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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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通辽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通辽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通辽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通辽市统计局2011年5月27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2]在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辽市人民政府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313915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08346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5692人,增长1.81%。

年平均增长率为0.18%。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941553户,家庭户人口为303443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5人减少0.53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596085人,占50.84 %;女性人口为1543068人,占49.16 %。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下降为103.44。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95196人,占15.77 %;15-64岁人口为2449769人,占78.04%;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4188人,占6.19 %。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1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5.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8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592279人,占50.72 %;蒙古族人口为1441275人,占45.91%;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05599人,占3.36 %。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3471人,增长0.85%;蒙古族人口增加57326人,增长4.14%;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减少15105人,减少12.51%。

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1-05-05 | 发文单位:北京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11年5月5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1961.2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604.3万人,增长44.5%。

平均每年增加60.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8%。

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员为704.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5.9%。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668.1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639.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1人减少了0.46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012.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 51.6%;女性为948.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8.4%。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9下降为106.8。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68.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6%;15-64岁的人口为1621.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2.7%;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70.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881.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95.9%;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0.1万人,占常住人口的4.1%。

商丘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商丘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商丘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河南省政府、商丘市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736247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人口相比,十年共减少390528人,下降5.04%。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198656户,家庭户人口为720942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0人减少0.42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683647人,占50.03%;女性人口为3678825人,占49.9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43下降为100.13。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571281人,占21.34%;15-64岁人口为5127852人,占69.65%;65岁及以上人口为663339人,占9.0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4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7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74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706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3714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8708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9553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367人上升为349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6978人上升为996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6540人上升为432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7755人下降为27104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上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上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上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体市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12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注1):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注2)为23019148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673773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281414人,增长37.53%。

平均每年增加628141人,年平均增长率为3.24%。

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沪常住人口为8977000人,占39.00%,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46492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 5512078人,增长159.08%。

平均每年增加551208人,年平均增长率为9.99%。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8251160户,家庭户人口为2058144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9人减少0.3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854752人,占51.50%;女性人口为11164396人,占48.50%。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68上升为106.18。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985634人,占8.63%;15-64岁的人口为18703674人,占81.2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329840人,占10.1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6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1.34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2743327人,占98.8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75821人,占1.20%。

福建省泉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福建省泉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泉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泉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泉州统计局2011年7月7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812853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28304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845490人,增长11.61%,年平均增长率为1.10%。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267970户,家庭户人口为694868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5人减少0.59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207544人,占51.76%;女性人口为3920986人,占48.24%。

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31。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78882人,占14.50%;15-59岁人口为6237844人,占76.74%;60岁及以上人口为711804人,占8.7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6988人,占5.9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6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8.6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52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6383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5586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5542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3751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天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天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天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9:21天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天津市统计局2011年4月29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天津市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天津市常住人口[3]为1293822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000906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929156人,增长29.27%。

年平均增长率为2.60%。

二、家庭户人口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661848户,家庭户人口为1026174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9人减少0.29人。

三、性别构成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906858人,占53.38%;女性人口为6031366人,占46.62%。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3.99上升为114.52。

四、年龄构成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67508人,占9.80%;15-64岁人口为10568 370人,占81.68%;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02346人,占8.5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0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9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0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261628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67229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493595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20587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长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长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长春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长春市统计局2011年7月20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省、市政府和县(市)区及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②为7677089人。

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13543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41650人,增长7.59%。

年平均增长率为0.73%。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2329737户,家庭户人口为717337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1人减少了0.33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878513人,占总人口的50.52%;女性为3798576人,占总人口的49.48%。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72下降为102.10。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21367人,占12.00%;15-64岁的人口为6137509人,占79.95%;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18213人,占8.0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9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75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124890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120805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299796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170521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8157人上升为1626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4426人上升为1573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3253人上升为3905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3404人下降为22212人。

路桥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路桥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路桥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区常住人口[3]为61.66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6.50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5.16万人,增长32.60%,年平均增加1.52万人,增长2.86%。

全区常住人口中区外流入人口为23.75万人,占38.52%。

二、家庭户人口全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0.0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55.1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5人减少0.50人。

三、性别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2.57万人,占52.81%;女性人口为29.10万人,占47.19%。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93,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04略有上升。

