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保障员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有效避免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项目所属各科室及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三、定义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用品(如防尘、毒、噪音、高温、强光、静电、电击、坠落等)称为安全防护用品。

1、重要安全防护用品范围:

1.1、安全网:水平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

1.2、安全带。

1.3、安全帽。

1.4、漏电断路器。

1.5、配电箱、开关箱。

1.6、临时用电的电缆、电源线。

1.7、脚手架扣件。

1.8、安全标志。

2、职责

2.1、安全科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2.2、安全科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3、物机科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的监督

2.4、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要根据有关规程和规定正确使用。

3、程序

3.1、采购

3.1.1、安全科根据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作出年度购买计划,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购置,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用品。

3.1.2、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需经物资部门和安全科共同验收后方准入库,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书。

3.1.3、安全科要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定期检验和校验,并实行失效报废制度,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防护用品,从而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质量。

3.2、发放

3.2.1、安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项防护措施,必须根据规定供给,不能视为福利。

3.2.2、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2.3、安全保护用品标准中没有规定,因工作中特殊需要的物品由相关部门(人员)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发放。

3.3.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相关规定。

3.3.5、安全保护用品的发放,要从各科室实际出发,按照“实用节约”的原则,不得减发或者多领多发。

3.3.6、各单位应教育员工,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再行发放。

3.3、使用

3.3.1、各单位要对使用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知结构、性能,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使员工做到“三会”,即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

3.3.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发现损毁要及时补领。

3.3.3、使用人员应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或损坏的需折价赔偿后方可补领。

3.3.4、各单位需建立严格的防护用品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发放标准

. .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