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十项指标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主要指标达标情况
(㎡/生)
按《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基本要求配备
按《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基本要求配备
小学6
初中8
九年一贯制8
小学15
初中25
九年一贯制25
省下达编制全部核定到校,无截编现象;教职工编制空编率控制在百分之一以内。
岗位设置符合省定标准和原则,正常开展岗位管理工作。
小学教师应该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该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符合规定条件,并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L1
L2
L3
L4
L5
L6
L7
L8
L9
L10
小学
达标学
校总数
达标学校
比例(%)
初中
达标学
校总数
达标学校
比例(%)
注:依据L1:《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L2:《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大城市中心城区学校生均体运动场馆面积:小学4.99-9.99㎡/生;初中7.63-10.17㎡/生。L3:《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四川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四川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L4:《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四川省中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动技术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四川省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动技术教学仪器配备目录》。L5:《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四川省中小学信息技术装备标准一览表)。L6:《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四川省中小学图书装备标准一览表)。L7:《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2〕46号)。L8:《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8〕74号)。L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L10:《四川省中小学校长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川教﹝2004﹞9号。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 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中心城区学校中心城区以外地全寄宿制学校类别主城旧区主城新区区学校学校完全小学11.4015.0020.0032.00 初中11.4020.0025.0034.00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
(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 ㎡/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非全寄宿制学校全寄宿制学校学校类别规划要求基本要求规划要求基本要求完全小学 6.54 5.6613.1312.25初中8.56 6.6615.3113.41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 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 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学校类别完全小学初中6班12班-18班24班以上12班18班以上直跑道100 ////环形跑道田径场/ 200300200300 其他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学校类别中心城区学校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学校全寄宿制学校主城旧区主城新区完全小学11.4015.0020.0032.00初中11.4020.0025.0034.00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
(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学校类别非全寄宿制学校全寄宿制学校规划要求基本要求规划要求基本要求完全小学 6.54 5.6613.1312.25初中8.56 6.6615.3113.41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学校类别完全小学初中6班12班-18班24班以上12班18班以上直跑道100////环形跑道田径场/200300200300其他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 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义务教育学校等级评价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等级评价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要点评级标准A1 办学条件B1学校规划C1校园选址、布局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分明。
A 等:校园选址符合规定要求, 各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分明。
B等:校园选址基本符合规定要求,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各功能区有穿插、重叠现象,对师生教学、活动、生活有一定影响;2.教工住宅建在校园内的。
C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运动、活动场地等安排不合理,影响教学活动;2.校园内有架空高压输电线路穿过。
D等:校园布局不合理,对教学及师生生活产生严重干扰。
C2 学校规模适宜,完全小学规模为12-36班,班额不超过45人,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独立设置的的初级中学规模为18-30班,班额不超过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规模为18-36班,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A 等: 学校规模、班额均符合要求。
B等:有下列情况之一:1.学校规模超过36个班;2.平均班额超过标准,但初中在60人以内,小学54人以内。
C等:1.平均班额初中在61-65人,小学55-60人;2.最大班额初中超过70人,小学超过65人以上的。
D等:平均班额初中65人以上,小学60人以上;最大班额初中75人以上;小学70人以上。
C3 学校有独立的校园;生均占地面积(不含住宿生宿舍、食堂及教工宿舍区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标准》规定;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路面平整清洁;生均绿地面积不低于4㎡。
A 等: 校园独立,生均占地及生均绿地面积达到标准规定,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校园环境优美。
B等:校园独立,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全部硬化,生均占地面积或生均绿地面积不达标,但不低于标准70%.;C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校园可硬化活动场地及校园道路未全部硬化;2. 生均占地面积或生均绿地面积为标准的60%-70%。
D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校园不独立;2.生均占地或绿地面积达不到C等标准。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精)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总则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新建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的基本标准。
办学条件尚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学校,应依据本《标准》逐步改建、扩建。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普通初级中学、完全小学(含民办。
非完全小学(教学点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等参照此标准制定。
本《标准》实施应遵循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1、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应本着方便学生入学的原则,与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相结合,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的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使学校适应现代教学特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2、农村地区原则上每 0.5万人以上设一所完全小学,每 2-3万人设一所初中, 偏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和一年级适龄儿童不足 30人的地区可设置必要教学点,中心小学应逐步建成寄宿制小学。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应视区域人口密度合理设置服务半径,保证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和学校适宜规模,并充分考虑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等因素。
