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都市型产业载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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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调整完善的背景与原因一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的工作部署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2010-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南海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录
前 言 ...........................................................................................................................1 第一章 总则 .................................................................................................................2
一、规划调整完善的背景与原因 ....................................................................... 2 二、指导思想 ....................................................................................................... 4 三、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 ................................................................................... 5 四、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 ................................................................................... 7 五、规划调整完善的任务 ................................................................................... 8 六、规划范围 ....................................................................................................... 9 七、规划期限 ....................................................................................................... 9 第二章 南海区概况 ...................................................................................................10 一、区域概况 ..................................................................................................... 10 二、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13 三、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 .................................................................................22 第三章 主要指标调整情况 .......................................................................................30 一、耕地保有量 ................................................................................................. 30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1 三、建设用地 ..................................................................................................... 31 四、其他指标 ..................................................................................................... 32 第四章 基本农田变化情况 .......................................................................................34 一、基本农田划入 .............................................................................................34 二、基本农田划出 .............................................................................................36 三、基本农田划定结果 .....................................................................................38 第五章 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情况 ...............................................................................41 一、建设用地调出情况 .....................................................................................41 二、建设用地调入情况 .....................................................................................41 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情况 ...................................................................46 一、允许建设区 ................................................................................................. 46 二、有条件建设区 .............................................................................................46 三、禁止建设区 ................................................................................................. 47 四、限制建设区 ................................................................................................. 47 第七章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48

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7——2015)佛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08.01规划编制单位: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资格证书:城规证甲级041123号工程代号: GH2007102院长:朱墨(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总工:冯萍(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所长:温卫华(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审定:冯萍(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审核:李汉飞(规划师、注册规划师)校对:王成志(规划师)项目负责:卞芸芸(规划师、规划硕士)主要设计人员:卞芸芸(规划师、规划硕士)潘健超(规划助理)李丽丽(助理规划师)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 南海三旧改造面临的形势 (1)1.2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1.3 规划编制区 (3)1.4 规划期限 (3)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改造策略 (4)2.1 规划目标 (4)2.2 改造策略 (5)第三章总体部署 (7)3.1 规划依据 (7)3.2 总体部署 (7)第四章改造规划引导 (10)4.1 改造范围 (10)4.2 改造的模式引导 (14)4.2.1 整体拆除改造模式 (14)4.2.1.1 界定 (14)4.2.1.2 适用对象 (14)4.2.2 局部拆除改造模式 (14)4.2.2.1 界定 (14)4.2.2.2 适用对象 (15)4.2.3 保留整治模式 (15)4.2.3.1 界定 (15)4.2.3.2 适用对象 (15)4.3 改造模式的选择 (15)4.3.1整体拆除改造项目 (16)4.3.2局部拆除改造项目 (16)4.3.3保留整治项目 (19)4.4 改造的开发强度引导 (20)4.4.1拆除改造区域控制 (20)4.4.2保留整治区控制 (21)4.5 改造的土地利用功能引导 (22)4.5.1全区总体功能引导 (22)4.5.2各镇(街)“三旧”改造的功能引导 (22)4.6 对上层次规划的修正和调整指导建议 (32)4.7 改造时序 (36)第五章改造的环境影响分析 (40)第六章保障机制和组织实施 (41)6.1 财政保障 (41)6.2 规划保障 (41)6.3 组织保障 (42)6.4 政策保障 (42)6.5 控制保障 (42)第七章附件 (44)7.1 《南海区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项目认定办法》 (44)7.2 《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的若干意见》(南府[2007]182号) (47)表格目录表1 南海区“旧城镇”改造项目列表 (11)表2 南海区“旧厂房”改造项目列表 (11)表3 南海区“旧村居”改造项目列表 (13)表4 南海区“三旧改造”拟整体拆建项目列表 (17)表5 南海区“三旧改造”拟局部拆建项目列表 (18)表6 南海区“三旧改造”拟保护更新村居列表 (19)表7 改造区域建筑密度和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21)表8 南海区“旧城镇”项目改造实施计划表 (24)表9 南海区“旧厂房”项目改造实施计划表 (25)表10 南海区“旧村居”项目改造实施计划表 (29)表11 与上层次规划完全相符的南海区“三旧”项目列表 (32)表12 与上层次规划基本相符的南海区“三旧”项目列表 (33)表13 与上层次规划兼容的南海区“三旧”项目列表 (34)表14 与上层次规划不符合的南海区“三旧”项目列表 (35)表15 南海区近期拟改造“三旧”项目列表 (36)表16 南海区中期拟改造“三旧”项目列表 (37)表17 南海区远期拟改造“三旧”项目列表 (38)图纸目录图号图名1 区域位置图2 三旧改造项目分布示意图3 分期改造规划图4 改造模式示意图(总图)5 改造模式分区示意图(桂城街道)6 改造模式分区示意图(大沥镇)7 改造模式分区示意图(里水镇)8 改造模式分区示意图(九江镇)9 改造模式分区示意图(西樵镇)10 改造模式分区示意图(狮山镇)11 改造模式分区示意图(丹灶镇)12 改造模式分区示意图(罗村街道)13 改造用地功能引导图(总图)14 改造用地功能分区示意图(桂城街道)15 改造用地功能分区示意图(大沥镇)16 改造用地功能分区示意图(里水镇)17 改造用地功能分区示意图(九江镇)18 改造用地功能分区示意图(西樵镇)19 改造用地功能分区示意图(狮山镇)20 改造用地功能分区示意图(丹灶镇)21 改造用地功能分区示意图(罗村街道)第一章总则1.1 南海三旧改造面临的形势南海撤市设区以来,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显著改善。

