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农理论读后感
张-五-常佃农理论读后感
张-五-常佃农理论读后感一、《佃农理论》的主要理论:正像作者在导言中所说“本书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推导出了一种分成租佃理论,用它来探讨在分成租佃制下的资源配置的性质。
传统的观点认为,分成租佃制会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这本书从理论上和经验上两个方面证明了这种无效率的观点只是一种错觉,并认为在自由市场私人产权约束的条件并且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合约安排并不意味着资源使用的不同效率,相反,这些合约所暗含的资源配置都是相同的。
接下来作者又探讨了为什么在同样的竞争约束条件下,人们会选择不同的合约安排?对于这一问题的回答,作者抛弃了理想的交易成本为零这一限制条件,并引入了规避风险的可能性,其答案就是人们之所以选择不同的合约,是为了在交易成本的约束条件下,从分散风险中获得最大收益。
第二部分把分成租佃理论应用在台湾的土地改革上,即地租所占的比率受到政府所规定的最高比率的限制这样一种情况。
作者推衍出了两个假说:一个是补偿性合约再安排假说,根据这一假说,为了维持在减租前市场上的合约条款所达到的均衡状态,地主会采取补偿性支付和土地使用权再安排两种方式,使政府控制最高地租比例的作法无情轻重,这一假说得到了证实。
不过这样的事情的发生几率很小,促使作者又进一步提出了耕作集约度假说,这种假说认为在没有任何非法的补偿性支付的情况发生的.情况下,佃农土地上使用的非土地资源将会增加,这样土地的产出总量将会增加,地主因为减租所导致的地租的减少就会得到补偿。
这种假说得到了作者的证实。
作者提供的资料证明了减租后佃农劳动的密度增加了,而且佃农土地上的肥料质量及其他投入都有了质量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台湾1949年三七五减租后作物选择模式的改变。
二、作者的思维方法、分析方法及写作方法:1.证伪的方法:就像作者所说的“科学不是求对,而是求不被推翻”,作者在研究佃农理论的过程中从头到尾都运用了证伪的方法。
写作之初,作者努力寻找逻辑上的错误;在逻辑上找不到错误之后,又努力以台湾土地改革的农业资料来推翻他的佃农理论。
中国农民调查读后感
中国农民调查读后感首先得说,这本书真的是给我打开了一扇通往中国广大农村世界的大门。
以前我对农民的印象就是在地里干活,脸朝黄土背朝天,觉得他们的生活虽然苦,但可能也就那么回事儿。
可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这背后深深的无奈、挣扎和被忽视的诸多问题。
书里那些一个个鲜活的农民故事,就像是一把把小锤子,不停地敲打着我的心。
那些农民,勤勤恳恳地种地,一年到头就指望着那点收成能过上好日子。
可是呢,各种税费、摊派就像一座座大山,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比如说有的地方,农民种的粮食还没卖出去,就被各种名目的收费给划拉走一大部分,这就好比一个工人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产品,还没拿到工钱,先被各种克扣,哪有这个道理嘛。
还有那些村干部,本来应该是带着农民发家致富的领路人,可有些却成了作威作福的“土皇帝”。
在村里一手遮天,虚报账目,中饱私囊。
这就好比羊群里混进了恶狼,把原本就不富裕的村子搅得乌烟瘴气。
农民们是敢怒不敢言啊,因为他们不知道向谁去诉说自己的委屈,感觉就像被世界遗忘在角落里的一群人。
这让我想起自己小时候去农村亲戚家的经历,那时候就觉得农村很穷,但是没有想过为什么会这么穷。
现在才明白,这里面有着太多的人为因素,而不是农民不努力。
他们比谁都渴望过上好日子,可是各种制度的不完善、执行的不到位就像一道道绳索,捆住了他们的手脚。
不过呢,这本书也让我看到了希望。
就像黑暗中总有那么一丝曙光,有一些正直的人在为农民奔走呼喊,试图改变这种状况。
他们深入农村去调查,把这些真相揭露出来,就是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让农民的生活能得到改善。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不能再对农民的处境视而不见。
我们吃的粮食是他们种的,穿的衣服棉花可能也是他们种出来的。
我们应该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关注。
政府呢,也应该更加重视农村的发展,把那些不合理的东西都给它改正过来。
让农民真正能够挺起腰杆,过上有尊严、富裕的生活。
这不仅仅是为了农民,也是为了我们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佃农理论之读后感
佃农理论之读后感张五常的《佃农理论》是现代合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
今天《佃农理论》之价值随着时间推移其重要性越来越大,它不仅成了现代合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而且其中的几文在期刊上发表后也成了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之作。
《佃农理论》主要是以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对分成租佃制度作出了新解释,推翻了以往的传统理论,建立了“新佃农理论”。
其理论的要义是透过某些因素的变动,不管是分租、定租或地主自耕等,其土地利用的效率都是一样。
如果产权弱化,或是政府过度干预资源配置时,将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
如果能够定土地为私人产权,明晰产权制度,允许土地自由转让,这是使生产要素与土地发挥最大效率的不二法门。
概括地说,该理论有两个主要论点。
第一,倘若没有交易成本(其中包括风险),则分成合约的效率与固定地租合约完全相同。
第二,地主和佃农实际选择哪种合约是由交易成本和风险所决定的。
第一个论点可以视为著名的科斯定理的(或许首次)应用。
它也是在下述意义上对科斯定理的重要引申,即:在没有交易成本的“理想”世界上,不仅产权的转让无关紧要,而且各种形式的合约安排也无关紧要。
这种不相关性亦广泛延伸至经济学的其他领域。
譬如,从本质上说,该恒定性论点类似于公司财务领域中资本结构理论的著名莫迪利阿尼-米勒定理(MMT),并类似于宏观经济学和财政领域中税收和债务理论的李嘉图等价定理(RET)。
MMT 证实了投资融资中债务和股本的等价,而RET 证实了财政支出融资中税收和公债的等价,两者都是在某些“理想”条件之下作这种证实的。
第二个论点描绘了在具有风险和交易成本的现实世界上人们会如何选择合约。
所观察到的各种合约的共存,是用风险多样化和成本最小化这两个目标来加以解释的。
因此,从性质上说,第一个论点规范性较强——主要关心不同合约安排的效率含义,而第二个论点是实证性的——力图解释在现实中所观察到的合约选择。
同样,若在实践中破坏某些“理想”条件。
