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聚警心 外重民心 实现警营内外的和谐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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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聚警心外重民心实现警营内外的和谐交融

长宁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拯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深刻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公安部党委提出了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三项建设”,是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切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国公安机关实际,提升公安机关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随着长宁县“建设大竹海,兴办大旅游”步伐加快,旅游产业迅速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所以,长宁公安构建和谐警营必然与地方旅游经济发展适应,必然要能适应足民警、群众、游客、社会等共同的需求。为此,构建内外交融的和谐警营,必须创新思路,内聚警心,外树形象,实现警营内、外的和谐交融。

一、抓“警心”凝聚,将警营建设成民警学习进步的“课堂”

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公安民警承担着特定的使命,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心理健康等问题不容忽视。近年来,随着治安形势的变化和社会舆论的影响,以及民警个体的自主性、选择性、差异性加大,导致部分民警在工作条件、素质能力、执法环境、人际关系等诸多方面的挫折感增强,职业归宿感、荣誉感和认同感下降,警营不和谐、公安民警不在状态、公安机关人才流失等现象较为突出。因此,抓“警心”凝聚,是构建和谐警营的基础和前提。

(一)政治上关心,营造成长进步的发展环境。

一是建立终身学习的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奖学金激励等办法,鼓励民警参加学历再教育,为民警全方位发展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条件;将政治业务、科技知识、警务技能与“三个必训”制度、常态练兵机制、“战训合一,轮值轮训”训练模式相结合,学、考、比核相结合,使民警不断接受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升民警文化素质和警体技能。

二是建立争先创优的激励机制。加强制度的建设,以制度管人,让民警知道哪些不能做,努力做什么,形成积极向上,务实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

三是建立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倡导的“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钻营者得利”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审批程序、非领导职务晋升程序、表彰奖励审批程序,为想干事的人创造机会,为能干事的人展示平台,对干成事的人给予鼓励,正确培养引导民警在政治上的进取心。

(二)工作上爱护,营造减负释压的宽松环境。

一是加大科技强警和警务保障力度。2006年以来,全局投入2000千余万元,改善办公环境,更换交通工具、技术设备,加强科技强警以科学技术置换警力,降低民警工作强度,为民警创造宽松愉悦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是树立科学用警观念。建立机关联系派出所工作制度、延时错时工作制度、机关民警定期参加巡防制度,有效拓展警种职能,整合警力资源,形成“警力随着警情走”的动态布警机制,减轻基层民警工作负荷,切实为基层民警“松绑”。

三是维护民警正当权益。针对当前执法环境不佳,侵害民警权益行为日益增多的现状,加强法制宣传和外部协调工作,坚决为民警依法行使职责“撑腰打气”。2008年我局打击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团伙3个,刑事拘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9名,树立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

(三)生活上体恤,营造拴心留人的和谐环境。

一是努力提高民警物质待遇。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解决落实了民警的执勤岗位津贴等津补贴,修建160套民警宿舍,力争物质生活待遇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二是高度关注民警身心健康状况。坚持每年体检,建立民警健康档案,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协作,延伸民警因公负伤救治的“绿色通道”,为民警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

三是开展心理健康保护。举办民警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使民警学会选择途径和方法去预防、排解压力,保持良好状态。同时,还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帮助解决困难民警家属、子女解决就业、就学难题,把从优待警延伸到民警家庭、家属。

(四)管理上互动,营造民主和谐的内部环境。

在管理上、工作上、生活上充分尊重民警,高度重视队伍内部沟通特别是上下沟通,因人而异常谈心,因事而异找问题,因时而异做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营造民主管理的氛围和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增强队伍凝聚力。在坚持民警思想状况分析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对因公负伤民警的慰问、患病住院民警看望、民警及直系亲属病故慰问、民警生日慰问、女民警生育看望、领导参加民警婚庆等制度。在公安网上开设“局长信箱”,畅通领导与民警直接沟通对话的渠道,掌握民警的思想脉搏,了解基层的真实情况,真心爱护民警,关心民警,营造学习上进、积极向上的氛围,把警营建设成学习进步的课堂。

二、抓“阳光”执法,将警营建设成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公堂”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对敌斗争复杂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大量存在,各种矛盾、纠纷和问题成为影响和谐社会、和谐警营的焦点难点问题。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普遍增强,给公安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如果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势必会给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谐警营建设造成致命的硬伤。因此,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构建和谐警营的必然要求。

(一)健全执法制度,落实执法责任。

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明文明确各个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程序性、实体性的操作规范,从第一次接处警、每一次讯(询)问,每一页材料、每一个案卷、每个执勤动作做起,真正做到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个执法活动都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二是健全、逗硬执法制度。制定和出台《执法质量考评细则》、兼职法制民警到法制部门轮训制度和“逐案把关,四级审核、实时监督、个案评判、季度考评,”等执法制度,将执法制度进行全面延伸,进一步规范执法。以执法质量考评为载体,狠抓制度、措施的到位落实,完善考核办法,逗硬奖惩,加大奖惩力度。

三是开展“执法标兵”评选活动。将执法质量考核延伸到具体经办民警,使民警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通过执法标兵的评选,带动全局办案民警依法规范执法。

(二)强化公众监督,公开阳光承诺。

为满足旅游发展对公安机关公正、公开、透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更新执法理念,长宁县公安局以“阳光”执法为目标,在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进一步落实的前提下,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开阳光执法“五要五不”承诺(一要及时出警,不冷硬横推;二要及时调查,不敷衍塞责;三要依法扣押,不吃拿卡压;四要公正办案,不徇私枉法;五要及时结案,不久拖不决)。通过加强民众对公安工作的监督,促使公安基层队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公安人员在办案工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而实现群众满意度、警务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让警营真正成为可供老百姓追求公平正义的严正公堂。

三、抓“旅游警务”,将警营建设成和谐警民关系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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