《佛山市“十三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

《佛山市“十三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

II
Hale Waihona Puke 佛山市“十三五”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 年)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近期城市建设的指导与统筹,实现“四个全面”“两个率先”战略 目标,按照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结合佛山市城市治理工作部署及市、区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城市工作会议精 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遵 循“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城市工作思路,以提质增效升级为发展导向,推动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市组团式发展和城市品质全面提 升,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全面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实现佛山市经济、社会、 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规划依据 本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国 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珠江三角洲全域规划(2014—2020 年)》《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近 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佛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佛山市城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十三五” 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2015﹞2159 号)等一系列法律、 法规、规范、政策文件以及市、区、各部门的“十三五”规划制定。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本轮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分为佛山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面。 (1)市域:佛山市行政辖区,包括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 明区五个区,总面积 3797.72 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包括禅城区行政辖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和狮山镇罗村社会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棕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棕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棕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0•【字号】•【施行日期】2018.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棕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引导制造业产业转型升级,保障产业用地供给水平,确保产业用地总规模,提高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佛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发展保护区是指为保障佛山市产业用地总规模,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实行控制和管理的区域。

产业发展保护区按产业用地规模大小分为产业园区、产业组团、产业地块三类。

本办法所称产业用地是指工业用地和仓储物流用地。

本办法所称城市棕线是指产业发展保护区的范围界线,由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产业发展保护区划定方案确定。

城市棕线内的产业用地实行规模总量控制、动态维护调整。

第三条城市棕线的划定和动态维护、城市棕线内的管理和监督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棕线的划定、动态维护和定期评估,指导城市棕线内产业用地的改造升级等相关工作;市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是城市棕线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城市棕线的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按照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城市棕线的工作要求,包括城市棕线内的产业发展引导、企业提质增效推进、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监管等。

第二章城市棕线的划定和动态维护第五条城市棕线原则上以自然山体、水域、道路为边界,按照“保大保优、集中连片、分类分级、提高效益”的要求划定,应包括下列范围:(一)制造业基础较好、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的各级产业园区;(二)对国民经济和产业发展有重大保障作用的产业用地;(三)其他需要划定的产业聚集区和产业用地。

佛山南海和顺发展规划

佛山南海和顺发展规划

佛山南海和顺发展规划
三大愿景、四大定位、三大片区
南海十四五综合发展规划出炉(2020-2035年)
规划指出:
到2035年,南海要建成:
湾区现代智创高地和
广佛同城化核心城区
三大愿景:
南海区总面积1072.1平方公里
未来的发展愿景为:
现代智创高地、城乡融合示范和湾区品质都会
四大定位:
产业创新发展先导区。

