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场所电气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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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要求
1、在高处作业搭设脚手架、使用高处作业台或采用其它可靠措施。

2、弯制电缆管时,必须正确使用管器,防止铁管弹起伤人。

3、严禁从车上直接推下电缆盘。

滚动电缆的地面必须平整,破坏电缆盘不得滚运。

4、敷设电缆前,电缆沟或电缆廊要清理干净,并有足够的安全照明。

5、先用合适的电缆盘支架电缆盘架空。

放电缆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有明确的指挥信号,统一行动。

6、在运行的电缆沟或廊道内放电缆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磨破运行电缆造成漏电事故。

7、牵引电线、电缆通过孔洞、管子时,两侧均设监护人,工作人员要避开洞口、管口,更不能用头部接近,以防受到伤害。

8、电缆穿入带电电的盘柜时,盘上要有专人接引,严防电缆触及带电部位。

9、电缆拐弯处,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外侧。

10、电缆敷设完毕,端头妥善处理,以免妨碍通行和绊倒行人。

11、制作电缆终端头时,挂焊锡的工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手套、鞋盖,并穿长袖工作服及其它必要的防护用品。

12、熔化焊锡的容器、工具必须干燥,严防水滴带入熔锅引起爆溅伤人。

13、现场高压试验区及电缆的端头设遮拦,并挂标示牌,设专人警戒。

14、用兆欧表测定绝缘电阻时,防止与人体接触,试验后被试物必须放电。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装技术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装技术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装技术要求(1)材料设备要求防爆设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有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签发的防爆合格证书,产品附件、配件、备件应完整,技术文件齐全;电缆和绝缘导线必须具备合格证书。

(2)电气线路基本要求1)电气线路导线绝缘的耐压强度应为2倍额定电压,并不低于500V。

2)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钢管内,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钢管连接的螺纹部分应涂以铅油或磷化膏。

在可能凝结冷凝水的地方,管线上应装设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

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处宜采用挠性连接管。

3)电气线路PE(PEN)线绝缘层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同,并应在同一护套或钢管内敷设。

4)配电线路中的接线盒、分线盒、活接头、隔离密封件等连接件的型号、规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的规范规定。

5)易燃易爆场所的配电线路在1区内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6)引入防爆充油型电气设备的线路,应使用耐油的导线或电缆,否则应有防止绝缘油浸伤线芯绝缘层的防护措施。

7)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有爆炸性气体环境。

架空线路与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在水平距离小于规定且无法躲开的特殊情况下,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8)电缆线路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要求:(a)电缆之间不得直接连接。

当必须连接时应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b)电缆的敷设一般应有铠装,当符合以下情况时可使用无铠装的电缆。

a)1区场所电压为1kV及以下的塑料护套电缆。

b)1区场所的控制、照明的电缆。

c)2区、11区场所电压为1kV及以下的电力、控制、照明的电缆。

(c)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的进线口引入电缆后的密封,应符合以下要求:a)压紧螺母、金属垫片、弹性密封圈、及其密封填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b)电缆外径等于或大于20mm时,在隔离密封处组装防止电缆拔脱的组件时,应在电缆被拧紧或封固后,再拧紧固定电缆的螺栓。

爆炸和危险场所电气安装验收规范GB50257-96

爆炸和危险场所电气安装验收规范GB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1 总则1.0.1 为保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环境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1.0.2.1 矿井井下。

1.0.2.2 制造、使用、贮存火药、炸药、起爆药等爆炸物质的环境。

1.0.2.3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

1.0.2.4 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

1.0.2.5 蓄电池室。

1.0.2.6 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油、气井平台。

1.0.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4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运输、保管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1.0.5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防爆电气设备应有防爆标志。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1.0.6.1 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1.0.6.2 开箱检查清点,其型号、规格和防爆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配件、备件应完好齐全。

1.0.6.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1.0.6.4 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中,必须标有国家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号”。

