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2024年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第一条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泣设专职人员保管,库房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襻存量;第二条库内严禁明火,孳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物质;第三条库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库房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记录,使室温不得超过35~C:第四条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启箱,启箱应将产品箱移至库房防护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第五条民用爆破器材堆放时,.炸药箱(导火索箱)堆垛的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时总高不超过1.6m,每堆不超过300箱,同库贮存的不同物品应分别堆放,各类箱堆间距不小于O.3m,堆垛与库房墙的距离不小于0.3m,人行检查、清点道宽度不小于O.8m,装运货物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第六条根据民爆物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房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无树林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第七条各类民爆物品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爆器材时,应按表1规定执行,民爆器材包装应是完好无损的成品方能同库存放;。
第八条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发放时必须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心中有数,账目清楚,随时对库存民用爆破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公司领导,对过期或变质的民用爆破器材严禁发放;第九条民爆器材的编码登记应按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管理。
2024年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民爆物品的收发、储存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民爆物品收发、储存、运输等相关活动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民爆物品指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炮具等具有爆炸、燃烧性能的物品。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民爆物品的采购、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民爆物品安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民爆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使用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二章库房设置与管理第七条民爆物品库房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居民区、学校、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地区,避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
第八条库房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雷等基本要求。
第九条库房内应设置监控、报警等安全设施,确保民爆物品储存安全。
第十条库房内民爆物品应按照种类、性质、规格分别存放,堆放整齐,标识清晰。
第十一条库房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电气焊等火源,严禁带入火种。
第十二条库房内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民爆物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库房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安全巡查工作。
第十四条库房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三章出入库管理第十五条民爆物品出入库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记录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用途等信息。
第十七条出入库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出入库时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携带物品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维护第十九条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定期对库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4篇)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民爆物品的出入库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旨在确保安全管理和使用民爆物品,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对社会的影响。
下面将从原则、流程、控制措施等方面详细阐述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原则1. 安全优先原则:民爆物品的出入库管理必须以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及合法合规。
2. 明确责任原则:各个环节的责任必须明确,相关人员必须清楚自己的职责,履行相关的安全管理义务。
3. 制度规范原则:出入库管理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流程和要求,确保管理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二、流程1. 出库流程(1) 编制出库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出库申请表,详细描述出库物品的种类、数量、用途、领取人等信息,并由上级审核确认。
(2) 出库审批:上级审核确认出库申请,审批通过后给予批准,并将出库申请送交库房管理人员。
(3) 发放出库物品:库房管理人员根据出库申请表中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发放民爆物品,记录出库数量、领取人姓名等相关信息。
(4) 记录台账: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出库的物品情况记录在出库台账中,确保物品的流向可追溯。
2. 入库流程(1) 提交入库申请:申请人应填写入库申请表,详细描述入库物品的种类、数量、来源等信息,并由上级审核确认。
(2) 入库审批:上级审核确认入库申请,审批通过后给予批准,并将入库申请送交库房管理人员。
(3) 接收入库物品:库房管理人员接收民爆物品,对物品进行清点核对,确保物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记录台账:库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入库的物品情况记录在入库台账中,包括物品名称、数量、来源、性能、规格等相关信息。
三、控制措施1. 出入库许可制度:对于出入库物品进行严格的审批,并由上级主管部门颁发出入库许可证明,确保出入库行为的合法合规。
2. 人员资质要求:对库房管理人员、领取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3. 物品标识:所有出入库物品必须标明物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并进行统一编号和标签,方便管理和追溯。
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4篇)
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是指对民用爆炸物品库房进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的内容:1. 库房设置和规划:a. 库房应设在安全距离内,远离居民区、学校和其他人口密集地区。
b. 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爆设备和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
c. 库房应按照爆炸物品的类型和规模进行划分和标识,方便管理和使用。
2. 贮存和使用管理:a. 爆炸物品应按照规定的存放方式和条件进行贮存,包括温度、湿度、光线等。
b. 库房应设立专门的保管人员,负责库房的进出、登记、仓库清点等工作。
c. 库房内的爆炸物品应定期检查和清理,确保安全和防止过期物品的贮存。
3. 人员管理和安全培训:a. 进入库房的人员应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进行合适的安全教育。
b. 库房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技能和知识,能够处理紧急情况和灾难。
4. 库房检查和监管:a.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库房符合安全要求。
b. 相关部门应设立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库房管理和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 系统记录和报告:a. 库房应建立详细的物品登记和出入库记录,确保库存的准确性。
b. 库房应及时报告任何事故或异常情况,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的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同时,库房管理人员也应密切关注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和规定,以及进行持续的安全培训和提升。
