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介绍
外籍个人所得减免税规定
外籍个人所得减免税规定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在中国定居和工作。
为了吸引更多的外籍人士来中国工作和投资,中国税收政策也对外籍个人所得进行了相应的减免税规定。
一、税收居民身份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即可被视为中国的税收居民。
该个人所得税法在确定税收居民身份时,将诸多因素考虑在内,包括实际居住时间、家庭和经济利益等。
只有被判定为税收居民的外籍个人,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的相关政策。
二、延期纳税外籍个人在中国工作并获得收入时,可以享受延期纳税的政策。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个人可以选择将所得税一次性缴纳,也可以按照每月工资的10%进行分期纳税。
这使得外籍个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有更多的灵活性,可以更好地管理个人财务。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外籍个人所得税税率依托于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国税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为3%至45%之间。
外籍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同样遵循这一原则,按照具体收入额度的不同,适用相应的不同税率。
税率低于外籍个人的税率并不意味着完全免税,外籍个人仍需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四、离职退税外籍个人在中国工作期间所得到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其离职时进行退税。
离职退税的政策使得外籍个人在离开中国之前可以返还一部分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进一步吸引人才来华提供了便利。
需要注意的是,外籍个人在办理退税时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五、特殊待遇外籍个人还可以享受针对特定行业或地区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根据不同的地区和行业,外籍个人可以享受更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或者更多的税收减免。
这种特殊待遇旨在鼓励外籍人士在中国特定区域和行业进行投资和创业。
总结起来,中国对于外籍个人所得的减免税规定符合国际通行法规,旨在吸引更多的外籍人士来中国工作和投资。
外籍个人在中国的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外籍个人在中国的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外籍个人在中国的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针对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进行减税操作的一项政策。
本文将对外籍个人在中国的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行详细解读。
一、外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适用范围外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子女教育支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为子女支付的教育费用可以在所得税申报时进行扣除。
具体扣除标准由所在地税务机关制定。
2. 继续教育支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为自己继续教育支付的费用也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这包括参加培训、进修和继续教育等相关费用。
3. 大病医疗支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支出的大病医疗费用也可以在所得税申报时进行扣除。
但是,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以及相关医疗证明。
4.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外籍个人在中国购房并贷款买房的,可以在所得税申报时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具体扣除标准由所在地税务机关制定。
二、外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流程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所得税。
在申报过程中,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支持扣除操作。
具体的申报流程如下:1. 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的附加扣除项目,外籍个人需要收集与扣除项目有关的发票、证明或其他文件。
2. 填写所得税申报表:在所得税申报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收入情况、扣除项目和实际应纳税所得等。
3. 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将填写完整的所得税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4. 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将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如材料齐备,符合规定,将予以批准。
5. 缴纳所得税:在通过审核后,根据审核结果缴纳相应的所得税款项。
三、外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外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齐备性:需要确保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备、真实有效。
如有缺漏或虚假,可能导致扣除无效或产生相应的罚款。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简介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介绍一、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纳税年度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例:一个外籍人员首次于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2月10日离境回国过圣诞,并于2009年1月22日回到中国,问:该人是否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解析:应该按照一个纳税年度中的离境时间计算,2008年为一个纳税年度,该人在该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未超过30天,2009年这一纳税年度离境也不超过30天,所以本例中不扣减日数,他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例:一个外籍人员首次于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2月离境12天,2008年5月离境17天、2008年7月离境8天、2008年9月离境15天、2008年12月离境11天,问:该人是否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解析:应该按照一个纳税年度中的离境时间计算,2008年为一个纳税年度,该人在该纳税年度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该人2008年累计的离境天数为63天),所以本例中不扣减日数,他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个人所得税是按属人税收管辖权和属地税收管辖权相结合来确定征税范围。
因此,判定所得来源地是确定纳税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为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即: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外籍人士在中国的所得税问题
外籍人士在中国的所得税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外籍人士在中国的就业和生活也越来越普遍。
然而,对于外籍人士来说,了解和遵守中国的所得税法规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外籍人士在中国的所得税问题,并为他们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建议。
一、居民身份和非居民身份的区别在讨论外籍人士的所得税问题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居民身份和非居民身份的区别。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外籍人士在中国的居住时间和居住事实将决定其居民身份。
如果外籍人士在中国居住满一年,并且在中国有固定的住所,或者居住时间不满一年但在中国有继续居住的意愿,那么他们将被认定为中国的居民个体。
居民个体需要在中国缴纳全球所得税。
相反,如果外籍人士在中国的居住时间少于一年,并且没有固定的住所或没有继续居住的意愿,那么他们将被认定为中国的非居民个体。
非居民个体仅需要在中国缴纳其在中国境内获得的所得税。
二、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士的所得税义务外籍人士在中国工作时,需要按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他们的所得包括工资、奖金、股息、特许权使用费等。
