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日报:专利局动态:专利证数增设二维码、扫描可查专利信息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
《新时代知识产权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目录一、内容概要 (3)1.1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4)1.2 新时代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挑战 (5)二、知识产权创新发展 (6)2.1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7)2.1.1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9)2.1.2 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关键支撑 (10)2.2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11)2.2.1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12)2.2.2 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13)三、知识产权严格保护 (14)3.1 法律法规完善 (15)3.1.1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 (17)3.1.2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17)3.2 保护机制优化 (19)3.2.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 (20)3.2.2 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 (21)3.3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22)3.3.1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3)3.3.2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 (25)四、知识产权运营与管理 (26)4.1 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 (27)4.1.1 推动知识产权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8)4.1.2 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30)4.2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与交易 (31)4.2.1 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体系 (33)4.2.2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流转 (34)4.3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与利用 (35)4.3.1 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37)4.3.2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与应用 (38)五、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39)5.1 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41)5.1.1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42)5.1.2 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 (42)5.2 人才激励与评价机制 (44)5.2.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机制 (45)5.2.2 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 (45)5.3 人才引进与国际合作 (47)5.3.1 吸引和汇聚全球知识产权优秀人才 (48)5.3.2 加强与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49)六、结论与展望 (50)6.1 主要结论 (51)6.2 未来展望 (52)6.2.1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53)6.2.2 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 (54)一、内容概要本文全面探讨了新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创新发展与严格保护的重要性。
国家兽药追溯系统使用手册
国家兽药追溯系统使用手册目录1.输入法....................................................................................................................................... .32. 网络配置 (3)3. 功能模块划分 (6)4. 系统登录界面 (6)4.1设置 (7)4.2登录 (7)4.3退出 (8)5. 系统主界面 (8)5.1 溯源系统管理 (9)5.1.1系统参数设置 (9)5.1.2产品信息管理 (10)5.1.3修改用户信息 (10)5.1.4返回 (11)5.2 追溯码替换 (11)5.3 追溯码查询 (12)5.4 入库数据采集 (12)5.5 出库数据采集 (13)5.6 入库文件生成 (14)5.7 出库文件生成 (14)5.8 扫描数据管理 (15)5.9 退出系统 (16)6. 执法企业 (16)6.1执法数据采集 (16)6.2溯源系统管理及追溯码查询 (18)1. 输入法在系统中需要输入的地方,点击pda键盘右上角的白色软键调用系统输入法,该输入法支持手写和拼音输入。
点击下图(1)的“Gb”按钮或者按键盘右上角的白色软键隐藏输入面板。
按下可调用或隐藏系统输入法手写拼音图1.输入法2. 网络配置点击下图(2)右下角灰色的图标,图2.点击图标进入下一页进入下一页,点击“config”标签,如图(3)。
图3进入config界面,点击“scan”按钮搜索网络,如图(4)。
图4在搜索出来的网络列表里选中要连接的网络,点击“Add”按钮(如图5),在弹出的界面(图6)“psk”栏中输入无线密码,点击OK,会将网络添加到网络列表;图5 图6进入网络列表,选中连接的网络点击“Activate”按钮(图7),在弹出的窗体点击“Reconnect”按钮,点击ok网络配置完成。
二维码发明专利技术分析
二维码发明专利技术分析作者:王小龙章鹏来源:《科学与财富》2019年第34期摘要: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方便快捷地利用编解码技术对信息进行表达一直是信息技术领域备受关注和被广泛研究的主题。