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2)民用爆炸物品库房是指专门用于存储民用爆炸物品的场所,是社会生产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是一份关于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共计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的管理,确保库房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炮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汇编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汇编一、库房管理制度(一)库房管理的基本原则1. 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民爆物品库房管理的安全性;2. 遵守节约和保护环境的原则,实施科学的库房管理;3. 遵守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原则,提高库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库房管理的组织架构1. 库房管理单位设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并明确职责分工;2. 库房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库房管理的基本要求1. 库房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民爆物品库房进行检查,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存放;2. 库房管理单位应对民爆物品进行定期清点和盘点,确保库存信息准确无误;3. 库房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确保库房安全。
二、库房管理制度内容(一)库房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 库房管理单位应明确责任制度,规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2. 库房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库房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3. 库房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库房的监管,提高库房管理的安全性和效率。
(二)库房管理的日常工作1. 库房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库房的整洁和安全;2. 库房管理单位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 库房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入库、出库、调拨等管理制度,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三)库房管理的安全防范措施1. 库房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确保库房的安全性;2. 库房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和安全演练制度,提高库房管理的应急能力;3. 库房管理单位应对民爆物品进行分类存放和标识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
(四)库房管理的信息化建设1. 库房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库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库房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2. 库房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库房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和安全;3. 库房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培训和使用,提高信息系统的应用效率和质量。
2024年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一、为确保安全,本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超员超量现象发生。
同时,严格禁止将两种性质相互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区域必须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二、库内民用爆炸物品的堆放应遵循定置管理原则。
在库房明显位置设置定置管理图,明确各存放区域,并绘制清晰的定置线。
所有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品种和定置线进行存放,严禁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三、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确保行走与搬运的便利性,同时保持堆放的稳固性。
箱上的标记应清晰可见,便于查看。
具体堆放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 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米,人行检查、清点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0.8米。
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堆垛边缘距墙的距离不得小于0.4米,堆垛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
3. 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得超过(此处应填写具体高度,如“1.8米”),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此处同样应填写具体高度,如“1.5米”)。
四、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根据产品特性,实施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等安全措施,并确保库内达到“十二无”标准,即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米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
五、库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并配备温度计和湿度计。
室温应控制在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低于(此处应填写具体百分比,如“60%”)。
每天应对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进行检查并记录。
六、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
在库房(具体距离,如“50米”)范围内应设置防火隔离带。
七、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
如需进行此类作业,应在专门的防护区域内进行。
流向管理制度一、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应由县治安大队保安公司负责,使用危险品专用车进行运输,并指派专人押运。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4篇)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民爆物品库房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民爆物品库房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预防控制、储存管理、检测监管和应急准备等措施。
第四条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综合管理和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第五条民爆物品库房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库房负责人,具体分工由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库房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民爆物品的特性和危险性,能够正确判断、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七条库房负责人应当对库房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汇报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
第三章设施设备第九条民爆物品库房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建筑、通风、照明、消防等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
第十条库房应当设置门禁控制系统,限制人员出入。
同时,安装安全监控设备,保障库房安全。
第十一条库房内应当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禁止吸烟、明火等警示内容。
第十二条库房内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在突发火灾等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灭火。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三条民爆物品库房的储存应当按照物品的性质、形态和危险性进行分类,分区储存,确保不同种类的物品不相互混杂。
第十四条库房储存的民爆物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储存规定,如限制储存数量、储存距离等规定。
第十五条库房的储存区域应当保持清洁、干燥,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第十六条库房对储存的民爆物品应当进行标识和编码,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十七条库房内储存的民爆物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性能和安全性合格。
