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认定办理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历(学位)认定办理程序

一、党校学历的办理程序

1、填写《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或《干部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

2、呈报主管局盖章;

3、①中央党校毕业生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学籍材料(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等)(复印件)、《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或《干部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报XX省委党校(建议每周五上午)盖章。②XX省委党校毕业生需要携带同上材料报XX市委党校人事科(建议每周四)盖章;

4、将《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或《干部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一并报主管局人事股,由人事股统一交组织部进行学历(学位)认定。

二、国民教育学历的办理程序

1、填写《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或《干部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

2、呈报主管局盖章;

3、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或《干部学位更改呈报

审批表》报xx市教育局(建议每周一、三、五上午)人事科盖章,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需送省教育厅盖章。

4、将《干部学历更改呈报审批表》或《干部学位更改呈报审批表》、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一并报主管局人事股,由人事股统一交组织部202室进行学历(学位)认定。

提示:1、代办需要代办人和学历更改人的身份证原件。

2、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公章。

3、相关学籍材料(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等)可在干部人事档案中复印,建议以单位为中心集中办理。

4、关于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在线学历认证报告仅国民教育序列认定学历需要,且毕业时间为2002年之前的,需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学籍材料(复印件)到xx省教育厅出具(一般情况受理后20个工作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毕业时间为2002年之后的,可直接上学信网下载打印在线学历认证报告。

5、关于党校学历认定:中央党校毕业证书,属中央党校函授学院XX分院的,报省委党校认定,其他报送中央党校认定;省委党校毕业证书,属市校区分校的,报市委党校认定,其他报送省委党校认定。

6、学历需逐级认定,若需认定本科学历,应先对专科学历进行认定,专科学历为全日制的,认定本科学历时应携带专科学历毕业证、大专毕业派遣(报到)证(市人事局派至XX)等材料;专科学历为在职的,认定本科学历时应携带专科学历毕业证、专科在线学历认证报告、大专学历更改审批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