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

合集下载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正式版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正式版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wastewater engineering2006-01-18 发布 2006-06-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0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4-2006,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6、4.1.4、4.3.3、4.4.6、4.6.1、4.10.3、4.13.2、5.1.3、5.1.9、5.1.11、6.1.8、6.1.18、6.1.19、6.1.23、6.3.9、6.8.22、6.11.4、6.11.8(4)、6.11.13、6.12.3、7.1.3、7.3.8、7.3.9、7.3.11、7.3.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1997年第12号)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一月十八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二OO二~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管,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对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水资源利用(包括再生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术语和符号、非开挖技术和敷设双管、防沉降、截流井、再生水管道和饮用水管道交叉、除臭、生物脱氮除磷、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曝气生物滤池、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污泥处置、检测和控制的内容;调整综合径流系数、生活污水中每人每日的污染物产量、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间距、土地处理等内容;补充塑料管的粗糙系数、水泵节能、氧化沟的内容;删除双层沉淀池。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是指在建筑物及其周围环境中,合理设计和安装排水设备,以有效避免降雨水或其他排水对建筑物和其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和污染。

下面是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一些重要原则和要求:
1. 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排水的规定和要求,如《建筑排水设计规范》等。

2. 室外排水系统应考虑当地的降雨情况,合理确定排水能力和设计雨量,确保系统在重大降雨事件时能够正常工作。

3. 室外排水系统应合理布置排水设备,确保排水路径通畅,避免积水或倒灌现象发生。

4. 室外排水系统应根据地形和地势,采取相应的排水工程措施,如设置排水沟、排水坑等,确保雨水能够顺利排出。

5. 室外排水系统应选择合适的排水材料和设备,如使用耐腐蚀性能好、耐久性强的材料,安装适当的防腐蚀、防结垢等设备。

6. 室外排水系统的管道布置应合理,避免过长、过多的弯道,减少压力损失和阻力,确保排水顺畅。

7. 室外排水系统应设置适当的检查井、排气阀等设备,方便系统的检修、维护和排气。

8. 室外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漏水和防止地下水渗入的措施,确保地下室、地下管道等区域的干燥和安全。

9. 室外排水系统应注重环保,避免将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和湖泊等自然水体,应通过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10. 室外排水系统的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综上所述,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建筑物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和卫生,并确保排水系统的可靠性和长期使用价值。

只有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才能有效避免一些排水问题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编辑课件
• 6.1.2 污水厂的厂区面积,应按项目总规 模控制,并作出分期建设的安排,合理确 定近期规模,近期工程投入运行一年内水 量宜达到近期设计规模的60%。
• 6.1.6 污水和污泥的处理构筑物宜根据情 况尽可能分别集中布置。处理构筑物的间 距应紧凑、合理,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规 范的要求,
编辑课件
编辑课件
• 6.6.11 当以去除碳源污染物为主时,生物 反应池的容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1 按污泥负荷计算 • 2 按污泥泥龄计算: • 按容积负荷计算取消
编辑课件
• 6.6.13 生物反应池的始端可设缺氧或厌氧 选 择 区 ( 池 ) , 水 力 停 留 时 间 宜 采 用 0.5 ~ 1.0h。
• 2 细格栅:采用宜为1.5~10mm。 • 3 水泵前,应根据水泵要求确定。
编辑课件
• 6.3.3 污水过栅流速宜采用0.6~1.0m/s。 除转鼓式格栅除污机外,机械清除格栅的 安装角度宜为60°~90°。人工清除格栅 的安装角度宜为30°~60°。
• 6.3.4 格栅除污机,底部前端距井壁尺寸, 钢丝绳牵引除污机或移动悬吊葫芦抓斗式 除污机应大于1.5m;链动刮板除污机或回 转式固液分离机应大于1.0m。
• 1 生物反应池的容积,按本规范第6.6.11条 所列公式计算时,反应池中厌氧区(池) 和好氧区(池)之比,宜为1:2~1:3;
• 2 生物反应池中厌氧区(池)的容积,可按 下列公式计算:
VP
tPQ 24
(6.6.19-1)
编辑课件
• 3 厌氧∕好氧法(AP/O法)生物除磷的主要 设计参数,宜根据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 资料时,可采用经验数据或按表6.6.19的规 定取值。
新版室外排水设计规范讲解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正式版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正式版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stewater engineering2006-01-18 发布 2006-06-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0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4-2006,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6、4.1.4、4.3.3、4.4.6、4.6.1、4.10.3、4.13.2、5.1.3、5.1.9、5.1.11、6.1.8、6.1.18、6.1.19、6.1.23、6.3.9、6.8.22、6.11.4、6.11.8(4)、6.11.13、6.12.3、7.1.3、7.3.8、7.3.9、7.3.11、7.3.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1997年第12号)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一月十八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二OO二~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管,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对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水资源利用(包括再生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术语和符号、非开挖技术和敷设双管、防沉降、截流井、再生水管道和饮用水管道交叉、除臭、生物脱氮除磷、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曝气生物滤池、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污泥处置、检测和控制的内容;调整综合径流系数、生活污水中每人每日的污染物产量、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间距、土地处理等内容;补充塑料管的粗糙系数、水泵节能、氧化沟的内容;删除双层沉淀池。

