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
2024年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第一条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泣设专职人员保管,库房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襻存量;第二条库内严禁明火,孳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物质;第三条库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库房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记录,使室温不得超过35~C:第四条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启箱,启箱应将产品箱移至库房防护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第五条民用爆破器材堆放时,.炸药箱(导火索箱)堆垛的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时总高不超过1.6m,每堆不超过300箱,同库贮存的不同物品应分别堆放,各类箱堆间距不小于O.3m,堆垛与库房墙的距离不小于0.3m,人行检查、清点道宽度不小于O.8m,装运货物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第六条根据民爆物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房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无树林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第七条各类民爆物品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爆器材时,应按表1规定执行,民爆器材包装应是完好无损的成品方能同库存放;。
第八条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发放时必须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心中有数,账目清楚,随时对库存民用爆破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公司领导,对过期或变质的民用爆破器材严禁发放;第九条民爆器材的编码登记应按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管理。
2024年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民爆物品的收发、储存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从事民爆物品收发、储存、运输等相关活动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民爆物品指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炮具等具有爆炸、燃烧性能的物品。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制度(5篇)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制度1、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容量。
2、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库房内不应存放任何废品。
4、爆破器材物品应成垛堆放,堆垛间以及距离墙柱应留有检查、清点和装运的通道。
5、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6、发现爆破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
7、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9、仓库内使用的运输及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10、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11、库房内严禁存放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12、库房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13、库区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经常检查。
14、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
15、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民爆器材仓库。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制度(2)一、仓库管理目的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是指用于存放民用爆破器材的特定场所,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有效存放和使用,防止事故和损失的发生。
二、仓库管理责任1. 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器材的接收、存放、出入库记录的登记、器材的定期检查和保养等。
2. 安全管理员:负责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监督仓库的安全操作和事故预防等。
三、仓库安全规定1. 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或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
2. 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仓库安全的物品。
3. 仓库应设置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仓库应设立安全出入口,并配备防火防爆设施。
5. 仓库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4篇)
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爆物品仓库的管理,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民爆物品仓库的管理。
第三条民爆物品仓库是指公司用于储存、保管和管理民爆物品的专门场所。
第四条民爆物品仓库的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五条民爆物品仓库的基本职责是接收、入库、出库、库存、盘点和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民爆物品仓库设置库房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存在特殊需求时,可以设置专职保管员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管理。
第七条民爆物品仓库的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第八条民爆物品仓库应当具备防火、防雷击、防水、防盗、防爆等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设施设备。
第二章仓库设施第九条民爆物品仓库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仓库的布局和空间利用。
第十条民爆物品仓库应当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并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验和维护。
第十一条民爆物品仓库应当有明确的入口和出口,进出仓库的人员需经过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民爆物品仓库应当配备有效的防雷击设备,确保仓库内的民爆物品不受雷击影响。
第十三条民爆物品仓库应当配备防水设施,保证仓库内的民爆物品不受水浸影响。
第十四条民爆物品仓库应当安装有效的防盗设备,包括视频监控、报警器等。
第十五条民爆物品仓库应当设置专门的仓库温湿度检测设备,确保储存环境符合民爆物品的要求。
第十六条民爆物品仓库应当设置专门的放置区域和容器,储存不同种类和规格的民爆物品,避免混淆。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十七条民爆物品仓库接收到新的民爆物品时,应当立即进行登记和入库操作。
第十八条入库操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应的规程和操作要求进行,确保入库记录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九条民爆物品入库时,应当检查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和标志,确保符合要求。
第二十条民爆物品入库时,应当核对货物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024年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一、为确保安全,本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超员超量现象发生。
同时,严格禁止将两种性质相互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区域必须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
二、库内民用爆炸物品的堆放应遵循定置管理原则。
在库房明显位置设置定置管理图,明确各存放区域,并绘制清晰的定置线。
所有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品种和定置线进行存放,严禁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
三、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确保行走与搬运的便利性,同时保持堆放的稳固性。
