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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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11篇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11篇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11篇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1一、考核目的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完成促进城乡医疗服务均等化工程各项目标任务,为广大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满意度为考核重点,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责。

(三)坚持一年两次考核,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逐步完善考核办法。

(四)坚持奖优罚劣,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村医收入待遇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一)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服务数量、质量、医疗费用、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零差销售执行等情况。

(二)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解任务完成及落实情况。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运转情况。

(五)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六)村卫生室环境管理情况。

(七)群众满意度情况。

四、考核方法(一)考核对象各村卫生室(二)考核程序及考核组人员1、镇组成立考核组,分别于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对各村卫生室进行2次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

2、考核组人员五、考核结果运用1、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二个等次,分值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合格的村卫生室,按该村农业户籍人口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经费补助标准(即:1200农业户籍人口每年补助村卫生室8000元)进行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按得分比例(实际得分除以80)乘以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对年度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镇前3名的村卫生室,镇将授予“优秀村卫生室”称号,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得分位列全镇后3名的村卫生室,全镇通报批评,并上报县卫生局,限期整改。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范本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范本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范本一、背景介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是一项重要的医疗改革举措,旨在提高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为了对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进行科学、客观的考核评估,制定了以下考核细则。

二、服务项目1. 健康管理乡村医生应积极参与居民健康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健康管理方案、定期随访居民、做好健康宣教等。

2. 疾病诊疗乡村医生应具备基本的疾病诊疗能力,包括正确判断疾病种类、及时给予治疗、规范用药等。

3. 门诊服务乡村医生应提供规范、高质量的门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诊患者、开具处方、进行常规检查等,并注意做好医患沟通工作。

4. 急诊救治乡村医生应具备基本的急诊救治能力,包括正确判断紧急情况、采取适当救治措施、及时转运患者等。

5. 卫生宣教乡村医生应积极参与卫生宣教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指导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三、考核指标1. 健康管理(1)制定健康管理方案:乡村医生应根据居民健康状况以及需要制定健康管理方案,并详细记录居民健康档案。

(2)定期随访居民:乡村医生应根据需要,定期对签约居民进行随访,记录随访情况,并根据随访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和干预措施。

(3)健康宣教:乡村医生应定期开展健康宣教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健康饮食、运动锻炼、慢性病防控等方面。

2. 疾病诊疗(1)正确判断疾病种类:乡村医生应根据患者症状和体征,准确判断疾病种类,并做好相关检查和鉴别诊断。

(2)及时给予治疗:乡村医生应根据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并及时给予治疗,有效控制疾病发展。

(3)规范用药:乡村医生应根据临床需要,合理选用药物,并注意药物的使用方法和剂量。

3. 门诊服务(1)接诊患者:乡村医生应及时接诊患者,对患者主诉和病情进行认真询问和分析,并合理安排诊疗流程。

(2)开具处方:乡村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准确、规范的处方,包括合理的药物搭配和用量。

(3)常规检查:乡村医生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如血压测量、体重测量等,确保患者病情得到全面了解。

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8.01•【文号】卫农卫发[2008]43号•【施行日期】2008.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卫农卫发〔2008〕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制定了《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二○○八年八月一日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第四条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

考核委员会可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第九条考核委员会应当制定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十条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第十一条业务考评主要包括:(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二)业务水平;(三)学习培训情况;(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村医绩效考核方案

村医绩效考核方案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乡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乡村居民享受方便、实惠的基本医疗服务,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通过对村级医疗机构进行绩效考核,促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起优劳优得的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原则(一)坚持突出公益性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村级医疗机构全面履行职责,体现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程序、内容、标准,考核过程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客观反映村级医疗机构的真实情况。

(三)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建立对机构和人员的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将作为村级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待遇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依据及对象卫生部关于印发《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的通知(卫农卫发〔2008〕43号);全乡13所村卫生室。

四、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参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村卫生室设置、规范化基本条件、规章制度、药品供应及合理使用、医疗文书、急救知识等。

