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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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应用,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各行各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普遍制定了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本文将针对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一、规定的背景和目的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是为了指导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有效进行。

它有助于提高信息化建设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二、规定的适用范围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设计、开发、运维、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需求,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三、规定的基本原则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统一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建设规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合理投入: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力状况,合理投入信息化建设资源。

3. 安全可靠: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4. 核心技术: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信息化建设的创新能力。

5. 人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信息化建设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四、规定的具体内容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实施、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信息化建设资源管理:对信息化建设所需的硬件、软件、人力资源等进行管理和配置,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效运行。

3. 信息化建设安全管理:对信息系统的安全进行管理和防护,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4. 信息化建设标准管理:建立和推广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和规范,提高信息化建设的一致性和互操作性。

5. 信息化建设绩效评估: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五、规定的执行和监督为了确保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和监督,可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岗位。

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3篇)

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提高信息化项目实施效率和质量,保障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信息化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开发、测试、部署、运维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需求导向,用户至上;(三)质量第一,安全可控;(四)创新驱动,持续改进;(五)责任明确,协同推进。

第四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应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人才体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五条信息化项目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以下层次:(一)信息化项目管理委员会;(二)信息化项目管理办公室;(三)项目实施团队;(四)项目监理团队。

第六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战略决策、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信息化项目管理政策、规定和标准;(二)审批信息化项目规划、计划和预算;(三)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监督信息化项目实施情况。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日常运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信息化项目规划、计划和预算;(二)组织实施信息化项目;(三)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源需求;(四)组织项目验收和评价。

第八条项目实施团队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二)组织实施项目;(三)协调项目相关资源;(四)完成项目验收。

第九条项目监理团队负责对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项目监理计划;(二)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三)评估项目实施效果;(四)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制度体系第十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信息化项目管理责任制;(二)信息化项目规划制度;(三)信息化项目立项制度;(四)信息化项目招标制度;(五)信息化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六)信息化项目进度管理制度;(七)信息化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八)信息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九)信息化项目验收制度;(十)信息化项目评价制度。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信息化建设管理,提高信息化建设效率,加强信息化安全保障,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内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网络建设、信息系统维护等方面。

三、项目立项1.任何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经过正式立项,明确项目目标、范围、进度和预算等关键信息。

2.立项申请需包括项目名称、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经费预算等必要信息,由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批。

四、责任分工1.信息化部门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信息技术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2.各部门需根据各自职责配合信息化部门进行信息化工作,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五、验收评估1.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目标完成情况、系统稳定性、用户满意度等。

2.验收评估通过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未通过者需进行整改再次评估。

六、安全保障1.信息系统必须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权限控制等。

2.管理人员需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应急响应准备。

七、信息资源管理1.各部门需合理利用单位内部信息资源,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现象。

2.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信息保密和权限管控原则,做好信息安全保护。

八、附则1.对于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法规,确保信息安全。

2.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结语本规定的制定旨在规范信息化建设管理流程,提高信息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性,希望各部门能够严格遵循,共同致力于信息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30•【文号】国办发〔2019〕57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12月30日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强化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考核,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国家政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的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信息资源库、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编制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对各部门审批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备案管理。

财政部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以统为主、统分结合、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建立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的协商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开展督促检查和评估评价,推广经验成果,形成工作合力。

(完整版)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完整版)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 xx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二)产品采购类:( 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 UPS 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辟类:按照业务需求彻底或者部分定制开辟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者部份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份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1设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份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 (以下简称“信息办”) ,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

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预信息化建设管理。

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一) 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 规划、子集团业务 IT 规划;2(三) 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建立、更新、发布和维护,明确合作单位;(四)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报批工作;(五)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六)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建设;(七)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八)组织合格供应商考核;(九)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五)组织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中标公示等工作;六)监督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七)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组织编制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审核验收报告等工作;八)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运维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保障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九)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成本核算和绩效评估工作,为集团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十)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八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前,需进行项目立项审批,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报集团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管理,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管理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变更管理计划、项目风险管理计划等,指导项目实施。

第十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后,需进行项目验收,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标准、验收报告等,组织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变更管理,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变更申请书、变更评审报告等,指导变更实施。

