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气瓶颜色标志GB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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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检验规程

气瓶检验规程
铁红
2007
铁黄
2008
淡紫
2009
深绿
3.4根据气瓶各气体压力标准选用相应压力检测表,对气瓶进行气体压力检测。
3.5检验完毕,做出该批次检测结果的判定,对不合格的情况开《不合格品处理单》,交仓库和采购部进行后续作业,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4.抽样依据
按《外协件、外购件抽样方案一览表》进行随机抽样。
拟定:
表1气体颜色标志一览表(摘录)
序号
气体名称
化学式
瓶色
字样
字色
1
乙炔
CH≡CH

乙炔不可近火
大红
2

O2
淡(酞)兰


3

N2


淡黄
4
二氧化碳
CO2
铝白
液化二氧化碳

5
氩气
Ar
银灰

深绿
3.4依据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在气瓶肩部检查气瓶的使用是否在检验有效期,以及
检验年份涂检验色标,气瓶的检验期为10年一循环。详见表2: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XX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YF/Q.WI-ZJ-031
作业指导书
页数
第1页共2页
名称:气瓶检验规程
版本号:C章修改状态:00
1.目的
保证气瓶气体质量的优质性和瓶体的安全性,确保气瓶能够满足生产的总体性能需要。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气瓶的来料入库检验。
3.项目和要求
3.1按照物料部门采购订单对气瓶来料进行清点,检查瓶体是否加贴出厂检验合格证,其内容包括:
表1气体颜色标志一览表摘录序号气体名称化学式瓶色字样字色1乙炔chch白乙炔不可近火大红2氧o2淡酞兰氧黑3氮n2黑氮淡黄4二氧化碳co2铝白液化二氧化碳黑5氩气ar银灰氩深绿34依据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在气瓶肩部检查气瓶的使用是否在检验有效期以及检验年份涂检验色标气瓶的检验期为10年一循环

气瓶颜色标志

气瓶颜色标志

气瓶颜色标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充装气体识别标志的气瓶外表面涂色和宇样。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f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灭火用的气瓶,车辆燃料气瓶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气瓶.进口气瓶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涂敷(或改涂、复涂)颜色标志.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GSBG51001—1995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气瓶颜色标志coloured cylinder mark forgas气瓶外表面涂敷的字样内容、色环数目和涂膜颜色按充装气体的特性作规定的组合,是识别充装气体的标志.3.2 色环colourring 公称工作压力不同的气瓶充装同一种气体而具有不同充装压力或不同充装系数的识别标志.3.3 色卡colourchip 表示一定颜色的标准样品卡(GB/T 3181—1995中3.10).4 气瓶的涂膜颜色名称和鉴别4.1 气瓶的漆膜颜色应符合GB/T 3181的规定(铝白、黑、白除外).4.2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见表1,4.3 选用漆膜以外方法涂敷的气瓶,其涂膜颜色均应符合表1的规定.4.4 颜色和色卡应按GB/T 3181的要求鉴别.5 气瓶的字祥和色环气瓶的字样,色环彼此间应避免叠合,不占防震圈的位置.5.1 字样5.1.1 字样是指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也可含气瓶所属单位名称和其他内容,如溶解乙炔气瓶的“不可近火”等).5.1.2 充装气体名称尸般用汉字表示.凡属液化气体,气体名称应冠以“液”或“液化”字样:凡属医用或呼吸用气体,在气体名称前应分别加注“医用”或“呼吸用”字样。

对于小容积气瓶,充装气体名称可用化学式表示.5.1.3 汉字字样采用仿宋体.公称容积40L的气瓶,字体高度为80—100mm,其他规格的气瓶,字体大小宜适当调整。

气瓶颜色标志GB7144

气瓶颜色标志GB7144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本标准是GB7144-1986《气瓶颜色标记》的修订本。