城乡融合发展创新试验区
湾区高端服务示范区
广佛核心区先锋城区
三大片区:
南海将以差异化的三大片区进行区域功能整合,包括:都市功能优化区、创新发展引领区和生态发展示范区。

(1)都市功能优化区:将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公共配套、改善交通条件、彰显文化特色;
(2)创新发展引领区:将作为南海区创新发展引领,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及传统制造业升级转型的核心承载区域;
(3)生态发展示范区将重点承接大湾区旅游目的地、现代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际文化交流与展示。

打造“两高四新”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打造以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为主,以生态文化旅游、现代物流为辅的四种类型多地集聚的产业集聚区。

交通体系互联互通
强化区域衔接
打通断头路。

南海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南海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南海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10-2015年)“三旧改造必须改变思路,实行政府统筹、规划引领和产业引导下的连片改造。

”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区三旧改造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巨泉说,以往三旧改造中普遍存在着项目分散、过度发展商住项目的情况,整体带动效益不明显。

因此,南海提出城市更新计划,就是为破解这一问题进而探索出三旧改造的新路子。

该计划根据“中枢两翼、核心带动”发展战略,未来3到5年南海将围绕“东翼”、“中枢”、“西翼”三大片区的城市功能和产业定位开展连片改造,建设“一区多园”工程、农村社区公寓建设工程、产业集聚发展工程、交通枢纽配套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文化旅游城市工程等6大工程,并重点推动10大示范项目,全区共计有26个项目将实施连片改造。

“这些项目总改造面积预计达4万亩,将可为南海腾出城市发展和产业优化的新空间,未来将拉动超千亿元的投资。

”张巨泉说。

未来3到5年改造4万亩土地,将拉动超千亿投资南海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围绕“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发展规划纲要,为建设“适宜人居的工商名城、幸福优美的岭南水乡、四化融合的智慧城市、文明时尚的和谐家园”,以连片改造为切入点,大力推动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和产业载体建设,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利用三至五年的时间,促进南海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带动城市、环境、产业提升,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根据“中枢两翼、核心带动”发展战略,特制定南海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以创建省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和“三着力一推进”示范区的两大示范区为目标,全面启动改造“东翼”片区、“中枢”片区、“西翼”片区等“三大片区”,积极开展“一核多园”工程、农村社区公寓建设工程、产业集聚发展工程、交通枢纽配套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文化旅游城市工程等“六大工程”,重点推进十大连片改造示范项目。

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计划,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拓展城市空间,提升产业集聚,协同区域发展。

关于加强非住宅用地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非住宅用地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非住宅用地管理的意见来文单位: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住宅用地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市场的管理,防止利用非住宅用地变相建设住宅或类似住宅的居住用房,杜绝出现“小产权房”等扰乱房地产秩序的土地违法现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就加强非住宅用地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非住宅用地不得建设住宅或类似住宅的居住用房(都市型产业载体配套居住用房除外),否则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房产)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房产证。

二、本意见施行之日前,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非住宅用地,其建筑物未经批准不得分割登记、分拆出售,并在房地产权证上予以注明。

正在建设或已建成的房屋,经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联审批准,方可办理房屋分割登记或分拆转让。

本意见施行之日起,土地出让(流转)合同须对建筑物是否可分割登记、分拆出售作出明确约定。

三、非住宅用地建设项目以商品住宅、公寓等带有居住性质的名义进行违规宣传、销售,由工商、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依法责令整改。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四、非住宅建筑物的供水、供电、供气一律按其规划用途进行收费。

非住宅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改作住宅用途。

否则区行政执法、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搬离及断供措施。

本条规定必须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否则任何销售行为将视为销售商品住宅,并参照第三条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五、都市型产业载体如需建设配套用房的,在用地出让、出租时,其出让、出租合同必须对违反《佛山市南海区都市型产业载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行为的处罚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处罚的标准为:总租金(或总地价)×10%。

