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学会关于200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培训考试报名的通知
辽宁省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报名系统
辽宁省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快速指南快速指南目录1用户注册信息 (3)2 登录 (5)3. 用户信息管理 (6)4 考试报名 (7)5考生信息管理 (11)1用户注册信息此系统为新的报名系统,所有人员需重新注册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47.92.84.42/Login.aspx点击账号申请。
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1.其中带星号“*”为必填项,所有信息需真实有效,以免后期造成麻烦。
2.其中“一寸照”、“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视力证明”需注册时上传,作为报名相关资料。
注册时“相关证书”栏,如考生持有检测证书,需点选持有证书项目、级别、首次取证日期、有效期,点击增加证书,如图:点击上传按钮,会弹出上传页面,上传相应项目的证书和证明,如图: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按钮,注册成功。
2 登录(1)注册完成后,输入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2)如果密码忘记可以点击“找回密码”方式:通过注册邮箱找回(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3.用户信息管理(1) 修改登录密码:选择左侧=》个人中心=》修改密码=》点击确定(2)基本信息修改:选择左侧=》个人中心=》基本信息修改;修改完成以后点击确认即可4 考试报名检测人员考试申请选择左侧=》检测人员考试申请=》点选要报考的项目(以RT:射线检测为例) =》点击确认选择或者填写申请级别、证书记录、考试类别※换证人必须添加要换证的“现持有证书项目”包括证书级别、首次取证日期、证书有效期、上传证书扫描件。
出现以下情况表示可以报考该批次选中单选按钮,后点击下一步,确认报名信息,点击确认按钮,出现以下情况表示您已经申报成功点击“确认”按钮后后弹出窗口如下表示申报成功点击“详情”查看并打印报名表1)检测人员补考报名请参照检测人员考试报名6考生信息管理1.状态查看选择左侧=》已申请检测人员考试如显示“材料未审核”说明考试机构还未对资料进行审核如显示“材料审核通过”说明考试机构已经审核完毕允许参加培训考核如审核未通过状态栏会显示审核不通过原因,考生更改后,点击“申请重审”。
ICAO附件1
在本国规章中使用附件的条文 理事会于 1948 年 4 月 13 日通过了一项决议,提请各缔约国注意这样一种需 要,即在其本国规章中在可行范围内尽量使用具有规章 性质的国际民航组织标准的确切语言,并注明与标准不 同之处,包括对航行安全或正常性具有重要意义的任何 附加的本国规章。本附件的条文已尽可能写得便于将其 编入国家法规而无需作重大文字改动。
23/11/06
(vi)
前言
附件 1—人员执照的颁发
修订 第一版
1-123 (第二版)
124-129
130-151 (第三版)
152
153
154 (第四版)
155 (第五版)
156 (第六版)
157
158
表 A 附件 1 的各次修订
根据
人员执照颁发处第 2 次会议; (1947.1)。
内容
飞行机组成员与负责航行服务主要负责人员的执照 颁发。
本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5 中规定的国际单位制一致。在附件 5 中允许使用 的非国际单位制的替用单位,置于基本单位之后的括号 内。当引用两套单位制时,切不可设想相对应的一对单 位的数值是相等的和可以互换的,但可以推定,单独使 用其中任何一套单位均可达到同等的安全水平。
凡提及本文件中有编号的部分时,均包括该部分的 所有各分款。
第 1 章 定义和关于执照的一般规则 ……… 1-1
1.1 定义 …………………………………… 1-1 1.2 关于执照的一般规则 ………………… 1-4
第 2 章 驾驶员的执照和等级 ……………… 2-1
2.1 关于驾驶员执照和等级的一般规则 … 2-1 2.2 飞行学员 ……………………………… 2-3 2.3 私用驾驶员执照 ……………………… 2-4 2.4 商用驾驶员执照 ……………………… 2-8 2.5 与飞机类别相应的多机组
g11
130 朱红锋 大连益多管道有限公司 131 刘瀚翔 大连日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32 吕志鹏 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133 修日爽 大连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134 宋波 136 李健 137 李晓 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司蒂尔钢结构有限公司 大连日兴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135 惠兆祥 大连金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86 张子豪 沈阳天利无损检测有限公司 88 孙桂鹏 大连国通制冷有限公司 89 陈运坤 大连华阳化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90 郑君霞 大连天正热能设备有限公司 91 张振全 大连国通制冷有限公司 92 蒋德伟 大连东泰环保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93 韩亮 大连苏尔寿泵及压缩机有限公司 94 王金元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零六工厂供氧设备装饰中心 95 潘胜多 大连国通制冷有限公司 96 林大猛 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97 刘震 98 贺嵩 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 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138 王革林 大连日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39 司元新 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 140 于广天 大连中行建设有限公司 141 高永超 大连汇隆科本活塞制造有限公司 142 王常利 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143 蔡鸽 144 王雷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有限公司 大连蓝地无损检测有限公司 RTⅠ补理 RTⅠ补理 RTⅠ补理 RTⅡ补基 RTⅡ补理 RTⅡ补理 RTⅡ补基 RTⅡ补基 RTⅡ补理 RTⅡ补基理 RTⅡ补基理 UTⅡ补理 UTⅡ补实 UTⅡ补理 UTⅡ补实 UTⅡ补理 UTⅡ补理 UTⅡ补实 UTⅡ补理
UTⅠ补实