主要有四处变动:舍弃“特种气体类”的气瓶色标;增列17种气体的气瓶色标;二氧化氮气瓶和硫化氢气瓶互换瓶色;更改液化石油气瓶的色标。

此外,从1989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引入气瓶检验色标。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7144-1986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精品文档,超值下载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保仪、陈伟明。

本标准于1986年12月首次发布,1999年12月首次修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充装气体识别标志的气瓶外表面涂色和字样。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灭火用的气瓶、车辆燃料气体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气瓶。

进口气瓶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涂敷(或改涂、复涂)颜色标志。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GSBG51001—1995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气瓶颜色标志coloured cylinder mark for gas气瓶外表面涂敷的字样内容、色环数目和涂膜颜色按充装气体的特性作规定的组合,是识别充装气体的标志。

3.2 色环colour ring公称工作压力不同的气瓶充装同一种气体而具有不同充装压力或不同充装系数的识别标志。

3.3 色卡colour chip表示一定颜色的标准样品卡(GB/T3181—1995中3.10)。

4 气瓶的涂膜颜色名称和鉴别4.1 气瓶的漆膜颜色应符合GB/T3181的规定(铝白、黑、白除外)。

4.2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见表1。

表1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4.3 选用漆膜以外方法涂敷的气瓶,其涂膜颜色均应符合表1的规定。

4附件1各种气瓶的颜色标志及使用规则

4附件1各种气瓶的颜色标志及使用规则

GB 7144—1999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2—17批准2000—10—0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GB 7144—1986《气瓶颜色标记》的修订本。

主要有四处变动:舍弃“特种气体类”的气瓶色标;增列17种气体的气瓶色标;二氧化氮气瓶和硫化氢气瓶互换瓶色;更改工业用液化石油气瓶的色标。

此外,从1989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引入气瓶检验色标。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 7144—1986。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保仪、陈伟明。

本标准于1986年12月首次发布,1999年12月首次修订。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充装气体识别标志的气瓶外表面涂色和字样。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 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

1.本标准不适用于灭火用的气瓶、车辆燃料气瓶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气瓶。

2.进口气瓶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涂敷(或改涂、复涂)颜色标志。

3.4. 2 引用标准5.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6.GB/T 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7.GSB G51001—1995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8.9. 3 定义10.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11.3.1气瓶颜色标志coloured cylinder mark for gas12.气瓶外表面涂敷的字样内容、色环数目和涂膜颜色按充装气体的特性作规定的组合,是识别充装气体的标志。

13.3.2 色环colour ring14.公称工作压力不同的气瓶充装同一种气体而具有不同充装压力或不同充装系数的识别标志。

15.3.3 色卡colour chip16.表示一定颜色的标准样品卡(GB/T 3181—1995中3.10)。

1.2. 4 气瓶的涂膜颜色名称和鉴别3.4.1 气瓶的漆膜颜色应符合GB/T 3181的规定(铝白、黑、白除外)。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可搬运的钢质压缩气瓶(一下简称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用空气呼吸气瓶、灭火器瓶、民用液化气瓶、车载燃料气瓶、医用和家庭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GB 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志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2009]552号3 职责3.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3.2 专业分公司组织推进、实施本标准。

3.3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3.4 企业HSE部门对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3.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对实施程序提出改进建议。

3.6 员工接受培训,执行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 管理要求4.1气瓶检查4.1.1企业应从具备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受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4.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

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4.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

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颜色标志

气瓶颜色标志

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自2000-10-1 起执行前言本标准是GB7144-1986《气瓶颜色标记》的修订本。

主要有四处变动:舍弃“特种气体类”的气瓶色标;增列17种气体的气瓶色标;二氧化氮气瓶和硫化氢气瓶互换瓶色;更改液化石油气瓶的色标。

此外,从1989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引入气瓶检验色标。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7144-1986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保仪、陈伟明。

本标准于1986年12月首次发布,1999年12月首次修订。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充装气体识别标志的气瓶外表面涂色和字样。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灭火用的气瓶、车辆燃料气体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气瓶。

