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直销是一把双刃剑
直销模式的利与弊
3.2直销案例分析直销就像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企业将会蓬勃发展;用得不好,企业可能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下面通过安利和东星公司的案例分析,来讨论直销的利与弊。
案例一:安利1992年进驻中国,采用的销售模式是直销。
其直销的做法是:店铺+推销员。
“店铺销售+雇佣推销员”,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经营模式产生了“1+1>2”的市场效应。
2002年,安利(中国)营业额猛增到50多亿元,旗下的纽崔莱营养保健食品更是创下了全国销量第一的神话。
安利的的销售渠道是:厂家——店铺——销售代表——消费者。
为了鼓励推销员,还实行扣人心炫的世袭奖金,只要业绩能够符合公司的规定,安利公司为了鼓励推销员特发其下线的销售额4%的奖金作为酬劳,并且这项奖金将永久存在,并可由子孙继承。
安利的直销网络,就像一棵大树一样,有很多节点,并快速无限的延伸出去,在中国获得巨大成功。
实行直销的安利,以顾客的需求为中心,企业的直销员直接与消费者接触,便于对消费者及市场的调查了解,可以降低企业市场调查的费用,从而使产品的成本降低,在同类产品的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同时顾客对产品的反馈信息能快速传达到安利公司,为安利公司改进产品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从某种程度上说,安利公司是进驻中国并采用直销模式的成功典范。
下表是安利历年的销售额:3.3直销的优点由安利公司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安利中国自1995年以来,除了个别年份以外,销售额保持稳定增长。
在2008年,当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购买力普遍下降,各企业业绩大幅下降时,安利中国的销售额却从2007年的138亿增长到2008年的176亿,这与安利中国所采取的营销方式是分不开的,这表明安利公司的直销方式是符合时代发展趋势的,有许多值得学习的优点的,为许多销售不畅的企业提供了借鉴。
①从企业的角度出发,通过安利公司的案例及各直销企业与传统企业的营销方式对比,总结出直销的优点主要包括:(1)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韩兆磊:直销维权之路任重而道远
韩兆磊:直销维权之路任重而道远作者:申杰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8年第11期自上世纪90年代雅芳、安利进入中国内地后,直销模式开始风靡。
2005年,国务院颁布《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直销与传销才有了法律的界定,如今直销企业已经有90多家,尽管直销发展迅速,但是仍有借助系统领导人或者经销商上线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骗取下线,受害者苦不堪言,直销企业也难逃处罚。
面对行业形势突变,作为壮志未酬的80后韩兆磊,性格、魄力与山东风情如出一辙。
如今,他奔波在祖国各处,为受害的直销员维权、呐喊。
作为山东人,韩兆磊显得瘦小许多,不高个子,戴着一副眼睛,又显得斯文了些。
提到韩兆磊,很多业外人士并不知道他是谁,作为民间“反传”人士出身的他,近年来他先后直接或间接解救传销受害者上百人次,配合公安、工商打击并解散传销组织4次,奔赴全国各地100余个城市进行反传销工作,多次收集整理传销组织证据并转交给执法部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我们日常工作当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是解答传销受害者家属咨询的问题,他们在得知亲人陷入传销后,会在网上联系到我们,希望能够得到帮助,有的还需要我们对他们的亲人进行解救或者反洗脑工作。
”韩兆磊如是说。
由于中国直销与传销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韩兆磊通过反传工作,逐渐接触到了一些直销行业的维权者。
“由于在中国总有人借助直销的名义私下搞传销,不仅令受害者越来越多,甚至连直销企业也有苦说不出。
”韩兆磊说道:“在跟多数受害者沟通过程中,我发现很多受害者都是被企业聘用的系统领导人或者上线所骗,根本不是直销企业所为,跟企业沟通过程中,有的企业态度很配合,但也有的态度极其恶劣,坚决不退货、不退款。
”于是,韩兆磊决定成立直销门户网进行集中受理消费者的投诉。
到目前为止已有200余人以及团队在韩兆磊的帮助下解决了自己的投诉问题,同时也为企业消除了外事隐患。