10秋射线初试人员准考证号名单 166 任尚春 大连宝原核设备有限公司 167 刘闯 大连开元钢结构有限公司 168 姜振兴 斯凯孚(大连)轴承与精密技术产品有限公司 169 宋兴福 斯凯孚(大连)轴承与精密技术产品有限公司 170 赵世强 斯凯孚(大连)轴承与精密技术产品有限公司 171 陈世鑫 大连东建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72 衣风和 大连开元钢结构有限公司 173 孙博然 大连东建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74 陈濛 175 崔泉 176 高锋 STX(大连)造船有限公司 江临(大连)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STX(大连)造船有限公司 RTⅡ补基理 RTⅡ补基理 UTⅡ补实 UTⅡ补基理 UTⅡ补基理 UTⅡ补理基实 UTⅡ补基理 RTⅡ补理评 UTⅡ补基理 UTⅡ补基理实 RTⅡ补基 UTⅡ补基理 UTⅡ补基理 UTⅡ补基理实 UTⅡ补基理 UTⅡ补基理 UTⅡ补实 UTⅠ补理 UTⅡ补理 UTⅡ补理 UTⅠ补理 UTⅠ补理 UTⅠ补理 UTⅠ补理 UTⅠ补理 UTⅠ补理 UTⅡ补实 UTⅡ补理实 UTⅡ补实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典案例
超详细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典案例机构和人员篇1.1.1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具备组织机构图【案例1】(国家局2016年05月04日发布)辽宁开普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查组织机构图与实际不符,组织机构图中无管理者代表,公司有两副总,组织机构图中只有一个副总,没有体现两副总分管部门;1.1.3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案例1】(国家总局通告2015年第77号)沈阳东亚医疗研究所有限公司,该企业质量负责人与生产负责人兼任;1.2.4企业负责人应当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案例1】(国家局2016年04月26日发布)辽宁开普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管理评审存在如下问题:(1)管理评审程序文件(KP2-01-03)中规定:“管理评审计划要有评审依据......”,提供的2016年管理评审实施计划中无评审依据;(2)程序文件规定:“上一年评审结果、CAPA及PDCA......”应作为下一年审评的输入之一,提供的2016年管理评审实施计划中,未将上述内容作为评审的输入;1.4.1技术、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应当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实际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
【案例1】(国家局2016年04月26日发布)辽宁开普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质检人员职位任职资格文件(KP3-06-01-R202)规定:“检验员要有2年以上机械电气相关工作经验......”,查职位授权书,已任命实习生张智平可以从事原材料检验工作;1.5.2应当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职检验人员。
【案例1】(国家局2016年11月23日发布)成都恒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查企业质量手册(Q/HB-QM-0287-2015),其中管理职责5.5.6质量部职责与权限6)中规定“对兼职检验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原材料检验和过程检验”,查企业人员花名册和任命书,唐辉、梁涛、许建林、孙长征为兼职检验员,其中唐辉、梁涛、孙长征隶属产品生产部,许建林隶属机装部;《规范》第九条1.6.1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考试大纲
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考试大纲根据卫生部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医用设备的人员(包括医生、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须接受岗位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资质。
为规范对全国医用设备及使用人员管理,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共同发布的《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卫规财发[2004]474号)精神,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一律都要通过上岗资格考试。
一、考试的性质全国医用设备资格考试的性质是“上岗资格”考试,即准入性考试。
二、考试的目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开设该考试。
考试目标是考查应试者对执业上岗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提高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
三、考试的形式为体现考试的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采用标准化考试的形式,聘请有关专家根据考试目的编写了各科考试大纲,由中华医学会及各地分会依据大纲对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培训。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专家依据大纲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
四、目前开考的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分为医师、技术员和物理师三类。
1.CT医师、CT技师2.MRI医师、MRI技师医师、LA技师、LA物理师4.CDFI医师、CDFI技师5.PRK(Lasik)医师、PRK(Lasik)技师6.X(γ)刀医师(头部)、X(γ)刀技师、X(γ)刀物理师7.DSA技师五、组织管理由中华医学会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共同组织招生、资格认可、培训工作,考试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
中华医学会。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办理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办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3.03•【字号】辽卫函字[2006]103号•【施行日期】2006.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办理工作的通知(辽卫函字〔2006〕103号)各市卫生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各附属医院、厅直各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依据《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0]117号)、《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的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3]130号)要求,从2000年开始,我省为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士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认定了执业医师资格,并办理了《医师资格证书》(直接认定),此项工作已于2004年6月30日结束。