五、考核办法考核采取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等方法。

考核工作由我院医务科和公共卫生科抽调专职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考核,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与满意度调查纳入考核范畴并制定考评细则。

六、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将作为村级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待遇的重要依据;村医应得补助=财政补助总金额÷考评总得分×考评得分.七、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考评小组成员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绩效考核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措施抓紧抓好,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和细则

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和细则

查干郭勒乡卫生院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文件《自治区区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 128号),《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自治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新政办发[2010] 222号),《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新卫发〔2011〕5号)、根据本院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

(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

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一)考核对象:经县卫生局许可的、承担本行政村居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证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卫生室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如下:1.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协助乡镇卫生院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

2. 健康教育。

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为提升湟源县公立医院服务质量与效率,激发医院活力,维护其公益性,特依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试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对我县两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与地方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涵盖综合管理、医疗质量管理以及群众评价与监督等方面。

具体包括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药品零加成政策实施、便民措施推行、医疗核心制度执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

详细考核指标见相关附件。

三、考核程序(一) 成立考核小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组成。

(二) 建立考核专家库:聘请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随机抽取参与考核。

(三) 考核主体:依据《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进行。

(四) 考核方法与周期:结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每年10月中旬进行集中考核。

(五) 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六) 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并反馈至试点医院。

四、考核评价(一) 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采用公式计算,定性指标按评分办法扣减。

(二) 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 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依据,不合格者扣减资金并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需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

试点医院要根据相关制度制定内部考核标准,建立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职工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向关键岗位和有贡献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地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对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6篇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6篇

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6篇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1)一、考核范围(一)专项考核政务中心及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

(1)常驻单位:指市政府决定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以及需要提供其他政务服务职能,在政务大厅设常驻窗口的部门和单位;(2)联络单位:指根据有关规定,分阶段定期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及承办由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后转办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

进驻单位名单(含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中央、省直管部门)由政务中心提供给市政府目标办。

(二)综合考核1.政务中心。

政务中心正式挂牌后,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单位,从20xx年起制定本单位绩效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参加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

纳入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和相关单位,20xx年相关工作作为新增目标,从20xx年起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目标进行考核。

二、考核依据(一)《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法(试行)》;(二)《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查规定(试行)》;(三)《贵阳市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四)《贵阳市行政审批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五)《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办法(试行)》;(六)《贵阳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选派轮换制度(试行)》;(七)《贵阳市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八)《贵阳市行政机关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贵阳市人民政府令〔20xx〕3号)。

三、专项目标考核办法(一)考核组织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目标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组成考核组。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1.政务中心:(1)政务中心正常运行情况(50分);(2)各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单位履职监管情况(30分);(3)投诉受理、处理情况(20分)。

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模版

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模版

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模版引言:乡村医生是乡村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负责为乡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考核制度非常必要。

本文将介绍一个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模版。

一、考核目标乡村医生管理考核旨在评估乡村医生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其目标是确保乡村医生按照规范和要求履行职责,提高乡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内容1. 临床医疗表现考核:评估乡村医生在临床工作中的技术水平和治疗效果,包括对常见疾病的诊断能力、处方准确性和治疗效果等方面的评估。

2. 医疗服务态度考核:评估乡村医生在就诊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包括对患者的耐心和关爱程度、解答患者问题的准确率和回应速度等方面的评估。

3. 健康宣教和预防工作考核:评估乡村医生在健康宣教和预防工作方面的表现,包括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的频率和效果、推广预防措施的普及程度等方面的评估。

4. 专业知识学习考核:评估乡村医生对医学知识的掌握和学习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和学习的频率和效果、通过考试和学术会议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等方面的评估。

5. 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考核:评估乡村医生在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包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反腐败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行为等方面的评估。

三、考核方法1. 定量评估:根据考核指标和标准,对乡村医生的工作表现进行定量评估,通过计分方式进行评分,形成考核结果。

2. 定性评估:除了定量评估外,还可以采取定性评估方式,例如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同事评价和上级督导等方式,对乡村医生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3.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量调整。