3、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设规模适宜的义务教育学校。
农村完全小学每年级为1-4班,城镇完全小学每年级为 2-6班,班额不超过 45人; 初中每年级为 4-12班,班额不超过 5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每年级为 2-4班。
4、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环境适宜、公用设施比较完善、远离污染源的地段,应避开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区的滑坡段、悬崖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区、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远离物理、化学的污染源、架空高压输电线和高压电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1.建筑物条件:1.1 学校建筑物符合基本安全标准,无严重结构问题。
1.2 学校建筑物有防火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1.3 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通风良好,有足够的自然光线。
1.4 学校设有卫生间,并保持卫生干净。
2.师资力量:2.1 学校拥有足够的教职工,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教学能力。
2.2 学校有保证师生安全的安全管理人员。
2.3 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教育设施和资源:3.1 学校拥有充足的教育设施,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
3.2 学校提供适合学生学习的课桌、椅子等学习用具。
3.3 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有足够的学习资源和设备。
3.4 学校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如电脑、网络、多媒体设备等。
4.教育质量保障:4.1 学校实行科学的学生评价制度,包括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
4.2 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4.3 学校定期进行学生学习情况的调研和分析。
4.4 学校建立有效的家校合作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5.校园安全:5.1 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5.2 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演练和应急疏散训练。
5.3 学校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监控。
6.学生健康管理:6.1 学校定期开展体检,关注学生身体健康。
6.2 学校提供良好的营养饮食,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
6.3 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7.校园文化建设:7.1 学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7.2 学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友善的校园氛围。
7.3 学校设立荣誉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8.1 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
8.2 学校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附件:- 学校建筑物安全检查记录表-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师资队伍整体状况统计表- 学校资产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的基础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1.消除 D 级危房。
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新建校舍应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类别进行建设,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应满足综合防灾要求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规定。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 度,护栏坚固。
多层校舍建筑疏散楼梯数量及宽度应满足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850016 )的要求,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小学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260mm,踏高不大于150mm,中学楼梯踏步宽度不小于280mm,踏高不大于160mm,楼梯坡度不大于30 度。
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不易攀爬,高度不应低于1.10m。
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
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楼梯设置要求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 )规定。
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教室、宿舍内外墙面应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线缆应采用暗线敷设。
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普通教室等教学用房应设置人工照明,课桌面或地面照度设计值不应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且不应产生炫光,灯具不应采用裸灯且应垂直于黑板布置,光源宜采用显色指数Ra大于80的细管径稀土三基色荧光灯;教室黑板应设专用黑板照明灯具,其最低维持照度不应低于设施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且不应对学生和教师产生直接炫光。
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规定。
一般情况下,教室可按9+2(支)配备有保护灯罩的节能荧光灯具。
5.学生1人1桌1椅(凳)。
课桌椅(凳)每生一套,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 3976)、《课桌椅》(QB/T 4071)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一、学校基础设施条件1.学校场地面积不得低于每个教学班(含实验教室)30平方米。
2.学校必须有配备教学用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活动室等必要的功能室。
二、师资力量条件3.每个班级必须有一名正式的班主任教师。
4.学校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确保每门课程的教学质量。
三、课程设置条件5.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6.学校必须配备教学所需的教材和教具。
四、教学设备条件7.学校必须配备符合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例如电教设备、实验用具、体育器材等。
五、教学管理条件8.学校必须建立完善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价制度。
9.学校必须遵守教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纪律。
六、学生条件10.学校必须接收符合年龄要求、身心健康的学生,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学生信息登记和管理。
七、安全保障条件11.学校必须具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12.学校必须制定并执行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八、卫生条件13.学校必须保持校园内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
14.学校必须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手设施和卫生用品。
九、食堂条件15.学校食堂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
16.学校食堂必须配备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餐具、设备和厨具。
十、校车条件17.学校必须配备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校车,并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
18.学校必须确保校车司机具备驾驶资格,并进行定期的校车安全检测。