第十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风险管理,由信息办负责组织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应对计划等,指导风险管理实施。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五条: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等工作。

第六条: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工作,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第七条:牵头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合同审查和签订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集团办公室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法律纠纷的调处工作,并参与合同审查和签定工作。

第九条:财务中心负责指导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财务工作,包括信息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的归集、拨付、审批和监管等工作。

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本规定旨在加强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行为,保障信息化建设安全和有效性,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的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三条定义1.信息化建设: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企业的信息资源进行加工、管理、应用和维护的过程。

2.信息化工作:指为实现信息化建设目标而进行的各项工作。

3.信息系统:指在一定的目标和条件下,由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用户组成的,能够进行信息处理、存储和传输的系统。

4.信息安全:指保证信息系统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安全性质。

第二章信息化建设管理第四条领导责任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完善的信息化工作部门或机构,并对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五条风险评估信息化建设前应进行风险评估,明确风险类型、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对重要数据和系统进行备份和灾备恢复。

第六条安全防护1.信息系统应设立访问控制和身份识别机制,确保数据和系统的安全性。

2.对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信息系统,应对系统进行分类管理,制定不同安全级别的安全措施,针对不同风险进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数据安全1.保护数据安全是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应制定数据备份、加密、归档等相关规定,确保数据安全。

2.重要数据应实现数据冗余和数据灾备,确保在数据丢失和故障的情况下能及时恢复。

第三章信息化建设实施第八条项目立项1.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先经过论证,明确目标和范围,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

2.各子公司应统一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避免信息孤岛和数据共享困难。

第九条合同管理1.信息化建设的合同要求明确、规范、合理,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

2.涉及保密事项的信息化建设合同应加入保密条款,保密文电应当掌握在必要人员的手中。

第十条实施监管1.由信息化工作部门或机构对信息化建设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企业内部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保证项目的高效实施和顺利交付,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编制,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信息化项目的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信息化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维护。

第三条定义1.信息化项目:指企业为实现信息化建设目标所进行的有计划的活动。

2.项目组:指被指派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一组人员。

3.项目经理:指项目组内被指派负责项目管理和决策的人员。

第二章项目策划第四条项目立项1.项目立项应经过与企业战略目标相结合的论证和评估,由上级部门批准。

2.项目立项需编制立项报告,包含项目目标、范围、资源需求和关键路径等信息。

第五条项目计划1.项目计划应由项目经理编制,包含项目的工作分解结构、关键路径、资源调配及时间进度等内容。

2.项目计划应在项目启动前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定期进行跟踪和调整。

第六条项目预算1.项目预算应由项目经理编制,包含项目所需的物质、人员和财务资源的估算。

2.项目预算应在项目计划编制完成后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项目实施第七条项目组建1.项目组应由项目经理依据项目需求和资源情况进行组建,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2.项目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项目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项目执行1.项目组应依照项目计划和任务调配进行项目的执行,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的达成。

2.项目组应定期进行项目进展的评估和风险分析,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和调整计划。

第九条项目沟通1.项目组应与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传递项目进展情况和需求更改。

2.项目组应建立项目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完整传递。

第十条项目掌控1.项目经理应建立有效的项目掌控机制,进行进展、本钱、风险和质量等方面的掌控。

2.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项目例会,汇报项目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引导。

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系统集成管理规定

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系统集成管理规定

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系统集成管理规定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的逐渐普及,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系统集成管理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了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的规范和有序进行,以及提高系统集成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一系列规定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系统集成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企业信息化建设规定1. 系统规划与架构:企业在进行信息化建设前,应制定明确的系统规划与架构,明确整个信息系统的目标、范围、功能和架构布局等,以确保信息系统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2. 信息化建设管理:企业应建立信息化建设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和工作规范,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行。

3. 信息安全保障: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应加强对信息安全的重视,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保护企业的核心业务信息不受到非法获取、篡改和破坏。