但是在日常办理丢失补办证书、纠正证书错误信息、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和海外留学归国服务人员申请认定医师资格等工作中,存在提供相关材料不同程度欠缺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医师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医师资格证书》是医师执业的法律凭证,发放证书的过程是一个执法的过程,也是实施医师准入的具体体现。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充分认识医师资格认定和证书发放工作在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质量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要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够准确掌握相关政策的专人负责日常《医师资格证书》办理工作,在工作中要严格掌握政策,秉公办事,热情服务,耐心解答相关政策规定。
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6.06•【字号】鄂卫办通[2013]146号•【施行日期】2013.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卫办通﹝2013﹞146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现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3]39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省卫生厅于2012年印发了《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卫发〔2012〕11号),从组织领导、机构职责、计划论证、采购、使用、处置和监督等方面对医学装备管理各个环节明确了相关责任,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细则》完善相关制度,优化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使用安全。
医疗机构对大型医用设备按规定处置后,应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的通知》(鄂卫通〔2012〕317号)要求,将《湖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处置备案书》一式两份及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的相关资料盖章后一并报省卫生厅装备处备案。
二、加强医用设备上岗人员的培训和上岗资质管理工作根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4〕474号)规定,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包括医生、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要接受岗位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资质。
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参加考试取得相应的上岗资质。
同时要按照鄂卫通〔2012〕31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质和培训档案。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8.26•【字号】鄂卫发电〔2013〕106号•【施行日期】2013.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鄂卫发电〔2013〕106号各市、州、县卫生局,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在鄂部队医院: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司《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基装便函〔2013〕2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规范、自愿和免费的原则,医用设备使用人员自愿报名参加2013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2010年以前的名称为“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从2010年开始更名为“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评内容、范围与2012年全国医用设备业务能力考评有关要求相同。
我省考务工作由湖北省卫生厅装备管理处承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专业及代码考评专业专业代码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11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技师12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医师21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技师22乳腺X线摄影装置技师24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医师31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技师32医用直线加速器(LA)医师41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技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技师42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物理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物理师43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医师51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技师52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医师(头部)61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技师72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医师81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技师82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物理师83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化学师84二、考评时间安排1.