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2013】2号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一、基本原则(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功能(一)本指引所列风险评估要素及其风险子项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的参考指标,为金融机构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供依据。
(二)本指引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机构科学整合内部各类资源,特别是发挥业务条线了解客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评估、管理洗钱风险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三、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
支付机构及其他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可参照本指引开展相关工作。
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在金融领域,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 AML)一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随着国际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其中,对高风险等级客户的划分尤为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来探讨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的划分标准。
一、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的定义在金融业中,高风险等级客户通常指的是那些有较高潜在风险的客户。
这些客户可能涉及跨境交易、大额现金交易、政治人物、国际商业人士等。
由于其交易性质的特殊性,这些客户往往更容易受到洗钱等违法活动的影响。
二、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的划分标准1. 交易性质对于涉及跨境交易、大额现金交易、高频交易等特殊交易性质的客户,往往被认为是高风险等级客户。
这类客户的资金流动性较强,容易被用于洗钱等违法活动。
2. 客户身份政治人物、国际商业人士等身份特殊的客户,往往具有较高的公众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因此其交易可能存在更大的潜在风险,也应被划分为高风险等级客户。
3. 交易金额按照相关规定,大额现金交易往往被视为高风险交易。
金融机构应当对大额现金交易的客户进行更严格的监控和风险评估。
4. 交易频率高频交易客户也往往被视为高风险等级客户。
由于其交易频率较高,可能存在更多的洗钱风险。
5. 客户来源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客户,其交易往往也具有更高的潜在风险。
金融机构应当对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客户进行更加严格的反洗钱审查。
以上是对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的一般标准,不同的金融机构可能还会有一些特定的划分标准,但总体来说,以上几点是比较普遍适用的。
三、总结与回顾通过本文的讨论,我们对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金融机构在进行反洗钱工作时,对高风险等级客户的划分尤为重要,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划分标准,才能更有效地降低洗钱风险,保护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一、基本原则(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功能(一)本指引所列风险评估要素及其风险子项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的参考指标,为金融机构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供依据。
(二)本指引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机构科学整合内部各类资源,特别是发挥业务条线了解客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评估、管理洗钱风险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三、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
支付机构及其他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可参照本指引开展相关工作。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一、基本原则(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功能(一)本指引所列风险评估要素及其风险子项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的参考指标,为金融机构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供依据。
(二)本指引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机构科学整合内部各类资源,特别是发挥业务条线了解客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评估、管理洗钱风险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三、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
支付机构及其他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可参照本指引开展相关工作。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客户分类与风险评级
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客户分类与风险评级一、引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重要一环,承担着监管和风险管理的责任。
反洗钱工作是保护金融体系稳定和有效运作的重要一环。
本文旨在总结银行反洗钱工作中的客户分类与风险评级方法,并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
二、客户分类1. 个人客户个人客户是指以个人身份进行银行服务的个体,包括个人储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投资者等。
针对个人客户,银行可以使用以下几种分类方法:a. 信用评分:根据个人客户的信用记录和历史行为,对其进行信用评分,以确定其洗钱风险等级。
b. 收入及资产状况:根据个人客户的收入来源和资产状况,将其分为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等级,以评估其洗钱潜在风险。
c. 职业与行业:根据个人客户的职业和所属行业,将其分为高风险行业(如律师、会计师)、中风险行业(如房地产经纪人)和低风险行业(如教师)。
2. 企业客户企业客户是指以公司或其他组织形式进行银行服务的机构,包括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等。
银行可以使用以下分类方法对企业客户进行评级和风险识别:a. 行业分类:将企业客户按照所属行业进行分类,根据行业的洗钱风险水平进行评估。
b. 公司规模:根据企业客户的资产规模、员工规模和年收入等指标进行分类,以确定其洗钱风险等级。
c. 经营特征:根据企业客户的经营特征,如与海外企业有广泛业务联系、国际贸易等,进行分类,以评估其洗钱风险。
三、风险评级1. 高风险客户高风险客户是指具有较高洗钱风险的个人或机构。
对于个人客户,高风险特征包括持有匿名账户、频繁大额现金交易等;对于企业客户,高风险特征包括涉及高风险行业或高风险地区的业务等。
2. 中风险客户中风险客户是指具有一定洗钱风险的个人或机构。
对于个人客户,中风险特征可能包括交易金额较大但来源合法、与涉案人员有业务往来等;对于企业客户,中风险特征可能包括经营范围扩大但未读取相应业务增长背景等。
3. 低风险客户低风险客户是指洗钱风险相对较低的个人或机构。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反洗钱5c评估标准
反洗钱5c评估标准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 AML)是指防止和打击洗钱活动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
在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洗钱活动不仅会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还可能会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并建立了相应的反洗钱制度。
而反洗钱5c评估标准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1. Customer(客户)。
首先,反洗钱工作中的第一个C是Customer(客户)。
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需要对客户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客户的身份信息、职业信息、财务状况等。