1.0.6.5 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在扩建与改建工程中,必须遵守生产厂安全生产(运行)规程中与施工有关的安全规定。

对重要工序,必须事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0.8 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0.8.1 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计及设备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爆炸和危险场所电气安装验收规范GB

爆炸和危险场所电气安装验收规范GB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1 总则1.0.1 为保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环境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1.0.2.1 矿井井下。

1.0.2.2 制造、使用、贮存火药、炸药、起爆药等爆炸物质的环境。

1.0.2.3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

1.0.2.4 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

1.0.2.5 蓄电池室。

1.0.2.6 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油、气井平台。

1.0.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4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运输、保管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1.0.5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防爆电气设备应有防爆标志。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1.0.6.1 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1.0.6.2 开箱检查清点,其型号、规格和防爆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配件、备件应完好齐全。

1.0.6.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1.0.6.4 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中,必须标有国家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号”。

1.0.6.5 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在扩建与改建工程中,必须遵守生产厂安全生产(运行)规程中与施工有关的安全规定。

对重要工序,必须事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0.8 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0.8.1 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计及设备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的施工,讲究细节。

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关的要求,先向大家介绍一般要求,抛砖引玉,请高人一起来讨论一、选用的防爆电器设备的级别、组别,不应该低于爆炸危险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二、防爆电器设备应该有标志Ex(EXPLOSION),名牌上应该有防爆等级标志,防爆合格证书编号。

三、电气线路应尽量在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或者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内敷设。

四、铺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或楼板处的孔洞,应该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五、在爆炸危险场所选用导线或者电缆(单芯)的截面积:0区:本安用0.5mm²;1区:控制通讯、照明用1.5 mm²,动力用2.5 mm²;2区:可用1.5 mm²。

移动设备1、2区都要用2.5 mm²,且要用重型合成橡胶电缆。

六、电气线路敷设应该尽量避免有中间接头。

必须分路或者接头,可以用防爆接线盒。

七、爆炸危险场所的配线方法:在0区,只允许本安设备配线。

在1区,可用镀锌钢管配线或者用低压电缆配线,不准用高压输线;在2区,允许用低压电缆配线,低压可用钢管和电缆配线。

八、电缆敷设时,电力电缆与通讯、信号电缆分开,高压电缆与低压、控制电缆分开。

九、输电架空线不允许跨越爆炸危险场所,必须离开爆炸危险场所1.5倍的电线杆高度。

十、本安电路用的电缆或导线需是蓝色;十一、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在同一接线箱内接线时,需要有绝缘隔板分隔,距离至少50mm;十二、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配线,不应该发生混触,要避免发生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现象。

十三、本安电路和非电路或其它电路不允许用同一根电缆,也不应在同一根钢管里铺设。

十四、接地1、凡在爆炸危险场所里的防爆电气设备、金属构架、金属配线钢管、电缆金属护套均应接地;2、如果防爆电器设备是固定在金属构架上,电气设备仍然需要单独接地;3、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相连;4、接地线的截面积和绝缘等级应与相线相同;5、接地线应与相线在同一钢管内放设;6、接地电阻不大于4Ώ;7、本安用电源的屏蔽层接地,应在非爆炸危险场所一头接地。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安装技术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安装技术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安装技术
目录
1
概念和定义
2
防爆电气安装工程规范
3
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4 工程案例:联合安能液体石化码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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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环境概念
爆炸危险环境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 有爆炸危险的场所。按照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和爆炸性 粉尘危险环境。爆炸性气体环境是指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或蒸气的 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爆炸性粉 尘环境是指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粉尘、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 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本次培训从我公司参建的工程类型及特点等实际需要出发,重点解读爆炸性气体 危险环境电气安装技术。
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 隔爆型 增安型
本质安全型 浇封型 油浸型 正压型 充砂型
本质安全现场总线概念(FISCO) 光辐射式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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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形式 ia ma
——
op is d e ib mb o
px、py q
—— op pr
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级别EPL和防爆结构的关系应符合下表:
分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应按引燃温度分组,引燃温度愈低的物质愈 容易引燃,危险性愈大。按照危险性大小,6个组别排序为: T6>T5 >T4>T3>T2>T1。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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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级和分组。(判断安全性高低) 分级: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级对应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按照安全 性高低,3个级别排序为:ⅡC> ⅡB> ⅡA。 分组: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组亦对应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组。按照安 全性高低,6个级别排序为:T6>T5>T4>T3>T2>T1。 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爆炸性气体混 合物的级别和组别。(也就是,设备的安全性要高于环境的危险性)

