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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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代收代付业务
一、什么是代收代付业务?
代收代付业务是指各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
代收代付由中介公司或第三方代为收取和支付费用。顾名思义,代收代付是指先付出去,然后再收回来,金额必须相等。比如代办运输业务。如果是收取一定比率的手续费,就改变了性质。代收代付业务分录:代付时,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收回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代理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一)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委托,代为办理政策性银行因服务功能和网点设置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包括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
(二)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指根据政策、法规应由中央银行承担,但由于机构设置、专业优势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银行指定或委托商业银行承担的业务,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代理业务、国库代理业务、发行库代理业务、金银代理业务。
(三)代理商业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的业务,例如为委托行办理支票托收等业务。
(四)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例如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还款等。
(五)代理证券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办理的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各类有价证券的业务,还包括接受委托代办债券还本付息、代发股票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等业务。此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股票等。
(六)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的业务。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可以受托代个人或法人投保各险种的保险事宜,也可以作为保险公司的代表,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代保险公司承接有关的保险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一般包括代售保单业务和代付保险金业务。
(七)其他代理业务,包括代理财政委托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代理收付款业务的种类
1、代收上缴款项;
2、代收代付货款;
3、代管福利帐户;
4、代收代付共用事业费;
5、代收代付有价证券款;
6、代收代付其他约定款项;
代收代扣业务的核算
一、代收款业务的核算
下面以代收行政事业单位罚没款业务的核算为例,简单介绍代收款业务的核算手续。
(一)营业网点的处理
1、受罚者填制转账支票等付款凭证或交纳现金。
2、经办人员根据罚款通知收妥款项后,填制或套打代收罚款收据,按协议规定的期限上划款项。其会计分录为:
借:单位活期存款——××户(或现金、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
贷:其他应付款——待划转代收罚款户
3、上划罚款时,填制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和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分别作借、贷方记账凭证,办理划款手续。其会计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待划转代收罚款户
贷:支行辖内往来——××往来单位户
(二)管辖行(代缴行)的处理
直接代收罚款以及收到营业网点上划的收缴罚款记入“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
代收罚款上缴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代报解罚款收入——××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或××科目)
管辖行定期与财政部门结算代收款手续费。
(三)、代扣款业务的处理
下面以代发工资的核算为例,简单介绍代扣业务的核算手续。
营业网点受客户委托代发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借: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户
贷:支行辖内往来——××往来单位户
到了规定的发工资日,将款项划入该委托单位员工的储蓄账户内。其会计分录为:
借:支行辖内往来——××往来单位户
贷:活期储蓄存款——××人户
二、代收、代支款项收支及报账操作流程
(一)、票据领取
1、领取由科票据责人到中心财务按规定,办理空白《收款收据》领用手续(加盖公司财务章)。
科室负责人在领用《收款收据》时,要检查所有票据,号码是否正确、连号,份数是否有缺余。有问题要及时告知中心财务,再由中心财务负责更换。(《收款收据》的规格一般为每本20份,每份一式三联)
2、登记
将领回的空白《收款收据》,按照票本号及票据号登记至《公司收据使用情况登记表》,
3、使用
按照使用开具内容不同,将《收款收据》分为《医保工本费专用收据》及《养老台帐打印费专用收据》两类。
(二)、收费、开票
1、规定专人办理医疗保险本、卡工本费及养老保险台帐打印费的收款、开票工作;
2、开票人员按中心要求认真填开票据(坚决杜绝由其他人员代开),要做到票费同步,开票内容要填写完整。开具《收款收据》时,要求必须登记交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在派遣(代理)单位的名称、交款项目明细、金额及开票日期和收款人等项目;
3、开票要求:
(1)开票前检查票据是否连号,是否有缺余张数。
(2)按票据要求开票、要素齐全。
(3)开票时应按序填开,杜绝跳号或一本票据拆开使用。
(4)若有作废必须同时保持有一式三联相同号码,否则不得作作废处理。
(三)、票据、钱款的保管
1、空白或已填开的《收款收据》要妥善保管,要求放在上锁的铁皮柜或保险箱中,杜绝随意摆放或不上锁。
2、为保证收费工作能够做到日清日洁,数据清晰、明了,保证钱款的安全性及性,应将当日所收款项(与银行下班前)存至中心财务指定银行账户中,并且不得通过任何渠道探听其账户密码。
(四)、钱款的使用
(五)、票据交回及报账工作
1、开票人员开具完票据后,要及时将票据存根联按要求汇总并上交给出纳,出纳给其办理收回票据有关手续,并核查票据使用情况及汇总情况,确保正确无误。
2、票据负责人要及时将所收款项连同票据记帐联上缴中心财务,确保上交资金和记帐联上的金额完全相等。
3、在本期收费工作基本结束时,票据负责人要认真检查和汇总每本票据的汇总情况,并填写“票据结报单”及其“票据使用明细表”,并确保总汇总金额与上交资金及记帐联金额相等。然后票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缴销有价票据并办理相关手续。
4、当期所使用票据限当期使用(周期一般为一个月),若当期结束时出现半本情况,作空白缴销处理,若是整本空白则报中心财务经同意可下期使用,可交中心财务保管或自己妥善保管。
5、在使用、保管票据时若出现以上未尽事宜时,开票人员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应以24小时内上报中心财务,同时积极核查实情。
三、代收代付业务简易操作说明
一、代收代付业务产品类型:(非联机业务)
1、批量代收业务――必须有明细,必须签代扣协议,不可分项目,不可收滞纳金(有滞纳金可在明细记录加到入账金额中),可选择是否收手续费。
2、批量代付业务――必须有明细,不可分项目,不可收滞纳金,可选择是否收手续费。
3、定期代收业务――必须有明细,不可分项目,不可收滞纳金(有滞纳金可在明细记录加到入账金额中),可选择是否收手续费,必须输入处理日期。
4、定期代付业务――必须有明细,不可分项目,不可收滞纳金,可选择是否收手续费,必须输入处理日期。
5、有明细的单笔代收业务――必须有明细,必须签代扣协议,不可分项目,可选择是否收滞纳金,可选择是否收手续费。
6、有明细的单笔代付业务――必须有明细,不可分项目,不可收滞纳金,可选择是否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