MMT 和RET 中指出的基准情况也就不再成立。
佃农理论读后感
佃农理论读后感佃农理论读后感(一)重读后,总体上感觉,《佃农理论》在论证方式上非常严密,有大量的证伪的篇幅。
而且与现在张的文章现比,这篇文章的文字简练。
第一章的开头就是“本书由两部分组成”。
据说这是他的导师Alchian 所改。
现在他的文章结构与此论文有点差异,是一种探险式写法,但往往没有给出一个很解渴的答案。
因此多有争议。
而且文体上较趋繁杂,甚至有“卖关子”和故意显露的倾向。
文章中觉得有意思的三点:1、以私产、合约、竞争作为三局限。
因私产有自由转让权,而佃农间、地主间都要有竞争,在零交易成本(风险)下,分成式租佃与定额式租佃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是一样的(之与传统观点相左,也是本书的最大创新点)。
特别是台湾厘定地主收37.5的租之后,劳动力边际产出下降,土地的边际产出上升,收成反而更好。
2、“而对于斯密所称的英国式固定地租而终身保有土地的安排要比欧洲其他地方来得更为先进。
分析土地占有权发展的适当方法,是考察财产法的变化,而不是像斯密那样通过考究似乎有缺陷的土地出租安排来解释法律的变化。
”这句话非常经典。
张五常认为,是英国这种法律规定终身合同导致了英国不使用分成式租佃。
3、减租后,只要佃农获得的耕作收入大于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可能获得的收入,地主就能成功地诱使佃农承担更多的耕作投入,因为其他潜在的佃农愿意这样做。
这样就产生了耕作集约度提高的效果。
地主的收入也没有减少。
因此,政策得到较好的实施。
佃农理论读后感(二)《佃农理论》是我学生时的论文习作,大约1966年5月动工,1967年4月交卷。
那时在加州长堤大学任教职,每星期要教十二课,又要在长堤艺术博物馆开什么个人摄影展览,所以真正下功夫的时间不到六个月。
66年的秋天,我有三个月听不知音,食不知味。
1967年9月到了芝加哥大学,见到那里的图书馆有很详尽的资料,就把论文加长了四分之一。
芝加哥大学出版社把该书精装面市时,已是1969年了。
《佃农理论》这本书有两个特色。
菜农和学究读后感
菜农和学究读后感
故事里的菜农,那就是实实在在干活的人。
每天和土地打交道,种着各种各样的菜。
他的生活围绕着菜地转,关心的是啥时候播种、啥时候浇水、啥时候能收成。
他没那些文绉绉的大道理,可他懂的都是生活的实在事儿。
就像我们生活中那些在基层默默耕耘的人,他们可能不会高谈阔论,但把日子过得踏踏实实的。
再看看那个学究,满肚子都是学问。
一肚子的墨水,说起话来引经据典的。
可这学究在有些事儿上就有点“笨”了。
他觉得菜农种的菜不好,就按照书上的那一套来指挥菜农。
他不知道啊,书本和现实的菜地那可隔着不少距离呢。
这就好比那些只会纸上谈兵的人,理论知识一大堆,可真要动手做起来,就抓瞎了。
这故事让我想到,学问虽然重要,但不能脱离实际。
学究以为书本里的东西就是万能的,却忽略了菜农那日积月累的种地经验。
这就像现在有些读书读傻了的人,在象牙塔里待久了,一出来碰到实际问题,就不知道怎么解决了。
而菜农呢,虽然没那么多书本知识,但他的经验也是一种财富。
如果学究能和菜农互相学习,那多好啊。
学究把新的种植知识带给菜农,菜农把自己的实际经验分享给学究,这就是理想的状态嘛。
从这个故事里我还明白一个道理,人不能太自负。
学究就有点自负了,觉得自己啥都懂,瞧不上菜农的做法。
结果呢,按照他的办法,菜种得一塌糊涂。
我们生活里也有这样的人,总觉得自己厉害,不听别人的意见,最后只能自己吃亏。
这个故事就像一个小警钟,时不时在我耳边敲一敲,提醒我做人要谦虚,不管是有学问的还是没多少学问但有经验的人,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读《佃农理论》有感
读《佃农理论》有感陈晓红S1******* 区域经济学谈起《佃农理论》的著书者,很是有一番传奇意味。
张五常,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之一,也是现代产权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
他却并非是一位科班出身的经济学家,他的求学之路颇为坎坷,曾从事摄影职业,直到24岁进入美国加州洛杉矶分校就读经济学科之后才算入门。
1967年他在长堤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佃农理论》助他获得了芝加哥大学政治经济学奖。
佃农理论的研究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条件下,不同的合约安排其效率相同;二、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条件下,不同合约安排其效率不同。
选择不同的合约安排,是为了在交易成本的约束条件下,从分散风险中获得最大收益;三、在法律强制减租的约束下,由于地主的土地收益权被弱化且没有被排他性地转让,造成资源配置无效率,并引起耕作集约度提高。
张五常认为地主追求财富最大化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第一种是提高地租,这是最直接最快速的方式。
第二,将土地分给多个佃农耕种。
这会使得土地边际生产力最大化,佃农收入减少但地租比例降低。
这两条途径最终都会使佃农收入与其他可选收入相等。
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理想状态,或者说,比较适用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而不完全适用于类似台湾土地改革这样的情况。
从叙述中可以看出,张五常完全是站在地主这一边考虑的,而且这个地主是资本化了的地主。
但是,张五常的佃农却不是。
当他的地主在盘算如何收入最大化时,而他的佃农却只满足于农业活动的收入不低于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收入。
张五常完全忽略了分成制下的佃农已经不完全是单纯的农民,他还是一个经营者,一个小资本家。
他除了满足于得到自己的劳动所得,还要追求更多、更高的东西。
关于佃农理论的分成效率,总的来说就是只要合约安排本身是死人产权的不同表现形式,不同的合约安排对资源使用的效率是相同的。
佃农理论中关于合约选择也有论述,它的假说是人们选择不同的合约安排是为了在交易成本约束下,从分散风险中获得最大收益。
论新佃农理论对解决我国农村土地问题的启示
ical preconditions and explanations of New Cottier Theory , we can get some enlightenments : defining the property right of farmer’s land as soon as possible , constituting land agreements according to lo2
二 、我国农村土地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 “, 三农”问题的根源在于人多地少 ,生产率提高缓慢而成本却迅速提高这 种基本态势不改变 ,其他措施都很难收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显著成效 [1] 。“三农”问 题的核心 ,主要是土地的稀缺和利用的问题 。但是我们也清楚地看到 ,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以下主要 问题 :