第五章检测监管第十八条库房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和抽查,检查库房的设施设备和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库房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监督,并报告库房的管理情况和使用情况。
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共5篇)
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共5篇)第一篇: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中铁十五局一公司省道304线官庄至金沙园公路工程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配备4名以上保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
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①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②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③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
①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行查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②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6、仓库管理实行三人三锁制度。
7、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
严椠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8、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管理图,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①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
②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
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4m,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o.Imo③堆放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中铁十五局一公司省道304线官庄至金沙园公路工程应超过1.6米,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1.6米。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4篇)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爆物品的出入库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有序、高效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存储、运输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凡涉及民爆物品的出入库,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出入库过程的安全可控。
第四条出库物品的管理遵循“谁出库、谁负责”的原则,入库物品的管理遵循“谁入库、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熟悉本制度的要求,并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改变出入库流程或违反本制度进行操作。
第七条凡涉及故意破坏、盗窃、挪用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出库管理第八条出库需提前申请,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民爆物品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并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九条出库申请表务必详细、准确地填写,填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用途、领用人、领用日期等信息。
并附上领用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库理由。
第十条出库申请经过主管审核后,方可转交给库房管理员执行。
第十一条库房管理员核实出库申请的物品和数量后,按照库房出库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库房管理员将出库物品登记在册,并将登记信息录入电子系统。
第十三条出库前需对物品进行清点确认,核对清单与物品是否一致,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出库物品必须妥善包装,标明品名、重量、注意事项等相关标识。
第十五条出库时需有专人现场监管,确保出库过程的安全可控。
第十六条出库后的物品必须立即装车运走,不得长时间滞留在出库区。
第十七条出库完成后,库房管理员需及时将出库信息反馈给主管,并出具相应的出库记录。
第十八条负责人需对出库物品的去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物品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出库物品的收回,需按照相同的流程进行管理。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二十条所需入库的物品必须经过主管审批,并填写入库申请表。
2024年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2024年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一、为确保安全,本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超员超量现象发生。
同时,严格禁止将两种性质相互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区域必须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二、库内民用爆炸物品的堆放应遵循定置管理原则。
在库房明显位置设置定置管理图,明确各存放区域,并绘制清晰的定置线。
所有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品种和定置线进行存放,严禁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三、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确保行走与搬运的便利性,同时保持堆放的稳固性。
箱上的标记应清晰可见,便于查看。
具体堆放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 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米,人行检查、清点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0.8米。
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堆垛边缘距墙的距离不得小于0.4米,堆垛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
3. 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得超过(此处应填写具体高度,如“1.8米”),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此处同样应填写具体高度,如“1.5米”)。
四、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根据产品特性,实施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等安全措施,并确保库内达到“十二无”标准,即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米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
五、库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并配备温度计和湿度计。
室温应控制在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低于(此处应填写具体百分比,如“60%”)。
每天应对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进行检查并记录。
六、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
在库房(具体距离,如“50米”)范围内应设置防火隔离带。
七、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
如需进行此类作业,应在专门的防护区域内进行。
流向管理制度一、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应由县治安大队保安公司负责,使用危险品专用车进行运输,并指派专人押运。