在评估客户的风险时,需要考虑客户的背景、交易行为等因素,确保客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 Category(类别)。
第二个C是Category(类别)。
金融机构需要对不同类别的客户进行不同程度的风险评估和监测。
对于高风险客户,金融机构需要加强监控和管理,确保他们的交易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洗钱活动的发生。
3. Cash(现金)。
第三个C是Cash(现金)。
现金交易是洗钱活动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对现金交易进行特别关注。
在进行现金交易时,金融机构需要对交易金额、频率等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并进行报告。
4. Conduct(行为)。
第四个C是Conduct(行为)。
金融机构需要对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测和分析,发现异常交易并进行调查。
同时,金融机构还需要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
5. Communication(沟通)。
最后一个C是Communication(沟通)。
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反洗钱工作的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和共享。
同时,金融机构还需要与监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打击洗钱活动。
综上所述,反洗钱5c评估标准是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依据。
金融机构需要全面理解和落实这些评估标准,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和监测,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的发生。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银发号)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银发号)————————————————————————————————作者: ————————————————————————————————日期: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一、基本原则(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功能(一)本指引所列风险评估要素及其风险子项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的参考指标,为金融机构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供依据。
(二)本指引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机构科学整合内部各类资源,特别是发挥业务条线了解客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评估、管理洗钱风险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反洗钱局鲁政
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反洗钱局鲁政在金融行业中,洗钱活动一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应对洗钱风险,金融机构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划分客户的风险等级。
这样可以确保金融机构能够识别并防止洗钱行为,以保护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公共利益。
洗钱是指将非法获得的资金,通过一系列复杂的交易处理过程,使其看起来像是合法来源的资金。
洗钱活动对金融系统和社会经济发展都构成严重威胁。
因此,金融机构需要制定有效的反洗钱政策和措施,以减少洗钱风险。
首先,在评估洗钱风险时,金融机构应该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客户的背景、行为模式、所在地区以及涉及的业务类型等。
金融机构还可以参考反洗钱相关法规和标准,如《反洗钱法》和《国际反洗钱标准》等。
通过对这些因素的评估,金融机构可以对客户的洗钱风险进行合理的判断。
为了准确评估洗钱风险,金融机构还可以利用一些专业的风险评估模型和工具。
这些模型和工具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根据客户的个人或公司特征,对其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这样可以有效识别出高风险客户,并采取相应的监控和防范措施。
根据洗钱风险评估的结果,金融机构需要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
一般来说,客户的风险等级包括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
高风险客户通常是那些与高风险行业、高风险地区或具有可疑交易行为的客户。
中风险客户可能存在洗钱风险,但不如高风险客户明显。
低风险客户则是指没有或极少存在洗钱风险的客户。
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
对于高风险客户,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其账户的监控和审查,确保及时识别并阻止可疑交易。
中风险客户也需要一定程度的监控,以确保他们的交易符合反洗钱的规定。
对于低风险客户,金融机构可以采取一些简化的措施,以减少其业务办理的限制和审核流程。
除了对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金融机构还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这些机制包括建立反洗钱合规部门、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培训等。
通过这些措施,金融机构能够提高员工对洗钱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从而更好地保护金融系统的安全。
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分类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分类第二版2012年10月18日定稿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及分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反洗钱体系,提高防范洗钱风险能力,加强内控管理,保障业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法律法规、《关于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以及《银行反洗钱规定》要求,特制定本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第二条所谓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就是在对客户性质、资金来源、经济状况等分析的基础上,对其金融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测分析和评定,对其是否存在洗钱风险做出等级划分。
第三条本行在对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同时,需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客户的风险等级。
第四条本行根据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定期审核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禁止四大类别风险客户信息,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核。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有利于对客户洗钱行为和性质鉴定的正确把握,科学评价客户风险,提高风险控制质量。
第二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原则第六条对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应简捷、清晰、科学,便于日常工作的实际管理和业务操作。
第七条在制定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时应按照地域、业务、行业、行为等四类基本要素,并结合客户行业特点、业务类型、经营规模、客户范围等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记录风险评估情况。
第八条在同等条件下,来自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薄弱国家(地区)客户的风险等级应高于来自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客户。
对风险等级较高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应严于对风险等级较低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