若使用已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进行开发都市型产业载体并需建设配套用房的,土地使用者需与国土部门签订《补充协议书》,明确约定上述处罚条款。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布局及千亿企业发展研究报告(下)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布局及千亿企业发展研究报告(下)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面临的困难
技术瓶颈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技术支持,而南海区在这方面的技术储备相对较少,需要 加强技术创新和引进。
资金短缺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南海区的资金短缺问题较为突出,需 要加强金融支持和引导。
04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发展趋势及前景
区域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01
地理位置优越
06
研究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布局
通过对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布局的研究,发现该区已形成了以制造业为主导,服务业为支撑,农业为补充的产业 结构。其中,制造业占据了地区生产总值的绝大部分,同时也有一些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集群。
千亿企业发展情况
通过对佛山市南海区千亿企业的研究,发现这些企业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表现优异,对地 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尤其是高端制造业。
土地利用效率低
部分地区的产业园区存在土地利用效率低的问题,导致资源 浪费和环境保护压力增大。
千亿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缺乏科技创新
南海区的千亿企业大多以传统产业为主,缺乏科技创新和高端人才的支持, 制约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化程度低
部分千亿企业的国际化程度较低,缺乏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影响了企业 的市场拓展。
的营业收入已经达到数百亿元。
利润水平
02
这些千亿企业的利润水平也非常高,一些企业的净利润已经达
到数十亿元。
市场竞争
03
这些千亿企业在各自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
力。
千亿企业的行业地位制造业源自佛山市南海区的制造业千亿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产品涵盖多个领域,如家电、汽车零部件等。

产业发达地区建设都市型_产业社区_的新探索_以佛山市南海区为例_郭勇

产业发达地区建设都市型_产业社区_的新探索_以佛山市南海区为例_郭勇

佛山市南海区走过了“户户点火,村村冒烟”的自发发展时期,经过了工业产业进园区的工业园区发展时期,在此过程中,南海区形成了多个产业集群的专业镇,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专业镇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然要求工业化和城镇化走“产城人融合”发展模式,进入产业园区与生活社区融合时期,即“产业社区”时期。

此后,随着城市升级与城市形态向高端升级的步伐,产业社区进一步向都市型产业社区爬升,实现城市价值的升值。

一、都市型“产业社区”的由来及其基本内涵学界关于“产业社区”的并不多,在政府层面最早则是由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于2010年5月提出的都市型“产业社区”。

当时,桂城街道立足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提出依托佛山一环重点发展都市型产业,打造都市型产业基地,避免出现散乱无序的“马路经济”。

同时,桂城街道启动“关爱桂城”行动,主要思路是由传统的硬件打造更新为软环境创设和营造,任务之一就是如何实施对企业和企业人的关爱。

都市型产业与关爱理念的结合,逐渐形成了建设都市型“产业社区”的工作思路,在概念上也实现了“都市型产业基地”到“都市型产业社区”的跨越。

2010年5月11日,桂城街道启动“广东金谷·光电产业社区”建设,首次提出要变乡村工业经济模式为“产业社区”发展模式,正式开启南海区都市型“产业社区”的探索之路,并先后开发了金谷·光电产业社区、瀚天科技城产业社区、平洲玉器街产业社区和天安南海数码新城为代表的一批都市型产业社区1。

由传统的专业镇向产业社区过渡,让产业与生活相互融合,这是都市型产业社区的基本出发点。

产业社区依托和服务特定的产业集群,将现代社区管理服务理念和促进产业升级发展有效融合的一种新型产业形态。

这种产业形态兼有“产业”和“社区”的双重属性并寻求二者的有机结合,进而对产业升级和社会管理产生共同提升的作用。

在这种“产业社区”中,改变了传统产业(企业)聚集区把经济功能作为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功能,而是将产业(企业)和企业人的成长与发展同时作为地位相当的工作目标。

佛山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佛山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佛山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佛山是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其经济的经济的发达是有赖于其城市的规划,那么你对佛山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有多少了解呢?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佛山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佛山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一、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一)城市性质全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实现产业转型、城市升级和区域、城乡的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区域影响力和生态文明水平,将佛山建设成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

(三)城市规模2020年,佛山市域常住人口910万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18.26平方公里。

(四)发展战略1、战略一:以人为本,民生改善加快四项“基础服务”和四项“基本保障”的建设。

逐步完善外来人口就业、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关系民生的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和多层次的养老设施体系,健全住房保障;加快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丰富市民公共生活。

2、战略二:转型提质,城市升级区域融合,加快广佛肇一体化建设。

优化区域分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对接;纵深推进广佛同城化,强化两地高端服务协作;加强与周边城市协调发展,深化与国外及港澳台等地区的合作。