建筑物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物排水设计规范

建筑物排水设计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过程中,排水系统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良好的排水系统可以有效地防止水势聚集、漏水和污水积累,维护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环境健康。

因此,建筑物排水设计规范应当得到重视,以确保排水系统的可靠性和持久性。

一、排水系统的分类和原则(1)屋面排水系统: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需求,屋面排水系统可以采用天沟、雨水收集池或檐槽等结构,确保雨水顺利排出,避免屋面渗漏和水侵袭。

(2)地面排水系统:地面排水系统主要包括室内和室外排水系统。

室内排水系统通常由下水道、下水管道和排水设备组成,用于排放污水和废水。

室外排水系统则包括雨水排水沟和雨水收集系统,用于将室外积水顺利排出。

排水系统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可持续性:排水系统应能够适应不同的气候条件和水质要求,具有持久的耐用性和易于维护的特性。

- 安全性:排水系统应具有稳定的排水能力,能够有效地排除污水和废水,避免水浸和污染的风险。

- 效率:排水系统应能够高效地运转,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提高排水效率和水资源利用率。

二、排水设计参数及标准(1)排水系统的设计参数:排水系统设计应考虑以下参数:- 流量: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需求,确定合理的设计流量,确保排水系统具有足够的排水能力。

- 坡度:排水管道的坡度应符合一定的标准,以保证排水速度和自洁能力。

- 材料:排水管道和排水设备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具有耐腐蚀、耐磨损等性能。

(2)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需求,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国家建筑标准:建筑物的排水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的相关要求,确保排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质量。

- 行业规范: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排水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

- 环境法规: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避免污水和废水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排水设备和材料选择(1)排水设备选择: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使用需求,选择合适的排水设备,包括下水道、下水管道、排水泵等。

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时间:2006-03-11浏览次数:4449中国工程检测网: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达到防止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企业及居住区的永久性的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第1.0.3条排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当地城镇(地区)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根据规划年限、工程规模、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埋城镇、工业与农业之间,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通过全面论证,做到确能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第1.0.4条排水制度(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和工业企业规划、当地降雨情况和排放标准,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和利用情况、地形和水体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

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制度,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分流制。

第1.0.5条排水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一、与邻近区域内的污水与污泥处理和处置协调。

二、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污水和污泥。

三、与邻近区域及区域内给水系统、洪水和雨水的排除系统协调。

四、接纳工业废水并进行集中处理和处置的可能性。

五、适当改造原有排水工程设施,充分发挥其工程效能。

第1.0.6条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和污泥的排放和利用,且其水质应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1.0.7条工业废水管道接入城镇排水系统时,必须按废水水质接入相应的城镇排水管道,污水管道宜尽量减少出口,在接入城镇排水管道前宜设置检测设施。

第1.0.8条排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科研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1.0.9条排水工程设备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备器材的质量和供应情况,结合当地具体条件通过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对操作繁重、影响安全、危害健康的主要工艺,应首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

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

4.3 管道布置和敷设4.3.1 小区排水管的布置应根据小区规划、地形标高、排水流向,按管线短、埋深小、尽可能自流排出的原则确定。

当排水管道不能以重力自流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时,应设置排水泵房。

注:特殊情况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真空排水系统。

4.3.2 小区排水管道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的行车等级、管材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小区干道和小区组团道路下的管道,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2 生活污水接户管道埋设深度不得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15m,且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30m。

