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2017)
附件 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煤矿必须同时具备《评分方法》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一条基本条件不能满足的,不得参与考核定级。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3 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正常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 1000 人、生产能力在 30 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 100 人;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60 分;露天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钻孔、爆破、边坡、采装、运输、排土、机电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60 分。
201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运输部分
第9 部分运输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1.运输巷道与硐室(1)满足运输设备安装、运行的空间要求;(2)满足运输设备检修的空间要求;(3)满足人员操作、行走的安全要求。
2.运输线路(1)轨道线路轨型、轨道铺设质量符合标准要求;(2)保证列车能按规定的速度安全、平稳运行。
3.运输设备(1)在用设备完好率符合要求;(2)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3)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4.运输设施安全设施齐全、可靠,安装规范,正常使用。
5.运输管理(1)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2)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
6.岗位规范(1)建立并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作业规程,作业人员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3)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4 )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7.文明生产(1)作业场所卫生整洁;(2)设备材料码放整齐,图牌板内容齐全、清晰准确。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本部分重大事故隐患: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2•未配备负责运输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
三、评分方法1.按表9-1评分,总分为100分。
按照所检查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分值单元项(由共用1个分值的1个或若干个小项组成)分数扣完为止。
2.在考核评分中,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A=100/(100-B) C (1)式中:A——实得分数;B ——缺项标准分数;C ――检查得分数。
3.本部分未涉及到的设备、工艺,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的标准并执行。
201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调度部分)
项目 权重
分值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00
0.10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00
0.10
3、通风
பைடு நூலகம்
100
0.16
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100
0.11
5、采煤
100
0.09
6、掘进
100
0.09
7、机电
100
0.09
8、运输
100
0.08
四、煤矿调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标准
• 煤矿调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标准分两大部分: • 工作要求和评分方法 •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 1.调度基础工作 • (1)专门机构,岗位职责明确,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求;
② 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下达安全生产指令并跟 踪落实、做好记录。
这项:要求有对应的记录,事件要形成闭环,不能少项。
2、应急处置
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时,及时下达撤人指令、 报告事故信息,按程序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跟踪现场处 置情况并做好记录:
“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时,及时下达撤人指 令、报告事故信息”。这是为了降低事故损失或避免人 身事故发生赋予调度员的应急处置的权力,必须有矿领 导的授权书或矿级授权文件。
③ 矿领导值班表
④ 矿领导带班安排与统计表
⑤ 生产计划表:月生产计划不能超 (矿井的年核定能力/12)X1.1, 全年生产计划不超矿井的年核定 能力。
⑥ 重点工程进度图(表):有计划, 有记录,有图纸,有工程概况,施 工队伍,工期,日、月进度等情况。
⑦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图
• (7)排土
( 8)机电
(2)事故隐患排查治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2017试行)
煤矿安全⽣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2017试⾏)5.安全⽣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加强⽇常检查,每⽉⾄少组
织开展1次全⾯的⾃查,并在等级有效期内每年由⾪属的煤矿企
业组织开展1次全⾯⾃查(企业和煤矿⼀体的由煤矿组织),形
成⾃查报告,并依煤矿安全⽣产标准化等级向相应的考核定级部
门报送⾃查结果。
⼀级安全⽣产标准化煤矿的⾃评结果报送省级
煤矿安全⽣产标准化⼯作主管部门,由其汇总并于每年年底向国
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报送1次。
6.各级煤矿安全⽣产标准化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每年
⾄少通报⼀次辖区内煤矿安全⽣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情况,以及等
级被降低和撤消的情况,并报送有关部门。
第⼗条煤矿企业采⽤《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
(AQ/T1093-2011)开展安全⽣产标准化创建⼯作的,可依据其
相应的评分⽅法进⾏考核定级,考核等级与安全⽣产标准化相应
等级对等,其考核定级⼯作按照本办法执⾏。
第⼗⼀条各级煤矿安全⽣产标准化⼯作主管部门和煤矿
企业应建⽴安全⽣产标准化激励政策,对被评为⼀级、⼆级安全
⽣产标准化的煤矿给予⿎励。
第⼗⼆条省级煤矿安全⽣产标准化⼯作主管部门可根据
本办法和本地区⼯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及时报送国家煤矿安
全监察局。
第⼗三条本办法⾃2017年7⽉1⽇起试⾏,2013年颁布
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同时废⽌。
—7—。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表1-1 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表2-1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评分表
表3-1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评分表
表4-1煤矿通风标准化评分表
表5-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标准化评分表
表5-2煤矿地质标准化评分表
表5-3煤矿测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5-4煤矿防治水标准化评分表
表5-5 煤矿防治冲击地压标准化评分表
表6-1 煤矿采煤标准化评分表
表7-1煤矿掘进标准化评分表
表7-2工序、中间、竣工验收选择检查点及测点的规定
注:锚杆支护巷道净尺寸测量到锚杆外露端头。
表8-1 煤矿机电标准化评分表
表9-1 煤矿运输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执行说明)
附表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执行说明(试行)表2-1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评分执行说明表项目项目内容基本要求标准分值评分方法【说明】责任人一、工作机制(10分)职责分工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4查资料和现场。
未建立责任体系不得分,随机抽查,矿领导1人不清楚职责扣1分建立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矿井要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部室、区队、班组、岗位分级负责的风险管控体系,成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明确职责,制定相关文件、责任制2.有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2查资料。
未明确管理部门不得分明确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
矿井要明确安全风险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组织开展,并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区队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容值制度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4查资料。
未建立制度不得分,辨识范围、方法或工作流程1处不明确扣2分煤矿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
至少应包括风险管控制度、风险点台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以及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应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40分)年度辨识评估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露天煤矿边坡、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10查资料。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2017、2020对比 地测部分
0.03
八
持续改进
100
0.05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1.机构设置 (1)矿井设立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以下简称“地测”)工 作的部门,配备有满足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煤与瓦斯 突出矿井)、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等 方面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工作机 构; (3)冲击地压矿井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与人员。 2.煤矿地质 (1)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 (2)在不同生产阶段,按期完成各类地质报告修编、提交、审批 等基础工作; (3)原始记录、成果资料、地质图纸等基础资料齐全,管理规 范; (4)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储量计算和统计管理符合《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规定。 3.煤矿测量 (1)测量控制系统健全,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原始记录、 测量成果齐全; (2)基本矿图种类、内容、填绘、存档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
