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请表(正面)
廉租住房申请表
所在社区编号:原租赁补贴编号:住保中心编号:古田县廉租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县街道居委会路弄号单元室现居住地址:县街道居委会路弄号单元室联系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古田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印制填表说明一、申请表封面及表中第2-3页由申请家庭填写;第4页由申请家庭成员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填写;第5-7页由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填写。
二、本表为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填写的专用申请表,申请人应具有已享受古田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应符合古田县廉租住房准入标准,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
三、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不得涂改。
表格填写一式两份。
四、第3页填表说明: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与申请人关系中第一栏应填写申请人本人)2.“与申请人关系”栏填写:妻子、丈夫、儿子、女儿、父亲、母亲等。
3.“婚姻状况”栏填写:未婚、已婚、离婚、丧偶等。
4.“身份证号”栏填写:经公安机关进行升位处理后的18位身份证号(以户口簿为准)。
5.“户口所在地”栏填写:居民户口薄登记住址。
6.“工作或学习单位”栏填写:工作或学习单位全称,没有的填“无”。
7.“月收入”栏填写: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每月实际收入。
8.“房屋坐落地址”栏填写:现家庭居住地址9.“产权人(单位)”栏填写: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产权人或房屋出租单位名称。
10.“房屋类型”“房屋种类”“是否拆迁”栏填写:在属于该类别前的□打“√”,不属于该类别前的□打“×”。
11.“建筑面积”栏填写:建筑面积按《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私产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上标明的面积计算。
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五、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推举家庭中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申请家庭申请人。
廉租房申请表格
石家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石家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料
收入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辖区)职工(居民)(身份证号码)月平均收入为元。
本单位[居(村)委会]和经办人对此证明的真实性负责,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同意授权委托相关部门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实。
单位地址:
单位注册地:区办事处居委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此证明由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
石家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料
在职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正式、临时、合同制)职工,自
年月开始在我单位工作。
本单位和经办人对此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单位地址:
单位注册地: 区办事处居委会
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石家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料
经营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码: )在我辖区(市场)从事个体经营。
特此证明.
本单位和经办人对此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经营场所:
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石家庄市企事业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
单位名称(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廉租房大全表格样式(参考)
经济保障住房申请表经济保障住房申请人情况核查公示查证与审批表经济保障住房申请人情况的公示根据河北省和本市〔县〕有关规定,本市〔县〕经济住房制度保障条件为:一、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二、2007年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5倍以下〕;三、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在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四、经核查,申请人符合上述保障条件,拟以保障方式对其提供保障,现予公示。
如对申请人情况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向书面反映。
联系:。
公示单位:年月日不予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告知书[ ]第号:经核查,您家庭的情况不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您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联系人:联系:行政机关:年月日租赁住房补贴审批表实物配租审批表实物配租等候审批表公有住房租金核减审批表【租赁住房补贴】廉租住房制度保障通知书申请人:根据河北省和本市〔县〕有关规定,经核查、公示,确认您的家庭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决定以租赁住房补贴方式,对您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从年月起,每月补贴元,拨付到您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30日内,到领取?河北省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并签署?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承诺书?。
联系:地址:行政机关:年月日【实物配租,有房源】廉租住房制度保障通知书申请人:根据河北省和本市〔县〕有关规定,经核查、公示,确认您的家庭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决定以实物配租方式,对您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30日内,到领取?河北省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证?,并签署?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联系:地址:行政机关年月日【实物配租,但无房源】廉租住房制度保障通知书申请人:根据河北省和本市〔县〕有关规定,确认您的家庭符合本市〔县〕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由于目前没有适宜的房源,决定先以租赁住房补贴方式对您的家庭提供住房保障,从年月起,每月补贴元,拨付到您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城镇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全套完整版)
负责人:
区 经审查,该家庭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廉 该家庭属
家庭,建议采取
租 应配租人口
人
