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制度
中试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中试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试车间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试车间是进行新产品试验和研发的场所,属于高风险工作区域,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员工必须遵守相应规定。
第三条中试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中试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制度进行。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五条中试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公司经理,他应当制定和组织执行中试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中试车间负责人是中试车间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员,负责组织、落实和监督中试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试车间员工有权参与并负有积极的安全生产管理义务,应当服从中试车间负责人的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无故拒绝或弄虚作假。
第八条中试车间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中试车间的日常安全检查、事故预防、应急救援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中试车间应当配备充分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志等,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条中试车间负责人应当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中试车间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带入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
第十二条中试车间内的设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对于中试车间发生的事故或危险情况,中试车间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组织进行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
第十四条中试车间负责人应当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员工的应急救援职责和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置流程。
第十五条中试车间的员工在紧急情况下应当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遵守应急救援的指挥,保持冷静、井然有序。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六条中试车间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汽车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汽车试验室的安全运行,保障试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汽车试验室内所有试验项目、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及试验环境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责任1. 试验室负责人负责全面负责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试验室安全、有序、高效地运行。
2. 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试验室的安全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试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进行试验工作。
2. 试验人员应熟悉试验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3. 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手套等。
4. 试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 试验室内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保持试验场地整洁,确保通道畅通。
6. 试验过程中,试验人员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试验,并报告负责人。
7. 试验室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验人员应加强对试验室门锁的管理。
8. 试验室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9. 试验室内应配备急救箱,并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
10. 试验室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烟火”、“当心触电”等。
五、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试验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试验室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发生事故时,试验人员应立即停止试验,保护现场,并报告负责人。
3. 事故发生后,试验室负责人应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事故处理过程中,试验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试验室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试验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新线试生产安全注意事项(二篇)
新线试生产安全注意事项一、生产岗位通用安全操作规程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
二、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细则,防止割伤、碰伤、棒伤、砸伤、烫伤、踩滑、跌倒及身体被卷入转动设备等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三、开机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安全保护设施完好、并确认无人在设备上作业,方能启动运转。
启动后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机。
四、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禁止无证操作。
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开机时必须注意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挂上故障牌。
五、不准超高、超重装运各种原材料,不准超高堆放物料,防止倾斜倒塌伤人。
六、按章作业,有权拒绝上级或其他部门的违章指令,并可直接向上级报告,报告无效后越级向上反映。
七、搞好岗位安全文明生产,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八、设备检修时严格按要求办理停送电。
九、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
二、试生产安全管理程序(一)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经本人在三级安全教育表格上签字认可后方可上岗;(二)试生产期间,严格遵守公司下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标准,防止一切可能出现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三)参加试生产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现场设备的操作程序、工作原理和全面的试车安全知识;(四)各项安全措施由生产安全处牵头,各生产单位落实执行。
特别提示!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2、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坚持停送电“一支笔”;3、现场防护设施无安全隐患,不完善之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否则不得进行试生产;4、重大安全活动及危险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及管理人员分级现场监控,并有完善的保护措施;5、生产区域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安全照明;6、危险场所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识。
试车安全管理制度
江西运通汽车售后试车安全管理办法1.0目的为确保试车时的行车安全,维护江西运通汽车售后服务中心在客户市场的品牌形象,保护员工的人生安全及维护公司及客户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ﻫ2.0范围3.0管理规定各一线公司售后服务部全体员工ﻫ3.1试车人员资格审查1)试车人员必须获取国家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证件,并且具有两年以上驾龄(售后高级技师以上人员);2)试车人员必须获取各公司认可的《试车安全驾驶证》;3)试车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4)各一线公司售后需对试车人员建立信息档案,以便查阅;5)生产规模在300万以上的公司,必须配备一名售后专职的试车员;6)售后的试车人员每个班组指定一致两名试车人员;3.2试车项目1)重大总成维修(发动机总成、变速箱总成、离合器总成);2)安全项目(制动系统、底盘悬挂转向系统、四轮定位、轮胎调整);3)车辆行驶异响、水温显示异常等需试车项目;3.2试车申请流程1)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确实需要检查异响或行驶性能的由试车人员填确认试车项目填写试车申请单给车间主管确认;2)通知本车的服务顾问并告知客户,当客户未离厂,尽量请求客户驾车,维修技工随车听诊或检测,并要求客户试车申请单上签字确认;3)当客户离厂或客户不愿试车时,服务顾问电话通知客户确认试车项目,并告知试车的责任制度;车间主管指定人员试车;特殊情况由服务经理或站长授权试车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上路试车。