民爆物品储存库管理规定汇编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必须经本公司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二、爆破员职责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2、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3、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三、安全员职责1、负责本公司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四、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2、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3、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4、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五、爆破器材押运员职责1、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2、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3、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4、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六、爆破器材库主任职责1、负责制定仓库管理条例并报上级批准;2、检查督促保管员履行工作职责;3、及时按期清库核帐并及时上报过期及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4、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5、督促检查库区安全状况、技防设施、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1、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以所有涉爆人员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召开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2、安全例会内容: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涉爆安全管理工作;2、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回顾,总结上阶段涉爆安全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3、针对上次的安全例会上布置的工作进行检查;4、对上阶段发生的有关民爆事故进行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罚意见,以便吸取教训;5、对下月安全活动的工作打算,包括安全学习的内容、安全检查的重点等;6、互相交流民爆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提出下一步民爆工作计划;3、认真做好每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记录,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姓名及原因;4、企业负责人、涉爆人员必须参加例会,不得缺席,并记录进行签字;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教育制度1、安全教育要求与方法1、涉爆人员岗位培训教育:企业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和保管员,由治安保卫机构组织,必须参加公安机关专题培训教育,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2、公司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企业生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仓库危险部位、典型涉爆安全案列、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2、企业建立涉爆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二年;3、企业利用各种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4、涉爆人员必须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九、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1、认真落实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每月组织一次由企业涉爆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查纪律、查隐患、查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人防、技防、犬防、物防、消防、通讯、流向等,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整改;3、建立登记、整改、检查等各项制度;对查出的隐患,由企业民爆管理部门发指令整改书,整改完毕后由整改单位负责人签意见,并及时返回存档,并做好记录;4、对储存库配置的防盗报警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和防静电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定期维护;5、涉爆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许可证,涉爆人员必须具备从业资格证:爆破员证、安全员证、保管员证,做到人证合一,持证上岗;6、储存库内民爆器材要严格按照堆放要求进行堆码,做到整齐规范,非涉爆人员严禁进入库区;7、炸药库保管员必须天天检查,并核对发放记录,做到真实有效,账物相符,并按规定将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库存情况等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信息;8、每天储存库温度和湿度,库房内温度不宜大于35℃,湿度不大于70%;库房保管员、保卫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加强责任心,不得脱岗、离岗;9、爆破作业必须由考核合格的爆破人员担任,领取民爆器材时要经班组长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在当天退回库房,不得私人留存过夜;10、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爆炸物品,严禁用来炸渔、炸兽等,发生被盗、丢失等情况必须及时报警;11、储存值班室内要张贴和悬挂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涉爆人员的安全意识并按要求来进行操作;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2、企业治安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开展消防设施维护、灭火器具配置更新、操作技能培训等工作;3、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为企业重点防火部位,库区内禁止烟火,单个储存库配备至少两个5kg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4、储存库门口8m范围内不得有枯草等易燃物,储存库区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和种植高棵植物;储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15m范围内不应有针叶树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5、随时保证储存库区消防水池储水量不少于15m3;6、仓库保管员、护卫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知识;7、库区内消防器具、设备等消防器材保持完好,严禁挪作它用;8、仓库保管员和护卫人员按规定对库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立即向企业安全部门或上级领导汇报;9、任何人严禁将烟火、手机、可燃物、易燃物等带入库区;库区内动火、动焊作业必须经企业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确定专人监督作业,并严格限定动火区域,做到人走火灭、人走物清;火种及可易燃物不许在库区过夜;10、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将炸药库、雷管库、发放间作为关键的危险点和重点防火部位,制定消防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十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1、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涉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2、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3、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4、值守人员符合以下要求:a经公安机关专题培训合格;b年满18岁,不超过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c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强制戒毒记录;d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按照预案处置突发事件,能熟练操作与治安防范及安全保卫有关的装备器材;e接到报警信号后,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并按规定报警;5、值守人员每班加强对民爆器材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器等设施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等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6、值守人员熟记与企业保卫机构、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当发现库外有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机构,当发现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报告,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排查一切隐患;7、企业治安保卫机构对治安防范设施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隐患,并有检查、整改记录;8、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清退、看护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9、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库房内;严禁将烟火、移动通讯装置等带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确需动火时,需到企业安全部门办理动火许可证,并做好防范措施;10、夜间严禁产品出入库;11、对外来检查人员经批准并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12、做到安全用电,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1、按照当地公安部门审批许可确定爆炸物品储存库房的定员、定量;2、各库房的定量不超过在核定存放量;3、危险品库房外墙的显着位置张贴警示标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库房名称、库房危险等级、危险库房定员、定量、危险有害特性;4、进入库房正常人数不能超过2人,否则需经爆破器材库主任同意后,方能进入,