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糖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法)产品技术要求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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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糖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氧化酶法)
适用范围: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葡萄糖的含量。
1.1包装规格:
试剂1:10ml×10(干粉复溶后的体积);试剂2:100ml×1。
1.2组成成份:
试剂1:4-AAP 0.77mmol/L,葡萄糖氧化酶≥13000U/L,过氧化物酶≥
900U/L;
试剂2:磷酸盐缓冲液(Na2HPO4,NaH2PO4)pH7.0,苯酚0.5g/L。 2.1 外观:试剂1为干燥粉末,试剂2为澄清溶液,外包装完整。
2.2 净含量: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吸光度:A<0.05(波长505nm,光径10mm)。
2.4 分析灵敏度:浓度为5.55mmol/L时,吸光度变化△A≥0.20。
2.5 线性区间
2.5.1线性相关系数:[2.2,27.75]mmol/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 0.9900。
2.5.2线性偏差:[2.2,5.55]mmol/L时,绝对偏差不超过±0.555mmol/L;(5.55,27.75]mmol/L时,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精密度
2.6.1重复性:重复测定高、低两个水平浓度的质控血清,变异系数(CV)≤5.0%。
2.6.2批内瓶间差:用高、低两个水平浓度的质控血清重复测试同一批号及同一瓶试剂,CV≤5.0%。
2.6.3批间差:用同一质控血清测试3个不同批号的试剂,相对极差≤10%。
2.7 准确度:测定国家标准物质,如所用标准物质浓度≤4.16mmol/L,绝对偏差应不超过±0.833mmol/L;如所用标准物质浓度>4.16mmol/L,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8 稳定性
2.8.1效期稳定性:试剂盒在2℃~8℃贮存,有效期为24个月。保存至有效期末进行测定,试验结果满足2.1、2.3、2.4、2.5、2.6.1、2.6.2、2.7的要求。
2.8.2复溶稳定性:工作液18℃~25℃可稳定2天,2℃~8℃可稳定7天。试验结果满足2.5、2.7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