4)试车人员在试车过程中,必须有两名技术人员(一名主要负责车辆的驾驶,一名主要负责车辆的诊断);3.3试车时间:凡车辆需路试必须在8:30~17:30时间内进行,17:30以后需要试车,必须由车间主管申报,报服务经理批准;服务经理不在,报站长批准,两者均已离厂,电话申请,同意后试车。
3.4试车流程: ﻫ3.4.1当车辆尚未进入车间:由服务顾问根据车辆问诊情况,如需要试车,派发车辆并通知车间主管派人陪同客户随车诊断,并填写好试车登记表。
汽车新产品投产管理制度
汽车新产品投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新产品投产管理,提高新产品投产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车间和相关部门的汽车新产品投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遵循“经济效益、质量保证、安全可靠、环境友好”的原则,开展汽车新产品投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负责人应当对汽车新产品投产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将新产品投产纳入公司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第二章新产品投产前准备第五条公司从事新产品开发时,应当成立新产品投产管理团队,确定新产品投产负责人,并明确新产品投产的时间节点和目标。
第六条新产品投产前,公司应当对新产品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设计合理、可行,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新产品的工艺流程进行分析和优化,确保生产过程高效、稳定。
第八条公司应当制订新产品试生产计划,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试生产测试,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第九条公司应当进行新产品的零部件采购,确保零部件的质量和供应周期。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新产品投产的相关文件和记录。
第三章新产品投产过程管理第十一条新产品投产过程中,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试生产计划进行生产排程,并及时跟踪生产进度。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做好新产品的工艺标准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新产品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及时发现生产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新产品的质量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产品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新产品生产线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生产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新产品投产的品质检验标准,并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
第四章新产品投产后评估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对新产品的试生产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对新产品的投产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和改善。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对新产品的投产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对新产品的投产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和改进。
新产品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制度
新产品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新产品、新工艺、新项目的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应执行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职责一、新产品、新工艺、新项目的装置组织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是试车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试车准备、过程控制及组织验收。
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试车安全管理的参与单位,对各自分管区域或专业的施工、试车准备等的安全负责。
三、安全环保科是试车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管理要求一、试车工作必须成立由项目实施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工艺部门组成的试车领导小组,明确各方在试车工作中的职责。
二、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编制总体试车方案、联动试车方案、投料试车方案、异常情况处置方案等,明确试车条件。
试车方案必须经过评审审批。
三、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对试车方案或试车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如是采用专利技术的还应由专利供应商现场书面确认。
四、项目试车前,项目实施单位应完成工艺流程图、操作规程、工艺卡片、工艺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处置预案、化验分析规程、设备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仪表及计算机运行规程、联锁整定值等技术资料、岗位记录和技术台账的编制。
五、试车前,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生产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确保满足标准和设计要求,确认改进措施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六、试车前系统吹扫冲洗。
冲洗前应在排放口设置警戒区,拆除易被吹扫冲洗损坏的部件,确认吹扫冲洗流程、介质、压力,用蒸汽吹扫时要落实防止人员烫伤的防护措施。
七、试车前系统气密试验(一)气密试验方案要全覆盖、无遗漏,明确各系统气密试验的最高压力等级。
(二)高压系统气密试验前,要分行干压力等级逐级进行雌。
(三)真空系统进行真空试验前要先完成气密试验。
(四)应用盲板将气密试验系统与其他系统隔离,严禁超压。
(五)专人监控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做好气密试验、检查记录、签字备查。
八、单机试车(一)单机调试前应编制试车方案、操作规程,并经各专业审查确认。
试验车安全管理制度
试验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试验车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试验车和试验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试验车辆的管理、试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试验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试验车指进行实验或测试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船舶等。
第四条试验车辆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试验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第五条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试验车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试验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试验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试验车辆和试验人员的安全。
第七条试验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八条试验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了解相关法规政策,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试验车辆的管理第九条试验车辆的选购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检测合格后方可用于试验活动。
第十条试验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试验车辆在试验活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各部件完好无损。
第十二条试验车辆应当根据试验活动的具体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安全带等。
第十三条试验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试验车辆在试验活动中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车排查,及时修复或报警处理。