进口气瓶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涂敷(或改涂、复涂)颜色标志。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GSBG51001—1995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气瓶颜色标志 coloured cylinder mark for gas气瓶外表面涂敷的字样内容、色环数目和涂膜颜色按充装气体的特性作规定的组合,是识别充装气体的标志。

3.2 色环 colour ring公称工作压力不同的气瓶充装同一种气体而具有不同充装压力或不同充装系数的识别标志。

3.3 色卡 colour chip表示一定颜色的标准样品卡(GB/T3181—1995中3.10)。

4 气瓶的涂膜颜色名称和鉴别4.1 气瓶的漆膜颜色应符合GB/T3181的规定(铝白、黑、白除外)。

4.2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见表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压缩气体(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1.目的为了加强各种瓶装压力气体的存放和领用、使用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隐患,特制定此规范。

2.范围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各种钢制压缩气体气瓶。

3.引用标准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GB/T9251-1997 气瓶水压实验方法GB17075-1999 钢制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16804-2011 气瓶警示标签4.管理要求气瓶检查气瓶或气瓶充装应是具有气瓶生产或充装许可证的厂家;气瓶检验应委托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按GB/T775-1999的要求;接收气瓶时接收人员应对气瓶的外观状态进行检查,并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拒收。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气瓶标识气瓶钢印标记下图为打在瓶肩和护罩上的两种钢印标记气瓶钢印标志下图为制造钢印标志图中标记含义1—气瓶制造单位代号; 2—气瓶代号;3—水压实验压力,MPa; 4—公称工作压力,MPa;5—实际重量,Kg;6—实际容积,L;7—瓶体设计壁厚;8—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9—监督检验标记; 9—检验监督标记;10—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气瓶钢印标记下图为气瓶检验钢印标记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2011的要求。

常见气瓶颜色标志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参见附录B;气瓶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应对气瓶的公称压力或气体重量进行抽查;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气瓶储存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篷的场所。

存储在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气瓶存储室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办公室或休息室设在一起。

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Y 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可搬运的钢质压缩气瓶(一下简称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用空气呼吸气瓶、灭火器瓶、民用液化气瓶、车载燃料气瓶、医用和家庭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GB 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志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2009]552号3 职责3.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3.2 专业分公司组织推进、实施本标准。

3.3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3.4 企业HSE部门对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3.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对实施程序提出改进建议。

3.6 员工接受培训,执行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 管理要求4.1气瓶检查4.1.1企业应从具备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受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4.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

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4.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

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压缩气体(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1.目的为了加强各种瓶装压力气体的存放和领用、使用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隐患,特制定此规范。

2。

范围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各种钢制压缩气体气瓶。

3.引用标准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GB/T9251-1997 气瓶水压实验方法GB17075-1999 钢制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16804-2011 气瓶警示标签4.管理要求4.1气瓶检查4.1。

1 气瓶或气瓶充装应是具有气瓶生产或充装许可证的厂家;气瓶检验应委托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按GB/T775—1999的要求;4。

1。

2 接收气瓶时接收人员应对气瓶的外观状态进行检查,并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拒收。

4。

1。

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3.1 气瓶标识气瓶钢印标记下图为打在瓶肩和护罩上的两种钢印标记气瓶钢印标志下图为制造钢印标志图中标记含义1—气瓶制造单位代号;2-气瓶代号;3—水压实验压力,MPa;4—公称工作压力,MPa;5—实际重量,Kg;6—实际容积,L;7—瓶体设计壁厚;8—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9—监督检验标记;9—检验监督标记;10—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气瓶钢印标记下图为气瓶检验钢印标记4。