4. 资金投入和预算管理:企业应根据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求,合理进行资金投入和预算管理,并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二、系统集成管理规定1. 项目管理:企业在进行系统集成时,应进行有效的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监控和总结等环节,确保集成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需求分析和设计:在进行系统集成前,应进行充分的需求分析和设计工作,明确用户需求和系统功能,并制定详细的集成方案和设计规范,以确保系统集成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3. 设备和软件选择:企业在进行系统集成时,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确保集成系统的稳定性和性能满足企业的要求。

4. 测试和验收:集成完成后,应进行充分的系统测试和用户验收,确保集成系统的功能正常、稳定可靠,满足用户需求。

5. 运维和维护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集成系统运维和维护管理机制,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及时进行故障排除和性能优化。

总结:企业信息化建设和系统集成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

天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

天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天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提高信息化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推动信息化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使用财政资金或者国有资本投入,以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信息化的新建、升级、改建、采购等项目。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项目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和区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信息化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化项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公开透明、科学管理。

第六条信息化项目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满足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第八条信息化项目应当符合信息安全、保密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第九条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化项目库,统筹规划和管理信息化项目。

第十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财政资金的投入。

第二章项目申报和审批第十一条申报信息化项目,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项目申请报告;(二)技术方案;(三)投资预算表;(四)招标投标方案;(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二条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受理的信息化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第十四条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评审意见和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信息化项目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信息化项目实施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章项目建设和验收第十六条实施信息化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十七条信息化项目应当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 项目管理目标和原则:-明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目标和预期成果。

-确定项目管理的原则,如透明度、质量导向、风险管理等。

2. 项目组织结构:-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团队成员和相关职责。

-确定项目决策机构和项目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责。

3. 项目立项和评估:-制定项目立项流程,包括项目提案、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和决策等步骤。

-对项目进行评估,包括技术、经济、风险等方面的评估,并制定项目计划和预算。

4. 项目计划和控制:-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阶段性里程碑、工作分解结构(WBS)等。

-制定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和风险等方面的控制机制。

-设立项目进度报告和项目评审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5. 需求管理:-确定需求管理的流程,包括需求收集、需求分析、需求确认和变更管理等。

-确保需求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追溯性,以满足用户的期望。

6. 采购和合同管理:-制定采购管理流程,包括供应商选择、招标、合同签订和履约管理等。

-确保采购过程公正、透明,并管理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7. 风险管理:-确定风险管理流程,包括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策略和监控等。

-制定应急预案和风险管理计划,以应对潜在的风险事件。

8. 质量管理:-确定质量管理流程,包括质量策划、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

-设立质量检查和验收机制,确保交付的成果符合质量标准和用户需求。

9. 沟通和沟通管理:-确定项目沟通渠道和沟通流程,包括内部沟通和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

-制定沟通管理计划,包括沟通方式、频率和内容等。

10. 变更管理:-确定变更管理流程,包括变更识别、评估、批准和实施等。

-管理变更的范围、成本、进度和风险,确保变更对项目的影响可控。

11. 项目评估和总结:-定期进行项目评估,包括项目绩效评估和经验教训总结。

-基于评估结果,优化项目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以上是一个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制度适应组织的需求和项目的特点。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系统安全建设管理,保障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可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报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条是信息化建设的实施单位,牵头组织实施信息化工程,并负责信息化工程进行技术指导。

第五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安全条例》及公安部、保密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建设第六条信息化项目储备与计划管理:(一)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储备管理工作。

(二)信息化项目储备管理是全面推行信息化项目管理和统筹安排信息化计划的重要基础。

(三)信息化储备要严格控制费用标准,降低项目投资,既保证质量又避免浪费,注重资金效率和社会综合效益。

(四)信息化项目,应研究和提出立项依据、项目内容、项目投资,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相应审查。

第七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一)信息化建设要严格遵循统一组织制定的信息化架构及信息标准。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应该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的相关制度。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要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制定项目质量、投资控制和进度目标。

建立和执行信息化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制度。

信息技术部门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信息化项目建设期间各项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检查和落实。

(四)信息化项目要进行设计方案(包括功能、技术和经济三部分)评审,根据实际情况可细分为概设评审和详设评审。

(五)信息化项目的开发与实施要严格遵循评审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要符合软件工程有关规范。

如有重大变动需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六)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应制定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项目实施目标、实施范围、实施计划、项目人员组织、沟通机制等内容,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广的原则进行。