第十五条试验车辆的保险应当及时续保,保障试验车辆在试验活动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试验车辆的报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能继续用于试验活动。
第十七条试验车辆在试验活动中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三章试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第十八条试验人员在参与试验活动前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了解试验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试验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试验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试验车辆或试验活动计划。
新设备投产期间安全作业规定
新设备投产期间安全作业规定1. 引言设备投产期间的安全作业是确保新设备在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介绍在新设备投产期间的安全作业规定,以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2. 前期准备2.1 设备检查:在设备投产前,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
2.2 通知与培训:在设备投产前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设备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3. 安全作业规定3.1 穿着个人防护装备:在新设备投产期间,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穿着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服等。
3.2 设备操作规定: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并按照设备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设置或操作方式。
3.3 作业环境检查:在每次工作开始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其没有任何安全隐患,如堆积杂物、漏水等。
3.4 设备检查清单:制定设备检查清单,包括日常巡检、定期检查和周年检查,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5 异常情况处理:如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领导,等待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3.6 防火防爆措施:根据设备的特性,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包括清洁设备表面、防止油污积累、禁止使用明火等。
3.7 废料处理:在设备投产期间,严禁将废料随意丢弃,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理。
3.8 人员疏散计划:制定人员疏散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人员。
4. 安全监督与管理4.1 安全巡查:设立专门的安全巡查人员,对新设备投产期间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2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应对紧急情况。
4.3 安全记录:对新设备投产期间的安全作业过程进行记录,包括设备检查结果、安全巡查记录、事故情况等,以备查阅和分析。
5. 结论在新设备投产期间的安全作业中,员工必须穿着个人防护装备,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汽车新产品投产管理制度范文
汽车新产品投产管理制度范文汽车新产品投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新产品投产管理,提高投产效率和质量,保障生产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汽车新产品的投产管理过程。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汽车新产品投产管理部门,负责汽车新产品的投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领导班子和管理层要高度重视新产品的投产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保证投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项目立项和启动阶段第五条汽车新产品项目从立项到启动阶段,需经过市场调研、技术研发、设计、试制等环节,项目负责人应编制具体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经公司领导班子审批。
第六条启动阶段需成立专门的项目组,明确项目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并进行资源调配。
第七条项目组应建立完善的汇报制度,定期向上级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技术测试和验证阶段第八条在汽车新产品投产前,需要进行技术测试和验证,确保产品符合设计和技术要求。
第九条技术测试和验证工作应按照预定计划进行,必要时可以借助外部专业机构的力量。
第十条测试和验证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测试记录和数据分析系统,确保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第四章供应链管理第十一条供应链管理是汽车新产品投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应确保供应商的选择和管理符合公司的质量和成本要求。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第十三条供应商供货要及时准确,必要时可以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生产过程管理第十四条生产过程管理是确保汽车新产品投产质量的关键,应细化各个生产环节,明确各岗位责任和流程。
第十五条具体生产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的生产监控人员,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和抽样检测,确保生产质量。
第十六条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成立专门的问题解决小组,迅速定位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第六章质量控制第十七条汽车新产品投产过程中要严格把控质量,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新品中试、工艺验证、现场检查及投产管理制度
处方、质量标准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填写新产品工艺、处方、质量标准可行性分析表,并下发至制造部、质管部、供应科。
各部门收到可行性分析表后,对中试条件进行评估,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研究所。
1.1、制造部对现有中试车间或生产车间是否具备中试生产条件进行确认,拟在生产车间中试的,中试过程不得污染车间生产的上市产品。
1.2、供应科对中试所需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化学试剂(液)、对照品等进行调研确认。
1.3、质管部中心化验室对相关物料(未使用过的)、中间产品、成品质量标准进行初步复核,评价是否具备检测条件。
化验室将所需的化学试剂(液),对照品,备品备件,耗材等用清单列出,数量为单次检验所需6-8倍,交研究所确认应有库存。
经研究所确认后无库存的,由化验室提交供应科予以采购。
2、经研究所分析具备中试条件,由研究所负责召集制造、质管、供应、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召开中试准备会,着重讨论中试地点、各部门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等内容,根据讨论结果填写“中试计划表”,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分发至各部门执行。
2.1、中试生产计划包括:品名、规格、剂型、批量、产品类型、中试地点、中试时间、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完成时间等,并对需要检验的物料、合格品收率等情况进行说明。
2.2、原则上要求制造部在接到中试生产计划后的一个月内协助研究所进行中试,便于研究所切实地进行中试生产计划安排。
2.3、中试生产计划分发部门为供应科、制造部、质管部、中试车间、QC。
2.4、其中中试的批次、批量原则上应为3批,符合注册要求的批量。
2.5、贵重药品等中试成本过高的品种,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可减少中试批次,最少为1批。
3、中试一般在拟上市生产车间进行,车间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其他相应的生产车间进行。
4、中试批量根据中试所用生产设备的最小生产能力决定。
原料药和制剂中试批量一般不得低于制剂10倍处方量,10倍处方量大于设备最小生产能力而物料较贵的,可适当减小批量,批量要保证中间产品、成品检验及稳定性留样用量的需要,原料还要保证制剂中试用量。
企业新工程试车制度
企业新工程试车制度一、前言为落实公司对新工程试车的管理要求,规范试车流程,确保试车安全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工程的试车活动,包括新产品试车、设备投产试车等。
三、试车前准备1.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计划确定试车时间,并通知相关部门准备。
2.试车前需制定试车计划和安全措施,明确试车目标和要求。
3.安排试车人员,包括试车负责人、试车人员、监控人员等。
4.检查试车设备及工具是否齐全,确保试车过程中能够随时处理突发情况。
四、试车流程1.试车前的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试车负责人向相关部门汇报试车计划,并领取试车许可证。