二维码技术是一种典型的信息编解码技术,其以其便携性、高效性、低成本及稳定性等优点在互联网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本文通过对二维码编解码技术进行专利分析,梳理了在不同时间、不同国家相关专利的申请现状并对应用现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二维码;专利分析一、二维码技术简介二维码起源于一维条码,因而通常又被称为二维条码,二维码因为将数字信息在二维层面展开,故而得名;现代数字通信系统利用0、1比特位来进行信息表达,二维码也不例外,二维码利用图像编码技术来携带一定的数字信息,在具体实现中,二维码通过使用黑白相间或相邻的方格表达0、1信号,图像采集装置采集二维码图像,并根据所采集的图像中的特征信息进行定位,然后对信息点进行识别和解码,从而得到二维码图像所携带的信息。
二、专利申请情况分析本文对二维码技术在全球的申请量、原创国的申请量以及主要申请人的申请量进行梳理统计,统计结果如图1(a-c)所示。
图1(a)显示二维码技术专利在全球逐年的申请量变化趋势。
从图1所显示的结果中可以看出,从1993年开始出现关于二维码技术的相关专利申请,到2010年前后,经过将近十多年的发展,二维码技术相关专利申请量出现跳跃式的增长,到最近,相关申请的数量增速开始放缓;二维码的相关技术的研究最早开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这与统计的结果契合,在本世纪初则得到了井喷式地增长,原因在于二十一世纪互联网科技技术的发展带动了二维码技术的发展,二维码技术以其便携性、低成本、信息密度高等优点,在当今发展环境下也占有一席之地。
图1(b)显示二维码技术原创国的申请量的统计情况,可以看出,国内对二维码技术的贡献远远超过其他国家,达到了45541件,排名第二位的是美国,申请量为1518件,接着依次是日本1416件以及韩国1330件,这得益于二维码技术在中国的发展环境下的应用比在其他国家更为广泛,比如单就移动支付这一方面的应用,国外的应用现状远远不及国内。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7批)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7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4.10.21•【文号】•【施行日期】2024.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正文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总第357批)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全面推进商标便利化改革,商标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8年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便利化的公告》要求,3月1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2个月;日均网上申请量超过5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二个商标数字证书,超过100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申请第三个商标数字证书,每家商标代理机构最多申请三个商标数字证书。
2019年8月5日起,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制作周期缩短为1个月。
已提交“商标数字证书”申请并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具体领取注意事项及领取名单请见附件。
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2.“商标数字证书”领取名单商标局2024年10月21日附件1“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注意事项一、商标数字证书领取方式1.自取:数字证书申请人应持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商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首页及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前述领取材料均应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2.邮寄:将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用户注册时填写的邮寄地址,请保证邮寄信息的准确性,如发生退件、拒收情况,需准备前述自取材料到商标局注册大厅9号窗口领取。
二、自行领取数字证书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注册大厅9号窗口三、数字证书应用指引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网上申请”,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点击“我接受”,进入“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专利检索
专利信息检索2019年7月一、定义专利信息检索:指根据一项或数项特征,从大量的专利文献或专利数据库中挑选符合某一特定要求的文献或信息的过程。
简单地说,专利信息检索就是有关专利信息的查找。
一、检索的步骤✓分析检索的目的✓确定检索策略✓选择检索数据库✓确定检索要素(关键词、分类号、申请人或发明人)✓构建检索式✓筛选文献获取所需信息检索要素要素1要素2要素名称要素1名称要素2名称关键词与要素1相关的中英文关键词及其扩展的关键词与要素1相关的中英文关键词及其扩展的关键词分类号与要素1相关的分类号与要素2相关的分类号同时包含要素1、要素2的分类号(一)检索要素表(二)关键词的扩展1.关键词的表达策略——如何全面和准确(1)形式上英文词的词性、单复数、简称或缩写、拼写错误;中文词的地域差别、曾用名、俗语、别称等如:通配符和/或截词符尽可能容纳多种拼写方式和常见拼写错误(2)意义上同义词、近义词、反义词;上位概念:“电机”扩展到上位是“传动装置”或“传动单元”下位概念:“人机交互”扩展到下位是“语音识别”、“手势识别”(3)角度上不局限于关键词本身,关键词构成的技术方案的效果、用途和解决的技术等角度如:一种温控装置,如果采用“温控”等关键词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时,可以从使用该温控器实现的效果分析,如果温控的目的在于防烫伤,可以选择“烫伤”作为关键词(二)关键词的扩展2.英文关键词的扩展(1)利用字典(2)利用中文专利文献的英文同族专利(3)利用中文专利文献的英文摘要,优先权文本(英文),背景技术,引证文献,同一申请人的系列申请等建立关键词库——保存检索式(保存常用关键词的中英文表达形式)(二)关键词的扩展3.关键词所属字段的选取✓标题、摘要对申请文件的一个概述、从整体上描述和总结所记载的技术方案,不会包含太多的技术细节会在带有修饰或限定的技术术语中用到邻近算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关注一些技术细节或者技术参数能使用邻近算符不使用同在算符,能使用同在算符不适用逻辑算符,以此来达到减小噪声的目的。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的使用
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主要涉及专利 申请、专利审查、专利保护、专利代理、PCT、文 献服务、法律法规、国际合作等知识产权事务。
2 主要功能
常规检索
表格检索(高级检索)
其它服务
主界面
专利检索----常规检索
选择检索项:申请号、公开号、申请人、发 明人、发明名称。检索要素指在摘要、标题、 权利要求和分类号中检索 常规检索
检索功能:常规检索
第一步:输入检索词: 植物修复
第二步:选择检索要素
检索结果
结果处理:浏览文献
文献浏览库
仅相关摘 要信息
3.2 表格检索
4.检索结果
查看同 族文献
查看法 律状态
进入文献 浏览状态
查看文献法律状态
查看申请(专利权)人基本信息