箱上的标记应清晰可见,便于查看。
具体堆放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 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米,人行检查、清点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0.8米。
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堆垛边缘距墙的距离不得小于0.4米,堆垛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规定。
3. 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得超过(此处应填写具体高度,如“1.8米”),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此处同样应填写具体高度,如“1.5米”)。
四、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根据产品特性,实施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等安全措施,并确保库内达到“十二无”标准,即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米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阻塞。
五、库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并配备温度计和湿度计。
室温应控制在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低于(此处应填写具体百分比,如“60%”)。
每天应对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进行检查并记录。
六、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周围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
在库房(具体距离,如“50米”)范围内应设置防火隔离带。
七、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
如需进行此类作业,应在专门的防护区域内进行。
流向管理制度一、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应由县治安大队保安公司负责,使用危险品专用车进行运输,并指派专人押运。
民爆物品库区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库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库区安全管理1. 库区设置(1)库区应设置在安全、隐蔽、交通便利的地方,远离居民区、重要设施和公共场所。
(2)库区周围应设置围墙、铁丝网等防护设施,并安装监控摄像头和报警系统。
(3)库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库区人员管理(1)库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2)库区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
(3)库区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3. 库区物品管理(1)民爆物品应分类存放,雷管和炸药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放。
(2)库区应设置专用库房,存放民爆物品,库房应具备防潮、防盗、防火等功能。
(3)库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民爆物品的储存条件,确保储存安全。
4. 库区出入管理(1)民爆物品的入库和出库应由库区管理人员负责,并做好详细记录。
(2)入库和出库的民爆物品应进行严格检查,确保数量准确、质量合格。
(3)库区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出入库规定,不得擅自将民爆物品带出库区。
5. 库区安全措施(1)库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库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库区管理人员应掌握民爆物品的安全特性,正确使用防护器材。
三、责任追究1. 违反本管理制度,造成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爆炸等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 库区管理人员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民爆物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库区管理人员泄露民爆物品储存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4篇)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民爆物品库房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民爆物品库房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预防控制、储存管理、检测监管和应急准备等措施。
第四条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综合管理和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第五条民爆物品库房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库房负责人,具体分工由各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库房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民爆物品的特性和危险性,能够正确判断、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第七条库房负责人应当对库房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汇报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
第三章设施设备第九条民爆物品库房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建筑、通风、照明、消防等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
第十条库房应当设置门禁控制系统,限制人员出入。
同时,安装安全监控设备,保障库房安全。
第十一条库房内应当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标明禁止吸烟、明火等警示内容。
第十二条库房内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在突发火灾等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灭火。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三条民爆物品库房的储存应当按照物品的性质、形态和危险性进行分类,分区储存,确保不同种类的物品不相互混杂。
第十四条库房储存的民爆物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储存规定,如限制储存数量、储存距离等规定。
第十五条库房的储存区域应当保持清洁、干燥,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第十六条库房对储存的民爆物品应当进行标识和编码,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十七条库房内储存的民爆物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性能和安全性合格。
第五章检测监管第十八条库房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和抽查,检查库房的设施设备和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库房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监督,并报告库房的管理情况和使用情况。
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爆器材仓库安全管理及进出库制度一、民爆器材仓库设置保管员2-4名,保卫警卫人员2-3名,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库房贮存量不得超过核定容量,仓库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三、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必须分库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和废品。
四、进入仓库的各类炸药,应将其条形码和雷管编码号数输入手持机。
五、验收、发放各类民爆器材的原始记录应保存两年备查。
六、按照公安部和国防科工委颁发的《工业雷管编码基本规则及技术条件》的规定,出售或发放工业雷管编码、信息登记,记录应保存五年备查。
七、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米, 与墙之间应设置不宜小于0.3米宽安全通道,堆垛与堆垛之间留有0.1米间隔,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八、围墙内杂草和易燃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九、仓库保管员、保卫警卫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知识,熟悉仓库管理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十一、民爆器材进库时,保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库,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定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十二、民爆器材出库时,应先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专职押送员随车押运,然后按提货票据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发货,由押运员当场检查核对是否有误。