根据中国税法,外籍人士在中国工作的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如下:1. 工资和薪水的所得税计算外籍人士的工资和薪水所得税计算按照中国税法规定的7级累进税率进行。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工资和薪水的税率如下:- 不超过1,500元:税率3%- 超过1,500元但不超过4,500元:税率10%- 超过4,500元但不超过9,000元:税率20%- 超过9,000元但不超过35,000元:税率25%- 超过35,000元但不超过55,000元:税率30%- 超过55,000元但不超过80,000元:税率35%- 超过80,000元:税率45%2. 奖金、特许权使用费等的所得税计算对于外籍人士的奖金、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所得,适用递增税率。
税率根据具体的所得金额和性质而定。
外籍人士需向雇主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以便雇主扣除相关税款。
三、所得税的申报和纳税流程根据中国的税法规定,外籍人士需要每年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在中国境内的全球所得。
外籍个人在中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介绍
外籍个人在中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介绍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选择在中国发展,而了解外籍个人在中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他们来说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外籍个人在中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介绍,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
一、境外所得核准制度根据中国的税法规定,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按照合法程序经中国税务机关核准后,才能享受相应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意味着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在核准前是不允许申报并享受税收优惠的。
二、外籍个人的中国境内所得税制1. 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根据收入级距进行分类,分为七个层级:3%、10%、20%、25%、30%、35%和45%。
根据不同的收入水平,个人所得税实行不同的税率。
2. 减免事项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可能享受一些减免事项。
目前,常见的减免包括:住房公积金、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以及特定情况下的扣除。
3. 社会保险费外籍个人在中国工作时,按照中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这些保险费用缴纳后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境外所得税认定外籍个人在中国以外的地区取得的所得,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免税、减免税或者退税。
具体的境外所得税认定需要根据所得类型以及相关条约规定进行判断。
四、个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外籍个人在中国具有完税义务,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外籍个人需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所得情况,同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五、税务登记与签注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需要获得“就业许可”,并在中国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个人所得税签注会被写入个人的居留证,以便中国公司或雇主按照税法规定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在中国的税收问题
外籍人员在中国的税收问题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来到中国工作、生活。
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员,与中国公民一样,都需要遵守中国税法并履行纳税义务。
本文将就外籍人员在中国的税收问题进行探讨。
一、税收居民身份的确定根据中国税法,外籍人员在中国的纳税征管对象分为两类:税收居民和非税收居民。
税收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家庭、居住处所、中心管理和控制活动等实质性联系的个人。
非海外中国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超过一定标准的,应被视为中国税收居民。
二、税收居民的全球征税原则根据中国税法,税收居民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应纳税。
也就是说,外籍人员在中国工作所得、境外业务所得等都需要缴纳税款。
但是,对于非税收居民来说,只需要纳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三、外籍人员的个税计算方式个人所得税是外籍人员纳税的主要税种,根据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采用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两种方式计算个税。
1. 综合征税方式综合征税方式是将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取得的不同性质的收入合并计算纳税。
外籍人员通过发放了解扣除项,例如基本减除费用、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等,计算应纳税额。
2. 分类征税方式分类征税方式适用于一些特殊性质的收入,如劳务报酬所得。
根据税法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和税率递延筹办政策。
四、外籍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吸引和鼓励高层次、高技能的外籍人才来华工作,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1. 所得税减免政策根据规定,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技术类人才、高端人才等,可以享受部分减免政策。
这些减免政策主要体现在免税额、低税率、减半征收等方面。
2. 五险一金缴纳政策根据中国法律,用人单位除了需依法缴纳外籍员工的五险一金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外籍人员,可以采取按照国际社会惯例规定的缴费标准。
五、外籍人员合法避税与遣返利润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和减少税负,外籍人员可以合法采取一定的避税措施和利用国际间税收协定进行避税规划。
所得税对外籍员工的税务处理要点
所得税对外籍员工的税务处理要点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籍员工来到中国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税务处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外籍员工需要了解并遵守中国的税法,合理处理个人所得税问题。
本文将介绍所得税对外籍员工的税务处理要点。
一、税务居民身份认定根据中国税法相关规定,外籍员工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内,需要确定其税务居民身份。
以个人所得税法为基准,外籍员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确定为中国税务居民:1. 在中国的居住时间连续超过183天;2. 在中国的居住时间不连续,但在12个月内累计居住时间超过183天。
如果外籍员工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他们将被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需要按照中国税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二、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外籍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他们从中国境内的雇佣单位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
对于这部分收入,外籍员工应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纳税计算:1. 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税金额 = 应发工资薪金总额 -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扣款部分;2. 扣除费用标准:外籍员工可以按照税务法规定的标准申请费用扣除,如基本生活费、子女教育费、住房租金等;3. 适用税率:外籍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中国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计算;4. 应纳税额 = 应税金额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外籍员工需要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所得的税务处理除了工资薪金所得外,外籍员工可能还获得其他形式的收入,如股息、利息、租金等。
