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防护距离要求
山东化工园区认定标准-山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5.化工园区内涉及光气的装置边界与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人员相对密集区域边界保持2km以上安全防护距离
是□否□
6. 化工园区应采用集中供热
是□否□
7.化工园区具备集中统一的污水处理设施。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9-2002)一级A标准规定的指标要求及有关地方标准要求。园区入河(入海)排污口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污水排放不影响周边环境功能区水体达标
6
未编制《园区产业规划》,扣6分;未遵循化工园区建设对水源、交通、安全和环境容纳能力的要求,每一项扣1.5分
现场检查
查阅资料
3.化工园区内企业的生产、存储设备设施布局满足相关行业管理或设计规范
8
化工园区内企业生产、存储设备设施布局不满足相关行业管理或设计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
现场检查
查阅资料
4.化工园区不得有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生产企业
分值
计分方法
考核方式
得分
二、规划布局要求(22分)
1.《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总体布局、物流、消防、安全、环保、公用设施等方面涉及的化工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6
《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不符合总体布局、物流、消防、安全、环保、公用设施等方面涉及的化工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每一项扣1分
现场检查
查阅资料
2.化工园区产业规划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的要求,遵循化工园区建设对水源、交通、安全和环境容纳能力的要求
附件:
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市、县(市、区):园区名称:
一、否决项:下列情形中有一处为“否”的,园区不予认定
在对应处打“√”
1.化工园区规划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且建成区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
化工安全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距离问题
(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距离问题安全距离,没有一个很明确的概念,不同的行业其名称和要求都不一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与周边设施的间距符合GB50016、GB5016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虽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93号、浙安监管危化〔2011〕204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已弱化对安全距离方面的考核力度“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防范措施,一处扣20分(B级要素否决项);”,只是在涉及重大危险源时提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要求,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但我们仍然需要进一步关注。
1(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自200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实施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将距离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作为重点整改对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1 总则1.1目的为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1.3基本原则1.3.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安全环保的原则,规范化工园区的设立和选址,严格规划区域功能,优化安全布局,完善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1.3.2严格准入,规范管理。
坚持严格准入,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不成熟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入园。
坚持一体化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建设和安全管理。
1.3.3系统排查,重点整治。
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突出对系统性安全风险的整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避免多米诺效应,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可控。
2 设立2.1 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置,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
2.2 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省和设区的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在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2.3 化工园区的设立应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负责园区管理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明确承担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
3 选址及规划3.1 化工园区应位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符合化工园区所在地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3.2 化工园区选址应把安全放在首位,进行选址安全评估,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防护距离,留有适当的缓冲带,将化工园区安全与周边公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至风险可以接受。