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安全规定模版(四篇)

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安全规定模版(四篇)

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安全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的安全,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环境下进行电气设备的维修、检查、清洗、改装等作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的施工人员、维修人员、监管人员等。

第四条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作业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具备相关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六条监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的安全情况,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作业组织第七条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应当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在作业现场进行公示。

第八条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作业计划进行组织,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九条作业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应当制定严格的现场管理制度,包括作业区域划定、通风、照明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当在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前,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无隐患。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应当与其他工作人员保持联系,随时报告作业情况和紧急事件。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按照计划完成作业任务。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当派出专人监督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五条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人进行安全提示和指导。

第十六条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现场应当经常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启用。

第十八条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现场应当设置安全逃生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十九条作业人员应当佩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电气防爆是指针对易燃、易爆和有爆炸的危险场所的设备和管道进行安全的防护和防爆控制。

在电气防爆安全的建设中,必须制定相应的规范和要求,以保障危险场所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本文将介绍一些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一、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分类根据国家标准,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分为三类:防爆类别I、防爆类别II、防爆类别III。

不同的场所适用不同的设备类别。

举例来说,工厂爆炸性气体环境属于防爆类别I,油库属于防爆类别II,防护措施最高的化工厂则属于防爆类别III。

二、电气设备选型在危险场所进行电气设备选型时,必须保证其防爆等级符合场所要求,同时还要进行综合评估。

以下是一些选型注意事项:1. 不能理解为同样品牌和同型号电气设备,在不同原材料和加工制造方法下,品质会有所不同。

因此,必须针对具体的场所进行选型。

2. 选型过程中,应考虑设备的功率和额定电流,必须符合管道、设备和安全工艺方案的设计规定,要足够可靠。

3. 作为危险场所中的一部分,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完整的培训,并掌握操作和维护的一系列方法。

三、电气设备的安装方法危险场所中的电气设备安装方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在选择布线材料和接线端子时,必须使用规范的材料。

2. 设备外壳必须防止可能导致设备掉落或主要部件移动或变形。

3. 电气设备应埋入管道或安装在地下,以减小由于场内火灾或其它因素的影响,从而达到防止火灾传播的目的。

4. 设备的安装必须能够耐受周围温度、腐蚀、加热和其它对电气设备不利的因素。

5. 设备必须安装在支架或固定支承上。

6. 安装过程中必须保证接地连接导电。

7. 线路绝缘性能必须牢固,并符合相应标准的安全规范。

四、电气设备维护方法为确保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长时间正常运行,必须进行常规维护和定期检查。

以下是一些维护注意事项:1. 了解设备的工作环境,及时摸清设备的状态,做到事前想好应对措施;2. 定期检查和维护,清除设备内外的积尘和腐蚀物,并检查安全配件部件是否存在失效、磨损或松动的情况;3. 根据实际需要,严格地执行维护接地和接触等维护计划,修理设备的接触脱落、电线断裂或跳开的情况;4. 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完整的培训,并要熟悉设备的维护流程、维护规定、测试方法、以及保养技巧。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的施工,讲究细节。

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关的要求,先向大家介绍一般要求,抛砖引玉,请高人一起来讨论一、选用的防爆电器设备的级别、组别,不应该低于爆炸危险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二、防爆电器设备应该有标志Ex(EXPLOSION ),名牌上应该有防爆等级标志,防爆合格证书编号。

三、电气线路应尽量在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或者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内敷设。