“传统行业的消费者维权至少知道自己维权的对象就是该产品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很多人做直销为什么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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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做直销为什么不能成功
导读:本文是关于生活中常识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很多人做直销为什么不能成功?下面就这个话题跟大家一起来说一下吧。
操作方法首先我想说的是,现在的竞争压力很大,微商的崛起对直销的影响是很大的,所以对于很大一部分的直销人员是一个打击。
另外直销的营销的方式跟传销一样,被群众不认可,所以群众不愿意相信直销,人家宁愿买其他的产品,也不会接触直销的产品,所以市场就小了。
还有一点就是做直销很辛苦,背负的压力很大,所以很多素质不行的人就被淘汰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直销不仅仅是自己卖产品,而且需要拉人头,也就是发展下线,很多人发展不来,自己的团队拉不起来就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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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直销的名义做传销 还会坑害多少人呢 未来会不会灭亡
以直销的名义做传销还会坑害多少人呢未来会不会灭亡以直销的名义做传销还会坑害多少人呢,未来会不会灭亡传销在中国已有80多年的历史,从20世纪20年代就开始出现了。
它的发展形式有很多种,传销的现在最大特征就是用直销的名义来做传销。
用直销的名义做传销是有一些优势的,比如隐蔽性比较强,可以精准定位更有可能被识别的受众群体等。
但是,用直销的名义来做传销也有自身的弊端,比如传销活动不易被发现,而且传销的价格往往令人难以接受,因此会有很多受害者。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去年中国被传销的受害者超过了6600万人,占总人口的2.1%,平均每个受害者损失7000元以上。
传销把许多人坑了,有的甚至因此而自杀,传销的罪恶程度也不容小觑。
用直销的名义来做传销对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个十分隐蔽的行为,即使是一些小型传销团伙,也会伪装成一个正规的直销组织,其行为较隐蔽,也不容易被监管部门发现。
今天的传销组织也开始利用网络技术、社交媒体和社交活动等新媒体来开展传销工作,以此来受害者。
这便加大了传销的危害,也令有关部门束手无策。
尽管如此,传销的未来是不会灭亡的。
近几年来,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政措施,加大了对传销的监督和打击力度,例如:加强对网络传销活动的监管;建立专项检查组,在有关地区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传销宣传活动,加强传销防范意识;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对违法传销行为严厉打击。
这些措施虽有助于降低传销的发生频率,但它们并不能彻底消除传销的危害,只能改变传销的形式。
从长期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传销问题,就要加强人民的教育,增强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更加清醒地对待和识别传销、拒绝传销、抵制传销等,这才是真正有效的打击传销的办法。
综上所述,用直销的名义做传销还会坑害多少人,未来会不会灭亡。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传销的危害仍旧存在,并不能完全铲除,但是,有关部门可以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传销的监督和打击,从中增强民众的自我防范意识,降低传销的发生率,最终以减少传销受害者的人数和损失,实现传销的淘汰。
多层次直销模式比较
多层次直销模式比较随着市场营销的不断发展,多层次直销模式逐渐成为一种备受的销售策略。
多层次直销模式通过多个层级的销售网络,实现产品的销售和推广。
本文将对多层次直销模式进行定义,分析其特点,比较不同类型的多层次直销模式,并选取具体案例阐述其应用。
一、多层次直销模式定义多层次直销模式,又称多级分销或层级分销,是一种销售模式,指通过建立多层次的销售网络,实现产品从生产者向最终消费者转移的过程。
在多层次直销模式中,每个销售层级都有不同的角色和职责,通过协同合作,共同实现销售目标。
二、多层次直销模式特点1、多层级销售网络:多层次直销模式建立多个层级的销售网络,每个层级都有不同的职责和任务,有利于扩大销售规模。
2、直接面向消费者:多层次直销模式强调直接面向消费者,缩短了销售渠道,提高了销售效率。