城乡统筹,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统筹空间资源,构筑“强中心、多组团”的城市发展格局;划定城乡功能分区,引导分区差异化发展;加强城乡联动,以公共交通、绿道等网络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大力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水平。

产业转型,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建设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驱动的主体产业群,完善产业支撑体系。

城市升级,构筑功能卓越的组团城市。

高标准建设中心城区,加强重大项目和设施的集聚发展;加快推进佛山新城崛起、桂城千灯湖片区拓展、禅西新城开发和禅城老城区改造提升;加快市域城市副中心、组团中心的建设。

佛山市南海区都市型产业载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都市型产业载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都市型产业载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来文单位:南海区人民政府佛山市南海区都市型产业载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快我区都市型产业载体的建设,促进都市型产业合理布局和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都市型产业是指与城市功能相配套、与产业功能相协调、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现代绿色产业体系。

用于发展都市型产业的建筑项目或特定区域,经区政府认定为都市型产业载体后,可在土地整合、规划、建设等方面享受本办法的相关扶持政策。

第二条都市型产业载体建设可使用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并可建成都市工业区或融合工业生产、工业办公、商服及其他配套服务业的都市产业综合体。

第三条都市型产业载体土地使用功能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所属一级分类项下的所有二级范围内变更,经区规划部门同意,可按变更后的功能进行报建。

在经批准的都市型产业载体区域内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免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基础设施配套费。

政府征地返还给村集体的国有划拨用地用于都市型产业载体建设时,经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可补办为国有出让用地,也可保留原划拨性质。

保留原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可出租,但不能转让,出租办法参照南海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土、规划和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房产证时,应当注明“属都市型产业载体”。

已取得上述证件的,在证件上补充注明“属都市型产业载体”。

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出让、出租等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都市产业载体的,在缴清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清租金及相关税费后,其受让人、承租人(租期20年或以上)可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证。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但房产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初始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试行办法全解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试行办法全解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秩序,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各方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精神,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佛山市南海区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

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以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参照南海区标图建库成果确定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手续完善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暂未完善用地手续的历史遗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本办法所称入市,是指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出租和抵押等行为。

国有划拨留用地可参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其入市方式及产权登记办法另行发文规定。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属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不得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保要求、区产业导向目录及相关产业规划的。

(二)土地权属有争议的。

(三)未取得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

(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土地权利的。

(五)已办理抵押登记,且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六)农村宅基地,另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的除外。

(七)以建设用地名义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或与建设用地捆绑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的农用地。

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建设思路和主要启示

国家环境服务业华南集聚区建设思路和主要启示

U佛 玻璃 、 印染 、 小熔铸 等 ) 5 0 1 0 多家 , 使污染源得 到有效控 产业基 地为试 点 ,启 动 “ 一 山”信 息服务 建设 ,成 制。 0 0 , 2 1 年 南海 区二 氧化 硫 ( O ) 降3 %, S ,下 8 化学需 氧 立 了南 海 区 电子 商务 协会 ,加 强 了电子商 务方 面 的互
( 金 融信 息支撑优 势 4) 南 海 区 拥 有 涵 盖 金 融 前 后 台服 务 、金 融 外 包 服
09 “ 十一五” 间, 期 环境 综合整治取得 明显 成效 , 南海 务 、金 融技 术服 务等 全方 位 的金 融高新 服务 区 。2 0
年 ,佛 山市 以广 东金 融 高新技 术服务 区和广东 都市 型
( 3)市场优势
( 3)缺 乏 龙 头 企 业
区域 环保 企业 基本 上 以服务 本地 污染 防治 需求 为
广佛同城 、 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市场范围扩大。 珠 全 主 ,大多数在 国内的知名度不高 、竞争力不强 ,大多属 面落 实 《 广佛同城化发展规划 》 创新同城化发展的机制体 于基 于本地市场的 中小型企业 ,龙头企业较少 ,不能发 , 制, 推动广佛 同城化发展 ; 广州市是全 国会展 中心, 吸引了 挥 知名企业 的有效 带动作用 。
实力在 全国县 ( ) 区 级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南海在佛 山
中 国 环保 产业 2 1 . 1 0 1 1