四、铺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或楼板处的孔洞,应该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五、在爆炸危险场所选用导线或者电缆(单芯)的截面积:0 区:本安用0.5mm2 ;1 区:控制通讯、照明用1.5 mm2 ,动力用2.5 mm2;2 区:可用1.5 mm2 。

移动设备1、2区都要用2.5 mm2,且要用重型合成橡胶电缆。

六、电气线路敷设应该尽量避免有中间接头。

必须分路或者接头,可以用防爆接线盒。

七、爆炸危险场所的配线方法:在0 区,只允许本安设备配线。

在1 区,可用镀锌钢管配线或者用低压电缆配线,不准用高压输线;在2 区,允许用低压电缆配线,低压可用钢管和电缆配线。

八、电缆敷设时,电力电缆与通讯、信号电缆分开,高压电缆与低压、控制电缆分开。

九、输电架空线不允许跨越爆炸危险场所,必须离开爆炸危险场所1.5 倍的电线杆高度。

十、本安电路用的电缆或导线需是蓝色;十一、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在同一接线箱内接线时,需要有绝缘隔板分隔,距离至少50mm ;十二、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配线,不应该发生混触,要避免发生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现象。

十三、本安电路和非电路或其它电路不允许用同一根电缆,也不应在同一根钢管里铺设。

十四、接地1 、凡在爆炸危险场所里的防爆电气设备、金属构架、金属配线钢管、电缆金属护套均应接地;2、如果防爆电器设备是固定在金属构架上,电气设备仍然需要单独接地;3、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相连;4、接地线的截面积和绝缘等级应与相线相同;5、接地线应与相线在同一钢管内放设;6、接地电阻不大于4? ;7、本安用电源的屏蔽层接地,应在非爆炸危险场所一头接地。

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安全规定

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安全规定

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安全规定一、总则1. 为了保障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场所中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更换、安装等作业。

3. 所有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都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二、作业准备1. 在进行任何作业之前,必须对所需使用的工具、设备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其完好无损,并按要求进行校验。

2. 需要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换时,必须切断电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停电操作,并确保设备无电后再进行作业。

3. 防爆电气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自身的防护装备,包括防静电服、防爆鞋等,并熟悉正确使用方法。

三、作业操作1. 在进行任何操作之前,必须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和使用方法,并按照相关要求操作。

2. 当需进入危险区域进行作业时,必须事先向相关负责人报备,并严格遵守其指引和危险区域进入规定。

3. 作业人员在进行操作时,必须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工作方式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工具。

四、作业安全1. 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确保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

2. 执行作业时应注意设备的周围环境,如果发现可燃气体泄漏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 在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和设备,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4. 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作业现场,彻底关闭设备,并进行安全交接,确保下一次作业的安全进行。

五、事故处理1. 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并迅速报告上级,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2. 在事故处理中,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做到分类处理,避免造成进一步的伤害或损失。

3. 对于已发生的事故,应详细记录事故现场的情况,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故意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措施。

石油化工防爆电气安装要求

石油化工防爆电气安装要求

石油化工防爆电气安装要求
石油化工防爆电气安装要求如下:
1、进入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源应采用3相5线制,如果是3相4线制,则应在安全场所首先转化为3相5线制。

2、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应满足有关标准要求(≤10Ω)。

3、应考虑雷电对电气设备的影响。

4、如果电气设备的自动断电可能引起比引燃危险造成的危险更大时,应使用报警装置代替自动断电装置,但报警装置的报警应很明显,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为了防止突然断电,保证供电可靠性,爆炸危险场所应由双电源供电,并安装自动切换装置。

6、为处理紧急情况,在危险场所合适的地点或位置应有一种或多种措施对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断电。

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G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96条文说明1总则1.0.2本规范不适用的环境,是指不是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而引起,而是由于其它原因构成危险的环境。

对于这些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其各专用规程执行。

1.0.3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设计时根据其环境危险程度选用适合环境防爆要求的型号规格。