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详细标准》附表法律名词及注释:-义务教育:指国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基本教育。
- 基本办学条件:指学校必须满足的最低标准和要求。
3十项办学条件
十项办学条件1.封面2.目录3.**学校十项办学基本条件表(附表一,另说明学校十项办学基本条件达标情况)4.学校鸟瞰图及平面效果图(A4纸大小)5.××学校2015年度班级学生情况简明统计表(附表二)6.2015年基报表中班级数、学生数材料复印件(212、213、312、313基表)7.分年级分班级学生花名册或者学籍名册(注意班级人数,不能出现大班额)8. ××学校占地面积、绿地面积情况统计表(附表三)9.学校平面图、土地证和固定资产登记表的复印件等(522基表)10.学校绿化用地平面示意图及图片资料(标注出绿地和绿化区域的面积)以下每项之间要求有其他颜色的隔页。
一、生均校舍面积(不含宿舍)11. 学校建筑面积统计表及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统计表 (附表四)12.学校校舍建筑平面示意图(标注出单体面积)13.教学及辅助用房平面示意图(标注出单体面积)14.学校功能室分布示意图(符合要求的标注出面积)15.固定资产台账登记中有关校舍建筑资料复印件16.国统:基础基512中小学校舍统计表复印件17.各相关佐证照片(要进行相应的排版设计,加上文字说明)二、生均运动场馆面积18. ××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馆)面积情况登记表(附表五)19. 学校体育场地、校园活动场地,运动场地示意图及说明(标注出运动场地和各运动区域的面积)20. 国统中体育场地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统计表复印件21.各运动场地设施建设资料(可附配置、购买清单、协议、登记表、发票复印件、议价等方面材料)(可忽略)22.学校体育场地(馆)、校园活动场地情况佐证图片资料。
23.环形跑道或直跑道图片资料三、生均图书册数24.××学校图书册数资料统计表(附表六)25.图书室、阅览室简介(说明班级图书角使用情况)26.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组织机构、管理和使用制度27.学校藏书和近年来新添置图书目录及购书发票复印件、报刊杂志购置发票复印件(局里统一采购的提供验收报告单;学校自己采购的发票复印件和清单)28.图书类固定资产台账(另附基础基522复印件)29.图书资料借阅登记表(可取样或者忽略)30.生均图书借阅资料统计表(每个学生每年分年度借书12册(次)以上;电子管理系统提供借阅统计表或本学期学生借阅登记表)31.图书室(图书)、阅览室实景和借阅时的图片等(设计并配上文字说明)四、计算机32.××学校教学用计算机情况统计表(附表七)33.计算机室管理和使用制度34.计算机室财产登记册和固定资产台账(要与年报和佐证材料一致)。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办学目标。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结合广西教育实际,为了保障每个学生的基本教育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明确了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二、学校办学定位。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坚持以德育为根本,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办学定位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规划,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个体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三、学校办学条件。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具备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标准的办学条件,包括教学场所、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四、学校办学管理。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校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应当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五、学校办学教育教学。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保障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应当注重学生体育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
六、学校办学评价监督。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定期进行学校办学质量评估,公开学校的办学情况和教育教学成果,接受社会公众的评价和监督。
七、学校办学效果。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八、总结。
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是保障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基础,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不断提高办学质量,为推动广西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希望广西义务教育学校能够按照基本标准要求,办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为广西的发展贡献力量。
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及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11.本学年教师工资发放一览表、奖励绩
效工资发放表、教师体检等福利待遇落
实材料。
12.近三年干部教师交流和教师支教花名
表(流入、流出)。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查阅课表、作业。
4.本学年新进教师花名表。
5.在校学生统计表。
6.在职教师最高学历、职称、所代学科结构统计表。
7.在职教师基本情况花名表(年龄、性别、最高学历及专业、所代学段学科、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训合格证等相关
资料及食品留样
等。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师生访谈
查阅资料
查阅安全制度、保安配备、消防器材、监控设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管理质量学生家长、师生访谈
查阅课程表、活动安排表、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相关资料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基本条件督导标准说明及档案资料要求一览表。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1]简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摘要本文介绍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十项指标,包括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质量、学校布局、生源分配、教师待遇、教育公平、教育改革和管理机制。
通过分析这些指标,可以全面了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推动义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1. 教育经费投入教育经费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它涉及到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养、教学资源采购等方面。
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并合理分配。
2. 办学条件办学条件包括学校硬件设施、教学设备和教室规模等方面。
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特别是在农村和贫困地区,需要加大对学校的投入。
3. 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保障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素质。
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还需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边远地区的师资支持。
4. 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要提高教学质量,需要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加强学生评估,并建立有效的监测机制。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评估。
5. 学校布局学校布局是保障孩子接受优质教育的关键。
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的分布,并加强城乡教育资源的衔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就近接受教育。
6. 生源分配生源分配涉及到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入学机制,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建立公平的生源分配机制,避免出现择校热和教育资源集中的问题。