针对这些其他所得,外籍员工需要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纳税:1. 适用中国境内税收协定:外籍员工需要查看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确定其他所得应纳税的国别,避免双重征税的情况;2. 税收减免、免税政策:外籍员工可以根据中国税法规定的税收减免、免税政策进行计算,降低其他所得的纳税金额。
外籍员工需要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外籍员工税务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吸引了大量外籍员工。
这些外籍员工在享受中国工作环境与福利的同时,也需要了解和遵守中国的税务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外籍员工税务的基本概念、纳税义务、税收优惠以及税务申报等方面,对外籍员工税务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外籍员工税务的基本概念1. 外籍员工:指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非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
2. 个人所得税:指对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一定的比例和累进税率征收的一种税。
3. 税收协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为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在税收事务上相互协商达成的协议。
二、外籍员工纳税义务1. 居民纳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非居民纳税义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外籍员工个人所得税税率和计税方法1. 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分为七级,税率从3%至45%不等。
2. 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分为综合所得税率和分类所得税率两种。
外籍员工通常适用分类所得税率,即根据不同类型的所得分别计算税款。
四、外籍员工税收优惠政策1. 税收协定: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居民个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2. 免税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籍个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 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房屋、车辆等财产转让所得;-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保险赔款;-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退休金、抚恤金;-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子女教育、住房、医疗等补贴;-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奖学金、助学金;-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捐赠所得;- 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介绍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介绍一、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宅,或者无住宅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宅又不居住或者无住宅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 ?第三条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一次又一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纳税年度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例:一个外籍人员首次于2022年1月1日进境,2022年12月10日离境回国过圣诞,并于2022年1月22日回到中国,咨询:该人是否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解析:应该按照一个纳税年度中的离境时刻计算,2022年为一个纳税年度,该人在该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未超过30天,2022年这一纳税年度离境也不超过30天,因此本例中不扣减日数,他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例:一个外籍人员首次于2022年1月1日进境,2022年2月离境12天,2022年5月离境17天、2022年7月离境8天、2022年9月离境15天、2022年12月离境11天,咨询:该人是否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解析:应该按照一个纳税年度中的离境时刻计算,2022年为一个纳税年度,该人在该纳税年度内一次又一次累计不超过90日〔该人2022年累计的离境天数为63天〕,因此本例中不扣减日数,他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应该定个人所得税是按属人税收管辖权和属地税收管辖权相结合来确定征税范围。
因此,判定所得来源地是确定纳税义务的重要依据。
依据实施第五条第〔一〕项的,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为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即: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管是由中国境内依旧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管是由中国境内依旧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税务工作中的外籍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
税务工作中的外籍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外籍人士在中国的数量不断增加,他们在中国的工作和生活也日益普遍。
对于外籍个人来说,了解和遵守中国的税收政策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税务工作中的外籍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解析,帮助外籍个人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税务事宜。
一、外籍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和税率外籍个人所得税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租金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籍个人所得税分为综合所得税和分类所得税。
综合所得税适用于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的居住时间超过183天的情况。
综合所得税的税率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而定,一般为3%-45%不等。
外籍个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收入额度,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分类所得税适用于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的居住时间不满183天的情况。
分类所得税的税率也由税务部门规定,一般为20%。
外籍个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收入额度,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二、外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外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与中国公民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基本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纳税人的所得类别:根据外籍个人的具体情况和收入来源,确定其所得类别,例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外籍个人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特定扣除。
3.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外籍个人的所得类别和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外籍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申报纳税和缴纳税款:外籍个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个人所得税,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三、外籍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中国政府为鼓励外籍人士在中国工作和生活,也给予了一些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减免和优惠政策:1.双重征税协定:中国与一些国家签订了双重征税协定,避免外籍个人在两个国家之间重复缴纳所得税。