3、团队协作:多层次直销模式需要各级销售节点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有利于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4、丰厚的销售利润:在多层次直销模式中,各级销售节点可以获得丰厚的销售利润,激发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三、多层次直销模式比较根据销售层级和销售渠道的不同,多层次直销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传统多层次直销模式:以面对面销售为主,依靠各级销售人员的个人关系网进行销售。
这种模式强调人际关系和口碑传播,但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2、电子商务多层次直销模式:以网络为平台,通过电子商务网站实现产品销售。
这种模式可以扩大销售规模,降低成本,但需要建立强大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品牌影响力。
3、社交媒体多层次直销模式:借助社交媒体平台,如、等,通过朋友圈分享和口碑传播实现产品销售。
这种模式具有高速传播和低成本优势,但需要建立庞大的粉丝群体和有效的推广策略。
四、多层次直销模式案例以安利为例,安利是一家采用传统多层次直销模式的公司。
通过建立庞大的销售人员团队,依靠各级销售人员的人际关系网进行销售。
各级销售人员可以获得丰厚的销售利润和奖励,激发销售积极性。
同时,安利也注重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支持,提供系统的营销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销售人员提高销售能力。
双轨制的陷阱
双轨制度陷阱揭密多年从事直销的朋友都有共同的感觉,就是团队很大,怎么收入这么少呢?百思不得其解,一部分能剖析制度的人发现,原来制度中含有陷阱,有一两个陷阱的制度,能发现的人很多,有连环陷阱的制度,能明辩的人却寥寥无几,劝直销朋友能深层剖析制度,揭开陷阱,别再往里掉了。
陷阱一:偏区双区制被受人们青睐,因为和级差制度相比,它具有发展快,无同级截流,没有高配额和小组业绩压力,收成不再沿后的优势,因此众多直销人冲入双区制度的阵营,偏区让人叫苦不迭,然而许多人从这家公司的偏区陷阱出来又跳入另一家带偏区的公司,让人匪夷所思。
我们算一下,如果每人发展两个下属线,到第25代应为33554432人(大约为黑龙江省的人口数)达到30代,总共为1073741844人全国的人口都要加入了,但实际运做中整个网络达千人时,就有冲出百代的区域了,这说明实际运做的偏区现象非常严重,左右区域出现5:1的现象还算平稳的,如果公司制度规定拨出率为80%,那么实际整网直销商所获利润不会超过80%*20%=16%,朋友们想一想,这样少的回馈,人怎么能不走,网怎么能不塌,怎么能不难做呢?所以再选择不能解决偏区的制度,即使产品再多,再好,公司再大,无疑是带着金色的花环自杀。
陷阱二:封顶封顶在双区制度中的设置,本身并不是陷阱,它只是最大拨出率的控制阀,然而,有的制度在封顶的背后设下陷阱,例如:有这样一个制度,3:4=420,封顶8400,左,右分别为60,80就会封顶,假设左右分别是60,100的话,则剩余的20套产品单应该储存到下周结算,但是这公司设置计算软件时,要人为的砍掉这20单,使之劳动成果付诸东流。
陷阱三:吃下属若干代偏区是一个非常大的陷阱,有些双区制度的公司还在陷阱里“放置”了长长的钩子,让掉到井里的人用钩子往里钩人垫底,钩入大量的人后,自己就爬出来了,如一家公司的制度,每个会员可以吃第一代直拓下属相当于奖金的40%,第二代的30%,三代的20%,四代的10%,乍一看,回馈很高,但要知道40%是下属奖金的40%,如果下属偏区很大时,他的收益就很小,那么上属享受的40%就很小,下属是“0”上属收益也是“0”。
直销:为何会让人觉得这么邪恶
直销:为何会让人觉得这么邪恶什么样的商业环境产生什么样的商业文化,当然也产生什么样的商业行为。
任何模式栽种在中国商业这块不成熟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商业幼苗要么成不了大器,要么经过了变异。
直销即是最严重病变的一种模式,在国内,病变的结果是传销。
但实际上,在国外,直销即被叫作传销,本意是“传播销售”,特别之处在于,其“市场倍增原理”相比传统经营模式而言,低风险但有高回报。
但在国内,“低风险高回报”被急功近利的社会环境无限放大了,被利用和绑架了,一些不法企业披着直销的外衣,卖的是毫无价值的产品,本质则是吃人逐利的邪恶与欺骗。
最近引人注目的类似事件,一是广西来宾的传销活动东窗事发,被媒体掀了个底朝天;二是,一网民通过微博上传造假的“被断指”照片,向父母索要1万元传销加盟费。
国内商业环境中多种复杂因素不断累积、挤压,让传销案愈演愈烈。
最近一件颇受关注的事情是,如新在华受到《人民日报》点名批判,商务部也着手调查此事,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股价跳水、牌照不保等等。
直销牌照的消息之所以受到关注,则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了直销业内一种经久蔓延的浮躁和复杂情绪。