输入检索词
专利检索---表格检索(高级检索)
选择相应检索项, 输入检索词
各检索项的内 容说明
服务信息
法律状态查询:利 用专利申请号等信 息查询某专利的法 律状态,包括:授 权、 专利权的无效 宣告,专利权的终 止,权利的恢复等
3检索示例
3.1 常规检索
利用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的使用主要内容检索示例31常规检索32表格检索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的使用
阮莉萍 王玉平
主要内容
1 平台介绍 2 主要功能 3 检索示例 3.1 常规检索 3.2 表格检索 4 检索结果
1 系统简介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6]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局机关、专利局有关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快速维权工作,加快建立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切实完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我局决定在有条件地方的优势产业集聚区,依托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并授予“中国(××①·××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①为具体“地区”,②为具体“产业”)称号(以下简称“保护中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一)完善快速维权工作1.全力推动快速维权工作。
加大保护中心对专利执法办案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专利执法委托办案机制,大力简化办案程序,积极协助快速办理专利侵权纠纷等案件,促进办案效率的进一步提升。
2.全面开展举报投诉工作。
在保护中心开通12330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对接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平台,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3.积极构建优势产业线上维权机制。
保护中心应加快对接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集聚产业线上专利保护合作机制,积极推进线上专利侵权判定咨询工作。
4.切实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什么是电子申请
什么是电子申请电子申请是指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专利申请文件以符合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中间文件,以及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和中间文件。
电子申请系统开通时间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电子申请系统于2010年2月10日上线运行,365天*24小时开通,包括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
申请人如何使用电子申请(1)首先办理用户注册手续,获得用户代码和密码;(2)登录电子申请网站,下载并安装数字证书和客户端软件;(3)进行客户端和升级程序的网络配置;(4)制作和编辑电子申请文件;(5)数字证书签名电子申请文件;(6)提交电子申请文件;(7)接收电子回执;(8)提交申请后,可随时登录电子申请网站查询电子申请相关信息;(9)通过电子申请系统接收通知书,针对所提交的电子申请提交中间文件。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方式包括:当面注册、邮寄注册和网上注册。
当面注册:目前可在法定工作日时间带注册材料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窗口或哈尔滨代办处办理注册手续。
网上注册:登陆电子申请网站(),在网站上注册为临时用户。
并于15日内邮寄注册材料到专利局,办理正式的注册手续。
邮寄注册:直接邮寄注册材料到专利局,办理注册手续。
注册材料包括:用户注册请求书(一份)、用户注册协议(一式两份)、用户注册证明文件。
用户注册证明文件:注册请求人是个人的,应当提交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注册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或者组织机构证(事业单位)复印件、经办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册请求人是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当面注册,委托他人办理注册的,还应提交由经办人签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和注册请求人的代办委托证明一份。
实用新型专利查询
实用新型专利查询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其组合提出新的解决方案或技术改进的专利。
本文将介绍实用新型专利的查询方法和查询注意事项。
一、实用新型专利查询的方法实用新型专利的查询,主要通过专利数据库进行。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专利数据库: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网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网站提供了国内专利的查询功能。
用户可以通过关键词、申请号、公开号等进行检索。
2. WIPO全球专利数据库: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提供了全球范围内的专利查询服务。
用户可以在WIPO的官方网站上选择查询区域,并通过关键词、申请号等进行检索。
3. Google专利搜索:Google专利搜索是一款在线专利搜索引擎。
用户可以使用关键词、专利号等进行检索,还可以通过筛选条件进行进一步的精确查询。
二、实用新型专利查询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实用新型专利查询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关键词的选择:根据需要查询的领域或技术,选择相关的关键词进行检索。
关键词的选择应尽量准确,包括相关的技术术语、产品名称等。
2. 检索方式的选择:可以根据检索引擎的提供的检索方式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查询。
常用的方式包括全文检索、申请号检索、公开号检索等。
3. 检索结果的筛选:查询结果可能会包括大量的专利信息,需要进行筛选。
可以根据时间、申请人、国家等条件进行筛选,以得到更符合需求的专利信息。
4. 查看专利摘要和说明书:查询到感兴趣的专利后,应仔细阅读专利的摘要和说明书,了解专利的技术内容、解决问题的方式等。
5. 阅读专利引用文献:专利引用文献中可能包含了相关的前期技术或类似技术的专利,可以通过阅读这些文献,了解到更多相关信息。
6. 定期更新查询结果:实用新型专利是动态的,每天都有新的实用新型专利被授权。
因此,需要定期更新查询结果,以获取最新的专利信息。