十三、做好进出库登记,登记进出库日期、时间、车辆车号、品名、规格、数量、编码等,并要求押运员在发货登记簿上签名。
十四、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进出库凭证有差错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收发货,并报告单位领导。
十五、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土堤外进行。
十六、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十七、仓库内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运输工具。
十八、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民爆物品库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四篇)
民爆物品库房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爆物品库房的管理,减少危险源对人员和环境的威胁,确保库房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民爆物品库房的建设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储存企业等。
第三条民爆物品库房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源的分析和控制。
第四条民爆物品库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民爆物品库房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知识。
第六条民爆物品库房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危险源分析与评估第七条民爆物品库房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库房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民爆物品的储存条件、储存容器的选择和使用、库房的结构和设施、火灾防控措施等。
第九条民爆物品库房应根据危险源的等级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将措施明确记录在文件中。
第十条民爆物品库房应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危险源。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民爆物品库房应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的配置、消防通道的设置、火灾报警系统的安装等。
第十二条民爆物品库房应实行严格的进出库房管理制度,确保物品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第十三条民爆物品库房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民爆物品库房应建立健全排放管理制度,确保有害物质的排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五条民爆物品库房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民爆物品库房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应急组织流程。
第十七条民爆物品库房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民爆物品库房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记录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
第十九条民爆物品库房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民爆物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
1、民爆物品的储存须经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的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民爆物品应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
严禁将民爆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2、民爆物品库的设置、结构和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3、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临时存放民爆物品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批准。
临时小量存放的,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向当地乡、镇政府备案。
4、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应设置避雷装置,每年春、秋两季应联系伊春市气象局检测避雷装置是否可靠。
动力维修班应每月检测一次避雷装置是否可靠。
5、民爆物品库房外要设置安全防火标志牌,周围20m内无杂草,无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库房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桶、铁锹、铁钩等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
6、仓库内的民爆物品应码放整齐,不允许超过限高,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
7、仓库管理员应遵守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出入库的民爆物品应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台帐、物、卡相符。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9、库房应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和动物破坏。
10、库房内储存的民爆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民爆仓库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仓库所有民爆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储存管理第三条仓库应设立专门的民爆物品储存区,与其他区域严格隔离。
第四条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1. 仓库建筑结构符合国家规定,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功能;2. 仓库内部设施齐全,通风良好,照明充足;3. 仓库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储存民爆物品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按照民爆物品的种类、规格、性质分类存放,不得混存;2. 每种民爆物品的存放量不得超过规定标准;3. 储存民爆物品的货架、柜子等设施应牢固可靠,防止倾倒、倒塌;4. 储存民爆物品的库房应定期进行清理、检查,确保库房内无积压、过期、变质物品。
第六条储存民爆物品的库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民爆物品的性质、安全知识;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责任心;3. 通过公安机关组织的民爆物品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七条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依法取得民爆物品使用许可证;2. 按照民爆物品的性质、用途、使用方法进行操作;3. 使用民爆物品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4. 使用完毕后,及时将民爆物品存放回原处。
第四章运输管理第八条运输民爆物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依法取得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2. 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工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 运输过程中,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装;4. 运输车辆应配备灭火器材,并确保运输通道畅通。
第五章销毁管理第九条民爆物品达到报废标准或过期失效时,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销毁:1. 依法取得销毁许可证;2. 在具备销毁条件的场所进行销毁;3. 销毁过程中,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范文1. 库房管理目标及范围1.1 目标:确保民爆物品库房安全、规范、高效管理,做好库存管理和物资保管工作,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1.2 范围:适用于所有民爆物品库房的管理。
2. 责任与权限2.1 库房管理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物资入库、出库、监管、盘点等。
2.2 物资管理员负责库房物资的保管、分类、整理及维护工作。
