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沟煤矿企业矸石山管理制度汇编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矸石山的管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矸石山的管理和利用活动,包括矸石山的选址、建设、运营、封山、修复等环节。
第三条矸石山管理应遵循“减量、回收、利用、安全”的原则,促进矸石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友好型利用。
第四条矸石山管理应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追究责任,防止环境污染的发生。
第五条矸石山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共同推进矸石山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矸石山选址第六条矸石山选址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选择地势较低、交通便利、生态环境对当地影响较小的地区。
第七条矸石山选址应考虑附近居民、农田、水源地等敏感区的保护,避免对当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第八条矸石山选址应充分考虑矸石的资源化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第三章矸石山建设和运营第九条矸石山建设和运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相关许可证和审批手续。
第十条矸石山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矸石山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矸石山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加强对矸石山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矸石山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加强员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意识。
第十三条矸石山建设和运营单位应加强与周边社区居民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和纠纷。
第四章矸石山封山和修复第十四条矸石山封山应在矸石资源开采完毕或达到预定弃置期限后进行,封山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手续和程序。
第十五条矸石山封山后,应制定详细的修复计划,并实施相应的修复工作,保证矸石山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
第十六条矸石山封山和修复工作应监督检查履行情况,确保按照计划完成。
第五章矸石资源化利用第十七条矸石山管理应积极推动矸石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进矸石的资源化利用。
第十八条矸石资源化利用应考虑环境和资源的双重效益,合理利用矸石资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资源的浪费。
矸石山管理制度
矸石山管理制度(一)矸石山选址1、矸石山堆存应符合生产安全要求,不得布置在煤层露头、表土下10m 以内有煤层和存在漏风的采空区上方塌陷范围内,同时要考虑地形、地质条件,防止滑坡和矸石滑落冲毁农田沟渠、道路。
2、布置矸石山提升绞车道时,其位置不宜正对工业广场的主要建筑物,不宜与现有公路、排水渠道、人行道等交叉。
提升绞车道的坡度一般不大于25 °。
(二)矸石山日常管理1、矸石山四周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
安全警戒区内禁止建设永久性建筑,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立永久性危险标记,防止闲杂人员擅自入内。
2、生产矿井必须对进入矸石山的煤矸石定期进行取样分析化验,以确定其自燃倾向性,并建档管理。
新建矿井应在矿井地质报告中对不同岩(煤)层的硫、碳等可能引发自燃的元素含量进行检测,确定其自燃倾向性,明确标注于岩层综合柱状图。
3、矸石山堆存量达到设计容量或者因安全原因不允许再堆存煤矸石时,应停止使用。
4、矸石山堆存活动结束后,如不能立即开发利用,必须对矸石山进行安全处置和生态恢复。
(三)矸石山堆放方式及预防自燃1、对于黄铁矿含量高和反应活性高的煤矸石,排放前喷洒适量石灰乳液或者添加适量黄土和石灰混合物,中和氧化产酸;防止黄铁矿在酸性条件下加速氧化反应产热,引起自燃。
经鉴定为高自燃倾向性的矸石应采取分层堆积方式。
2、尽可能减小矸石山堆积斜面的坡度。
堆积坡度一般不得大于42 °。
3、严禁向矸石山倾倒温度大于70 C的物料和易燃物如坑木、锯末、生活垃圾等。
采掘矸石与洗选矸石应分别堆放。
(四)矸石山自燃防范1 、矸石山有自燃倾向或已发生过自燃的,必须制定具有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危害预警措施、应急预案等。
2、矸石山自燃倾向性高的煤矿要建立自燃预警管理制度,定期测温及预测、预警预报机制,并建立相应技术管理资料库。
3、自燃严重的矸石山,暴雨天气必须封锁安全警戒区,禁止人员和车辆接近。
当矸石山出现异常现象,特别是雨雪天应加强监测、监控。
矸石山管理制度
矸石山管理制度1. 引言矸石山是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料堆放区域,为了加强矸石山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保障职工安全,制定本《矸石山管理制度》。
2. 责任与义务2.1 矸石山管理部门的责任矸石山管理部门负责矸石山的规划、布局和维护,制定必要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在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部门还应提供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矸石山管理制度。
2.2 职能部门的责任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矸石山管理制度的要求,合理规划和布局矸石山的使用,确保各类矸石得到妥善处理,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置和回收,从而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3. 矸石山管理标准3.1 矸石山的规划与布局1.确保矸石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进行规划和布局。
2.矸石山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地和敏感区域,并符合矸石材料的特性和安全要求。
3.2 矸石山的建设与维护1.矸石山的堆放要坚持有序和规范,保证矸石稳定且不易坍塌。
2.矸石山上应有明确的标示牌,包括矸石种类、名称、管理部门联系方式、使用范围等信息。
3.定期检查矸石山的稳定性,如发现有松散或不稳定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加固和修复。
3.3 矸石山的安全防护1.矸石山周边需设置围栏,保证无关人员无法靠近并避免意外发生。
2.矸石山上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内容应包括警告、注意事项、禁止等相关信息。
3.4 矸石山的环境保护1.严禁矸石山内倾倒任何有害物质,必须与环保部门合作,找到合适的处理方法。
2.对于可回收利用的矸石材料,应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保处理。
4. 矸石山管理考核标准4.1 巡查与检查1.矸石山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矸石山的安全和规范管理。
2.巡查记录应详细记载巡查时间、地点、问题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并及时将记录上报给相关部门。
4.2 整改与处理1.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上报给矸石山管理部门,由其负责组织整改。
2.整改措施应合理、及时地解决问题,并将整改结果进行记录。
矸石山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矸石山安全管理规定矸石山是指通过开采、开挖等活动形成的废弃矿山,除了对环境造成巨大的影响外,矸石山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的稳定,制定矸石山安全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规定的目的、责任分工、安全管理措施等方面详细阐述矸石山安全管理规定。