1。

3。

2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2011的要求。

常见气瓶颜色标志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参见附录B;4。

1.3.3 气瓶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4.1。

3。

4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4.1。

3.5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4.1。

3。

6 应对气瓶的公称压力或气体重量进行抽查;4。

1。

3。

7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4。

2 气瓶储存4。

2.1 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篷的场所。

钢瓶瓶身代号

钢瓶瓶身代号

第二节气瓶颜色标志和钢印标志一、气瓶的颜色标志是指气瓶筒体外表面的颜色、字样、字色和色环。

其作用一是气瓶种类识别象征,表示瓶内所充装介质为何种气体;二是油漆膜起到防锈作用。

《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中列明各种气瓶相关要求。

字样仿宋体40L瓶字体80~100mm高,小瓶可缩小瓶帽颜色与瓶体相同。

二、气瓶钢印标志气瓶钢印分为制造钢印和检验钢印两方面,一般铳于气瓶肩部,极少数小型气瓶打在颈圈或瓶体下部近瓶底下。

钢印要求清晰、整齐无错打、漏打和重叠。

(一)制造钢印,为气瓶生产厂家的出厂技术资料永久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瓶号、制造厂代号、生产许可证号、制造标准、介质、生产年月、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瓶重、容积、设计最小壁厚、最大充装量。

乙炔瓶内填料孔隙率等主要技术参数。

制造厂钢印为气瓶原始出厂数据、充装、使用单位任何人不得篡改(为压力级别、出厂年份、介质符号等被改装假冒)。

外国气瓶钢印式样种类甚多,可参考有关技术资料查对。

(二)定期检验钢印,气瓶按不同种类有三年、五年、两年的检验周期,经有资格的气瓶检验站作全面技术检验,评定合格者,打上检验钢印。

内容有:检验机构代号、本次检验年月、下次检验年份和检验色标,色标分为矩形和椭圆形两种,铁红、铁黄、淡紫、深绿、粉红色五色,十年一周期轮换使用,以识别是否到检验期(充装前检查项目)。

近年来,不少地方出现了假冒定检钢印标志,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检验费用,甚至气瓶本来就来历不明——盗抢的赃物、偷换合法企业的财产,非法收购的外地报废气瓶,对其来个翻新改打原始钢印标志(主要是出厂年份和工作压力)。

这些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害整个气体行业的安全,侵害合法权益,是不折不扣的社会公害。

进行全职业教育,提高所有从业人员和相关管理责任人的专业知识,提高行业安全的防范意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是我们行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1.产品标准号(钢质无缝气瓶) 7.瓶体设计壁厚mm2.气瓶编号 8.实际容积L(公称系列)3.水压试验压力Mpa 9.实际重量kg4.公称工作压力Mpa 10.充装气体分子式(氧气)5.单位代号和制造年月 11.气瓶制造单位许可证编号6.监督检验标记(省级质检部门)(北京海天工业有限公司)钢瓶检验标记(例)乙炔气瓶钢印标记图解(例)。

混合气体气瓶的介质标识

混合气体气瓶的介质标识

混合气体气瓶的介质标识
(一)颜色标志:
《气瓶颜色标志》(GB/T7144)中规定,各种介质气瓶的颜色标记涂敷在气瓶外表面的瓶色、字样、字色和色环,是识别气瓶内所充装气的标志。

同时也规定了气瓶检验色标,目的是从颜色上迅速辨别出盛装某种气体的气瓶和瓶内气体的性质(可燃性和毒性);避免错装和错用的可能性。

另外反射阳光和热量,防止气瓶外表面生锈。

2。

钢印标志:
气瓶的钢印标志是识别气瓶的重要依据。

气瓶的钢印标志包括制造钢印标志和检验钢印标志。

国产无缝气瓶制造钢印包含内容:
(1)气瓶制造依据标准编号。

(2)气瓶编号。

(3)检验压力(MPa)。

(4)公工作压力(MPa)。

(5)制造厂代码、生产日期。

(6)制造许可证编号。

(7)充装介质。

(8)气瓶质量(kg)。

(9)气瓶容积(L)。

(10)气瓶壁厚(mm)。

(11)国家监督检査标记。

(12)检验单位代码检验日期检验周期。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标准

压缩气体(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1.目的为了加强各种瓶装压力气体的存放和领用、使用安全管理,防事故,消除隐患,特制定此规。