方式安置廉租住房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部 该家庭实物配租面积
㎡
门 该家庭租金补贴月补贴额最高
元
意
见
(盖章)
年 月日
市 经复审无异议,同意登记,对该家庭采取 廉
方式安置。
租 登记日期: 部
年 月日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日
收件日期 收件人
受理记录
年 月 日 共送材料(份) 申请人签字
审核登记意见
核查情况:
该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
㎡,用户籍及共居人口
核积
㎡
查 公告情况:
公
( )无人提出异议
告
( )有异议,异议情况:
情 核查、公告结果:
况
( )该家庭符合申请条件
( )该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已于 年 月
人,人均使用面 日书面通知该家庭
南平廉租住房申请表
统一编号:(20 )号南平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申请人: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户籍地: 街道居委会申请保障方式: □承租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时间:2 0 年月日南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印制特别告知一、提交材料(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附财产分割协议书、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及未婚证明等;(三)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低保、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证明等;以上提交的材料需附复印件一份,应经申请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复印件请一律使用A4纸)。
二、注意事项(一)廉租保障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关系为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或其他属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中有户籍不在南平市城区六个街道办事处的,也应一同填报进申请表参与民政低收入认定(最终确认保障人员时候扣除),且必须在备注中加以说明,否则视为未如实申报情况而取消申请资格。
(三)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都为低保的视为低保家庭,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部分为低保的,应申报低收入家庭认定,否则视为未经民政部门认定低保、低收入而取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
(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中年满22周岁的男性成员、年满20周岁的女性成员,必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1.结婚的(含离婚后再结婚),须提供结婚证;2.离婚后未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明、财产分割协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以及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开具的未婚证明;3.从未结婚的,须提供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开具的未婚证明。
(五)申请人对所填报的内容及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任何时候被查出有弄虚作假、瞒报、故意隐瞒的情形,将被取消申请家庭的保障资格,收回所承租的住房或货币补贴,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自行承担,全体申请家庭成员五年内不能再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并记录不良信用档案,通报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
南海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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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南海区建设局印制2008年10月第一部分:申请家庭填写部分一、家庭成员情况注:1、“购房优惠政策”是指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2、三年内是否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的“房产”包括住宅、商业用房等。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以商品房预售契约备案登记时间为准;购买商品房或购、售二手房的,以房产证上核准登记时间为准。
3、如家庭成员较多上述表格填不下的,可另纸附后。
- 1 -二、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军烈属证及其他证件、证明情况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或离职人员,4、转业复员军人,5、孤老,6、劳动模范,7、三、家庭住房情况四、家庭收入情况五、家庭资产申报情况(按第一部分第一项表内序号填写)单位:元注:1、“银行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土地、房产”是指住房、商铺、工业物业、停车位或单独可转让土地;“投资类资产”是指企业股份、股票基金、债券等;“收藏品”是指具有收藏价值的字画、古币、瓷器、邮票、金玉器等;2、在申报家庭资产时,应当将价值800元以上的上述物品和其他物品全部统计在内,若无该类资产,则在相应格内填写“0”。
六、家庭其他情况七、保障方式注:1.选择租金核减的条件:已入住公房的家庭。
2.选择在()内打“√”。
第二部分:社区居(村)委会填写部分社区居(村)委会初审意见注:家庭成员收入按以下办法核定1、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2、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未设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家庭成员不属前两类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受理,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户籍地社区居(村)委会受理,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配合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审核确认盖章。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_5281
_____________街道编号:_______________南通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低收入家庭)申请人:_________ 18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社区)居委会户籍所在座落:_________新村(路、巷)________幢(号)________室实际居住地: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_(社区)居委会实际居住座落:__________新村(路、巷)_______幢(号)________室移动电话或小灵通号码(必须可接受短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注:本表请用黑色水笔以正楷字体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不得涂改,空格处应用斜线画去。
如因字迹潦草等原因引起无法联系等各种后果由填写人负全部责任。
电话号码及通信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向南通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报告,以免无法联系造成损失。