事实上,最早进入中国的直销企业雅芳,眼下正在困境中左右为难。
那么,直销究竟是怎样一种商业模式?它在中国为何衍生出邪恶的一面来?直销模式的变异在国外,作为一种独立的商业模式,直销最核心的本质,是基于个人消费加个人创业的商业模式,其直销员完全不同于传统企业的雇员,而是所属企业的最先消费者和独立经销商。
一般而言,这种模式具有进入成本小、方式灵活和具有累积效应等特点。
直销公司通常选择可重复消费的产品切入市场,实施多层次构架、团队计酬和基于销售技巧的个人培训作为体系支持,由此实现企业与个人的同步成长。
直销模式的特点,决定了一家成功的直销公司,一定会把产品策略和团队建设放在最关键的战略地位。
在选择产品上,绝大多数直销公司会把快速消费品作为切入市场的主要产品。
因为快速消费品一般都便于携带,运输和存放都比较方便。
如何把握中国直销发展前景_王万军
商务时报/2007年/10月/17日/第013版直销产业如何把握中国直销发展前景王万军中国直销立法以后,对中国直销前景的争论便日益激烈起来。
乐观者认为,直销立法以后,市场将会很快得到整治,中国直销从此将步入正轨,无论是直销企业还是直销从业人员,将会迎来期盼已久的春天。
悲观者认为,在如此严厉的法律监管之下,直销已经失去了原有的魅力,甚至是不值得从事的事业。
正是受后者悲观情绪的影响,一部分原有的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甚至萌生退意,而直销从业人员在拓展新的直销业务伙伴的时候,也常常会遇到这样的质询:直销还是我的选择吗?对于这两种观点,其实都有失偏颇。
直销立法固然给市场的整治带来了福音,但市场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不会因为直销法规的出台就一蹴而就地得到解决,直销春天的到来仍会需要一段时间。
但这并不意味着直销真的如悲观者认为的那样,成为了不值得选择的事业。
对中国直销前景的掌握,首选必须用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
直销法规的出台,自然距离市场最初的期望有一定距离,但其对中国直销市场的影响却是非常积极的,更重要的是,给中国直销带来了两个根本性的变化:其一是使直销业得以正名,获得了名正言顺的发展机遇;其二是使直销业终于有法可依,为市场的发展和整治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对中国直销市场的长远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影响。
尽管目前直销法规做出了严厉限制,但从政府下一步直销开放路径来看,应该会逐步放宽。
商务部副部长已经明确指出,“开放直销经营模式,我们所进行的一切工作,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发展,为了能够促进我国经济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而对于目前所受到的一些限制,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也已经明确表示,直销法规的出台,“这仅仅是直销立法的开始”。
中国市场采取了逐步开放的政策,马秀红副部长甚至指出,“在立法方面我们已经有经验,即先找出平衡点,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寻找更多的共同点进行修改,如果每年都有新建议,我们就每年都进行修改。
”相信随着市场经验的积累,直销的经营范围会逐步地放开,甚至每年都会有政策的利好消息出台。
关于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立法
01
多层次直销,也称为“金字塔式销售”或“老鼠会”,是一种以直接或间接发展 下线为手段,以销售商品或服务为目的的销售模式。
02
在多层次直销中,销售人员通过发展下线获取收益,下线越发展,上线收益就越 高。
多层次直销的利弊分析
优点
激励销售人员积极性:多层次直销为销售人员提供了较 高的激励,可以激发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快速拓展销售网络:通过发展下线,可以快速拓展销售 网络,提高销售业绩。
对于实施禁止多层次直销立法的国家,需要加强对该法规的执行和监管力度,以防 止出现变相进行多层次直销的违规行为。
THANKS
感谢观看
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范,但对多层次 直销没有专门规定。
03
禁止多层次直销立法的具体内 容
Chapter
立法的主要条款和规定
01
禁止多层次直销活 动的开展。
02
对多层次直销活动 进行严格的监管和 处罚。
03
要求从事多层次直 销业务的企业必须 获得相关许可证件 。
04
对多层次直销的上 下级关系进行界定 ,并明确各级别之 间的权益和义务。
严格执法
对于涉嫌违反禁止多层次直销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依法严肃处理 ,形成有效震慑。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开展专项行动