注:当采用埋地塑料管道时,排出管埋设深度可不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50m。

4. 3. 3 建筑物内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自卫生器具至排出管的距离应最短,管道转弯应最少;2 排水立管宜靠近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3 排水管道不得敷设在对生产工艺或卫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厂房内,以及食品和贵重商品仓库、通风小室、电气机房和电梯机房内;4 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烟道和风道;当排水管道必须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5 排水埋地管道,不得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或穿越生产设备基础;6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住宅客厅、餐厅,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7 排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8 塑料排水立管应避免布置在易受机械撞击处;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措施;9 塑料排水管应避免布置在热源附近;当不能避免,并导致管道表面受热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塑料排水立管与家用灶具边净距不得小于0.4m;10 当排水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4.3.3A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4.3.4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池部位的上方。

4.3.5 室内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4. 3. 6 排水横管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和备餐的上方。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GB50014-2006 房屋建筑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一、总则1、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建筑室外排水设计以及排水管网预留。

2、本规范规定了室外排水安装与设置要求,排水管道布置、连接方式、净水、疏水结构尺寸以及排水系统监测、保养与管理等。

二、排水管道布置1、室外排水管道应布置在地面以下,其高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

2、施工现场应对地埋设的管道铺设进行定期巡检,以确保其位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事故发生。

3、室外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走向规律,尽量采用一直角管段,合理布置管道的连接段。

三、连接方法1、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应采用封闭卡箍、压紧结合方法,尽量采用法兰接头。

2、排水管件及附件应与排水管道相匹配,安装和固定牢固,经接管端面处理清洁,接管埋灌灰浆应稠密、均匀,接管竿当满足使用要求。

3、室外排水管网与回路系统应以螺纹连接或焊接连接,非焊接连接部位应进行负压密封。

四、净水、疏水结构尺寸(1)配水管道的规格,应准确符合设计要求,一般支撑方式下,洗衣区、重装区和重装拐点起始,排水钢管不得or小于DN150,玻璃钢管不得or小于DN125。

(2)排水接头应采用封闭螺纹卡箍接口,有无拉胀装置可根据需要考虑采用,其规格应大于及等于排水管的外径。

(3)净水管应考虑来水口、下水口、厕洞、洗衣区结构尺寸及护坡要求,注意吊管的材料、规格设计。

(1)排水管的供水口,一般选用DN300以上的橡胶复合管。

(2)排水管的底部应考虑空行要求,通风孔,备用管检查、清洗及疏水结构尺寸要求。

由于排水管网连接要按照垂直或水平布置,不得有竖立曲管或竖立管路改变形式的设置,以免膨胀后出现破裂和渗漏。

五、排水系统监测、保养与管理1、室外排水系统监测应通过定期巡检及管道压力监测两部份组成,定期巡检应根据设计文件设计要求进行,压力监测应选取3处左右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并及时维护、更换传感器和监测仪表等,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一、引言室外排水设计标准旨在确保户外环境的排水系统安全、高效地运行,减少自然灾害和污染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本文将详细介绍室外排水设计的标准要求和规范,以帮助读者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二、设计原则1.合理布局:室外排水系统的排水管线应能满足排水需求,并在总体布局上合理分配各个部分,以确保排水的均匀和有效。

2.适当倾斜:室外排水管道应具有足够的坡度,使水流能够迅速而顺畅地流向排水口,防止积水和泥沙堆积。

3.高质量材料:优质、耐久、防腐蚀的材料应被使用在室外排水系统的建设中,以延长使用寿命并降低维护成本。

4.合理尺寸:管道的直径和截面积应根据排水量来确定,以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排水量不会超过管道的承载能力。

三、排水系统设计要求1.雨水排水系统:(1)汇水区划分:根据场地地形和建筑物布局,将整个场地划分为相应的汇水区,每个汇水区都需要有相应的排水设施。

(2)排水管线布置:根据汇水区的位置、大小和地形等因素,合理布置排水管线,使之在整个系统中协调工作。

(3)排水设施设置:在每个汇水区的合适位置设置排水口、检查井和雨水收集装置,以进行雨水的收集和排放。

2.污水排水系统:(1)管道选择:根据污水排放量和排放速度,选择适当的管道材料,如PVC管、铸铁管等,确保排水系统的稳定和可靠。

(2)排水口设置:在污水产生的区域设置相应的排水口,以便及时排放污水,避免积水产生。

(3)处理设备设置:根据场地的需求,合理设置下水道、沉砂池等处理设备,以净化污水,防止污染环境。

3.地面水排水系统:(1)排水网布置:根据地表的坡度和排水需求,合理布置地面水排水网,以确保地表水能够迅速排放。

(2)沟槽宽度和深度:根据地面水的流量和流速,确定沟槽的宽度和深度,以容纳和引导水流。

(3)过滤设备设置:在地面水排水网入口处设置过滤设备,以防止杂物和泥沙进入管道系统,造成堵塞和损坏。

四、排水系统维护要求1.定期检查:对室外排水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包括检查管道的密封性、倾斜程度和漏水情况,以及排水口和检查井的畅通性。