所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有接线板的防爆接线盒出厂时,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应有铭牌标志,故也应视为设备对待。

1.0.6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施工安装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1.0.7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进行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尤其是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事先制定并严格遵守。

1.0.8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一些规定不完全适合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如建筑工程的允许误差以厘米计,而电气设备安装允许误差以毫米计。

这些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应在电气设计图中标出,但建筑工程中的其它质量标准,在电气设计图中不可能全部标出,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为了尽量减少现场施工时电气设备安装和建筑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规定了设备安装前及设备安装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具备的一些具体条件和应达到的要求。

1.0.11本规范主要是针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用于这类环境的电气设备有防爆电气设备,也还有大量的普通电气设备,而且防爆电气设备除了在外部结构、温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许多地方跟普通电气设备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系列中的“高压电器”、“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母线装置”、“旋转电机”、“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电缆线路”、“接地装置”、“电气照明”、“配线工程”等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其它各专业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的施工,讲究细节。

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关的要求,先向大家介绍一般要求,抛砖引玉,请高人一起来讨论一、选用的防爆电器设备的级别、组别,不应该低于爆炸危险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二、防爆电器设备应该有标志Ex(EXPLOSION),名牌上应该有防爆等级标志,防爆合格证书编号。

三、电气线路应尽量在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或者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内敷设。

四、铺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或楼板处的孔洞,应该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五、在爆炸危险场所选用导线或者电缆(单芯)的截面积:0区:本安用0.5mm²;1区:控制通讯、照明用1.5 mm²,动力用2.5 mm²;2区:可用1.5 mm²。

移动设备1、2区都要用2.5 mm²,且要用重型合成橡胶电缆。

六、电气线路敷设应该尽量避免有中间接头。

必须分路或者接头,可以用防爆接线盒。

七、爆炸危险场所的配线方法:在0区,只允许本安设备配线。

在1区,可用镀锌钢管配线或者用低压电缆配线,不准用高压输线;在2区,允许用低压电缆配线,低压可用钢管和电缆配线。

八、电缆敷设时,电力电缆与通讯、信号电缆分开,高压电缆与低压、控制电缆分开。

九、输电架空线不允许跨越爆炸危险场所,必须离开爆炸危险场所1.5倍的电线杆高度。

十、本安电路用的电缆或导线需是蓝色;十一、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在同一接线箱内接线时,需要有绝缘隔板分隔,距离至少50mm;十二、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配线,不应该发生混触,要避免发生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现象。

十三、本安电路和非电路或其它电路不允许用同一根电缆,也不应在同一根钢管里铺设。

十四、接地1、凡在爆炸危险场所里的防爆电气设备、金属构架、金属配线钢管、电缆金属护套均应接地;2、如果防爆电器设备是固定在金属构架上,电气设备仍然需要单独接地;3、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相连;4、接地线的截面积和绝缘等级应与相线相同;5、接地线应与相线在同一钢管内放设;6、接地电阻不大于4Ώ;7、本安用电源的屏蔽层接地,应在非爆炸危险场所一头接地。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敷设安全要求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敷设安全要求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敷设安全要求作者:冬天的太阳为了弄清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敷设安全要求,我们应首先了解清楚是什么是爆炸危险环境呢?依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规定,爆炸危险环境是指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粉尘、薄雾、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引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它包括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两类。

在我们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凡是可能出现可燃性液体蒸发(挥发)、可燃性气体泄漏、积聚,或者可能出现可燃粉尘(包括纤维、飞絮)悬浮、飘逸的场所统称为爆炸危险环境(也称为爆炸危险区域)。

爆炸性气体环境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又可分为0区、1区、2区三种区域,爆炸性粉尘环境根据爆炸性粉尘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又可分为20区、21区、22区。

由于可燃性气体和粉尘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如果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存在电气线路的漏电、短路、电气打火等情况就会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