2.围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各种钢制压缩气体气瓶。

3.引用标准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GB/T9251-1997 气瓶水压实验方法GB17075-1999 钢制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T16804-2011 气瓶警示标签4.管理要求4.1气瓶检查4.1.1 气瓶或气瓶充装应是具有气瓶生产或充装许可证的厂家;气瓶检验应委托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按GB/T775-1999的要求;4.1.2 接收气瓶时接收人员应对气瓶的外观状态进行检查,并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拒收。

4.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3.1 气瓶标识气瓶钢印标记下图为打在瓶肩和护罩上的两种钢印标记气瓶钢印标志下图为制造钢印标志图中标记含义1—气瓶制造单位代号;2—气瓶代号;3—水压实验压力,MPa;4—公称工作压力,MPa;5—实际重量,Kg;6—实际容积,L;7—瓶体设计壁厚;8—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9—监督检验标记;9—检验监督标记;10—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气瓶钢印标记下图为气瓶检验钢印标记4.1.3.2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2011的要求。

常见气瓶颜色标志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参见附录B;4.1.3.3 气瓶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4.1.3.4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4.1.3.5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4.1.3.6 应对气瓶的公称压力或气体重量进行抽查;4.1.3.7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4.2 气瓶储存4.2.1 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篷的场所。

2016版《气瓶颜色标志》今天实施,安全人速来带走!

2016版《气瓶颜色标志》今天实施,安全人速来带走!

2016版《气瓶颜色标志》今天实施,安全人速来带走!很多企业生产经营中都会使用到气体,什么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什么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什么六氟丙烷、七氟丙烷……等等,让我先背一下元素周期表,“氢氦锂铍硼,碳氮氧氟氖,钠镁铝硅磷,硫氯氩钾钙……”好吧,也就这几句最清楚了。

一般来说,企业生产经营中用到的气体,并不仅仅是单一的品种,而是对多种气体都有需求。

多种气体充装在气瓶内后一起存放,如果不对气瓶外部做辨识性标记,气瓶管理将会处于混乱之中,埋下事故隐患。

为了规范气瓶标记,加强气瓶安全管理,我国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气瓶标记规范的制定,并于1986年12月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气瓶颜色标记》(GB 7144-1986)。

1999年,对《气瓶颜色标记》(GB 7144-1986)进行了首次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名称改为《气瓶颜色标志》,标准号改为GB 7144-1999,并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今年2月2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6年第5号国家标准公告,公告显示,《气瓶颜色标志》(GB 7144-1999)这份强制性国标已经被修改为推荐性国标《气瓶颜色标志》(GB/T 7144-2016),并于今天(9月1日)实施。

一项新标准的实施,总是让安全同行们抓狂的,因为很多新实施的标准,很难找到,只好花钱购买。

还好,我们已经为大家找到了《气瓶颜色标志》(GB/T 7144-2016),免费赠送给大家。

需要该标准的朋友,请在本文下方写留言,留言内容为我要《气瓶颜色标志》。

安全生产观察将根据大家留言的先后顺序,为大家提供标准下载地址。

特别说明:1、留言可能会很多,只要留言就会给,一定不要着急啊!2、本文设置了“仅关注后可留言”,还没关注的先关注再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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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本标准是GB7144-1986《气瓶颜色标记》的修订本。

主要有四处变动:舍弃“特种气体类”的气瓶色标;增列17种气体的气瓶色标;二氧化氮气瓶和硫化氢气瓶互换瓶色;更改液化石油气瓶的色标。

此外,从1989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引入气瓶检验色标。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7144-1986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保仪、陈伟明。