一 “、新佃农理论”的主要思想
分成制的效率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经济学家争论的焦点之一 。《佃农理论》以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
观点对分成租佃制度做出了新解释 ,其理论的要义是透过某些因素的变动 ,不管是分租 、定租或地主自 耕等 ,其土地利用的效率都是一样的 。
斯密等认为 ,分成租佃制会阻碍佃农对土地的改良 。西斯蒙第则赞扬分成租佃制度能使分成佃农 与地主和睦相处 。芝加哥大学的约翰逊认为分成租佃的效率不低于定租制 。台湾地区 1949 年开始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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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部分农村土地荒芜 。
三 、新“佃农理论”的理论启示
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对于分析现行土地制度所存在问题 ,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 首先 ,土地产权的明确界定 ,是解决现在许多问题的关键 。张五常认为 ,在土地资源具有排他性和 可转让性的条件下 ,每一合约当事人都可自由地拒绝或接受通过协商达成的分成合约条款 ,那么我们就 可以看到另外一番景象 。 家庭生产责任制使农户成为农地使用者 ,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业的经营者 [2] 。但是土地的所有 权仍然界定不清 。从某种意义上说 ,乡镇政府成为土地的实际支配者 ,所以 ,近几年在农地批转中 ,才产 生了严重的违法乱纪 、贪污腐败 、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 。这是土地使用问题产生的最重要原因 。 其次 ,选择适当的合约 ,提高经济的效率 。张五常认为 ,合约是一种普遍采用的资产流转的形式 。 由于交易内容 、方式 、实践与频率 、地点等具有很大的差异性 ,因此 ,合约安排也就有很大的不同 。 2000 年以前 ,我国农民上缴的主要包括交给国家的农业税 、交给集体的“三提五留”和集资摊派三个 部分 。农民直接上缴给国家的各种税 ,一直是比较固定的 。基层政府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费“三提五 统”和集资摊派则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征收时存在着极大的“主观随意性”,实际上 已经成为了农民的沉重负担 。因此 ,我国正在实行费改税的政策 。近日 ,北京和杭州甚至取消了农业 税 。因地制宜地制定土地合约制度是解决农地使用问题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措施 ,但目前土地合约仍处 于摸索与完善之中 。 第三 ,对于现有法律进行精心设计 、调整与严格实施 ,对于改革土地制度是一种重要的前提和保障 。 张五常也分析了法律对分成制的约束条件 。交易成本取决于各种法律制度的安排 。执行法律的不同效 率 ,或不同法院的执行程度都将影响到市场上交易的合约安排 。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下 ,如果忽略了法律 制度的选择与发展 ,涉及交易成本的帕雷托最优条件也就模糊不清了 。 综上所述 ,建立起一种在国家终极所有前提下的农民具有“长期使用权 、自由转让权 、法定收益权” 的农地产权制度已经是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之一了 。笔者认为 ,应该实行以分成制为补充的定额制 ,即 当遇到自然灾害时 ,应减免税收 ,具体比例视灾害的程度来决定 。同时 ,我们国家要取得农业土地改革 的成功 ,设计实施一系列的规范的法律制度将是一个重要的前提和制度保障 。
佃农理论读后感
பைடு நூலகம்
40年代末到50年代,台湾也施行了土地改革,这其中一个重大过渡性举措,就是“把地租在年收成中所占的百分比,从平均估计数的56.8%减少到统一的法定最高比例37.5%。”(第5页)1949年的实施办法,有:“本省私有耕地之租用……其地租租额不得超过正产品全年收获总量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其约定地租超过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应减为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不及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依其约定。”(160至161页)
在提出了交易成本为零的地租理论后,张五常又去研究了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事实上,这部分内容也是《佃农理论》这本书依然有人阅读的主要原因。
二、对地租理论的数学分析
但是,在对有关于交易成本这部分内容进行分析前,我们还是要再仔细解读一下他的地租理论。
张五常的地租理论,其实还有一个暗含的前提,就是,土地的潜力没有全部利用,地主在划分土地前后土地的产量都没有达到极限。否则,他的理论就完全失效了。
随后张五常给了一个数学表达,这个表达是建立在文字说明的基础上的,与文字说明实质上完全一致。他只是证明,在他的逻辑下,存在这样一个点,这个点是地租与佃农收入的均衡点,这个点能够达到地租的最大化。有关的数学内容,在下一节分析。
当然,这些对其逻辑和方法的质疑并不能表明张五常由此得出的结论本身也是不正确的。其实从张五常的这些分析中,只有一个结论性的东西,即: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如果地主追求财富最大化,显然分成地租制比固定地租制要合理。其实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这是非常明白的事。当然对于主流经济学来说,马克思主义不但不是主流,而且简直要把它驱逐出经济学去。