一、规定目的为了保证矸石山的安全运营和管理,在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稳定的前提下,以此规定的形式对矸石山的安全管理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
旨在:1. 明确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2. 制定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防止事故的发生;3. 对矸石山的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管,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4. 提高矸石山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矸石山的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责任分工1. 矸石山管理者:(1)制定矸石山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考评和评估工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3)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5)定期检查、复核和评估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上报报告。
2. 环保部门:(1)对矸石山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监测,并提出环境保护要求;(2)负责监督和检查矸石山的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对矸石山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提出风险应对措施。
3. 安全监管部门:(1)负责监督和检查矸石山的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2)对矸石山的安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确保达到安全管理要求;(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审核,提出安全改进建议;(4)及时处理矸石山的安全投诉和事故报告,并进行调查。
4. 员工:(1)严格遵守矸石山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及时报告和整改安全隐患;(3)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私自操作。
矿井矸石山管理制度
矿井矸石山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矿井矸石山管理,保护环境,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和周边环境卫生,特制定本管理
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矸石山,包括已停止生产的矿山。
三、管理机构
矿山行政管理部门是矿井矸石山管理的主要负责机构,负责矿井矸石山的全面管理工作。
四、责任分工
1. 矿山企业要加强对矿井矸石山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2. 矿山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井矸石山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协助矿山企业做好管理工作。
3. 相关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矿井矸石山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五、管理要求
1. 矿井矸石山要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包括整治时间节点、治理措施等。
2. 矿山企业要定期开展矿井矸石山的清理、治理和修复工作,确保周边环境卫生和生态恢复。
3. 矿井矸石山要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定期对矸石山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
施处理。
4. 矿山企业要加强对矸石山周边环境的保护,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处罚措施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七、附则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矿山行政管理部门所有,矿山企业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确保矿井矸石山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结语
矿井矸石山管理对于保护环境和促进绿色发展至关重要,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努力,共同维护矿山环境的美好。
2024年矸石山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矸石山管理制度____年矸石山管理制度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迅猛推进,矸石山问题日益凸显。
矸石山作为城市建设中产生的废弃物,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对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解决矸石山问题,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从管理机构、管理要求、管理手段等方面,对____年矸石山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一、管理机构为了统一管理和监督矸石山的治理工作,____年成立了矸石山管理机构。
该机构由环保部门、城管部门、土地部门、规划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制定矸石山管理政策和规划,统筹协调矸石山的开发和治理工作。
二、管理要求1.矸石山治理纳入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中要合理规划矸石山的位置和用途,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和环境的影响。
同时,要通过改建、平整、植被恢复等手段,将矸石山转变为城市公园、绿化带等有益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场所。
2.加强矸石山治理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和检查制度,确保矸石山治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对于治理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强化治理工作的效果。
3.制定矸石山开发和利用的政策通过制定矸石山开发和利用的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矸石山的开发利用。
同时,要加强对矸石山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开发利用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三、管理手段1.矸石山清理和整治对于已存在的矸石山要进行清理和整治,尽量避免对环境和人群的影响。
清理过程中要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清理工作的高效和安全。
2.矸石山利用通过开展矸石山的开发和利用工作,增加矸石山的资源价值,并为城市发展提供支撑。
矸石山的开发利用可以包括建设矸石山公园、创办矸石山博物馆、建设矸石山电站等。
同时,要加强对矸石山利用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3.矸石山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矸石山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矸石山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实现对矸石山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矸石山管理工作的效率。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本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矸石山管理,确保环境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矸石山的开发、利用、管理、修复及监管工作。
