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会计科目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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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总公司负责所有会计科目的设置和编号(往来单位和个人明细科目除外)。各分公司按本制度有关规定使用会计科目,原则上只能自行设置往来单位和个人明细科目,确有必要增设其他明细科目时,需报总公司统一增设。各分公司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科目

1001 库存现金

1.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的库存现金。

本公司内部各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本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3.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本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分别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2. 本科目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存款种类和现金流量项目进行明

细核算。

3.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本公司有外币存款的单位,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公司收入的所有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所有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将款项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本公司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03 其他货币资金

1.本科目核算本公司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2.本科目分别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存出投资款”以及“保证金”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按照汇票和本票的收款单位设置备查簿。

3.本公司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用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本公司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051 拆出资金

1.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2.本科目应按拆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3.拆出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每期收到拆借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收回拆出资金本息时,按本息合计,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本金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利息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本公司按规定拆放给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70 备用金

1.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向内部单位拨出的备用金。

2.本科目应按拨出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3.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的单位,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报销。财务部门拨出或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收回备用金时,进行相反会计分录处理。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本公司拨出的备用金余额。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本科目核算本公司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分别设“债

券投资”、“基金投资”、“央行票据”、“股票投资”、“其他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本科目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3.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都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4.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账务处理

(1)本公司取得债券、股票、基金、央行票据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照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变动损益”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进行相反会计分录处理。

(3)本公司处置债券、股票、基金、央行票据等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两者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该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者贷记“公允价值变动变动损益”科目,贷记或者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本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2.本科目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采用协议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账务处理

(1)本公司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按名义利率计算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3)返售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本公司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的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

1112/2104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1.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利率互换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

2.本公司持有的按照不同利率计息的金融资产会产生不确定的现金流量,为了防范此种利率风险,本公司通过利率互换合同进行套期保值,从对手方收取固定利息并向其支付浮动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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