从这四个前提条件来看,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基本上是建立在与台湾的现实相悖的基础上的。首先,对第1个条件来说,台湾当时绝对不是自由市场,甚至还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自然经济中。(白先勇回忆1960年的台北:“大概那时台北还是农业社会——清晨牛车满街,南京东路还有许多稻田,夜总会是一个神秘而又邪恶的名词,好象只有一两家。”《白先勇自选集》,花城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第336页。)对于中国传统的地主和农民来说,除了经济关系,还有相当复杂的人身依附关系并且有与之相适应的一套伦理道德体系,简言之,对于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来说,对财富的追求是相当有限的。对第2个条件,很明显,这里所说的“资源”并不包括劳动,而似乎是专指土地。劳动的特殊性质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能力无法转让给其它人,这往往决定了劳动者在经济关系中的不利地位。而且,以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农民恐怕也不能自由的流动,他也没有太多的就业机会可供选择。对于第3个条件,同样,和约当事人不可能自由的接受或者拒绝,对于没有积蓄的农民来说,不接受对自己不利的契约,往往意味着生存的窘境。就是对发达市场经济来说,自从凯恩斯的《通论》发表以来,人们也已经意识到了,传统的不承认非自愿失业存在的理论是多么的错误。特别是,对于张五常自己的佃农理论而言,地主可以提高地租比例、把土地划分为许多小块出租给农民,这本身就是与这一假设直接对立的。对第4个条件,我们可以认为,在土地所有者拥有的土地面积不是非常大,而佃农又来自于在同一地区(村庄等)生活的农民中,签定契约成本为零的假设是合理的。
佃农理论读后感
《佃农理论》读后感《佃农理论》是国际知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学生时代的论文习作,也是现代合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
尽管在此书出版四分之一个世纪内销量仅有两百余本,但张五常这本论文集主要以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对分成租佃制度作出了新解释,推翻了以往的传统理论,建立了“新佃农理论”,奠定了现代合约经济学的基础,因此论文一出,在西方经济学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而且《佃农理论》之价值随着时间推移其重要性越来越大,它不仅成了现代合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而且《佃农理论》其中的几文在期刊上发表后也成了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经典之作。
《佃农理论》主要是以现代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对分成租佃制度作出了新解释,推翻了以往的传统理论,建立了“新佃农理论”。
其理论的要义是透过某些因素的变动,不管是分租、定租或地主自耕等,其土地利用的效率都是一样。
如果产权弱化,或是政府过度干预资源配置时,将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率。
如果能够定土地为私人产权,明晰产权制度,允许土地自由转让,这是使生产要素与土地发挥最大效率的不二法门。
作为产权理论大师阿尔奇安入室弟子又熟读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科斯著作的张五常,这时便尝试着用产权理论来解释这种情况:首先,土地是地主的私有财产,劳动力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所以要从私有财产的局限性入手对此进行解释;其次,佃农分成制度是一种合约,它与任何合约一样,其中的条件是由双方议定的;再次,农民之间不可避免地要展开竞争,地主之间也有竞争,因此佃农合约中的条件(包括分成的百分比),是在私有财产竞争的这两种局限下决定的。
所以在佃农制度下,农民与地主的投资,佃户租种土地面积的大小与耕种劳力的多少,以及地主与农民分成的百分比,都是由上述三个理论基础决定的。
这些被决定的项目,就是佃农合约的条件了。
从上述理论出发,张五常很容易地推断出地主在土地上的分成收入与固定租金、雇用农民、自耕自种等不同形式的收入大致相同。
因为,竞争的局限条件是大体一样的。
在这个思路的基础上,张五常又进一步研究了在资源的运用与收入的分配大致相同的情况下,为什么会有不同的合约安排的问题,从而导致了在今天大行其道的合约经济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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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艰难历程,暴力革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其所付出的惨痛代价亦值得我们深思。
“三农问题”由来已久,在中国近年来形势依旧严峻,是中国现代化进程所不可回避的问题。
本文拟对如何解决以上问题进行探索,以求为加快现代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寻找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路径。
关键词:农民问题暴力革命民主专制现代化巴林顿·摩尔的《民主和专制的社会起源》成书于 1966 年,一经出版立即风靡欧美文化思想界,后与马克思·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埃米尔·德克海姆的《自杀论》并称为20世纪社会科学的三大名著。
在这部恢宏的巨著中,摩尔以世界现代化1的政治演进为主轴展开了全书的构架,并梳理出三条通往现代化的主要路径。
第一条路径是以英、美、法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的革命形式,即西方的民主道路;第二条是以德、日、意为代表的资本主义的反动形式,也就是法西斯主义道路;第三条是以中、俄为代表的共产主义道路。
还有一条非典型路径就是印度道路,它的存在证明了在十分有限领域里的三种历史类型之外,是完全可能建立起其他的路线和选择。
之所以会形成三种不同类型的典型历史路线,摩尔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不同时代、不同社会背景下阶级关系组合模式的变异和转换”2。
佃农理论浅析
张五常认为私产包括三种权利: 使用权(决定使用权),自由 转让权,不受干预的收入享受 权。这三种权利可以替代私产
分成租佃制
所有权
两个或多个当事人为生产出某种相互同意的产出,而把私有 资源组合在一起,然后,合约当事人根据他们所放弃的生产 资源的某些权利来约定一个共同接受的报酬比例,据此来分
享实际的产出。
提出理论前的相关假 设01 Nhomakorabea假设①有两种同质的生产要素,h和t,其中h代表 单位佃农所承担的土地量,t代表每一佃户所投入的 劳动量
02
假设②:在地主将土地租给多佃农的情况下,每一 佃户有相同的生产函数。
地主将土地租给一个佃农: 地主的土地资源可能没有
得到充分利用
1.根据边际产量递减规律: 在一个佃农耕种投入不变 的情况下,土地的边际产 出量随着h的增加而减少, h是佃农租种土地的面积。
也就是说,张五常认为减租后,地主通 过补偿性合约再安排来弥补自己损失的只是 很少一部分,大部分是通过市场中减租对资 源配置的影响来弥补损失。
