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还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间设置切断阀。
8.所有设备及工艺的操作程序中必须有适当的规定来预防泄漏或将其减至最少,标准程序中必须提供总体的要求及细节说明,如操作顺序、设备或管道减压、管线断开、设备净化、停电补救等。
9.定期维护运行与危险物品的设备,确保其有正常的工作状态。
二、动火用火1.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的工作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行政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
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1)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4)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他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5)固定动火区内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篇一」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一、储罐区、生产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生产车间、部门、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到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及措施1、动火前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
2、动火证应填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审批人的签名。
3、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连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3)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防尘、防毒管理规定:一、防护与治理1、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
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3、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二、组织与抢救1、生产、使用、储存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应成立化学毒物急性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由安全副总担任组长。
2、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3、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应严格按照《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篇二」(一)防火、防爆制度一、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鼓励员工努力学习生产技术,动设备原理、构造、性能、工艺流程和操作、保养、排除故障,并掌握安全知识和防火、防爆技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
生产设备在防火与防爆场合的安全要求
生产设备在防火与防爆场合的安全要求
1生产、使用、处理、储存或运输易燃易爆危险介质(包括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的粉尘、废水、废气、废物)的生产设备,应根据危险介质的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实行密闭;
——严禁跑、冒、滴、漏;
——配置监测报警、防爆泄压装置;
——避免摩擦撞击;
——消除接近燃点、闪点的高温因素;
——消除电火花和静电积聚;
——设置惰性气体(氮气、水蒸气等)置换及保护系统;
——在输送可燃气体管道和放散管上设置消除静电装置、阻火器等安全防护装置;
——采取防晒、降温、紧急冷却、进料联锁、紧急切断联锁等安全装置或措施;
——设置气体灭火装置及消防设施。
2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GB50058等标准的规定执行,与之配套使用的仪器、仪表应满足相应的防爆性能要求,并应进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
3因物料暴聚、分解等反应或误操作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应根据其内部介质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自动化生产;
——报警装置;
——泄压装置;
——联锁、闭锁装置;
——终止剂。
4有突然超压或有危险物料瞬间分解爆炸的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除应装设爆破片、泄爆门等紧急泄压设施外,还宜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爆破片、泄爆门等设施的设置应使泄放的能量定向向低风险方向泄放。
5生产设备及附属管道应能承受可预见的内部和外部压力,并应考虑为防止破裂及破裂后而采取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应急措施。
6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除应设置必要的本地操作装置和信号装置外,其远程控制系统应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外或采取国家标准规定的其他措施。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制度(5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单位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3、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导除装置,并在夏季来临前必须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
4、生产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检测、报警、降温、防潮、隔离等消防安全设施。
5、易燃易爆物品露天存放时,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6、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储存在地下室和其他地下建筑内。
7、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设置员工宿舍。
8、性质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9、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附有产品的安全说明书。
10、易燃易爆物品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危险物品运输包装通用条件》的要求。
11、生产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在生产使用时,必须有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制度(2)是指针对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所制定的一系列防火防爆措施和规章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场所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1.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使用、运输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人和权限,并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2. 设立防火防爆设施:根据场所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建立各种必要的防火防爆设施,如防火墙、防火门、防爆窗等,并保持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 定期维护检查:定期对防火防爆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并制定相关记录和检查流程,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场所内的人员进行防火防爆的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6. 定期安全审核和评估:定期对场所的防火防爆制度进行安全审核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场所的安全水平。
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制度作业场所是生产、办公等活动的重要场所,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其中,防火、防毒、防爆是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为了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防火管理制度1.设备和设施要求:- 所有设备和设施必须符合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值。