针对多层次直销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修订法律法规
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相关法律法 规,增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禁止多层次直销立法可以规范市场秩序,打击非 法传销和欺诈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深度分析双轨制直销模式(4):弊端和缺陷
深度分析双轨制直销模式(4):弊端和缺陷
弊端和缺陷:
1、大象腿问题。
双轨制每个人下面都是2个横排点位,形成左右区。
有比较容易发展、任务压力小、管理简单等优点,但恰恰是这些优点导致了大象腿现象的出现,左右区很难平衡,很难能力一致。
2、奖金沉淀问题。
比如说对碰奖,这是双轨制中至关重要的奖项之一,因为大象腿导致的左右区不平衡,无法有效对碰,空有奖项设计却无法得到。
在市场上有些企业玩双轨制,故意利用奖金沉淀来增加利润,这严重违背了制度初心,注定没有前途和未来。
3、容易养懒人问题。
双轨制的互助机制要求上级帮助下级,允许直推两个人以外的其他人,并自动滑落向下补充点位。
团队协作本来是优势,这个时候变成了劣势,吃大锅饭问题不停出现,因为双轨制缺乏团队管理机制,只能纵容这种现象发生却无能为力。
4、团队不稳定问题。
双轨制简单易懂快速复制,导致团队缺乏管理机制。
公司和平台缺乏约束机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销售网,很难有效的去统筹管理团队,中高层很容易失去信心而离开,新进的人很容易只以投机为目的。
5、封顶制度的缺陷。
双轨制不得不有封顶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团队增长会比较慢,中高层收益不增长且下降,有能力的人无法获得想要的收益。
远离双轨制直销这个害人精,不要妄想一夜暴富
警惕!直销双轨制的陷阱与危害!有人以为双轨制是一个新鲜事物,其实不然。
从1950年代直销行业在美国诞生之日起,双轨制就如影随形,如同附在人身上的恶魔,直销企业开到哪里,双轨制的公司就会走到哪里。
我们都知道安利公司是全世界最早的直销公司,但其实在美国,比安利更早的是一家叫做“假日魔法”的公司,这家公司就是因为用双轨制的方式从事直销,最后被美国贸易委员会除名的。
所以,从1950年到现在,全世界没有任何一家双轨制公司可以存活得比较长久的,至少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
那么,用双轨制运作的直销公司,或者说双轨制这种制度本身到底有什么样的危害?下面为大家仔细剖析一下,希望各位相互转告,谨防周围的亲朋好友误入歧途,也让自己能够以更加理性的眼光来看待直销这个行业。
“双轨”——或者是以双轨为基础而演变的三轨、五级三阶制……都是双轨制的变身。
为什么叫双轨呢?顾名思义,就是你只发展两个部门,然后下面的伙伴每个人都只发展两个部门,这样不断延伸下去,公司按照你两边业绩的比例来进行对碰,能够符合公司对碰比例的就可以拿到领导奖,否则,也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种方式的危害在哪里?一:双轨制公司宣导的理念之一“轻松致富”。
在今天这个浮躁的社会,人心也变得浮躁,只要听到有轻松赚钱的行业就会很感兴趣。
可是,理性却告诉我们:如果你没有广泛的人脉关系,高额的投资,很高的学历资历,过硬的技术,长时间的经营累积……不可能轻轻松松赚钱!一个事物如果不合符常识,就值得我们谨慎思考了。
有一类直销公司用的是“级差制”,这个制度的好处就是要求我们以零售产品和服务顾客为主,以增员发展团队为辅。
而双轨制是不注重卖产品的,他会告诉你:卖产品和服务顾客太累了,我告诉你最轻松的发财方式,就是双轨制,你只需要找两个人,然后他们再去发展两个人,这样无限循环下去,不就可以赚大钱了吗?《直销法》当中规定的“团队计酬”,打击的就是这种双轨制,团队计酬的核心内涵是:以新加入的下线的高额入门费为赚取利润的来源,而不是以团队零售产品的销售额为来源。
浅析直销员退出现象
友 在抱怨 说政府 有关部 门是直 销外行 ,不 懂直销 ,单层 次 直销就 等于推 销, 而做推 销,开 个铺子请 几个 业务员
就 行 了,何 必还 要大张 旗鼓 、兴 师动众地制 定法规 。其 实,这 些朋友 的话不过 只是 些牢骚 , 因为很 多业界 资
直 销运作观念的直销 员,犹如封建社会 的遗 老遗 少,他们
进行 了过度 的投资 ,包括 时 间、精 力、经济和 人际关 系
等 他们也 知道直 销是个 有前景 的行业 ,也想 坚持 ,但 是 当身边 的资 源耗 尽 , 试 问 又如 何 再坚 持 ? 他们 的退 出, 在不甘 心的 同时,更 多的是 无奈 。
最佳 时期。回想 目前在 行业取得辉煌成就 的直销界 人士, 无不是在 19 年 或者 19 年的转型 期进入这个行业 的。 98 99
因此,笔者认为 ,现在正是直销 员练好 内功, 以图东 山再 起的最佳 时期—— 既然直 销员们 用 “ 成功需要 经历磨 练和考验 ”的观念去 沟通 别人,也应该 用这 样的观念来激
2对 韵景的迷 茫 .