第三条矸石山的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环境安全和生态保护。
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协调发展。
第二章矸石山开发第四条在矸石山的开发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方案,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环境评估和审批手续。
第五条矸石山的开发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配备专业的环境管理人员,确保开发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第三章矸石山利用第六条矸石山利用应本着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进行,遵循“循环经济”和“减少、回收、利用”等理念,促进矸石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七条矸石山利用项目应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矸石山利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机制,对污染物排放、噪音和粉尘等进行监测,并保持监测记录。
第四章矸石山管理第八条矸石山管理单位应负责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矸石山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第九条矸石山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矸石山周边环境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第十条矸石山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五章矸石山修复与监管第十一条矸石山开发和利用完毕后,应进行相应的修复和恢复工作。
修复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重点保护矸石山周边的生态环境。
第十二条矸石山的监管工作应由相关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矸石山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矸石山的合规运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或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管理制度造成环境破坏、生态破坏等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大沟煤矿企业矸石山管理制度
大沟煤矿企业矸石山管理制度大沟煤矿企业矸石山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大沟煤矿的企业矸石山管理行为,加强对矸石山的监管,保护环境,确保矸石山的安全稳定运行。
适用于大沟煤矿所拥有的所有矸石山。
二、制度制定程序1.确定制度制定组成员;2.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3.收集、整理、撰写企业矸石山管理制度草案;4.表决通过草案,制定正式企业矸石山管理制度,并公布实施。
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5.大沟煤矿相关内部政策规定四、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1.矸石山日常管理制度范围:大沟煤矿所有矸石山目的:规范矸石山的日常管理行为,确保矸石山的安全、稳定运行内容:包括矸石山巡查、清理、维护、检查、绩效评估等内容责任主体:矸石山管理人员执行程序:按照制定的日常管理制度进行执行责任追究:对矸石山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2.矸石山安全管理制度范围:大沟煤矿所拥有的所有矸石山目的:规范矸石山的安全管理行为,确保矸石山的安全稳定运行内容:包括矸石山的安全检查、生产安全责任制、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等内容责任主体:矸石山管理人员执行程序:按照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执行责任追究:对矸石山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3.矸石山环保管理制度范围:大沟煤矿所拥有的所有矸石山目的:保护环境,规范矸石山的环保管理行为内容:包括矸石山环境影响评估、环保检查、环保设施维护等内容责任主体:矸石山管理人员执行程序:按照制定的环保管理制度进行执行责任追究:对矸石山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4.矸石山绩效考核制度范围:大沟煤矿所有矸石山目的:对矸石山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指导未来的管理决策内容:包括生产效率指标、安全指标、环保指标等内容责任主体:矸石山管理人员执行程序:按照制定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执行责任追究:对矸石山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五、总则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制度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效果,并及时对制度进行完善和修改;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废止本制度;4.本制度解释权归制度主管部门所有; 5.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大沟煤矿所有。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矸石山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矸石山的开采、利用和修复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而制定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矸石山的管理。
第二条矸石山管理的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合理、全面整治、责任明确,注重保护与发展协调统一。
第二章矸石山开采管理第三条矸石山的开采活动必须获取有效的采矿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采矿许可证的批准不得进行矸石山开采。
第四条矸石山开采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 尽量减少采矿对环境的破坏;2. 符合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减少资源浪费;3.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人身安全。
第五条矸石山开采要按照环境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编制详细的开采规划和项目申请报告,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才能获得开采许可。
第六条矸石山开采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障采矿人员的安全。
同时,要监测和控制矸石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尘埃、废水和噪音等污染物,确保对环境的影响在允许范围内。
第三章矸石山利用管理第七条矸石山的利用应当以资源保护和回收利用为原则,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进行矸石山利用,推进绿色、可持续的发展。
第八条矸石山利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合理设计和运营矸石山利用项目,加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投入。