)(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填表日期:年月日南通市房产管理局印制承诺书本人代表参加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全体成员作出如下承诺和声明:一、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已充分了解《南通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通政发〔2009〕95号)中关于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保证如实填写表格的内容及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本人已经了解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民政部门、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市房产管理局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申请人在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申请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警告;对已经核准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核准;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经领取的货币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并按照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并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其他
享受住房保障情况
□曾经享受国有直管公房□曾经享受廉租住房
□曾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曾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
□未享受以上任何一种住房
申请保障方式
1、租赁住房补贴();2、实物配租()。
提报资料明细(工作人员填写)
收入
情况
□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成员单位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
□其他材料
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工作单位
性别
□ 男
□ 女
享受低保
□ 非
□ 是
低保
证号
家庭
属性
□优抚□残疾□军烈□孤老□单亲□其他
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居住地社区
户籍地
街道路(村)号小区号楼单元户
居住地
街道路(村)号小区号楼单元户
家庭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申请人关系
身份证号
是否
本市户口
月收入
情况
□家庭成员拥有的私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家庭成员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其他材料
户籍
情况
□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薄
□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委托
代理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其他
资料
提交人:提交日期:
收件人:收件日期:
廉租房申请表(正面)
是否孤 老病残
工作单位
家庭总人口 家 庭 住 房 情 况 居住方式 住房类型 房屋面积
家庭年收入(元) □自有住房 □楼房 建筑面积 □平房 □公有住房 □其他 ㎡
家庭人均年收 入(元) □租赁 无住房 □其他
□借住
人均住宅面积 产权人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房屋坐落或 (无住房的暂住址) 申请住房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 □租赁补贴
住房保障申请表
区(县) 申请人 身份证号 工资单位 是否为最低 生活保障 家庭 与申请 人关系 家 庭 成 员 性别 年龄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联系方式 照片 □孤寡 □年老 □大病 □残疾 年收入 (元)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 办事处(乡镇) 年收入 (元) 居委会(社区)
□是 □否
姓名
最低生活 保障证号 年龄 身份证号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其他
申请人所在居委会(社区)或单位初审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市廉租住房申请登记表001.doc
XX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号XX保障办公室印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提交资料清单*一、XX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份;*二、XX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一份;*三、需提供户口簿供核对;*四、需提供居民身份证供核对;五、住房证明:(一)租本(租约、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共()份,()页;(二)承租单位公房情况证明:共()份;(三)其他:。
*六、收入证明:(一)收入证明:共()份;(二)收入证明(农村居民):共( )份;(三)收入声明书:共( )份;(四)《退休证》:共()份;退休金明细或退管办出具的相应收入证明文件:共( )份;(五)《就业创业证》:共()份;(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缴凭证复印件:共()份;(七)其他: .七、家庭资产证明:(一)《房产评估申报表》及相应产权权属文件:共( )份;(二)《机动车辆情况申报表》:共()份;(三)其他:。
八、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复印件()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本,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本,总工会特困职工优惠证复印件( )本.九、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证明(包括《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残疾军人证》):共()份、孤老证明:共( )份、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证明:共()份、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证明:共()份、受到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证明:共( )份、城镇困难家庭证明:共()份、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证明:()份、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证明( )份、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家庭的证明()份;烈士遗属证明()份;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证明( )份;转业复员军人证明()份.十、婚姻证明复印件:共()份;ﻩ十一、计生证明材料;十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继承情况声明书:共( )份;十三、共同申请/非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声明书(申请人离异且子女已满18周岁适用):共()份;十四、属第二序列申请对象1,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复印件:共()份;十五、领取住房租赁补贴银行账户复印件:共()份;十六、其他:ﻩﻩﻩﻩﻩﻩﻩﻩ。
廉租房申请表
定州市廉租补贴申请须知一、保障对象申请廉租补贴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且在市区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1倍以下。