直 销 条 例 出 台后 , 很 多 直 销 员并 没 有感 到欢 欣 鼓 舞 。他们 当初做 直销 是想 实现经 济独 立和 时 间 自由, 但
如果不被淘汰,直 销行业的革新和发展 将无从谈 起,也就 不可 能 出现 新 的气 象 直销 行业 本来 就是 大浪 淘沙 的行 业,不管这 次将淘汰多少 人,直销行业都不会停止发展,
深 人士都认 为, 条例 的 出台 ,不但 表明政府 非但 不是外
反而 能够借此机会对行业的人员结构进行一次大换血。
退 出,会给 公司和 业界带 来莫大 的损 失,那 么, 我们该
如何 看待直 销员 的退 出现 象呢? 此前, 笔者和很 多直销 员朋 友进行过 交流 。 有的朋
多层次是直销的核心特征
18中国直销研究非常企划 SPECIAL SCHEME多层计酬有其理论上的合理性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据统计,美国有80%的直销公司均采用了多层直销的方式,而在世界其他地方,约85%的直销公司也采取的是多层直销的模式。
在我国,虽然没有这方面的具体统计,但在直销行业中采用多层直销模式运做的企业比例应不低于90%。
这些企业中,并不乏运做情况良好、信誉卓著的大型企业。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多层直销被广泛运用的背后,势必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一般来说,每个公司都会有一个销售网络,但这个网络并不是公司雇佣人员进行组建,而是依靠推销员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组建。
推销员在培育、带动销售团队方面所付出的劳动,对企业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奖励。
即使在传统行业中,如果某个代理商业绩出众,也能够获得正常进货价格之外的折扣。
如果强制规定销售员不论从事何种劳动、付出多少辛苦,创造多少价值,他的报酬都不能超过其个人直接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这就等于剥夺了推销员“按劳取酬”的权利。
因为他们利用自己经验、知识,付出了重要的劳动,理应从公司获得报酬与奖励,他们的合法收入理应得到承认和保护。
多层次直销不是非法传销现在很多人一提到多层直销,头脑中马上就联想到非法传销。
但两者的概念其实完全不同,从内容到形式,两者都有本质的区别。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
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
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有的非法传销公司就没有产品。
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优质,标价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
规范才能发展——直销行业步入“强监管” 时代
规范才能发展——直销行业步入“强监管” 时代作者:申杰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9年第2期“权健事件”再一次把直销行业拉回到大众的视野之中。
从90年代进入中国后,直销业就屡屡曝出问题,广受诟病,虽然受到法律和政府的一再管控,但却一直在“或明或暗”的环境中野蛮生长,发展壮大。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个行业却整体出现一种衰败的趋势,很多曾经红极一时的直销企业,如今已踪迹难觅。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其内在发展受困于先天模式的弊端,另一方面是外部电商对其的冲击。
那么,已经走过30年的直销行业究竟是什么样的呢?直销模式的诞生在传统的产品分销方式中,产品要经过若干中间流通环节——从工厂到代理商到经销商到商场或者店铺,然后,等待消费者主动上门选购后,才能变成商品到达消费者手中。
在这种销售过程中,货物由产品变成商品所经历的中间环节众多,而每经历一个环节,都意味着产品价格的上涨,所以层层加价后,一元钱成本的产品到达终端时,价格可能变成了几元,或者十几元,这显然令消费者和厂家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害。
有没有一种,可以减少产品销售中间环节,降低产品价格,从而使消费者和厂家双方都获益的销售方式呢?在40年代的美国,社会贫富差距两极分化,很多普通人由于贫穷而没有改变现状的机会,而很多企业也有大量的生产过剩。
在这样的背景下,绕过传统批发商和零售渠道,通过人际传播进行商品销售的直销模式,就逐渐浮出了水面。
直销能够让穷人通过销售商品创造财富,也能让消费者以优惠的价格消费商品,还可以解决就业问题,无疑是一种先进的商业模式。
但此时的直销,还处于早期萌芽状态,并没有显示出强劲的生命力,直到1945年美国纽崔莱纽公司的创始人李·麦亭杰和威廉·卡森伯瑞在实践中创造了一种独特的直销模式。
这套模式的核心特点在于,直销员在从事销售或服务的时候,也顺便销售“事业的机会”,通过发展消费者从事直销事业,成为其下线以获取相应回报。
按照李·麦亭杰和威廉·卡森伯瑞设计的直销模式,如果直销员能够吸收25人加盟,加盟者每个人都能购买一个月的供应量,那么直销员就可以成为保荐人。
直销业多层次计酬制度存在的弊端及对策研究
直销业多层次计酬制度存在的弊端及对策研究作者:高慧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1年第08期摘要:自1990年雅芳进入我国市场以来,我国的直销业已历经了20余年的发展,在这20年中,直销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直销市场也从当初的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混乱局面,发展成到现在相对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直销在给一小部分人带来财富的同时,也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直销难民,甚至使一些人倾家荡产。