第九条矸石山利用过程中产生废弃物的处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随意倾倒、焚烧等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
第十条矸石山利用企业应当开展环境监测和安全生产检查,定期报告矸石山利用情况和环境、安全状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矸石山修复管理第十一条矸石山开采完毕或利用过程结束后,必须进行矸石山的修复工作,恢复其生态功能。
第十二条矸石山修复工作应按照环境保护规划和修复项目方案进行,采用合理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确保修复工作的效果。
第十三条矸石山修复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 清理尘埃、废水和垃圾等污染物;2. 补植绿化;3. 修复土壤。
第十四条矸石山修复工作的费用由开采、利用单位承担,并应当建立专项基金,用于矸石山修复工作。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矸石山的管理,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矸石山。
第三条矸石山是指矿山开采或建筑工地产生的废弃物或副产品,含有金属矿物、煤矸石、建筑垃圾等。
第四条矸石山管理的原则是源头治理、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环境保护、监管严格。
第五条矸石山管理的目标是减少矸石山对环境的污染,最大限度地利用矸石山资源,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第二章矸石山产生与处置第六条矸石山的产生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评估,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矸石山应按照不同的种类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储存、运输和处置。
第八条对重金属或有害物质含量较高的矸石山,应进行专门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九条对可回收的矸石山,应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其利用效益。
第十条对无法回收利用的矸石山,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填埋,防止二次污染。
第三章矸石山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对矸石山的储存应采取遮蔽、防风、防水、防火等措施,确保其安全性。
第十二条对矸石山的运输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三条对矸石山处置场所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对矸石山的利用应采取适当的技术和设备,确保其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第四章矸石山监管与责任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矸石山的监管,定期检查矸石山的存放和处置情况。
第十六条对违反矸石山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矸石山的管理责任应由责任单位明确,确保对矸石山的有效管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我单位矸石山的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补充由我单位负责,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以上所述即为矸石山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制度制定。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二)一、背景介绍矸石山是指矿山开采过程中剩余的废渣和废石堆积形成的山体,由于其占地面积大且容易滋生植被、破坏生态环境的特点,矸石山的管理变得至关重要。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
矸石山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矸石山的管理,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矸石山的建设、运营和关闭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矸石山管理应遵循“资源利用、生态保护、法律合规、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二章:矸石山建设和运营第四条:矸石山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
第五条:矸石山的运营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确保运营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六条:矸石山的运营应严格控制矸石的采掘和堆放量,确保不超过规划许可范围。
第七条:矸石山的运营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条:矸石山运营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第九条:矸石山的运营应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作业规程,禁止擅自进行危险作业。
第三章:矸石山关闭和复垦第十条:矸石山运营结束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关闭和复垦工作。
第十一条:关闭矸石山前,应进行必要的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二条:关闭矸石山后,应进行复垦工作,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关闭矸石山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关停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闭山。
第十四条:复垦工作完成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土地利用。
第四章:矸石山管理的监督和处罚第十五条:矸石山的建设、运营和关闭等各个环节均应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如发现矸石山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及时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矸石山管理制度的行为,应采取停产整改、罚款、吊销许可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矸石山管理中造成的环境损害,应及时进行修复,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矸石山的建设、运营和关闭。
第二十条:矸石山管理制度的修订应由相关部门经过论证和审批后进行。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中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矸石山管理制度汇编
矸石山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矸石山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矸石山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矸石山管理的目标是有效减少矸石山对环境的污染,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实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矸石山管理的主体是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矸石山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矸石山管理的内容包括矸石山的规划、开发、利用、恢复、治理等方面。
第二章矸石山管理的规划与开发第六条矸石山的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统筹考虑矸石山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第七条未开发利用的矸石山应当作为生态绿地或者公共设施用地进行规划,合理配置矸石山资源。