本标准于1986年12月首次发布,1999年12月首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作为充装气体识别标志的气瓶外表面涂色和字样。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灭火用的气瓶、车辆燃料气体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气瓶。

进口气瓶应按本标准的要求涂敷(或改涂、复涂)颜色标志。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181—1995 漆膜颜色标准
GSBG51001—1995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气瓶颜色标志coloured cylinder mark for gas
气瓶外表面涂敷的字样内容、色环数目和涂膜颜色按充装气体的特性作规定的组合,是识别充装气体的标志。

3.2 色环colour ring
公称工作压力不同的气瓶充装同一种气体而具有不同充装压力或不同充装系数的识别标志。

3.3 色卡colour chip
表示一定颜色的标准样品卡(GB/T3181—1995中3.10)。

4 气瓶的涂膜颜色名称和鉴别
4.1 气瓶的漆膜颜色应符合GB/T3181的规定(铝白、黑、白除外)。

4.2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见表1。

表1 气瓶的漆膜颜色编号、名称和色卡
4.3 选用漆膜以外方法涂敷的气瓶,其涂膜颜色均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 颜色和色卡应按GB/T3181的要求鉴别。

5 气瓶的字样和色环
气瓶的字样、色环彼此间应避免叠合,不占防震圈的位置。

5.1 字样
5.1.1 字样是指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也可含气瓶所属单位名称和其他内容,如溶解乙炔气瓶的“不可近火”等)。

5.1.2 充装气体名称一般用汉字表示。

凡属液化气体,气体名称应冠以“液”或“液化”字样,凡属医用或呼吸用气体,在气体名称前应分别加注“医用”或“呼吸用”字样。

对于小容积气瓶,充装气体名称不可用化学式表示。

5.1.3 汉字字样采用仿宋体。

公称容积40L的气瓶,字体高度为80~100mm;其他规格的气瓶,字体大小宜适当调整。

5.2 字样排列
5.2.1 立式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应按瓶的环向横列于瓶高3/4处;单位名称应按瓶的轴向竖列于气体名称居中的下方或转向180°的瓶面。

5.2.2 卧式气瓶的充装气体名称和单位名称应以瓶的轴向从瓶阀端向右(瓶阀在视者左方)分行横列于瓶中部;单位名称应位于气体名称之下,行间距为筒体周长的1/4或1/2。

5.3 色环
5.3.1 在符合3.2的条件下,公称工作压力比规定起始级高一级的气瓶涂一道色环(简称单环,下同),高二级的涂两道色环(简称双环,下同)。

5.3.2 充装同一种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分级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本标准引用于表2。

5.4 色环宽度和间距
5.4.1 公称容积40L的气瓶,单环宽度为40mm,双环的各环宽度为30mm。

其他规格的气瓶,色环宽度宜适当调整。

5.4.2 双环的环间距等于环宽度。

5.5 色环排列
5.5.1 色环应于气瓶环向涂成连续一圈、边缘整齐且等宽的色带,不应呈现螺旋状、锯齿状或波状,双环应平行。

5.5.2 立式气瓶的色环应位于瓶高约2/3处,且介于气体名称和单位名称之间。

5.5.3 卧式气瓶的色环应位于距瓶阀端约筒体长度的1/4处。

6 气瓶颜色标志
6.1 充装常用气体的气瓶颜色标志见表2。

表2 气瓶颜色标志一览表
续表2
续表2
6.2 充装表2以外的气体,其气瓶的涂膜配色见表3,再赋予相应的字样和色环即成某气体的气瓶颜色标志。

表3 气瓶涂膜配色类型
6.3 瓶帽、护罩、瓶耳、底座等的涂膜颜色应与瓶色一致。

7 气瓶检验色标
7.1 在气瓶检验钢印标志上应按检验年份涂检验色标。

检验色标的式样见表4,10年一循环。

表4 气瓶检验色标的涂膜颜色和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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