3.3 化工园区应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应包含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章节。
安徽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
安徽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安〔2020〕2号),进一步优化全省化工园区布局,提升化工产业本质化安全水平,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化工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指以石化和化学工业或其他相关产业(煤化工、精细化工、化学原料药、化工新材料等)为主导形成的产业集聚明显、链条上下衔接、企业联系紧密、物流系统成熟、配套工程完善、污染治理集中、安全设施配套、资源利用节约、管理科学规范、地理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的产业集聚区、集中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等区域内涉及石化和化工或其他相关产业的独立片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认定是指按照皖安〔2020〕2号文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组成认定工作组,按部门职责共同做好化工园区认定工作。
认定工作只对相关园区是否具备化工产业集聚发展条件进行认定,不改变园区现有管理权属。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防护目标,指《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存储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中规定的3类场所。
第五条认定条件。
合规化工园区应满足以下条件:1、园区规划连片面积在2平方公里(含)以上或者建成区面积在1平方公里(含)以上;确因国家和省重大生产力布局项目需配套建设的专业化工园区除外;2、园区应与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或颁布实施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相符;3、园区原则上应处于主城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园区边界应在满足与县级及以上城市主城区安全防护距离和环境防护距离的基础上,留有适当空间余量;4、园区范围内不应有安全防护目标,园区内企业生产、储存装置与安全防护目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环境防护等要求;5、园区应有时效期内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6、园区应具备相对独立的集中供热设施,或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完成供热需求;7、园区应具备集中统一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完善的雨、污管网系统。
2023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2023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各省已认定化工园区进行复核的要求,结合我省化工产业整治提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化工园区是2020年我省经过省级认定并由省政府公布的原化工园区和原化工集中区。
第三条按照国家《办法》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了《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标准(2022版)》(详见附件)。
第四条《江苏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标准(2022 版)》相关内容分为A类和B类进行评价。
A类为涉及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环保保障能力建设等基础条件方面的事项;B类为涉及现场日常管理方面的事项。
第五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组织开展全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汇总认定情况并提出认定建议。
组织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江苏海事局和连云港海事局等部门依据职责对分工范围内的业务事项进行认定并提出单项意见。
第六条按下列两类情况确定认定建议:L A项均符合要求的原化工园区、原化工集中区建议统一认定为化工园区。
2. A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建议认定不合格,限期整改。
第七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提出的园区认定建议,提交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研究,形成报批意见,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第八条对认定不合格的原化工园区、原化工集中区,以及2020年认定后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期间除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外,停止办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相关手续。
第九条认定期间,各设区市化工项目管理仍按《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化治1 2021) 6号)规定执行。
江苏省沿海化工园区企业复产环保要求(2018版)
江苏省沿海化工园区企业复产环保要求化工园区企业复产环保要求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企业所在园区须达到的环保要求。
二是企业自身须达到的环保要求。
一、园区环保要求第一条具有化工定位,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并通过审查,环境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目标全部搬迁完毕。
第二条实现污水集中处理,采用“明管输送、一企一管”或分片区建设废水集中监控调节池的收集方式,严控区外非化工废水接入。