黎 滤 馨 霪1 喇
进 促 市 、广佛肇经济 圈 、珠 三角经济圈都具有重要 的示范 和 全国众 多的投资商 ; 一步提高了同城合作效率 , 进市
带 动作用 。2 1年 ,南海 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9亿元 , 00 72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现将《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反映。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佛山市南海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计收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管理,规范我区土地市场交易行为,促进我区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2010〕95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以下情形:(一)国有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出让的;(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批准补办出让手续的;(三)已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改变原土地使用条件,经批准补办出让手续的。

二、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建设用地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土地出让金按实际成交地价款收取。

国有建设用地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协议出让的最低价不得低于网格点基准地价,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土地出让金按协议价收取。

三、划拨国有建设用地按原用途补办出让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独立宗)按原用途申请补办出让或转让,经批准同意的,按土地市场价格的40%计收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市场价格×40%四、国有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补办出让(一)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经批准改变用途补办出让的(无论是否有建筑物),按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市场价格的60%计收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新用途土地市场价格×60%(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经批准改变用途的(无论是否有建筑物),按下列两种情况处理:1.改变用途后新用途网格点基准地价大于原用途网格点基准地价的,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市场价格减去原用途对应网格点基准地价剩余年限值的余额的60%计收:土地出让金=(新用途土地市场价格-原用途网格点基准地价剩余年限值的余额)×60%2.改变用途后新用途网格点基准地价小于原用途网格点基准地价的,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也不退回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但需进行改变土地用途年限折算确定新用途的使用年限;新用途土地需申请延长使用期的,应补交延长年限修正的土地出让金。

城区内新建高速铁路桥下空间利用改造方案研究——以广湛高铁佛山南海段为例

城区内新建高速铁路桥下空间利用改造方案研究——以广湛高铁佛山南海段为例

ecology into the city and the supporting facilities to the countryside.Key words Guangzhou-Zhanjiang high-speed railway; space under bridge; utiliz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synchronous construction; scheme study我国目前拥有全世界最大规模及最高运营速度的高速铁路网,高铁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便利,但高铁桥下“灰色”空间资源利用严重不足,随着“高铁进城”的深入推进,利用好这一宝贵资源,对节约土地、改善交通状况、扩大城市容量、提高城市绿化、丰富城市空间形态具有重要意义[1]。

因此,如何有效利用和改造城区内新建高铁桥下空间,转变高铁穿城的“邻避”为“邻利”,切实改善民生,切实提升沿线市民的幸福感,使得桥下空间利用功能复合化[2],真正实现功能惠民化,让桥下空间“好用”,成为一个重要且值得研究的问题。

本文以新建广湛高速铁路佛山南海段桥下空间利用改造方案研究为例,根据广湛高铁沿线村镇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结合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区、城乡融合等要求,以广湛高铁用地为基础,确定桥下空间利用的范围和功能定位。

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诉求和高铁安全运营要求,提出桥下空间利用的空间布局方案和景观规划方案。

1 桥下空间利用及改造研究依据1.1 《广铁集团高铁桥下土地保护性利用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广铁集团高铁桥下土地保护性利用安全管理办摘要 目前,高铁建设形成“脏、乱、差”的桥下“灰色”空间亟须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利用,为城市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间资源。