2.3 监督人员负责对库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 入库管理3.1 库房管理员在接收到物资时,应详细核对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等信息,并做好相应记录。
3.2 各类物资应按照规定的位置进行分类摆放,并进行标识,便于管理和查找。
3.3 物资入库记录应详细记录物资的品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4. 出库管理4.1 出库需提前向库房管理员提出申请,并注明出库原因和所需物品清单。
4.2 库房管理员在确认申请单无误后,根据申请单的要求进行出库操作。
4.3 出库操作完成后,应将出库清单做好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5. 监管管理5.1 库房应设有监控系统,对库房内部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备份,以确保库房安全。
5.2 监管人员对库房的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和盘点,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册。
5.3 对库房内的民爆物品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能良好。
6. 库存管理6.1 库房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进行统计和分析,制定合理的补充计划,确保库存充足。
6.2 库存物资应按照物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使用。
6.3 库房管理员应制定定期清理库存的计划,并对过期、失效的物品及时处理。
7. 库房安全管理7.1 库房应设有专门的防火设施和安全设备,提高库房的安全性能。
7.2 库房内应严禁吸烟、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入内,并保持库房内环境整洁。
7.3 库房管理员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 库房维护管理8.1 库房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库房的房屋、设备及环境,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024年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样本民用爆破器材仓库之管理,必须遵循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依法取得《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仓库应配置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库存量不超过设计规定的最大容量。
具体管理要求如下:一、仓库内部应杜绝明火,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二、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物品堆放需便于通行及搬运,并配备温度计和湿度计,定期检查并记录,确保库内温度不超过35摄氏度。
三、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得穿着带钉鞋或易产生静电的衣物,禁止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箱子,开箱操作应在库房防护屏障外的指定区域进行。
四、民用爆破器材的堆放需符合安全规范:炸药箱(含导火索箱)的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8米,雷管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6米,每堆不超过300箱。
不同物品应分开放置,箱堆间距及堆垛与库房墙体的距离均不得小于0.3米,人行检查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8米,装运货物的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米。
五、针对民爆物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应采取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等综合防护措施,并确保库房内无尘土、禁物、水气凝结、漏雨、渗水、事故差错、包装损坏、锈蚀霉烂、鼠咬虫蛀等情况,库周边25米内不得有树木或竹林,水沟应保持通畅。
六、各类民爆物品宜单独存放于专用仓库,若条件限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爆器材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同时确保所有民爆器材的包装完好无损。
七、民爆器材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账物相符,清晰记录,并对库存定期检查,如有问题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过期或变质的民爆器材,严禁发放使用。
八、民爆器材的编码登记,应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以上各项规定,旨在确保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
2024年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样本(二)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建设及管理规范如下:一、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必须依法取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范文(4篇)
民爆物品库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对民爆物品库房的管理,保障安全,避免事故和损失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民爆物品库房是指存放民爆物品的专用仓库,包括民爆物品存放区域和相应的辅助设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民爆物品库房的管理。
第四条园区管理部门应设立库房管理部门,负责民爆物品库房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库房建设与设施第五条民爆物品库房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建筑结构牢固、防火、防爆等性能良好。
第六条民爆物品库房应配备适当的通风设施和排烟设备,以确保库房内空气流通和排除爆炸产生的有害气体。
第七条库房外部应设置警示标识,标明库房名称、存放的民爆物品种类和数量、禁止吸烟等警示内容。
第八条库房内部应设置明显的出入口标识,并配备应急疏散通道和灭火设备。
第三章库房管理人员第九条库房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具备熟悉民爆物品存储和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库房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库房内部信息和操作流程。
第四章入库管理第十一条民爆物品入库前,须进行接收验收工作,验收人员应核对物品数量、外包装完好性和标识是否清晰等。
发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上级。
第十二条民爆物品入库后,应按照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存放,分区存放,并做好标识,以便查找和管理。
第十三条民爆物品的储存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情况。
第五章出库管理第十四条民爆物品出库需经过严格审批程序,应有处方、申请单或委托书等合法合规的文件。
第十五条出库时,应按照民爆物品的类别进行分装和封装,确保安全无误。
第十六条出库人员应认真核对物品数量和封装是否完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六章盘点管理第十七条库房应每月进行一次库存盘点,对库存数量和质量进行核对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盘点工作应由库房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十九条盘点工作应有相应的记录表,记录盘点时间、物品数量、盘盈盘亏情况等。
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一、介绍为了加强对民爆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事故和安全隐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存储民爆物品的仓库,其中包括:民爆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维修企业、使用单位存储的爆炸物品。
三、储存场所1.民爆物品应保存在专用的储存室内,不得与非民爆物品混放。
2.储存室应设置在距离爆炸物品存储室周围半径内无明火和静电产生的场所。
3.储存室内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确保爆炸物品质量稳定。
4.储存室应设置防雷设备、防火设备、抗震设备和安全警报装置等。
四、储存管理1.所有存储民爆物品的仓库都要配有仓库管理员,他们必须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
在日常工作中,仓库管理员必须认真遵守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责任。
2.严格控制入库与出库,所有的进出仓库的物品都必须经验收人员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和入库/出库单据,并在仓库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
3.对各类民爆物品进行分别存放,并准确标识明码,防止混淆或错误使用。