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制定特征污染物接管标准,处理工艺中应具有相应难降解特征污染物强化处理设施,配备事故应急池,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浓度不得高于《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一级标准,特征污染物浓度不得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具体按地方环保部门监管要求执行。
第三条实现集中供热,供热能力满足企业用热需求,集中供热设施烟气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第四条配套建有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设施的,运行管理及污染控制须达到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应建成“一园一档”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测、LDAR泄漏检测、主要污染治理设施工况在线监控、环境质量监测等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及动态更新。
第六条应制定明确的监测监控实施方案,具备包括特征污染物在内的污染源及水、气、土、地下水等监测与溯源分析能力。
二、企业环保要求(一)总体要求第七条所有环评、排污许可、备案、登记等环保法定手续齐全,无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项目,对存在重大变更的履行重新报批手续并经批准。
第八条所有建设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无产业政策明令禁止及超出能耗限额的项目、工艺装备和产品,涉及的生产线或装置拆除到位。
(二)工艺装置第九条提供所有生产线、原辅料及产品、主要设备、环保设施、排放口等详细信息清单,报园区及地方环保部门备案。
第十条提供生产工艺过程、反应原理、主要工况、污染物收排体系、管路走向等基础资料,按装置流程逐釜逐罐核实反应物料及产排污情况。
(三)废水治理第十一条实行废水分质分类收集处理,有高浓度、高盐、高毒性、难降解废水预处理设施,无稀释处理和稀释排放。
化工园区外围控制距离的确定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厂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带来影 响, 因此为保护人体
健康 , 必须在化工企业与居住 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
生 防护 距离 。 目前 化 工 企 业 卫 生 防护 距 离 同时 适 用 2个 标
准 。一个 是 于 19 发布 实施 的 《 油化 工企 业 卫 99年 石
生防护距离》另一个是 18 , 97年的国家标准《 炼油厂
工业安全与环保
・
21 02年第 3 8卷第 6期
Jn 0 2 u e2 1
7 ・ 6
I d s ilS ft n n io me tl rtc o n u t a a y a d E vrn na o t n r e P ei
化 工 园 区外 围控 制距 离 的确 定 及环 境 影 响减 缓措 施
p rs ak .Me whl eme s r st lw d w ee vr n n a if e c sf m e c e c l n u t ak H t p ltd n a i t a u e s o n t n i me t l n o t h m a i d s y p r sO p uae eh o o h o l nu e r h i r e h o
发 生 , 造成 人 员 伤 亡 。事 故 波 及 区域 通 常 为距 事 易 故 发生地 150~300m 的 区域 , 气 中危 险 化 学 0 0 空
由于标 准 制 定 的 原 因 , 在 污染 物排 放 标 准 与 存
环境质量标准不对应 的问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如《 放标准》 中甲醛的厂界标准为 0 2m / 3而居住 区 . gm , 标准为 00 m , . m 3这就意味着企业满足排放标 准 5 的情 况下 , 周边 区域 并不 一 定 能满 足居 住 区标 准 。 其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 2 2 0 8 (J . _2o ) 中提出了大气环境 防护距离 的概念 , 这个防护距 离 就是针对此现象制定 的。其定义是“ 为保护人群健 康, 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 物对居住 区的环 境影响, 在项 目厂界 以外设置的环境 防护距离” 。大 气环 境 防护距离 之 内 , 污染 物浓 度 超标 , 应有 长期 不 居 住 的人 群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指的是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 气环境 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 护距离 , 计算 出的距离是 以污染源 中心点 为起点 的 控制距离 , 并结合厂 区平面布置图, 确定控制距离的 范围 , 超出厂界 以外 的范 围, 即为 大气环境 防护 区 域 。由于技术导则对计算上要求越来越严格 , 对一 些 排放 特征 污染 物 的 企业 ( 征 污 染 物 居 住 区标 准 特 都 比较严格 )有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大于卫生防 , 护距离。在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实际工作 中, 确定一 个企业与居民区之间 的防护距离 , 是取卫生 防护距 离 和大气 环 境 防护距 离二 者 之 中较 大 的一个 。
化工园防护距离
1
低
<300
2 3
中 高
300-800 ≥800
ABS项目、石油加工项目、焦化 项目等
•相关案例研究
上海化工园区
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 产业概况:以炼化一体化项目 为龙头,重点发展石化、精细化 工、高分子新材料等产业。 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 每年3500万吨炼油能力和350 万吨乙烯生产能力,成为亚洲最 大的乙烯生产基地和聚氨酯生产 基地。
•环境卫生防护距离
考虑因素:工业企业对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
对于化工园区而言,园区企业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易于实现集中处理,通过配建园区的污水处理厂 和工业固废集中处置设施,实现废水、固废的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因此废水、固废的对外围居住区影响不 显著。
化工园防护距离要求
防护距离考虑的要素
防火间距
防 护 距 离
环境卫生防护距离
风险防护距离
•防火间距
定义 相关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防火距离:
对居住区、学校等重要公建最大值:100—150m, 数值偏小。
生产区
日本东京湾化工园区