佛山市南海区境内高铁、城际铁路累计达227 km,以占地及其安全保护范围30 m 计算,其桥下空间涉及土地面积高达6.81 km 2。

文章通过对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桥下空间利用改造方案的探索研究,以广湛高铁建设为契机,结合征地拆迁、“三旧”改造及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的需要及内容,为沿线用地空间整合,探索城乡空间融合发展途径,实现自然生态入城、配套设施下乡。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布局及千亿企业发展研究报告(下)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布局及千亿企业发展研究报告(下)
营业规模
这些千亿企业的营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不断 完善。
创新能力
这些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表现突出,不断推出新 产品和技术。
千亿企业行业结构分析
制造业
佛山市南海区千亿企业以制造 业为主,其中包括机械制造、
纺织服装、化工等。
服务业
服务业也是千亿企业的重要组成 部分,包括金融、物流、旅游等 。
新兴产业
南海区也在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如 新能源、生物医药等。
推动产学研成果转化
政府和企业应加强产学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通过搭建 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推广科技成果,促进产业和经济的 转型升级。
05
结论与建议
研究报告总结
1
佛山市南海区产业结构以传统制造业为主,但 已逐渐向高端制造业转型。
2
千亿企业集中在中心城区和主要工业园区,但 存在部分企业产能过剩的现象。
3
政策支持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将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政 策支持力度,优化产业政策环境,提高企 业创新能力。
VS
产业发展计划
佛山市南海区将制定详细的产业发展计划 ,明确各产业发展的重点和方向,推动产 业集聚发展、协同发展。
02
佛山市南海区千亿企业分析
千亿企业发展现状概述
千亿企业数量
佛山市南海区千亿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已有 数家。
企业应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加强与国 际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国际先进 经验和技术,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
加强产学研合作的措施
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
政府、企业和高校应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联合开 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和经济的 发展。
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
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加强协同创新,共同开展前沿 技术研究和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16•【字号】•【施行日期】2019.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现代建筑产业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造方式创新,进一步实现节能、节材型建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装配式建筑推广工作。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装配式建筑,是指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根据目前制作构件的主要材料,可分为木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组合结构(包括钢—木组合、钢—混凝土组合等)四大类。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按国家标准评价和实施;在广东省地方标准出台实施后启动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评价和实施。

按照“一年夯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成规模、四年快发展”的工作部署推进,确保完成省人民政府对我市的工作要求。

(一)确保2020年我市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二)确保2025年我市实现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35%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70%以上。

根据实施情况和工作要求,逐年制定并落实装配式建筑推进计划和任务。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一体两翼”协同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工作思路,通过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建筑体系,使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设计—制造—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EMPC)等和基于BIM技术的一体化设计与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相辅相成,同时为发展绿色建筑提供重要发展平台。

南海区产业发展情况

南海区产业发展情况

南海区产业发展情况一直以来,南海以传统产业发达著称,拥有四大支柱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以及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主导行业,其中四大支柱行业2009年共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430.4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4.8%;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实施“双轮驱动”、“东西板块”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取得突出成效。

(一)传统制造业1、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009年,南海区共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规模以上企业117家,实现产值361.26亿元,下降14.5%,占全区规模以上总产值的11.3%。

由于节能减排、原材料价格动荡、外贸政策变化等原因,近年来该行业综合成本不断增加,发展势头放缓,但是拥有规模、品牌、创新优势的龙头企业仍然保持较快发展,税收、产品市场等日益向龙头企业特别是名牌企业集聚,行业优胜劣汰趋势比较明显。

2、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009年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335.34亿元,增长13.6%,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0.5%。

其中,家电制造业发展十分迅速,志高电器、东芝家电等龙头企业保持稳健较快发展势头,带动上下游企业集聚集聚,狮山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家电产业链。

3、非金属矿物制造业我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一直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占有重要份额,近年来我区铁腕治理高能耗、高污染企业,陶瓷企业所受冲击最大,众多企业关停或搬迁,对整个行业生产增长造成了较大影响。

2009年有规模以上企业161家,主要涉及建筑陶瓷和玻璃制品两大领域,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产值233.7亿元,下降16.5%,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3%。

4、金属制品业2009年,金属制品业有规模以上企业521家,实现产值500.1亿元,增长31.2%,占全区规模以上总产值的15.6%。

5、纺织业和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2008年,全区拥有纺织服装鞋帽制造规模以上企业282家,主要分布在西樵、大沥、桂城、里水、九江等地,全年共完成产值185.54亿元,增长21.97%;规模以上企业布匹产量2.83万米,增长2.6%,皮鞋产量5857万双,降低28.6%。

市政综合性园林景观工程实践及管理要点

市政综合性园林景观工程实践及管理要点

市政综合性园林景观工程实践及管理要点沐潇潇(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城市运维中心,广东佛山528200)摘要:从建设单位角度,以佛山市南海区半月岛生态公园工程管理为例,结合目前市政综合性园林景观工程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该类项目前期策划、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全过程各阶段的管理要点,供同类型建设工程管理参考。

关键词:建设单位;园林景观;市政综合性公园;工程管理中图分类号:TU98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7897(2023)22-0031-030引言当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理念已深入人心,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的市政公园,是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之一。