外国人个人所得税(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居留)
外国人个人所得税一、纳税义务的判定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其纳税义务的判定,是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和任职受雇机构的具体情况来判定的:1、居住时间不超过90天或183天纳税义务的判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居住时间超过90天或183天但不满1年纳税义务的判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的个人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居住时间满1年但不超过5年纳税义务的判定:在中国缴纳无住所但在缴纳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缴纳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其临时离境工作期间取得的工作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对在1个月中既有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出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并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4、居住时间超过5年纳税义务: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5年,即在连续5年中的每一纳税年度内均居住满1年。
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后,从第6年起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应当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申报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税务工作中的外籍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
税务工作中的外籍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在当前全球化和经济交流日益紧密的背景下,外籍个人在国内开展工作和经商活动的情况越来越多。
针对外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政策,税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相应政策,以确保对外籍个人的征税工作得以规范和有效执行。
本文将对税务工作中的外籍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解析。
一、外籍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外籍个人所得税是指境外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其他来源的所得。
二、外籍个人纳税义务外籍个人在境内从事工作、经商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均应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义务。
税务部门会根据外籍个人所得的来源和性质,确定相应的税务计算方法和税率。
三、外籍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1. 工资、薪金所得外籍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支付额减除个人所得税特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可扣除的项目包括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子女教育费用、继续教育费用等。
2. 劳务报酬所得外籍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计税办法与工资、薪金所得相似,按照其所得额减除相应扣除项目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3.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外籍个人从中国企业或机构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在符合中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后,按照相应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其他来源所得外籍个人取得的其他来源所得,根据所得的性质和金额,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计税。
四、外籍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免税额外籍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所得金额的大小和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税务部门会根据政策的调整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税率进行相应的调整。
此外,税法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的免税额。
例如,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因聘请的服务人员发生的费用,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抵扣纳税义务。
五、外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申报事项外籍个人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向税务部门申报上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情况,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税务部门会根据申报的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不实申报或者漏报所得的情况,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外籍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籍人士,均为中国的纳税义务人。
这意味着他们需要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对其全球范围内的收入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税率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了超额累进税率制度。
根据年所得额的不同,税率从3%至45%不等。
外籍人士在中国的收入,也需要按照这一税率体系进行计算和缴税。
三、免征额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基本的免征额,目前为每月5000元人民币。
这意味着只有超过
这一金额的部分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专项扣除
除了基本的免征额之外,中国还允许纳税人进行一些专项扣除。
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支出。
这些扣除可以进一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五、申报与缴纳
外籍人士需要定期向中国的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
通常,雇主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外籍人士也可以选择自行申报。
六、税收协定
中国与许多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如果外籍人士的母国与中国有此类协定,他
们可以根据协定的规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七、注意事项
1. 外籍人士应当及时了解中国的税法变化,以确保自己的税务合规。
2.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注意各种允许的扣除项目,以免多缴税款。
3. 对于在中国有房产或其他资产的外籍人士,可能还需要缴纳房产税或资本利得税。
八、结语
作为外籍人士,了解并遵守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这不仅可以避免税务风险,还可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外籍人员如何缴纳所得税
外籍人员如何缴纳所得税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来到中国工作、生活。
对于这些外籍人员来说,了解如何缴纳所得税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说一说外籍人员缴纳所得税的相关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外籍人员在中国纳税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如何判断外籍人员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呢?这主要取决于其在中国境内的居住时间。
如果一个外籍人员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就会被认定为居民个人。
如果不满一百八十三天,则为非居民个人。
对于居民个人,其取得的境内和境外所得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得的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外籍人员最常见的收入类型之一。
