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收费站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试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白塔收费站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试行)
为了加强收费站内部管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
工作效率,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争先进位意识,依据连人社会[2011]479号《关
于印发连云港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323省道新牛公路白塔
收费站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连云港市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考核试行办法》为依据,以职工绩
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构建符合公路收费行业特点的科学、规范、合理的工资考评体系,运
用具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作用,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高效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推动公路收费工作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监督
站成立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考核和监督。
组长:殷宪军
副组长:朱和军、朱崇法、钱兆军、张浩
考核组成员:沈晓莉、朱彦兵、孙莉、顾培祥、徐明、王道维、陈宽勤、王忠祥、房同坚、王正道。
监督组成员:杨守金、万鑫绪、吴宗文、莫永胜、程长猛、汪红梅、王媛。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办,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相关工作。
三、绩效考核范围、时限
本方案考核的范围为白塔收费站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绩效考核原则
(一)坚持“按绩分配、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工作职责和取得的业绩效能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坚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原则。合理拉开分配差距,构建符合我站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经站考评
小组考评抄报市处审核后实施,确保每位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绩效考核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连人社发[2011]479号《连云港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
性绩效工资月标准表》相关标准类别逐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的实际情况发放。本方案主要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系数
按照职责和效能相结合的方法,充分体现奖惩分明的原则,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确定
考核基准系数为:
绩效考核基准系数人员类别
1.3站领导班子成员
部门负责人、收费班长
1.2
收费一线人员
1.1
机关工作人员
1.0
实行任务分解,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收费额排在前2名的班组,以及先进部门进行系数奖励,年终凡未完成分解任务的收
费班或部门被扣分值不再返还,不再享受年终绩效考核的奖励。
七、绩效考核的方法
采取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以市处对本站每月的预支
考核款作为每月和年终对表现优异的班组和人员进行绩效奖励,以及系数分配。
八、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目标要求,采取相对公平的兼顾原则进行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逐月考核兑现,按遵章守纪(20分)、出勤情况(20分)、任务完成(50分)、综合绩效
(10分)共四项,以百分制形式进行分项考核,按考核实际得分所占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
工资:
(一)遵章守纪考核。(20分)
严格按照省局、市处和本站收费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
好上级有关收费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全员要求。做到着装规范、仪表整洁、文明礼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
2•各收费班工作要求。列队上下岗、人员在岗在位,无脱岗现象;开足车道,疏导有序,每车落杆,保障畅通;严格收费标准,收足应收费额,无违规收费行为,无责任差错;保持收费区域良好的收费秩序和卫生环境;积极参加站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3•机关部门要求。工作时间不得串岗、网聊、游戏,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坚持原则、热情服务、不得推诿,部门间加强沟通和配合;保持站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卫生环境良好;积极参加站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凡违反省局、市处以及本站有关规定的,对当事人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每一项/次扣2分, 负管理责任的部门、收费班负责人相应扣分;情节严重的或造成较坏影响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处罚外,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扣分。
(二)出勤情况考核。(20分)
各部门、收费班负责人按月对本部门和收费班进行考勤,并于次月3日前将考勤结果报送站
考核办审核汇总,作为考核依据并次月5日前予以公示。
1•工作日计算方法。机关人员按正常工作日计算;收费班每班次以两个工作日计算。
2•病、事假制度。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个人书面申请(每月将准假单
附于月考勤背面),假满时必须及时到综合办履行销假手续,注明请销假时间,否则以延假
或旷工论处。
3•考勤制度。凡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分,三小时以内的扣2分,超过四小时的以一个工作日事假计扣;事假每个工作日扣3分,病假每个工作日扣2分;当月病假累
计扣分达30分(含30分)、事假累计达18分(含18分)、出现旷工的,取消本月的绩效考核资格。
4•法定假日制度。婚假、丧假、产假、公休假、探亲假,按国家法定标准执行。
5•长期病事假等考核规定。年内工作人员事假、病假、延长产假的除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工
资外,在年度绩效考核时,凡累计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80%十发年度奖励绩效工资;
累计超过2个月不足4个月或旷工1天的,按60%十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