第八条矸石山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环保护、资源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原则,促进矸石山的合理开发利用。
第九条矸石山的开发利用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明确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第十条开发利用矸石山应当优先考虑生态修复、绿化美化、旅游开发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促进矸石山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矸石山的恢复与治理第十一条已经开发利用的矸石山,在停止开发利用后应当立即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成为适合生态环境的地貌。
第十二条矸石山的恢复应当采取生物治理、机械治理和化学治理等综合措施,促进植被生长,减少水土流失。
第十三条矸石山的治理应当根据不同地貌特点和植被生长条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矸石山的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
第十四条矸石山的治理项目应当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确保治理效果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矸石山管理的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矸石山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矸石山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矸石山管理的监督包括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确保矸石山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十七条矸石山管理的考核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对矸石山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矸石山管理制度(三篇)
矸石山管理制度矸石山是指通过采矿活动形成的废弃物堆积而成的山体,是矿山开采后遗留下来的矿石碎块、矿石渣、矿石尾砂等残留物。
矸石山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包括水土流失、水、土壤和空气污染等。
为了有效管理矸石山,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矸石山管理制度。
矸石山管理制度包括矸石山的规划以及管理的整个过程。
下面我将从规划、监管、修复和再利用等方面讨论矸石山管理制度。
一、规划:1. 制定矸石山建设规划:根据矿山废石量、地理条件和环境承载力等因素,由相关部门制定矸石山的建设规划。
规划中应明确矸石山的位置、规模、形状等,并考虑到后期矸石山的利用方式。
2. 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矸石山建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矸石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3. 强化矸石山规划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矸石山规划的监管,确保规划符合环保要求,并定期对矸石山规划进行评估和调整。
二、监管:1. 建立监测体系:建立矸石山的监测体系,对矸石山的水土流失、水质、土壤质量和空气质量等进行定期监测,及时掌握矸石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情况。
2. 强化执法监管:对违反矸石山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矸石山管理的有效执行。
3. 推动信息公开:通过加强信息公开,让公众及时了解矸石山管理情况,促使企业和政府部门更加重视矸石山的管理工作。
三、修复:1. 制定修复计划:矸石山修复是保护环境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应制定矸石山修复计划,明确修复目标和具体措施,并确定修复的时间节点。
2. 实施生物修复:采用生物修复技术,选用适宜的植物种植于矸石山上,通过植物吸收、分解等作用,促进矸石山的植被恢复和土壤改良。
3. 治理水土流失:通过植被覆盖、建设护坡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防止矸石山中的砂石流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
四、再利用:1. 制定矸石山利用计划:矸石山在修复过程中,可以利用一部分资源,如矿石尾砂可以用于建筑材料等方面。
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矸石山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矸石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矸石堆放、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矸石山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汇总等工作。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职责:(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二)环保部门:负责矸石山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矸石山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堆放和处理。
(三)运输部门:负责矸石山的运输工作,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矸石山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七条矸石堆放:(一)矸石堆放前,应进行地质勘察,确保地质条件稳定。
(二)矸石堆放时,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分层堆放,严格控制堆放高度。
(三)矸石堆放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线,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八条矸石运输:(一)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二)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三)运输车辆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如警示灯、反光标识等。
第九条矸石处理:(一)矸石处理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防止污染环境。
(二)矸石处理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矸石扬尘、溢出等。
(三)矸石处理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挡、喷淋系统等。
第十条安全教育与培训:(一)对矸石山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练等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一)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矸石山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矸石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矸石山生产、建设、运输、存储等全过程。
