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须知0219【VIP专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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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须知

(一)办理流程:

本人提出申请——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审核——审核合格后当场办理

(二)办理时间地点:

每周一至周五到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贷款业务。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6:00(夏季14:30至16:00)

(三)注意事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本人办理,如困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其他人代为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制式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四)职工在本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一、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2、全款购房发票或合法的收款收据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5、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二、职工参加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集资建房合法收款收据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4、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三、全款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放的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2、交易部门的房屋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及复印件;

3、税务部门提供的契税完税票及复印件;

4、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6、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四、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成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的建房批准手续或镇(乡)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审批手续及复印件;

2、建房购买原材料的发票及复印件;

3、农村户籍的户口本及复印件;

4、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6、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五、全款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买卖契约及复印件;

2、收款发票或合法收据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5、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六、拆迁安置中职工购买超出置换面积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拆迁安置协议(附结算清单)及复印件;

2、超出置换面积部分的收款发票或加盖财政监制的收据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5、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七、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公积金

还款满365天且满足12次还款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

一次(两次提取间隔至少365天且期间足额还款至少12期),凭如下资料提取:

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2、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4、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八、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还款满365天且满足12次还款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间隔至少365天且期间足额还款至少12期),凭如下资料提取:

1、商业贷款合同及复印件;

2、偿还商业贷款的还款明细(在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

3、首次提取需提供房产部门鉴证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复印件;

4、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及复印件;

6、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九、退休、退职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县级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退休证、退职证及复印件或退休、退职审批表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十、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及复印件(护照文字为非中文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及复印件一份);

2、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

3、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十一、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死亡证明或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及复印件;

2、确定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证书;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死亡职工公积金卡及密码。

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在2000元以下可免于公证并提供如下资料:

1、死亡证明或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及复印件;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其它家庭成员放弃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声明;

3、本人承担处理矛盾纠纷全责的声明;

4、死亡职工公积金卡及密码。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2、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十三、被判处刑罚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及复印件;

2、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十四、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士兵证(军官证)及所在部队的服役证明及复印件;

2、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及所在院校的学习证明及复印件;

3、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4、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十五、集中封存两年以上未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职工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或失业证及复印件;

2、提取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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