四、考核结果处理1. 奖惩机制:对于表现出色的乡村医生,可以给予奖励,如表扬信、荣誉称号或奖金等;对于表现不佳的乡村医生,可以进行警告、限制执业或降职等处罚。

2. 绩效反馈:在考核结束后,向乡村医生详细反馈考核结果,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提高工作水平和绩效。

2024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2篇)

2024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2篇)

2024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一、背景与意义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是以家庭为单位,以家庭医生为中心,对家庭成员进行全方位、连续性的户外医疗保健服务,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管理与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本考核细则旨在明确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考核标准和流程,确保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有效实施。

二、评价指标体系1. 服务满意度考核期间,通过家庭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收集和统计签约家庭对医生服务的满意度。

满意度包括医生的服务态度、诊断水平、治疗效果等方面。

2. 疾病管理能力评估乡村医生的疾病管理能力,包括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水平、慢性病的长期管理效果等。

3. 服务覆盖率考核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对服务覆盖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包括签约家庭的数量、签约家庭的成员参与情况等。

4. 急救能力考核乡村医生应对急危重症的处理能力,包括紧急救治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

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考核乡村医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包括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服务的准确性、应对能力的协调性等。

6. 卫生知识宣传能力考核乡村医生开展卫生知识宣传的能力,包括宣传活动的组织性、专业化、适应性等。

三、考核流程与方法1. 考核流程(1)组织筹备:确定考核组成员,明确考核标准和流程,制定考核细则。

(2)信息采集:通过问卷调查、核查签约记录、观察等方式,收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相关信息。

(3)信息统计与分析: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得出考核结果。

(4)考核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公示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单位,接受对考核结果的监督和反馈。

(5)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单位进行奖励或监管,激励服务质量的提高。

2. 考核方法(1)个案观察法: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的特定个案进行观察和评价,了解医生在实际服务中的表现和水平。

(2)问卷调查法: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评估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满意度和质量。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考核方案(二篇)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考核方案(二篇)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考核方案为指导和督促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意识职能,确保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

为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规范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强化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___年《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原则(一)考核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

(三)坚持遵循医疗卫生发展规律,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政补助政策,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现。

(四)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

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一)考核对象:对县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乡村居民化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完成基本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主要考核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四、考核方法和程序(一)按照《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内容进行考核。

(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___如下:(三)县乡村医生卫生服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以经常性和半年终考核为主,按照《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对全乡村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经常性考核主要通过乡村医生例会进行;半年、年终考核以实地检查为主,每年两次,采取听取个人述职、查资料、访现场座谈的方法,半年、年终考核分别于每年___月和___月份进行。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每2年考核一次,考核工作于每个考核周期当年12月上旬完成。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全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的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应与乡村医生同期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省、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第六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七条考核委员会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人员数总数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50%以上。

考核委员会可在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由乡镇卫生院的卫生管理和卫生技术人员组成,人数总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50%以上。

第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考核工作制度、考核工作方案,规范考核工作。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九条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第十条业务考核实行百分制。

主要内容包括:(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70%)。

主要考评是否完成《福建省农村“六大员”管理办法(试行)》(闽农办〔2009〕43号)中规定的乡村医生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协助卫生院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

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

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
是一种评价和监督乡村医生工作表现和绩效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乡村居民的医疗需求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满足。

以下是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的一些内容和指标:
1. 工作绩效考核:根据乡村医生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考核指标,如门诊量、家庭医生签约率、慢病管理效果等。

2. 诊疗质量考核:评估乡村医生的临床技术和医疗服务质量,包括医疗处方的合理性、病情评估准确性、手术操作技术等。

3. 服务满意度考核:通过居民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情况等方式,评估乡村医生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4. 学习培训考核:乡村医生需定期参加学习培训,考核他们的学习成果和能力提升情况。