网上报名:2013年9月3日—22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2.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2013年9月30日前3.打印准考证:2013年10月21日—11月2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5.成绩发布:考后2个月内,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6.考评合格证书发放:另行通知,请关注湖北省卫生厅网站()三、报名材料提交考生网上信息提交成功后,须在2013年9月25日前由所在单位集中将本单位所有考生材料快递至湖北省卫生厅装备管理处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11.23•【文号】人社厅发[2009]138号•【施行日期】2009.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按照《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安排,为保证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科学历;(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2016年辽宁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局、卫⽣计⽣委(卫⽣局),省直有关部门,省属⾼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 根据省⼈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职称⼯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社发〔2016〕7号)和省⼈社厅、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考试⼯作的通知》(辽卫传〔2016〕10号)、《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度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作的通知》(辽⼈社明电〔2016〕9号)以及《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护⼠执业资格考试相关⼯作的通知》(辽卫传〔2016〕9号)等⽂件精神,经省⼈社厅、省卫⽣计⽣委共同研究,制定了《2016年全省卫⽣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及评审⼯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辽宁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卫⽣和计划⽣育委员会2016年5⽉5⽇2016年辽宁省卫⽣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及评审⼯作安排 为进⼀步加强卫⽣计⽣⼈才队伍建设,完善卫⽣计⽣专业技术⼈才评价机制,不断提⾼卫⽣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作质量和管理⽔平,结合我省实际,对2016年度全省卫⽣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审⼯作安排如下。
⼀、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凡省内申报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员,在评审前必须参加全省统⼀组织的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考试(免试⼈员除外),成绩合格者可参加省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统⼀组织的评审。
考试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详见省卫⽣计⽣委、省⼈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系列⾼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考试⼯作的通知》(辽卫传〔2016〕10号)。
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参加全国考试凡符合原⼈事部、卫⽣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规定〉的通知》(卫⼈发〔2000〕462号)和《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员,须通过参加全国考试取得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文件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文件辽质监办特〔2009〕37号关于公布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考核结果的通知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22号)要求,我局委托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于2009年4月21日至6月9日,在沈阳和葫芦岛两市,组织了7个特种设备检验员复试和补考培训班,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参加锅炉检验员资格复试105人。
合格98人,不合格7人;补考22人。
合格20人,不合格2人。
参加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复试44人。
合格42人,不合格2人;补考31人。
合格28人,不合格3人。
参加气瓶检验员资格复试42人。
合格39人,不合格3人;补考7人。
合格5人,不合格2人。
参加压力管道检验员资格复试69人。
合格66人,不合格3人;补考5人。
合格5人。
参加电梯检验员资格复试24人。
合格23人,不合格1人;补考13人。
合格13人。
参加起重机检验员资格复试71人。
合格64人,不合格7人;补考11人。
合格11人。
参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资格复试65人,合格65人。
具体考核成绩名单见附件。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发放的意见》(质检锅函[2003]67号)规定,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证书由总局特种设备局许可证办公室统一制作。
按照上述要求,省局将考核结果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待证书下发后,再通知有关人员领取证件。
附件:2009年辽宁省特种设备检验员复试和补考成绩名单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附件2009年辽宁省特种设备检验员复试和补考成绩名单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7月17日印发拟稿:张忠新审核:王宏新签发:田力。