对于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即为应纳税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对于外籍人员的税收优惠,也是需要了解的一个重要方面。
例如,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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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介绍一、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纳税年度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例:一个外籍人员首次于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2月10日离境回国过圣诞,并于2009年1月22日回到中国,问:该人是否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解析:应该按照一个纳税年度中的离境时间计算,2008年为一个纳税年度,该人在该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未超过30天,2009年这一纳税年度离境也不超过30天,所以本例中不扣减日数,他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例:一个外籍人员首次于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2月离境12天,2008年5月离境17天、2008年7月离境8天、2008年9月离境15天、2008年12月离境11天,问:该人是否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解析:应该按照一个纳税年度中的离境时间计算,2008年为一个纳税年度,该人在该纳税年度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该人2008年累计的离境天数为63天),所以本例中不扣减日数,他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个人所得税是按属人税收管辖权和属地税收管辖权相结合来确定征税范围。
因此,判定所得来源地是确定纳税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为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即: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外籍人员收入
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外籍人员收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来到我国工作、生活。
对于这些外籍人员来说,了解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劳动者都要缴纳的税费。
本文将介绍外籍人员在中国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和步骤。
一、外籍人员在中国的税收居民身份认定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籍人员在中国工作满一年的,便可被视为中国的税收居民,需要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
为了确认外籍人员的居民身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有效居留证件和相关签证文件;2. 实际居住证明文件,如租房合同、水电费账单等;3. 离境证明文件,证明在中国境内的居住时间。
二、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中国公民相同,根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项目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将收入扣除可享受的个人所得税优惠项目和基本减除费用后的金额;2. 按照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3. 计算应纳税额:将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得出。
三、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步骤1. 获取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相关申报表格:外籍人员可以到税务局官网下载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所需的申报表格;2. 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格,并填写相关的附表;3. 准备申报材料: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相关的附表打印出来,并准备好其他需要的材料,如收入证明、居留证明等;4. 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携带好申报材料,前往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递交申报表格并进行申报。
四、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注意事项1. 纳税期限: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一般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外籍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2. 基本减除费用:外籍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减除费用,减免部分纳税额;3. 税务机关的支持:如果对个人所得税申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及时联系当地税务机关,他们将提供相关支持和指导;4. 报税凭证的保留:申报个人所得税后,外籍人员需保存好相应的报税凭证和相关材料,以备将来需要。
个人所得税法对外籍人员所得税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对外籍人员所得税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是指针对个人从各种来源所得中扣缴和纳税的税收。
根据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外籍人员在中国取得的所得也要按照规定纳税。
本文将详细介绍个人所得税法对外籍人员所得税的规定,并对相关的申报程序和纳税义务予以解释。
一、外籍人员的纳税义务根据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外籍人员在中国工作、职务、职业以及其他经济活动中获取的所得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经济活动所得等。
外籍人员的纳税义务与中国籍居民相同,都需要根据所得额按照相应税率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有关中国政府与外籍人员所在国之间的双边税收协定也会对外籍人员的纳税义务产生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用。
二、外籍人员的个税申报程序外籍人员在中国取得所得后,需要按照中国税法规定进行申报。
一般情况下,外籍人员的个税申报程序如下:1. 确认纳税人身份:外籍人员需要到当地税务机关登记,获得纳税人识别号,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使用;2.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扣除适用的专项附加扣除项;3. 选择纳税方式:外籍人员可以选择月度预缴纳税或者年度汇算清缴两种纳税方式。
月度预缴需要每个月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提前缴纳税款,年度汇算清缴是在每年2月份至6月底之间进行纳税申报;4. 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方式,按照具体规定时间和程序缴纳个人所得税;5. 监督检查和纳税优惠申请: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后,需要遵守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同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适用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吸引外籍人才来华工作,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常见的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长期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可以享受免征个税的政策。
《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避税及反避税研究》
《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避税及反避税研究》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外籍人员在华工作、投资、经商的人数不断增加。
然而,个人所得税的避税问题也随之浮现,不仅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扰乱了税收秩序。
因此,对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避税及反避税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避税的方式、原因及影响,以及反避税的策略与措施进行探讨。
二、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避税的方式及原因1. 避税方式(1)利用税收协定:部分外籍人员通过利用国家间的税收协定,以降低税率或免税等方式进行避税。
(2)隐匿收入:部分外籍人员通过隐瞒实际收入、不报税或报低税等方式,达到避税的目的。