四、年龄构成全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73万人,占14.16%;15-59岁人口为45.98万人,占74.56%;60岁及以上人口为6.96万人,占11.2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72万人,占7.65%。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9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8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0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4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全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84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10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2.77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0.24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江苏省泰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江苏省泰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泰州常住人口超461.8万人泰州市常住人口为461万人,城镇人口257万人占总人口的55.64%昨天,市统计局、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显示: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全市常住人口为4618558人,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有700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增加了4630人,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市统计局有关人士介绍,过去常说的泰州有500万人口,指的是户籍人口。

上世纪末,随着企业改制,人口流动频繁,导致人口与户籍分离的现象十分突出。

因此,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就统计的是常住人口,而非户籍人口。

据了解,此次人口普查工作从2009年11月开始启动,历时一年半时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近4万名普查工作者主动登门入户,详细登记人口情况。

建市以来,我市已在2000年成功开展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此次人口普查取得了关于我市人口总量、素质、结构、分布等大量基础数据,为今后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及目标提供了重要依据。

“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市常住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市统计局有关人士介绍,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370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5081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938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39773人。

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379人上升为7009人,也就是说,每百人当中就有7名大学生,是2000年的近3倍。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5493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5305人,文盲率由8.51%下降为5.52%,下降2.99个百分点。

分析人士指出,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和文盲率的变化,反映了10年来我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江苏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江苏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江苏省统计局昨对外发布了《江苏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普查结果,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78659903人,比十年前增加4277094人,增长 5.75%,年平均增长率为0.56%区域分布:苏南人口比重增长,苏州人口破千万从各市的人口总量来看,13市人口数量均比2000年时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而且排序与2000年时的位次一点都没发生变化,前三甲也仍是苏州第一,徐州第二,南京第三。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近几年外来人口急剧增多,第六次人口普查中,苏州市常住人口已经破千万,达到1047万,而南京市常住人口也较2000年增加了43万,达到了800万之多,显现出苏南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对包括外省在内的外来人口吸纳能力日渐增强。

家庭规模:户均2.94人小于“三口之家”人们常说“三口之家”,两个大人加一个孩子,是传统观念上的一个家庭的结构,但此次江苏的普查数据显示,全省平均每个家庭户平均人口为2.94人。

而在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时,江苏的家庭户平均人口还是3.23人,反映了家庭规模正在变小的事实。

与全国平均水平 3.1相比,江苏的家庭规模更小,也反映了江苏社会观念的变化。

尤其是年轻人与父母分开居住的家庭结构越来越普遍,但同时也折射出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照料的功能相比弱化了。

性别构成:男性占50.38%,较全国相对合理相较于全国男女性别比105.2来说,江苏的常住人口中,性别比例相对合理得多: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下降为101.54。

年龄构成:10个人中至少1个超过65岁江苏常住人口的年龄构成。

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

这也意味着,走到大街上,每10个人中至少就有一个人超过65岁,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反映出江苏的整个社会正面临着越来越重的养老负担。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作者:朱子健来源:《中学政史地·初中》2011年第07期【热点材料】材料一: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中国人口普查—2010”標志,以汉字书法“人”字和国画“中式民居”及英文字母“C”为主要图形元素,以国旗颜色为主要色素。

书画风格的“人”字抽象化为万里长城图形,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两条环绕的彩带源于英文字母“C”,代表“CHINA”和“CENSUS”,“2010”表明普查年份,体现了“2010年中国人口普查”的主题概念及与国际接轨的普查理念。

材料二:201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数据显示: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知识链接】1.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

人口基数大,新增人口多,人口素质偏低,是我国人口现状的基本特点。

此外,我国人口现状的特点还表现为农村人口多,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人口分布不平衡,男女性别比失衡等。

2.人口过多和过快增长,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实行计划生育,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制定的一项基本国策,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3.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1)目的: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2)具体要求: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4.我国自然资源状况:总量大、种类多,但人均占有量少,开发难度大。

5.从总体上看,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部分地区有所改善,但目前我国环境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不容乐观。

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广安市统计局2011年6月1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市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机器汇总的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320547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175650人相比,十年共减少970174人,减少23.23%。

年平均减少2.61%。

全市户籍人口[4]为4667164人。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1128089户,家庭户人口为312099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人减少0.73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603068人,占50.01%;女性人口为1602408人,占49.99%。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37下降为100.04。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93504人,占21.63%;15-64岁人口为2109284人,占65.81%;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2688人,占12.5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1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6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8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9260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为29548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09227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29618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海南州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海南州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海南州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我州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州常住人口全州常住人口为441689人。

