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九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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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九个一”
2015年,为认真开展“十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努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纳雍县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一届五中全会、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市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为主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组织开展“九个一”宣传活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使民族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为我县全面实现小康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一是开展一次宣讲活动。活动月期间,县分管领导发表一次电视讲话、乡(镇、街道)要在乡村大会作民族团结专题讲话。乡(镇、街道)要开展一次学习宣传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讲活动,把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当成当前民族工作的最大的机遇、最大的责任,组织力量深入到干部群众中进行宣讲,努力把中央精神讲透、把党的关怀讲够、把目标任务讲清、把政策措施讲明,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最新精神上来,把握好、适应好、引领好民族工作新常态,推动新形式下民族工作走上新台阶。
二是召开一次民族工作座谈会。县、乡(镇、街道)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要召开一次民族工作座谈会,邀请相关领导、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民族学会及部分少数民族代表参加,座谈会要把学习贯彻《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作为主要任务,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理解和执行。
三是配合搞好一次征文活动。省民宗委将开展征文活动,县民宗部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响应,广泛发动和宣传,扩大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四是编印一本宣传教育手册。活动月期间,县、乡(镇、街道)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要针对各民族干部群众最关心、有困惑的问题,编写一本涵盖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手册,向广大干部群众发放。
五是举办一次民族文化活动。县、乡(镇、街道)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要以各民族传统节日为依托,充分利用各民族传统节日的平台,组织开展民歌比赛、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活动,把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与节庆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造声势,强氛围。
六是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宣传活动。县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开展一次“十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在公园、广场、街道、学校、村寨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进行宣传,更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传播特色电子宣传材料,拍摄微电影等新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七是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县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干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进行宣讲,听取意见,释疑解惑,力所能及的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
八是开展一次深入农村遍访贫困户活动。县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结合起来,深入我县边远贫困民族村寨开展遍访活动,尽可能的帮助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努力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九是开展一次全县少数民族文艺调演。活动月期间,县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要积极配合市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以“民族团结手拉手,和谐发展心连心”为主题的文艺调演活动,展示各族群众长期共同团结进步的时代风采,为2017年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