第三条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矸石山安全生产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主任:由矿长担任,负责全面领导矸石山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第七条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矸石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协调、监督矸石山安全生产工作;(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七)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矸石山生产、建设、运输、存储等环节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
第十条严格执行矸石山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定期对矸石山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矸石山运输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第十四条矸石山储存区域必须设置安全警戒线,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十五条加强矸石山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加强矸石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七条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试,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煤矿矸石山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矸石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矸石山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工作,促进煤矿矸石山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煤矿矸石山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矸石山的开发和利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有关部门的审批。
第四条煤矿企业要按照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要求,制定煤矿矸石山的开发和利用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煤矿矸石山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应当保障生态环境的安全,并进行矿山环境的恢复和修复工作。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矸石山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矿山开发和利用工作能够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矿山环境保护第七条煤矿企业在矿山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防止煤矸石山的坍塌和滑坡。
第八条煤矿矸石山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要减少对水资源的破坏,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污染。
第九条煤矿矸石山的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要减少土地资源的破坏,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土地的保护和修复。
第十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矿山环境监测系统,定期对矿山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章矿山资源利用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在矿山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
第十二条煤矿矸石山的可利用资源,应当优先用于本企业的生产和运营,对于多余的可利用资源,可以通过出售或者转让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矿山资源管理制度,确保石矸石资源的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矿山工人的培训,提高矿山资源利用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四章矿山环境修复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在矿山开发和利用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矿山环境的修复和恢复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在进行矿山环境修复和恢复工作时,要科学选用合适的方法和技术,并保证修复工作的质量。
第十七条矿山环境修复工作应当符合周边生态环境的需要,并要与周边生态环境的治理工作相协调。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要制定矿山环境修复管理办法和计划,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煤矿矸石山管理制度
煤矿矸石山管理制度煤矿矸石山是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矸石所形成的山体。
矸石不仅占用土地资源,还容易引发环境问题,因此对煤矿矸石山的管理制度显得非常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矸石山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规划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监控等方面。
一、规划管理1.矸石山用地规划:根据煤矿生产量和矸石产量,科学合理规划煤矿矸石山用地,确保矸石山的容量和位置满足煤矿生产的需要。
规划时要考虑矸石山的开采和后期利用,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矸石山开采规划:根据矸石山的地质条件和煤矿生产需求,制定矸石山的开采方案和时间表。
开采期间要合理安排矸石运输和覆土处理,以最大程度减少环境破坏。
二、环境保护1.废水治理:煤矿矸石山通常会产生大量废水,其中含有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和酸性化合物。
应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对废水进行中和处理、沉淀和过滤,确保排放符合环境标准。
2.废气治理:煤矿矸石山内存有大量有机物和硫化物,容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应采用科学合理的通风系统,将矿井内的有毒有害气体抽出并进行处理,以减少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危害。
3.植被恢复:在矸石山的覆土处理阶段,应栽植适宜的植被,加强水土保持,防止土壤侵蚀和山体滑坡。
同时,要注重生态修复和植被保护,提高矸石山的生态景观价值。
三、安全监控1.矸石山稳定性监测:对矸石山进行定期的稳定性监测,以及时发现和预防可能导致山体滑坡或崩塌的因素。
监测方法包括地下水位测量、倾斜仪监测、地震监测等。
2.矸石运输安全管理:矸石运输过程中,应落实安全措施,包括车辆检修、司机培训、速度限制和路面维护等。
同时,要建立矸石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控和事故预防。
3.矸石山防火防爆管理:矸石山中可能存在可燃气体和易燃物质,因此要加强矸石山的防火防爆工作。
包括定期检查和维修防爆设备、加强通风系统的运行和检查、加强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等。
四、利用和综合治理1.矸石资源利用:在矸石山覆土处理后,可以进行资源利用,如填海造地、砂石制品等。
矸石山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矸石山管理制度汇编范文矸石山是指开采矿石后形成的废弃石料堆积山体,是矿山开采活动的副产物。
矸石山的管理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矸石山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矸石山管理制度的汇编范文,供参考。
1. 矸石山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基本原则1.1 目的:为了加强矸石山的管理,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