进入危险库房的人员,应认真阅读标牌上的内容后,方可进入;5、库房的炸药、雷管、导爆索的存放应按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规定执行;6、库内危险品堆放整齐,库内干净、整洁;7、危险品仓库定量:炸药库总量:2000kg其中含导火索和导爆索的药量;雷管库:设计容量20000发;危险品仓库定员:3人;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1、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2、当建筑物内有炸药粉尘或易燃易爆溶剂挥发气体时,机动车应在建筑物门前不小于5m处进行装卸;装卸作业,车辆必须熄火、制动;3、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撞站台的缓冲件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4、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橇棍、榔头等铁器敲打部件;装卸作业严禁烟火;5、装卸作业要服从保管员指挥,按照指定的仓库、数量、品种、生产日期装卸;6、装运民用爆破器材时,驾乘人员应对爆破器材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包装箱破损、数量不清不得入库;7、遇雷雨或暴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8、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应在白天进行;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库房管理制度1、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2、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值守人员按公安部门规定配备必要的警用器具,设置固定岗哨和流动岗;门岗应执行严格的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3、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4、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进行登记;5、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妥善存放;6、仓库区内入口处应设防火提示牌;每幢危险性建筑物入口处明显位置应有警示牌,警示标牌应符合WJ9049-2005中7.2.4的规定;7、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当受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破器材时,应按规定执行;各种民用爆破器材包装应是完整无损的成品方能同库存放;8、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旧民用爆破器材或未进行相容性试验的新产品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9、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遵守下列规定:1、产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分垛堆放;2、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宜在地面画定置线;;3、堆各种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黑火药不应超过1.6m,炸药、索类不应超过1.8m,宜在墙面画定高线;4、储存库内不应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10、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周围8m无杂草、库区周围1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11、维修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门窗小修可移至室外指定地点进行,库房大修应将仓库内的产品全部搬出,清扫干净方可进行;12、入库人员严格在定员标准以内,特殊情况经爆破器材库主任批准后方可入库;13、产品出入库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准确无误,认真填写记录,爆破器材要按出厂的先后顺序进行发放;14、必须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并将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15、坚持每日巡查,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护好现场;十六、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劳动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2、凡涉爆人员都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相关人员;3、教育从业人员,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规则和要求正确使用护品;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4、在使用防护用品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确认防护用品对危险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5、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并按照产品说明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6、针对各工种特点由企业决定发放时间,并由物质部门组织实施;7、凡企业批准参加发放的人员和项目,要求严格实行、领用制度,不得重复领取,凡领用的人员要严格保管不得乱丢乱放造成浪费,发现故意浪费者要予以处罚;十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1、爆炸物品的入库,必须由安全员、押运员、库房保管员三人现场交接、签名,检查、核对入库数量,做到准确无误方可入库;2、保管员必须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3、爆炸物品的出库,必须由爆破员领取,非涉爆人员一律不准领取爆炸物品;如同时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由两人以上放可领取;4、使用班组要根据当班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管需要量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凭此单据保管员才准发放;5、爆破员领取雷管时,必须出示爆破员作业证,储存库保管员发放爆炸物品时应登记号数量、规格、条码编号、箱号,领取人签字;、6、领取爆破物品时雷管要装入防爆式便携箱中,进入现场后炸药和雷管不得随意乱扔乱放;7、现场每班实际使用量要由批准人负责核实,认真填写爆破作业登记表,对爆破器材领取情况、爆破作业情况、爆破器材退库情况要如实登记,确认无误后由批准人、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四人签字认可;8、爆破作业完毕后要及时检查、清理现场,剩余的炸药和雷管要在当班使用后立即清退回储存库房;严禁个人私存,退还后保管员必须做好登记工作;9、保管员必须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10、加强记录仪器、物品的管理,不得遗失、转借,按规定时间及时到上级公安机关上报记录数据,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11、严格执行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清退、看护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十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1、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如实报告;2、企业领导和安全负责人先到事故现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组织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4、事故调查处理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5、提出整改措施,并由企业安全部门督促整改;6、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台账,认真做好事故统计工作;十九、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规范民用爆破器材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管理和响应程序,提高对突发事故险情的综合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灾害和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第一条企业基本情况甘肃新周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火工库位于公司东区,包含炸药库一座,雷管库一座;第二条危险源辨识识别及分析民用爆破物品储存库区内雷管库、炸药库为主要危险源;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险情的主要类型有:1、炸药库属炸药类,会受恶劣的高温天气影响、明火冲击或摩擦、与化学物品禁忌接触以及人为破坏等引发燃烧;因此,在储存方式、储存量、装卸、运输、爆破、开箱、安全技术操作等方面均有发生燃烧、爆炸的可能性;2、雷管库属起爆类,可能由于外力、振动、静电及火花等引起意外原因爆炸;第三条危险品、人员应急疏散救援及紧急避险措施1、民爆物品在储存中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民爆物品在仓库发生爆炸后,保管员、护卫人员或企业在场人员应立即封锁现场,撤出所有人员,并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企业总经理,企业经理视具体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指示联络员通知救援队,具体处理;2、若因电、自燃明火、雷击等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切断火路,立即报告消防部门电话:119,同时报告企业总经理;企业视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如发现有爆炸的可能时,组长立即命令全体队员撤离现场,到避险处避险;撤离现场时,各救援队员相互兼顾照应,发现缺员应向组长报告所缺人员的姓名和事前所。