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电气线路因设计或敷设安装带来不安全因素,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20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等相关规范,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电气线路的选择要求1)电气线路的选择首先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2)在爆炸危险环境中,低压电力、照明线路所选用的绝缘导线、电缆的额定电压必须高于或等于工作电压,且U0/U 不应低于工作电压。

中性线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一致,并应在同一护套或保护管内敷设;3)敷设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内的电缆和2区内本质安全线路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在2区内尽可能采用铜芯电缆,当采用铝芯电缆时,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且在与电气设备连接时应采用铜-铝过度接头。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1引言1.1制定目的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2防爆技术工作的分工原则各部室的领导,对本单位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负责生产工艺管理的部门,按本规程的规定,确定爆炸危险场所中区域的等级的范围,提出区域划分的平面图。

再由电气及有关专业部门,按照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的平面图,进行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并由安技部监督检查。

1.3电气整体防爆各级有关人员在从事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工程安装施工、运行维修与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中,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采取防爆措施,以实现整体防爆。

1.4本规程与其他标准、规程的关系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技术与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程的规定。

各有关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本规程未涉及的或不够详尽的内容,根据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可制订专项规定或实施细则,以补充本规程的不足,并向安技部备案。

第一篇爆炸性物质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2爆炸性物质的分类爆炸性物质分为三类: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

3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分级和区域范围3.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3.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3.2.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2.1.10级区域(简称0区,下同)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3.2.1.21级区域(简称1区,下同)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其配线方式、导线的允许截面、导线的连接方式和敷设方法等,均应当符合《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并尽可能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区域或距离爆炸能释放较远的地点,避开易受机构损伤、振动、腐蚀、粉尘和纤维积聚以及有危险高温的区域。

严禁架空线路跨越爆炸危险场所。

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附近时,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边界的距离至少应为杆塔高度的1.5倍;在特殊情况下,对于10千伏及以下线路,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如减小档距和拉力、加强紧蛎、加大导线截面、加强绝缘等),才可适当减小距离。

在电气线路上,应根据需要安装相应的保护装置,以便在发生过载、短路、漏电、接地、断线等故障时,能自动报警或切断电源。

因此,低压系统应为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系统。

在相线和工作零线上,一般均应装有短路保护装置。

至于3~10千伏电缆线路,须装设零序电流保护装置;若电缆线路位于0区和10区,零序电流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

在爆炸危险场所,为了防止爆炸性气体通过电缆沟、钢管、保护管和敷管时留下的孔洞,造成不同危险区域之间或危险区非爆炸危险区之间串通,必须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得作为导线连接或分支之间。

为了进一步保证自动切断故障线路,0区、1区和10区内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1000伏以下线路,其接地线的截面,应保证单相接地的最小短路电流至少为保护该段线路的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5倍,或自动开关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整定电流的1.5倍。

为了进一步提高接地的可靠性,接地干线应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同方向的两处以上与接地体相连。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缆和导线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500伏,除照明回路外,线路不得有中间接头。

应采用相应防爆类型的接线盒,接头应采用钎焊、熔焊或压接。

禁止使用绝缘导线明敷设。

引入防爆充油型设备的线路应采用耐油型导线。

在线路敷设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降低该地点的爆炸性混合物浓度。

电气安装防爆区域施工方案

电气安装防爆区域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XX市XX区,项目名称为XX工厂防爆区域电气安装工程。

该工程属于爆炸危险场所,涉及到的电气设备、线路铺设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本工程主要包括防爆灯具、防爆开关、防爆插座、防爆控制箱等电气设备的安装,以及电气线路的敷设。

二、施工依据1. 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如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AQ3009《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GB/T3836.15《爆炸性环境: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等。

2. 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3. 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施工组织1. 施工单位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电气安装防爆区域施工项目组,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

2. 项目组下设技术组、质量组、安全组、材料组等,各小组明确职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施工准备1. 人员准备:组织施工队伍,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资质。