100
0.08
9
职业卫生
100
0.06
采煤
100
0.07
10 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100
11
调度和地面设施
100
0.06 0.06
质量控制 七
掘进 机电
100
0.07
100
0.06
运输
100
0.05
调度和应急管理
100
0.04
其中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权重由11%降至8%。
职业病危害防治和地面设施 100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 (1)未配备地质测量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 (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和 配备专门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 2.煤矿防治水重大事故隐患: (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 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2)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3)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 (4)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5)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 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3.煤矿防治冲击地压重大事故隐患: (1)首次发生过冲击地压动力现象,半年内没有完成冲击地压危 险性鉴定的; (2)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 (3)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或采取的防治措施没有消除冲击 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的。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2017
■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齐全有效;
■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 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 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为最高级
■ 4.巷道水沟误差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线至内沿距 离-50mm~50mm,腰线至上沿距离-20mm~ 20mm ,深度、宽度-30mm~30mm,壁厚10mm
■ 内在质量
1.锚喷巷道喷层厚度不低于设计值 90%(现场每 25m打一组观测孔,一组观测孔至少 3 个且均匀布置)
■ 2.光面爆破眼痕率符合以下要求:硬岩不小于 80%、 中硬岩不小于 50%、软岩周边成型符合设计轮廓;煤 巷、半煤岩巷道超(欠)挖不超过 3 处(直径大于 500mm,深度:顶大于 250mm、帮大于 200mm)
■ 3.安全风险管控 (1) 内容要求 a.建立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风险定期检查分析 工作机制
■ b.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机制,将安全 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 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 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完善 c.重大安全风险有专门的管控方案 2 现场检查 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执行煤矿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公告警示
■ 3.事故隐患治理 1 分级治理 a.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 b.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 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 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 (2) 安全措施 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对 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有 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
《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2017版)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深入开展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评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第四条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基本条件:1.证照齐全有效。
2.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度内达到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3.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采掘关系正常: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回采率达到要求。
自查考核奖惩:煤矿企业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
按要求建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且年度内无死亡事故。
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二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且井工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全国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露天煤矿年度内无死亡事故。
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露天煤矿穿孔、煤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70分以上,且百万吨死亡率低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平均水平。
井工煤矿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露天煤矿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不低于60分。
201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规程规定1、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3、矿井测风制度、报表.4、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5、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
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6、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7、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矿井应当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8、井上、下防火措施9、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每季度应当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0、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
11、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1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13、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并建立台账。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1、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分工职责)2、排查出隐患进行分级,明确相应的治理督办、验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排查台帐(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通风质量标准化一、系统管理(1)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准备一、二巷调整系统,企业负责人审批。
(2)巷道贯通专项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3)串联通风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重大隐患
201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重大隐患七大项六十二条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7条)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2.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3.未分别配备矿长和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的;4.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6.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7.改制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的,或者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的。
二、通风(27条)1.通风系统重大事故隐患:(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3)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4)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2.局部通风重大事故隐患: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3.瓦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1)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2)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4.突出防治重大事故隐患:(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的;(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6)出现瓦斯动力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 的非突出矿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的(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的除外)。