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排水设计规范一、引言室外给排水系统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排除建筑物内部产生的废水和雨水,保证室内环境的洁净和安全。

设计一个合理有效的室外给排水系统,能够确保排水通畅、防止水涝、防止污水回流,对于建筑物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室外给排水设计的一些规范和要求。

二、设计原则1.合理布局:室外给排水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布局,确保排水管道的疏通和维修方便。

2.通畅排水:室外给排水系统应保证排水管道的坡度适宜,确保废水和雨水能够顺利排出,防止积水和排水不畅。

3.防止回流:室外给排水系统应设置适当的阀门和排气装置,防止污水回流到建筑物内部,确保室内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4.合理尺寸:室外给排水系统的管道尺寸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使用人数进行合理选择,以确保排水和污水处理的效果。

三、设计要求1. 废水排水设计要求1.废水管道宜采用PVC管道,具有耐腐蚀性能,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和冲击。

2.废水管道的坡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为1%~3%之间,以确保废水能够顺利排出。

3.废水管道的分支、汇合和转弯处应采用弯头或三通,避免废水的反流和积水。

4.废水管道应预留清洗口,方便管道清洗和维修。

2. 雨水排水设计要求1.雨水管道宜采用铸铁管道或UPVC管道,具有耐腐蚀性和耐压性能。

2.雨水管道的坡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为0.5%~1%之间,以确保雨水能够顺利排出。

3.雨水管道的分支、汇合和转弯处应采用弯头或三通,避免积水和排水不畅。

4.雨水管道应预留检查井,方便检查和疏通管道。

3. 排水口设计要求1.排水口宜采用不锈钢材质,具有耐腐蚀性和耐压性能。

2.排水口的数量和布局应根据建筑物的面积和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配置,以确保排水的均匀和畅通。

3.排水口的尺寸应根据排水量进行合理选择,以满足建筑物的排水需求。

4.排水口应设置防虫装置,防止小动物进入管道,避免堵塞和积水。

4. 管道维护要求1.室外给排水系统的管道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管道的畅通和顺利排水。

室外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管道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管道设计规范篇一:室外排水管道工艺标准1.总则1.1适用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公共、民用建筑群(小区)室外排水和雨水管网的管道工程。

1.2编制依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2.施工准备2.1技术准备2.1.1管道施工前设计单位已进行了设计交底并已图纸会审完毕。