2.试车时需制定试车操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试车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试车人员的人身安全。
4.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试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试车完成后,及时向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报告试车情况和结果,确保试车数据准确完整。
五、试车安全1.试车期间需由专人监控试车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试车过程安全稳定。
2.试车现场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试车区域。
3.试车人员需穿戴防护用具,确保人身安全。
4.试车过程中如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向试车负责人汇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试车记录与归档1.试车过程中需记录关键参数、数据和操作情况,建立试车档案。
2.试车记录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及时归档保存,备案查阅。
3.试车完成后需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次试车做好准备。
七、试车经验分享1.定期组织试车经验分享会议,交流试车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高试车水平和效率。
2.建立试车经验库,收集整理试车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以后的试车活动提供参考。
八、违反规定处理1.试车过程中如发生违反规定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严肃查处。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新线试生产安全注意事项(三篇)
新线试生产安全注意事项试生产是在生产新产品、新工艺或新生产线投产前的一次测试性生产活动,旨在探索调整和优化生产过程,确保安全、高效、稳定地进行正式生产。
在新线试生产过程中,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制定详细的试生产安全规划:在试生产之前,必须制定一份详细的安全规划,并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审核和批准。
该安全规划应包括新线试生产的整体目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和权限的划分、安全操作流程、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措施等内容。
2. 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在试生产之前,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例如,对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应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对可能导致化学品泄漏的管道和容器,应加强防护措施。
3. 提供全面的安全培训:在试生产之前,需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新线试生产的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流程等。
工作人员应了解各种安全风险和相应的应对措施,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设立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在试生产过程中,应根据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明确的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权限。
例如,安全主管应对试生产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程序进行操作,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5. 加强现场安全监测:在试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现场安全环境的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例如,对可能发生火灾的区域应安装烟雾探测器和灭火设备;对可能发生化学品泄漏的区域应安装气体检测仪和应急喷淋系统。
6.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试生产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优先。
任何一项工作都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试生产活动。
7.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试生产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检查和巡视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等。
新产品投产管理规章制度
新产品投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新产品投产管理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产品的投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新产品指公司研发设计完成、准备投入生产的产品。
第四条新产品投产管理包括产品评审、生产准备、试生产、规模生产等环节。
第五条新产品投产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产品评审第六条产品评审由公司研发部门负责组织,确定新产品投产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产品评审应明确新产品的研发过程、设计方案、生产流程、成本与效益等。
第八条产品评审结果应当得到研发部门、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九条产品评审结果应向公司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第十条产品评审结果应制作评审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生产准备第十一条生产准备工作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包括设备、原材料、人员等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准备工作应根据产品特性和生产工艺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三条生产准备工作应按照项目计划的时间节点进行,确保生产进度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生产准备工作应进行相关培训,确保生产人员熟悉产品要求和操作流程。
第十五条生产准备工作完成后,应进行生产试验,验证产品设计的合理性和工艺的可行性。
第四章试生产第十六条试生产由质量部门监督,生产部门负责组织,以确定产品生产工艺的可靠性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十七条试生产阶段应加强质量管控,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第十八条试生产阶段应设立临时生产数据记录表,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质量检测结果。
第十九条试生产阶段应根据产品的特性,设置检验点,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第二十条试生产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制定完善生产流程和质量控制方案。
第五章规模生产第二十一条规模生产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质量部门监督,确定产品生产规模和生产计划。
第二十二条规模生产阶段应加强生产过程管控,确保产品生产的稳定性和质量的可控性。
新产品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制度
新产品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新产品试车投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新产品试车投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新产品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新产品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确保试车投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制定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2.监督和检查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工作;3.组织试车投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对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七条各部门和岗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试车投产前的准备工作第八条在新产品试车投产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试车投产的安全。