第三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标准第九条客户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一)国家或地区因素1、是否来自于FATA等国际反洗钱组织成员国(是0分,否5分);2、是否来自于贩卖毒品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是20分,否0分);3、是否来自于走私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是20分,否0分);4、是否来自于恐怖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是20分,否0分);5、是否来自于赌博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是20分,否0分);6、是否为“避税天堂”(多指瑞士、列支敦士登、卢森堡、西萨摩亚、百慕大群岛、巴哈马群岛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等43个国家或地区)的国家或地区(是5分,否0分)。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 AML)是指防止和打击洗钱活动的一系列措施,其目的是防止犯罪分子通过合法渠道将非法所得资金转移、隐匿、掩盖其来源,使其看似合法。
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则是在反洗钱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从而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
一般来说,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主要包括客户身份、客户行为、客户交易等方面的因素。
首先,客户身份是划分客户风险等级的重要因素之一。
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客户风险等级的判断至关重要。
其次,客户行为也是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重要考量因素。
客户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正常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异常交易,这些都是判断客户风险等级的重要依据。
最后,客户交易也是划分客户风险等级的重要因素之一。
客户的交易金额、频率、对象等都是评估客户风险等级的重要考量指标。
根据以上因素,可以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为低风险、中等风险和高风险三个等级。
低风险客户一般指那些身份信息真实完整、交易行为正常、交易金额适中、频率适度的客户。
中等风险客户一般指那些身份信息真实完整、但交易行为存在一定异常、或者交易金额较大、频率较高的客户。
高风险客户一般指那些身份信息存在疑点、或者交易行为异常明显、或者交易金额巨大、频率极高的客户。
在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客户风险等级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
对于低风险客户,可以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如简化的客户身份验证、交易监控等;对于中等风险客户,需要更加严格的客户身份验证和交易监控;而对于高风险客户,则需要进行更加深入的尽职调查,并且采取更加严格的反洗钱措施,如提交更多的身份证明文件、限制交易金额和频率等。
总之,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在反洗钱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从而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风险等级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防范洗钱风险。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一、基本原则(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功能(一)本指引所列风险评估要素及其风险子项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的参考指标,为金融机构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供依据。
(二)本指引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机构科学整合内部各类资源,特别是发挥业务条线了解客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评估、管理洗钱风险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三、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
支付机构及其他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可参照本指引开展相关工作。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系统指引(银发[2003]2号)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一、基本原则(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功能(一)本指引所列风险评估要素及其风险子项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的参考指标,为金融机构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供依据。
(二)本指引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机构科学整合内部各类资源,特别是发挥业务条线了解客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评估、管理洗钱风险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三、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
支付机构及其他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可参照本指引开展相关工作。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
反洗钱高风险等级客户划分标准通常基于以下因素进行评估:
1. 客户类型:某些类型的客户被认为更容易涉及洗钱活动,如非居民客户、政治公职人员、高净值个人等。
2. 业务行业:某些行业中的客户可能更容易参与洗钱活动,例如金融机构、游戏业、不动产业等。
3. 交易规模:大额交易或频繁交易可能增加了洗钱风险,因此高额交易的客户可能被视为高风险。
4. 地理位置: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客户可能面临更高的洗钱风险,例如遭受政治动乱、贪污腐败或恐怖主义威胁的地区。
5. 信息不足:缺乏足够的信息或不愿提供所需信息的客户可能被视为高风险,因为这可能使得对其活动的监测变得困难。
6. 与高风险客户及机构的关联性:客户如果与被认为是高风险的个人或机构有关联,可能被划分为高风险等级。
这些因素通常会被综合考虑,然后根据一套事先确定的评估指标进行打分,根据客户的得分,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高风险等级客户要求更加严格的尽职调查和监测措施。
金融企业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金融企业客户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提高本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和规范公司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在公司开户的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是指:公司因未能遵守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察觉或报告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行为,而卷入洗钱或恐怖融资案件所带来的声誉风险、法律风险或经营风险等。
第四条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包括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
公司应结合行业特点、业务类型、经营规模、客户范围等实际情况,分解出某一基本要素所蕴含的风险子项。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指公司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中,对在公司开户的成员单位进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等级划分,全面评估客户在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和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当客户风险状况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
第六条公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风险相当原则。
公司应根据“了解你的客户”,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公司应全面评估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和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内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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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管理政策