2.1.2室外管道的施工方案已编制且已经过批准。

2.1.3建设单位、规划单位已给施工单位进行了现场交底。

2.1.4施工段沿线的地下已建各项管线有详细的平面布置图且施工前已掌握已校测。

2.2材料要求2.2.1铸铁管:管壁薄厚均匀,内外光滑整洁,无浮砂、包砂、粘砂,更不允许有砂眼、裂纹、飞刺和疙瘩,承插口的内外径及管件造型规矩。

2.2.2钢筋砼管及陶土管:管材的内外壁应光洁,无蜂窝、坍落、露筋、空鼓及明显的痕纹和凹陷。

2.2.3硬聚氯乙烯(PVC-U)双壁波纹排水管:承插口处的轮廓应清晰,造型规矩,与插口配套,没有有影响接口密封性的缺陷。

2.2.4弹性橡胶胶圈:外观应光滑平整,无气孔、裂缝、卷褶、破损、重皮等缺陷。

2.3主要机具圆头锤、扁錾、捻凿、皮老虎、撬棍、千斤顶、链式手拉葫芦、手锯、钢卷尺、盘尺、水平尺、量角规等。

2.4作业条件2.4.1室外地坪标高已定位,水源、电源均具备。

2.4.2沟槽已验收合格。

2.4.3管材、管件均已检验合格,并具备所要求的技术资料。

3.操作工艺3.1工艺流程沟槽开挖与验收→散管和下管→管道安装→闭水试验→管沟回填→砌井。

3.2沟槽开挖与验收3.2.1按图纸要求(来自: 小龙文档网:室外排水管道设计规范)测出管道的坐标与标高后,再按图示方位打桩放线,确定沟槽位置、宽度和深度,其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设计无规定时,其沟槽底的宽度应符合下表:3.2.3为防止坍方,沟槽开挖后应留有一定的边坡,边坡的大小与土质和沟深有关。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标准管理组 以便再次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年月日
主要符号
暴雨强度公式的参数
暴雨强度公式的参数
暴雨强度公式的参数
汇水面积
曝气池的
容积负荷
曝气池的
污泥负荷
水流深度
水力坡降
降雨强度
进水
折减系数
曝气池内混合液悬浮固体平均浓度
暴雨强度公式的参数
粗糙系数
截流倍数
设计重现期
设计流量
合流管中的工业废水量
溢流井以前的旱流污水量
应根据排水水质 水温 冰冻情况 断面尺寸 管内外所受压力 土
质 地下水位 地下水侵蚀性和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选择 并应尽
量就地取材

条 输送腐蚀性污水的管渠必须采用耐腐蚀材料
其接口及附属构筑物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条 当输送易造成管内沉析的污水时 管渠形式和
断面的确定 必须考虑维护检修的方便

条 厂区内的生产污水 应根据其不同的回收 利用

条 排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当地城镇 地区 总
体规划和排水工程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 从全局出发 根据规划
年限 工程规模 经济效益 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正确处理城
镇 工业与农业之间 集中与分散 处理与利用 近期与远期的
关系 通过全面论证 做到确能保护环境 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
安全适用

条 排水制度 分流制或合流制 的选择 应根据城

条 排水管渠的最大设计充满度和超高 应遵守下
列规定
一 污水管道应按不满流计算 其最大设计充满度应按表
采用
二 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应按满流计算
管径或渠高
最大设计充满度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水力计算:1.排水管渠的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Q=Av式中 Q---设计流量(m3/h)A=水流有效断面面积(m2)V=流速(m/s)2.排水管渠的流速,应按下列公式计算:V=1/n(R2/3I1/2)式中 v=流速(m/s)R=水力半径(m)I=水力坡度n=粗糙系数3.排水管渠粗糙系数,宜按下表规定取值。

排水管渠粗糙系数管渠类别粗糙系数n 管渠类别粗糙系数nUPVC管、PE管、玻璃钢管 0.009-0.011 浆砌砖渠道0.015石棉水泥管、钢管 0.012 浆砌块石渠道0.017陶土管、铸铁管 0.013 干砌块石渠道0.020-0.025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 0.013-0.014 土明渠0.025-0.030水泥砂浆抹面渠道(带草皮)4.排水管渠的最大设计充满度和超高,应符合下列规定:(1)重力流污水管道应按非满流计算,其最大设计充满度,应按下表规定取值最大设计充满度管径或渠高(mm)最大设计充满度200-3000.55350-4500.65500-9000.70≥1000 0.75(2)雨水管道和合流管道应按满流计算(3)明渠超高不得小于0.2m5.排水管道的最大设计流速,宜符合下列规定(1)金属管道为10.0m/s(2)非金属管道为5m/s6.排水明渠的最大设计流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水流深度为0.4-1.0m时,宜按下表规定取值明渠最大设计流速明渠类别最大设计流速粗砂或低塑性粉质粘土 0.8粉质粘土 1.0粘土 1.2草皮护面 1.6干砌块石 2.0浆砌块石或浆砌砖 3.0石灰岩和中砂岩 4.0混凝土 4.0(2)当水流深度在0.4-1.0m范围以外时,上表所列最大设计流速宜乘以下列系数h<0.4m 0.851.0<h<2.0m 1.25h≥2.0m 1.407.排水管渠的最小设计流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污水管道在设计充满度下为0.6m/s。

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

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

4.3 管道布置和敷设4.3.1 小区排水管的布置应根据小区规划、地形标高、排水流向,按管线短、埋深小、尽可能自流排出的原则确定。

当排水管道不能以重力自流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时,应设置排水泵房。

注:特殊情况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真空排水系统。

4.3.2 小区排水管道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的行车等级、管材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小区干道和小区组团道路下的管道,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2 生活污水接户管道埋设深度不得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15m,且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30m。