耕
减租对资
作 集
源配置的
约
影响
度
理
论
集约度理论的三个假 设
1
1 不存在任 何类型的 补偿性支 付
2 假设除土地 外所有耕作 成本都由佃 农承担
3 交易成 本为0
地主将土地租给一个佃农:地主 的土地资源可能没有得到充分利
用
2.地主将土地租给一个佃 农时的经济均衡条件:
佃农决策:根据机会成本 原理,如果佃农的耕种收入与 他在其他方面可选择的收入一 样高或者更高,那么只要土地 的边际生产力大于0,而且除 土地之外所有的耕作投入保持 不变,那么佃农就会继续从事 农业生产。
从斯密的佃农分析说起
从斯密的佃农分析说起上节写知识与土地,含意着的是一个简单而又完整的经济增长理论,也是财富累积理论,经济学历来没有处理好。
经济学者把问题看得太复杂,漠视了资源本身是财富累积的仓库。
有了健全的土地使用的制度,尊重市场,提升人民的知识,经济增长是必然的事。
问题是交易或制度费用存在,容许利益团体把收入或财富再分配,惹来麻烦无数。
经济学原来的全名是「政治经济学」。
「政治」那方面我处理不了。
上章写合约的一般理论,我的分析主要是关于人力的合约。
本章转谈土地。
只是在重点上这样说;人力与土地不可以河水不犯井水地分开来说。
以土地使用作为核心话题,我选以佃农分成这种合约入手,有两个原因。
其一,《佃农理论》是我作学生时的习作,其来龙去脉知得清楚。
当年的分析到今天还是对。
一九六八年我发表第一篇关于佃农的文章后,不同意的人不少。
四十五年过去,该理论还站着。
其二,我要分析中国开放改革后的土地使用的发展。
令我感到尴尬的,是要到二○○四年初自己才蓦然惊觉,中国改革出来的土地使用制度是佃农分成制!一九七九年我开始跟进中国的开放改革,推波助澜,写下不少文章,而时疏时密数十年来没有中断过。
怎么要到二○○四年我才知道中国改革发展出来的是我作学生时的看家本领呢?二○○八年初我为科斯写好《中国的经济制度》,再没有跟进该话题。
好些朋友说跟着的发展是把该制度改坏了。
我没有问坏在哪里。
搞经济解释,为一个题材写好文章,发表后我的习惯是不再管。
我不是个改革者,认为自己无足轻重,只是有时为了关心下笔,这里那里作点建议,或骂几句。
要是我认为自己有什么改进社会的使命,不会活到今天。
风俗之见误导佃农英语称sharecropper,是指以一个百分率与地主分享耕耘收获的农户。
斯密写《国富论》时,英国没佃农这回事。
当时佃农在法国盛行,称metayer。
是误导的称呼,因为metayage是指五十、五十(即双方各占一半)的制度。
其实佃农分成的百分率变化多,不限于五十、五十。
中华农耕文化精粹读书随笔
《中华农耕文化精粹》读书随笔1. 内容概述书中首先追溯了中华农耕文化的起源,探讨了古代人们如何从采集狩猎转向定居农耕的生活方式。
在此基础上,详细介绍了农耕文化的发展历程,让我更加理解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渊源和文化积淀。
书中重点介绍了古代农业生产的智慧和技艺,包括农业技术的革新、农业工具的使用以及农业生产的管理等。
这些内容让我感受到了古代农民的智慧和辛勤付出,也了解到了他们对农业生产的独特理解和探索。
除了农业生产的具体实践,书中还深入探讨了农耕文化的精神内涵。
如农耕社会的价值观、道德观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等。
这些内容让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农耕文化对于中华民族精神面貌的影响。
书中还详细分析了农耕文化对现代社会的影响,以及如何在现代社会中传承和发展农耕文化。
这一部分的内容让我更加明白了农耕文化的现代价值和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不仅被书中丰富的知识所吸引,也被作者对农耕文化的热爱和推崇所感动。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中华农耕文化的魅力和价值,也更加珍惜和尊重农民的劳动和智慧。
我也对如何传承和发展农耕文化有了更深的思考。
《中华农耕文化精粹》是一本深入浅出、内容丰富的好书。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仅对中华农耕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有了更深的感悟。
1.1 背景介绍《中华农耕文化精粹》是一本全面介绍中国农耕文化的书籍,它不仅追溯了农业的起源,还详细阐述了从古至今农业技术、农耕制度、农耕思想、农耕风俗等方面的发展与变迁。
本书以独特的视角和深入的分析,揭示了中国农耕文化的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
《中华农耕文化精粹》的背景介绍部分主要阐述了农耕文化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农耕文化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还塑造了中华民族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
农耕文化一直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2018-2019-佃农理论pdf-word范文 (1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佃农理论pdf篇一:佃弄理论11月8~9日,在深圳举行了纪念《佃农理论》四十年的研讨会。
我本来因为最近太忙,不打算去的。
但张五常夫人坚持要我参加,对我说的一句:“你怎么可以不来?这会议怎么可以没有你?”给了我很大的心理压力,于是尽量调整了日程安排到深圳出席会议。
我要感谢她的邀请与坚持,否则我将会与一场见证历史的伟大会议失之交臂!这是我参加过的最好的学术会议——包括以前参加过的与张五常教授有关的其它会议,甚至包括今年7月份刚刚在美国芝加哥大学由科斯主办的“中国经济改革研讨会”!而且,当我刚刚把这一句话通过电话告知张夫人的时候,她马上表示,其他与会者也对她作出过类似的陈述,如陈平老师。
原来,吾道不孤也。
会议召开之前,我们知道——历史缅怀于今天;会议结束之后,我们却惊觉——今天也必将被铭记为历史!幸运的我们,参与了这会议的每一刻,为历史作证!一、荣耀的一刻纪念《佃农理论》四十年的研讨会,是以宣读四位中外的经济学大师的贺词拉开序幕的。
那一刻,无疑是这研讨会的荣耀的一刻!这四位经济学大师,按宣读贺词的顺序,分别是有“欧元之父”之称、近年来常到中国来的蒙代尔(Robert Mundell),与张五常亦师亦友的科斯,称张五常为“大兄弟”的张培刚,以及与张五常在华盛顿大学结下最深厚的同事情谊的巴泽尔(Yoram Barzel)。
其中,蒙代尔是亲临现场致词,当天下午还发表了主题演说,出席了晚宴,陪了整整一天,可谓仁至义尽。
下午的演说本文在后面会有更详尽的记述,这里先按下不表。
且说蒙代尔在致贺词的时候,说到当年他看张五常的《佃农理论》里提到Arthur Young这位英国旅游家游历欧洲之后写的游记,他说他看过这游记,虽然《佃农理论》里批评此书关于法国佃农的记载是“错到七彩”,但无可否认,此书描写生动,趣味盎然,不失为一本有趣的读物。
聪明的佃户女儿读后感