关于公布2009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9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国钢研职评字【2009】第01号集团各研究院(中心)、所属公司、职能部门、基地、京外所(站):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经集团公司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集团公司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徐同旺等16名同志为享受教授级待遇高级工程师,杨锋等34名同志具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张敬霖等116名同志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苗蔚等13名同志具备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现将人员名单公布如下:1. 享受教授级待遇高级工程师(16人)徐同旺高增雪兰孝建李文兵赵国新刘忠诚包耀宗王海林马惠萍王莹于涛罗德兴武英刘宗滨高怡斐周萍2. 获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34人)杨锋冯猛唐广波曹文全孙永庆颜晓峰邵冲屈永杰丁军邱焕勇胡砚斌王明海孙焱佟艳春唐本玲程桂玲马红权陈征张健琼卢广峰刘桂荣刘文昌刘天成刘志坚李生勇俞江任庆荣宋向荣赵宏王成胜李和张玉洁孟利明刘苏3. 获得工程师任职资格(116人)张敬霖卢凤双赵晓丽李南兰凌王卓赵进宣陈峰杨勇刘杰侯全师赵亮丁国清周敏刘鹏张旭孝张薇薇曹栩鞠泉陈兴福刘明东童金涛朱黎冉陈远清邸久海张艳娟周军兰思东杨媛媛王霞杨亚晴刘茹王莉魏文龙杨粉荣王一成滕永刚严石安俊博任璐连志强于兆斌侯红霞胡月王冬梅史玉涛唐东兰魏云建陆翌欣陈景华沈海红赵容超吴朝辉罗晓丽聂常海郑直李山红李娟于宏新王玲鲍学进秦思贵杨海兵王志承唐作章吴诚陈海峰董凯杨伟亮张辉王瑶钟海林夏建华赵传德郭峰薄希辉邓俊民刘迎春刘德宋伟夫程星华刘涛杜世举刘奇凡刘永刚龚小南张军陈利军赵同春程东凯李科李强徐伟光徐雅洁张彦毛凌郭琦刘鑫张冬信栗欣任兆华沈梁王海涛左雷张晶张贵袁彬田聪晏鹏飞张景霖邝洪亮于龙刘鸿樊庆舰吴玉玲李小黎4.获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13人)苗蔚曹冲王莹张雪凌刘宗波梁媛王大维冯建金呈高冀深路巍薛冲非张景波上述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自2009年7月8日起计算,特此通知。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017最新版共计81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
序号 1 职业资格名称 消防设施操作员 实施部门 (单位) 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资格 类别 设 定 依 据 备注
2
焊工
3
家畜繁殖员 游泳救生员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环境保护部(民用核安全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 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 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38号、第666号修 订) 除游泳、滑 雪、潜水、 攀岩等高危 险性体育项 目外的社会 体育指导 员,为水平 评价类。
33
34
35
《关于印发高炉原料工等2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 水平 〕71号) 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五批模具设计师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2006〕33号) 水平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评价类 2004〕1号)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水平 2004〕1号) 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7号) 水平 《关于印发高炉原料工等2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 炼钢人员 炼钢原料工、炼钢工 冶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评价类 〕71号) 高炉原料工、高炉炼铁工 水平 《关于印发高炉原料工等27个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 炼铁人员 冶金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高炉运转工 评价类 〕71号) 《关于印发第十六批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等1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 井下支护工 有色金属、煤炭、冶金行 水平 厅发〔2007〕3号) 矿物采选人员 业技能鉴定机构 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九批矿山救护工等22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矿山救护工 2008〕6号) 陶瓷制品制造 陶瓷原料准备工、陶瓷烧 轻工、建材行业技能鉴定 水平 《关于印发第八批林木种苗工等6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人员 成工、陶瓷装饰工 机构 评价类 2004〕1号) 玻璃纤维及玻 《关于印发防腐蚀工等17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 玻璃纤维及制品工 水平 90号) 璃纤维增强塑 建材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评价类 《关于印发第十批玩具设计师等6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 料制品制造人 玻璃钢制品工 2005〕1号) 员
辽宁省医学会关于200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培训考试报名的通知-辽医会字[2009]24号
辽宁省医学会关于200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培训考试报名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医学会关于200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培训考试报名的通知(辽医会字[2009]24号)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中“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包括医生、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要接受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资质”的要求,按照《中华医学会200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培训招生简章》(继教便函[2009]004号)。