(3)转移资产:部分外籍人员将资产转移到低税或免税的国家或地区,以降低应纳税额。
2. 避税原因(1)税收政策差异:不同国家间的税收政策存在差异,导致部分外籍人员为了降低税负而进行避税。
(2)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外籍人员对税收法律的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避税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3)监管漏洞:部分国家和地区在税收监管方面存在漏洞,为外籍人员避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避税的影响1. 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避税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影响国家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2. 对税收公平性的影响:避税行为破坏了税收的公平性,使得依法纳税的公民承担了更多的税收负担。
3. 对经济秩序的影响:避税行为可能引发税收不公、社会不满等问题,进而影响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四、反避税的策略与措施1. 完善税收政策与法规:制定更加完善、合理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与法规,减少税收政策差异,降低避税空间。
2. 加强税收宣传与教育:提高外籍人员对税收法律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其依法纳税的意识。
3. 强化税收监管与稽查: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监管力度,完善税收稽查制度,对发现的避税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 跨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外籍人士的所得税外国人在中国的纳税义务和福利
外籍人士的所得税外国人在中国的纳税义务和福利外籍人士的所得税:外国人在中国的纳税义务和福利作为一个全球化时代中不断发展的国家,中国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外国人在中国的纳税义务和享受税务福利的问题。
本文将深入探讨外籍人士在中国的所得税情况,包括纳税义务和相应的福利。
一、纳税义务1.1 税收居民身份外籍人士的税收居民身份根据国内法律的规定而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百零一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个人年度居住时间超过183天的,应当将其全年的综合所得纳税。
对于居住时间未超过183天的外籍人士,只需根据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中国境内所得纳税即可。
1.2 税务登记外籍人士在中国工作,需要进行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通常在外国人来华期间工作单位代办,或者直接到当地税务局进行登记。
登记后,外籍人士将获得一个税务登记号码,用于纳税和申报。
1.3 纳税申报外籍人士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当按月或者按年申报纳税。
外籍人士的申报可选择通过纸质表格或者网上申报系统进行。
二、纳税福利2.1 税收协定中国与许多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以确保外籍人士不会在两个国家同时纳税。
根据这些协定的规定,外籍人士可以在中国享受一些税收优惠,避免双重征税对所得造成的重负。
2.2 扣除项目外籍人士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可以享受与中国公民相同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子女教育费、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
2.3 退税政策对于满足条件的外籍人士,中国政府实施了退税政策。
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况下,外籍人士可以将其在中国购买的特定商品的增值税退还。
三、税务合规3.1 纳税合规作为在中国工作和生活的外籍人士,合规纳税是义务和责任。
外籍人士应当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按时并正确地纳税申报。
3.2 税务咨询和解释对于外籍人士来说,中国的税务制度可能相对复杂。
因此,及时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者与税务局联系,寻求合规纳税方面的建议和解释非常重要。
外籍个人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外籍个人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1、外籍个人有哪些法定免税项目?答:(1)外交所得: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具体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2)协议免税: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2、外籍个人取得的哪些补贴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答:①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②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③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2次的费用。
]、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20号④对外国企业发给其在华人员的各种津贴,属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范围的,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属于外国公司、企业发给其在华人员的公用款,如差旅费津贴(住房费、交通费、邮电通讯费)、公用经费(办公费、广告费、业务上往来必要的交际费)等,由派遣公司、企业出具证明,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⑤对由于无偿援助或支援派来我国的外国专家、服务人员,从我国取得的各种补贴或零用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符合哪些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答: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①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世界银行、联合国支付外国专家的工资、薪金②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③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④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⑤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⑥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⑦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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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介绍一、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XX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纳税年度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例:一个外籍人员首次于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12月10日离境回国过圣诞,并于2009年1月22日回到中国,问:该人是否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解析:应该按照一个纳税年度中的离境时间计算,2008年为一个纳税年度,该人在该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未超过30天,2009年这一纳税年度离境也不超过30天,所以本例中不扣减日数,他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例:一个外籍人员首次于2008年1月1日入境,2008年2月离境12天,2008年5月离境17天、2008年7月离境8天、2008年9月离境15天、2008年12月离境11天,问:该人是否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解析:应该按照一个纳税年度中的离境时间计算,2008年为一个纳税年度,该人在该纳税年度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该人2008年累计的离境天数为63天),所以本例中不扣减日数,他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个人所得税是按属人税收管辖权和属地税收管辖权相结合来确定征税X围。
因此,判定所得来源地是确定纳税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为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即: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三、应税所得的确定1、各项所得的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