7. 教师待遇教师待遇是吸引并留住优秀教师的重要因素,要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需要改善教师的待遇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
8. 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要实现教育公平,需要加强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教育扶贫和帮扶工作,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9. 教育改革教育改革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要通过改革创新,优化教育管理机制,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公平。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是指学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以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这些条件包括教学设施、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学校管理等方面。
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教学设施是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应当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多媒体教室、体育场馆等基本教学设施。
这些设施应当符合安全、健康、环保的要求,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要。
其次,师资力量是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关键因素。
学校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数量和素质。
教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并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此外,教学资源也是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当拥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包括教科书、教学用具、教学设备、教学资料等。
这些资源应当能够满足不同学科、不同年级、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促进教学内容的多样化和教学方法的灵活性。
最后,学校管理是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保障。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
学校管理应当规范、高效,能够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
总之,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不断完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大对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得到切实落实,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达标情况指标解释
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达标情况指标解释1.完善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2.完成义务教育课程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义务教育学校需要调整和完善课程设置,提供科学、全面、均衡的课程,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3.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学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成绩。
4.优化学校布局鼓励合理设置、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提高学校的排队入学率和农村学生的接受义务教育的便利性。
5.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保障将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教育保障范围,加强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照顾,确保他们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
6.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学校要组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学生的膳食营养均衡和食品安全。
7.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教育对贫困地区的学校要加强支持和扶持,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改善贫困地区学生的学习条件。
8.规范招生入学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招生入学,确保学生的公平入学权益。
9.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制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10.保障学生权益加强对学生权益的保护,禁止存在欺凌、暴力等行为,建立和完善学生权益维护机制,保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11.促进学校家庭共育学校要与家庭密切合作,共同培养学生,促进学校家庭共同育人、共同教育。
12.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学校要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和特长培养,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技能。
13.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心理健康素养,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14.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定期的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的体质和身体素质。
15.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提高教学效果。
16.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学校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管理服务。
17.健全校园文化建设学校要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营造积极向上、和谐稳定的学习环境。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汇报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汇报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的基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达标情况,关系着国家的教育事业发展、教育质量的提高,以及每个学生的成长与未来。
为了了解和掌握我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达标情况,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学校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是学校办学的前提和基础,主要包括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发展是比较广泛的,绝大部分地区的学校都具备了规范办学条件。
具体来说,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实行教育信息化,网络的覆盖率达到了98.4%。
学校建设的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地等基础教学设施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
此外,我国义务教育学校还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团活动。
总体来看,我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了一定程度的标准化,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教育教学质量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质量是判断学校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志,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师资力量、教师教育、课程设置等方面。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义务教育学校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一方面,学校逐渐改进课程设置,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另一方面,学校逐步完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确保了教师队伍的构建,不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但与此同时,义务教育的一些问题依然存在,其中之一便是教育教学质量的不平衡。