5. 综合管理考核:评估乡村医生在综合管理能力方面的表现,如团队协作、资源管理、卫生材料和设备使用等。

6. 个人发展考核:考核乡村医生的个人发展情况,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评定、论文发表等。

乡村医生管理考核制度应该公平、科学、合理,并通过激励和奖励机制,鼓励乡村医生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同时,也要加强对考核结果的监督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和
不足,并提供帮助和支持,以促进乡村医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

村医考核

村医考核

大堡子中心卫生院乡村医生考核办法我院对乡村医生服务效果的绩效考核,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

实现两个转变,即逐步实现卫生室的工作重点由基本医疗向公共卫生转变,评价方式由卫生部门自评向镇级政府、村组织、卫生部门和村民共同评价转变。

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大兴区卫生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由院长任组长,每月对村医进行一次督导,辖区内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进行考核。

督导项目: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包括综合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控制、慢性疾病防治、妇女保健、计划生育、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健康信息管理、精神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基本医疗、药品管理、群众满意、残疾人康复等项目。

督导内容: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提供上门服务;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主要药品及诊疗收费标准公开;按照参加例会,并按例会要求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填报计划免疫、传染病和妇幼保健报表;计划免疫基础资料准确,每月向卫生院报告;协助镇级卫生机构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工作,做好接种通知工作;本村计划免疫接种率≥95%;依法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依法及时报告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积极协助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及灾后消杀工作;有五种慢病病人登记本,对本村慢病高危人群进行登记,协助对本村慢病病人管理率达80%以上;掌握16~60岁妇女数、早孕人数、出生数、7岁以下儿童数,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围产儿死亡数,每月向卫生院报告;协助开展产后访视,访视率95%以上;协助开展新生儿访视,访视率≥95%;协助开展7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保健率达90%以上;对精神病人登记报告;协助卫生院开展精神病人管治工作;办好卫生室健康教育板报,每月一期;按要求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协助开展居民入户调查,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协助开展老年人体检,体检率≥80%;门诊病人有登记,用药开处方,书写符合规范要求;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须有三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用后物品按规范消毒、毁形;无超范围开展医疗技术服务;不滥用抗生素和激素,不开大处方;年医疗事故发生率为零;实行药品零差价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按百姓需求提供零差价药品;药品摆放整洁、分类摆放;有药品价格明示簿;无过期药品及无效期药品;无使用自制药品;无毒、麻药品;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考核细则
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对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进行综合考核,以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考核细则的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服务质量考核:包括诊疗技术水平、医疗纪律、服务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乡村医生应具备一定的诊疗技术水平,遵守相关的医疗纪律,并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2. 签约人数考核:根据乡村医生签约的居民人数进行考核。

乡村医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居民签约,并确保签约人数达到一定的目标。

3. 签约居民满意度考核: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签约居民的满意度进行考核。

乡村医生应关注居民的需求,提供符合居民期望的医疗服务,提高签约居民的满意度。

4. 定期培训考核:乡村医生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提升自身的医疗技术和知识水平,参加培训的情况也会作为考核的一项指标。

5. 健康宣教考核:乡村医生应积极进行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对乡村医生的宣教情况也会进行考核。

考核细则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并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通过考核,可以评估乡村医生的服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推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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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巴州区玉山镇同乐卫生院乡村医生考核暂行办法为了更好地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常规。

——民意测评。

⑩分。

得分□二、是否有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了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干部测评量化考核⑥分。

得分□三、是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了患者隐私。

——进行民意测评。

⑧分。

得分□四、是否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专业技术是否有提高。

——问卷量化考核。

⑩分。

得分□五、是否向村民宣传卫生知识,对患者进行了健康教育。

——村民问卷调查。

⑧分。

得分□六、是否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免疫、初级卫生保健、传染病报告、新生儿出生和人口死亡报告以及如实填写有关卫生统计报表。