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规定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在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对已经按月或者按次预缴税款的外国货币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对应当补缴税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纳税年度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据国税发[1995]173号文:企业和个人取得的收入和所得为美元、日元、港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的,应根据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主要外国货币的汇价进行套算,按套算后的汇价作为折合汇率计算缴纳税款。
套算公式为:某种货币对人民币的汇价=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价/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该种货币的汇价,企业和个人在报送纳税申报表时,应当附送汇价折算的计算过程。
四、对外籍人员居住日的确定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55号文的规定:判断纳税人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是否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时,居住时间的确定,应按有关入境证明,依据各税收协定具体规定予以计算。
凡税收协定规定的停留期间以历年或纳税年度计算的,应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期间计算居住时间;凡税收协定规定的停留期间以12个月或365天计算的,应自缔约国对方居民个人来华之日起,跨年度在任何12个月或365天内计算其居住时间。
关于判定纳税义务时如何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问题按国税发[2004]97号,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
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关于对个人入、离境当日如何计算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的问题,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在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25号)第一条的规定计算其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2、居住时间在90天以下(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居住183天以下)。
按国税发[1994]148号第二条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应适用下述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举例:日本人黑田2009年1-12月在中国境内企业任职,居住时间不超过183天,境内每月支付工资5000元人民币,境外每月支付并承担20000元人民币(以1月份为例)。
计算税款为:{(25000-4800)*25%-1375}*5000/25000*31/31=735元。
3、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
应适用下述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举例:日本人黑田2009年2-11月在中国境内企业任职,居住时间超过183天,境内每月支付工资5000元人民币,境外每月支付并承担工资20000元人民币。
(假设全月须境内工作)计算税款为:{(25000-4800)*25%-1375}*31/31=3675元。
4、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
应适用下述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例:某外籍个人1995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未满五年,其中10月份临时离境10天,当月从中国境内企业取得工资34000元人民币,境外雇主支付工资折合20000元人民币(假设境外支付的全属临时离境期间境外工作的报酬),则该外籍个人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第一步:全月境内、除外工资的应纳税额=(34000+20000-4800)×30%-3375=11385元第二步:境内所得的应纳税额=11385×(1-20000/54000×10/30)=9979.44元。
5、居住时间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就其境内、境外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中国境内是否居住满五年的计算起始日期,是从1994年1月1日起。
(该个人从再次居住满一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五年期限。
(财税字[1995]98号)6、中国境内企业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纳税有特别规定。
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国税函发[1995]125号)及国税函[2007]946号五、奖金1、全年一次性奖金;与中方人员一样计算。
2、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纳税申报的期限1、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 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上述个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
其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个人,事先可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 日,其每月应纳的税款应按税法规定期限申报纳税;对事先不能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或税收协定规定的有关期间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183日的,可以待达到90 日或183日后的次月七日内,就其以前月份应纳的税款一并申报缴纳。
3、如果所述各类个人取得的是日工资薪金或者不满一个月工资薪金,均应以日工资薪金乘以当月天数换算为月工资薪金后,按照对应公式计算其应纳税额。
(国税发〔1994〕148号,国税发[2004]97号)应纳税额=(当月工资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的天数/当月天数其中,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换算成的全月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费用标准后,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某外籍人员2007年2月份受派到中国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20天,该企业按日支付其工资,每日工资为人民币5000元。
则该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第一步:计算全月的应纳税所得额。
全月的应纳税所得额=日工资×当月天数-费用扣除标准=5000×28天-4800=140000-4800=135200(元)第二步:计算工作20天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35200×45%-15375)×20天/28天=32475元。
七、相关政策规定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对境外企业支付其雇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规定个人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中任职、受雇应取得的工资、薪金,应由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
凡由于该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本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中部分或全部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对该部分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仍应依照《中华人民XX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据实汇集申报有关资料,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对其雇员所取得的由境外机构或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也应比照上述规定,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241号)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境内工作雇员境外保险费的扣除规定企业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个人支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保险费,凡以支付其雇员工资、薪金的名义已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均应计入该雇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