例如,城市和农村之间差距较大,在贫困地区的学校中基础设施和教师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此外,部分学校在管理体系上存在缺失,甚至一些学校出现教育教学管理不作为的现象,这给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并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教育评估机制,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督和管理。
三、学生权益保障学生权益是教育事业核心的组成部分,其保障程度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
在义务教育阶段,保障学生权益的范围较广,包括学生参与权、知情权、安全权等。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精)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征采建议稿一、总则为全面实行素质教育 ,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例和我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 ,依照立足目前、着眼长久、兼顾城乡的原则 ,特拟订本标准。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以下简称《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照。
《标准》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标准是新建义务教育学校严格履行的基本标准。
办学条件尚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学校 ,应依照本《标准》逐渐改建、扩建。
本《标准》合用于河南省一般初级中学、完整小学(含民办。
非完全小学 (教课点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等参照此标准拟订。
本《标准》实行应依照分级负责、分类推动、分步实行的原则。
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兼顾协调解监察、指导本《标准》的实行 ;各市、县 (区政府负责《标准》的组织实行工作。
二、学校设置与规划1、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应本着方便学生入学的原则 ,与城镇化建设、新乡村建设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向相联合 ,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要素 ,科学合理的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 ,使学校适应现代教课特点 ,拥有适合规模和可连续发展空间。
2、乡村地域原则上每 0.5 万人以上设一所完整小学 ,每 2-3 万人设一所初中 , 偏僻山区、交通不便地域和一年级适龄小孩不足 30 人的地域可设置必需教课点 ,中心小学应逐渐建成寄宿制小学。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应视地区人口密度合理设置服务半径 ,保证适龄少年小孩就近入学和学校适宜规模 ,并充分考虑流感人口儿女入学等要素。
3、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建设规模适合的义务教育学校。
乡村完整小学每年级为 1-4 班 ,城镇完整小学每年级为 2-6 班 ,班额不超出 45 人 ; 初中每年级为 4-12 班 ,班额不超出 50 人;九年一向制学校每年级为 2-4 班。
4、新建学校应选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展宽阔、空气清爽、阳光充分、排水畅达、环境适合、公用设备比较完美、远离污染源的地段 ,应避开高层建筑的暗影区、地震断裂带、山丘地域的滑坡段、绝壁边及崖底、河湾及泥石流地域、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远离物理、化学的污染源、架空高压输电线和高压电缆。
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条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2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加强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将《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9日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城乡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建设、管理、督导和评价学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一)非完全小学:对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场所,设1年级~4年级,属义务教育。
(二)完全小学:对儿童、少年实施初等教育的场所,一般设6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三)初级中学:对青、少年实施初级中等教育的场所,一般设3个年级,属义务教育。
(四)九年制学校:对儿童和青、少年连续实施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的学校,设9个年级,其中完全小学6个年级,初级中学3个年级。
属义务教育。
(五)寄宿制学校:有较完善的生活设施,有学生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校内住宿的学校。
(六)中心小学:规模较大的完全小学,一般具有寄宿条件,或附设有非完全小学。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设置应本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与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满足学校未来发展和教育教学需要,使其具有适宜的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第五条根据地形地貌特征、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密度情况和城镇化水平等因素,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级中学原则上不低于24班规模,其他地方不低于18班规模,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初级中学;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24班规模;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18班规模;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不低于12班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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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县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十项指标达标情况
义联庄乡中心小学
2014年9月
学校办学基本情况达标情况
学校名称:义联庄乡中心小学是否城区:否
注:10项指标中至少8项达到《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但不达标的单项指标值不得低于省定标准的60%。
指标一:生均占地面积
附:学校布局平面图(草图),标注长宽及占地面积。
注:寄宿制中小学相应增加生均占地面积。
新建小学生均占地面积要达到20平方米,新建初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要达到25平方米。
指标二:生均建筑面积
寄宿制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增加建筑面积,学生宿舍生均建筑面积按照小学不低于5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5.5平方米,学生食堂生均建筑面积按照不低于2平方米的标准建设。
指标三:实验室个数
说明:
1、小学只填科学实验室、探究实验室两项。
2、小学实验室数量5轨以下≮1个,6—7轨≮2个,8轨以上≮3个。
3、中学填科学实验室以外的其它项目。
4、初中物理实验室数量11轨以下≮1个,12-15轨≮3个,16轨≮4个;化学及生物实验室数量11轨以下≮1个,12以上≮2个。
指标四: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价值
(一)小学部分:
其中:
数学仪器设备总值:62000元。
科学仪器设备总值:143200元。
(二)初中部分:
其中:
数学仪器设备总值:
物理仪器设备总值:
化学仪器设备总值:
生物仪器设备总值:
指标五:学校计算机生机比
其中:
计算机教室:106 台
教师用机:38 台
教室用机:24 台
信息中心用机: 1 台
行政管理用机: 1 台
后勤管理用机:1 台
其它用机: 2 台
指标六:生均图书(册)
学校图书情况统计
指标七:学生与教职工比
教师编制情况统计表
指标八: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
指标九: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一)小学部分:
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
(二)初中部分:
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比例:
指标十:在校生年巩固率
学校年巩固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