注:当采用埋地塑料管道时,排出管埋设深度可不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50m。

4. 3. 3 建筑物内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自卫生器具至排出管的距离应最短,管道转弯应最少;2 排水立管宜靠近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3 排水管道不得敷设在对生产工艺或卫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厂房内,以及食品和贵重商品仓库、通风小室、电气机房和电梯机房内;4 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烟道和风道;当排水管道必须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5 排水埋地管道,不得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或穿越生产设备基础;6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住宅客厅、餐厅,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7 排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8 塑料排水立管应避免布置在易受机械撞击处;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措施;9 塑料排水管应避免布置在热源附近;当不能避免,并导致管道表面受热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塑料排水立管与家用灶具边净距不得小于0.4m;10 当排水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4.3.3A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4.3.4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池部位的上方。

4.3.5 室内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4. 3. 6 排水横管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和备餐的上方。

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3、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乔木之间的最小净距,应 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4、室外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接 口不应重叠;当给水管道敷设在下面时,应设置钢套管,钢套管 的两端(liǎnɡ duān)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
5、室外给水管道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车辆荷载、管 道材质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土壤 冰冻线以下,行车道下的管线覆土深度不宜小于。
24、二级处理:由机械处理和生物化学或化学处理组成的污水处理 过程。
25、换气次数 :通风系统单位时间内送风或排风体积与室内空间 体积之比。
第六页,共49页。
26、暴雨强度: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
27、重现期 :经一定长的雨量观测资料统计分析,等于或大于某暴雨强度的 降雨出现一次的平均间隔时间。其单位通常以年表示。
《建筑(jiànzhù)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200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chénɡ xiānɡ)建设部公告第 409号
第一页,共49页。
一、总则(zǒngzé)
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亦 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chǎngfáng)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第十二页,共49页。
三、用水量
第十三页,共49页。
注: 1 除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用水定额中含食堂用水,其它均不含食堂用水。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yuángōng)生活用水,员工(yuángōng)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疗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水应另计。
6、真空破坏器设置位置应满足 下列要求:
1 )不应装在有腐蚀性和污染的 环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同名24260)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同名24260)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06〕正式版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06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wastewater engineering2006-01-18 发布2006-06-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0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4-2006,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4、4.3.3、4.4.6、4.6.1、4.10.3、4.13.2、5.1.3、5.1.9、5.1.11、6.1.8、6.1.18、6.1.19、6.1.23、6.3.9、6.8.22、6.11.4、6.11.8〔4〕、6.11.13、6.12.3、7.1.3、7.3.8、7.3.9、7.3.11、7.3.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J14-87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1997年第12号〕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一月十八日前言本标准系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2号文《关于印发“二OO二~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管,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对原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J14-87(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增加水资源利用(包括再生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术语和符号、非开挖技术和敷设双管、防沉降、截流井、再生水管道和饮用水管道交叉、除臭、生物脱氮除磷、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曝气生物滤池、污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污泥处置、检测和控制的内容;调整综合径流系数、生活污水中每人每日的污染物产量、检查井在直线管段的间距、土地处理等内容;补充塑料管的粗糙系数、水泵节能、氧化沟的内容;删除双层沉淀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3 管道布置和敷设4.3.1 小区排水管的布置应根据小区规划、地形标高、排水流向,按管线短、埋深小、尽可能自流排出的原则确定。

当排水管道不能以重力自流排入市政排水管道时,应设置排水泵房。

注:特殊情况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真空排水系统。

4.3.2 小区排水管道最小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的行车等级、管材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等因素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小区干道和小区组团道路下的管道,其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70m;2 生活污水接户管道埋设深度不得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15m,且覆土深度不宜小于0.30m。

注:当采用埋地塑料管道时,排出管埋设深度可不高于土壤冰冻线以上0.50m。

4. 3. 3 建筑物内排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自卫生器具至排出管的距离应最短,管道转弯应最少;2 排水立管宜靠近排水量最大的排水点;3 排水管道不得敷设在对生产工艺或卫生有特殊要求的生产厂房内,以及食品和贵重商品仓库、通风小室、电气机房和电梯机房内;4 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变形缝、烟道和风道;当排水管道必须穿过沉降缝、伸缩缝和变形缝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5 排水埋地管道,不得布置在可能受重物压坏处或穿越生产设备基础;6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住宅客厅、餐厅,并不宜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内墙;7 排水管道不宜穿越橱窗、壁柜;8 塑料排水立管应避免布置在易受机械撞击处;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保护措施;9 塑料排水管应避免布置在热源附近;当不能避免,并导致管道表面受热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塑料排水立管与家用灶具边净距不得小于0.4m;10 当排水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防结露措施。