对于存储时间较长的民爆物品,要维护完好并进行保养。
4.民爆物品仓库应设置监控摄像头,保证仓库安全。
五、废弃物处理1.废弃物包括:作废爆炸物品、过期爆炸物品、损坏爆炸物品等。
2.废弃物必须隔离存放在指定区域内,标明废弃物的种类和数量,并保证不会误用或重新出库。
3.废弃物必须按规定销毁,销毁过程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销毁记录。
六、安全管理1.加强仓库的保安工作,对仓库内进行24小时巡逻,确保物品的安全。
2.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药品储存室内的消防安全。
3.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同时,对民爆物品储存室内的设施、仪器进行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七、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于仓库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安全事故率低和保证药品储存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并进行宣传。
民爆物品储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爆物品的储存管理,保障公共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民爆物品储存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储存单位”或“储存人”)。
第三条民爆物品储存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三)责任明确,分工负责;(四)科技保障,持续改进。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民爆物品储存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爆物品储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储存条件第五条储存民爆物品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二)有固定的储存场所,储存场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四)有完善的民爆物品储存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有必要的储存设施和设备,确保储存安全;(六)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条储存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交通要道等人员密集区域;(二)与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品库房保持安全距离;(三)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四)有可靠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水设施。
第七条储存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二)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三)能够有效防止民爆物品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发生;(四)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八条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储存岗位责任制;(二)储存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三)储存场所管理制度;(四)储存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五)储存安全检查制度;(六)储存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七)储存应急预案。
第九条储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三)熟悉民爆物品的性质、储存要求和操作规程;(四)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
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旨在规范储存管理流程,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
2. 储存仓库选址2.1 地理位置储存仓库应选在距离人口集中区、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远离一定距离的区域。
2.2 地质条件储存仓库选址应避开地震区、山区、深山区等不利于物资储存的地形,防止地质灾害导致安全事故。
2.3 周边环境储存仓库的周边环境应加强管理,周边禁止存放易燃物品、易爆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品。
在选址时要考虑到周边的环保要求和要求,确保环境安全。
3. 储存仓库管理3.1 人员管理3.1.1 储存仓库设专职人员负责储存物品的挂号、分类、管理、存储和领取等工作。
3.1.2 储存仓库负责人应定期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3.2 物品管理3.2.1 所有存入储存仓库的民爆物品,均应按品种分类,并编制储存档案,纳入管理系统,确保物品的品级、数量、质量一致。
3.2.2 储存仓库设有封存点,存入的民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在封存点进行封存,确保民爆物品不被野外直接拆卸或者盗窃。
3.2.3 储存仓库内所有民爆物品均应按照液体、固体、气体分类,分别储存在不同的储存室中,避免因不同类别接触而造成事故。
3.2.4 民爆物品库存量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和容量。
3.3 安全管理3.3.1 储存仓库设有完善的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3.2 储存仓库应设有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3.3.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员工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和知识。
4. 库存盘点每月储存仓库进行一次库存盘点,对库存量、种类进行清点,核对入库出库情况,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
5. 结束语以上制度对民爆物品储存仓库在人员管理、物品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具体规定,流程规范,意义重大。
为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希望所有民爆物品储存仓库认真执行本制度,加强对储存物品的安全管控和管理。
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民爆物品仓库管理制度范文一、序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民爆物品仓库的管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存储和使用。
仓库是保管民爆物品的重要场所,对于防止事故和保护人员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民爆物品仓库的管理。
二、仓库管理人员职责1. 仓库管理员是仓库的首要责任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2. 仓库管理员应掌握民爆物品存储和使用的安全知识,保证民爆物品在仓库中的安全;3.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仓库的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4. 仓库管理员应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存储;5. 仓库管理员应负责做好民爆物品的进货、出库、分发等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6.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清理仓库,确保仓库的整洁和通风。
三、仓库设备和设施1. 仓库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设备,包括防火设施、防爆设施等;2. 仓库应具备适当的通风系统,确保仓库内空气的流通;3. 仓库内应设置明确的货物存放位置和货架,并根据物品特性合理摆放;4. 仓库内应有适当的照明设备,保证仓库内的亮度。
四、货物存储和标识1. 不同性质的民爆物品应分别存放,防止不同物品相互混杂;2. 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对民爆物品进行分类、标识和编号;3. 每个货物必须标注清楚其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4. 存放民爆物品时,要保持物品之间的距离,避免堆放过密导致安全隐患。
五、出入库管理1. 仓库管理员必须记录每一次民爆物品的出入库情况,包括物品的名称、数量、使用人等;2. 出入库记录应当及时更新,并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查询和追溯;3. 民爆物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仓库管理员的书面审批,凡非仓库管理员的出入库必须得到管理者的批准;4. 出入库时应进行货物清点并与记录相符,确保准确无误。
六、安全防护1. 仓库内严禁吸烟、明火等行为;2. 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物品,确保仓库的防火性能;3. 仓库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仓库的防火设施和防爆措施的有效性;4. 仓库内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5. 仓库应设置防盗报警系统,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
