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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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争议焦点:员工上班期间遭遇第三人伤害,被认定为 工伤,再加害人赔偿后,仍可申请工伤赔偿?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西安向辉企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NO.6 竞业禁止协议签订范围
• 王某在一家外企从事一般财务工作,因个人原因,提前三十 天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人事部门负责 人要求其与单位签订一份竞业禁止协议,申请人认为自己只 是一般普通员工,没有什么保密义务,不应签订竞业禁止协 议。因此拒绝签字,公司也拒绝为其办理离职手续。随后, 申请人不在上班,并向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律师函》, 单位以申请人旷工为由,将其除名,并扣发了离职前一个月 的工资。现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做出的旷工决定无效,2、 支付工资,及因克扣工资的赔偿金。
• 案件争议焦点:单位的规章制度成为判案依据的条件?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西安向辉企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NO.5 员工遭到伤害被视为工伤,加害人赔
偿后,要求工伤赔偿依据。
• 董某2011年2月,入职碑林区某街道办从事环卫清扫工作, 2011年4月某日,申请人在清扫工作时被轿车撞下立交, 造成重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交通肇事方依法支付申请 人赔偿金,申请人认为此次交通事故是在上班期间发生的 应认定为工伤,遂要求该办事处按工伤标准赔偿。
• 案件争议焦点:现实中大量存在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 社会保险,而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如工伤、生 育、医疗、失业等,这部分损失如何赔付?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西安向辉企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NO.4 单位规章制度作为判案依据的法律风险
• 杨某2005年8月到被申请人陕西***烟草集团公司**卷烟厂从事自动装封箱机操作 工作。2008年10月20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合同第三十条规定劳 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13年4月 24日晚,申请人违规携带“利仁”牌卷烟32盒、“好熊”牌卷烟5盒,出厂区 时被被申请人安全保卫科夜班巡查人员查获。2013年5月29日,被申请人作出 了《关于对杨某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决定内容为:“依据双方签订的《劳 动合同》第三十条第二款、《职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经 2013年5月22日厂务会议研究,决定解除与杨某劳动合同关系” 。申请人认为, 以上规章制度,并未经过公示,自己从未知晓公司制度,因此被申请人依据此 制度对申请人做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是违法的,应予以撤销。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西安向辉企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亮点:
• 立法宗旨非常明确,就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劳 动关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解决目前比较突出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 • 解决合同短期化问题。 • 规范了用工形式 • 加大了用人单位解聘员工的法律责任 • 扩大了劳动者自由流动、自主择业权利 • 减小了劳动者违约责任 • 规范了试用期的制度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西安向辉企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西安向辉企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声明:所涉及的案例当事人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仅作为学术交流,不做其他评价。
NO.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 2012年7月,申请人杨某雇于被申请人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经理, 因工作原因,双方发生矛盾。2012年12月,被申请人单方解除与申 请人的劳动关系。杨某以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其签订书面劳 动合同,拒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拒付加班费为由。诉 至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判令被申请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倍 返还工资并支付赔偿金。
• 案件争议焦点: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在用人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 其他机构或关联企业之间调动,或原用人单位分立、合并、注销、解 散之后,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护?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西安向辉企业法Biblioteka Baidu咨询有限公司
N0.3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给劳动者造成损失,选择救济
途径的风险
• 张某于2009年3月份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电焊工种, 被申请人一直未为申请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2013年4月 被申请人因经营困难裁员,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 人依法向社会失业保险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时遭拒,现要 求被申请人补缴各项社保,并赔偿因未缴社保给申请人造 成的损失。
• 案件焦点: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赔偿?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西安向辉企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NO.2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调至其他单
位上班,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 李某于2008年2月进入***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从事业务工作,连续签 订为两份书面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到期日为2012年8月份, 合同期满后,申请人仍在被申请人处上班,单位未进行续签。2012年 11月份,因工作原因被陕西分公司调到***保险公司安康支公司工作,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元月份,安康支公司以业务考核不达标 为由辞退申请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4个月经济补偿金及未签 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 劳动仲裁程序性明确规定:1)不予受理的救济;2)用人
单位不服裁决的救济;3)调解书的救济。
•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 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作了明确。
• 对竞业限制补偿问题作了明确 • 对未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效力问题作了界定 • 企业因停业终止劳动关系,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 对外国人来华就业问题作了规定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解读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主讲:程向辉律师
西安向辉企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劳动法的架构体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实施的若干意见》、最高 院的司法解释(共三个)和个案回复、人社部的相关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细则》、最高院 的司法解释(共四个)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实施细则》 • 其他部门颁布的与劳动法相关的部门规章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西安向辉企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亮点:
• 提高了劳动派遣机构的准入门槛
• 规范了“劳务派遣”制度,界定了“三性”。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 明确“同工同酬”。
• 限制了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
2020年3月21日星期六
西安向辉企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法》解释四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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