民爆物品库区管理制度(5篇)
民爆物品库区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储存管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GB28263-____《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结合本公司实际,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库区管理。
第三条库区主任全面负责民爆物品库区安全管理。
库管员、保卫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民爆物品库区从业人员必须经公安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四条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GB50089-____《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建设设计安全规范》和GB28263-____《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规定。
安全警示牌、标志牌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规定,保持清晰、完整。
第五条库区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储存的民爆物品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消防知识和技能。
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安全储存管理法律法规,规程、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做好库区的消防、防雷、监控设施,防护土堤、围墙、库房通风、排水沟的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除工作。
设施需定期进行检测的,及时与县相关专业部门联系,进行检测。
喂养好防护犬。
保护好库区绿化和生态环境。
第七条民爆物品出入库严格按照《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库内民爆物品按品种分类堆放,作好标识。
民爆物品堆放按《定置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严禁超高或占用安全通道、检查通道。
第八条民爆物品在装卸作业时,装卸人员必须严格按装卸规程规定进行作业,严禁违规作业、严禁超量装载。
装车时,车厢内民爆物品高度不得超过____米,并用车厢内专用捆绑带和挂钩绑牢。
第九条库管员在装车完毕时,应与押运员当面按照本批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核准的品种、数量清点,检查车厢内民爆物品已经绑牢后,锁好车厢门,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为严防事故发生,进入库区装运雷管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在进入库区装车之前,车辆上卫星定位装置必须关闭。
在装车前,库管员应与驾驶员核查清楚,确认已经关闭,才能装车。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制度(3篇)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制度1、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容量。
2、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库房内不应存放任何废品。
4、爆破器材物品应成垛堆放,堆垛间以及距离墙柱应留有检查、清点和装运的通道。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6、发现爆破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
7、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9、仓库内使用的运输及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10、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11、库房内严禁存放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12、库房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13、库区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经常检查。
14、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
15、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民爆器材仓库。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制度(2)一、仓库管理目的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是指用于存放民用爆破器材的特定场所,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有效存放和使用,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二、仓库管理责任1. 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器材的接收、存放、出入库记录的登记、器材的定期检查和保养等。
2. 安全管理员:负责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监督仓库的安全操作和事故预防等。
三、仓库安全规定1. 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或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
2. 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仓库安全的物品。
3. 仓库应设置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仓库应设立安全出入口,并配备防火防爆设施。
5. 仓库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民爆物品储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爆物品的储存管理,保障公共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民爆物品储存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储存单位”或“储存人”)。
第三条民爆物品储存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三)责任明确,分工负责;(四)科技保障,持续改进。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民爆物品储存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爆物品储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储存条件第五条储存民爆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储存场所,储存场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四)有完善的民爆物品储存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有必要的储存设施和设备,确保储存安全;(六)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条储存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区域;(二)与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库房保持安全距离;(三)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四)有可靠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水设施。
第七条储存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二)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三)能够有效防止民爆物品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发生;(四)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八条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储存岗位责任制;(二)储存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三)储存场所管理制度;(四)储存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五)储存安全检查制度;(六)储存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七)储存应急预案。
第九条储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三)熟悉民爆物品的性质、储存要求和操作规程;(四)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一、六严禁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监察检查制度一、公司安全生产部要不定期的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动态,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照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以及公司关于安全质量方面的有关规定,对各施工单位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附表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范文一、序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民爆物品仓库的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存储和使用。
仓库是保管民爆物品的重要场所,对于防止事故和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民爆物品仓库的管理。