化工厂靠近绿化带的一侧布置企业办公、研发以 及大型停车场等。 居住区与精细化工区仅一路之隔。 居住用地与基础化工区相距约700米。
居住区
化工厂 绿化带 化工相关企业(精细化工)
德国路德维希化工区
用地规模:约7平方公里。 年输油能力:近期1000万吨,远期5000万吨。 防护设置:化工片区与周围的生活片区几乎连为 一体,有的地方设有低密度建设隔离带,有的地方 则仅有一路之隔。
化工园防护距离
集中居民区发展,不再批准建设新的集中居住区、 医院等敏感目标,
◊ 3公里防范区 建议控制人口集聚,不再批准建设新的、人口规
模3000 人以上的大型集中居住区、大学园区等人 口密集型建设项目,已经动工建设的居住项目可继 续建设。
科技研发
1 2公 3公 里 公里 限 里控 制 防制 区 范区 区
≥800
聚丙烯酰胺项目、三羟甲基丙烷 项目、聚乙烯醇缩丁醛等
丙烯腈项目、硫化碱项目、硫酸 项目等
ABS项目、石油加工项目、焦化 项目等
•相关案例研究
➢上海化工园区
✓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
✓产业概况:以炼化一体化项目 为龙头,重点发展石化、精细化 工、高分子新材料等产业。
✓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 每年3500万吨炼油能力和350 万吨乙烯生产能力,成为亚洲最 大的乙烯生产基地和聚氨酯生产 基地。
化工园区与居住区之间的隔离通常为600-800m即可,用地紧张的地区可通过园区内项目污 染梯度布局减少防护距离。隔离带中可适当设置企业办公、科技研发等设施。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考虑因素:
✓易燃爆炸伤害半径; ✓有毒物质泄漏半致死溶度范围;
化工园防护距离的确定
•相关规范取值
➢通过对化工项目防护距离的分析和总结,按防护要求的高低分类如下表:
序号 防护要求 防护距离(m)
相关污染源
1
低
2
中
3
高
<300 300-800
精细化工 生活区
仓储物流 水域
✓园区功能布局:将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临近生 活区布置无污染工业。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目的为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1.3基本原则1.3.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安全环保的原则,规范园区的设立和选址,严格规划区域功能,优化园区安全布局,完善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1.3.2严格准入,规范管理。
坚持严格准入,严禁落后和不成熟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入园。
坚持一体化管理,提升园区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
1.3.3系统排查,重点整治。
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突出对化工园区系统性安全风险的整治,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避免多米诺效应,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2 术语和定义2.1化工园区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用于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工业区或集中区。
2.2防护目标受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影响,化工园区外可能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设施或场所。
2.3 多米诺效应化工园区内一个企业的危险源发生安全事故时可能会引起其他企业的危险源也相继发生安全事故,从而造成更大的安全事故的效应。
2.4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为预防和减缓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潜在安全事故(火灾、爆炸和中毒等)对化工园区外防护目标的影响,用于规划园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的控制线。
3 设立3.1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置,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
3.2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和省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在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
3.3化工园区应在时效期(5年)内经过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且满足国家安全风险基准要求。
3.4化工园区的设立应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复认定。
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
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对于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一、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①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储量≤5吨和>5吨的甲类物品库房与民用建筑的距离分别为30米和40米;储气罐或罐区与民用建筑间的距离为25米~40米;汽车加油机、地下油罐与民用建筑距离为25米等。
总之,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来确定间距。
②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规定:石油化工企业与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液化烃罐组120米,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100米。