- 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柜中,并定期检查其密封性和易燃性。
2.消防器材要求:- 所有楼层必须设置消防栓,并定期检查其水压和使用情况。
- 所有楼层必须设置手提式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其压力和有效期。
- 安装适量的烟感探测器、报警器和喷淋系统,并定期检测其灵敏度和正常工作状态。
3.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发生时的报警、疏散、灭火等措施。
- 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二、防毒管理制度1.职业卫生要求:-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保证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 定期开展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确保员工工作环境的卫生状况。
2.个人防护:- 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提供适量的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
- 对员工进行相关的防毒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3.有害物质管理:- 对有害物质的存放、使用、处置等过程进行全面管理,防止有害物质对员工健康的危害。
- 制定有害物质的使用标准,确保使用过程中的控制措施和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
三、防爆管理制度1.爆炸物品的储存:- 所有易爆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进行标识、储存,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 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进出,设置相应的防爆区域和防爆设备。
2.作业环境要求:- 对涉及易爆作业的区域进行严格管理,设置防火、防毒、防爆设施。
-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培训,确保员工安全参与作业。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
是指针对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措施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
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和评估等方面的要求,包括防火防爆应急预案。
2. 《工业企业用地和建筑物消防规范》:对工业企业的用地、建筑物、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防火防爆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等。
3. 《易燃液体罐区设计规范》:专门规定了易燃液体罐区的设计和建设要求,包括罐区的防火防爆措施和设施的设置等。
4. GB 50222-1995《工业炉燃烧系统防火规范》:规定了工业炉燃烧系统的防火措施,包括燃气管道、燃烧器等的防爆措施。
5. GB 50140-2008《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设计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的设计进行了规范,包括防火防爆设施的设置和使用等。
此外,还有一些相关的标准和指南,如《工艺装置风险评价技术规范》、《化学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也对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和指导。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生产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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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装置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1、凡生产、检修、基建和其它工作所使用的明火,包括焊接、气割、喷灯、沥青锅、电炉、液化气炉、吸烟及高温管道、设备等产生的火花;包括机动车排气管喷出火花;包括非防爆电器设备或工具产生电火花;包括临时电源线、电钻、砂轮、风镐、金属撞击、摩擦产生的火花等,均属火源管理范围。
2、易燃液体(闪点≤60℃)、可燃液体(闪点>60℃)、可燃固体(聚乙烯、木材、煤、衣裤、破布、纸张等),均属可燃物管理范围。
3、易燃和可燃液体蒸气、各种气瓶、压力容器、炸药以及受热、撞击、摩擦、遇水发生爆炸的物质,均属爆炸管理范围。
二、管理规定1、未经办理批准手续者,严格禁止任何明火作业。
2、严禁随意利用装置、管道或设备的金属件做焊接的接地线。
3、各种传动设备的轴承要及时清除油垢等可燃物,并及时加油润滑,防止摩擦发热而引起附着物着火。
4、在易燃易爆区域检修或操作时,严禁敲打设备,防止管道及金属工具相撞击。
5、禁止穿合成纤维裤和带铁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6、厂区内任何地点严禁吸烟。
7、严禁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地面及衣物。
8、易燃易爆区域内,禁止用塑料桶倒装或串换易燃液体,以防静电火花引起事故。
9、易燃易爆区域内,禁止拖、拉、摔、扔金属物质,以防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引起事故。
10、易燃易爆区域内,严禁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灯具。
11、厂内严禁用明火照明、取暖、烧水或做饭。
如确属需要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12、严禁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或其它特定禁区。
13、凡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能产生火花的电动或风动工具,必须办理批准手续。
14、严禁把可燃或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或靠近在高温设备、管道上,防止自燃起火。
15、禁止用压缩空气吹扫易燃液体管道、设备,防止产生爆炸混合气体。
16、易燃易爆岗位,房间应通风良好,气体的浓度必须严格控制在该气体的爆炸下限以下。
17、厂区不准随意张帖布告、标语或悬挂木牌,不准随意堆放垃圾、破布、油垢等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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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45133 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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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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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本公司生产特点,要求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实际防火规范》(GBJ16-87),《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实际规范》(BG50058-1992),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版)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顶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连锁动作应在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
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6因反应物料爆炸性反应,分解反应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7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和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流灭火。
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8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675-1990)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槽等,应装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10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11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
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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