2017年度煤矿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化
规程规定1、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3、矿井测风制度、报表。
4、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5、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
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6、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7、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矿井应当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8、井上、下防火措施9、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每季度应当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0、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
11、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1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13、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并建立台账。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1、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分工职责)2、排查出隐患进行分级,明确相应的治理督办、验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排查台帐(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通风质量标准化一、系统管理(1)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准备一、二巷调整系统,企业负责人审批。
(2)巷道贯通专项措施。
矿总工程师审批。
(3)串联通风措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公布2017年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公布2017年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7.11.16•【文号】安监总煤行〔2017〕126号•【施行日期】2017.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公布2017年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12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确认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欢坨矿业分公司等61处煤矿(名单附后)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现予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59号)和《关于明确煤炭产能置换和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7〕1448号)有关规定,上述61处煤矿,自公布之日起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享受以下激励政策:一、在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
二、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
三、生产能力核增时,产能置换比例不小于核增产能的100%。
四、大型煤矿核增生产能力时,核定后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20年。
五、停产后复产验收时,优先进行复产验收。
六、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七、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作为对煤矿企业信用评级重要参考依据。
(通风部分)2017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第4部分通风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1.通风系统(1)矿井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以下简称AQ1028)规定。
矿井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1用1备;反风设施完好,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业地点实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
2.局部通风(1)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掘进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的风筒;(2)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局部通风机无循环风。
3.通风设施按规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设施可靠,利于通风系统调控;设施位置合理,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与围岩填实接严不漏风。
4.瓦斯管理(1)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瓦斯,严格现场瓦斯管理工作,不形成瓦斯超限;(2)排放瓦斯,按规定制定专项措施,做到安全排放,无“一风吹”。
5.突出防治有防突专项设计,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采掘工作面不消突不推进。
6.瓦斯抽采(1)瓦斯抽采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瓦斯管路检查、钻孔参数、监测参数等符合《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以下简称AQ1027)规定;(2)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3)积极利用抽采瓦斯。
7.安全监控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以下简称AQ620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以下简称AQ1029)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维护、调校、检定到位,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8.防灭火(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系统运行正常;(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和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器材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01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与评分方法(试行)
目录第1部分总则 (11)一、基本条件 (11)二、等级设定 (11)三、工作要求 (11)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12)表1-1 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权重表 (13)表1-2 露天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权重表 (15)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7)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9)第4部分通风 (12)第5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17)第6部分采煤 (20)第7部分掘进 (23)第8部分机电 (28)第9部分运输 (31)第10部分职业卫生 (33)第11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35)第12部分调度和地面设施 (37)表2-1 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评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表3-1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评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表4-1 煤矿通风标准化评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表5-1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标准化评分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表5-2 煤矿地质标准化评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表5-3 煤矿测量标准化评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表5-4煤矿防治水标准化评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表5-5煤矿防治冲击地压标准化评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表6-1 煤矿采煤标准化评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表7-1 煤矿掘进标准化评分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表7-2 工序、中间、竣工验收选择检查点及测点的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7新版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
第5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一、工作要求1.机构设置(1)矿井设立负责地质测量(以下简称“地测”)工作的部门,配备有满足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等方面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工作机构;(3)冲击地压矿井设立专门的机构与人员。
2.煤矿地质(1)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2)在不同生产阶段,按期完成各类地质报告修编、提交、审批等基础工作;(3)原始记录、成果资料、地质图纸等基础资料齐全,管理规范;(4)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5)储量计算和统计管理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规定。
3.煤矿测量(1)测量控制系统健全,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原始记录、测量成果齐全;(2)基本矿图种类、内容、填绘、存档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3)沉陷观测台账资料齐全。
4.煤矿防治水(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做好雨季“三防”。
矿井、采区防排水系统健全;(2)防治水基础资料(原始记录、台账、图纸、成果报告)齐全,满足生产需要;(3)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水文地质类型明确;(4)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措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5)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水害监测预警系统。