(七)信息化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有关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规定。

坚持信息安全是信息化项目组成部分的原则,按照信息安全措施与信息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运行的要求,切实落实信息化项目中安全措施建设工作。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包括新项目的立项、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控制、项目的验收和维护等。

第三条信息化项目指企业进行的与信息技术相关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建设等。

第二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四条信息化项目管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项目立项2.项目计划与资源分配3.项目执行与控制4.项目验收与维护第五条详细描述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1.1 项目立项包括确定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明确项目的任务分解和资源需求。

1.2 项目立项需要提交立项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

2. 项目计划与资源分配2.1 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时间安排、任务分工、工作进度、资源需求等。

2.2 项目计划由项目经理编制,并经项目组确认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2.3 资源分配由相关部门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项目所需资源的供给。

3. 项目执行与控制3.1 项目执行阶段是项目的实施阶段,需要按照项目计划进行任务的分配、进度的控制。

3.2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执行和控制,包括监督项目成员的工作、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协调项目进度等。

3.3 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及时记录项目的进展情况、问题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

4. 项目验收与维护4.1 项目验收是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重要环节,需要按照项目计划对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和验收。

4.2 项目验收由项目评审小组进行,在项目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内进行验收。

4.3 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入项目维护阶段,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和稳定性。

第三章管理标准第六条信息化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管理标准:1. 项目目标明确项目目标应明确、具体、可衡量,与企业整体战略和需求相一致。

2. 项目计划合理项目计划应合理、详细,并能适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化和调整。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完整版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完整版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统一规划第三章统一标准第四章统一计划第五章统一建设第六章日常管理第七章监督奖惩第八章附则附件一: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附件二: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附件三: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附件四: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则...................................................................附件五:网络管理细则...............................................................................附件六信息机房日常管理细则.......................................................................附件七:短信平台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经济、高效、可持续的信息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建设(以下简称“四统一”)的原则,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流程,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信息化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工程项目。

第三条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二)注重质量,保障安全;(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四)创新机制,提高效率。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四条信息化工程项目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二)项目内容明确,技术路线合理;(三)项目团队具备实施能力;(四)项目资金来源明确,预算合理。

第五条信息化工程项目申报程序:(一)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报相关部门审核;(二)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三)项目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调整;(四)相关部门对调整后的项目进行审批。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管理第六条信息化工程项目实施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项目合同;(二)项目单位组建项目管理团队,明确职责分工;(三)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报相关部门备案;(四)项目单位按照实施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五)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及时调整进度计划;(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对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和处理;(三)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人身、财产和环境安全;(四)合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处理合同纠纷。

第四章项目验收与评价第八条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标准;(三)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第九条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程序:(一)项目单位编制项目验收报告,报相关部门审核;(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三)验收合格的项目,相关部门出具验收证书。

第十条信息化工程项目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实施效果评价;(二)项目效益评价;(三)项目团队评价。

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大学信息化建设发展,加强大学信息化建设宏观规划,规范管理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保证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化建设项目内容主要指由大学财政经费列支,建设经费在5万人民币以上(含5万人民币),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基础建设项目。

即信息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和信息资源开发项目。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主要指根据大学信息化发展需要,由国家、部(市)委办统筹实施的项目。

一般项目主要指学校及学院、部(处)根据本部门信息化发展需要而实施的项目。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由大学信息化办公室、规划发展处、财务处、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监察处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审核全校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制定信息化发展纲要、规划、项目指南,协调、指导、监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

第五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明确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人,制定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本部门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代表项目单位监督、管理项目的执行。

第六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按项目组织实施。

项目负责人应是信息化建设项目承担部门的在职人员,具体落实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

第七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程序是:项目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由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小组以适当方式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后的项目考虑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纳入项目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按项目预算程序上报财务处;项目单位申报的一般项目,根据项目大小,由信息化办公室自行或以适当方式组织专家论证,并将论证后的项目考虑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纳入项目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按项目预算程序上报财务处,待预算经学校批准后,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

第八条为避免功能重复以及信息孤岛等,项目建设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数据共享规章制度《大学信息系统数据共享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项目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人员职责,确定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和管理团队。