③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规定:石油库与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分别为:一级油库100米;二级油库90米;三级油库80米;四级油库70米;五级油库50米。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①以上公共设施均可归类为民用建筑居住区,对于民用建筑与危化品储存设施之间的距离,均可采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②国家对某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规定的防护距离仍可适用以上公共设施;③《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BGZ1-2010)第5.1.3条规定:“工业企业选址宜避开可能产生或存在危害健康的场所和设施,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气体输送管道,以及水、土壤可能已被原工业企业污染的地区;建设工程需要难以避开的,应首先进行卫生学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设计单位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制定施工期间和投产运行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应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发布,2010年12月22日修订)。
四、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①以上建筑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列为民用建筑和其他建筑,均有不同的距离要求。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征求意见稿)1 总则1.1 目的为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系统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增强化工园区安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1.3基本原则1.3.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安全环保的原则,规范园区的设立和选址,严格规划区域功能,优化园区安全布局,完善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1.3.2严格准入,规范管理。
坚持严格准入,严禁落后和不成熟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入园。
坚持一体化管理,提升园区应急保障能力,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安全管理。
1.3.3系统排查,重点整治。
全面排查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突出对化工园区系统性安全风险的整治,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避免多米诺效应,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2 术语和定义2.1化工园区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用于专门发展化工产业的工业区或集中区。
2.2防护目标受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影响,化工园区外可能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设施或场所。
2.3 多米诺效应化工园区内一个企业的危险源发生安全事故时可能会引起其他企业的危险源也相继发生安全事故,从而造成更大的安全事故的效应。
2.4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为预防和减缓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潜在安全事故(火灾、爆炸和中毒等)对化工园区外防护目标的影响,用于规划园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的控制线。
3 设立3.1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置,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
3.2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和省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在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
3.3化工园区应在时效期(5年)内经过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且满足国家安全风险基准要求。
3.4化工园区的设立应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复认定。
化工园防护距离要求
化工园防护距离要求
卫生防护距离
•相关规范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 2.0.1 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不居住区之间的卫生 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
精细化工 生活区
仓储物流 水域
裕廊工业区
N 园区功能布局:将生活区不生产区分开,临近生 活区布置无污染工业。 将生活区、新型工业和无污染工业布置在主导风 向上风向,石化区布置在下风向,轻工业和一般工 业布置在两者之间起到产业隔离的作用。 在局部地段设置了公园或风景区将产业不居住隔 离,使居住品质大大提高。
化工园防护距离要求
防护距离考虑的要素
防火间距
防 护 距 离
环境卫生防护距离
风险防护距离
•防火间距
定义: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 且便亍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相关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公 园 公 园 公 园
生 污 染 重工 业区 活 工 业
公 园
无
无
区
轻工业 一般工业
新兴工业 无污染工 业
港口、 重工业
主导风向——东北风
案例小结
化工园名称 上海化工园区 克拉玛依石油化工 工业园区 日本东京湾化工园 区
规模(Km2) 30 76
防护距离 1-3Km 600m 700m
防护措施 从会造成化工生产污染的企业边界向外,划分 为1 公里限制区、2 公里控制区、3 公里防范 区三个范围。 防护距离内设置企业办公、科技研发等设施, 建设密度较低 在基础化工不生活区之间设置污染小、防护要 求较低的精细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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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距离
•相关规范要求
《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 2.0.1 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不居住区之间的卫生 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