5.煤矿防治冲击地压(1)按规定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鉴定结果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2)开展冲击危险性评价、预测预报工作,按规定编制防冲设计及专项措施,防治措施有效、落实到位;(3)冲击地压监测系统健全,运行正常。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1.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1)未配备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2.煤矿防治水(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2)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3)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4)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5)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3.煤矿冲击地压防治(1)首次发生过冲击地压动力现象,半年内没有完成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的;(3)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4)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或者采取的防治措施没有消除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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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规定
、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矿井测风制度、报表。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 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
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 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 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
矿井应当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井上、下防火措施
、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每季度应当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 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 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 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 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 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 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必须在 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 并建立台账。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
、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分工职责)
、排查出隐患进行分级,明确相应的治理督办、验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排查台帐(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通风质量标准化
一、系统管理
( )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准备一、二巷调整系统,企业负责人审批。
( )巷道贯通专项措施。
矿总工程师审批。
( )串联通风措施。
矿总工程师审批。
☎重大事故隐患✆
( )专用回风巷维修时指定专项措施。
矿总工程师审批。
( )主要通风机:
①爆门检查维修记录(每 个月)
②风设施检查维修记录(每季度)
③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总结报告
、风量配置
(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年度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 )配风计划、测风报表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外部漏风率测定。
每年
(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断面设计、实际情况、风速情况☎重大事故隐患✆
( )主要通风机监测系统、状态、风量、风压参数
二、局部通风
( )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切换。
记录、说明书
( )无计划、有计划停风前制定专项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作业规程中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
三、通风设施
( )通风实施台帐(施工说明及检查维护记录牌)
四、瓦斯管理
( )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参数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及瓦斯涌出量测定
( )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掘进工作面编制瓦斯治理专项措施
( )瓦斯检查工、矿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记录)
( )瓦斯检查设置计划、瓦斯检查、手册、报表、台帐、交接班记录 ☎重大事故隐患✆
( )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记录(原因措施) ☎重大事故隐患✆
( )瓦斯排放编制专项措施
五、突出防治
( )突出鉴定报告
八、防灭火
( )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矿井防灭火措施、建立防灭火系统( )作业规程中(防止自燃发火的技术措施)
( )每次焊接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 )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台帐、检查记录每季度)
(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机电硐室等地点的灭火器材)( )消防系统(台帐及检查记录每季度)
( )确定煤层自燃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
( )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开采设计中明确观测站,每周进行一次观测分析。
☎重大事故隐患✆(具备检测能力单位或相应资质单位进行)。
( )回采工作面封闭记录、措施、台帐
九、粉尘防治
( )煤尘爆炸鉴定报告
( )年度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制度,岩粉量。
并组织实施
( )防尘供水系统。
检查记录
( )隔爆设施台帐。
每周检查记录
( )煤层注水设计措施。
记录☎✌✈单孔注水总量平均水分含量增量大于或者大于
( )洗尘计划、记录
( )综合防尘设施
十、基础管理
( )工作管理机构☎通风管理、瓦斯管理、安全监控、防尘、防灭火、瓦斯抽采等。
( )通风、瓦斯、监控、防尘、防灭火各专业管理制度,岗位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
( )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每月至少 次通风工作列会,年、季、月通风工作,并有记录
( )图纸、测风记录、通风值班记录
( )仪器设备、校验
( )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技术措施。
山西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基本调件(试行)
、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和煤尘爆炸鉴定报告
、通风系统
、主要通风机测试报告,上年度反风演习总结报告
、采掘工作面通风(图纸)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设计、贯通、切换)
、通风设施(台帐、检查记录)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随时抽采一季度报表)
、防灭火管理(专项设计、预防措施)
、防尘供水系统(防尘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化(执行说明)
一通风系统
、系统各管理:
、风量配置:
、( )主要通风机试运转情况报告;(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试报告;( )矿井阻力测定报告。
、( )矿井能力核定报告(附省局审批文件)( )矿井测风报表;( )矿井通风系统图;( )测风手册。
、( )矿井测风报表、矿井外部漏风率记录
、矿井测风报表、采掘作业规程、阻力测定报告。
、查现场
二、局部通风
、装备措施
、掘进作业规程、矿井测风报表、局部通风机安装申请卡、局部通风机切换记录、计划停风安全技术措施、监测监控运行日志。
、查现场
、风筒敷设
风筒煤按标志、风筒阻燃试验记录或报告。
三、通风设施
设施管理
、通风设计、通风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密闭、
、密闭设计、密闭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风门
、风门设计、风门、风窗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风桥
、风桥设计、风桥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四、瓦斯管理
鉴定及措施:瓦斯参数测定记录、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措施。
瓦斯检查;仪器发放室、仪器发放记录、现场检查携带情况、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仪器使用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制度、巡回检查图表、瓦斯检查工交接班记录、
现场管理:瓦斯日报、监测监控日报、临时停风记录、停风地点封闭记录、停风区域瓦斯排放记录
八、防灭火
设施设备
、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制度、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检查记录、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备台帐、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地面消防水池、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季度检查记录、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设置、自然发火监测系统及运行情况、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矿井防灭火系统图、矿井开采设计或采区防灭火设计、自然发火观测站设置及分析记录、
、控制指标
、采空区密闭检查记录、一氧化碳超限记录及处置措施和情况
九、粉尘防治
、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综合防尘措施、预防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矿井防尘系统设计、防尘系统图、隔爆设施检查记录、巷道洒水清尘记录
十、基础管理
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监测监控)、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矿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月度通风列会、通风值班记录、测风记录、通风反风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粉尘冲洗记录、防灭火检查记录、密闭管理台帐、煤层注水台帐。
重大事故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