第九条准备工作包括:1.对新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安全特性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掌握;2.对试车投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3.对试车投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4.制定试车投产安全应急预案;5.其他必要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试车投产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确保试车投产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四、试车投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在试车投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试车投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试车投产过程中,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现场安全秩序良好。
第十三条试车投产过程中,应加强安全巡查和监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试车投产过程中,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实施,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五、试车投产后的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试车投产后的安全管理应继续加强,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六条试车投产后的安全管理包括:1.对试车投产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2.对试车投产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对试车投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4.对试车投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进行总结和改进。
设备试车制度
设备试车制度篇一:试车制度汽车服务车辆移动及试车制度一、车辆移动及试车人员:只允许以上人员在厂内车辆移动及外出试车,如发现其他人员进行车辆移动或外出试车,处以当事人100元罚款,部门主管及班组长负有连带责任,处以每人50元罚款。
二、试车线路:1..测试车辆高速行驶:元公路塘--华段2.测试车辆颠簸路面异响:元公路塘--山后门岔路3.大修总成件后测试车辆:元公路塘--山后门口(前门口)如有未在指定线路进行试车,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
三、厂区内移动车辆最高限速5KM/H,禁止在厂内进行任何试车项目,如有违反,处以当事人100元罚款,部门主管负有连带责任,处以50元罚款。
四、厂内车辆有序停放,不得阻碍通行,如有违反处以当事人20元罚款。
五、维修车辆停放在工位时,一律将车头向外。
六、外出试车最多只允许两人同时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部门领导申请。
如有违反,处以班组长50元罚款。
七、试车人员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有违反,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汽车服务2015年4月8日篇二: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TJ-AH-L0201、总则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我公司生产准备及试车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化工装置的安全工作是一个复杂的技术和管理工作, 安全准备要着重从生产装置的实际出发,研究其危险性的来源及特点。
在安全准备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以下三条原则:2.1 积极推行全员预防性管理,采取有效的预防性措施;2.2 实行早期隐患检测,做到早期发现和早期处理;2.3 搞好人身安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3、在充分收集国内外有关安全的资料和案例的基础上,应编制以下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资料:3.1 国内外同类化工装置事故实例汇编;3.2工厂防火指面,即每种物质的详细预防措施,如运输、贮存、生产使用的注意事项,泄漏时的处理方法,灭火,急救等;3.3 全厂及各车间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3.4安全、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程和全厂消防设施分布及使用资料。
汽车试验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汽车试验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试验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汽车试验部门,包括所有汽车试验项目及试验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1. 试验场地安全(1)试验场地应保持整洁、有序,确保试验车辆和设备的安全停放。
(2)试验场地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试验人员注意安全。
(3)试验场地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
2. 试验设备安全(1)试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试验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试验设备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试验人员安全(1)试验人员应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服、防护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试验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3)试验人员应熟悉试验场地及设备的安全操作,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 火灾预防与处理(1)试验场地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2)试验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火灾应急处理措施。
(3)试验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试验过程中禁止吸烟。
5. 交通安全(1)试验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2)试验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试验车辆安全行驶。
(3)试验车辆行驶过程中,应保持车速适中,注意观察周围环境。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试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试验人员的安全意识。
2. 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3. 试验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汽车试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试验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汽车试验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汽车试验安全管理,保障试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设备的完好,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设立汽车试验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本制度,对试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培训、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
3. 试验部门负责人为试验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试验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培训(1)新入职的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掌握试验安全知识和技能。
(2)试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试验场地管理(1)试验场地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试验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安全信息。
(2)试验场地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
3. 设备安全管理(1)试验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试验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操作规程。
4. 隐患排查(1)试验人员应定期对试验场地、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2)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试验场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
5. 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后,试验人员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试验人员应立即上报事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3)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