• 法人管理:在总部或集团层面建立统一的洗钱风险管理基 本政策,并在各分支机构、各条线(部门)执行。
• 领导负责:客户风险管理政策应经金融机构董事会或其授 权的组织审核通过,并由高级管理层中的指定专人负责实 施。
• 金融机构总部、集团可针对分支机构所在地区的反洗钱状 况,设定局部地区的风险系数,或授权分支机构根据所在 地区情况,合理调整风险子项或评级标准。
基本要素: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风险LOGO
➢ 特殊业务类型的交易频率 • 银行业:开(销)户数量、非自然人与自然人大额转账汇款频率、涉
及自然人的跨境汇款频率等 • 证券业:交易所预警交易、大宗交易、转托管和指定(撤指)、因第
三方存款单客户多银行业务而形成的资金跨银行或跨地区划转等 • 期货业:盗码交易、自然人客户违规持仓、对倒、对敲等异常行为 • 保险业:投保频率、退保频率、团险投保人数明显与企业人员规模不
➢ 同一性原则: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 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 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 不同的风险等级。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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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管理原则: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 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 自主管理原则: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 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 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 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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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概述: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注 册地、住所、经营所在地与洗钱及其他犯罪活动的关联度 ,也适当考虑客户交易对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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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法律规定或与客户的事先约定,对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规模、 交易频率等实施合理限制。
➢ 合理限制客户通过非面对面方式办理业务的金额、次数和业务类型。 ➢ 对其交易对手及经办业务的金融机构采取尽职调查措施。
结果运用:简化的反洗钱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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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建立业务关系后再核实客户实际受益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身份。
➢ 公认具有较高风险的行业(职业) ➢ 与特定洗钱风险的关联度,尤其是上游犯罪 ➢ 行业现金密集程度
指标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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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要求 •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指引推荐权重法) • 全面覆盖所有风险子项
《指引》权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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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重赋值: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对每一基本要素及其风险 子项进行权重赋值,各项权重均大于0,总和等于100。
➢ 适当延长客户身份资料的更新周期。
➢ 在合理的交易规模内,适当降低采用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 措施的频率或强度。例如,逐步建立对低风险客户异常交 易的快速筛选判断机制。对于风险等级较低客户异常交易 的对手方仅涉及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 警部队等低风险客户的,可直接利用技术手段予以筛除。
操作步骤2: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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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对高风险和低风险客户直接确定反洗钱等级 ➢ 逐项评分 ➢ 对于材料不全或可靠性存疑的要素信息所对应项目,可预
估,但要标注
➢ 累计计算结果,确定初步评级。 ➢ 可利用计算机系统等技术手段辅助完成部分初评工作
操作步骤3: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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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评结果均应由初评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复评确认
➢ 同一性原则: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 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 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 不同的风险等级。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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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管理原则: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 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 自主管理原则: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 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 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 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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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调查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情况。 ➢ 进一步深入了解客户经营活动状况和财产来源。 ➢ 适度提高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信息的收集或更新频率。 ➢ 对交易及其背景情况做更为深入的调查,询问客户交易目的,核实客
户交易动机。
➢ 适度提高交易监测的频率及强度。 ➢ 经高级管理层批准或授权后,再为客户办理业务或建立新的业务关系
• 与金融机构建立或开展了代理行、信托等高风险业务关系
• 客户为非居民,或者使用了境外发放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 涉及可疑交易报告
• 由非职业性中介机构或无亲属关系的自然人代理客户与金融机构建立 业务关系
• 拒绝配合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
指标体系:绝对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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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即可定为最高风险: • 客户被列入我国发布或承认的应实施反洗钱监控措施的名单; • 客户为外国政要或其亲属、关系密切人; • 客户实际控制人或实际受益人属前两项所述人员; • 客户多次涉及可疑交易报告; • 客户拒绝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 • 金融机构自定的其他可直接认定为高风险客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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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概述: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注 册地、住所、经营所在地与洗钱及其他犯罪活动的关联度 ,也适当考虑客户交易对手方
