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制度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

双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州党委各部、委、办、局,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昌各部队:

《昌吉回族自治州双拥工作制度(试行)》已经军地有关部门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双拥工作制度(试行)

一、党委议军制度

党委议军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州党委组织召开,州党委、州政府、昌吉军分区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组织工作由昌吉军分区、州双拥办负责。根据昌吉军分区、驻昌部队在文化建设、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民兵预备役工作以及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确定会议议题和内容,提出解决困难的具体意见和措施,集中解决双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双拥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昌吉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实行例会制度,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1.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

(2)研究制定全州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

(3)研究军政军民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4)审议全州年度双拥工作要点及责任目标。

(5)审定全州年度双拥工作总结报告。

(6)听取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

(7)研究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2.会议的会务工作

(1)会议由州双拥办公室承办。会前应将所议内容送达领导小组各成员,会后写出会议纪要并由会议召集人签发。

(2)会议文件的起草和分发,由州双拥办公室负责。

(3)会议组织联络工作由州双拥办公室负责。

(4)会议新闻报道工作由州党委宣传部负责。

三、军地联席会议制度

昌吉州双拥工作实行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军地联席会议旨在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州的双拥工作动态,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和协调军地的双向活动,沟通和研究解决双拥工作协调中的若干问题,为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全州的双拥工作当好参谋。联席会议由书记、州长、驻昌团以上部队首长、州双拥办主任、副主任及军地相关单位参加。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一年召开一至两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1.会议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双拥工作的指示、方针、法规、政策。

(2)研究解决拥政爱民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3)研究解决拥军优属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需要地方支持驻昌部队建设的问题。

(4)研究部署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交流双拥工作经验,互通信息。

(5)制定抢险救灾、参加重点工程建设、制止突发事件的方案和措施,确定驻昌部队为地方办实事内容。

(6)制定支持部队完成战备训练、执勤、训练演习等重大活动中涉及地方事宜的计划和措施。

(7)安排部署拥政爱民教育和执行群众纪律检查工作。

2.会议的会务工作

(1)会议组织工作由州双拥办公室负责。会前应向驻昌部队和地方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会后对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贯彻执行,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2)会议文件的起草和颁发,由州双拥办公室负责。

(3)会议组织联络工作由州双拥办公室负责。

(4)会议新闻报道工作由州党委宣传部负责。

四、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办公会议制度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办公会议由州双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双拥联络员参加,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由双拥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1.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及州有关双拥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

(2)讨论制定年度双拥工作要点。

(3)总结上一年度双拥工作。

(4)听取联络员对双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安排部署阶段性双拥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及完成时限。

2.会议的会务工作

(1)联络员办公会议组织工作由州双拥办公室负责。会前应将会议议题和所议内容通知各联络员,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会议文件的起草和分发,由州双拥办公室负责。

(3)会议组织联络工作由州双拥办公室负责。

(4)会议新闻报道工作由州党委宣传部负责。

五、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制度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述职时,要有双拥工作的内容。

六、军地间重大事项相互通报制度

军地双方在双拥工作中遇有重大事项时,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应通过电话、信函、会晤等方式及时通报情况。必要时,可由双拥办公室组织召开情况通报会或军地协调会,通报情况,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双方互相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1.地方遇有下列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队首长和部门进行通报。

(1)涉及到城市长远规划、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立项时。

(2)重要领导来访、重大外事活动或举行重大节庆活动时。

(3)发生自然灾害、重大恶性事件或其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件,需要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给予援助时。

(4)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发生时。

(5)重要人事变动、机构调整等情况发生时。

(6)发生其它重大突发事件或需要向部队通报的重要事项时。

2.部队遇有下列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向州领导或州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1)涉及重要军事设施、军事项目的规划、重大军事工程立项时。

(2)部队重要首长来昌及重大外事活动时。

(3)部队发生重要人事变动、机构调整时。

(4)举行重大军事演习及大型阅兵等重大活动时。

(5)发生其它需要向地方通报的重大事项时。

七、军地合署办公制度

州双拥办公室合署办公人员由地方工作人员和部队人员组成,原则上由昌吉军分区和驻昌武警部队选派,其他部队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协商派出。

八、军事日活动、军营一日兵活动制度

军事日、军营一日兵活动,每年举行一至两次,由昌吉军分区或其他部队组织开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