2. 材料准备:按照设计要求,准备符合防爆标准的电气设备、线路、管材等材料,并确保材料质量合格。

3. 工具准备:准备施工所需的工具,如防爆灯具安装工具、电气线路敷设工具、测量工具等。

五、施工工艺1. 防爆灯具安装:按照设计要求,选择符合防爆标准的灯具,按照安装规范进行安装。

注意灯具与灯具、灯具与支架之间的连接牢固,确保电气安全。

2. 防爆开关、插座安装:选择符合防爆标准的开关、插座,按照安装规范进行安装。

注意开关、插座与支架之间的连接牢固,确保电气安全。

3. 防爆控制箱安装:选择符合防爆标准的控制箱,按照安装规范进行安装。

注意控制箱与支架之间的连接牢固,确保电气安全。

4. 电气线路敷设:按照设计要求,选择符合防爆标准的电缆、导线等材料,按照敷设规范进行敷设。

注意线路的敷设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

六、质量控制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程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程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程前言为了保障电气设备在危险场所的安全运行,预防和避免电气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本规程制订。

本规程适用于在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电气工具及其附件的设计、安装、验收、试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

一、工作资质和培训1.在危险场所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对于从事电气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安全标志和告示1.在危险场所内必须设置合适的安全标志和告示,以警示工作人员和参观者注意危险区域和危险设备。

2.安全标志和告示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三、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1.电气设备的选型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2.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必须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安装。

3.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如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应根据爆炸性质和爆炸危险程度进行防爆设计,并按照防爆要求进行安装。

四、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1.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相应的检测。

2.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检修必须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3.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记录必须完整,包括设备名称、维护和检修日期、维修内容和维修人员。

五、作业前准备和安全保障1.作业前必须进行相应的物品清理,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2.在进行电气设备作业前,必须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其安全可靠。

3.电气设备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相应的防爆工具和防护措施,并根据作业环境和条件调整其使用方式和强度。

六、紧急救援和应急预案1.在危险场所内必须制定相应的紧急救援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如何处理电气火灾、爆炸等危险事件。

2.所有人员必须熟知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执行相应的预案。

七、违章行为的惩罚任何违反本规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本规程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生产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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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型式“n”的电气设备应为Ⅱ类设备,如果它包括密封断路装置,非故障元件或限能设备或电路,那么,该设备应是ⅡA、ⅡB或ⅡC类,并且按表2进行选型。

表2 气体/蒸气分类与设备类别间的关系
5.5 外部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用说明:
1] 本标准在2区用设备中删去了IEC60079-14第5.2.3中c)关于“未经防爆检验单位认可的电气产品允许用于2区”的条文。

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应防止外部影响(例如:化学作用,机械作用和热、电气、潮湿)对防爆性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应有防止异物垂直落入立式安装电机通风口内的措施。

6 防止危险火花
6.1 带电部件产生的危险
为了避免形成易于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火花,除本质安全部件外,应防止与裸露带电部件的任何接触。

6.2 裸露的外部导体部件的危险
与安全有关的基本原则是限制结构支架或外壳中的接地故障电流(幅值和/或持续时间)和防止等电位接地导体电位升高。

注:对于电压高于1000V交流/1500V直流可以遵照相应的国家标准。

但除本安电路外,下列规则适用于1区和2区电压为1000V交流/1500V直流以下的电源系统。

6.2.1 TN型系统
如果使用TN型电源系统,应为危险场所中的TN-S型(具有单独的中性线N和保护线PE),即在危险场所中,中线性与保护线不应连在一起或合并成一根导线,从TN-C到TN-S型转换的任何部位,保护线应在非危险场所与等电位连接系统相连。

注:危险场所内中性线和PE保护线间的漏电监视应给予考虑。

6.2.2 TT型系统
如果在1区使用TT型电源系统(电源接地与裸露导体部件接地分开),那么电源将使用(剩余)漏电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注:接地电阻率高的地方,不允许使用该系统。

6.2.3 IT型系统
如果使用IT型电源系统(中性线与地隔离或经阻抗接地),应提供一绝缘监视装置指示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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