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9946人,增长9.94%。

年平均增长率为0.95%。

二、家庭户人口全州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15358户,家庭户人口为42478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8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4.39人减少了0.71人。

三、性别构成全州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5963人,占51.16%;女性人口为215726人,占48.8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75,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持平。

四、年龄构成全州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09262人,占24.74%;15-64岁的人口为309217人,占70.0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3210人,占5.25%。

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3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0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州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9694人,占24.8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31995人,占75.16%。

其中:藏族292888人,占66.31%;回族30203人,占6.84%;土族3991人,占0.90%;撒拉族1040人,占0.24%;蒙古族3096人,占0.70%;其它少数民族777人,占0.17%。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了8360人,下降了7.08%;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48306人,增长了17.03%。

遂昌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遂昌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遂昌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我县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县常住人口全县常住人口[3]为19.02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0.71万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69万人,下降8.17%,年平均下降0.85%。

二、家庭户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7.0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8.3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8人减少0.36人。

三、性别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9.73万人,占51.14%;女性人口为9.29万人,占48.86%。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16下降为104.65。

四、年龄构成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95万人,占15.51%;15-59岁人口为12.53万人,占65.86%;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4万人,占18.6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1万人,占13.20%。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2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0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4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04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20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5.73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6.90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2032人上升为5467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8944人上升为1156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28902人上升为30133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40414人下降为36308人。

哈密地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哈密地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哈密地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行署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地区常住人口全地区常住人口[3]为57240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 年11 月1 日零时的492096人相比,十年共增加80304人,增长16.32%。

年平均增长率为1.52%。

二、家庭户人口全地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97260户,家庭户人口为53331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0人,比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9人减少0.59人。

三、性别构成全地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0886人,占52.57%;女性人口为271514人,占47.4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9上升为110.82。

四、年龄构成全地区常住人口中,0 岁-14 岁人口为90100人,占 15.74% ;15 岁-64 岁人口为434614人,占75.93%;65 岁及以上人口为47686人,占8.33%。

同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 岁-14 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74个百分点,15 岁-64 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76个百分点,65 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8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地区人口中,汉族人口396955人,占总人口的69.35%,各少数民族人口175445人,占总人口的30.65%。

与2000 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7659人,增长了16.9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2644人,增长了14.82%。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地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7720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1424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8814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4756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新余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新余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新余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新余市统计局2011年9月5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8000名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总数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1138873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了41096人,增长3.74%,平均每年增加4110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7%。

二、家庭户人口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344440户,家庭户人口为1042121人,占总人口的91.50%,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8人减少了0.1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598004人,占总人口的52.51%;女性为540869人,占总人口的47.49%。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82下降为110.56。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13994人,占总人口的18.79%;15-64岁的人口为832432人,占总人口的73.09%;65岁及以上人口为92447人,占总人口的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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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
(2011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
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
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
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
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
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
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少数民族人口十年年均增长0.67%,高于汉族0.11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这次人口普查,与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每十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
人下降为26779人。

文盲率(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08%,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6.72%下降2.64个百分点。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和文盲率的变化,反映了十年来我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七、城乡构成
这次人口普查,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50.32%。

同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这表明2000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八、地区分布
这次人口普查,东部地区人口占31个省(区、市)常住人口的37.98%,中部地区占26.76%,西部地区占27.04%,东北地区占8.22%。

与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东部地区的人口比重上升2.41个百分点,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的比重都在下降,其中西部地区下降幅度最大,下降1.11个百分点;其次是中部地区,下降1.08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下降0.22个百分点。

按常住人口分,排在前五位的是广东省、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和江苏省。

2000年人口普查排在前五位的是河南省、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江苏省。

九、人口的流动
这次人口普查,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9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3996万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3万人。

同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700万人,增长81.03%;其中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增加10036万人,
增长82.89%。

这主要是多年来我国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和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流动人口大量增加。

人口普查现场登记结束后,在全国随机抽取了402个普查小区进行事后质量抽查,通过与现场登记结果比对,这次普查的漏登率为0.12%。

这次人口普查取得了关于我国人口总量、素质、结构、分布等大量的基础数据,是一笔极为宝贵的信息财富,对制定“十二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我们正在组织力量进行详细汇总和分析,并将陆续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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