3、无自有住房或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申请人借住父母、岳父母、公婆或子女房屋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及同住未婚子女的总人口数╳30如果得数小于等于零,则按零计算。
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两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论借住与否,均按上述公式进行核定。
居住危险房屋、不具备其本生活设施的房屋等不适合居住的房屋,视为无住房。
二、廉租补贴申请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定州市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一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无二代身份证的家庭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户籍证明一份。
3、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全体家庭成员户口本(机打)复印件一份(含户口首页)。
4、结婚证复印件一份;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另附家庭财产分割单)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5、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现住房情况证明一份,租房协议复印件一份(说明租房的位置、面积、金额等情况),当年任意一次房租交纳的收据复印件一份。
6、家庭成员持证情况表,持有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残疾证、孤老证及有重大疾病成员的家庭,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证明一份。
7、《家庭住房情况表》、《家庭成员联查联审情况表》(备注:由住建局统一到相关部门进行)8、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各种证件、离婚判决书等复印件的资料,提交资料时必须携带相应原件,居委会(街、村)验证原件与复印件无误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三、注意事项:1、填写要求年度审核表均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
廉租房保障申请表
NO.申请日期: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地
家庭
人口数
落户(入伍)时间
是否本科
毕业生
现住址
是否
享受低保
1、是()低保证号;2、否()。
残疾等级
现居住情况
1、租住();2、安置房();3、其他()。
4、自有住房()面积.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户主、与户主关系
姓名
性别
6、配租后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约定腾退的时间内主动腾退原住房。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受
理
机
关
意
见
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
单位(公章)年月日
县廉
租住
房管
理部
门意
见
经办人:负责人:
房改办公章:年月日
备注:普通家庭申请人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1)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2)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3)县房管所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原件);(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年龄
婚否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备注
申
请
人
承
诺
1、本人所填报的全部资料真实正确、没有隐瞒、误报、虚报的资料。
2、爱护和合理使用廉租住房、不改变住房的使用用途。
3、按规定的时限交纳租金。
4、不将廉租住房私自转租、转让、转借他人和空置。
5、保证在每年3月份,向县房改办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住房变动情况。
大学本科毕业生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格,并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1)第一学历毕业证书;(2)未婚证明;(3)劳动人事部门确认工作年限证明。本表格用A4纸双面打印。
廉租房申请表
廉租房申请表邯郸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街道办事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如下:一、本申请表中填写的家庭成员,都是我户自然家庭成员,没有挂户人员。
二、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遵守国家和我市住房保障管理相关规定申请保障性住房,保证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若有弄虚作假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同意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直至取消保障资格,并将申请家庭全部成员加入信用管理失信库中,5年内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三、自愿接受民政部门和各级住房保障部门以及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在不动产、公安、工商、公积金等部门对本家庭住房、财产、收入等情况的核查。
四、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婚姻、户籍等状况发生改变的,保证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材料如实申报。
逾期不主动申报的,视为故意隐瞒。
不再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逾期不腾退的,应当按市场价格缴纳租金。
五、愿意接受和服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安排,按照评分或摇号排序,解决住房问题。
六、在申请和享受住房保障过程中,本户如有违反有关政策法规行为的,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七、按照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年度复核”的原则,已纳入轮候序列和已享受保障的保障家庭(包括已配租和未配租的家庭)须参加年度复核。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八、同意将表内所申报的内容向社会公示。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八项条款,了解并愿意遵守。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名按手印(按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顺序排列):1 ;2 ;3 ;4 ;5 (代);6 (代)。
注:18周岁以下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成员,可由监护人代签。
年月日年度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区办事处(乡、镇)居委会(社区)申请人婚姻状况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元)照片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所出所联系方式家庭总人口数工作单位保障人口数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关系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元)户口所在派出所工作单位监护人与申请人关系上年度家庭可支配总收入(元) 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家庭住房情况居住方式住房类型总建筑面积㎡住房类型总建筑面积㎡□自有住房□租赁□公有住房□借住人均建筑面积㎡□其它房屋座落或(无住房的暂住址)产权人房产是否拆迁□是□否拆迁日期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回迁安置回迁面积㎡申请住房保障方式□实物配租□租赁补贴注:1、此表格可复印;2、以上内容需如实填写,不得涂改,否则无效;3、申请表及其附表均用黑色钢笔填写;4、房产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复印件。