6. 应急预案(1)制定试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试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奖励与处罚1. 对在试验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试验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汽车试验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准。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修订稿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设施“三同时”主管领导及管理部门第三条安全设施“三同时”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
第四条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由设备动力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职责第五条新、改、扩、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六条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第四章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二)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第八条新产品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二)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安全要求;(三)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四)设备造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五)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行性评价。
第九条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第十一条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达到要求。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停产投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停产、试车、投产等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停产、试车、投产等生产活动。
第三条停产、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停产投产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停产、试车、投产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停产投产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停产、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停产、试车、投产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3. 审查、批准停产、试车、投产方案;4. 对停产、试车、投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5.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停产、试车、投产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1. 组织编制停产、试车、投产安全方案;2. 监督检查停产、试车、投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3. 负责停产、试车、投产安全培训;4. 收集、整理停产、试车、投产安全信息,定期向上级汇报。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七条停产、试车、投产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环境等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停产、试车、投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备性能、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九条停产、试车、投产期间,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包括:1. 设立安全警戒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 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员,确保作业人员符合安全要求;4.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第十条停产、试车、投产期间,应加强应急管理,包括:1. 制定停产、试车、投产事故应急预案;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第四章培训与教育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停产、试车、投产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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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新产品、新工艺、新项目的试车投产安全管理应执行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职责
一、新产品、新工艺、新项目的装置组织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实施单位”)是试车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试车准备、过程控制及组织验收。
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试车安全管理的参与单位,对各自分管区域或专业的施工、试车准备等的安全负责。
三、安全环保科是试车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条管理要求
一、试车工作必须成立由项目实施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工艺部门组成的试车领导小组,明确各方在试车工作中的职责。
二、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编制总体试车方案、联动试车方案、投料试车方案、异常情况处置方案等,明确试车条件。
试车方案必须经过评审审批。
三、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要对试车方案或试车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如是采用专利技术的还应由专利供应商现场书面确认。
四、项目试车前,项目实施单位应完成工艺流程图、操作规程、工艺卡片、工艺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处置预案、化验分析规程、设备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仪表及计算机运行规程、联锁整定值等技术资料、岗位记录和技术台账的编制。
五、试车前,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生产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确保满足标准和设计要求,确认改进措施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六、试车前系统吹扫冲洗。
冲洗前应在排放口设置警戒区,拆除易被吹扫冲洗损坏的部件,确认吹扫冲洗流程、介质、压力,用蒸汽吹扫时要落实防止人员烫伤的防护措施。
七、试车前系统气密试验
(一)气密试验方案要全覆盖、无遗漏,明确各系统气密试验的最高压力等级。
(二)高压系统气密试验前,要分成若干压力等级逐级进行试验。
(三)真空系统进行真空试验前要先完成气密试验。
(四)应用盲板将气密试验系统与其他系统隔离,严禁超压。
(五)专人监控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做好气密试验、检查记录、签字备查。
八、单机试车
(一)单机调试前应编制试车方案、操作规程,并经各专业审查确认。
(二)单机试车过程中,应安排专人操作、监护、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三)单机调试结束后,设计、施工、监理及制造商等相关人员应进行确认签字、填写试车记录。
九、联动试车
(一)所有操作人员均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
(二)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已稳定运行。
(三)试车方案和相关操作规程经审查批准,仪表报警和联锁值已整定完毕。
(四)各类记录、报表已印发到岗位。
(五)负责统一指挥的协调人员已经确定,并建立每日安全调度例会制度,统筹协调全部试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投料管理
(一)投料前,要全面检查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和应急装备情况,具备条件后方可进行投料。
(二)投料过程中,管理人员要现场指挥,操作人员应精心巡检,设备、电仪等各专业人员要加强现场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试车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现场人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第四条试车前,项目部必须将有关设计、制造、施工、安装等技术资料全面移交给相关部门。
第五条参加试车的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岗位操作规程》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试车前必须彻底清理周围环境、保证道路畅通。
第七条试车结束后,相关部门必须对试车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对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设备、仪表、附件等进行复查,确认后方可
在验收报告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