聪明的佃户女儿读后感《聪明的佃户女儿》读后感嘿,朋友们!你们知道吗?我最近读了一个特别棒的故事,叫《聪明的佃户女儿》,读完之后,我这心里呀,就跟翻江倒海似的,有好多好多的想法想要跟你们说一说。
故事里的佃户女儿,那可真是个聪明机灵的姑娘!她面对那些刁难和困难,就像是勇敢的战士一样,一点都不害怕,反而用她的智慧把难题一个一个地解决掉了。
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每次碰到一点点小麻烦,就想要退缩,跟她比起来,我可真是太胆小啦!比如说有一次,地主故意出了一个超级难的题目,想要让佃户女儿知难而退。
可她呢,眼睛一转,脑袋里就有了主意,轻轻松松就把问题给搞定了。
这就好像我们在考试的时候,遇到了一道特别难的数学题,大部分同学都抓耳挠腮,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要是我们能像佃户女儿那样冷静思考,说不定也能找到解题的办法呢!还有啊,佃户女儿在和地主、管家等人打交道的时候,那口才简直绝了!每一句话都说得恰到好处,既不让自己吃亏,又能把对方说得哑口无言。
这让我想起了我和小伙伴们争论的时候,我总是着急得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想法,最后只能干着急。
在故事里,佃户女儿的家人也给了她很多支持和鼓励。
她的爸爸虽然担心她,但还是相信她能行;她的妈妈也在背后默默为她祈祷。
这一家人之间的温暖,就像冬天里的火炉,让人心里暖洋洋的。
我就想,我自己的家人不也是这样吗?无论我做什么,他们都会在我身边支持我。
再说说那个可恶的地主,总是想方设法地欺负佃户们,简直坏透了!这就跟我们生活中那些爱欺负人的家伙一样,让人讨厌得不行。
可佃户女儿没有被他吓倒,反而勇敢地站出来反抗。
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读完这个故事,我一直在想,要是我也能有佃户女儿那样的聪明才智和勇敢的心,那该多好啊!我是不是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也能不害怕,勇敢地去解决呢?我是不是也能像她一样,用自己的智慧帮助家人和朋友呢?我觉得,这个故事就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
它让我明白了,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只要我们勇敢、聪明,就一定能够战胜它们!朋友们,你们读了这个故事,是不是也跟我有一样的感受呢?。
《悯农》的读后感
《悯农》的读后感《悯农》的读后感《悯农》的读后感1“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爷爷说:这首唐诗不是仅会背诵就行了,主要还是要理解、领会这首诗的意思。
所以,爷爷反反复复地给我讲:“农民伯伯种田的辛苦,一定要珍惜粮食这一道理。
”这对我教育、触动很大。
因为对照自已的行为,我平时太不珍惜粮食了,如我每天吃饭,总是有以下现象存在:一是大米饭掉在桌上或地上;二是碗里没吃干净,剩留无数粒;三是留剩饭,没吃完就不吃了。
爷爷奶奶看到这种浪费粮食的现象心痛不已,就采取两种方法来处理,一是把掉在地上或桌上不卫生的大米饭倒入垃圾筒;二是我的剩饭爷爷奶奶吃了。
看到爷爷奶奶的言传身教,再来对照我平时行为,那真是有天壤之别,使我感到脸红,羞愧难言,心里很不好受。
我就责问自已:“为什么我在书上学的和实际行动这么不一致,存在着这么大的差距呢?于是我暗暗下定决心:今后一定要改掉这种爱浪费的坏习惯。
《悯农》的读后感2记得那是假日的一个下午,天阴沉沉,秋风习习,给人带来阵阵凉意,一种丰收的喜悦充满了我的内心。
叮铃铃……门铃响了,我推门一看,原来是小明来约我去图书馆,为了友谊,我不好推辞,只好随他而去。
到了图书馆,我特意挑选了一本《诗集》阅读着。
当我读到《悯农》时,心情一下子紧张起来,我一遍又一遍地念着:“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虽然那诗句简短,但意味深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描绘出在烈日当空的正午,农民仍然在田里劳动,这两句诗选择特定的场景,形象生动地写出农民劳动的艰辛。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是空洞抽象的说教,而是有血有肉、意蕴深远地说明了劳动的艰辛,说明了粮食来之不易。
这首诗它所反映的不是个别人的遭遇,而是整个农民群体的生活和命运。
读了这首诗,我仿佛看到了在烈日下,一个黝黑的农夫,汗流浃背、不辞辛劳地锄着禾苗。
他忘记了烈日的暴晒,一心只盼着禾苗快点长大,给他带来秋天的收获,带来幸福的希望!这首诗深深的感染了我,使我受益无穷。
《佃农理论》第九章 结论
《佃农理论》第九章结论本书分析了在财产法、经济理论和亚洲农业中所观察到的土地使用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关系。
尽管这种相互作用很复杂,但研究它或许是正确理解土地使用权经济学的惟一方式。
产权经济学是多方面的,我只是集中精力分析了农业中的租约安排理论和意蕴。
分成合约一直是人们关注的主要问题,因为在各种土地使用权的安排中,分成制一直是人们所谴责的主要对象。
我分析了两组产权约束条件。
通过初步考察1949年以前大陆和台湾有关耕地所有权的财产法,我得出的结论是,大陆的农业中存在着一套系统的私有产权制度。
因此,我将私人产权约束条件与标准的经济理论相结合,推衍出了分成制下的资源配置理论。
与以前对这个主题的分析相反,我的理论表明,不同的合约安排并不意味着资源使用的不同效率。
我用选自不同时期和地方(条件是,在这些时期和地方,产权制度和私人产权约束相一致)的观察数据,检验了各种不同理论的意蕴。
观察数据不仅证明了我的佃农理论,而且还否定了传统的税收一相等方法。
实际上,税收——相等方法既没有经住事实的检验,也没有经住逻辑的检验。
本书中使用的“经济效率”一词只有一种简单的含义。
它被看作市场均衡的一个条件,这个条件是在自由竞争市场中,受私人产权的约束,从选择理论的逻辑中推衍出来的。
这是一个实证性术语,没有福利上的含义。
若这样看经济效率,我们就会奇怪为什么认为分成合约无效率的观点会流行如此之久。
或许货物税和分成合约的表面相同造成的错觉,提供了一种表面上吸引人的边际上的相等。
或许土地使用权文献中对分成制的经常指责,使人们相信分成制导致了资源配置不当。
不过,认为分成租佃无效率的观点只是反对一般租佃制度的各种论点中的一种。
例如,高地租被看作是“剥削”,它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短期租约被看作是一种“不安全”的租约,它不可避免地会减少对土地的投资。
不幸的是,这些论断常被当作事实。
政府推行土地改革措施,把分成制判定为非法,对合约条款进行干预,试图完全废除分成租佃制。
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的产生读后感
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的产生读后感说到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的产生,这是可以说清楚的,因为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读过有关资本主义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的产生的内容之后我产生了很多的感悟。