那么直销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与魔力?直销为什么成为人们趋之若鹜又痛恨厌恶的行业?本文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对直销所采用的多层次计酬制度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希望此文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直销,摆正对直销的态度,减轻直销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直销多层次计酬制度弊端一、直销的计酬制度直销的计酬制度分为两种:单层次计酬和多层次计酬。
单层次计酬是指根据直销商所获得的报酬仅仅是通过个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所获得的报酬。
多层次计酬是指根据公司的奖励制度,直销商除了从自己个人的销售业绩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之外,还可以在一定层级限制内,从由自己组建的下级销售网络的销售业绩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
尽管我国《禁止传销条例》中把多层次计酬列为传销行为之一,是需要打击的对象,但目前在中国境内运作的获得直销牌照的27家直销企业中,除雅芳(AVON)是采用单层次计酬制度外,其他26家无一例外的都是采用多层次计酬制度,至于那些没有拿到直销牌照,采用多层次计酬方式运作的公司更是数不胜数。
那么多层次计酬制度为何如此受到众多直销公司的追捧与青睐?多层次计酬制度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与魔力?一言以蔽之,多层次计酬制度可以使直销人员获得巨大的财富,实现自己的理想与人生价值。
多层次计酬方式能够使直销人员尽可能的采用一切方式去宣传公司,宣传产品,使其成为公司最忠诚的客户,同时又孜孜不倦,不厌其烦的向他人推销,吸引他人加入直销,这就是多层次计酬方式的魅力与魔力。
对我国开放多层次直销市场的思考
对我国开放多层次直销市场的思考作者:周慧陈园来源:《北方经济》2008年第06期摘要:本人分析了多层次直销与非法传销的本质不同点,指出多层次直销对厂家、多层次直销商、消费者都是有利的,并提出了我国开放多层次直销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多层次直销金字塔式销售直销业立法直销协会1990年11月14日,第1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在我国的成立,标志着直销以合法的身份正式踏入我国市场。
我国近20年的直销历程大致可以划分为繁荣——混乱——取缔——解禁——规范这几个阶段。
为了解决我国直销业失控的现实情况,我国政府于2005年9月2日公布了《禁止非法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明令禁止多层次直销而肯定了单层次直销加店铺模式的具有我国特色的直销模式。
直销作为现代营销模式之一,从上世纪80年代进入我国后就争议不断。
世界直销联盟秘书长、美国直销协会主席Neil Offen博士认为“多层次直销”和“团队计酬”是直销业的核心内容,代表了直销业的生命力。
据统计,美国80%的直销公司采用了多层次直销的方式,而在世界其他地方,约85%的直销公司也采取多层次直销的模式。
在我国,虽然没有这方面的具体统计数据,但在直销行业中采用多层次直销模式企业的比例应不低于90%。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我国立法和监督的完善,我国政府开放多层次直销指日可待。
一、多层次直销与金字塔式销售方式的异同点多层次直销是指多层次直销公司通过多层的、独立的直销者来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每一个直销者除了可将产品销售出去赚取利润外,还可以自己推荐、训练一些新的直销者建立销售网,通过这些销售网来销售公司产品以获取差额利润。
金字塔式销售是目前世界上对非法多层次传销的一个通称,是一个法律术语。
对金字塔式销售的俗称常用“老鼠会”、“猎人头”、“滚雪球”等等。
我国现将非法多层次直销定义为传销。
我国直销管理条例所定义的合法直销是学理上所谓的单层次直销,世界上很多国家允许的合法多层次直销在我国被《传销管理条例》所明确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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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直销是一把双刃剑
多层次直销意味着两个权利:销售产品的权利和吸收、培养下线直销员的权利。
在1886年,最早的雅芳公司里普通的雅芳销售小姐只具备其中一项权利:销售产品。
这实际上就是单层直销,雅芳小姐只能根据个人业绩向公司请领奖金。
而区域经理以上级别的销售员可以拥有培养下线直销员的权利,通过下线成员的业绩来提高自己的奖金,这就形成了多层次直销的雏形。
直到1945年,美国加州的纽崔莱公司率先打破雅芳的“权利界线”,开始让所有的销售员同时拥有两个权利。
通过这种多层次直销的方式,纽崔莱公司业绩迅速增长,产生巨大轰动。
自此,多层次模式变成了世界直销的主流。
多层次的优势和吸引力
在中国的台湾地区,几乎90%以上的公司都采用多层次直销的模式。
采取多层次直销的企业,只需事前一个月向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报备一下,即可开展业务,如果出现问题或疑问,“公平交易委员会”才会到直销企业营业地点检查。
