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推荐】团员组织关系隶属关系转入的报告-word范文模板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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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组织关系隶属关系转入的报告

篇一:学校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学校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我校在籍团员因毕业升学、参军、就业等正当原因需要转出团组织关系的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有团员证的:

1本人或其委托人持团员证 2

团镇委查验团籍档案、开出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3 本人携团籍档案、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到新的团组织注册。

二无团员证的:

1本人或其委托人到校支部开出团员证明2本人或其委托人持团员证明

3团镇委查验团籍档案、开出团组

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4 本人携团籍档案、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到新的团组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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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规定

关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规定

认真做好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也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现作出如下规定:

一、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因工作调动、毕业就业、学习进修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单位,经党组织同意应转移党员组织

关系。转移正式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转移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证明信” (以下简称证明信)。

二、党委组织部是具体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职能部门,其他单位和部门,

一律不得对外接转或自行接受党员组织关系。

三、党员因离退休、工作调整、毕业留校(读研)等原因变更校内党总支(直

属党支部)隶属关系的,需持原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的介绍信,到

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至接受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四、在党总支范围内变更党支部隶属关系的党员,其组织关系的转移由党总支

掌握,不使用介绍信,但应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以便变更党员数据管理库

内的相关内容。

五、正式调出本校或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教职工党员,应在其办理离校手续时,持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的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按照有关

规定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六、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工作、进修、考察等,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

可直接到党委组织部开具证明信,作为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其组织关系

不转移,仍在原党支部交纳党费,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

七、学生党员毕业时,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所去

单位党组织。对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级以

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党员,应将其组织关系转到

所在人事(劳动)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党组织。对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党员,如无特殊原因,其组织关系原则上转移到其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八、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由各学院党总支开具介绍信(每人一张),由

各党总支派专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介绍信要交给本人签收,由其自

己携带,不得装入档案和平信邮寄。签收单交党委组织部备存。

九、凡由外单位调入(返回)我校工作的教职工党员和新入学的学生党员,应

在其办理入校手续时,持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工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省外调入的抬头写“安徽省委教育工委”;省内调入的抬头写“安徽工业大

学党委组织部”),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转入组织关系。党委组织部在审核有关

党员材料后,将其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十、持证明信外出的党员返校时,应将证明信交还党委组织部备存。

十一、持证明信来本校学习、工作的党员,可直接将证明信交给所在单位党总

支(直属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十二、出国、出境党员的组织关系按上级有关规定,经党委组织部同意,由原

单位保存。

十三、开具介绍信或证明信,应统一使用黑色钢笔或毛笔,字迹清楚,书写符

合格式要求。

十四、介绍信或证明信应由自己转办携带。不能自己转办的,经党组织批准,

可以指定其他党员转办携带,也可以由党组织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十五、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介绍信或证明信,切勿丢失。一旦丢失,党

员要立即向党组织报告。经查,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

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按规定给予

适当的纪律处分。

十六、党员离开原单位,应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在有效期内到介绍信或证明

信抬头所称单位办理接转手续。对无正当理由,不转移组织关系或不按期转移

组织关系,导致介绍信或证明信过期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限期办理。过

期的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由最后开出单位另行补转。对经教育不改的党员,

应按规定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对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接转组织关系的,应视同自行脱党。

篇三:党员关系转入转出

党员关系可以转哪

毕业生党员须知:

1什么是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

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组织关系可以转移,组织关系转移期间党

员身份的唯一凭证就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下文简称介绍信)。

2介绍信是什么样的?

介绍信是党组织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唯一凭证,也是组织关系转接

期间党员身份的唯一证明。党员拿到介绍信后,应妥善保管介绍信,在规定时

间内到所去党组织报到,在有效期内办理转接手续,同时了解本人的党员档案

流转情况,防止人档分离情况发生。介绍信到底长啥样呢?请看过来:介绍信

第一联是存根联,由学校存档保管。第二联和第三联经填写、盖章后由党员本

人携带至新的党组织转接。

3应该将组织关系转到哪里去呢? 1、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应做到应登尽登,

应转尽转。

2、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委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也可随同档案

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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