1.2 基本原则:科学规划、分类处理、监督管理、资源化利用。
2. 矸石山的规划和设计2.1 矸石山的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和资源利用需求,采取科学的方案进行设计。
2.2 矸石山的规划要与整体矿山开发规划和环境保护方案相衔接,确保矸石山的管理与发展与矿区的整体发展保持一致。
3. 矸石山的建设和堆放3.1 矸石山的建设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确保堆放的安全和稳定。
3.2 矸石山的堆放要按照分类进行,不同类型的矸石应分别堆放,避免混合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4. 矸石山的巡查和监测4.1 矸石山的巡查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2 矸石山的监测要建立科学的监测体系,对矸石山的变化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 矸石山的治理和复垦5.1 矸石山的治理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平整、固化、覆土、植被等,确保矸石山的稳定和安全。
5.2 矸石山的复垦要充分考虑环境和资源利用的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恢复原始的生态环境。
6. 矸石山的资源化利用6.1 矸石山的资源化利用要遵循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开发的原则,发挥矸石的综合效益。
6.2 矸石山的资源化利用要经过环境评估和技术评价,确保资源开发过程中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7. 矸石山的监管和惩处7.1 矸石山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7.2 对于违反矸石山管理制度的行为,要实施相应的惩处措施,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8. 矸石山管理的评估和改进8.1 矸石山管理工作要进行定期的评估,检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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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矸石山取矸作业灾害防范操作规程一、灾害防范与安全要求1、取矸单位负责人是取矸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取矸作业的安全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2 、取矸作业人员是取矸作业的直接责任者,对取矸作业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取矸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3 、取矸单位必须与矿签订安全责任书;取矸单位应与取矸作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承担的安全责任。
4 、取矸单位应定期向矿矸石山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提交取(用)矸作业计划,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根据排矸规划应指定取矸作业区域,划定安全警戒线,严禁越界开取,以免破坏排矸设施,影响正常生产排矸。
5 、取矸单位进行取矸作业前,必须对取矸区域范围进行确认,绘制取矸作业流程图和进度表,及时编制取矸作业规程并报矿技术、安全管理部门。
6 、取矸作业期间,取矸区域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安全警戒线范围内。
7 、取矸作业期间,如发现矸石山有大面积跨落、严重自燃发火、出现严重伤人事故等异常情况,取矸单位及其它人员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立即组织救援、处理。
二、取矸作业规程1、取矸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携带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及工具。
、取矸单位进行取矸作业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检查取矸作业2.区域范围的安全状况,若半部取矸,应在区域的上方、下方设置可靠的安全警戒线、警示标牌,并在取矸区的上方安全警戒线附近堆筑不少于0.5 米高、可阻挡矸石滚落的挡矸墙;进行取矸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防止取矸区域上方的矸石滚落伤及取矸工作人员。
3、取矸作业应采取自上而下逐层剥离方式,取落的矸石首先存放在取矸点作业平台上,再用工具推至溜矸道顺坡下放至下方存料场地,较大的岩石应堆积在作业平台区域内,严禁下放至存料场地。
°的安全人米,倾角不大于250.5 4 、取矸作业区域应有宽度不少于行通道直通作业地点,便于出现事故时作业人员及时、安全撤离。
2的安全作业平台;多个取矸、每个取矸点作业现场必须有不少于4m 5点在同一水平面上平行作业时,两取矸点之间相近边缘水平距离必须间隔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多个取矸点在不同平面上进行作业时,取矸点之间不得少于10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严禁在上一层取矸点的下方同时进行取矸作业。
6 、严禁取用炮取方式取矸,夜间取矸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7 、严禁在大风、雷雨恶劣天气进行取矸作业。
8 、严禁在大面积矸石自燃部位取矸作业。
的部位进行取矸作业。
、严禁在堆积坡度大于42 9 lO 、每个取矸点的取高不得高于2 米,严禁取用下方掏空的方式垮落矸石。
11 、严禁在矸石山底部持续进行取矸作业,确需在底部进行取矸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2 、取矸作业期间,如发现险情及其它特殊情况,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并汇报有关人员,待险情排除后,再恢复作业。
13、取矸作业期间,作业人员严禁在作业平台区域内卧地睡觉,取矸结束后,收拾好工具,检查现场无问题后,方可撤离。
6 取矸作业灾害防范安全规程一、取矸作业人员必须在矸石无翻矸情况下才准使用铲车由外向里铲装,当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待取采措施处理后,方准继续作业。
1、警笛响或人员发出警告时,必须停止作业。
2 、矸石山坡度大于42°时,必须停止作业。
3、发现有大块矸石悬空,或出现矸石堆悬空时,必须停止作业。
4、发现有白燃现象,包括有烟味、冒烟、温度升高时,必须停止作业。
5、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必须停止作业。
二、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距离矸石山边10 米外存放,严禁靠近矸石山。
三、取矸时只准铲车司机一人操作,在距矸石山10 米处有一人监护,无监护人严禁进行取矸作业。
四、取矸人员必须保持精力高度集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撤离,不准在取矸点附近逗留,要撤到警戒线以外等候。
7 矸石山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 、矿对矸石山安全管理纳入矿生产系统管理。
由安检科牵头,总工室、经营办、工农关系办、井运区、选煤厂、保卫科参加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对矸石的安全隐患排查,井运区、选煤厂负责日常提升、排矸过程的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岗位、地点的安全隐患排查。
2 、每月由矿组织一次对矸石山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排除,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
3 、对查出的隐患每月由安检科组织进行当月隐患排查平衡和排查下月安全隐患,并对查出隐患分类和等级确认。
4 、对查出的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逐级上报,班组向区队、区队向专业、专业向矿汇报。
井运区、选煤厂负责对上月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并将下一月安全隐患排查落实责任,安检科、调度室负责监督检查。
