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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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0-08-05 来源:南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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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教育网讯(通讯员尹永德王炳双)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第四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日前,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这是我市切实解决中小学校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年龄老化、梯队断层、缺编缺岗问题的得力举措。

我市自2001年以来,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21647人,同期补充11028人(包括特岗教师),差额10619人;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师短缺比例达10%以上;全市51岁以上小学教师占本学段教师比例达25%以上,个别县甚至达35%。中小学教师缺编缺岗严重、学科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梯队断层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地方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对此,南阳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中小学教师补充办法,以提高农村教师数量和质量为重点,广开渠道,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到教育教学第一线,形成教师补充的良性机制,加强教师选聘、培养,努力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的办学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该《意见》由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建立中小学教师定期补进制度。规定从今年起,各县市区每年都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招录工作,招录教师数量应不低于自然减员数量,招教政策要保持连续性。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新补充教师重点向农村、山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切实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数量不足问题。各县市区招教工作方案,要于当年7

月15日前由各县市区编办、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分别报市编办、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备案,备案后由县市区负责组织招教工作。

《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中小学校新增教师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公开招聘,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统筹使用。各地教师补充要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依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规范运作。根据选拔优秀人才的需要,逐步拓宽招聘范围,提高选聘教师标准。

《意见》还规定,要严格新进教师准入制度。依据《教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新进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思想进步,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健全和落实新进教师上岗前培训制度,以师德师风教育为重点,大力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学业务培训,提高新进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制度。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的原则,统一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教育教学需求。全面清理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各类在编在册不在岗人员要限期到岗。

《意见》强调指出,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宛”、“人才强市”战略,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把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工作日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研究;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谋划、周密安排、精心实施。市委、市政府把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教育督县”评估内容;市编办、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按照职能分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教师补充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足够、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不断促进南阳教育事业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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