——查乡防疫和妇幼办考核资料。

⑩分。

得分□七、是否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检查治疗室的一次性材料的处理记录。

⑧分。

得分□八、遇到疑难病症是否按程序及时转诊。

——查卫生站和卫生院的转诊记录。

⑧分。

得分□九、是否超范围经营,超乡村医生用药目录用药,是否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下开展工作,是否完成目标任务。

——查卫生院药品调拨单和乡村医生用药品种,差%几扣%几。

⑩分。

得分□十、是否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

——查信访举报记录。

⑥分。

得分□十一、是否收费合理,开大处方,不按规定用药。

——查处方,群众举报记录。

⑩分。

得分□十二、是否按医德规范操作。

——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组织评价⑥分。

得分□考核组长签名:被考核乡村医生签名:同乐卫生院二00 年月日。

乡村医生考核细则

乡村医生考核细则

乡村医生考核细则作为一名医生要有医德。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该如何制定下文是x 收集的乡村医生考核办法,欢迎阅读! 乡村医生考核细则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 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 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医生考核, 是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第四条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对乡村医生的考核, 每2 年组织一次。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 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

考核委员会可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 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第九条考核委员会应当制定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 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十条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第十一条业务考评主要包括:(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二)业务水平;(三)学习培训情况;(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

考核委员会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

第四章考核方式和程序第十三条考核方式主要包括:(一)个人述职;(二)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三)业务水平测试;(四)职业道德评议。

第十四条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考核委员会应当于考核前30 日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二)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第十三条规定的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三)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四)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五)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六)考核委员会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乡村医生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乡村医生考核实施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满是文件的办公桌上,我的思绪开始随着键盘的敲击声跳跃。

考核,这个词在我脑海中闪现,我知道,这是一个需要细致入微、严谨对待的任务。

下面,就让我来为大家详细梳理一下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的工作方案。

一、考核目的1.了解乡村医生的基本业务能力和工作状态。

2.激励乡村医生提高自身素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3.为乡村医生提供培训和发展的机会。

4.确保乡村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

二、考核对象这次考核的对象是所有在岗的乡村医生,无论你是刚入职的新手,还是经验丰富的老手,都要接受这次考核。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两大块: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具体内容包括:1.业务能力:包括基础医学知识、临床技能、公共卫生知识等。

2.服务质量:包括服务态度、沟通能力、患者满意度等。

四、考核方式1.理论考试:通过书面考试的方式,检验乡村医生的基础医学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

2.实践操作:模拟临床场景,考察乡村医生的临床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3.患者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患者对乡村医生的服务态度和治疗效果的满意度。

五、考核流程1.准备阶段:成立考核小组,明确考核任务和标准,制定考核方案。

2.实施阶段:按照考核方案,进行理论考试、实践操作和患者满意度调查。

3.评分阶段:根据考核结果,给出每位乡村医生的评分。

4.反馈阶段:将考核结果反馈给乡村医生,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

5.改进阶段:根据考核结果,制定改进措施,提升乡村医生的整体水平。

六、考核结果处理1.优秀:给予表彰和奖励,提供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2.合格:保持现有待遇,鼓励其继续努力,提升自身能力。

3.不合格:给予警告,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改进,否则将面临岗位调整。

七、考核保障1.考核小组成员由卫生健康部门、医院和乡村医生代表组成,确保考核的权威性和客观性。

2.考核过程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乡村医生,可以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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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考核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卫农卫发〔2008〕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制定了《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一日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第四条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

考核委员会可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第九条考核委员会应当制定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第十一条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业务水平;
(三)学习培训情况;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

考核委员会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

第四章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一)个人述职;
(二)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
(三)业务水平测试;
(四)职业道德评议。

第十四条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委员会应当于考核前30日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第十三条规定的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三)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五)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六)考核委员会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

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

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章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乡村医生本人。

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
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九条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本办法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应当责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改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乡村医生考核表》、《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由卫生部制定统一样式。

第二十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1.乡村医生考核表
2.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
附件1
乡村医生考核表
注: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附件2
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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