5 、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实行记录和审批制度。
层层都要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记录本并认真填写,以备检查。
6 、井运区、选煤厂排查记录由队、班长负责填写,区(科)长审查签字;机电专业隐患排查记录由机电科长负责填写、分管矿长审查并签字;每月月底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当月隐患排查平衡和排查下月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类别与等级确认。
7 、排查人员都要在隐患排查记录上签字,审查人员必须对隐患项目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间、验收人、提出整改要求。
8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执行逐级上报制度。
班组对当班处理不了的分工区对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向分管负责人汇报,现场隐患要向工区汇报,管负责人对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向矿汇报。
各专业必须对上月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及排查的下月安全隐患落实责任。
9、对矸石山隐患治理按隐患级别实行负责制。
以上各单位必须把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岗位责任范围,根据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安排,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处理,做到项目、措施、时间、责任、人员、资金“六落实”。
A级隐患,矿解决不了,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B级由各专业副矿长、副总负责,组织落实处理;C级隐患由各区队负责,组织本单位、班组落实处理;一般隐患由当班人员、班组长负责,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落实处理。
10、参加验收人员及负责人都必须在“验收卡”上签字,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隐患单位限期重新整改。
11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凡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地点,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整改。
12、必须坚持“不安全不排矸、不取矸”的原则,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地点,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坚决不准施工作业。
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及有关责任者一律按《土城矿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8 矸石山灾害事故报告制度为预防减少矸石山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何人发现矸石山爆炸、崩塌、滑坡事故时,应立即现场采用手机或矿内电话报告调度室。
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要问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发展趋势。
二、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灾害事故报告时,要立即汇报值班矿长、总工程师、矿长、救护大队、及矿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三、值班矿长接到报告时,要立即召集应急救援小组成员成立事故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根据灾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下令通知其他相关科室展开救援。
四、如发生较严重的事故,要按矿《事故报告》规定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9 矸石山坍塌防范制度1、合理安排矸石卸载点,确保矸石堆放倾角不大于42°。
山顶岗位工要对山体进行巡查,发现坍塌滑坡征兆及时汇报工区和矿调度室。
2、山下取矸作业人员要按作业规程措施施工,当取矸场所存在不安全因素有坍塌预兆或坡度大于70°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现场。
3、安检科组织相关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矸石山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采取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4、严禁在大风、雷雨恶劣天气进行取矸作业。
5、严禁在堆积坡度大于42°的部位进行取矸作业。
6、每个取矸点的取高不得高于2 米,严禁取用下方掏空的方式垮落矸石。
7、严禁在矸石山底部持续进行取矸作业,确需在底部进行取矸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专人监护。
8、矿相关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对矸石山周围区域进行现场勘察。
确定矸石山警戒区域,设立围栏或其他警戒标志。
设立安全可靠的出入口,严禁私自滥挖滥取,保证矸石山边坡稳定。
防止坍塌、滑坡、滚落矸石伤人等,严禁在矸石山周围危险区域内搭建构筑房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10 矸石山预防爆炸措施一、防止哑雷管上井流入矸石山的措施1 、药库确保发放质量合格的爆破材料。
雷管发放前必须进行逐发导通检查,退库也必须进行逐发导通检查。
保障雷管质量。
爆破材料发放时有库管员和放炮员共同把关,严禁发放、领用不合格的爆破材料,放炮员有权拒绝领用质量不合格的爆破材料,防止不合格的爆破材料流入生产环节埋下隐患。
2 、任何放炮作业地点必须贯彻执行炮后巡查制度和哑炮检查制度,拣出的哑雷管必须交到药库,统一销毁。
3 、井运区、选煤厂做好筛选把关工作,认真排查煤矸中的哑雷管,拣出的哑雷管要及时上交统一保管,统一销毁,井运区筛选人员对哑雷管认真排查,防止哑雷管流入矸石山。
4 、在矸石山工作人员对上山的矸石认真排查,发现有哑雷管立即拣出上交统一保管,统一销毁。
二、防止矸石山热量积聚和矸石自燃产生热量的措施1 、井下半煤岩巷道实行分打分装,减少上山矸石含煤量。
2 、加强地面杂物的管理,减少可燃物上山。
严禁向矸石山倾倒温度大于70 度的物料和易燃物如坑木、锯木、生活垃圾等。
3 、对已有自燃现象的矸石山坚持注石灰水或黄泥浆灭火,并开展矸石山火源温度检测。
对山体内的有害气体进行监测,消除自燃现象。
4 、对矸石山定期检查:井运区、选煤厂要加大对矸石山的安全管理,落实职责范围。
矿相关部门每月对矸石山进行一次检查,井运区、选煤厂.每班要有一名专职人员对矸石山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雨季期间要加大矸石山管理,防止雨水渗入矸石山,引起自燃发火及滑坡等事故。
大雨和暴雨天气严禁灭火作业。
11 煤矸石综合利用规划措施1 、矿成立由矿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参加的矸石山治理、煤矸石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矸石山的治理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工作。
2 、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利用”的指导思想,按照“减少排放与扩大利用相结合、综合利用与煤矿发展相结合、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不断扩大产业链条,为矿区发展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不断扩大利用面,增加利用量,提高利用率。
3 、现有煤矸石砖厂利用煤矸石,利用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铺路。
4 、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和项目的投入。
适应市场需要,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实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