廉租房申请表(填写一式二份)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知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保障对象: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县城主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新招录的公务员和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录用、办理正式手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并在县城区工作)及城市(县城区)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条件:年满18岁,在县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县城区无自有住房; 1、有稳定工作是指:(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具有营根镇城镇居民户籍或办理了《暂住证》,在县城区居住2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履行2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且在县城主城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1)县城主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就业人员:单身职工月收入不高于我县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首月薪资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不高于2000元,且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0000元。
(2)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不高于40000元。
3、无自有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县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二、申请程序(二)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材料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已婚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明;3、申请人收入证明;4、申请人及其家庭在县城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书或购房合同复印件;租住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不含同一户籍有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的租住、借住关系);借用住房的,提供由居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户主与借用人的借用关系证明;5、申请人与县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6、就业单位为申请人在县城区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的资料复印件;7、如有共同申请人的,一并提交共同申请人的上述材料。
厦门市廉租住房申请表
编号:()[200 ]____厦门市廉租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实际居住地址:区街道居委会路(街、里、巷)号(幢) 梯室户口所在地:路(街、里、巷)号(幢) 梯室联系电话:邮编:申请日期:200 年月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印制本人声明1、本人所填报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正确,没有隐瞒、误报、虚报的资料。
2、本人如果分配到廉租住房,保证:第一,在领取新安置住房钥匙两个月内,将原住房路(街、里、巷) 号室,建筑面积M2腾退出来,交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作为廉租住房使用;如在两个月内未腾退的,同意新安置的廉租住房由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收回。
第二,不将廉租住房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空置。
第三,爱护和合理使用廉租住房,不擅自加层、改建、扩建或改变住房建筑结构、设备、设施,不改变住房使用用途。
第四、按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租金额,按规定的时限缴纳租金。
3、本人如果取得租金补助安置,保证将租金补助款用以解决自己的住房困难,不将租金补助款挪作他用。
4、保证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向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如实报告家庭收入情况,当家庭收入超过最低收入保障线,同意按有关规定接受住房产权人的处理。
5、当家庭住房情况发生变化时,保证在当年内向住房产权人报告,并同意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声明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一、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及住房情况(由申请人填写)45二、工作单位或居委会意见三、产权单位意见四、调查小组意见89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四、评房小组意见六、安置情况1、实物安置2、租金补助安置测算人:审核人:审批人:200 年月日200 年月日200 年月日填表说明1、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申请;2、“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的“工作单位”栏,是指家庭成员现劳动就业的单位,包括合同就业和临时就业单位;3、“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栏中,未成年人尚无身份证的填写出生年月;4、残疾人、优抚对象应提交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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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其他
申请人所在居委会(社区)或单位初审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申请人签字:
月
日
是否孤 老病残
工作单位
家庭总人口 家 庭 住 房 情 况 居住方式 住房类型 房面积
家庭年收入(元) □自有住房 □楼房 建筑面积 □平房 □公有住房 □其他 ㎡
家庭人均年收 入(元) □租赁 无住房 □其他
□借住
人均住宅面积 产权人
㎡
房屋坐落或 (无住房的暂住址) 申请住房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 □租赁补贴
绥德县住房保障申请表
区(县) 申请人 身份证号 工资单位 是否为最低 生活保障 家庭 与申请 人关系 家 庭 成 员 性别 年龄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联系方式 照片 □孤寡 □年老 □大病 □残疾 年收入 (元)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 办事处(乡镇) 年收入 (元) 居委会(社区)
□是 □否
姓名
最低生活 保障证号 年龄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