农奴和自由小土地所有者一直处于很不一样的财产状况下,所以是在很不一样的经济条件下解放出来的。
最初形式的租地农场主就是自己也是农奴的管事。
租地农民代替了管事,这种租地农民的地位与农民事实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他剥削了更多的雇佣劳动。
不久之后,他就成为分成农,半租地农场主。
他只筹集农业资本的一部分,其余的部分则由地主提供,然后双方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分配总产品。
但是,这种形式很快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真正的租地农场主、他靠使用雇佃工人来使自己的资本达到增值的目的,并把剩余产品的一部分以货币或实物的形式交给地主以支付地租。
当独立农民和那些既当雇工又独自耕作的雇农靠着自己的劳动而富裕起来的时候,租地农场主的境况和生产范围都是相等的。
随后的继续进行的农业革命,又以同一速度加速了农村居民的破产,帮助租地农场主致富。
对公有牧场等的掠夺,使租地农场主基本上不费代价就大幅度增加了自己的牲畜数量,而这些牲畜又为他的土地提供了更丰富的肥料。
又增加了一个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因素。
当时的租约的期限非常长。
由于贵金属价值( 货币价值)的不断下降,又给租地农场主带来了黄金果。
这种下降也降低了工资,使工资的部分变成了租地农场主的利润。
而一切农产品的价格又在不断上涨,这就增大了租地农场主的货币资本。
当然,他必须支付的地租,不过是按照以前的货币价值签订在契约上的。
所以,他是靠同时牺牲自己的雇佣工人和地主的利益来致富的。
因此,英国在就有了一个就当时情况来说已是非常富有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阶级,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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佃农理论读后感一、地租理论40年代末到50年代,台湾也施行了土地改革,这其中一个重大过渡性举措,就是“把地租在年收成中所占的百分比,从平均估计数的56.8%减少到统一的法定最高比例37.5%。
”(第5页)1949年的实施办法,有:“本省私有耕地之租用……其地租租额不得超过正产品全年收获总量千分之三百七十五,其约定地租超过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应减为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不及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依其约定。
”(160至161页)张五常说,“传统的观点是,分成租佃制会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率。
本书将证明,无论是从理论上来说,还是从经验上来说,这种无效率的观点都是一种错觉。
在私人产权的条件下,无论是地主自己耕种土地,雇佣农民耕种土地,还是按一个固定的地租把土地出租给他人耕种,或地主与佃农分享实际的产出,这些方式所暗含的资源配置都是相同的。
换句话说,只要合约安排本身是私人产权的不同表现形式,不同的合约安排并不意味着资源使用的不同效率。
”(第2至3页)张五常所说的“传统观点”,是基于这样的一种考虑:固定租金条件下,农民上缴一定数额之后,全部剩余都归自己所有;而分成租金条件下,农民所有的劳动产出都要分出一部分上缴给地主,这会打击农民的劳动积极性。
假设土地一年的产出为I,固定租金为A,分成比例为r,则固定资金条件下农民的剩余为I-A,而分成制下为I(1-r),如果分成制下农民所得超过固定租金制度下所得,即:I(1-r)>I-A,得,rI<A,即,I<A/r。
也就是说,如果由固定租金制改革到分成制,总产量不会超过A/r这个点,否则农民的收入将不升反降。
或者,两边同除以I,得,1<A/(rI)。
由于没有充分的资料,所以我们无法确定A,也不知道改革前后产量分别为多少。
但是,张五常提供了一个数据,改革前地租在年收成中所占的百分比的平均估计数为56.8%(第5页)。
即,A/I平均为0.568。
0.568/0.375大于1,也就是说,年收成在A/r这个限定点内。
可见,但从这种土地改革本身来说,在当时的条件下,就是在减轻农民负担,所以,产量有了大幅度增加是合情合理的,谈不上符合还是不符合“传统观点”。
当然这只能说明依照传统的观点也可以解释农产品产量的大幅度增长,但却并不能否定张五常的理论本身。
事实上,这种所谓的传统观点也没什么意义。
很明显,只有在刚刚由定额地租向分成制改革的头几年,这样的对比才有意义,多年之后,人们将无从量化对比固定租金与分成地租,而且,固定租金条件下的A也并非一成不变,如果产量持续上升,A也必然将水涨船高。
所以,张五常所说的传统观点,是缺乏起码的想像能力的表现。
也就是说,他所说的传统观点根本就是难以成立的。
下面,我来分析一下张五常独到的地租理论。
在确认了土地改革前,台湾的农业资源是“私人产权体制下的资源”(第18页)后,张五常以这样4个前提假设开始了他的佃农理论,或者更广泛的说,是“分成合约下的资源配制理论”(第19页)。
这4个前提建设是:1、自由市场中私人产权约束条件下追求财富最大化;2、资源具有排他性和可转让性;3、合约当事人可以自由的接受或者拒绝通过协商达成的分成合约条款;4、除非特别说明,假设签定合约成本为零。
(第19页)从这四个前提条件来看,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基本上是建立在与台湾的现实相悖的基础上的。
首先,对第1个条件来说,台湾当时绝对不是自由市场,甚至还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自然经济中。
(白先勇回忆1960年的台北:“大概那时台北还是农业社会——清晨牛车满街,南京东路还有许多稻田,夜总会是一个神秘而又邪恶的名词,好象只有一两家。
”《白先勇自选集》,花城出版社,1996年6月第1版,第336页。
)对于中国传统的地主和农民来说,除了经济关系,还有相当复杂的人身依附关系并且有与之相适应的一套伦理道德体系,简言之,对于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来说,对财富的追求是相当有限的。
对第2个条件,很明显,这里所说的“资源”并不包括劳动,而似乎是专指土地。
劳动的特殊性质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能力无法转让给其它人,这往往决定了劳动者在经济关系中的不利地位。
而且,以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农民恐怕也不能自由的流动,他也没有太多的就业机会可供选择。
对于第3个条件,同样,和约当事人不可能自由的接受或者拒绝,对于没有积蓄的农民来说,不接受对自己不利的契约,往往意味着生存的窘境。