4.3.3A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

4.3.4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生活饮用水池部位的上方。

4.3.5 室内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会引起燃烧、爆炸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4. 3. 6 排水横管不得布置在食堂、饮食业厨房的主副食操作、烹调和备餐的上方。

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4.3.6A 厨房间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

4.3.7 排水管道宜在地下或楼板填层中埋设或在地面上、楼板下明设。

当建筑有要求时,可在管槽、管道井、管窿、管沟或吊顶、架空层内暗设,但应便于安装和检修。

在气温较高、全年不结冻的地区,可沿建筑物外墙敷设。

4.3.8 下列情况下卫生器具排水横支管应设置同层排水:1 住宅卫生间的卫生器具排水管要求不穿越楼板进入他户时;2 按本规范第4. 3.3A条~第4.3.6条的规定受条件限制时。

4. 3. 8A 住宅卫生间同层排水形式应根据卫生间、卫生器具布置、室外环境气温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3.8B 同层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地漏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5.7条~第4.5.10A条的要求;2 排水管道管径、坡度和最大设计充满度应符合本规范第4. 4. 9、4.4.10、4.4.12条的要求;3 器具排水横支管布置和设置标高不得造成排水滞留、地漏冒溢;4 埋设于填层中的管道不得采用橡胶圈密封接口;5 当排水横支管设置在沟槽内时,回填材料、面层应能承载器具、设备的荷载;6 卫生间地坪应采取可靠的防渗漏措施。

4.3.9 室内管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器具排水管与排水横支管垂直连接,宜采用90°斜三通;2 排水管道的横管与立管连接,宜采用45°斜三通或45°斜四通和顺水三通或顺水四通;3 排水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宜采用两个45°弯头、弯曲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90°弯头或90°变径弯头;4 排水立管应避免在轴线偏置;当受条件限制时,宜用乙字管或两个45°弯头连接;5 当排水支管、排水立管接入横干管时,应在横干管管顶或其两侧45°范围内采用45°斜三通接入。

4.3.10 塑料排水管道应根据其管道的伸缩量设置伸缩节,伸缩节宜设置在汇合配件处。

排水横管应设置专用伸缩节。

注:1 当排水管道采用橡胶密封配件时,可不设伸缩节;2 室内、外埋地管道可不设伸缩节,4.3.11 当建筑塑料排水管穿越楼层、防火墙、管道井井壁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管径和设置条件以及穿越部位防火等级等要求设置阻火装置。

4.3.12 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 排水立管最低排水横支管与立管连接处距排水立管管底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4.3.12的规定;注:单根排水立管的排出管宜与排水立管相同管径。

2 排水支管连接在排出管或排水横干管上时,连接点距立管底部下游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m;3 横支管接入横干管竖直转向管段时,连接点距转向处以下不得小于0.6m;4 下列情况下底层排水支管应单独排至室外检查井或采取有效的防反压措施:1)当靠近排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支管的连接不能满足本条第1、2款的要求时;2)在距排水立管底部1.5m距离之内的排出管、排水横管有90°水平转弯管段时。

4.3.12A 当排水立管采用内螺旋管时,排水立管底部宜采用长弯变径接头,且排出管管径宜放大一号。

4.3.13 下列构筑物和设备的排水管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应采取间接排水的方式:1 生活饮用水贮水箱(池)的泄水管和溢流管;2 开水器、热水器排水;3 医疗灭菌消毒设备的排水;4 蒸发式冷却器、空调设备冷凝水的排水;5 贮存食品或饮料的冷藏库房的地面排水和冷风机溶霜水盘的排水。

4. 3. 14 设备间接排水宜排入邻近的洗涤盆、地漏。

无法满足时,可设置排水明沟、排水漏斗或容器。

间接排水的漏斗或容器不得产生溅水、溢流,并应布置在容易检查、清洁的位置。

4. 3. 15 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宜按表4.3.15确定。

注:饮料用贮水箱的间接排水口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150mm。

4.3.16 生活废水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有盖的排水沟排除:1 废水中含有大量悬浮物或沉淀物需经常冲洗;2 设备排水支管很多,用管道连接有困难;3 设备排水点的位置不固定;4 地面需要经常冲洗。

4.3.17 当废水中可能夹带纤维或有大块物体时,应在排水管道连接处设置格栅或带网筐地漏。

4.3.18 室外排水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 排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连接,应设检查井连接;2 室外排水管,除有水流跌落差以外,宜管顶平接;3 排出管管顶标高不得低于室外接户管管顶标高;4 连接处的水流偏转角不得大于90°。