2009年辽宁省医学会继续组织我省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报名培训与考试工作。
一、报考对象及资格(一)报考对象:1、检验技师(从事800毫安以上计量数的自动生化仪操作人员);2、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技师;3、核磁共振(MRI)医师、技师;4、眼科准分子激光PRK(Lasik)医师、技师;5、医用直线加速器(LA)、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质子治疗系统、放射性粒子植入医师、技师、物理师;6、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医师、技师;7、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医师、技师、物理师;注:报考(X刀、γ刀)的医师只招收从事头部治疗的医师;技师、物理师报LA专业的技师与物理师,并参加其考试(LA技师、物理师代替(X刀、γ刀)技师、物理师专业的上岗证书);8、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技师;9、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医师、技师、物理、化学师;10、乳腺X线摄影装置(钼靶)技师。
辽宁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快速指南【模板】
辽宁省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试报名系统(考生)快速指南快速指南目录1.用户注册信息 (3)2.登录 (6)3.用户信息管理 (11)4.考试报名 (12)5.考生信息管理 (22)1.用户注册信息此系统为新的报名系统,所有人员需重新注册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47.92.84.42/Login.aspx 点击账号申请。
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1.其中带星号“*”为必填项,所有信息需真实有效,以免后期造成麻烦。
2.其中“一寸照”、“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在一个图片上)”、“学历证明”、“视力证明”需注册时上传,作为报名相关资料。
注册时“相关证书”栏,如考生持有检验证书,需点选持有证书项目、级别、首次取证日期、有效日期,点击“增加证书”,如图:点击“上传”按钮,会弹出上传页面,上传相应项目的证书和证明,如图: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按钮,注册成功。
2 登录(1)注册完成后,输入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2)如果密码忘记可以点击“找回密码”方式:通过注册邮箱找回(身份证号码必须为18位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3.用户信息管理(1) 修改登录密码:选择左侧个人中心修改密码点击确定(2)基本信息修改:选择左侧个人中心基本信息修改;修改完成以后点击确认即可4 考试报名检验人员换证申请选择左侧检验人员换证申请点选要报考的项目(以GL-1:定期检验为例) 点击确认选择或者填写申请级别、证书记录、考试类别※换证人必须添加要换证的“现持有证书项目”,包括证书级别、首次取证日期、证书有效期、上传证书扫描件。
出现以下情况表示可以报考该批次选中单选按钮后,点击“下一步”,确认报名信息,点击确认按钮,出现以下情况表示您已经申报成功点击“确认”按钮后后弹出窗口如下表示申报成功点击“详情”查看并打印报名表6考生信息管理1.状态查看选择左侧已申请检验人员考试如显示“材料未审核”说明审核机构还未对资料进行审核如审核未通过状态栏会显示审核不通过原因,考生更改后,点击“申请重审”。
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
中华医学会关于开展201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医继教便函[2011] 030 号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保障医用设备使用质量和安全,根据《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委托中华医学会开展201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函》的要求,中华医学会将在全国组织201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可报名和参加2011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
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具体类别包括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技师、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医师、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技师、乳腺X线摄影装置技师、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医师、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技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医师、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技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技师、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物理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物理师、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医师、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技师、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医师(仅限从事头部治疗的医师)、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技师、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医师、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技师、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物理师、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化学师。
二、考评方法此次考评工作采用传统闭卷笔试的方式。
考评内容紧紧围绕考评大纲。
考生报名后可从中华医学会报名网站()或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网站上下载所报考专业相对应的考评科目的考评大纲。
考生在本省参加考评,考评合格者将获得由中华医学会和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盖章的《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