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环境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而园林行业的不断发展,则促使市政综合性公园建设的规模、内容和品质发生了较大变化,项目复杂程度比以往成倍增加[1],财政投资的市政园林景观工程的监管体系也日益完善,项目建设不仅要遵循工程管理制度、还要符合政府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财政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制度等[2],并且从前期策划、立项一直贯穿到工程实施、结算归档的整个过程中。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全过程的把控方,工程管理的重要执行者,肩负着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技术安全可靠,公共财政得到高效使用的任务,这对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自身技术水平、相关专业的综合能力、项目管控能力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工程概况半月岛生态公园为佛山市市级大型综合性市政公园,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和顺德区三地交汇的东平河畔西岸,项目建设总面积24hm 2。

公园由美国SWA公司负责方案设计,结合半月岛原有基底的特点,在充分尊重原有地形和资源的前提下,对岛内及周边进行园林景观建设,完善功能及设施,打造集科普教育、湿地观光、休闲娱乐、生态环保于一体的都市田园主题公园。

项目建设前现场如图1所示。

半月岛生态公园除了公园常规的园路,管理用房、厕所等建构筑物,儿童游乐设施等,还涉及水利工程内容,将邻近的东平河河水引进公园内湖体,再经过新建溪流流返东平河,实现公园内自然水体的循环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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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都市型产业载体规划建设
管理暂行办法
来文单位:南海区人民政府
佛山市南海区都市型产业载体规划
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快我区都市型产业载体的建设,促进都市型产业合理布局和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都市型产业是指与城市功能相配套、与产业功能相协调、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现代绿色产业体系。

用于发展都市型产业的建筑项目或特定区域,经区政府认定为都市型产业载体后,可在土地整合、规划、建设等方面享受本办法的相关扶持政策。

第二条都市型产业载体建设可使用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并可建成都市工业区或融合工业生产、工业办公、商服及其他配套服务业的都市产业综合体。

第三条都市型产业载体土地使用功能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07)所属一级分类项下的所有二级范围内变更,经区规划部门同意,可按变更后的功能进行报建。

在经批准的都市型产业载体区域内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免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基础设施配套费。

政府征地返还给村集体的国有划拨用地用于都市型产业载体建设时,经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可补办为国有出让用地,也可保留原划拨性质。

保留原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可出租,但不能转让,出租办法参照南海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土、规划和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房产证时,应当注明“属都市型产业载体”。

已取得上述证件的,在证件上补充注明“属都市型产业载体”。

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出让、出租等方式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都市产业载体的,在缴清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清租金及相关税费后,其受让人、承租人(租期20年或以上)可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证。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但房产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初始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

租期为20年以下或分期支付租金的,可办理土地他项权证。

第五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时,按以下规定处理: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土地所有者无偿收回。

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出让、出租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的,无偿归土地所有者所有。

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的,原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自动失效,集体土地所有者可单方申请注销原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并可按自建房的有关规定重新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原土地使用者要求续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应当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与集体土地所有者协商,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继续出让或出租的,双方可重新签订出让或出租合同,并由土地使用者到国土部门重新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凭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转租的年限为初始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

第六条都市型产业载体建筑项目可由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两部分组成。

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其施工、验收、发证均不得早于产业用房。

第七条产业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其用地不得建设住宅或类似住宅的居住用房。

否则,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房产)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房产证。

产业用房可以分割登记、转让、出租,房屋买受人可以申请办理共用宗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并可再次转让。

建设(房产)部门应在产权证上标明“非居住用途”。

以商品住宅名义违规宣传、转让产业用房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产业用房不得改为住宅用途。

该内容应在房屋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

违反该项规定的,区行政执法部门有权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区供水、供电、供气部门有权对其采取断供措施。

第八条配套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配套的居住用房不得分割登记、分拆转让,只能出租给进驻的合法市场主体(指经国家批准进入市场,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经济实体)及其员工,其他配套用房可按产业用房进行分拆转让。

第九条都市型产业载体规划设计时,人防工程建设参照南府〔2008〕194号文执行,并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

办理房产权属初始登记前,建设单位应当制订临时管理规约,并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1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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