就是对发达市场经济来说,自从凯恩斯的《通论》发表以来,人们也已经意识到了,传统的不承认非自愿失业存在的理论是多么的错误。
特别是,对于张五常自己的佃农理论而言,地主可以提高地租比例、把土地划分为许多小块出租给农民,这本身就是与这一假设直接对立的。
对第4个条件,我们可以认为,在土地所有者拥有的土地面积不是非常大,而佃农又来自于在同一地区(村庄等)生活的农民中,签定契约成本为零的假设是合理的。
张五常的地租理论,其实可以用语言描述如下:对于农民来说,其收入=土地产出-地租。
除了从事农业活动外,他还有其它的经济来源。
“如果佃农的耕作收入与他在其他方面可选择的收入一样高或更高,只要土地的边际生产力大于零,而且除土地之外所有的耕作投入保持不变,那么佃农就会继续从事农业耕作,并尽可能的利用他所承租的土地。
”(第20至21页)对于地主来说,他有两个方法可以控制自己的收入。
一个是提高地租比例,“直到佃农的耕作收入等于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可能获得的收入为止。
”(第21页)另一个,就是把土地划分成几块分别租给几个佃农。
此时,相对于把整块土地出租给一个佃农,每小块土地的边际产出会变大,同样,此时,地主对每个农民收取的地租,要保证每个农民从事农业耕作的收入“不会高于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收入。
”(第22页,原文如此。
考虑到这句上一句非常匪夷所思很可能翻译或者排版错误,这句也存疑。
不过,这一句也说得过去,只不过“不会低于”更合理一些。
)但是,虽然土地的边际产出上升了,但是由于佃农承租土地的面积减少了,每块土地的产出会减少,所以地租必须降低每一小块土地的地租比例,也意味着归地主所有的土地的边际产出的比例在减少。
划分得越多,比例越小。
这样,“这种减少将导致从每一个佃农获得的地租的减少,而且,如果每一个佃农获得的土地面积继续减少的话,地租的比例最终会变得很低,以至于土地的地租总额将下降。
因此,解释可以明确的定义为:在地主所拥有的土地总量与佃农对土地的投入成本给定的情况下,地主的财富要最大化,就得同时决定每个佃农所租种的土地面积和地租所占的比例。
”(第22至23页)可见,张五常的佃农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理想状态,或者说,比较适用于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而不完全适用于类似台湾土地改革这样的情况。
另外,除了前边我所分析的那些情况之外,从叙述中可以看出,张五常完全是占在地主这一边考虑的,而且这个地主是资本化了的地主。
但是,张五常的佃农却不是。
当他的地主在盘算如何收入最大化时,而他的佃农却只满足于农业活动的收入不低于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收入。
张五常完全忽略了分成制下的佃农已经不完全是单纯的农民,他还是一个经营者,一个小资本家。
他除了满足于得到自己的劳动所得,还要追求更多、更高的东西。
而且,他的佃农对耕种土地投入的成本是一定的。
显然,当张五常这么说的时候,他把劳动的投入并没有算作成本。
否则,就无法解释,当佃农耕种面积较小些的土地时,土地的边际产量怎么会上升。
对佃农来说,按比例来说,他租种较大面积的土地所投入的成本要比租种较小面积的土地成本小。
至少,他会在较小面积的土地上,付出更多的劳动来保证其收入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上。
假设,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佃农可以租种面积较大的土地,面积为S,也可以租种较小的土地面积为s,租种面积为S的土地时其机会成本为A,劳作时间为T,租种面积为s的土地时其机会成本为a,劳作时间为t,那么,显然,t/T>s/S。
对佃农来说,只有a/A<s/S时,租种较小面积的土地才是合算的。
也就是说,a/A<t/T。
可是,对于机会成本a来说,a/A<t/T,是“不可能”的,是违背劳动产出边际递减规律的。
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佃农租种较小面积的土地,无论如何是不合算的。
因此,张五常所谓佃农对土地的投入的成本是一定的,这个假设,是绝对错误的。
这样,他的理论对资本主义经济同样至少是不完全适用的。
随后张五常给了一个数学表达,这个表达是建立在文字说明的基础上的,与文字说明实质上完全一致。
他只是证明,在他的逻辑下,存在这样一个点,这个点是地租与佃农收入的均衡点,这个点能够达到地租的最大化。
有关的数学内容,在下一节分析。
当然,这些对其逻辑和方法的质疑并不能表明张五常由此得出的结论本身也是不正确的。
其实从张五常的这些分析中,只有一个结论性的东西,即: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如果地主追求财富最大化,显然分成地租制比固定地租制要合理。
其实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这是非常明白的事。
当然对于主流经济学来说,马克思主义不但不是主流,而且简直要把它驱逐出经济学去。
在随后的分析中,张五常发现,很多时候佃农的效率要比自耕农更高。
其实,对于当时的亚洲来说,这是非常正常的现象。
单从这一点上并不能说明分成承租意味着高效率。
因为,在当时(50年代的台湾),以及张五常所引用的资料研究的年代(20、30年代的中国),市场经济并没有真正确立起来,自耕农基本上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中,他不需要从市场上去寻求什么,因此也不需要向市场提供什么,所以,对自耕农来说,效率的低下是非常正常的,这意味着他可以用更多的时间用来休息。
如果有人在现在的台湾再做一个统计的话,我敢断言,如果还存在自耕农的话,自耕农和佃农的这种效率的差别即使依然存在,也一定小得可以忽略了。
因为在现代的经济中,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独立在市场之外了。
而且,也没有确凿的资料能够证明,自耕农拥有的土地与地主拥有的土地在肥力和地理位置等方面相比有无劣势。
在提出了交易成本为零的地租理论后,张五常又去研究了交易成本不为零的情况。
事实上,这部分内容也是《佃农理论》这本书依然有人阅读的主要原因。
二、对地租理论的数学分析但是,在对有关于交易成本这部分内容进行分析前,我们还是要再仔细解读一下他的地租理论。
张五常的地租理论,其实还有一个暗含的前提,就是,土地的潜力没有全部利用,地主在划分土地前后土地的产量都没有达到极限。
否则,他的理论就完全失效了。
这其实是一个比较无关紧要的东西。
我在上边已经说明,其第3个前提假设存在很大问题,而且,在他构造他的地租理论的时候,一个很关键的内容,就是佃农租种土地的收入大于至少是不少于从事其他工作的收入。
这样,张五常的佃农租种土地就是一种有选择的理性行为,而不是由于被束缚在土地上、缺乏生产资料、没有其它就业机会、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等等诸如此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