当排水管管径小于等于300mm且跌落差大于0.3m 时,可不受角度的限制。

4.3.19 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

4.3.20 排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或地下构筑物的墙壁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4.3.21 当建筑物沉降可能导致排出管倒坡时,应采取防倒坡措施。

4.3.22 排水管道在穿越楼层设套管且立管底部架空时,应在立管底部设支墩或其他固定措施。

地下室立管与排水横管转弯处也应设置支墩或固定措施。

4.5 管材、附件和检查井4.5.1 排水管材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小区室外排水管道,应优先采用埋地排水塑料管;2 建筑内部排水管道应采用建筑排水塑料管及管件或柔性接口机制排水铸铁管及相应管件;3 当连续排水温度大于40℃时,应采用金属排水管或耐热塑料排水管;4 压力排水管道可采用耐压塑料管、金属管或钢塑复合管。

4.5.2 室外排水管道的连接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检查井:1 在管道转弯和连接处;2 在管道的管径、坡度改变处。

4.5.2A 小区生活排水检查井应优先采用塑料排水检查井。

4.5.3 室外生活排水管道管径小于等于160mm时,检查井间距不宜大于30m;管径大于等于200mm时,检查井间距不宜大于40m。

4.5.4 生活排水管道不宜在建筑物内设检查井。

当必须设置时,应采取密封措施。

4.5.5 检查井的内径应根据所连接的管道管径、数量和埋设深度确定。

4.5.6 生活排水管道的检查井内应有导流槽。

4.5.7 厕所、盥洗室等需经常从地面排水的房间,应设置地漏。

4.5.8 地漏应设置在易溅水的器具附近地面的最低处。

4.5.8A 住宅套内应按洗衣机位置设置洗衣机排水专用地漏或洗衣机排水存水弯,排水管道不得接入室内雨水管道。

4.5.9 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4.5.10 地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优先采用具有防涸功能的地漏;2 在无安静要求和无须设置环形通气管、器具通气管的场所,可采用多通道地漏;3 食堂、厨房和公共浴室等排水宜设置网框式地漏。

4.5.10A 严禁采用钟罩(扣碗)式地漏。

4.5.11 淋浴室内地漏的排水负荷,可按表4.5.11确定。

当用排水沟排水时,8个淋浴器可设置一个直径为100mm的地漏。

4.5.12 在生活排水管道上,应按下列规定设置检查口和清扫口:1 铸铁排水立管上检查口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0m,塑料排水立管宜每六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建筑物最低层和设有卫生器具的二层以上建筑物的最高层,应设置检查口,当立管水平拐弯或有乙字管时,在该层立管拐弯处和乙字管的上部应设检查口;2 在连接2个及2个以上的大便器或3个及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铸铁排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在连接4个及4个以上的大便器的塑料排水横管上宜设置清扫口;3 在水流偏转角大于45°的排水横管上,应设检查口或清扫口;注:可采用带清扫口的转角配件替代。

4 当排水立管底部或排出管上的清扫口至室外检查井中心的最大长度大于表4.5.12—1的数值时,应在排出管上设清扫口;5 排水横管的直线管段上检查口或清扫口之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4.5.12—2的规定。

4.5.13 在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排水横管上设清扫口,宜将清扫口设置在楼板或地坪上,且与地面相平;排水横管起点的清扫口与其端部相垂直的墙面的距离不得小于0.2m;注:当排水横管悬吊在转换层或地下室顶板下设置清扫口有困难时,可用检查口替代清扫口。

2 排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堵头与墙面应有不小于0.4m的距离;注:可利用带清扫口弯头配件代替清扫口。

3 在管径小于1OOmm的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其尺寸应与管道同径;管径等于或大于1OOmm的排水管道上设置清扫口,应采用1OOmm直径清扫口;4 铸铁排水管道设置的清扫口,其材质应为铜质;硬聚氯乙烯管道上设置的清扫口应与管道相同材质;5 排水横管连接清扫口的连接管及管件应与清扫口同径,并采用45°斜三通和45°弯头或由两个45°弯头组合的管件。

4.5.14 在排水管上设置检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立管上设置检查口,应在地(楼)面以上1.00m,并应高于该层卫生器具上边缘0.15m;2 埋地横管上设置检查口时,检查口应设在砖砌的井内;注:可采用密闭塑料排水检查井替代检查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