三、实用新型专利查询的意义实用新型专利的查询对于创新企业和研发人员具有重要意义:1. 技术创新借鉴:查询实用新型专利可以了解到最新的技术动态,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参考和借鉴。
国家专利网专利查询系统公众查询
国家专利网专利查询系统公众查询1. 概述国家专利网专利查询系统是一个用于公众查询专利信息的在线平台。
该系统旨在提供便捷的方式,让公众能够轻松访问并获取与专利相关的信息。
本文将介绍国家专利网专利查询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主要功能。
2. 登录和注册为了使用国家专利网专利查询系统,用户需要进行登录或注册。
首次使用系统的用户需要提供基本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子邮件地址和密码。
在成功注册并登录后,用户可以访问个人账户,并根据需要自定义查询设置。
3. 主要功能3.1 专利查询国家专利网专利查询系统提供了全面的专利查询功能。
用户可以根据各种搜索标准,如专利名称、申请人、发明人、申请日期等,在系统中进行检索和查询。
查询结果将包含与搜索条件匹配的专利信息列表。
3.2 专利信息查看用户可以点击查询结果中的专利链接,查看详细的专利信息。
专利信息包括专利号、申请日期、授权日期、权利人、摘要和专利描述等。
用户可以根据需要下载专利全文或相关附件。
3.3 专利分类与分析国家专利网专利查询系统还提供了专利分类和分析功能。
用户可以通过系统中提供的专利分类标准,将专利信息按照特定的分类进行整理和浏览。
此外,系统还可以生成专利分析报告,根据专利数据提供相关的图表和统计信息,帮助用户更好地了解和利用专利信息。
3.4 专利监测和提醒为了方便用户追踪感兴趣的专利和相关动态,国家专利网专利查询系统提供了专利监测和提醒功能。
用户可以将特定的专利加入到监测列表中,并设置提醒条件,一旦有新的相关动态出现,系统将自动发送邮件或短信通知用户,保持及时的专利动态跟踪。
3.5 在线交流和分享国家专利网专利查询系统还鼓励用户之间的在线交流和分享。
用户可以在系统内部发表评论、提问或回答问题,与其他用户一起讨论和分享专利相关的经验和见解。
这种开放的交流平台有助于促进专利知识的共享和传播。
4. 使用指南国家专利网专利查询系统的使用非常简单。
用户只需访问系统网站,并登录个人账户即可开始使用。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
专利行政执法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录第1章总则 (1)第1节专利行政执法基本原则 (1)1.1.1依法行政原则 (1)1.1.2积极办案原则 (1)1.1.3公开公正原则 (1)1.1.4便捷高效原则 (2)1.1.5务实创新原则 (2)第2节管辖 (2)1.2.1级别管辖 (2)1.2.2地域管辖 (3)1.2.3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4)1.2.4管辖权异议 (5)第3节回避 (5)1.3.1自行回避 (5)1.3.2请求回避 (6)1.3.3回避的审批 (7)第4节代理 (7)1.4.1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 (7)1.4.2委托代理注意事项 (7)第5节送达 (8)1.5.1送达和送达回证 (8)1.5.2送达方式 (9)第2章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11)第1节案件受理和立案审查 (11)2.1.1受理 (11)2.1.2当事人 (11)2.1.3立案审查 (13)2.1.4立案步骤 (21)2.1.5答辩书 (22)第2节调查收集证据 (23)2.2.1申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查收集证据 (23)2.2.2现场调查 (24)2.2.3收集证据 (26)2.2.4制作笔录 (28)2.2.5现场指认 (30)2.2.6技术鉴定 (30)第3节案件审理 (31)2.3.1口头审理前的准备 (31)2.3.2口头审理的举行 (33)2.3.3口头审理的其他问题 (40)2.3.4案件的中止及恢复处理 (44)第4节证据认定 (47)2.4.1 证据种类 (47)2.4.2 证据认定的一般原则 (48)2.4.3 单一证据的审核认定 (49)2.4.4 数个证据的证明力大小认定 (50)2.4.5 不能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50)2.4.6 证据认定理由的阐述 (51)2.4.7 外文证据的认定 (51)第5节结案 (52)2.5.1结案形式 (52)2.5.2结案时限 (52)2.5.3合议 (53)2.5.4结案形式具体事项 (53)2.5.5结案审批 (59)2.5.6结案文书送达 (60)2.5.7重复侵权行为的处理 (60)2.5.8案件材料的归档 (60)2.5.9特别注意事项 (61)第6节执行与公开 (61)2.6.1处理决定的执行力 (61)2.6.2自觉履行与现场监督 (62)2.6.3申请强制执行 (62)2.6.4案件信息公开 (64)第3章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66)第1节立案 (66)3.1.1案件来源 (66)3.1.2立案条件 (67)3.1.3立案时限 (67)3.1.4立案审批 (67)第2节调查取证 (68)3.2.1调查取证的准备 (68)3.2.2调查取证的实施 (69)3.2.3行政强制措施 (73)第3节形成结案意见 (75)3.3.1形成处理意见 (75)3.3.2结案意见审批 (76)第4节处罚前告知和听证 (77)3.4.1处罚前告知 (77)3.4.2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8)3.4.3听证 (78)第5节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和处罚决定 (95)3.5.1责令停止假冒专利行为和采取改正措施 (95)3.5.2处罚的种类 (96)3.5.3时限 (98)3.5.4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注意的事项 (99)第6节处罚的执行和公开 (109)3.6.1执行的正常程序 (109)3.6.2执行的特殊情形 (111)3.6.3结果公开 (112)第4章专利纠纷的调解 (115)第1节调解专利纠纷的类型 (115)4.1.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115)4.1.2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 (117)4.1.3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117)4.1.4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1194.1.5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 (119)第2节请求调解专利纠纷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 (119)4.2.1条件 (119)4.2.2专利纠纷调解请求书 (120)4.2.3请求人身份证明文件 (121)4.2.4专利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 (121)4.2.5其他材料 (121)第3节送达,立案 (122)4.3.1送达 (122)4.3.2立案 (122)4.3.3其他 (123)第4节专利纠纷的调解程序 (124)4.4.1证据审查 (124)4.4.2调解 (125)第5节结案 (126)4.5.1调解结案 (126)4.5.2撤销案件 (128)第5章跨区域、跨部门专利行政执法协作 (129)第1节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129)5.1.1请求协作条件 (129)5.1.2提交材料 (129)5.1.3初步审查 (130)5.1.4管辖 (131)5.1.5立案 (131)5.1.6结案 (132)第2节跨区域专利纠纷的调解 (132)5.2.1提交材料 (132)5.2.2接收 (133)5.2.3管辖 (133)5.2.4材料移送 (133)5.2.5结案 (134)第3节跨区域假冒专利行为的查处 (134)5.3.1移送 (134)5.3.2结案 (135)第4节跨区域案件协办 (135)5.4.1委托证据调查 (135)5.4.2协助证据调查 (136)5.4.3委托送达 (137)5.4.4配合执行 (137)第5节跨区域专利执法专项行动 (138)5.5.1专利侵权案件 (138)5.5.2假冒专利案件 (139)第6节跨部门行政执法协作 (139)5.6.1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 (139)5.6.2与工商、版权等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 (140)5.6.3与海关的执法协作 (140)第6章展会及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 (141)第1节展会专利侵权纠纷调解 (141)6.1.1展会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41)6.1.2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派驻展会人员的身份和工作职责 (142)6.1.3当事人 (143)6.1.4投诉受理 (143)6.1.5调查核实和现场处理 (145)6.1.6现场情况记载 (147)6.1.7抗辩 (147)6.1.8措施及责任 (149)6.1.9档案整理和归还物品 (150)第2节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调解 (150)6.2.1开展电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判定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150)6.2.2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身份和工作职责 (152)6.2.3当事人 (152)6.2.4案件的提交 (152)6.2.5案件的处理 (155)6.2.6措施及责任 (156)6.2.7档案整理 (156)第7章执法管理 (158)第1节执法机构 (158)7.1.1执法工作机构 (158)7.1.2执法条件建设 (158)7.1.3执法队伍建设 (158)7.1.4委托执法 (159)第2节执法人员管理 (161)7.2.1执法人员 (161)7.2.2执法证管理 (164)7.2.3执法培训 (169)第3节执法专项经费 (172)7.3.1经费范围 (173)7.3.2管理职责 (173)7.3.3申请、审批、使用和验收 (174)7.3.4监督与考核 (176)第4节执法工作机制 (178)7.4.1执法专项行动 (178)7.4.2展会执法 (179)7.4.3执法协作调度 (181)7.4.4执法案件文书及档案管理 (187)第5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 (194)7.5.1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194)7.5.2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 (196)7.5.3“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平台 (198)第6节指导与监督 (200)7.6.1执法目标责任制 (200)7.6.2执法督查、督导、督办和指导 (201)7.6.3执法维权绩效考核 (206)7.6.4责任追究 (208)附件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 (212)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处理用) (213)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受理通知书 (214)专利侵权纠纷撤销案件通知书 (215)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 (217)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检索报告通知书 (218)答辩通知书 (219)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抽样取证决定 (22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抽样取证清单 (225)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证据登记保存决定 (226)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228)解除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证据登记保存决定 (229)解除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230)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现场检查笔录 (23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止处理通知书 (232)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不予中止处理通知书 (23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恢复处理通知书 (235)口头审理通知书 (237)口头审理回执 (238)回避申请决定 (240)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口头审理笔录 (241)撤销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决定书 (24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决定书 (248)送达回证 (250)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 (253)专利侵权纠纷修改更正通知书 (254)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强制执行申请书 (255)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内部用) (257)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审批表 (257)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查取证审批表 (260)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登记保存审批表 (26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合议笔录 (262)技术鉴定委托书 (263)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结案审批表 (265)三、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当事人用) (266)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 (266)接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270)专利纠纷案件授权委托书 (271)意见陈述书 (273)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止处理申请书 (274)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查取证请求书 (276)专利侵权纠纷撤回处理请求申请书 (277)专利侵权纠纷和解协议书 (279)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强制执行请求书 (280)附件二: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用文书表格 (282)一、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处理用) (283)假冒专利案件立案通知书 (283)举报涉嫌假冒专利案件不予立案通知书 (285)协助调查通知书 (286)限期提供证据接受调查通知书 (287)假冒专利案件调查笔录 (289)假冒专利案件抽样取证决定 (291)假冒专利案件抽样取证清单 (293)假冒专利案件证据登记保存通知书 (294)假冒专利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295)解除假冒专利案件证据登记保存决定 (296)解除假冒专利案件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298)查封扣押决定书 (299)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300)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301)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303)处罚前告知通知书 (304)处罚前听证告知书 (307)假冒专利案件听证会通知书 (310)假冒专利案件听证回执 (311)假冒专利案件听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13)回避申请决定 (314)假冒专利案件听证笔录 (315)责令整改通知书 (318)行政处罚决定书 (319)撤销案件通知书 (323)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325)罚款缴款通知书 (327)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328)专利标识不规范责令改正通知书 (329)送达回证 (330)二、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内部用) (332)涉嫌假冒专利行为举报登记表 (332)假冒专利案件证据清单 (334)涉嫌假冒专利案件立案审批表 (336)案件移送单 (338)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物品委托保管书 (339)技术鉴定委托书 (341)假冒专利案件讨论笔录 (342)假冒专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344)假冒专利案件听证报告书 (346)假冒专利案件结案审批表 (350)假冒专利案件结案报告 (352)专利行政执法委托书 (354)委托执法办理结果告知书 (356)专利标识不规范案件结案审批表 (359)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361)三、查处假冒专利案件用文书表格(当事人用) (363)涉嫌假冒专利行为举报投诉登记表 (364)假冒专利案件授权委托书 (365)假冒专利案件听证申请书 (366)附件三: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 (368)一、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处理用) (369)专利纠纷调解意见陈述通知书 (369)专利纠纷调解立案通知书 (371)专利纠纷调解请求不予立案通知书 (372)接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373)专利纠纷调解通知书 (374)专利纠纷调解回执 (376)回避申请决定 (377)专利纠纷调解书 (379)专利纠纷调解案件终止调解通知书 (381)送达回证 (382)二、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知识产权局内部用) (384)专利纠纷调解案件立案审批表 (384)三、调解专利纠纷案件用文书表格(当事人用) (387)专利纠纷调解请求书 (388)专利纠纷案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 (391)意见陈述书 (393)专利纠纷案件授权委托书 (395)专利纠纷和解协议书 (396)附件四:展会、电子商务执法文书表格 (398)专利侵权纠纷投诉请求书 (398)涉嫌专利侵权处理通知书 (401)专利涉嫌侵权申诉登记表 (402)专利投诉调查表 (403)电子商务平台商提交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登记表 (404)电子商务平台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提交表 (405)附件五:行政复议案件用文书表格 (406)一、行政复议案件用文书表格(复议知识产权局处理用) (407)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 (407)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10)行政复议书面答复通知 (412)回避申请决定 (414)行政复议期间停止执行通知书 (416)行政复议案件调查笔录 (418)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421)行政复议调解书 (423)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决定书 (425)送达回证 (427)二、行政复议案件用文书表格(复议知识产权局内部用) (429)行政复议案件立案报告 (429)行政复议案件讨论笔录 (432)技术鉴定委托书 (434)行政复议案件结案报告 (436)三、行政复议案件用文书表格(当事人用) (438)行政复议申请书 (438)行政复议案件递交文件/证据清单 (443)行政复议案件授权委托书 (445)附件六:跨区域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文书表格 (447)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材料接收单 (447)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材料移送单 (449)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材料移送回执 (451)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不予立案通知书 (453)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结案通知书 (454)跨区域专利纠纷调解材料接收单 (456)跨区域专利纠纷调解材料移送单 (458)跨区域专利纠纷调解材料移送回执 (460)跨区域专利纠纷调解结案通知书 (462)跨区域查处假冒专利材料移送单 (463)跨区域查处假冒专利材料移送回执 (465)跨区域查处假冒专利结案通知书 (466)跨区域专利案件调查取证委托书 (467)跨区域专利案件协助调查取证回执 (468)跨区域专利案件调查取证结果通知书 (469)第1章总则为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确保专利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维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以下简称《执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28号)为规范公共专利信息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项的名称、定义、内容、作用,增强服务功能,为政府分析决策、国家(地区)比较、专利宣传提供数字依据,特制定《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现予以发布。