2. 安全验收评估制度:对信息化项目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和验收,包括项目安全需求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合规性评估,系统安全性能评估等。

3. 安全设计与开发规范:明确项目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包括安全设计原则、安全编码规范、安全测试规范等。

4. 项目安全管理计划:确定项目安全管理的目标、内容和时间表,明确各阶段的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测试和监控等活动。

5.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对项目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安全控制措施。

6. 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为项目成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有效地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7. 项目安全监控和事件响应:建立项目安全监控体系,及时发
现和处理安全事件,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安全威胁和风险。

8. 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以上是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不同公司或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有效提高信息化项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减少安全风险和损失。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科学规范地开展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益,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和流程。

下面是一份关于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的详细说明:一、总则1.1本制度的编制目的是推动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益。

1.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

1.3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管理流程、项目管理工具和方法等。

二、项目管理组织机构2.1设立信息化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监督和协调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2.2设置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各个子系统的统一开发和运维。

2.3设立项目团队,由各相关部门及人员组成,协助项目经理完成项目工作。

三、项目管理流程3.1项目申报与立项: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战略目标和需求,编制项目申请书,提交信息化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

3.2项目规划与设计: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制定项目目标、范围、进度、资源等规划和设计文档。

3.3项目实施与控制: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团队进行系统开发和集成,同时进行项目进度和成本的控制。

3.4项目验收与交付: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完成项目交付,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3.5项目运维与优化: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运维和优化工作,保证项目稳定运行并不断提升其价值。

四、项目管理工具和方法4.1项目管理软件:引入一套专业的项目管理软件,实现项目进度、资源、成本等的统一管理和分析。

4.2项目管理手册:制定项目管理手册,明确项目管理的具体流程、方法和要求,供项目团队参考和遵守。

4.3项目管理培训:定期组织项目管理培训,提高项目团队成员的项目管理理论和实践能力。

4.4项目管理评估:定期进行项目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五、其他规定5.1保密与安全: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对项目的信息保密和安全负责,不得将项目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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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注重实效、保障安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建立信息化应用基础网络设施与支撑平台、开发与法院工作有关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管理系统、数据综合分析系统等以实现和加强信息化能力的建设项目。
第九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正式立项,列为本院信息化建设预备项目
第十条行装处于每年10月前,综合考虑续建项目、前期项目和预备项目的资金总体需求情况,拟定下一年度我院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计划草案,报分管院领导审批。总体计划草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年度投资总额;
(二)主要包括建设内容、功能要求、技术指标、总投资概算、工期和其他技术要求。
第十三条行装处负责实施进度、建设质量、资金管理及监督检查分项计划的执行等工作。
第十四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软件采购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标采购。招标前,行装处技术科应将招标方案送院采购小组和院领导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行装处技术科应根据项目进度实时逐级向行装处领导和分管院领导书面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和概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项目竣工后,承建单位向行装处技术科申请项目验收,并提交相关验收资料,技术科制做竣工验收方案逐级报行装处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审定。
第十七条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技术科将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审计、资产移交、财务决算和产权登记;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运行,责令中标单位整改。
第六条分管院领导对提出的信息化建设申请进行初审,并批示书面意见。分管院领导批示同意申请的,进入论证阶段。
第七条 项目进入论证阶段后,行装处技术科应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八条行装处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将报告报分管院领导复审,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的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有新需求与原项目方案有变更的,技术科必须将项目变更说明逐级报行装处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审定,重新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十九条院监察室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涉及国家秘密或国家另有专门规定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续建项目名称、年度投资额和建设内容;
(四)拟安排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一条年度信息化建设总投资经批准后,行装处编制我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分项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分项计划)。
第三章 项目建设及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分项计划下达后,由行装处进行项目分配,接收相关项目任务书,明确项目建设责任人。
第三条行装处负责信息化规划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条行装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的我院信息化发展规划,报院领导审定。
第二章 项目申报和审核
第五条行装处根据我院信息化建设规划,提出具体的建设项目,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向分管院领导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立项申请报告;
(二)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2、拟建内容、投资预算;3、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分析;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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