➢ 风险子项: • 某国(地区)受反洗钱监控或制裁的情况
• 对某国(地区)进行反洗钱风险提示的情况
• 国家(地区)的上游犯罪状况
• 特殊的金融监管风险
• 其住所、注册地、经营所在地与本金融机构经营所在地相 距很远的客户,应考虑酌情
基本要素: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风险LOGO
➢ 特殊业务类型的交易频率 • 银行业:开(销)户数量、非自然人与自然人大额转账汇款频率、涉
及自然人的跨境汇款频率等 • 证券业:交易所预警交易、大宗交易、转托管和指定(撤指)、因第
三方存款单客户多银行业务而形成的资金跨银行或跨地区划转等 • 期货业:盗码交易、自然人客户违规持仓、对倒、对敲等异常行为 • 保险业:投保频率、退保频率、团险投保人数明显与企业人员规模不
➢ 风险子项 • 客户信息的公开程度,国家机关、上市公司低风险 • 金融机构与客户建立或维持业务关系的渠道,直接/间接 • 身份证件种类 • 反洗钱交易监测记录 • 非自然人客户的股权或控制权结构 • 涉及客户的风险提示信息或权威媒体报道信息 • 自然人客户年龄 • 非自然人客户的存续时间
基本要素:地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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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归类 • 对照评估标准进行信息归类,逐项评分
• 同一标准对应有多项相互重复或交叉的关联性信息,应甄 别和合并
• 同一标准对应有多项相互矛盾或抵触的关联性信息存在时 ,应调查核实,删除不适用信息,并加以注释
➢ 补充收集:某项标准下有内容空缺或信息内容不充分的, 可在兼顾风险评估需求与成本控制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是 否需进一步收集
➢ 分项评级:按照分类标准相应确定风险等级,N级分类下 最高等级为N,最低风险评分为1。
➢ 计算公式:
:
其中a代表风险子项评分,p代表权重,m代表金融机构所选 取的风险分级数(例如三级分类、五级分类等),n代表 风险子项数量。客户风险等级总分最高100分。
➢ 评分与评级映射规则:评级不得少于三级。
结果运用:强化的反洗钱风险控制措施
➢ 保密原则: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 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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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稳定业务关系的所有客户 ➢ 银行可自主决定一次性交易客户的评级 ➢ 保险业可自主决定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员的评级
评估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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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划分 ➢ 老客户:根据风险程度设置重新审核期限 ➢ 事件触发 • 当客户变更重要身份信息 • 司法机关调查本金融机构客户 • 客户涉及权威媒体的案件报道 • 原则上,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的审核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基本要素: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风险LOGO
➢ 风险概述:业务固有风险及衍生性风险 ➢ 风险子项 • 与现金的关联程度。可重点关注客户在单位时间内累计发生的金额较大的现
金交易情况或是具有某些异常特征的大额现金交易情况。此项标准如能结合 客户行业或职业特性一并考虑将更为合理。 • 非面对面交易,如(1)由同一人或少数人操作不同客户的金融账户进行网上 交易;(2)网上金融交易频繁且IP地址分布在非开户地或境外(3)使用同 一IP地址进行多笔不同客户账户的网银交易;(4)金额特别巨大的网上金融 交易;(5)公司账户与自然人账户之间发生的频繁或大额交易;(6)关联 企业之间的大额异常交易。 • 跨境交易。 • 代理交易,如(1)客户的账户是由经常代理他人开户人员或经常代理他人转 账人员代为开立的;(2)客户由他人代办的业务多次涉及可疑交易报告;( 3)同一代办人同时或分多次代理多个账户开立; ➢ 客户信息显示紧急联系人为同一人或者多个客户预留电话用新营销渠道、运用新技术前,进 行系统全面的洗钱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建立相应 的风险管理措施。
内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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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管理措施 • 指定适当的条线(部门)及人员整体负责风险评估工作流
程的设置及监控工作,组织各相关条线(部门)充分参与 风险评估工作。 • 确保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具有可稽核性或可追溯性。 ➢ 技术保障措施 • 系统设计重在运用 ➢ 代理业务 • 可委托 • 需审核
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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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相当原则: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 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 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 全面性原则: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 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 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内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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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管理政策
• 法人管理:在总部或集团层面建立统一的洗钱风险管理基 本政策,并在各分支机构、各条线(部门)执行。
• 领导负责:客户风险管理政策应经金融机构董事会或其授 权的组织审核通过,并由高级管理层中的指定专人负责实 施。
• 金融机构总部、集团可针对分支机构所在地区的反洗钱状 况,设定局部地区的风险系数,或授权分支机构根据所在 地区情况,合理调整风险子项或评级标准。
➢ 在风险可控情况下,允许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推测交易 目的和交易性质,而无需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谢谢
➢ 初评结果与复评结果不一致的,可由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 决定最终评级结果。
指标体系:绝对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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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风险程度显著较低且预估能够有效控制其风险的客户,金融机构 可自行决定不按上述风险要素及其子项评定风险,直接将其定级为低 风险,但此类客户不应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 在同一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净值超过一定限额(原则上,自然人客户 限额为20万元人民币,非自然人客户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或寿险 保单年缴保费超过1万元人民币或外币等值超过1000美元,以及非现 金趸交保费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外币等值超过2万美元
评估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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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的审核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 低一等级客户的审核期限不得超出上一级客户审核期限时 长的两倍
➢ 客户被初次确定其风险等级后的三年内至少应进行一次复 核
操作步骤1:收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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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客户向金融机构披露
的信息
• 金融机构客户经理或柜面人员工作记录