超详细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典案例_2017-05-20
超详细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典案例2017-05-20晓奇医械资讯社区机构和人员篇1.1.1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具备组织机构图【案例1】(国家局2016年05月04日发布)辽宁开普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查组织机构图与实际不符,组织机构图中无管理者代表,公司有两副总,组织机构图中只有一个副总,没有体现两副总分管部门;1.1.3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案例1】(国家总局通告2015年第77号)沈阳东亚医疗研究所有限公司,该企业质量负责人与生产负责人兼任;1.2.4企业负责人应当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
【案例1】(国家局2016年04月26日发布)辽宁开普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管理评审存在如下问题:(1)管理评审程序文件(KP2-01-03)中规定:“管理评审计划要有评审依据......”,提供的2016年管理评审实施计划中无评审依据;(2)程序文件规定:“上一年评审结果、CAPA及PDCA......”应作为下一年审评的输入之一,提供的2016年管理评审实施计划中,未将上述内容作为评审的输入;1.4.1技术、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应当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实际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
【案例1】(国家局2016年04月26日发布)辽宁开普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质检人员职位任职资格文件(KP3-06-01-R202)规定:“检验员要有2年以上机械电气相关工作经验......”,查职位授权书,已任命实习生张智平可以从事原材料检验工作;1.5.2应当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职检验人员。
【案例1】(国家局2016年11月23日发布)成都恒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查企业质量手册(Q/HB-QM-0287-2015),其中管理职责5.5.6质量部职责与权限6)中规定“对兼职检验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原材料检验和过程检验”,查企业人员花名册和任命书,唐辉、梁涛、许建林、孙长征为兼职检验员,其中唐辉、梁涛、孙长征隶属产品生产部,许建林隶属机装部;《规范》第九条1.6.1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超详细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典案例_2017-05-20
超详细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典案例2017—05—20晓奇医械资讯社区机构和人员篇1。
1.1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具备组织机构图【案例1】(国家局2016年05月04日发布)辽宁开普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查组织机构图与实际不符,组织机构图中无管理者代表,公司有两副总,组织机构图中只有一个副总,没有体现两副总分管部门;1.1。
3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案例1】(国家总局通告2015年第77号)沈阳东亚医疗研究所有限公司,该企业质量负责人与生产负责人兼任;1。
2.4企业负责人应当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案例1】(国家局2016年04月26日发布)辽宁开普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管理评审存在如下问题:(1)管理评审程序文件(KP2—01—03)中规定:“管理评审计划要有评审依据..。
...”,提供的2016年管理评审实施计划中无评审依据;(2)程序文件规定:“上一年评审结果、CAPA及PDCA.。
..。
”应作为下一年审评的输入之一,提供的2016年管理评审实施计划中,未将上述内容作为评审的输入;1。
4。
1技术、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应当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实际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
【案例1】(国家局2016年04月26日发布)辽宁开普医疗系统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质检人员职“检验员要有2年以上机械电气相关工作经验。
.。
.。
”,位任职资格文件(KP3—06—01-R202)规定:查职位授权书,已任命实习生张智平可以从事原材料检验工作;1。
5.2应当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职检验人员。
【案例1】(国家局2016年11月23日发布)成都恒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查企业质量手册(Q/HB-QM —0287-2015),其中管理职责5.5。
6质量部职责与权限6)中规定“对兼职检验员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原材料检验和过程检验”,查企业人员花名册和任命书,唐辉、梁涛、许建林、孙长征为兼职检验员,其中唐辉、梁涛、孙长征隶属产品生产部,许建林隶属机装部;《规范》第九条1。
江苏省医学会关于换发“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合格证书”的通知
江苏省医学会关于换发“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合格证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医学会•【公布日期】2006.04.06•【字号】苏医会继[2006]第073号•【施行日期】2006.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医学会关于换发“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合格证书”的通知(苏医会继[2006]第073号)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医(技)师:中华医学会关于2006年全国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培训考试工作的函(医继教函字(2006)第002号)中指出:“为适应现代医学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拟将培训考核工作与继续教育相结合,对已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换发证书”,根据中华医学会的要求,现将换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换证对象:所有持“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合格证书”滿五年的相关专业人员[以发证日期为准,即2000年以前(含2000年)发证]。