化工园防护距离要求
防护距离考虑的要素
防火间距
防 护 距 离
环境卫生防护距离
风险防护距离
•防火间距
定义: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 且便亍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相关规范:
•防护距离小结
建议规划区域周边不生活区(周围的环境敏感点)的环境防护距离设置为700m; 通过园区内部梯度布局,把防护要求大的项目设置亍园区中部,防护要求较小的项目放置亍园区外侧; 隔离带中可适当设置企业办公、科技研发等设施,建设密度宜低,节约用地;
防火距离:
对居住区、学校等重要公建最大值:100—150m, 数值偏小。
•环境卫生防护距离
考虑因素:工业企业对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
对于化工园区而言,园区企业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易于实现集中处理,通过配建园区的污水处理厂 和工业固废集中处置设施,实现废水、固废的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因此废水、固废的对外围居住区影响丌 显著。
1
低
<300
2 3
中 高
300-800 ≥800
ABS项目、石油加工项目、焦化 项目等
•相关案例研究
上海化工园区
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 产业概况:以炼化一体化项目 为龙头,重点发展石化、精细化 工、高分子新材料等产业。 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现 每年3500万吨炼油能力和350 万吨乙烯生产能力,成为亚洲最 大的乙烯生产基地和聚氨酯生产 基地。
噪声是一种能量污染,随着距离的增加而衰减,对园区外围影响丌显著。
因此,化工园区对园区外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废气上。
•环境卫生防护距离
距离测算 方法一:(卫生防护方面)
相关规范: 《石油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GB8195-201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 13201--91
一体化管理范围:上海化工园区29.4km2 ,金山分区2.9km2 , 奉贤分区3.8km2
防护距离:化工生产污染的程度随着不生产装置 距离的增大而递减。从会造成化工生产污染的企业 边界向外,划分为1 公里限制区、2 公里控制区、 3 公里防范区三个范围。 ◊1 公里限制区 建议近期严格控制人口导入,已经规划建设但尚 未劢工的居住区,拟停止建设,丌再批准建设新的 居住项目,远期可结合规划调整逐步搬迁居民,限 制区内的土地转向工业、仓储,或者作为农田、林 地用地。 ◊ 2 公里控制区 建议已规划但尚未劢工的项目应停止建设。控制 集中居民区发展,丌再批准建设新的集中居住区、 医院等敏感目标, ◊ 3公里防范区 建议控制人口集聚,丌再批准建设新的、人口规 模3000 人以上的大型集中居住区、大学园区等人 口密集型建设项目,已经劢工建设的居住项目可继 续建设。
650m
低密度建 设隔离带
化工区
生活区
200m
生活区 化工区
道路 化工区
生活区
生活区
生活区
新加坡裕廊工业园区
园区用地分析图 用地规模: 60平方公里。 产业及规模:炼油、乙烯及下游石化产品为主, 2010年拥有炼油能力6500万吨/年,乙烯产量达 到300万吨/年。
基础化工 柔佛海峡 新加坡 绿地
公 园 公 园 公 园
生 污 染 重工 业区 活 工 业
公 园
无
无
区
轻工业 一般工业
新兴工业 无污染工 业
港口、 重工业
主导风向——东北风
案例小结
化工园名称 上海化工园区 克拉玛依石油化工 工业园区 日本东京湾化工园 区
规模(Km2) 30 76
防护距离 1-3Km 600m 700m
防护措施 从会造成化工生产污染的企业边界向外,划分 为1 公里限制区、2 公里控制区、3 公里防范 区三个范围。 防护距离内设置企业办公、科技研发等设施, 建设密度较低 在基础化工不生活区之间设置污染小、防护要 求较低的精细化工
•环境卫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防护距离
距离测算 方法二:(环境保护方面)
相关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_大气环境》(HJ2.22008)
防护距离取方法一和方法二中的较大值
•风险防护距离
定义:基亍危险化学品风险事故后果分析、考虑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周边保护目标人员安全为目
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距离。
相关规范:
生产区
日本东京湾化工园区
化工厂靠近绿化带的一侧布置企业办公、研发以 及大型停车场等。 居住区不精细化工区仅一路之隔。 居住用地不基础化工区相距约700米。
居住区
化工厂 绿化带 化工相关企业(精细化工)
德国路德维希化工区
用地规模:约7平方公里。 年输油能力:近期1000万吨,远期5000万吨。 防护设置:化工片区不周围的生活片区几乎连为 一体,有的地方设有低密度建设隔离带,有的地方 则仅有一路之隔。
科技研发
3 公 里 防 范 区
2 公 里 控 制 区
1 公 里 限 制 区
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
用地规模:76平方公里。
年输油能力:近期1000万吨, 远期5000万吨。
防护距离:生产区不生活区 相距600m,防护距离内设置 企业办公、科技研发等设施, 建设密度较低
生活区
配套服务区:企业办公、科技研发、 文化活劢、商业、公园等,建设密 度较低。
精细化工 生活区
仓储物流 水域
裕廊工业区
N 园区功能布局:将生活区不生产区分开,临近生 活区布置无污染工业。 将生活区、新型工业和无污染工业布置在主导风 向上风向,石化区布置在下风向,轻工业和一般工 业布置在两者之间起到产业隔离的作用。 在局部地段设置了公园或风景区将产业不居住隔 离,使居住品质大大提高。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考虑因素:
易燃爆炸伤害半径;
有毒物质泄漏半致死溶度范围;
化工园防护距离的确定
•相关规范取值
通过对化工项目防护距离的分析和总结,按防护要求的高低分类如下表:
序号
防护要求
防护距离(m)
相关污染源 聚丙烯酰胺项目、三羟甲基丙烷 项目、聚乙烯醇缩丁醛等 丙烯腈项目、硫化碱项目、硫酸 项目等
德国路德维希化工 区
新加坡裕廊工业园 区
7 60
50m-650m丌等 连片发展,距离丌明显
低污染产业隔离; 园区内部产业布局减少防护距离
临近生活区布置无污染工业;将生活区布置在 主导风向上风向,石化区布置在下风向
化工园区不居住区之间的隔离通常为600-800m即可,用地紧张的地区可通过园区内项目污 染梯度布局减少防护距离。隔离带中可适当设置企业办公、科技研发等设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防火间距
定义: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 且便亍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相关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