民爆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了加强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安全管理责任1. 仓库负责人对本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
2. 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民爆物品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3. 仓库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消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仓库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
2. 物品管理(1)民爆物品入库、出库必须办理手续,实行专人负责。
(2)民爆物品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3)民爆物品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标准,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3. 安全检查(1)仓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用电安全、通风设施等。
(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4. 应急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仓库管理流程1. 入库流程(1)采购部门将民爆物品采购单提交给仓库管理人员。
(2)仓库管理人员对采购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专人负责接收民爆物品。
(3)接收民爆物品时,应检查包装、标识等是否符合规定,确认无误后,进行入库登记。
2. 出库流程(1)使用部门填写民爆物品出库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仓库管理人员。
(2)仓库管理人员对出库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安排专人负责出库。
(3)出库时,应检查使用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授权证明,确认无误后,发放民爆物品。
3. 库存管理(1)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帐物相符。
(2)发现库存异常,立即报告,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
五、附则1. 本制度及流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民爆仓库管理制度
公司民爆仓库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公司设立专门的民爆物品仓库,用于存放和管理所有民爆物品,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等。
2. 仓库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触和管理民爆物品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民爆物品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操作人员。
2. 明确各级职责,从仓库负责人到一线操作员工,每个层级的职责要明确划分。
三、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入库、出库登记制度,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详细记录。
2. 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包括防火、防盗、防泄漏等措施的检查。
3. 对于任何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操作规程1. 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图和作业指导书,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安全规范。
2. 对于特殊操作,如爆破作业,必须有专门的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报告。
3.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五、应急预案1. 制定民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泄漏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确保应急设备和物资齐全有效,随时能够投入使用。
六、监督检查1. 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仓库管理和操作情况进行审查。
2. 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七、环境与健康1. 注重环境保护,合理处置废弃物,防止污染环境。
2. 关注员工健康,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八、改进与更新1. 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和更新管理制度。
2.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管理策略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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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储存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仓库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本矿企业管理一般要求结合本矿具体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制度。
1、采购物资抵库后库管员要按照已核准的“采购申请单”复印和采购清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外馐是否完好无损。
核对无误后认真填写《入库登记表》同时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工作。
2、如发现单物不符外馐严重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终止入库手续办理。
3、发放物资时要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章输、节药”的原则发放物资坚持做到盘底、二核对、三发放、四减数同时坚持单物不符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噱头不清不出库。
4、库管人员对任何部门小组均应严格按先办出库手续后发放的程序发放严禁先出物资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无凭发放。
5、各部门小组领用物资时必须先填写“出库单”经使用部门小组主管负责人签名再交行政处长批准后方可找库管员进行领用事务。
6、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建立台帐管理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帐、物相符。
7、库管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行政处配合行政处长编好采购计划以便节约使用资金。
8、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漏电。
1、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动用明火。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3、严禁私自涂改账目、抽换账纸。
4、严禁库房堆放杂物。
5、严禁在库房内谈笑、打闹。
6、严禁随意动、挪库房内的灭火器。
7、严禁地库房内私拉乱接电源、电线、制造安全隐患。
8、库房管理依据本制度实施。
9、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制定、解释、检查。
三、但愿有一天你会记起,我曾默默地,毫无希望地爱过你。
我这扇门曾为你打开,只为你一人打开,现在,我要把它关上了。
四、你看我的时候我装做在看别处,你在看别处的时候我在看你。
五、陆上的人喜欢寻根究底,虚度很多的光阴。
冬天担忧夏天的迟来,夏天担心冬天的将至。
所以你们不停到处去追求一个遥不可及,四季如夏的地方,我并不羡慕。
六、没想到的是,一别竟是一辈子了。
七、朋友们都羡慕我,其实羡慕他们的人是我。
爱你,很久了,等你,也很久了,现在,我要离开你了,比很久很久还要久……
八、Do something today that your future self will thank you for. 从现在开始,做一些让未来的你感谢现在的自己的事。
九、有个懂你的人,是最大的幸福。
这个人,不一定十全十美,但他能读懂你,能走进你的心灵深处,能看懂你心里的一切。
最懂你的人,总是会一直的在你身边,默默守护你,不让你受一点点的委屈。
真正爱你的人不会说许多爱你的话,却会做许多爱你的事。
十、很久很久,没有对方的消息,也不再想起这个人,也是不想再想起。
十一、我不怕我会忘记他,他在我心底开出了花。
十二、我还在原地等你,你却已经忘记曾来过这里。
十三、那都是很好很好的,我却偏偏不喜欢。
十四、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十五、习惯难受,习惯思念,习惯等你,可是却一直没有习惯看不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