本规则自2003年1月30日起施行。
局长王景川2003年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前言本部分为《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的第一部分,编号为ZC 0005.1-2003。
ZC 0005.1-200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力普、林炳辉、陈仲华、廉莹、卜方、宁珑、黄庆、毛金生、刘忠祥、冷戈、方克、王刚、於毓珍、梁津娣、景霜、施平、刘燕玲。
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规范公共专利信息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项的名称、定义、内容、作用,增强服务功能,为政府分析决策、国家(地区)比较、专利宣传提供数字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的定义及内容因服务对象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在使用中应加以区分。
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标准(第一部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公布的专利信息统计数据项。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工作者及专利信息统计数据使用者。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72号——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72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72号——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272号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现公告如下:一、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
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
二、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
对于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处于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第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7-9年的,自下一年度起继续减缴年费直至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不再减缴年费。
三、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根据上述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费用减缴请求书、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等请求类表格作了修改,新版表格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表1、表2),旧版表格同时停用。
特此公告。
附件:1.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2.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6月15日——结束——。
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
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专利,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希望你们喜欢!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点击进入↓↓↓专利小知识申请专利要求1.不违反国家法律和不违背自然规律;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和技术领域:a. 科学发现;b.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d. 动物和植物品种;e.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但对上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3. 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要求。
优先权的含义优先权原则源自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目的是为了便于缔约国国民在其本国提出专利或者商标申请后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
所谓“优先权”是指,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可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
换句话说,在一定期限内,申请人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其他人在其首次申请日之后就同一主题所提出的申请相比,享有优先的地位,这就是优先权一词的由来。
申请日重要性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申请日在法律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确定了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按照先申请原则,在有相同内容的多个申请时,申请的先后决定了专利权授予谁;它确定了对现有技术的检索时间界限,这在审查中对决定申请是否具有专利性关系重大;申请日是审查程序中一系列重要期限的起算日。
授予实质条件《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所以,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同时,《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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