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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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省交通运输信息化
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程序,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信息化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是指由财政资金、交通运输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投资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的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业务应用及交通运输信息化保障体系建设。
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由交通运输信息网络、交通运输数据交换平台等构成。
交通运输业务应用由利用信息技术处理的各类交通运输业务应用系统构成。
交通运输信息化保障体系由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和运行维护体系等构成。
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包括日常的硬件设备更换及添置。
第三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范围包括省交通运输厅(含直属
单位)信息化建设、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含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含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
第四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纳入交通运输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化领导小组)是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制订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文件;
(三)审定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包括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信息技术、交通运输重大信息工程项目、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开发及人才培养等)以及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解决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大、中型计算机网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信息办)是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决定,根据信息化领导小组确定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和贯彻意见;
(二)负责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的编制,组织、协调和落实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的实施工作;
(三)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内信息资源使用的协调、整合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硬件、软件)共享,避免重复投资;
(四)负责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立项、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等工作;
(五)组织研究我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中涉及的关键技术,协调制订有关共性的技术和应用的标准;
(六)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基础性和重大综合类信息项目建设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完成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各单位要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的指导下,加强自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及行业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单位应把握交通运输业务与信息化的结合点,制定本系统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促进业务信息化建设,以信息手段提升交通运输管理水平。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八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全国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和**省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必须严格按照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建设。
第九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必须严格遵循国家、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标准。
第十条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加强监管、讲究实效;
(二)遵循集中财力、保证重点、量入为出的原则;
(三)严格程序,深化前期,规范运作,科学管理;
(四)严格按下达计划建设内容控制预算。
第十一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各建设单位根据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规划,开展项当前期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的项目,列入《信息化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十二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应当执行项目负责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建设监理制。
第四章前期工作
第十三条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前期工作,包括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立项阶段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等。
第十四条交通运输信息化规划包括全省、各市、县(市)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