而采用单层次直销的企业,则不受限制和约束,政府对其基本上是放手不管的。
可以说,台湾的直销环境相当宽松,不论是多层次还是单层次,都会得到相应的认可与尊重。
不止是中国台湾,世界各地的直销行业中大约有八成以上的企业也都倾向于采用多层次直销,而且很多单层直销的公司也在考虑改用多层次直销的模式。
因为多层次直销具备单层模式无法比拟的优势和吸引力。
多层次直销与单层直销的最大差异是,直销鼓励直销商销售产品与吸收下级直销商并重,直销商可以根据组织的业绩,领取组织业绩奖金;而单层直销只是鼓励直销商去销售产品,按个人业绩提取奖金而没有组织业绩奖金。
就因为有组织业绩奖金的关系,让多层次直销有了更强的动力,具有推广业绩的爆发力。
多层次给直销人员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发展空间,没有人愿意一辈子按个人的销售去获得收入,做一辈子推销员。
因为多层次按团队计酬的模式可以销售额去计算收入的机会。
在多层次模式中,销售员只要达到一定级别以后,就算不销售产品,也可以挣到佣金,这也就是安利人所谓的“努力一阵子,享受一辈子”说法的来由。
多层次直销模式所带来的美好愿景,对于直销员来说也是一个极大的吸引,这个吸引力能让他们坚定一个信念: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由一个单纯的推销员转变成为一名领导者,从而增加了成功的可能。
多层次的问题和风险
不可否认,多层次直销的精髓就在于其可以让上级直销员因为吸收、辅导下线,从而分享下级直销员业绩所带来的奖金,这种划时代的奖金制度,是吸引许多人加入多层次直销的原因。
然而,多层次直销的这种精髓恰恰就是其可能衍生问题的根本所在。
一方面,由于每一个直销员都拥有两种权利,有的直销员为了拿到更多的奖金,就滥用权力将重心转移:专门培养下线,大玩“金钱游戏”,把奖金当成自己的主要诉求,而不是去销售产品,形成“非法传销”。
因此,社会上很多人担心多层次计酬方式会容易演变成“金字塔销售”。
如此担心,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由于多层次直销的特点及管理的复杂性,它和非法传销往往只有一线之隔,管理起来确实很有难度。
开放多层次计酬制度将有可能吸引大量人员参加,如果这些人员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但会损害他们的利益,甚至会引发社会问题。
另一方面,直销商可以从下线的业绩中领取奖金,而多层次直销业绩爆发力大,门槛又低,几乎任何人都可以加入,这就让心怀不轨的投机分子找到了可乘之机。
有的人借着成立直销公司的名义,以虚化的产品或廉价的商品为饵,订出高昂的价格和充满诱惑的奖金制度,吸引想要赚钱致富、改善生活的人们加入。
加入者要缴纳高额的入会费或购买大量的产品,才能取得招募下线领取奖金的资格。
加入的人看到的是只要招募下线就可以赚取奖金,对于产品品质、价值则不甚在意,大家都做着发财梦,就演变成一出靠“拉人头”来敛财的骗局。
非法传销带来的祸害以及“拉人头”敛财的骗局,不仅造成被骗加入的人损失金钱,而且由于受害的人数太多,导致社会大众认为多层次直销都是骗人的,最终的后果只能是让世界各地合法正派的直销公司和直销商饱受社会大众的误解之苦。
如何利用好多层次直销
在整个直销行业声誉急剧下降的情况下,中国大陆相关法规随即出台。
《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禁止传销条例》也将“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列入传销行为。
这就意味着随着两个《条例》的正式实施,许多直销企业为了能在中国继续生存下去,不得不变革它们的多层次直销模式。
其实,多层次直销模式所形成的上下级依附关系本身并没有罪,更不是引发直销市场混乱的罪魁祸首。
但是这种金字塔结构极易驱使心术不正之人采取欺骗、误导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直销行业的低门槛制度,又导致相关部门对直销人员的监管难度加大,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容易导致经济秩序的混乱,使社会问题白热化。
那么,如何正确对待多层次直销问题?我们需要用辨证的眼光来看待,即不能因噎废食而废止多层次直销,也不能放任自流而全盘肯定。
鉴于多层次直销现在已成为国际直销市场的主流模式,我们需要努力探索一条多层次直销的持续发展之路。
首先,必须要有好的产品,这是从事多层次直销的基本要件。
奖金制度只是一种辅助销售的方法,而不能作为主要的利益根源;其次,规范直销员的行为。
直销员应该秉承多层次直销“产品为核心、销售为行为”的营销理念,而摒弃错误的“投资为核心、消费为行为”的金字塔销售理念。
这就需要直销员在销售过程中重视产品,而不能把产品作为一个投资的道具;再次,教育消费者正确辨别直销和传销;最后,希望政府、媒体、学术界等能够合力来改善现今混乱的直销局面。
世界上没有哪个行业和企业是在瞬间成功的,直销业也不例外。
拿中国台湾的直销业来说,1992年之前,由于一些公司的非法传销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导致90%以上的台湾民众极度排斥多层次直销,很多人都把多层次直销看成是“老鼠会”。
后来,随着合法直销公司的进入,以及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颁布了《多层次直销管理办法》,直销市场得到了很好的整顿,再加上学术界对直销的客观研究人们对多层次直销的偏见才慢慢消除。
现在台湾大
概有48%以上的消费者开始接受这种模式。
正是台湾公众对直销的逐渐认可与肯定,才使得中国台湾地区的直销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就成长速度、营业额、人口比例等方面来衡量,中国台湾地区的直销事业是领先于全世界的。
相比于台湾地区,中国大陆有更多的资源与人才,其直销业的发展潜力自然更加不可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