二、仓库管理人员职责1. 仓库管理员是仓库的首要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仓库管理员应掌握民爆物品存储和使用的安全知识,保证民爆物品在仓库中的安全;3.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仓库的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4. 仓库管理员应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存储;5. 仓库管理员应负责做好民爆物品的进货、出库、分发等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6.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清理仓库,确保仓库的整洁和通风。
三、仓库设备和设施1. 仓库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设备,包括防火设施、防爆设施等;2. 仓库应具备适当的通风系统,确保仓库内空气的流通;3. 仓库内应设置明确的货物存放位置和货架,并根据物品特性合理摆放;4. 仓库内应有适当的照明设备,保证仓库内的亮度。
四、货物存储和标识1. 不同性质的民爆物品应分别存放,防止不同物品相互混杂;2. 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对民爆物品进行分类、标识和编号;3. 每个货物必须标注清楚其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4. 存放民爆物品时,要保持物品之间的距离,避免堆放过密导致安全隐患。
五、出入库管理1. 仓库管理员必须记录每一次民爆物品的出入库情况,包括物品的名称、数量、使用人等;2. 出入库记录应当及时更新,并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查询和追溯;3. 民爆物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仓库管理员的书面审批,凡非仓库管理员的出入库必须得到管理者的批准;4. 出入库时应进行货物清点并与记录相符,确保准确无误。
六、安全防护1. 仓库内严禁吸烟、明火等行为;2. 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确保仓库的防火性能;3. 仓库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仓库的防火设施和防爆措施的有效性;4. 仓库内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5. 仓库应设置防盗报警系统,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
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5篇)
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是民爆物品管理中的实物管理,是民爆物品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库房管理制度,包括出入库登记制度、民爆品储存管理制度和民爆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制度第一条保管员对民用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履行出入库手续,必须注明收货时间、数量、品种;第二条保管员对进库物资,要逐箱(袋)的检查包装情况,生产时间、生产厂家、品种等是否齐全。
不得有:包装箱l(袋)破损;捆扎和铅封不良;箱(袋)上的厂名、炸药名称、规格、批号、制造日期、净重、毛重、体积、“防火、防潮、轻放不得与雷管放在一起’’字样,爆炸品标志不清楚;箱(袋)有浸湿和渗油痕迹;与厂方押运员签字交接清楚,如有问题,及时上报公司;第三条保管员发货时,先登记(包括车辆牌照)并查验提货单,运输证、押运证,任何人均无权凭电话及白条发货;发货后,必须认真对提货单是否与实物完全相符;第四条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的原则;第五条民爆器材的保管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第六条进入库区和库房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服从保管员、保卫人员的安排,不得到库区随意走动;严禁携带火源、手机及易燃易爆物品入库;第七条对符合有关规定进入库区的人员做好登记记录。
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民爆物品仓库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1.仓库管理权限:确定仓库管理人员,并设立仓库管理权限,包括物品进出库的权限、库存盘点权限等。
2.物品分类和标识:对各类民爆物品进行分类,并在每个物品上做好明确的标识,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3.进出库管理:规定物品的进出库流程,包括进出库凭证的填写、仓库管理员的核对、物品数量的核实等环节,并建立相应的记录系统。
4.库存管理:做好民爆物品的库存管理,包括定期进行盘点、建立库存台帐、及时更新库存数量和状态,并及时补充缺货、处理过期物品等。
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说明为了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提高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管理,项目部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防范要求》(GA837-2009)、《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规范》(GA838-2009)及《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编制了《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汇编》,作为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的参考。
希望爆破作业单位在《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汇编》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重新修订。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不完善的地方,欢迎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完善。
目录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部部长岗位责任制安全员岗位责任制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爆破员岗位责任制押运员岗位责任制驾驶员岗位责任制第二部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定员定量制度装卸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民用爆破器材流向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案件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民爆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民爆物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一、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部部长岗位责任制一、严格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把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本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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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作者:————————————————————————————————日期: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2)二、爆破员职责 (3)三、安全员职责 (3)四、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 (3)五、爆破器材押运员责 (4)六、爆破器材库主任职责 (4)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 (5)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教育制度 (6)九、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7)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 (8)十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 (9)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定员定量制度 (10)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管理制度 (11)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库房管理制度 (12)十六、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4)十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15)十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6)十九、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二十、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废品销毁制度 (24)二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出入库检查制度 (25)二十二、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 (26)二十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28)二十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29)二十五、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30)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
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