二、换证条件:根据中华医学会的要求换证分为下述三种类型。
类型1,免试换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相关专业人员,可以免试换取证书:①免试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合格证书”的相关专业人员。
②经考试已获得“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合格证书”、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三十年以上,并取得正高级职称或三甲医院副高级职称的相关专业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持证人员,填写免试换证申请表(附件1),携原证书一并交(或寄)省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如工作单位或职称改变可在原证书工作变动记录或备注栏注明,经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省医学会核准后统一上交,换发证书。
类型2,直接换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相关专业人员,近三年每年修滿继续教育学分25分(其中Ⅰ类5-10分;Ⅱ类15-20分),经核查后直接换发证书。
条件①:三甲医院已晋升为副高职称滿三年[2003年以前(含2003年)晋升] 的相关专业人员;条件②:非三甲医院晋升为正高职称滿三年[2003年以前(含2003年)晋升] 的相关专业人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辽宁省医学会关于200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培
训考试报名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疗器械药品药材进出口
【发文字号】辽医会字[2009]24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医学会
【发布日期】2009.05.10
【实施日期】2009.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医学会关于200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培训考试报名的通知
(辽医会字[2009]24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中“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包括医生、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要接受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资质”的要求,按照《中华医学会2009年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培训招生简章》(继教便函[2009]004号)。
2009年辽宁省医学会继续组织我省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报名培训与考试工作。
一、报考对象及资格
(一)报考对象:
1、检验技师(从事800毫安以上计量数的自动生化仪操作人员);
2、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技师;
3、核磁共振(MRI)医师、技师;
4、眼科准分子激光PRK(Lasik)医师、技师;
5、医用直线加速器(LA)、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质子治疗系统、放射性粒子植入医师、技师、物理师;
6、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医师、技师;
7、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医师、技师、物理师;
注:报考(X刀、γ刀)的医师只招收从事头部治疗的医师;技师、物理师报LA专业的技师与物理师,并参加其考试(LA技师、物理师代替(X刀、γ刀)技师、物理师专业的上岗证书);
8、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技师;
9、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医师、技师、物理、化学师;
10、乳腺X线摄影装置(钼靶)技师。
(二)报名资格:
报名者必须从事本专业二年以上,医师类的考生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技师、物理师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
二、报名办法及费用
(一)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辽宁省医学会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2、报考医师类的需提交《医师、(助理)执业证》复印件(封面为绿色、助理为兰色证书);技师和物理师提交相关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考生参加考试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予以审核,提供虚假证件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不退
还考务费。
2008年考试不及格及缺考人员需重新填写报名表,在报名表格填上上一年度准考证号码、姓名、专业即可。
3、填写《中华医学会2009年医用设备上岗资格考试学员登记表》,提交近期免冠二吋(白底或蓝底)照片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须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检验技师人员须填写使用的机型)。
4、解放军所属医院填写报名表时,单位名称应写××市解放军第××(大写)医院。
5、报考人员一经报名必须参加培训考试,不参加培训考试者培训考务费不予退还。
6、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7、报名截止日期为6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费用:
1、实行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培训考务费540元/人;智能卡费(准考证)100元/人;报名费10元/人,合计:650元(发票由中华医学会出具,在培训时领取)。
2、补考人员交纳考务费300元;报名费10元,2008年缺考人员报名费10元,2007年缺考人员考务费300元,报名费10元,以上人员持上一年度智能卡参加培训考试。
3、以上费用连同报名材料及汇款收据复印件(用A4纸复印)通过邮局寄至辽宁省医学会继续教育部(详细地址见末页)。
每名报考人员填写一份汇款单,在汇款单附言栏处必须写清报考人员姓名、报考专业、订购教材名称及数量。
三、培训与考试
1、省医学会按照中华医学会指定的教材及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在医教网
上可以下载)于考试前一周组织培训,报考人员要按排好本人的培训与考试期间的工作,以确保按时参加培训考试。
2、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