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必须经本公司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二、爆破员职责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2、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3、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三、安全员职责1、负责本公司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四、爆破器材保管员职责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2、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3、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4、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五、爆破器材押运员职责1、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2、监督运输工具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3、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4、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六、爆破器材库主任职责1、负责制定仓库管理条例并报上级批准;2、检查督促保管员履行工作职责;3、及时按期清库核帐并及时上报过期及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4、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5、督促检查库区安全状况、技防设施、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1、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以所有涉爆人员为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召开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2、安全例会内容:(1)、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涉爆安全管理工作;(2)、对上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回顾,总结上阶段涉爆安全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个人;(3)、针对上次的安全例会上布置的工作进行检查;(4)、对上阶段发生的有关民爆事故进行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及责任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处罚意见,以便吸取教训;(5)、对下月安全活动的工作打算,包括安全学习的内容、安全检查的重点等。
(6)、互相交流民爆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提出下一步民爆工作计划。
3、认真做好每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会议记录,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姓名及原因;4、企业负责人、涉爆人员必须参加例会,不得缺席,并记录进行签字;八、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教育制度1、安全教育要求与方法(1)、涉爆人员岗位培训教育:企业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和保管员,由治安保卫机构组织,必须参加公安机关专题培训教育,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方可上岗;(2)、公司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企业生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仓库危险部位、典型涉爆安全案列、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2、企业建立涉爆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二年;3、企业利用各种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4、涉爆人员必须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
九、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1、认真落实《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每月组织一次由企业涉爆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查纪律、查隐患、查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人防、技防、犬防、物防、消防、通讯、流向等,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整改;3、建立登记、整改、检查等各项制度。
对查出的隐患,由企业民爆管理部门发指令整改书,整改完毕后由整改单位负责人签意见,并及时返回存档,并做好记录;4、对储存库配置的防盗报警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和防静电以及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定期维护;5、涉爆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许可证,涉爆人员必须具备从业资格证:《爆破员证》、《安全员证》、《保管员证》,做到人证合一,持证上岗;6、储存库内民爆器材要严格按照堆放要求进行堆码,做到整齐规范,非涉爆人员严禁进入库区;7、炸药库保管员必须天天检查,并核对发放记录,做到真实有效,账物相符,并按规定将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库存情况等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信息;8、每天储存库温度和湿度,库房内温度不宜大于35℃,湿度不大于70%。
库房保管员、保卫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加强责任心,不得脱岗、离岗;9、爆破作业必须由考核合格的爆破人员担任,领取民爆器材时要经班组长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在当天退回库房,不得私人留存过夜;10、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爆炸物品,严禁用来炸渔、炸兽等,发生被盗、丢失等情况必须及时报警;11、储存值班室内要张贴和悬挂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涉爆人员的安全意识并按要求来进行操作。
十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管理制度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2、企业治安机构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开展消防设施维护、灭火器具配置更新、操作技能培训等工作;3、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为企业重点防火部位,库区内禁止烟火,单个储存库配备至少两个5kg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4、储存库门口8m范围内不得有枯草等易燃物,储存库区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和种植高棵植物;储存库区内以及围墙外15m范围内不应有针叶树和竹林等易燃油性植物;5、随时保证储存库区消防水池储水量不少于15m3;6、仓库保管员、护卫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知识;7、库区内消防器具、设备等消防器材保持完好,严禁挪作它用;8、仓库保管员和护卫人员按规定对库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立即向企业安全部门或上级领导汇报;9、任何人严禁将烟火、手机、可燃物、易燃物等带入库区。
库区内动火、动焊作业必须经企业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确定专人监督作业,并严格限定动火区域,做到人走火灭、人走物清;火种及可易燃物不许在库区过夜;10、健全企业防火档案,将炸药库、雷管库、发放间作为关键的危险点和重点防火部位,制定消防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
十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1、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涉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2、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3、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
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4、值守人员符合以下要求:a) 经公安机关专题培训合格;b) 年满18岁,不超过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c) 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强制戒毒记录;d)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按照预案处置突发事件,能熟练操作与治安防范及安全保卫有关的装备器材;e) 接到报警信号后,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并按规定报警;5、值守人员每班加强对民爆器材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器等设施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等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6、值守人员熟记与企业保卫机构、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